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31 08:52:19 炜玲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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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精选12篇)

  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

  一、上、下班时间、9:00——18.00;中午、有一小时吃饭时间,交换吃饭。星期六、日、任何员工不得休息。

  二、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泄露、传达、复印有关的文件资料,客户的基本信息,否则公司按照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至起诉。

  三、爱护公司财产避免遗失或损坏。公司财产属公司所有,不准占为己有或拿离公司。

  四、上班时间,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在外逗留玩耍,有特殊情况,向上级请假并同意,才可出去办事。严禁利用营业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注意防火,防盗。上班之前下班后认真检查门,窗、电源、垃圾等。

  六、在每次上班前下班后做好店面清洁(轮流打扫),每周固定进行大扫除,个人文具用品及工作用具应定期擦洗,在公司用餐的'员工,餐后应将餐具清洗干净并摆放整齐,正确使用卫生工具,使用后清洗干净放回指定位置。

  七、员工在工作时间讲话、办事要注意文明、礼貌用语、对所有来公司的客户均要热情,认真的接待。公司同事之间要相互团结,互相学习。接待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佩戴好公司的工号牌。

  八、深资员工每月培训新员工,考核员工的专业知识和装修技能,资深员工每月做一次总结报告及意见,每天下午整理一次客户资源。

  九、公司员工不得私自向客户索要报酬或财物,不许进行不道德的活动或交易,不许触犯国家法律,一经发现立即解雇。

  十、在上班时间内不许睡觉、喝酒、打牌、下棋、玩电脑等其他娱乐活动,未经同意擅自缺勤。

  警告处罚

  一、上班迟到(按迟到一次扣20元)

  二、未按规定使用公司的办工区域及电话。(扣10元)

  三、着装必须整洁,佩戴工号牌,上班时间睡觉。(扣10元)

  四、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串岗,扎堆聊天,上班玩电脑。(扣10元)

  五、没事请假,无故旷工,擅自缺勤。(扣除当天工资,另处罚20元)

  六、除特殊情况外,当天不能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工作责任心差,不服从命令,不按时完成公司交待的各项任务,撇开公司私下里进行业务交易。(扣除当月工资,违者直接开除)

  八、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工作不认真,不实事求事,弄虚作假,在同事之间帮弄是非,泄露公司机密。(扣除当月工资,违者直接开除)

  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2

  第一章、作息制度

  一、上班时间实行早晚班制度,洗车人员分为两组,分别轮换值班,每日值晚班人员负责毛巾的清洗及设备的保管归位,现场卫生打扫。

  上班时间、早班8、00~18、00晚班11、00~21、00另、收银员原则上上班时间为9、00~19、00,但必须等到最后一位客户离开并核对交接好当日账目才能下班。

  二、每月休息日4天,节假日不得安排休息。(轮休制度,每天休息人数不得超过1人)。

  三、考勤统计及评价

  1、收银员负责每天的考勤记录,店长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2、考勤奖惩办法。

  ①迟到。迟到0~30分钟扣5元,迟到30~60分钟扣10元,迟到60分钟以上扣15元。

  ②早退。早退10~30分钟扣5元,早退30~60分钟扣10元,早退60分钟以上扣15元。

  ③旷工。旷工一天罚款30元并扣除当日工资。

  ④请假。请假需至少提前一天上报店长,每月请假天数不得超过一天,因重大原因需请假一天以上的,需出具请假条并征得店长同意,请假扣除当日工资。

  ⑤请假超期。按旷工处理。

  四、轮序制度洗车人员每两人一组分组,按当日签到先后顺序接待客户。新客户到场时,若当值轮序组员正在为其他客户服务,则由空闲组接待,当值组算作轮空,下一轮可优先接待。若当值轮序组员因私事不在岗则跳过,不予后补。

  第二章、员工礼仪

  一、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工服必须整洁干净

  二、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三、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若故意损毁公司物品罚款200元,并照价赔偿。

  四、有客户来洗车或咨询时,马上热情接待,并问好,顾客离开时应致谢并道“谢谢光临,请慢走。”

  五、顾客车上的任何物品,不能顺手牵羊,违反者罚款1000元并予以除名,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六、贯彻“顾客就是上帝”原则,所有现场工作人员不允许挑拣客户,不允许背后议论客户,不允许摆脸色给客户看;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务必要做到有问必答、热情周到。

  七、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店长。

  八、凡与顾客发生争执的,一次处2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九、为客户清洗内饰或者车身时,注意规范操作,因个人失误造成的.客户物品或车辆损毁,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十、所有工作人员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一致努力创造价值。与同事之间争斗,对同事恶意攻击,破坏团队安定团结者,处以3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

  第三章设备工具使用、采购、申领

  一、每月25日前店长将下月的用品汇总制表,报公司采购,紧急物品价格在200元以内,店长可先行采购再凭相关票据报销。

  二、洗车场的设备的管理、维护落实到个人(见设备清单),责任人必须按时检查及维护,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店长。

  三、发到个人手里的工具应保管好,工具使用期限内损坏、丢失,再申领时费用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岗位设置及奖金方案

