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7 12:10:48 海洁 员工管理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健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

  1. 引言

  本制度旨在保障员工的心理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管理支持,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本文档旨在明确公司对员工心理健康的重视,并规范相关管理措施。

  2. 管理目标

  - 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增加员工的心理健康意识和知识水平。

  - 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帮助员工有效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压力。

  - 促进团队合作和沟通,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 预防和管理员工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困扰。 - 为员工提供适当的休息和调整机会,保持身心健康。

  3. 管理措施

  3.1 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

  公司将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压力管理和情绪调控的方法和技巧;

  - 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 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识别和处理。

  3.2 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

  公司将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 设置心理,为员工提供随时可用的咨询服务;

  - 安排定期心理咨询会议,为员工提供个人和团队的支持; - 合作或委托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提供更全面的心理服务。

  3.3 团队合作和沟通

  - 鼓励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和支持,营造开放和互信的工作环境;

  - 提供培训和指导,促进有效的沟通和冲突解决;

  - 定期组织团队建设和活动,增进团队凝聚力和合作能力。

  3.4 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和管理

  - 设立心理健康监测机制,定期进行员工心理健康调查; - 发现员工心理健康问题时,及时采取行动并提供合适的帮助; - 针对特殊人群,如高压岗位员工和初入职场的新员工,提供额外的心理支持和关怀。

  3.5 休息和调整机会

  - 提供合理的工作安排和休假政策,确保员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 鼓励员工参加身心健康相关的活动,如运动、休闲娱乐等; - 为员工提供适当的调整机会,如弹性工作时间和工作轮换。

  4. 资源支持

  公司将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确保心理健康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培训、咨询和活动的开展;

  - 指定专人负责心理健康管理工作,协调相关资源和活动; - 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或合作,获取专业技术支持。

  5. 监督与评估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心理健康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与评估,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员工也可通过反馈意见和建议参与改进和完善制度。

  6. 总结

  本制度旨在通过完善的管理措施和资源支持,保护员工的心理健康,提高企业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员工幸福感。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心理健康问题,并不断完善和优化心理健康管理制度,以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和个人成长。

  以上为公司制定的《员工心理健康管理制度》,请各部门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执行,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支持和服务。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2

  一、为了保证公司所有员工的体质达到健康标准,保证所从事的工作能按质按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并具体安排执行,其他各部门予以配合。

  三、健康检查的分类:录用前检查及录用后定期检查。

  (一)录用前的体检:

  1.凡公司招聘人员,必须先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本公司指定体检医院为_______市职业病防治所。

  2.体检的主要检查内容为职业病、传染病及各种器官功能检查,如过敏症、结核病、肝炎、皮肤病等。

  (二)工作期间定期检查:

  1.员工进入公司后,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定期体检,如查出有传染病携带者一律予以解聘。

  2.定期年度检查的项目与录用前体检相同。

  四、员工健康状况预防工作。

  (一)员工进入公司后必须按规定接种各种疫苗,以增强自身的`免疫功能,防止对各种传染病的感染。

  (二)员工在工作期间如频繁出现某种病症,应立即到指定医院检查,如查出对从事本职业有害的任何病状,都应首先予以隔离治疗,直到完全恢复后,方可复工,情况严重者根据《劳动法》协商处理。

  (三)员工应时刻注意日常保健及饮食卫生,增强体质,杜绝各种传染病。

  五、员工健康档案

  (一)公司员工自加入公司之日起,即由人事部门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对各种健康检查记录资料进行存档跟踪管理。

  (二)健康档案的内容:应聘时体检资料、年度体检资料、疫苗接种记录、工伤情况记录等。

  (三)健康档案设专人管理

  1.管理人员应负责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2.管理人员应对员工工伤情况进行记录存档。

  六、费用规定

  (一)入职时的体检费用及疫苗接种费用由个人负担。

  (二)进入公司后年检费用及疫苗加强接种费用由公司负担。

  (三)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并给予一定营养补助。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3

  一、招聘

  公司招聘员工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所有应聘人员应在人事文员接受初试,

  初试通过后,由人事文员推荐给总经理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在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由经理安排岗位班次。

  二、入职培训

  所有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公司每月组织员工培训,接受公司业务技能职业教育、企业文化、行为规范培训的义务。

