野生动物保护日活动总结

时间:2022-10-13 08:55:41 活动总结 我要投稿

野生动物保护日活动总结范文(精选6篇)

  不知不觉中一个丰富多彩的活动结束了,这次活动让你有什么启发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活动总结了。那要怎么写好活动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野生动物保护日活动总结范文(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野生动物保护日活动总结范文(精选6篇)

  野生动物保护日活动总结1

  为强化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富水镇通过扎实安排部署、全面摸排检查、强化宣传教育等三项有力措施,把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扎实安排部署。成立镇村两级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公安、林业、国土、工商、食药监、木材检查站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村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建立责任清单、完善问题台账,任务分解到人,织牢秦岭野生动物保护网。

  全面摸排检查。由分管副镇长带队,对13个村(社区)进行全面走访摸排,全面清查辖区餐饮饭店、农家乐、生鲜超市等可能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场所,严厉打击各种利用电猫、老虎夹等工具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夯实护林站长和护林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严守野生动物保护红线。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印发秦岭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画册,对各村护林站长、护林员、防疫员等进行业务培训,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对全镇经营商户签订责任书,在重点路口刷写宣传标语,在公众号进行专栏推送等有效宣传形式,加强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全镇群众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意识。

  野生动物保护日活动总结2

  为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为第26届大运会和中国雅安国际熊猫动物与自然电影节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雅安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雅林公〔2011〕19号)要求,我局于2011年7月8日至8月23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现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调责任落实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世明(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崔杰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成 员:秦河、张洪、李玉梅、潘伯东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森林公安局,由崔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行动战果、相关工作情况报送以及其他日常工作。森林公安局民警、林业局野保股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分为宣传小组、执法监测小组。

  二、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

  按照“堵住源头、封住通道、管住市场”的思路,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打击和整治相结合,堵源和截流一起抓。根据需要分成三个责任片区,分别由森林公安、资源管理、野保负责人牵头负责,每个组成员包括森林公安民警、资源管理和野保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和宣传教育。

  (一)责任片区划分。第1组:包括西区居委会、安顺乡、先锋乡、蟹螺乡、新民乡,由资源管理罗雄牵头负责。第2组:包括川心店、草八牌、新街、老街、广元堡居委会、顺河村以及永和乡、回隆乡、擦罗乡、栗子坪乡,由野保股长张洪牵头负责。第3组:包括丰乐乡、美罗乡、宰羊乡、迎政乡、挖角乡、田湾乡、草科乡、新棉镇岩子居委会、城北村、安靖村、礼约村,由森林公安局局长崔杰牵头负责。

  (二)工作措施。

  1.开展检查和宣传,在林区周边社区、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经营的场所以及周边社区进行了宣传、检查,清缴非法猎 枪猎具,开展猎套、猎夹清理活动,收集和梳理有关案件线索。

  2.与工商部门合作,对片区内的酒店、农家乐、物流快递、农贸市场等有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宣传、检查,并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宣传检查记录表》如实做好签名和登记工作,向业主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检查店招、菜谱、厨房等,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3.在林区主要路口、主要运输渠道上加强对运输、携带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依法进行检查,对过往车辆进行了法律宣传。

  4. 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要求所有检查人员必须佩戴有效证件,文明执法,禁止接受业主的宴请或收受钱物,且未经批准不得向外介绍检查情况和接受媒体采访。

  5.按时上报信息、报表及相关资料。在专项行动期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局落实了专人每十天按期向市局报送了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战果统计表各3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2篇。

  三、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共出动人员90余人,车辆20台次,发放宣传传单500余份,检查宾馆、饭店40余家,检查车辆36辆,检查进入重点林区人员20余人次,收缴明火枪1支。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积累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工作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建章立制,认真汲取此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全县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使我县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野生动物保护日活动总结3

  关于严厉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安排,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自从6月20日以来,全面排查了各村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监管、巡查、监测等制度上存在的漏洞问题,明确责任和时限。从制度上规范了管护站监管宽、松、软,执法不严等问题。

  一、全面排除隐患。

  我镇集体林区主要分布在花园村、水眼村、闫家湾村,其余村大多为人工林,经全面排查没有发现非法乱捕杀野生动物现象,居住在林区边缘的村民偶尔发现野猪和野鸡,野兔,通过我们多次上门宣传,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增强,爱护野生动物积极性高。

  二、全面巡护监测。

  我镇各村充分发挥了生态护林员管控作用,制定了科学的巡护路线、值守措施,加大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高发区域的巡护力度,进行了严格的管控。

  三、广泛宣传教育。

  我镇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在各村大力开展广播宣传、悬挂条幅16条、张贴标语120条、发放宣传资料430份。形成了全社会人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遏制非法猎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强大社会舆论环境。

  总之,截至目前我镇未发生猎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案件,林区生态环境持续良好。今后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积极探索和完善以打击野生动物资源为主的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加强林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日活动总结4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规范各类野生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日活动总结5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 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三、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08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

  (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 “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野生动物保护日活动总结6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为活动对环境及生物多样性造成的破坏与威胁日趋严重。天然林面积不断减少、农田土地沙化和退化、水土流失、江河湖泊水质恶化和自然灾害加剧以及人们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使得越来越多的野生动植物物种灭绝和濒临灭绝。因此,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监管和保护是非常紧迫和必要的。

  如此严峻的形势之下,野保科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法,经过研究,决定将这些工作方法汇编成几个保护项目,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20XX年,我们先后向上级部门递交了《湖北襄阳崔家营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襄阳市襄州区野生动物保护项目申报书》、《襄阳市襄州区国家级野生动物监测站项目申报书》、《襄阳市襄州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申报书》《、襄阳市襄州区20XX年珍稀濒危物种调查监管项目申报书》。其中,崔家营湿地公园已被列入省级湿地公园的范畴。通过开展区域性野生动植物种生境监测和产业状况等方面的专项调查、数据汇总和分析评价,建立资源档案,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提供决策依据;确保襄州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实现良性发展;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出爱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

  襄州区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相对较少,能够有效地进行开发利用的资源空间是很狭小的。有些农户提出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申请或咨询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政策法规,这是一项互利互惠的工作,既能让农户增加收入,又利于我们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工作,但大多数野生动物因为其驯养繁殖技术不够成熟不能驯养。

  我们必须将理论上的操作规范和实施细节与现实相结合,在工作中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为指导,及时地总结工作经验,认真研究摸索,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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