  一、洗车房设三个岗位、店长、洗车工、收银员。

  二、店长全面负责洗车场的管理工作(如、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洗车人员的技术培训、店面物品的采购申报、洗车场器械的管理及维护、客户投诉的处理、业

  务繁忙时的协调配合等)。

  三、洗车工负责车辆清洁及其他汽车美容服务工作。

  四、收银员负责洗车费的收取、洗车卡的办理、客户来电的接听登记、现场产品的销售和洗车款的整理核对工作。

  五、待遇方案

  六、新招聘员工前一个月为学习试用期,只发放2000元/月底工资,学习期满合格从第二个月计发提成。(若学习能力极强,业务能力提升迅速的,店长审核后上报公司,经考察合格后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3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首次发行股票、上市配股、增发等)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适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立即按照募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三条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制订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及时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章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六条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应当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专用账户的设立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公司认为募集资金的数额较大,并且结合投资项目的信贷安排,确有必要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的,在坚持同一投资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原则的'前提下,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用账户。

  第三章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与信息披露

  第八条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使用审批手续。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公司应按承诺的投向和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提供具体的工作进度和计划。

  第十条确因不可抗力致使项目不能按承诺的计划(进度)完成时,公司必须及时披露实际情况并应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较承诺推迟6个月以上,或公司可预测募集资金项目的盈利水平较承诺发生20%以上变化的,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就推迟或盈利变化原因,可能使募集资金当期盈利造成的影响,新的实施时间表或盈利情况作出决议并公告。

  第十二条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用账户资金的使用,批准及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第十三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应与公司募股说明书承诺的项目相一致,原则上不应变更。对确因市场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时,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报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公告,披露以下内容:

  1.董事会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说明;

  2.董事会关于新项目的发展前景、盈利能力、有关的风险及对策等情况的说明;

  3.新项目涉及收购资产或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应当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4.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当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5.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禁止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第十六条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的资产或股权的关联交易行为,应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并保证能使该收购可以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收购后的持续关联交易。

  第十七条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的承诺相比,出现以下变化的,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一)放弃或增加募集资金项目;

  (二)募集资金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变化超过20%。

  (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公司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股东大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及____________证管办备案。

  第四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第十八条总经理应当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总经理应当于每季度末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应将该专项报告同时抄报监事会。

  第二十条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资信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

  (三)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

  (四)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

  (五)合法性审查。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应当交由单位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

  第九条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或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合同,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审查方式,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合同当事人资信证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第十一条需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需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律事务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六)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八)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

  (四)利用合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直接或间接以行政机关名义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二)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时,优先选择临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我国的法律和仲裁规则;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应当明确,并设立合同变更和终止条款,如: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变化,本地规划调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等,难以履约的,合同无条件变更或终止;

  (四)涉及国有资产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法制机构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法制审核:

  (一)合同主体的资格、资质及履约能力;

  (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5

  为规范体检中心行政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经体检中心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体检中心所有员工。

  一、考勤规定

  1、医务科室人员(医生)作息时间为7:30am—11:30pm,前台、总检、行政、财务、业务部等综合管理室人员作息时间为7:30am—17:00pm;每周工作5天半;

  2、员工上下班前自己打卡,一经发现代打卡,代打卡者当天按旷工论处。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吃早餐和办理私事。如工作需要,无法打卡者由部门负责人签卡;

  3、全体员工统一准时上班,如需临时调整,必须告知部门直接负责人;

  4、员工应提前5分钟进入工作准备状态,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按每分钟2元扣发当月工资(5—30分钟按迟到、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按事假或旷工半天处理),当月累积两次或两次以上者加倍处罚;迟到、早退、脱岗连续发生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员工如因急事不能按时上班或在上班时间需外出的,需第一时间报请部门主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病、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每月旷工达二天以上(包含二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5、确因工作需要加班者,要在当天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加班费,加班超过晚上17:30的方可算为加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或经所在部门申报,由体检中心主任审批后,可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费;

  6、员工加班的调休由直属负责人安排,原则上在当月调休,不得转入下月或累计休假。

  二、请假、休假规定

  1、请假手续:请假前,员工应向主管领导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请假;除不可预见情况外,所有员工请假,需至少提前一天请假。不可预见情况于上班一小时前告知;

  2、国家规定的假日:体检中心所有员工都享有全年的法定假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等;

  3、病假:请病假者,需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上班后及时将113医院诊断证明(急诊除外)报人事部备案;病假期间遇节假日、公休日时,不顺延;

  4、事假: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事假;请事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注明事假原因、天数;请事假一天,部门负责人批准,二天以上者(含二天),中心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体检中心行政、业务主任批准;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休息者,按旷工处理;连续两天以上(含两天)者,予以解聘;一次事假不得超过5天,上午请事假的扣除日工资的70%,下午请事假的扣除日工资的30%;有存休者可填写调休单抵销;以虚假事由请事假者,视为旷工;

  5、婚假:凡体检中心正式员工在领取结婚证明后,可按请假程序申请婚假,符合晚婚条件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申请14天;

  6、产假:持有准生证和出生证的员工,在体检中心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假待遇;