  三、员工制度

  1、制服由公司统一提供,领用时按规定登记入册。

  2、员工需小心保管自己的制服,如有损坏必须立即进行修复。

  3、员工离职时,须把所有制服交回仓库,由仓库员在离职单上签名确认。如有遗失或损坏,公司有权扣除工资作为赔偿。

  4、每位员工公司将发给标有桑拿健康中心标记的工号牌一个,如有遗失应立即告之人事文员补办,同时需交纳20元制作费,离职时应交还人事文员。

  四、工作时间

  1、员工必须按部门安排的班次上班

  2、公司实行每天九小时工作制(含用膳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由当日值班负责人安排,事后将根据营业情况及工作量给予同等时间补休,原则上补休应在当月内完成,如当月无法补休的可累积到第二安排。

  3、员工因工作效率低未能完成当天的工作而超时工作不属于加班。

  4、部长级以上管理人员(含部长)以完成工作为己任,故工作延时不作加班处理。

  五、考勤制度

  1.员工上班须在考勤机上打卡

  2.员工必须着制服打考勤卡,严禁找人或代人打卡

  3.员工考勤卡只作为对员工工作时间核查的一部分,确切工作时间由当值负责人记录为准

  4.考勤卡若遗失应立即报告当班负责人申请补办,未办好之前由当值负责人记录核定考勤

  六、旷工

  旷工除扣除当日工资外须进行以下处罚:

  (1)旷工半天给予口头警告扣1.5天工资并记录存档

  (2)旷工1天给予书面警告扣3天工资并记录存档

  (3)累积旷工3天公司将该员工旷工记录提交人事文员进

  行除名,作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者公司将扣除当月工资和服装保证金。)

  七、休假、请假、调休

  1.休假

  如需申请休假需以书面形式填写《休假/请假审批单》由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生效,严禁私自换休,违者按旷工处理。入职不满半内员工,春节期间不得请假。

  2.请假

  凡请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工伤假其它假期均须填写《休假/请假审批单》,由负责人同意呈交总经理审批后人事部存档,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均为无薪假期。

  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事后(上班后24小时内)必须补办手续,事假当月原则上不可超过7天

  3.调休

  员工调休需书面申请,由当班负责人批准后,班次调整方可进行调休。当月调休不可超过2次

  八、薪资待遇

  1.公司实行月薪制工资,按岗位制定工资标准,结合公司具体工作特点制定,原则上以责任大小论资,以职位高低论资;

  2,薪资发放方式,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时延期或提前发放);

  3.根据员工在岗位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适当的调整员工的薪资。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公司给予晋升。

  九、辞职

  1.所有员工均有辞职的权利,试用期内申请辞职须提前7天递交辞职申请。如未获批准时,员工应履行3个月试用期责任直至试用期满为止;

  2.试用期后员工申请辞职的的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由总经理审批;

  3.员工入职工作不满7天,申请辞职不计发工资;

  4.辞退:公司有权辞退富余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5解雇: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到解雇条件,公司有权根据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后并作解雇处理,不需通知员工且不做任何经济赔偿;

  6.开除: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或触犯刑法的员工,公司对其不作任何赔偿并扣发所有未发工资;

  7.员工正常离辞或被辞退,应在生效当天到人事文员办理离职手续(移交公司物品、资料等)超过三天未办理的作自动离职处理,遇人事、财务休息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迟一天办理;

  8.被解雇或开除的员工须在离职当天将所有手续办完,即日离开公司,有意拖延者公司保留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

  9.无薪停职

  员工多次违章或犯严重过失有充分认识者,公司可采取停职处分,停职一天扣除三天工资,停职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如员工涉及刑事事件中,公司可延长该员工的停职至处理结束为止。

  十、员工福利

  1.假期

  法定假日:员工每年可享受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一天(1月1日)、劳动节一天(5月1日)

  国庆一天(10月1日)、春节三天(大年三十、年初一、)以上发定假日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若在节假日期间不能安排休息的.可安排在节前休或节后休,如在当月未能安排则在下月需补休完。

  2.例假

  员工每月享有3天例假,由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编排员工休假日期。新员工7号前入职当月休息二天,7一15号入职当月休息一天,20号以后入职不安排例休。

