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10 16:41:23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外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流程及报销,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外出定义

  1、员工外出分为外勤和出差二种。

  2、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区范围内,当天往返的,视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当天往返,且发生住宿的,视为出差。

  四、审批程序、权限和流程

  1、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由厂长审批,总工批准。

  2、研发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由总工审批,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3、项目组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批准。

  4、公司总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由人事部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5、员工出差国外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6、各部门将填写好《出差申请单》交由前台处,前台确定签批完整后,扫描电邮至相关人员,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到出纳及人事行政部。

  7、出纳收到《出差申请单》,根据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员级别购买火车票或飞机票。若火车售票系统内车票不足或无票情况下,需要更换出差日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部门负责人。

  8、员工外出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代为填写或出差后补办。否则,视为旷工。

  五、外出人员管理原则

  1、出差人员必须采用高效、经济、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出行,反对浪费行为,提倡节约。

  2、外出人员公干时,应随时保持热情、礼貌、友好,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六、差旅费构成

  1、长途交通费:飞机、火车、轮船、高铁、长途大巴产生的费用。

  2、市内交通费:公交、地铁、出租车产生的费用。

  3、住宿费:异地出差因过夜住宿产生的费用。

  4、餐费补贴:按地区标准和职务,限额计发补贴。

  5、通讯费用:因工作需要电话沟通产生的费用。

  6、其它费用:传真、复印、邮寄等公共费用。

  七、具体规定如下:

  1、外勤人员外出时,须在《外勤人员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即可。外勤人员报销:公司这边只报车费,工厂除了报车费,另外报销餐费和住宿费。但是没有出差补贴。外勤写外出单,出差写出差单。餐费按15元/餐补贴中/晚餐。

  2、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车/长途大巴为主,火车行驶6小时以内,乘坐硬座;6小时以上为硬卧。管理级人员或研发部人员可乘坐高铁/飞机出行。特殊情况下,出差人员选择飞机出行,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出纳也可综合市场票价,择优选择交通工具。

  3、普通员工一线城市餐费补贴5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40元/天;主管级以上人员一线城市餐费补贴7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60元/天。

  4、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出差具体情况(如工作量、工作环境等),为外出人员申请出差补贴,补贴标准为15—20元/天。

  5、因工作需要产生的通讯费,出差负责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补贴,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报销费用。出差人员出差时间不足一个月情况下,也可按此标准执行。

  6、普通员工住宿费用报销一般不超过120元/晚,管理人员不超过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

  7、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人员,须事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8、因公务出差,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办理私事时,应提前向厂长/总工申请,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中途改变路线时,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同意后方可执行。

  10、员工出差必须每天以邮件/电话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不能以邮件形式汇报的,应每天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并于返回后以邮件形式发放至相关人员。重要人员出差返回5天内应向总工和相关人员提交出差报告。

  11、出差人员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单》,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

  12、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过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天。公司不承担任何食宿和交通费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3、员工因病、因事需要在当地请假,可由出差负责人批准,并知会相关人员。出现无出差负责人或请假超过二天以上者,须报请厂长或总工批准。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标准支付出差补贴,不报住宿费、餐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期间出差补贴不超过10天。

  15、出差中公休:出差过程中,若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若遇到出差单位公休无法办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过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断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过预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实基础上,按实际差旅费报销。

  17、出差结束后回公司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出差地请事假/病假,不直接回公司的,按出差地到公司的交通费用(火车硬座/硬卧)报销;出差时遇法定节假日放假,不直接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18、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国家规定加班费计算。出差在途遇周六日可计作加班或安排调休。

  19、外出时借道探亲访友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相关费用不予报销,探亲访友期间公司不予发放任何补贴。

  八、出差费用报销审核

  1、出差人员按相关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支自理。

  2、出差住宿费用的审核以实际过夜天数和限额标准确定,并附有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一致的有效住宿凭证发票,超过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纳负责预订,相关出差人员离开入住酒店后,领取并保管好发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纳处即可。

