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制度

时间:2021-08-26 09:08:10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员工工作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员工工作制度

员工工作制度1

  1、有关餐饮加盟企业人员调度、评估事项之处理,有关本餐饮加盟网人事运作制度建立与修订。

  2、餐饮加盟企业员工任免迁调考勤、考绩、奖惩、退休及抚恤办理事项。

  3、餐饮企业人事资料建立、更新(含对保及雇用契约)事项。

  4、员工出勤、公差、请休假管理事项,各项保险业务办理事项。

  5、餐饮加盟企业各项制度、核决限及各种员会章程拟定事项,餐饮加盟企业人员召募应征事项等之处理。

  6、工作检讨计划、人员盘点,人力计划编订事项,员工薪资核算。

  7、餐饮加盟企业组织职责之规划及修订。

  8、薪资奖金办法拟定,各项福利措施之拟定事项。

  9、员工薪给办法拟定事项。

  10、餐饮加盟企业各级人员升级之资格评审规划推动人员出勤状况。

员工工作制度2

  1、充卡员应具有廉洁自律、公正无私、热情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

  2、充卡员每天三餐开饭前半小时到达充卡房①方便学生饭前充卡。②检查两食堂的终端卡机及机房的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故障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总务处、信息中心汇报,请求维修。

  3、每餐开完饭,点好现金、打好单、做好备份,整理好机房方能离开。

  4、向师生出售饭卡,应严格按学校规定价格发售,不得随意提价或降价。

  5、饭卡只限师生在食堂就餐消费用,充卡员不得给学生从卡中取走现金。教师离校、学生毕业、退学等确需退卡领现金,应由本人写领条,班主任签字证明,领导审批方可办理。

  6、师生在食堂消费刷错卡,若需充卡员在电脑中冲减金额必须由食堂负责人签字方可冲减。

  7、学生开户及挂失、开通必须由本人出示学生证,方可给予办理。

  8、每天下午下班时,应打扫好机房卫生,检查机器设备,以备第二天早餐能正常运行。

  9、当天师生充卡现金,应于当日与财务结清,并如数上交。

员工工作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努力实现学院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院经济活动中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管理,是指对会计记账、算账、报账、用账、内部稽核、会计分析、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管理等会计事务的操作和控制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稽核,是指对学院日常会计工作中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的内部稽查与审核活动。

  第二章 会计岗位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四条 学院财务人员按办学协议由各家股东方委派,根据学院会计业务需要,财务处岗位分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稽核、会计电算化)、主办会计(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总账报表、财务成果核算)、出纳、工资核算、消费卡管理岗位(负责工资核算、学生事务支出核算、发卡中心管理、档案管理)。财务负责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岗位设置,但须取得主管院领导的批准,并且符合内部稽核之规定。

  第五条 财务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结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对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进行定期(二至三年)或不定期的换岗、轮岗。

  第六条 校办产业会计人员由学院委派,委派人员列入会计人员轮换范畴,其工资由学院财务处按月发放,不得另外享受各派入单位的人员待遇。

  第七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八条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交接,由院长监交,必要时董事会可派人监交。

  第九条 会计人员交接应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收据发票、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各种密码和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移交清册须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姓名、职务、清册目录及意见;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会计凭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是否附合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有无填制单位的公章、有无超过该收据发票限额、更正处有无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会计凭证的所有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经济业务内容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第十三条 为保证整齐装订单据,自制凭证的尽可能参照装订凭证的大小设计,以便查阅和保存。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票证的购买、印刷,由财务处统一安排。对

  有价凭证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对印刷、购买、领用的各种有价票证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 教职工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第十六条 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和符合学院报销程序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分为银行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七条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填制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电算化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印章或签字。

  除结账或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多张记账凭证的,不附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应注明所附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十八条 记账凭证的业务摘要要简单扼要;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划线注销。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将记账凭证连同附件按类别和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种类、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附”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第二十条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需要复制时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收取人员签名。

  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财务负责人和院长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四章 会计账簿

  第二十一条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必须逐日结出余额。由于实行电算化后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和往来总账每年终集中打樱

  第二十二条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时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盖章。为保持会计记录连续性,会计人员交接时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账。

  第二十三条 各种账簿按页次连续、认真、正确地逐笔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时,应当结出合计数(本页、本月或本年)及余额,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的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并将合计数与余额结转次页。

  第二十五条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

  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数注销,但原有字迹必须仍可辨认,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数字应当全部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的数字。

  由于记账凭证引起账簿记录错误的,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账。

  第二十六条 实行电算化后,总账、明细账视核算业务量大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定期打樱

  第二十七条 月末应及时结账,在“本月合计(本年累计)”栏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终结账后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五章 会计报告与分析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报告,是指学院对内部、外部提供的反映学院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报表或文件。