  7、丧假:员工直系亲属过世(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可享受丧假7个工作日;外地员工可另加往返路程时间,休假期间基本薪金照常发放;

  8、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按国家规定的相应政策和程序执行;

  三、福利待遇

  1、工资:体检中心实行基本工资加提成奖金加效益奖金的办法,体现公平竞争、效益优先的原则;

  2、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体检中心为员工代办国家规定的各种保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

  3、培训

  3.1体检中心行政办负责员工的规章制度、服务礼仪培训、专业培训、职业道德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等;

  3.2新招员工须经过培训、考核后,择优录用;

  3.3员工必须接受体检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如仍不合格予以辞退;

  3.4由体检中心出资委派员工接受培训的,体检中心将根据培训费用的多少及培训期长短确定是否签订培训协议,对于签订的协议,体检中心将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均需遵守协议的规定;

  3.5员工的培训记录作为员工升迁、调薪的一项依据。

  4、考核

  4.1为加强和促进体检中心内部管理,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体检任务的.完成,实行员工月、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据;

  4.2非管理员工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日常工作表现、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业绩、遵守法纪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每月评选出月优秀员工,并与当月奖金挂钩;

  4.3管理员工的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其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管理能力和水平等,即德、能、勤、绩方面的考核;

  4.4考核采取逐级考核的原则,即体检中心统一组织考核管理部门,部门考核下属员工;

  4.5体检中心每年评选一位年度先进个人,采取民主评议和领导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4.6、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员工任用、岗位调配的依据,综合业务科室是考核的主管部门。

  四、调动与升降职

  1、根据工作需要,全体员工必须服从体检中心主任的派遣和调动;

  2、所有员工均有晋升的机会,体检中心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品德、业绩、才能、为优秀者提供晋升或加薪;

  3、管理科室和员工所在部门,每月定期对员工进行评定,体检中心将根据评定结果对员工予以晋升、加薪、留用观察、辞退等;

  4、员工有申请调动的权利,体检中心将根据工作机会和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或解释。

  5、员工岗位调整后,享受新岗位的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

  五、奖惩条例

  1、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2、奖励分为表扬、嘉奖两种;

  3、根据过失的情节轻重及影响范围,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除名三种;口头警告的处罚标准为100元/次,凡当月被二次口头警告者,视为一次书面警告,书面警告的处罚标准为350元/次,凡当月被两次书面警告者,即刻解职;

  4、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予表扬:

  4.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4.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4.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受到客户表扬;

  4.4工作

  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着;

  4.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4.6拾到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者;

  4.7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5、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

  5.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5.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着者;

  5.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5.4改进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着者;

  5.5修旧利废、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做出显着成绩者;

  5.6凡参加同行业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名次的;

  5.7季度全勤,无迟到早退现象者。

  6、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100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质奖励:

  6.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6.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6.3维护体检中心利益,保护中心财产,

  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6

  一、建立有效的薪酬绩效机制

  薪酬是与员工生存需要密切相关的,是激励员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在企业里,报酬的高低甚至可以代表一个员工价值的多少。所以,企业建立合理的薪酬绩效体系,对于激发员工工作主动性的作用非常大,合理的薪酬让员工觉得公平,他才会愿意主动工作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二、增加上下级之间的沟通

  管理者通过主动和下级沟通,全面了解下属的工作内容。通过了解员工的工作内容,减少员工重复机械化的劳动,给员工多分配一些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让他发挥自身优势。这样有助于增强员工的工作信心和取得成功后的成就感,从而转变工作态度。

  三、榜样激励员工

  利用榜样的力量去激发员工的行为动力,让他在外部刺激的影响下改正自己的行为,激发自己的潜能,作为管理者,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保持长久的热情,慢慢的也会影响员工的态度,愿意向管理者学习,改变自己的状态,自发的去主动执行工作任务。

  四、设置明确的工作目标

  设置工作目标是一种强有力的.激励,是完成工作最直接的动机,管理者设定工作目标,更能满足员工的成就感和责任感。员工工作有了明确的工作目标,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做了有什么好处,不做有什么坏处,会让员工时刻有工作的节奏感和时间的紧迫感。

  五、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

  激励员工,不能忽视精神激励的作用,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强化正向激励导向,通过这种激励机制,才可以进一步激励员工主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这五点做到,员工自然就会好好干活了。

  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7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超市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超市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00元

  2、优秀管理者奖:根据超市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00元

  3、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标,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由部门经理推荐至行政部,经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50元。

  4、举报奖:超市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超市内部严重失职、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超市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10―500元。

  5、特殊贡献奖:为保卫超市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超市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50―1000元。

  二、其他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超市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奖励方式:月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0元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奖励方式:年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50元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0―200元

  4、积极向超市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超市采纳;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0―500元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50元

  6、维护超市利益,为超市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00―500元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10元

  8、节约资源,节俭费用,为超市降低明显损耗;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20元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20元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20元

  11、其他对超市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三、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部门主管,店长助理审核;