  3、同性人员一起出差的,应以标准间为主,且报销费用只允许一人报销。严禁重复报销。

  4、外勤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用;外勤人员外出范围包括公司所在地及周边城市和地区。因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人员必须经总工批准。

  5、乘坐火车以硬座或硬卧为原则;高铁以二等票为原则;轮船以三等仓为原则;乘坐飞机以经济仓为原则,总经理级以上可乘坐商务仓。

  6、外出人员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并交到财务部。报销人员应填写《出差报销单》按财务要求粘贴好票据,否则财务部可以不予办理。出差报销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由总经理批准。

  7、财务应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原则办理报销手续。

  8、外出报销尽可能提供正规发票。住宿费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长途大巴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负责保管好各项票据,若有遗失,财务不予报销。严禁借、买其他日期相关票据代替。

  10、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和发放餐费补贴。

  11、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12、出差人员在外有酗酒导致斗殴,或其它与公司无关事件发生意外伤害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13、外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现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一经发现,立即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

  九、差旅费报销违规追究

  1、出差人员应实事求是原则,严禁虚报情况。一经查出,责令退回虚报金额,并以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处以罚款。虚报金额,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终累计超20xx元以上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并向其追究公司损失。

  2、各级审签人员把关不严而失职,使弄虚作假的票据得以报销,后经查实收回的,审签人员罚款50元,当月考核扣5分,年终考核扣1分。情节严重的,罚款100元,当月考核扣10分,年终考核扣5分。经查实无法收回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签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由各级审签人员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3、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分管领导,如有故意包庇、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罚款,并取消年终奖金。情节严重者,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以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十、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篇2

  一、外出范围

  (一)到外地出差,且无法于当日返回单位的。

  (二)外出执行与工作有关的任务,且于当日能够返回单位的,主要包括:

  1、到所在单位以外的公司其他单位联系和办理业务。

  2、到所在单位在异地的分支机构办理业务。

  3、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其他事项。

  二、外出遵循原则

  (一)安全出行、快速高效的原则;

  (二)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原则;

  (三)事前审批、事后报告的原则。

  三、外出审批程序

  (一)员工到外地出差必须严格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按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私自外出人员,不按出差对待。同时在公司范围内出差的,要填写员工外出派遣审批单,派遣审批单中详细填写出差合理路线和时间,具体路线和时间根据乘坐交通工具确定,私自改变路线不按出差对待。

  (二)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办理材料、配件等工作必须填写员工外出派遣审批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外出。严格按照派遣审批单规定时间完成,严格执行既定线路,私自改变路线不按因公外出对待。

  四、员工工作时间相关规定

  (一)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不准偏离路线,要遵循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的原则,否则发生伤害的不按工伤对待。

  (二)员工在单位上班期间,因工作需要,因公外出办事、开会等,必须向单位领导说明事由,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不按因公外出对待,期间发生伤害的不按工伤对待。

  (三)员工加班的,需由单位、部门专人做好加班记录,记录要写明加班事由、加班起止时间等。加班前到单位和加班后回家要遵循合理时间和路线的原则。工作时间外单位组织开会的要有签到表、会议开始及结束时间等记录。

  五、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员工外出期间安全教育,做好外出期间安全危害因素提前辨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搞好自身安全的主动性。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员工外出审批程序,明确员工因公外出期间所经路线。

  (三)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员工外出的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员工外出和加班台帐,对员工外出及加班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记录。

  (四)员工外出时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一定要严格把关,对车技不熟练,有酗酒习惯、纪律性不强的人员严禁外出。

  (五)员工要严格遵守外出期间有关规定,因公外出期间不准偏离路线,自觉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按时返回单位。

  (六)员工在外出期间从事与所派工作无关的事宜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七)员工外出期间要做到不酗酒、不违章,不违法乱纪,远离不安全行为,确保安全外行。

  (八)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要加强安全自保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篇3

  单位内部人员临时外出办事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事务的。

  2.在工作上遇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的。

  3.公司领导交代的工作任务必须外出办理的。

  4.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二、外出时间规定:

  1.根据工作内容,在临时外出申请单上填写预估时间,返回后考勤人员按实际到公司时间记录。

  三、外出注意事项:

  1.外出前,应事先填妥“临时外出申请单”,报副总核准。离开公司时,凭此条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门卫放行时查看是否有经副总、人事签字的临时外出申请单,若无不予放行。

  2.遇偶发事件需马上外出办理的,外出应到人事简单记录一下,返回应立即补上外出申请单。

  3.私自外出,且外出申请单没有交到人事备案的,考勤视为旷工。

  4.中午休息外出至上班时间未能及时返回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处理,未回者有无请假单者按旷工处理。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副总核准,副总不在暂由人事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项:

  1.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预估时间内返回者,应先行与本部门经理联系,返回公司后到考勤处更正。

  六、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正式执行。

  苏州唐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管理部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加强对员工外出的管理,及时与外出人员进行工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员工外出是指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

  二、员工外出办事须提前在公司办公系统上填写《外出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外出,由主管副总批准。

  三、申请人填写外出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和事由等,送件后,将自动通知前台,并记录在办公系统中,以便备查。

  四、如在《外出申请单》中“是否考勤”栏明确选择“是”,此单方会流转至考勤员处做登记。

  五、员工外出回公司后,第一时间登录办公系统,自己做返回登记。

  六、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副总经理以上岗位不参照此规定。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篇5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外出办事效率,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工。

  2、外出办事实行事先登记、按规定程序审批,外出办事速办速回的原则。

  二、外出办事审批程序

  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办理公事,一天以内由相关业务经理批准,一天以上经业务经理同意,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2、各部门副职外出办理公事,一天以内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一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相关业务经理批准。

  三、具体要求

  1、员工外出办理公事必须本人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并明确填写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外出时间、待归岗时间。

  2、因需要一早外出办理公事的员工,应在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根据实际情况完成相关的填报、审批工作。

  3、员工出差只需在《外出办事登记表》做好相关记录,不再重复签字审批,并将《出差审批表》后附。

  四、其他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到公司办理公事,本单位应在《外出办事登记表》做好记录,注明办事对接部门,不再走相关的审批程序。

  2、各项目责人如有紧急情况外出办理公事,可电话报请相关业务经理,经批准后外出办理,并在《外出办事登记表》中做好相应记录。

  3、员工外出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他地点或办理私事,待所办事务办理完毕后,应尽快回单位报到。因其他理由在外停留或延迟回单位报到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外出办理公事人员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

  5、外出办理公事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及所携财产安全。

  6、《外出办事登记表》统一由各部门、项目单位考勤员负责管理,认真做好记录,以便查阅。

  7、本制度以上、以内之界定:本制度所称以内,包括本数;所称以上,不包括本数。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篇6

  1、外出人员一律穿戴本公司安装下发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大头鞋(电工为绝缘鞋),要求衣服整洁干净,衣物不全者每件罚款5元,衣物不整洁者罚款3元。负责人:王秀金、带队者

  2、外出安装及售后服务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带有安装、售后服务记录表,在现场做好记录,并请对方单方相关负责人签字验收,丢失、忘记、不认真填写者罚款5元。负责人:带队者

  3、外出安装售后服务主要负责人事先要计划好所带物品、工具等,如在现场需外购物品则要请示公司负责人,待服务结束后,由公司视情况进行处理。

  4、外出所购物品、工具等在服务结束后交于库房保管人员清点查收,并请其列单签字后交于总经理。

  5、外出人员在未完成任务情况下,如家中有事中途须回,则必须请示公司生产负责人或总经理,在准假后方可进行,途中日工资、车票、饮食票据视情况予以削减;如出现隐瞒不报的情况除扣除相应工资、车票饮食等补贴外,当事人并每天罚款10元,另外主要责任人知情不报者,要连带每次罚款10元。

  6、外出人员任务完成后,返回时要及时向公司汇报说明。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篇7