  3.病假

  员工生病不能上班须向当班经理请假,须凭指定医院有效病单证明。

  4.事假

  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两天书面申请,由负责人批准后交由总经理审批方可生效。

  十一、膳食福利

  1.公司向员工免费提供工作餐,员工凭工作证就餐,每次就餐时间不允许超过30分钟

  供餐时间:午餐11:30—12:30;晚餐17:30—18:00;宵夜23:30—00:30

  2.超出用餐时间将不予供餐,如因公延迟用餐由负责人通知厨房加留饭菜。

  3.员工打饭须遵守程序,配合厨房人员的工作,严禁浪费。

  十二、住房

  公司提供住宿、床位、清扫用具,随时保持宿舍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住宿员工请严格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禁止带非本公司的员工住宿,若出现员工财物被盗事件,则由带非不能公司的人员进入宿舍的员工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员工活动

  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加强员工对公司归属感,公司将为全体员工提供各种有益的活动:

  1.生日活动

  公司每季度为员工举行生日活动,具体日期由负责人通知为准。

  2.表彰优秀

  公司每季度、每年对员工进行评优、评先活动。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4

  1、 实验室工作人员从事工作前必须进行HIV抗体和乙肝、丙肝等肝炎病毒标记物的检测。新入科员工必须接受生物安全培训。

  2、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域内进食、饮水等。

  3、 遇到职业暴露意外事故,接触者应在接触当时,接触后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各采血检查一次HIV抗体。

  4、患有皮肤疾患、皮肤溃烂、破损情况要及时诊治。

  5、科室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5.1体检:每次体检必须组织接触致病微生物的工作人员参加体检,每年至少一次;

  5.2对从事致病微生物检测、研究工作的工作人员对其相关的病原进行血清学本底检查,保留血清标本两年。

  5.3对从事致病微生物检测、研究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生疾病或不适,其症状与相关的病原所引起的临床体体征相符或相近,保留病例资料。

  6、建立工作人员的监测制度。

  6.1建立各类病原微生物临床体征对照表。

  6.2规定如从事致病性微生物检测、研究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生疾病或不适,其症状与相关的病原所引起的临床体体征相符或相近,应向生物安全员报告。

  6.3生物安全员向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的同时,陪同该工作人员前往医院观察或就诊;就诊时应有意识地检查所怀疑的疾病指标;

  6.4如果确诊该工作人员被所从事检测或研究的病原微生物污染,应制定应急措施,加紧对该工作人员的诊治;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对同事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对实验室及所涉及的物品进行消毒、清洁处理。

  6.5对事故过程进行总结、并存入档案,必要时向上级报告; 6.6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进行落实并进行有效性评估。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5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成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领导小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二、健康监护的对象:

  1、所有在岗的粉尘作业员工(包括采煤、掘进、辅助单位的`部分井下员工及地面接尘人员。);

  2、拟从事粉尘作业的新员工(新分配的员工必须参加上岗前检。);

  3、拟离岗的粉尘作业员工;

  4、尘肺病患者及观察对象;

  5、粉尘作业退休员工(定期或不定期随访);

  6、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三、健康监护的项目

  1、粉尘作业员工: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高千伏胸部射线摄片、肺功能。

  2、尘肺病人及观察对象: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b超、血常规、尿常规、高千伏胸部射线胸片、肺功能、血气分析、心脏彩超、ct胸片(带星号的项目为选检项目)。

  3、有毒有害作业员工的检查项目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

  4、上述健康监护费用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四、监护地点

  接尘员工、尘肺病人及观察对象的监护,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委托有资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护。

  五、健康监护时间根据矿山医院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要求

  1、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职业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人员造册登记并按时上报人力资源部门。

  2、各单位认真组织按时参加职业卫生健康监护,确保健康监护率达到95%以上。对于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中工作不认真或监护率未达标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3、为了保证体检质量,每天体检的总人数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具体人数各单位自定),上午和下午各占一半。各单位按照每天核定的人数组织体检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体检人数。

  4、根据疾控中心的反馈的健康监护结果,医院通知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及时通知到员工接受近一步的治疗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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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体检时间