  3、总经理提名

  四、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超市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1元的办法,积分以半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5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50分或超过5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半年积分超过100分予以辞退。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5分及相应罚款5元: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超市形象者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在超市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在超市内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地面卫生货架卫生经多次检查仍不干净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10分及相应罚款10元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利用超市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发现有损超市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超市的'工作不予协助者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20分即相应罚款20元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超市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上班时间酗酒者。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因过失泄漏超市机密者违反规定私自动用超市办公设备及车辆者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50―500分,并予以辞退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经济损失。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蓄意破坏超市财物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故意泄漏超市机密者因严重失职给超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有盗窃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散布对超市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超市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超市损失员工损坏超市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员工丢失超市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其它造成超市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惩罚的实施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违纪罚款的缴纳: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部;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2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辞退处理;

  9、员工申诉认为超市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五、员工考勤制度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6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备忘录交考勤员处;

  2、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元,违纪三次以上除罚款外,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3、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5分钟扣2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10次扣半个月基本工资,15次停发当月工资,20次以上(包括20次)降工资一级。迟到早退半小作旷工半天处理;

  4、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登记,作旷工处理。旷工2倍扣除当月工资。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超市予以辞退;

  5、凡遇特殊重大自然灾害,未在规定上下班的时间内到达,不予罚款,灾害解除员工必须照常上班;

  6、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条,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人事部处备案。

  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8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务必打卡,如遇特殊状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务必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回到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职责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状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务必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工厂员工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

  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一天空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状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工厂员工管理制度

  据。

  第五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八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九条

  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群众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个性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三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

  员工领取物料务必透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务必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务必做到礼貌生产,用心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务必分清楚,务必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务必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9

  第一章基本劳动用工政策

  1.1基本用工政策

  公司录用员工将根据应聘者的工作经验、技术熟练程度、性格、能力、学历背景,配合公司发展需要择优录用。

  公司与员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公司以工作实绩和劳动纪律作为考核员工的基本准则,奖优罚劣,奖罚分明。

  1.2录用

  履行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被录用的员工,会收到新员工报到通知单,该通知单将包含公司所聘用的岗位说明和聘用待遇,新员工必须在到职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同时收到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签署及发给的正式到职通知单。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及表现和个人特长,为内部员工提供优先填补职位空缺的机会。任何部门的调职或晋升,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将按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执行,员工应服从公司的工作调整安排。

  所有被聘用的员工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必须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及其它相关证明,如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劳动手册等证明文件,并通过公司指定医院的健康检查。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向其前公司进行核实。

  所有入职员工年龄必须达到16周岁或以上,且具有合法的有效身份证明。

  1.3劳动合同

  新员工在正式试用前,必须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由人力资源部参照政府劳动管理部门标准《劳动合同书》格式和公司实际情况,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基础上确定统一拟定。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和员工双方都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期满没有续签,或合同载明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合同即行终止。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公司将与所有涉密岗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与核心岗位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任何一方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征得对方同意,书面明确。

  任何一方擅自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1.4新员工培训

  每一个新员工在上岗之日起三个月内,都要参加由公司培训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和由所在部门举办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公司与员工双方依法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内双方均有权力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对方。

  在试用期内,直接主管上级会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及表现做出评定,填写《试用期考核表》。在试用期结束时,根据员工试用期考核结果,为员工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或解除劳动合同。

  1.5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

  公司领导有权根据公司经营及生产任务的需要决定、重新安排或调整工作时间和实施多班制。

  公司要求每位员工能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形(严重的紧急情况),应以电话通知主管上级或委托身边同事通知主管;销售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主管上级。

  1.6加班

  非生产系统员工公司不提倡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或直接主管批准。

  法定节假日加班后,公司按员工加班时间的300%支付加班工资。非法定节假日加班后,公司及时安排串休,串休时间与加班时间等时。部门应在本年度内安排员工串休,如果年度内员工加班未串休完,公司不给予工资折算。

  员工串休需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单》。

  1.7薪酬

  薪金包括岗位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津贴、加班费、夜餐费、误餐费、奖金等。

  试用期间薪金不得低于岗位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总和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后按岗位基本工资的100%发放薪金,转正后的员工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还享有交通、电话津贴和销售提成等。

  每月10日为发薪日。公司将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将工资打入员工个人帐户。

  公司考勤周期为上月1日至当月30日,月考勤基准天数为22天。

  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

  公司每年将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劳动力市场价格,进行全公司员工薪酬调整,具体标准详见相关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当年发布的薪酬调整方案。

  公司将结合公司业绩、个人业绩等因素制定员工绩效方案,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具体标准详见相关考核管理制度以及员工当年的绩效考核方案。

  1.8岗位调整

  公司可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因员工工作技能重新评定,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就员工原工作岗位重新调整。

  员工岗位重新调整,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调岗手续,并按调整后岗位标准重新进行工资核定。

  工作岗位调动的员工,在到职前有权要求公司给予该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1.9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员工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有明确的解释和说明,请详见《劳动合同》第8项)

  1.10退休

  男性员工满六十周岁,女性员工(干部岗位)满五十五周岁、(工人岗位)满五十周岁,将被批准退休。到达退休年龄时,员工可申请留任,公司将视员工健康状况而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员工退休后可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养老待遇。

  第二章休假

  2.1法定假日

  员工每年依法享有十一天法定假日:

  至元旦(一天)

