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27 15:20:51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

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新员工试用期管理,为新员工指导与考核提供依据,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企业文化,促使员工的发展同公司的目标有效结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新员工试用期管理,下属各级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责任部门

  (一)人力资源部是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

  1、招聘培训经理职责:

  (1)组织新员工岗前培训、阶段评价与转正考核,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2)检查直接主管对新员工目标达成过程的辅导情况。

  (3)受理考核投诉,并跟踪处理。

  (4)负责回答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2、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职责:

  (1)监控试用期员工岗前培训、阶段评价及转正管理过程和结果。

  (2)签署新员工转正评语,薪资变更等人力资源部门意见。

  (3)负责部门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岗位的试用期管理工作。

  (二)用人部门职责如下:

  1、用人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担任或指定新员工入职引导人。

  (2)认真履行对新员工达成试用期目标的支持和辅导责任。

  (3)负责新员工试用期阶段评价和转正考核。

  2、新员工权责:

  (1)新员工有权对试用期过程中,对直接主管不负责态度、不公平、不全面的评价等行为投诉。投诉受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2)积极配合直接主管与入职引导人,尽快成长。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试用期管理新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由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安排一小时左右的入职指引,并签定《劳动合同》之后,即进入试用阶段。

  第五条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经公司领导特批的除外。

  第六条试用期薪酬:试用期员工工资为月薪的85%,经公司领导特批的除外,具体参照《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入职第一周,由部门负责人或入职引导人负责讲解专业知识培训,完成《专业知识岗前培训评测表》。

  (2)新员工入职第一个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为期一天的公共知识集中培训,进行闭卷考试,并评估。具体参照《岗前培训作业指导书》执行。

  第八条阶段评价: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分别与其谈话,根据新员工的个人能力、业务素质及思想动态,给予其阶段考核评价,完成《试用期阶段评价表》(表1)。

  第九条如发现不足,应明确指出,并相应调整培训计划。如持续未得到改善,可终止试用。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实行动态管理,需随时给予工作指导与评价,发现异常应及时纪录与沟通。终止试用期:新员工若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被确认不适合岗位工作,公司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试用期。

  第十一条试用期转正:

  (一)转正通知:人力资源部在每月第四周以邮件形式,例行通知次月试用期满的新员工,并抄送其直接主管,提醒其考虑转正意愿,办理转正手续。

  (二)新员工收到转正通知一周内,总结试用期工作情况,完成《转正申请表》(表2),交部门负责人。

  (三)部门负责人根据新员工试用期工作情况,给予新员工转正考核评定,完成《转正考核审批表》(表3),并签署转正意见,转交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新员工的《转正申请表》、《转正考核审批表》、《试用期阶段评价表》,签署转正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批。

  (五)其它情况:

  1、提前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两个月,并表现突出,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提前转正要求,并填写《转正申请表》,按转正流程审批。

  2、延长试用期: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能完全达到岗位要求,但在某方向有一定特长,部门负责人可与其沟通确认延长试用期一至三个月。到期需再次进行转正考核(流程同按期转正)。若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则终止试用。

  (六)新员工转正申请经最终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新员工发出《转正通知单》(表4),同时邮件抄送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如果转正申请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七)资料存档:人力资源组织完成上述工作后,需将员工试用期中所涉及的各种表格、文档及资料归档入库,并在员工信息数据库中更新相关内容,通知财务部,员工从转正当日起享受转正待遇。

  (八)异议处理:员工对试用评价或转正结论有异议的,应在得到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投诉或申请复议。人力资源部按投诉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将最终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和部门。

  第十二条试用期离职: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具体参照《离职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实施、修改和解释,经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转正程序,做到既有章可循又保证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特制订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人事处负责公司人员的转正手续的办理、审核并通知财务对转正人员做出薪资待遇标准的调整。

  3.2相关部门负责新入职人员试用期间对其进行在岗培训及转正人员的初步审核。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员工转正主要分为:新入职转正、提前转正、延迟转正。

  4.2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规定:

  4.2.1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2车间主任(含)及以上级别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3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3班长及技能人员的试用期为1—3个月。

  4.2.4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

  4.3转正要求及考察重点:

  4.3.1工作纪律: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试用期内未受任何处分;

  4.3.2工作绩效:按时、保质完成当月的工作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3.3专业能力:依据本身的专业知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自己的专业建议并予以实施;