  1、每两年(逢双年)支配一次体检,每年一次妇科体检(逢双年与二年一次体检一并进行)。

  2、每年体检时间支配在xx——xx月份,详细时间由公司工会与承检医院落实后书面通知到工会。

  二、体检对象

  全公司正式员工(包含退休员工)

  三、体检项目

  1、普检:血粮、血脂、肝功、乙肝两对半、甲肝抗体、胸透、心电图、b超(肝胆、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35岁以上男性)。

  2、妇科体检:b超(子宫)、乳腺彩超、常规妇检、白带10项、防癌涂片。

  3、特别检查:依据详细状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体检支配组织

  由公司工会支配组织,医务室参加。

  五、体检经费

  体检费用由公司解决,复查费用由本人负责,本人放弃体检机会的,公司不予任何补助。

  六、体检报告

  1、体检报告包括体检表原件,体检综合看法及建议。受检者可依据体检综合看法进行健康询问及疾病诊疗。

  2、公司工会、医疗室收到体检报告后,由公司医疗室根扰体检状况进行登陆、分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制订公司职工健康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

  3、对体检内容过行登陆、分类后通知本人。在体检登录、通知本人过程中,承检医院与公司工会、医疗室应敬重并爱护职工个人隐私,避开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体检报告属公司全部,由公司医疗室备案保存,需要体检档案就诊或询问的,须向公司医疗室办理借还手续或复印。

  七、有关要求

  1、公司职工体检必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限人数(b超)检查的项目,应听从公司的`统一支配,因生病、住院、出差、产假等特别状况的职工可适当延期进行(体检结束之日起,20天内休检完毕)。

  2、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利用业余时间,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影响工作。

  3、本制度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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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3、职责

  公司管理部门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4、程序

  4.1 员工人事档案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载体保存、纸质档案统一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档案袋,电子档案以HR信息管理系统为x台进行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保密员工的信息资料。

  4.2 档案建立: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入职之日起,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起始档案材料包括: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信息表、户口本复印件、劳动合同等。

  4.3 员工个人档案不经过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归档,而是通过档案代保管服务机构进行代保管

  本单位员工档案。如公司对员工档案材料(如鉴定、考核材料、离职、参加xx、共青团的材料,奖惩材料等)的收集、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档案材料交至档案代保管服务机构由档案代保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放入员工的档案。

  4.4 档案资料收录:员工在职期间,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员工的动态变动材料收录入个人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如:奖罚记录、职位调动、任命、借用、离职申请、考核管理等。

  4.5 本部门职工的人事档案调阅需经部门主管、管理部经理批准。

  4.6 调阅档案原则上在管理部门内部并在指定人员陪同下调阅。如需借出管理部门、需管理部经理批准。

  4.7 所有调阅档案,均需登记备案。

  4.8 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应在妥善保管一年以后销毁,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档案应妥善保管三年以上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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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规范本企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企业人员健康管理。

  4、责任:办公室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①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②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应每年定期到当地县(区)级以上或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③健康检查除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如乙肝、甲肝等)、皮肤病等;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岗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程序(经矫正后视力应不低于0.9)和辨色障碍(色盲或色弱)等项目的'检查。

  ④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⑤对新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⑥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⑦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每年定期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健康档案。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9

  为保证经营环境质量,制造有利于药品存储、存放、运输等的良好环境,制造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管理

  (1)库区内不得种植易长虫的`花草、树木,地面平坦、干净、无积水、无垃圾、沟道畅通。

  (2)仓库四周环境要地面清洁无粉尘,无有害气体及污水等严峻污染源。

  (3)库房内空气流通,地面平整、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

  (4)仓库应有防鼠、防虫、防尘及防污染措施。

  (5)仓库卫生应勤打扫,在收、发货后,应做到“工完、货尽、场地清”。

  2、药品的卫生管理

  (1)应保持药品外包装干净,无破烂,无污染。

  (2)废旧包装等应准时清理,不得堆放在药品存放库内。

  (3)清洁药品外包装卫生时,禁用湿法清洁。

  (4)特别气味、易串味的药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禁在库房内施放毒饵、鼠药等易污染药品的灭鼠材料。