  外出学习是指外出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学习班、专项研修、专业进修(境内)、外语学习等,是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不含行政指令会议,严格控制行政指令会议,需院长、书记审批)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的管理,合理使用继续教育经费,现对原我院制定的《外出学习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

  一、审批原则

  科室应于每年的十二月底制定聘任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下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报送医务科备案。计划外的年度学术会议、学术活动、外出进修等原则上不予批准。人事代理人员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者在各类继续教育活动中享受同等待遇。

  ㈠会议及学术活动

  1、省外会议:

  ⑴对口专业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班,是科室发展急需技术,原则上每科每次1人。

  ⑵对口专业学会的全国性学术年会,参加者原则上应是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第一作者。论文第二作者只有在第一作者因故不能参加时才能参加。特色专科每科每次限2人,重点学科每次限4人,超出人数个人自负费用或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从个人科研经费或限定继续教育用途的院外捐助支出。

  2、省内会议:

  ⑾对口专业的省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科每次限1人。

  ⑵对口专业学会的省级年会,参加者原则上应是担任省级学会常委以上人员,或被会议正式录用的论文第一作者。原则上每科每次限3人,特色、重点学科每次限4人,超出的由科室自负、或由个人科研经费支出。对于由我院有关科室主持或主办的省内学术会议,可适当放宽开会人数。省内会议每科每次不超过5人。本市范围的学术活动,在工作安排允许的情况下,亦可酌情增加开会人数10人。

  3、对于邀请性的学术活动,在邀请方负责一切费用的前提下,可酌情批准。超出规定参加会议次数,需利用个人假期,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

  4、已退休的医务人员(含返聘者)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医院不再负担任何费用,特殊情况(如参加中华医学系统杂志编委会或中华医学会省级学会副主委以上工作会议)应报医务科和院长批准。

  5、担任全国性学会常委或省级学会副主委以上人员,每年外出参加会议可按需增加一次。

  ㈡、外出专业进修

  1、凡按照计划参加外出专业进修者,需到医务科领取专业书面申请表,经科室行政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院长审批,医院批准后在人事科签署外出进修协议后方予离院参加培训。

  2、外出进修以不影响科室临床工作安排为前提,进修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试用期人员不得提出进修申请。外出进修期间,不能安排其他外出项目学习。

  ㈢外语培训

  1、实行以自学为主的原则

  2、凡已获准医院同意外派或公派出国进修者,可给予短期脱产学习外语

  3、凡未经批准自行到外单位学习外语者,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学费自理。

  二、审批程序

  ㈠二级分科的临床科室须经所在大科行政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备案,主管院长审批。

  ㈡;其他医技人员须经所在科室行政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备案,主管院长审批。

  ㈢副主任护师以上护理人员须经科室护长、科室行政主任同意,护理部审核备案,主管院长审批。

  ㈣行政人员外出学习(工作会议除外),科级以下人员需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主管院长审批,人事科备案。行政科室正、副科长(主任),由医院办公室审核后,院长审批。

  三、外出学习报销规定

  报销规定原则上全院统一标准执行,如果从个人科研经费支出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㈠副高b1职称以上人员每人每年可外出学习一次,往返交通费用以不超出当时往返北京的正常机票价标准为限,超出部分自理。确需参加第二次,则需自负差旅费及会务费的50%。超出两次以上,费用、时间自理,并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不得跨年累积和转让他人。

  ㈡副高b1职称以下和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年可外出学习一次,报销往返火车硬卧。超出参加会议规定次数费用、时间自理,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出行,不得跨年累积或转让他人。

  (三)行政职能科室的正、副科长参照副高b1职称以上人员外出学习规定执行。

  (四)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学习班费用需从科研经费支出者,须由科教科审核批准,然后到医务科登记备案。