  至春节(七天)

  至清明节(一天)

  至五一劳动节(三天)

  至端午节(一天)

  至中秋节(一天)

  至十一国庆节(七天)

  此外公司在每年三月八日“三.八妇女节”给女职工放假1天。

  2.2带薪年假

  年假期限:

  职工累计工作1年以上不满3年。年休假5天。

  已满3年以上不满10年年休假7天。

  已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

  已满20以上。年休假15天

  带薪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休息,也可以分段休息,因生产、工作特点确需跨年度使的,

  须在下1个年度的12月31日前安排休完,如果在次年12月31日前未安排休完,带薪年假自动作废,公司不给予折算工资。

  新员工试用期满即可申请休年假,但应折算可休天数,服务未满1年只可折算1次,公式为:

  实际工作月数/12个月×5个工作日

  每次年假申请天数应小于或等于申请时可享受的年假天数,不可提前多休。

  员工离职时,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带薪年假没有休完,公司应在离职前,替代员工离职通知期。

  2.3病假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执行医疗期制度。

  1、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间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

  2、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不正常因素致伤的,不能按非因工负伤享受医疗期的有关待遇;应由他方负责赔偿的致伤(如交通肇事等),公司不负责医疗期内的工资和费用。休假期间按事假处理。

  (三)员工患病确需休息治疗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治疗。一般员工的病假,一周以内的部门经理批准,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主管总监批准,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班子或部门经理等管理人员休病假,由总经理审批;没有诊断书或未经请假自行休息的病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因急诊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时,可用电话告之领导,待病情稳定后履行请假手续。

  (四)员工因病休息一周以上的,须医院出具《疾病诊断书》及医生的休假建议,并履行相应请假手续,于二十四小时内,呈交部门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存档。

  任何员工不得以病假为名探亲访友或从事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病休期间按旷工处理。

  (五)员工医疗期满后,公司将停止执行有关医疗期待遇,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员工休假期间,应该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因通讯联络不上致使公司或个人相关事宜受到影响,一切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七)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按如下规定执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超过上述国家规定医疗期天数,仍需休病假者,经总经理同意,公司给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保留公职,本企业工龄连续计算。

  3、试用期员工休病假期间按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病假工资。试用期内病假累计7天以上(含)即予解除劳动关系。

  4.劳务人员、计时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人员,病假期间不计发工资,一年内病假超过7天以上(含)即予解聘。

  5、公司班子人员病假工资的计发办法及标准,董事会另行规定。

  2.4事假

  员工可因私人紧急情况或本人无法控制的因素申请无薪事假。事假需事先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并提供充分理由,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存档。期满应按时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每次请假不得超过3天,每月不得超过5天。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特批。试用期员工请事假累计超过3天、回聘人员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达到7天,即予解聘;

  2.5产假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产假:98天+30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生育假30天,共128天;

  第二、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第三、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男员工的配偶生产,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1、产前假(孕期)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保胎假期间的工资:《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根据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d.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e.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2、产假

  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2.6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2.7计划生育假

  (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两天;

  (2)取宫内节育器,休息一天;

  (3)结扎输精管,休息15天(连续计算,含公休日,下同);

  (4)结扎输卵管,休息21天;

  (5)上述手术同时进行两项以上的员工,休假期合并计算;

  (6)员工休计划生育假,须医院出具《医疗诊断书》及医生的休假建议,并履行相应请假手续,呈交部门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存档。

  2.8丧假

  A、员工之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或子女去世准假7天;员工之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配偶之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均准假3天;

  B、员工赴外地(当日无法往返)奔丧,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交通费用自理),路途所需时间需提供往返车票作为路程假凭证,路程假期间按事假计算,也或以加班串休代替。

  C、员工其他亲友去世需要参加时,按事假处理;

  2.9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如为合法婚姻,公司将给予员工有薪婚假。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7天,共计10天;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休完,均自休假第一天起连续计算(含公休日)。员工休婚假期间按100%计发薪资,员工休婚假需提前一周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存档,方能生效。

  2.10搬迁假

  员工乔迁新居,给搬迁假2天;员工休假期间按基本岗位工资的50%计发薪资,午餐费、夜餐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其它只有正常工作才能享有的津贴停发。

  试用期员工、劳务人员、计时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人员,休搬迁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2.11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受伤,凭部门经理证明和医院诊断书,可享受工伤假;

  员工因工伤治疗期间以及医疗期满后休假,由公司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12护理假

  男员工的配偶生产,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男员工休护理假,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准生证明复印件。

  护理假期间,按100%计发薪资。

  第三章员工福利

  3.1奖励、奖励金

  根据员工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对公司的忠诚度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等因素,总经理可向员工个人做出奖励,给予奖励金,此项奖励将随时评核。

  (1)在达到指标、完成工作任务或提高生产力上有杰出表现;

  (2)模范地执行公司工作规则;

  (3)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并被公司采纳;

  (4)其他值得给予物质奖励的模范行为。

  获奖员工将得到荣誉奖励、现金奖励或物质奖励等几种形式的奖励。

  3.2法定福利

  3.2.1社会保险

  根据政府要求,公司依法为所有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福利由五部分组成:1、养老保险2、失业保险3、工伤保险4、医疗保险5、生育保险