  3、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1)仪容仪表仪态自然得体,不夸张,不奇异。

  (2)工作服应干净,穿戴规范。

  二、人员健康管理

  1、每年组织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健康检查后应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汇总。

  3、凡发觉有精神病、传染病或患有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准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4、在健康检查中,如员工消失有重大疾病时,管理员工健康的工作人员应慎重,不得轻易泄露,须报公司领导审定。

  5、建立员工个人健康档案。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0

  一、为了保证公司全部员工的体质达到健康标准,保证所从事的工作能按质按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并详细支配执行,其他各部门予以协作。

  三、健康检查的分类:录用前检查及录用后定期检查。

  (一)录用前的体检:

  1.凡公司聘请人员,必需先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本公司指定体检医院为xx市职业病防治所。

  2.体检的主要检查内容为职业病、传染病及各种器官功能检查,如过敏症、结核病、肝炎、皮肤病等。

  (二)工作期间定期检查:

  1.员工进入公司后,必需根据公司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定期体检,如查出有传染病携带者一律予以解聘。

  2.定期年度检查的项目与录用前体检相同。

  四、员工健康状况预防工作。

  (一)员工进入公司后必需按规定接种各种疫苗,以增加自身的免疫功能,防止对各种传染病的感染。

  (二)员工在工作期间如频繁消失某种病症,应马上到指定医院检查,如查出对从事本职业有害的任何病状,都应首先予以隔离治疗,直到完全恢复后,方可复工,状况严峻者依据《劳动法》协商处理。

  (三)员工应时刻留意日常保健及饮食卫生,增加体质,杜绝各种传染病。

  五、员工健康档案

  (一)公司员工自加入公司之日起,即由人事部门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对各种健康检查记录资料进行存档跟踪管理。

  (二)健康档案的.内容:应聘时体检资料、年度体检资料、疫苗接种记录、工伤状况记录等。

  (三)健康档案设专人管理

  1.管理人员应负责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2.管理人员应对员工工伤状况进行记录存档。

  六、费用规定

  (一)入职时的体检费用及疫苗接种费用由个人负担。

  (二)进入公司后年检费用及疫苗加强接种费用由公司负担。

  (三)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并赐予肯定养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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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加强对员工健康、个人卫生的控制,以防止因人员因素对产品质量造成的危害。

  二、范围

  参与产品生产、配送人员及其他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人员。

  三、员工健康管理

  1、公司综合部须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并每年组织进行1次健康教育培训。

  2、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培训,要特别强调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如果生病或受伤、或是与传染病患者(如肠道疾病、肝炎疾病等)有接触,都必须立即通知生产主管人员(尤其是他们尚无症状时,更应注意向主管人员汇报),培训结果记录存档。

  四、员工个人卫生控制

  1、按照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个人卫生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新进厂员工要集中进行系统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培训和考核效果要记录。

  2、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3、员工上班时,统一着长裤,禁止穿九分裤、七分裤、五分裤等;禁止穿拖鞋、凉鞋等露脚趾类的鞋;禁止涂口红、化妆、喷香水、涂指甲油、佩戴任何饰品、手表等。

  4、生产区域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嬉戏、跑步或追逐打闹。

  5、员工进入车间时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物品,在预进间内换工作鞋、换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衣、帽应穿戴整齐,头发不得露在衣帽外面。

  6、工作人员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并于进入加工场所前、上卫生间后或手部受污染时,须即刻洗手消毒。

  ①洗手消毒程序:

  A:清水冲洗洗手液搓洗清水冲洗消毒液浸泡20秒清水冲洗烘干

  B:清水冲洗洗手液搓洗清水冲洗烘干75%酒精喷洒搓洗消毒

  (注:穿短袖工作服要洗至肘部)

  ②员工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在生产过程中的.有以下情况时,必须对手进行清洁消毒:

  a、去洗手间后;

  b、处理废物后;

  c、离开工作区域或进行与生产无关的工作后,重返岗位前;

  d、接触产品前;

  e、接触到身体其它未清洁部分或不洁净物品后;

  f、开工前进入车间及连续工作2小时;

  g、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员工必须在每1小时内进行洗手、消毒。

  7、进入车间前,鞋靴底部要在鞋消毒垫浸泡消毒后,方可进入车间。

  8、主管、领班在生产前应检查员工卫生状况:衣帽、口罩、工鞋是否按规范佩戴、穿着,头发是否外露等;手部卫生是否达标,指甲不得超过0.5mm长;是否有人带伤上岗;是否有人患病上岗等。