  (五)会议费报销;国家级会议800元、省级会议500元、市级会议300元。住宿费副高b1职称以上岗位人员150元/天,其他人员按原标准执行。

  若会务费中包括考察费,原则上不允许参加该次会议,因工作需要确需参加的,会务费按50%报销,住宿费不再另外报销。

  (六)外出进修学习报销学习费、住宿费按原标准执行,资料费不予报销。

  四、外出学习的其它规定

  ㈠凡是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学习班的人员回院后必须完成以下手续

  1、必须在本科室以上的专业科室内业务学习传达,填写医务科制定的外出学习汇报表格,科主任写上已传达的证明意见(如参加会议者系科主任本人,则由本科室副高以上医师签署证明意见)。

  2、专业学习、进修研修者,回院后必须提交整理一份结合学习收获,今后准备改进或开展新工作计划,由科主任签名后上交医务科存档,作为年度考核及评聘参考。

  ㈡凡外出学习人员,一律不能自行订购仪器、设备、教学资料用品、试剂等,违者费用自理。

  ㈢凡外出专业进修(含国内、国外)一个月以上者,回院后必须向人事科交一份述职报告(要求不少于1000字,主要介绍本人学习的内容、考核情况收获、和今后改进工作的计划)后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五、报销程序

  临床专业人员外出学习回院后,凭院领导、医务科、科主任审批过的会议通知、已在科室传达的证明,经医务科审核后,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机关职能科室人员,须经医院办公室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假期参阅“职工假期福利的管理办法”。

  六、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原《外出学习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篇8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论证通过,校长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组织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篇9

  1.所有假条只能由各班班主任开具,且全部内容必须由班主任本人填写。

  2.班主任开具的一次性的假条要与学生校卡同时使用,门卫核对后,将假条回收统一交学生科存档。

  3.需多次进出校门(最长有效期不超过一周)的假条,需加盖学生科的印章才能生效。

  4.以下情况的假条视为无效假条,需重新开具:

  (1)有效期超过一周的假条。

  (2)没有盖学生科印章的长期假条(一次性假条不需要盖章)。

  (3)部分内容是由学生填写的假条。

  (4)离校时间不明确的假条。

  (5)假条内容怀疑有添加的假条。

  5、以上规定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活动对象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以下简称外出活动)是指: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活动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在校外进行的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考察参观、德育教育、班会、郊游等活动。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

  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加强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

  (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

  校长是外出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外出活动班主任或领队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就近、就地”原则

  出行路线、目的地要提前弄清情况,有所安排,做到心中有数。不安全、不了解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外出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超出珠三角范围。学生班级郊游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严禁动用学习时间或调课外出郊游。

  (四)宜少不宜多原则

  原则上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组织学生活动,不得在校外住宿。组织一次活动原则上一次不超过500人。

  (五)适宜性原则

  应当遵循教育规律,次数适宜,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备案管理,严格申报程序

  1.外出活动,组织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报教育指导中心批准备案。

  在申报时,组织者要提前5个工作日,并提供以下材料报批:

  1.填写《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2.外出活动安全方案(含活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

  3.参加活动人员名单;

  4.所用车船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5.若由旅游公司组团活动,提供所签订的“合同书”。

  学校审核部门要在接到申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组织者必须在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并组织外出活动。

  (二)加强活动管理,落实“六定”措施

  每次外出活动必须做到有班主任或领队教师带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组织能力强、有责任心、富有安全管理经验的协管教师。要落实“定组织、定人数、定路线、定范围、定责任、定费用”六项措施。

  (三)做好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六严禁”“四必须”

  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对参加活动的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讲清注意事项,做好各项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借用、租用关系单位、共建单位和私人等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严禁学生爬树、爬岩;严禁路过森林或有易燃物的地区使用明火;严禁追逐打闹;严禁到池塘、水库、海滩等安全不明区域洗澡、游玩。

  必须注意饮食卫生;必须遵守集体活动的作息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的基本行为准则;必须尊重当地的风俗人情。

  四、应急处置

  1.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过程中,如不慎发生意外事故,要树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按程序迅速上报,不得瞒报、误报。学校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自组织指挥,处理事故。

  3.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家长安抚工作)。

  五、责任追究

  对不申报或申报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组织外出活动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导处负责解释。