  第二十九条 财务处不得随意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会计报表。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三十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三十一条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名称、地址、所属期间、送出日期、并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外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须经院长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提供。

  董事长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学院财务报告按月份、年度进行编制。月度财务报告简称月报,指月度计算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简称年报,指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三部分:

  (1) 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费用支出明细表、有关部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2) 会计报表附注;

  (3)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现金流量表在没有另外规定时按年编制;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仅指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及所送部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第三十四条 学院应就学期、年度的财务资料及有关的计划统计等资料对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和分析,即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分析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另外还要就学院经营过程中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降低费用支出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济活动分析各项指标分别由归口管理处室进行分析,财务处负责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综合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通过经济活动分析来寻找、改进和检查问题。

  第三十五条 会计报表的报出时间为:月报为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为次年元月20日前报出。月度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顺延二个工作日,学期、年度经济活动分析顺延五个工作日。

  第三十六条 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必须按照本院制定的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和赔偿制度》等要求,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核实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院今后的校办产业如系独立法人且归属学院直接管理的,应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进行合并会计报表。本院合并会计报表有关制度待有必要时另行制度。

  第三十八条 实行电算化报表的,应设专人负责软件的操作、运用,并注意保密工作。

  第三十九条 财务部门对内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合作办学协议》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章 内部稽核

  第四十条 学院财务处应设兼职稽核人员,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内部稽核工作。

  第四十一条 内部稽核,分为会计凭证稽核、会计账簿稽核、会计报表稽核三类。

  第四十二条 会计凭证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及记账凭证的正确性。

  第四十三条 会计账簿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账户设置的合理性和账簿登记的正确性。

  第四十四条 会计报表的稽核,主要审查、复核应编报的报表是否齐全;格式、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指标是否与有关账簿记录资料相符;各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衔接;定额、指标的完成情况;财务活动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等。

  第四十五条 内部稽核可采用复核、调查、审阅、分析、抽样等办

  法。为相互制约,防止弊端,除各类报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稽核外,其他稽核应由财务负责人委托熟悉财务业务的会计人员负责,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

  第四十六条 稽核人员对凭证、账簿、报表的稽核不得拖延。原始

  凭证、记账凭证每天复核,各类报表每月复核,各类账簿不少于每季审查一次。稽核人员对稽核的凭证、报表要签名或盖章。

  第四十七条 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标准、

  规定及时纠正,并经常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学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四十九条 根据学院具体情况,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四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收据存根,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备查账簿及其他账簿。

  3、会计报告类:月会计报表、年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济活动分析、年度预算及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学院财务制度、支票领用登记本、财产清查底册、磁盘备份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五十条 凡列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资料,应及时立卷、归档。会计档案一般应在次年3月底前全部归档。

  第五十一条 会计凭证要按月按序装订成册。会计账簿在会计年度

  终了,编报年度决算后,按规定划好双红线封账,抽出空页,按实际使用账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其他会计资料按时序分类立卷。

  第五十二条 对土地征用及重大固定资产的买卖单据、工资名册、

  债权债务单据、交通肇事、工伤事故的处理、涉外会计材料及有关必要延长保管期的其他会计资料,要另行组卷。会计档案分类、编号、采用年流水法及分类流水法排列。

  第五十三条 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要做到安全。按规定,财务处保存一年后,要移交给档案部门管理。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拆封,如要拆封须会同财务处一起共同拆封。重新装订,须经双方加盖印章。在不具备移交的情况下,财务处要加强管理,要有专柜存放,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造成毁损、散失。

  第五十四条 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附表1),详细记录

  查阅会计档案的时间、内容、单位、查阅人员姓名、介绍信号码、领导审批意见等内容。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外单位和本单位各部门需查阅时,要经学院分管领导同志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 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对保管的会计档案应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附表2)。会计档案的保管时间,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会计原始、记账、汇总凭证15年;

  2、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登记簿、辅助账簿、会计移资清册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3、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4、月、季财务报告3年;

  5、会计年度决算、涉外会计凭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6、学院财务制度、资产清查底册、经济活动分析及其他需保管的会计资料在不少于3年视情而定。

  7、磁盘备份资料由备份资料中需保管年份最长的资料而定。

  第五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移交与销毁。会计档案在保管期内,因管理人员调动,应按保管清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单位合并或撤销,应向并入单位或主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五十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事先应提出销毁意

  见,进行清点、编报《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表3),报董事会或原主管单位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并派员监销,销毁后,有关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未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未涉及的会计管理事宜,均按国家对高等院校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操作。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由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并负责予以修订或另行补充规定。

员工工作制度4

  网格民情员在区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了增强网格民情员的责任意识,调动网格民情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网格民情员的作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民情员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熟练掌握基本技能,胜任网格民情员工作。