  9、生产过程中接触成品的操作必须戴上一次性手套,手套要完整、无破损、不透水,当手被污染后必须按上述洗手消毒程序重新洗手消毒。在工作过程,包装人员必须每2小时用75%酒精对手进行消毒;成品再加工人员因工艺操作原因,要接触裸露成品的,必须每1小时用75%酒精对手进行消毒一次

  10、生产期间不允许接听电话(主管、领班除外),如有特殊需要,需请示上级领导后,到生产区域外接听,接听后需先洗手消毒才可再进行生产加工。

  11、工作人员的个人衣物及物品要放置更衣室,不得带入加工间;也不得穿戴工作服到加工区域外的地方,并在工作期间工作服的口袋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12、员工上卫生间时,必须在更衣室更换工作服、帽、工作鞋等,不得将工作服、帽、工作鞋穿进卫生间。上完卫生间后须将双手清洗和消毒。

  13、非生产人员(即检验、管理人员等)及一切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等同生产人员要求。

  五、员工健康要求

  1、员工应参加每年一度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严禁未体检先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一经发现立即劝退或辞退。

  2、员工患呼吸道疾病(如感冒、咳嗽等),轻微者可戴口罩操作,但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工作;病情严重者,主管或领班安排其休息,痊愈后方可返岗。

  3、员工手部有伤口时,伤口轻微者,包扎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可安排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若伤口较深,主管或领班安排其休息,痊愈后方可返岗。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2

  1.目的

  为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人员无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保证食品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厂员工适用。

  3.内容

  3.1.员工的健康检查

  3.1.1.所有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包括车间员工、质控部员工、技术部员工等直接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每年4月份由厂统一安排一次由市防疫站进行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或经医疗机构检验未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方可上岗。

  3.1.2.所有新员工必须持防疫站发放的食品行业健康证方可入职。

  3.1.3.凡患有细菌性痢疾或痢疾带菌者,伤寒或伤寒带菌者,病毒性肝炎或带毒者,活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为健康状况不合格人员,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员工如患有或发现患这类疾病的必须及时向主管人报告。

  3.2.工作过程中出现疾病或负伤的情况处理。

  所有在工作中要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生病或受伤应及时向主管报告,由主管批假治疗。禁止带病带伤生产。

  3.3.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保存

  3.3.1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个人的健康证明材料按部门、班组进行分类存放,保证每一在册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有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健康证明材料存放两年以上的可以销毁。

  3.3.2.按部门或班组建立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的《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详细填写员的健康状况,对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伤患的员工,还需注意处理措施。《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保存期为两年,超过保存期的可以销毁。

  3.3.3.非生产检验人员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亦按部门建立好相应的《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健康证明材料可以是防疫站以外的相关医疗部门发放的健康材料。

  4.相关表格

  《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3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从业人员每年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马上调离其从事接触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刚好调离率100%,并具体填写调离记录。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具体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马上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缘由、解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干脆入口食品之前应按规范清洗、消毒双手。

  八、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干脆抓取干脆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干脆尝味。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4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需驾驭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肯定的食品卫生学问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学问。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需进行健康检查,新参与工作和临时参与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需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马上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解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需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淌清水洗手;

  接触干脆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学问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需进行食品卫生学问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5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2.制定并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详细的职业健康档案,其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职业健康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

  3.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

  4.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健康知识的培训工作。

  5.建立健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定期检修保养制度。确保防护措施正常运转。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密封、通风、吸尘、净化等防护措施,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

  6.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7.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运输、贮存及使用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贮存有毒有害原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8.按照国务院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邀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健康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9.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或防护措施。

  10.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职业病报告制度。

  1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立即向健康行政部门、劳动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患者去向、死亡人数、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己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12.一旦发现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按国家职业病报告规定向当地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13.建立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让所有现场操作人员了解本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职业危害及检测结果。

  14.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不得安排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幼儿有害的作业。

  15.建立招工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把好岗前体检关,杜绝职业禁忌症患者进入禁忌岗位;