  附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篇11

  1、为了便于管理及有效控制办公成本,提高日常办公效率,公司不配备办公专用车辆,采取私车公用补贴及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费报销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或岗位的私车公用及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费报销管理。

  3、本办法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不包括已实行工资本身含费用包干人员)

  4、对于有私车公用的部门或岗位,根据公司各部门或岗位工作性质,外出办公事频繁程度,核定一定额度的交通费用补贴限额(详见附录一)。每月随车辆所有人工资一并发放,公司不再对其办公交通费用予以报销。

  5、车辆所有人在领取车辆私车公用补贴后,应按时保证本部门日常办公用车需求及公司特殊情况下的车辆调配使用,如未能保证应说明理由,以便于公司另行安排。如未及时说明导致公事延误造成损失则本月补贴扣除,如有多次则停止其私车公用活动及补贴。车辆使用原则定车定人。

  6、对于未有私车公用的部门或岗位,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车不鼓励乘坐出租车,但因特殊情况确要坐出租车的,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费用报销时需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起止地点,时间及因何外出等情况说明,实报实销。

  7、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规费,车辆一切规费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8、私车公用车辆在因公外出情况下,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发生交通事故,除应先急救伤者及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应立即联络单位主管或处理,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及确认肇事责任。

  9、对因公须至外地出差,必须驾驶私有车辆时,应先向部门主管或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本次外出费用经核对后予以实报实销。未经批准异地出差所产生费用自行承担。

  10、公司对私车公用的办公使用管理及调派归口公司行政部。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为了保证外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外出施工单位及其人员。

  3职责

  3.1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准备会。

  3.1外出施工单位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2安全环境部门负责外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3.3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出作业人员的安排和二级单位外出人员备案。

  4程序

  4.1外出人员的安排与安全告知

  4.1.1外出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外出人员确定后,通知所在单位和安全环境部门。

  4.1.2外出作业人员少于5人时,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告知,并填写《外出作业人员告知表》(见附表);当等于或大于5人时,应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准备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人员生产组织调配等,并填写好相应的安全告知表,若作业规模较大时,可由公司同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2外出人员安全管理

  4.2.1外出人员由所属单位或相关部门指定现场负责人兼管安全生产工作。

  4.2.2负责人在作业前应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识别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应急响应措施。

  4.2.3外出作业负责人应对外出人员进行全面管理,作业时应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不服从指挥的人员,由施工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2.4作业人员外出作业期间应服从负责人指挥,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

  4.2.5外出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伤员救护和事故控制措施,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4.3二级单位承包工程外派施工人员时应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按4.1.2条进行安全告知。对外出人员的安全管理按4.2条执行,由单位对安全生产负责。

  4.4监督检查

  4.4.1外出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派人到施工现场布置和检查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工作。

  4.4.2当外出施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工程量大且复杂时,安全环境部门可视情况派人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4.3责任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4.4.4安全环境部门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除通知责任单位(人)进行整改外,对发生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4.4.5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执行本规定、忽视安全、违章指挥、无安全保障、冒险蛮干而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安全环境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后,要追究部门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5相关文件和记录

  《XXXX公司外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告知表》一式两份,外出施工单位和安全环境部门各留存一份,保存期3年。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篇13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二)当日出差

  第四条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

  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三)远途出差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

  第十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表3.4.5

  第十八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

  第十九条日当自出发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

  第二十四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第二十六条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二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八条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注:

  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美元10元。

  第二十九条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

  第三十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五)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篇14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推荐阅读:

  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附件一

  承诺书

  ____年___月___日

  立承诺书人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一)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二)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股份有限公司

  立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编号:

  说明:

  (一)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

  (二)在同一地区内停留三十日以上者,自第三十一日起,膳宿杂费以八折计算。

  (三)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得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支。

  (四)美金币值如有变动,得视各该地区汇率调整之。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06-30

医院员工外出管理制度03-18

员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04-09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09-25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06-16

幼儿园员工外出管理制度03-19

最新员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07-21

企业员工外出管理制度(通用8篇)07-18

员工外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