  4.3.4对公司认知度:工作态度认真,团结同事,与同事关系融洽,对公司的企业文化高度认同;

  4.3.5发展潜力:对工作中的失误能自我反省,并主动向其他同事学习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4.4转正程序:

  4.4.1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需提前一周到人事处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并认真填写,报于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全面了解试用期内员工工作情况及需求,如实评价员工的个人鉴定,指出员工的缺点与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议并签署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4.4.2转正材料签批后转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并提交符合规定的转正人员信息给财务部以调整员工薪资用。

  4.5提前转正及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5.1员工提前转正的相关规定:

  4.5.2在试用期间因突出贡献而记小功(含)以上人员;

  4.5.3试用期间表现异常突出,能迅速融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建议并实施;

  4.5.4其他经领导推荐或认定的情形。

  4.6员工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6.1延长转正、定级时间,试用期最长不可超过六个月;

  4.6.2新招人员在试用期间,请假在一周以上者,应推迟一月转正;

  4.6.3试用期满,经考核达不到转正、定级条件的,可适当延长试用时间,延长期满仍达不到标准者,予以辞退;

  4.6.4新招人员若符合岗位要求标准,但在工作过程中客观原因或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延迟1—3个月转正或辞退。

  5、其他

  5.1试用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方可转正;

  5.2试用期间,员工病事假一周以上及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者,不予转正;

  5.3新入职员工须完成岗前培训之后才能转正。

  6、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3

  1、目的

  为规范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行为,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明确岗位要求;为公司筛选出去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特制定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并为试用期结束的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2、定义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试用时间段,在此阶段,用人部门可全面考察被录用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满足公司岗位需求。同时被录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工作条件及环境,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公司所有编制内新员工试用期为1到3个月。

  3、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新员工试用期的管理职责、试用期考核和转正等方面要求。

  4、职责

  4.1办公室负责新进员工试用期管理的有效监控;负责新员工转正手续的办理及审批、试用期离职等各项手续的办理及审批。

  4.2组长负责新员工上岗试用阶段的工作安排、岗位技能培训及入职引导工作,负责新员工上岗试用阶段的工作考评。

  5、新员工试用期管理

  5.1试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

  5.1.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岗位需要、员工本人情况,根据双方协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约定。

  5.1.2新员工用期薪酬原则上按试用期基本工资发放。

  5.1.3新员工试用期不享受操作提成。

  5.2试用期管理

  5.2.1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2.2在试用期迟到不得超过三次,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不得出现违规、违纪处分。

  5.2.3在试用期内有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者,直接终止试用。

  5.3考核办法

  新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内员工填写工作总结,每月考核一次。签订《师徒合同书》(见附件),设定技能考核;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员工根据月度总结表的内容作自我总结;二是员工月度考核表(考核表看附件),由新员工填好前半部分交由试用期指导人,试用期指导人根据考核内容结合新员工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认真评分和评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月底之前有指导人将试用期的自我总结表和考核表传至车间办公室,车间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每月评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以此作为员工试用期满后是否录用转正的依据。

  5.4考核内容

  5.4.1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由指导人根据新员工在试用岗位上的工作情况评定。

  A工作主动性,试用期员工对待工作是否主动、积极,是否提出合理化、创新性的建议。

  B工作质量,工作中是否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 C工作效率,工作效率可有提高,是否按时完成。

  D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中是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遵守项目上各项工作流程。

  E员工对待工作的责任感,员工对待工作是否认真仔细,是否具备强烈的责任感。

  F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中员工是否我行我素,脱离整个团队,不服从领导安排。

  J专业知识和技术,在工作中员工是否潜心学习专业知识和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H学习能力,工作中员工是否具备自我学习的能力和永不知足的学习态度。

  6、试用期转正

  6.1.1自然转正:新员工在公司规定上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应结束试用期予以转正。

  6.1.2提前转正: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业绩出色,表现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转正,填写转正申请,经车间主任签字认可后可成为正式员工。其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6.1.3延期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后,因岗位技能、工作态度等暂达不到所在的岗位要求,无法完全胜任现有工作,需延长试用期,延迟转正。新员工延期转正的,经延长后的试用期总计不得超过4个月,4个月仍无法转正考核要求的,终止试用。