  公司自员工上岗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共同承担。公司将按政府部门相关规定,由员工按个人工资额度承担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此部分费用由公司在工资中直接扣除,缴纳到社会保险公司。具体数额及比例标准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薪酬专员咨询。

  3.2.2住房公积金

  公司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被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将来能够有充足的资金实力购买个人住房或改善住房条件,公司在指定银行为每个员工开设独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逐月存入相应数额的公积金款。

  所存数额及比例标准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薪酬专员咨询。

  3.3工伤保险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公司已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员工因公事发生意外,受伤员工必须亲自或通过亲戚、朋友或同事立即(24小时内)通知其主管及人力资源部。

  保障范围:摘自《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4防寒防暑补贴

  根据公司员工在全国各地分布状况,为解决夏季高温,冬季低温给员工带来的不便,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员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公司为所有员工发放防寒防暑补贴。

  详情请见《防寒防暑补贴方案》。

  3.5培训

  公司保持一贯传统为各阶层员工提供各种培训,鼓励员工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自信心,帮助员工提高与工作相关的各种技能,提高公司的效率与竞争能力。

  此外,公司亦注重在职培训。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可申请外出修读与工作相关的课程或培训,员工外出培训应与公司培训管理部门签订外出培训协议。

  详情请见《公司培训管理部门的各项培训制度》。

  3.6体检

  保障员工的健康是公司的义务。公司不会指派员工从事其生理上不可能胜任的工作,也不希望员工从事危害其健康的工作。在正式上岗前,员工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方可正式上岗。公司保留要求任何员工在任何时间接受体格检查的权利。

  详情请见《公司体检制度》。

  第四章规章制度

  4.1人事记录

  公司保存关于每名员工的住址、婚姻状况、毕业学校及其个人资料的最新记录。上述资料如有任何变更应立即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

  详见《档案管理办法》。

  4.2公司证件卡

  公司将为每名员工制作公司工作证;员工在上班时间应携带该工作证。员工应自觉向公司授权人出示该工作证,以供检查。

  公司工作证如有遗失,持卡人应立即向其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报告,并应申请新工作证。申请新卡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支付。公司工作证为公司的财产,在员工离职时,工作证应归还给公司。

  4.3兼职

  公司禁止员工从事任何其它机构的兼职或全职工作或从事任何其他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业务活动。公司应为员工的唯一雇主,员工应尽其最大努力为公司服务。

  4.4旷工

  员工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

  员工因故未能提前通知而旷工的`,须在旷工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委托家人、朋友立即通知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解释旷工原因,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一年内(连续三个工作日,间续五个工作日)旷工,将被视为无通知而单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未经批准因私事擅自离岗为空岗,空岗时间累计达到3小时按旷工1日处理。

  4.5个人仪表

  员工的仪表反映了公司的形象。员工应保持整齐大方的服饰和适当的修饰,公司建议并注意以下各点:

  (1)头发应梳理妥当保持整齐;

  (2)制服和其它服装必须清洁平整;

  (3)最好着正装或商务休闲装和相应的鞋子;

  (4)化妆淡雅大方,不使用过量香水。

  4.6私人探访和使用电话

  公司谢绝员工的亲戚或朋友在任何时间到公司探访员工。员工在工作时间一般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除非遇到紧急事件,经部门主管事前批准方可。

  在公司打任何私人电话,必须长话短说,以免影响工作。

  4.7患病或因工受伤

  员工在工作时感觉不适或因工受伤,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员工因工受伤,不论伤势轻重,均应立即向其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报告,并提供相关就医资料,以便为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员工工伤就医,应以现金垫付,若用医保卡支付则无法报销相应费用。

  第五章纪律、处分及处分措施

  5.1纪律

  严明的纪律是公司正常运作发展的保证,亦是为了保护公司员工未来利益所必需的。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手册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准时出勤,勤奋工作,服从主管的领导,按公司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损害公司利益。

  员工工作表现不积极或行为失当,可受纪律处分。实际给予的处分将按违章情况决定。

  5.2纪律处分

  公司订立了下列可能发生的违纪事件及相应的处分措施:

  口头警告:员工初次发现犯有一级过错会接到相关管理部门正式的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会以书

  面确认,该文件之副本会存入员工人事档案内。

  行为失当通知:如员工再次犯有一级过错,将会向该名员工发出书面行为失当通知,以作为对其行为的惩戒。视其过错的严重性,初次犯有二级过错的员工受会收到正式口头警告或行为失当通知。

  最后书面警告:员工受到行为失当通知后再次犯有任何一级或二级过错,公司可向该员工发出最后书面警告,说明员工若继续犯有任何过错,可能会受到即时解雇,且无权获取任何解雇金。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倘若员工犯有本手册内所定义的无法容忍的行为,或在接到最后书面警告后再次违反公司规章,或犯有进一步的行为失当,该名员工可受到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而无权获取任何补偿金。

  以下列举了会导致纪律处分的失当行为。其它未在列的失当行为亦会受到直至解雇的纪律处分。

  5.3一级过错

  (1)拒绝服从或遵守公司的保安政策;

