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会议纪要

时间:2022-07-23 19:52:42 会议纪要 我要投稿

现场安全会议纪要范文

  现场安全会议纪要范文(一)

现场安全会议纪要范文

  会议时间:20xx年9月1日18:15时

  会议地点:第六合同段项目部会议室

  主 持 人:童晓明(第六合同段监理组组长)

  参加人员:监理组:组长、副组长及隧道监理工程师

  项 目 部:经理、总工、隧道专监、各隧道施工队长、技术员和工班长

  会议议程:

  一、隧道监理工程师通报当前隧道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二、项目部制定整改落实措施

  三、监理组副组长、组长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控制的要求

  会议内容:

  监理组童晓明组长首先说明:将军沟隧道是我合同段安全、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重点和难点。虽然将军沟隧道施工中一直存在诸多困难,如:围岩情况与设计不符,炸药、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供应紧张,资金缺口较大等,但在监理组和项目部的协同努力下,克服重重困难,采取多种措施, 2008年8月将军沟隧道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有了明显的改观,但不可忽视的是将军沟隧道施工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

  一、隧道监理工程师陈欣通报当前隧道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㈠隧道进口:

  1.洞身开挖掘进:由于围岩节理裂隙发育,强度低,岩体较为破碎,呈碎裂-块碎状结构,自稳能力差,因此在开挖过程中,对进尺长度、光面爆破应加强控制,确保施工安全。但施工队盲目追求进度,有时一循环进尺3.5m,致使两侧壁掉块、坍塌,局部超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监理组和项目部多次提出类似问题,施工队屡教不改,野蛮施工。

  2.格栅钢架制作和安装:普遍存在焊接不规范、焊缝不饱满的问题;个别批次还存在箍筋、U型筋、格栅钢架间距偏大,格栅钢架厚度不够、倾斜度超标等问题,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锚杆安装:锚杆安装不够规范,不是梅花形布置;端头不是切割,而是电弧切割;有少数长度不够,有未注浆之嫌。

  ㈡隧道出口:

  1.CRD开挖:各个洞室开挖纵向间距不协调;工序衔接间隔时间长,封闭成环不及时,造成拱架悬空,极易造成围岩变形过大。

  2.临时支撑:中隔壁凹进凸出,纵向连接筋没及时施作并连接牢固,C25喷射混凝土没及时封闭、厚度不够。

  3.格栅钢架:焊接不规范、焊缝不饱满;箍筋、U型筋间距偏大;倾斜度不符合要求。

  4.拱顶下沉:ZK582+264-261段拱顶下沉达16cm,出现环向裂缝。

  ㈢要求:

  1.严格控制洞身开挖进尺不超过2.0m,控制好光面爆破的孔深、间距和数量,根据围岩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光面爆破的参数,控制超挖量,确保施工安全。

  2.加强格栅钢架安装的间距和倾斜度控制,对于制作不合格的钢架做报废处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锚杆的布设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控制好锚杆的长度、数量、角度,严禁不合格的锚杆进入施工场地。

  4.CRD工法施工必须保持各洞室之间的纵向间距;各洞室及时设置临时仰拱封闭,步步成环,尽量缩短成环时间;中隔壁必须设置为弧形临时支护,左右开挖的小断面底部临时仰拱保持在同一断面上,各个节点的连接一定要对齐,螺栓连接牢固并及时施作锁脚锚管;必须保证中隔壁和临时仰拱钢架的间距和喷射混凝土的厚度,钢架之间纵向连接筋及时施作并连接牢固。

  5.加强监控量测工作,随时掌握围岩动态变化,及时反馈信息。

  二、项目部制定整改落实措施

  ㈠项目部总工孟庆信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各个施工队的管理质量不到位和安全意识淡薄,希望各施工队引起高度重视,不要在施工中屡次犯这种低级的错误,一定要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去做。

  孟庆信总工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项目部肯定积极配合监理组的工作,坚决整改落实,绝不姑息。