  7、转正考核规定

  7.1提前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并且综合评估优秀者,原则上可以提前转正。

  7.2自然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80分(含)-89分的,原则上可以自然转正。

  7.3延期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60分(含)-79分的,应延期转正。

  7.4不予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应予以淘汰,不予转正。

  7.5员工使用期内,每人基底分数为20分,其余按其中8项综合评分得出。认为不符合转正录用条件的,可随时提交《试用期考核表》,经办公室审核,车间主任审批后,由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X个月,最长不超过X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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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了规范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使新员工能够尽快地融入公司和岗位,熟悉工作环境、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便于公司吸引、留住、培育人才,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中的试用期员工,是指通过招聘,包括外部招聘和内部竞聘,新入职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试用期限:

  3.1所有新入职的员工,都要进行试用考察,通过试用,对员工的适岗能力和素质进行考核。

  3.2员工的试用期,是指员工从通过入职培训考核之日起,至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之日止,称为员工的试用期。

  3.3员工在接受入职培训期间以及试用期,此期间的工资,按照全额工资80%发放,根据员工出勤情况核发。

  3.4员工的试用期限,根据岗位职级的不同而不同,具体规定为:

  (1)对于外招、内聘职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

  (2)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5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对于见习员工试用期最长可达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提前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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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员工可以填写《提前转正申请表》,申请提前结束试用期。对于员工提出的提前转正申请,其上级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需根据员工的具体工作表现,逐级严格审核,最后提报总裁审批。

  4.2人力资源部在审核时,要求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提前转正:

  (1)公司规章制度培训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

  (2)岗位工作规范培训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3)岗位工作技能素质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4)试用期内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生。

  4.3为严格规范试用期,对于提前转正,人力资源部特作如下限定:

  (1)内聘员工试用期不得低于2个月;

  (2)部门职员试用期不得低于2个月;

  (3)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不得低于3个月。

  五、试用期的培训:

  5.1同一批入职的新员工人数超过5人的,由人力资源组织,进行集中的培训;低于5人的,可以单独做简单的入职培训,然后在一个月内,在人力资源的组织下,集中做一次入职培训。

  5.2新员工的试用期培训,按照《创二代实业有限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实施。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做好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5.3入职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教材的发放、保管、回收,以及培训考试工作。

  六、新员工转正:

  6.1新员工转正由员工自己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经上级领导审核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6.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期的培训考核成绩,综合部门对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对公司和岗位适应状况,以及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范等表现,对新员工的转正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裁审批。

  6.3如有必要,人力资源部将对新员工的转正薪资进行调整,与部门领导和员工沟通后,提交总裁审核。

  6.4对于因各种原因没有通过转正审核的员工,可以根据情况,填写《员工试用期延长申请表》,在原岗位继续试用,但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否则辞退。

  七、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

  7.1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以及与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认同程度,依据的是岗位对员工的能力素质要求。

  7.2员工的试用期考核,主要采用定性主观评价和量化业绩指标的方式,由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7.3员工如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逐级申诉,直至分管领导。对于特殊岗位的员工,如有必要,则实行特殊的考核方式,报总裁审批后实施。

  7.4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实行月度考核。除公司考核外,新员工每个月需提交一份工作总结,与《员工试用期考核表》一同存档。

  八、试用期待遇:

  8.1原则上,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为转正后岗位工资的80%。对于重要、关键的岗位或者是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实行延期支付的方式。

  8.2还没有取得毕业证,在公司内顶岗实习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统称为实习生,工作期间统称为实习期,实习期间不核发工资,但是可以给予实习补助,具体数额另行规定。

  对于虽然还没有毕业的,但是实际全职工作的应届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的,则不再有实习期,而直接转入试用期。

  8.3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在公司实习的时间,毕业后实习期可以转换为试用期。如实习期达到或者超过试用期时间,则不再重新计算试用期,可以直接申请转正。如实习期不足规定的试用期限,则必须补足试用期限后方可转正。

  8.4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公司的节假福利。如有特殊情况,则特殊处理,由人力资源部报总裁审批后实施。

  九、试用期员工的辞退、辞职:

  9.1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1)违反职业道德、有损公司形象和集体利益;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能力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

  (4)没有通过培训考核最低要求;

  (5)试用期考核不达标的。

  9.2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辞职的,需提前7天填写《离职申请单》,交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逐级审核通过后,办理离职手续,具体按照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9.3试用期内员工离职若不按照正规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按照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违规着视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

  9.4没有通过公司试用期考核,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工资中的差额部分,原则上不予以返还。

  十、附则

  1、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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