  (2)未经许可上班时间擅离公司;

  (3)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以下的直接或间接责任者;

  (4)上班时间酗酒或酒醉后上岗;

  (5)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内容毫不相干的事情,如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内容、听音乐、从事娱乐活动、读与业务无关书刊等(没收相关物品,对其主管领导处罚50元);

  (6)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

  5.4二级过错

  (1)未经批准缺席或未能按规定时间上班,又不及时通知主管;

  (2)在工作时间结束前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3)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公司或个人人身或财务受到伤害或损失;

  (4)在工作时间睡觉;

  (5)故意破坏行为,例如在公司范围内随意涂写,损坏公司财物;

  (7)擅自进入禁区,动用公司财产或记录;

  (8)未经适当书面许可将公司财物(携离公司区域;

  (9)直接或间接对其他员工进行恶意伤害;

  (10)对供应商、顾客或其他员工做出无礼举止;

  (11)对部属的违纪行为故意袒护或纵容部属违纪者;

  (12)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以下的直接或间接责任者;

  (13)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14)捏造事实,篡改数据,伪造加班凭证,骗取串休、加班费、餐补费和交通费者;

  (15)丢失公司印章、重要文件、票据及有价证券,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害者;

  5.5无法忍受的过错

  (1)偷窃或挪用属于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2)故意及蓄意浪费或毁坏属于公司、公司供应商、顾客或任何其他员工的财物;

  (3)蓄意威胁、挑衅或煽动公司的员工、供应商、顾客卷入打斗;

  (4)所有不诚实和诈骗行为,包括骗取假期、诈病缺勤(包括但不限于出示虚假的医生证明)、在开始受雇于公司时隐瞒传染病或其他健康问题。

  (5)为赚取金钱作违法的行为,如伪造公司记录或文件;

  (6)为达到个人利益,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客户贿赂或回扣。

  (7)醉酒或在服用毒品情况下上班,或在公司范围内使用、拥有、接受、服用或买卖酒精和毒品。有医生开出的供个人服用并经部门主管批准的药物不在此列;

  (8)向任何人士、实体或机构,包括报纸、电台、电视台或任何传媒代表陈述或披露任何关于公司或公司财政、、经营机密、商业秘密和机密资料,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害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者除外);

  (9)工作时间以外的刑事行为。职工如因刑事受审判罪或拘留,则无论该罪行是否与工作有关,公司保留终止其聘约的权利。刑事审讯期间,公司有权暂停对该职工薪金的支付,直至审讯结束为止;

  (10)擅自将管制刀枪、炸药、危险品或其它违禁品带入公司范围内;

  (11)向公司出示伪造文件或提供的人事资料不真实者;

  (12)在公司范围内作出不道德行为或猥亵举止,骚扰同事;

  (13)担当其他机构的兼职或全职职位或从事在公司的职业以外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

  (14)无故损毁公司重要文件资料。

  (15)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5.6在工作范围内,员工受到处罚,其直接主管领导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附则

  6.1员工手册更改与修订

  (1)员工手册的任何更改与修订均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2)任何更改与修订,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员工;

  (3)重大更改与修订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欢迎对本手册提出合理建议或批评;

  (5)手册各项条文的最终解释权由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定判;

  6.2员工手册之承诺

  (1)请各位员工详细阅读本手册,并承诺执行手册之各项规章、制度;

  (2)若有任何疑义请向人力资源部咨询;

  (3)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即表示已承诺手册的全部条款;

  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0

  1、选购食品原料要新颖,索取与每批(种)食品标识(标签)的生产经营者名称、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或等相符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2、特殊养分食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等,应索取规定的产品批准证书。

  3、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

  4、选购新颖肉类食品应索取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证明。

  5、出口转内销食品应当索取食品卫生监测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6、进口食品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监督检验机构的'进口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书,进口保健食品还应索取。

  7、带给的食(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所代表的产品批号、品种,务必与实际经销的该食(产)品批号、品种相符。不得重复使用。

  8、对供货商不出具有关卫生部门的检查合格证或化报告验单,取消供货资格。

  9、选购定型包装食品,食品标签务必贴合要求,不得选购使用无标签食品。

  10、库房内定型包装食品务必贴有标签。

  11、票证与实物的规格、型号、质量不相符应拒绝入库,由选购员退库、索赔。

  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1

  为了确保本车间生产能正常运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生产方面要文明生产

  1、必须做到八小时满负荷生产。

  2、要求全体职工服从领导、服从指挥,违者经教育仍不改的,车间有权予以辞退。

  3、操作者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每班擦拭一次,机床上部每班清扫干净,床面上油,自己所属的工作场地及卫生区打扫干净。经班长检查打扫不彻底者罚款20元。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岗,当接班人员到岗后交代清一天生产情况。

  5、操作者所加工的零件摆放整齐,去毛刺。成品,半成品,毛坯,分类摆放。

  6、操作者对检验员所发现的质量问题有异议时,可向上级领导反映不得在上班时间发生争执。对管理有任何不满或有异议可直接向上级领导反映。

  二、产品质量方面

  要求全体职工进一步提高"没有质量就没有产量"的.产品意识。对造成的废品、次品要追究操作者的责任,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根据加工难度、工件大小,需刷镀、补焊等可补救的罚款50-200元,报废的按实际损失的20%进行罚款,废件成本价值超过万元由厂部研究处理