  2.要求项目部现场技术人员加强责任心,加大控制力度,坚持报检程序,严格认真进行自检,在施工中充分发挥项目部质量管理自检体系的作用。

  3.施工队应高度重视安全和质量,配合和支持项目部和监理组的工作。

  ㈡项目经理许君:隧道施工中一直存在很多困难,项目部在监理组的支持配合下想了很多办法,采取了很多措施,给我们的施工解决了很多困难,创造了很好的环境,但我们施工队管理差、质量和安全意识差,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屡教不改,对此项目部同意孟庆信总工的观点,在下步工作中加大对隧道施工的整治;希望各施工队在此次会议后切实、真正加强管理和对现场的控制,搞好安全和质量,如再发生此类质量问题,项目部除一如既往地支持并执行监理组的返工、停工、处罚等决定外,还将对相关人员(包括项目部现场技术员)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

  三、监理组副组长、组长对一步加强隧道施工控制的要求

  ㈠监理组副组长荀文显:

  1.今年复工至今监理组组织召开的隧道施工专题会议已有十多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并不显著,希望各施工队对隧道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迅速按孟庆信总工的要求落实,监理组与项目部将于9月2日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另外,监理组在现场多次要求在各洞口储备灭火器、防火砂等救灾物资,希望各施工队尽快落实。

  ㈡监理组长童晓明:

  首先对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副组长和项目总工的意见表示支持,接着重要求以下几点:

  1.出口右洞初期支护侵限处理必须增加作业人员和风镐,或采用新的处理工艺,力争在9月份处理完毕。

  2.出口左洞必须按隧道专业工程师的要求加强现场控制,协调各洞室的进尺,尽早封闭成环,以有效抑制围岩变形。

  3.必须加强爆破开挖的控制,减少超挖,严禁欠挖,对当局部超挖严重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用同标号的混凝土或片石混凝土回填,超挖回填必须密实,绝对不允许围岩与支护系统脱空!

  4.现场技术员和监理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加强现场控制,杜绝偷工减料、野蛮施工、冒险作业等行为的发生。

  5.监理组将继续加大对隧道施工的巡视、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将责令返工、或停工整改,并按《现场工作考核管理细则》予以处罚。

  现场安全会议纪要范文(二)

  根据不少地区的普遍反映和监理企业的强烈要求,2010年7月7日至8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与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在江苏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理论研讨会,施工安全会议纪要。

  这次会议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的关心和指导,得到了各监理协会和广大监理企业的大力支持,共收到百余篇论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王树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学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建设咨询监理处处长江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施工安全监管处副处长王天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之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出席会议的还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协会的领导。参加会议的代表,有来自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监理协会、10多个有关专业部门建设监理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以及监理企业202人。由于会议议程安排紧张,与会人员强烈要求晚上加班交流讨论。与会人员热情之高、探讨之认真,是多年来少有的局面。同时也表明,监理行业对“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 问题高度重视,研究该问题是众望所归。会议纪要如下:

  一、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信心

  王树平副司长在讲话中,既肯定了监理为施工安全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又指出,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法规。他更希望大家继续为提高施工安全水平不懈努力。

  江华处长不仅肯定了监理对提高施工安全生产做出的成就,还通报了全国监理行业的发展状况。她要求大家,在做好监理工作的同时,继续关注有关法规建设,继续为提高施工生产安全水平做出贡献。

  林之毅副会长指出,近年来由于监理责任界定不清,安全责任被无限扩大,有关部门对监理处罚不当或处罚过重的案例日益增多,一些监理人员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而锒铛入狱。低收益、高风险,使业内一些优秀人才流失,严重影响了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说,召开这次研讨会很必要,并希望大家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建设监理事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主任刘廷彦代表会议主办单位,对会议作了小结(以上领导讲话摘要另行印发)。

  研讨会期间,同志们从不同的角度,总结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的现状;从法理层面对该问题作了深入的剖析;从制度上探讨了改进方略和办法。通过研讨,进一步提高了关于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明辨了相关的工程监理责任体系;同时,进一步坚定了继续搞好工程监理的信心。可以说,这次研讨会,是一次理论联系实际的有益探索。