  16.建立防暑降温和健康保健健康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暑天高温期间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改进落后的高温作业工艺,增添必要的通风降温设备供应清凉饮料及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工人身体水盐代谢;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作妥善安置。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6

  1、目的

  为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提高员工健康水平,规范员工健康体检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一年12月31日前进入我公司的员工。

  3、工作职责

  3.1规范员工健康体检工作

  3.1.1健康体检的人员范围

  上一年12月31日前进入我公司的员工。

  3.1.2统一健康体检周期

  原则上健康体检周期为1年。

  3.1.3规定体检医疗机构

  市区内各单位体检统一由xx医院承担。

  市区外各分公司,根据驻地医疗资源情况确定体检医疗机构,承担体检的医疗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立医疗机构,有独立健康检查部门,有必备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得委托商业体检部门进行体检。

  2)具备满足体检需求的设备,工作状态良好,计量及其它法定检定合格。

  3)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4)能进行个体和群体健康评价、分析、反馈,并提出健康指导建议。

  3.2统一健康体检项目

  体检的项目依据《管道局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以及我公司员工健康具体状况,制定必选项和备选项体检菜单,各年度的体检项目可以根据员工疾病分布情况进行调整。

  3.3加强体检后的.健康管理

  xx医院及我公司健康管理部门应切实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工作。对员工的体检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找到常见病、多发病的影响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干预。

  3.4成立公司健康体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

  3.4.1工作内容

  xx公司健康体检领导小组统管全公司员工健康体检工作。

  xx部负责员工健康体检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本年度参加健康体检的员工名单;财务资产部负责体检标准、体检预算、体检核算等工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向体检机构提交各部室参检人员的个人信息、人数、日期等。

  3.4.2工作要求

  1)健康体检领导小组要严格遵照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要求,确保健康体检依法合规,员工健康体检有效落实,企业经营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健康体检领导小组对每年的健康体检结果进行认真总结和研究分析,深入查找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影响因素,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进行干预,确保员工能够健康生活、安心工作,不断推进企业健康管理水平的提升。

  4、附则

  4.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7

  (一)为促进员工健康加强预防疾病起见,特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以每年举办一次为原则,有关检查事项由人事室办理。

  (三)x光摄影由人事室与防疾中心接洽时间,请派巡回车至公司或工厂办理。经防病中心通知必须进一步检查者,应前住指定医院摄大张x光片,以助判断疾病。

  (四)一般检查由人事室负责与市立医院接洽时间,分别至该医院接受检查。工厂由人事组接洽医师至厂内检查。

  (五)有关费用概由各部门负担。

  (六)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时,由公司令其停止继续工作,返家休养或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七)人事室每届年终,应依检查表作成疾病名称、人数及治疗情形等统计,以作有效措施及卫生改善的参考。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员工健康检查规定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预防各种疾病,从而能正常地为公司服务,特制定员工健康检查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每年举办一次,有关检查事项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三条一般检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市立医院接洽时间,员工分别至该医院接受检查。工厂由人力资源部接洽医师至厂内检查。

  第四条光摄影由人力资源部与防病中心接洽时间,公司派往返车请其至公司或工厂办理。经防病中心通知必须进一步检查者,应前往指定医院摄大张光片,以助判断疾病。

  第五条有关费用概由各部门负担。

  第六条经诊断确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时,由公司出面令其停止继续工作,返家休养或前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每年年终应就检查的疾病名称、人数及治疗情形等做统计,以作制定有效措施及改善卫生的参考。

  第二章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第八条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促使医疗保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九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员工每人每月补贴医药费40元

  第十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试用人员及临时工每人每月补贴30元。

  第十一条正式员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凭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及收费收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报销时应扣除本年度应发医药补贴费,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批准权限如下:

  1.收据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收据金额在5000元至0元的由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收据金额在0元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临时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照扣除当年医药补贴后,超支部分按60%报销。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其报销办法同第十一条。

  第十四条由公司安排的员工每年例行身体健康检查,其费用由公司报销。

  第十五条医疗费补贴由劳资部每月造册,并通知财务部发放。

  第三章门诊医药费补贴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为加强员工福利,及时对员工各种疾病进行治疗,从而达到员工生活安定、工作效率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第十七条本公司正式雇用的员工适用本办法。