  三、安全生产

  1、要求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旋转设备严禁戴手套进行操作,如因带手套而导致的一切事故责任将由当事人承担。

  3、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反映,找相关领导给与解决。未解决前要在安全隐患区做好明显的标记,并远离。

  4、杜绝野蛮操作机床设备、工、卡量具。如果发现机床设备、量具等损坏,由车间负责人、机修人员及操作者共同分析原因。正常磨损的由厂内修理解决,但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操作者个人按比例承担。

  四、劳动纪律

  1、每天上班前换好工作服,并于7:25(白班)或15:55(夜班)在车间门口集中点名,迟到者需向当班班长说明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3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2、不准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应请假),违反规定月累计三次以后,每次罚款50元。每月出满勤奖2天工资,出勤满28天奖1天工资,出勤不满26天扣1天工资,出勤不满22天扣2天工资。日工资不满50元的职工按50元进行奖励。

  3、严格履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要提前请假,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加扣一天),病假来不及的情况下要在上班后两天内向车间主任补假。婚、丧、孕假等特殊情况予以特殊处理。

  4、上班时间如有事需离岗者必须向当班班长或主任请假,自己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5、工作时间内不准吃东西、睡觉、看小说、玩手机、无故窜岗、脱岗、车间内耍闹等。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因离岗而导致废件、机床损坏,将处以双倍罚款)

  6、上班时间不能无故回宿舍,下班后必须拉闸,关照明灯,吃饭时应将液压、水泵等设备关闭,违者罚款20元。

  7、不准干私活,若自己确实急需,须经车间主任批准。

  8、禁止当班人员聚众喝酒,否则每人罚款50元。

  9、员工如需倒班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或主任,需要加班时经车间主任、班长安排。

  10、对工作中出工不出力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车间有权将其辞退。

  五、工、卡、量具的使用规定

  1、操作者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具、卡具、量具等要爱护,精心。

  2、对自己所借当班工具、卡具、量具要登记并当班归还,不按时归还者罚款20元。

  3、因使用不当而导致损坏或丢失将按原价赔偿。对自己所使用的量具要定期校验,做到心里有数。

  4、刀具消耗规定:30.40.50车床.4m.8m龙门铇床每月最多支领8块刀头,150.140车床每月可支领6块刀头,650.900刨床每月可支领3块刀头。如在生产过程中有特殊任务或要求,经车间主任批准特殊处理。按计划超支刀头部分按半价从工资中扣除,按计划节省刀头部分按半价奖给个人。

  装饰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12

  一、仪容仪表

  1、工作人员要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注意个人形象,以热情饱满的态度认真对待工作。

  2、上班时间不饮酒、不吸烟、不吃有异味的食品,保持口腔清洁卫生,防止口臭。

  3、上班时间行走时不得手插衣裤袋,不得手挽手或勾肩搭背。

  4、热爱宾馆,爱店如家,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客人入住宾馆后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清扫卫生时严禁大声喧哗。

  二、工作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班。如有事换班调休必须提前向主管请示,经同意前方可调班。

  2、前台工作人员与下一班当面接班前不得擅自离岗,私自离岗者以旷班论处。

  3、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先服从后讨论,不能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按时按标准标准完成任务,不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4、团结协作、互帮互助、虚心好学、求实上进,准确熟练掌握所有工作流程。

  5、客人退房时要及时清点客房内用具,发现减少或损坏时应及时向前台工作人员反映,要求顾客按相应的赔偿价格目录进行赔偿。

  6、效劳员查房时做到人走灯灭。

  7、客房内外保持清洁、整齐、无尘。假设客房空置三天及以上要及时重新清扫。

  8、责任片区卫生要随时保持清洁,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白天流动查看卫生,随时清扫。

  三、前台制度

  1、前台人员在没有其他工作安排下必须留守前台。

  2、发现客人遗留物品必须及时上交前台,前台工作人员务必及时登记并保管好,做好交接工作。

  3、IC卡及钥匙由前台统一保管,效劳员在清扫查房时IC卡及钥匙不得乱放,严禁转借他人。

  4、不得随便为他人开启客房,验明客人身份前方可给客人开门。

  四、工作时间

  1、效劳员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2:00-7:00〔正常班〕

  早上8:00-12:00,下午2:00-〔次日〕12:00〔夜班〕〔值班人员吃饭时间由领班安排调换,早上和晚上为一个小时,中午两个小时〕前台工作时间:前台为24小时工作时间,上一休一,两个前台轮换上班,吃饭时间由领班统一调换,早上8:00-次日早上8:00

  保洁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2:00-7:00〔正常班〕

  五、休假加班制度:

  每个月两天带薪假,加班可以换休,晚上值班的第二天下午休息,不换休的.按照加班来算,假设不休的可以换全勤奖,奖金50起。

  周末和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下不允许请假,需要加班的情况下服从领班安排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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