  二、监理为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众所周知,自从我国创建工程建设监理制以来,监理企业在“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过程中,客观上促进了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在质量控制管理中,完善、强化了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地减少了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2003年,国务院颁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以后,监理企业无不投入大批力量,广大监理工作者更是尽心尽力,协助搞好施工生产安全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这些成效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直接成效,即减少了事故。如地处祖国边陲的新疆昆仑监理公司,群策群力、严把安全生产关,在中石油西部销售中心工程监理工作中,取得了施工生产无伤亡事故的好成绩。其他地区的施工安全形势,多数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好转。二是间接成效,即在工作实践中,不少监理单位还总结归纳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有些经验升华为工作规程。像上海市,早在2003年就要求监理企业关注施工生产安全问题,着手规范施工生产安全监管,并于2008年初,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编印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有效地指导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不仅降低了事故频率,而且杜绝了群死群伤事故。这些规范性的成效不仅有效地指导着监理工作,而且,促进了施工企业,乃至业主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有关方面对 “安全监理”认识上的偏差严重,制约了监理事业的发展

  几年来,监理工作者们在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促进了安全水平的提高,但同时,企业的发展也承受着巨大的困难,

  一是监理工作的导向偏移。同志们普遍反映,实施《安全条例》后,监理企业的工作量急剧增加。总监的60%以上精力都用在“安全监理”方面。有鉴于此,总监原本致力于工程“三控”、“两管”的业务不得不丢弃一些,其主要精力偏移到“安全监理”上来。二是不当处罚急剧增加。尽管监理在施工安全方面投入了较大的精力,但是由于有关方面对监理责任存在不正确认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尤其是总监,往往被追究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近几年来,由此追究总监刑事责任锒铛入狱的人数迅速增加。其中,不少是不当处罚。即,有些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原本不应由监理负责,相关责任强加于监理而形成的处罚;有些是被监管单位不接受监理的监管而引发事故对监理的处罚;甚至连没有监理合同关系的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也要处罚监理。三是挫伤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相对于设计、施工、开发商,监理在低收益下,要担负难以自主的巨大风险。因此,监理企业的领导和项目总监们整天提心吊胆,甚至灰心丧气,有些总监甚至因此离开了监理行业。所以,有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对“安全监理”的错误认识导致的不当处罚严重挫伤了监理人的积极性,涣散了监理人的心。四是加剧了监理人才的流失。据反映,鉴于以上原因,有的总监等企业骨干离开了监理行业;不少年轻同志也不安心监理工作,伺机转而从事其他行业。另一方面,受安全责任风险无限扩大的影响,近几年来,每年报考监理工程师的人数急剧下降,从2003年的10万多人,直降到2009年的4万多人。按照工程建设量逐年增加的实际需求,报考人数应当稳步增加,并应稳定在一定的数量上,才能适应工作需求。而事实是,非但没有逐年增加,反而不断减少。

  在研讨中,代表们普遍认为,有关各方尤其是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更加重视对“安全监理”的认识,客观公正地鉴定“安全监理”的责任,积极支持监理履行法律职责,充分发挥监理的重要作用。

  四、关于改进“安全监理”的希望和建议

  1、希望尽快出台《工程建设监理条例》,明确监理的职责权限,只对自己的错误指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2、抓紧修订《安全条例》,明确界定监理责任。

  一是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如果监理履行了监理程序,即不再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二是不承担与施工安全没有直接关联的事故责任,如施工交通问题、工人食宿问题、工人安全教育问题、工人操作问题等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三是修改监理报告制度。对施工现场监理无法控制的安全隐患,监理只宜向业主报告,不宜超越监理合同委托职责而向主管部门报告。

  3、希望在调查处理安全事故时,选派监理专家共同参与,科学鉴定监理责任。

  与会同志们还期望进一步加强对业主的监管,规范业主的市场行为;期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管理脱节、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研究,从根本上完善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将根据大家的建议,积极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进一步组织对监理安全责任界定等问题深入研讨,为相关部门制定法规政策提供参考,积极努力为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与会同志们积极表示:现阶段要继续按照现行法规要求,尽职履责,搞好监理工作,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整理

  20xx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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