  第十八条员工及其家属自员工离职日及留职停薪日起丧失此补贴权益。

  第十九条凡本公司员工患伤病住院接受治疗时,由福利委员会补助其医药费50%。

  第二十条本公司员工看病时,由员工本人先行垫付医药费,同时填具医院门诊医药费证明单(公司印备),并请医院盖章,然后依据该证明单向福利委员会申请医药补助费。如医师开处方至药房购药者,依据医师处方及药房收据申请补助费。

  第二十一条员工由劳工保险费负担医药费者,不予补助,但超过劳保标准,自付医药费部分有医院收据或证明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二条员工因美容、外科、义肢、义眼、义齿、接生及其他附带治疗、输血、证件费均不得申请补助。但因紧急伤病,经医院诊断必须输血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伤病、重大灾害及丧葬补助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员工福利委员会为加强员工福利,增进其生活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正式雇用的员工,自到职之日起至离职之日止,所发生的事实,分别引用本规定条款申请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员工应填具申请书,并检附住院证明书及医疗费用单据,提送员工福利委员会申请补助。

  第二十六条伤病补助费的给付标准如下:

  员工可以申请补助保险机构给付津贴的全部医疗费用,但自第一次住院日起1年内,其累积总额以3000元为限。

  第二十七条本人如因施行整容、整形或违反生理的手术等,均不得申请补助。

  第二十八条申请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重大灾害补助费,需由员工于灾害发生后,填具申请书,并检附本公司同事2个证明文件,提交职工福利委员会核定。

  第二十九条重大灾害补助的给付,须由本会委员2人查明实际受害情形后,核定补助金额。但最多以5000元为限。

  第三十条申请丧葬补助费应由申请人于事实发生后,填具申请书,并附户籍誊本、死亡证明书,提送福利委员会核发。

  第三十一条丧葬补助费给付标准如下:

  1.本人补助5000元。

  2.配偶或其直系血亲每人补助1000元。

  第三十二条丧葬补助费的受益人,如无特别指定,(指定受益人须由员工本人自动向福利委员会登记)其顺序如下: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第三十三条申请各项补助费,如发现有伪造证件冒领等情况应追回已领款项。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中所述的重大灾害的范围,经员工福利委员会决议,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员工所有的房屋因不可抗力的重大灾害者始得申请重大灾害补助费。

  2.因工作关系,必须迁移而另外租屋,但其原所有房屋租给他人,遇重大灾害时,可申请补助费。

  第五章员工工伤补助费给付规定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为加强员工福利,使因公而负伤的员工得到及时治疗,以安定员工及其家属的生活,并使员工免去后顾之忧,尽早恢复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六条公伤补助费的给付方式

  1.医疗给付。

  2.残废给付。

  第三十七条医疗给付员工因公受伤急需医疗者,应发给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已参加劳工保险的员工,因公受伤者可由公司补助下列医疗费用:

  1.负伤员工于送往劳保局指定医院前,因情况危急先行送往就近医院治疗者,其所付费用。

  2.急救所做紧急处理,如输血或特效针药等费用。

  3.主治医师认为必需的针药,而劳保不能给付者。

  第三十九条因受劳工保险有关规定的限制不能参加劳保的员工,其医疗费用的给付比照劳保规定由公司发给。

  第四十条残废给付员工因公受伤经医疗后诊断为残废者,依照本公司退休办法的规定给付退休金。

  第四十一条临时及试用人员不适用本规定,但视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补助。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9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公司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八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本公司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二条、公司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20

  一、目的

  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

  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

  4.1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

  4.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2.5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及归档工作。

  4.2.6会同行政人事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2.7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负责对其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告知本人。

  4.2.8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并按规定发给劳动者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其正确使用。

  4.2.9负责对在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岗位变动时,及时向员工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4.2.10对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

  4.2.11发生职业性中毒事故时,作业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病防治监测。

  4.2.12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积极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按规定安排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 各职能部室职责

  4.3.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并认真执行。

  4.3.2监督有害作业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

  4.3.3参与本公司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4.3.4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按规定进行监测。

  4.3.5组织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实施监督。

  4.3.6教育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3.7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并向公司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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