  4、服从分配,一切行动听指挥。

  5、爱护工作设备,不丢失、不损坏。

  6、言行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大方。

  7、身体健康,胜任本职工作。

  8、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互相帮助。

  9、不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

  二、民情员工作职责

  1、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负责的网格内不间断地对相关事项规定的内容以及指挥中心阶段内规定的其他工作重点内容进行信息采集、定期巡查。

  2、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负责的工作网格内对人和单位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调等。

  3、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负责的工作网格内内对单位履行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内容可覆盖到综治安全、城市管理、经济管理、社会服务、党建群团等。

  4、在指挥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对城市部件、事件、单位等几方面的相关内容进行数据采集、调查。

  5、上报内容要坚持发现问题和挖掘典型相结合的原则,达到奖优罚劣、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目的。

  6、上报形式要坚持实用高效、便于工作的原则,在利用“社管通”手机的基础上,采取照片、短信、视频、电话和口头汇报等多种形式,确保信息及时报送;对突发性事件或紧急事件,优先采取电话上报的形式及时上报,也可视情况同时告知其他部门。

  7、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民情员工作行为准则

  1、着装:民情员上岗时,应按指挥中心的要求,正确佩戴各种标识。衣扣弄全,帽子戴正,内衣下摆不能外露,袖口、裤脚不能卷起。

  2、仪容仪表:民情员上岗时,要仪表端庄,不准着奇装异服。男同志不能留长发、怪发、蓄胡子;女同志不能化浓妆、涂彩甲,长发不能披散。

  3、行为举止:民情员上岗值勤时,不准吸烟、吃槟榔等东西,不准搭肩、挽臂、袖手、背手及嬉笑打闹。

  4、严禁一切有损民情员形象的行为。

  5、严禁岗上饮酒及酒后上岗。

  四、民情员巡查制度

  1、民情员穿工作服,带齐装备上岗巡查。

  2、民情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人负责的巡查区域范围内认真仔细巡视查社会管理的各项事务,不得擅自离开巡查区域。

  3、民情员发现问题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利用“社管通”手机及时上报指挥中心,并按指挥中心的指令执行任务。

  4、民情员要不间断的巡查。

  5、民情员在岗期间不能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民情员信息报送制度

  1、报送信息要准确、及时。

  2、不能报送虚假信息。

  3、重大事件,打呼叫中心号码上报指挥中心,不对外传播。

  4、服务终端专用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超出费用。

员工工作制度5

  为全面贯彻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要求及盛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大力加强__治安巡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结合当前猴特殊的区位优势,__正处于大开放、大发展时期,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逐步增多治安防范工作必须先行,以便能更好地维护“云南走向南亚第一镇”的良好形象,实现平安和谐,因此拟组建一支集镇治安巡防专职队伍,方案如下:

  一、队伍名称及人员配置

  集镇治安巡防专职队伍名称为“__镇治安巡防队”。办公地点设在下街村警务室,同时履行“__镇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职责,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__镇治安巡防队”设队长一名,由政法书记担任,设副队长二名,由综治专干和派出所一名副所长担任,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队员6名。

  二、巡防装备及后勤保障

  “__镇治安巡防队”统一着装,每名队员配备春秋装2套、冬装2套、大衣1件、巡逻头盔1个、腰带1条、强光电筒1盏、胶木棍1条、值勤袖章1个,配备巡逻专用摩托车2辆。

  巡防队实行集中统一食宿制度。

  三、职责任务及管理方式

  “__镇治安巡防队”主要职责是在下街集镇范围内开展治安巡逻,同时协助派出所民警管理辖区出租房屋、流动暂住人口、行业场所,规范集镇秩序。

  __镇治安巡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日常工作由副队长具体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派出所民警轮流带队适时开展集镇治安巡逻防范工作。

  四、业务培训及学习制度

  __边防派出所负责组织巡防队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学习,新招聘的巡防队员必须经派出所集中培训一周后方可上岗。

  五、工资报酬及奖惩

  “__镇治安巡逻队”队员月工资700元,实发500元,剩余200元,年终考核合格后统一发放。

  建立巡防队员奖惩制度,对遵守纪律表现突出或在巡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巡防队员给予奖励,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违反巡防工作规章制度或治安防范不力的巡防队员给予处罚。对违反巡防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巡防队员给予警告;对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予以辞退,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__镇综治办公室

  __边防派出所

  XX年3月1日

  __镇治安巡防队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镇治安巡防,提高集镇防范能力,结合下街集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对重点部位,揭发案区域进行有效巡逻守护,集镇范围内可防案件得到控制,群众有安全感、反映好。

  二、在巡逻中发现可疑人,疑事,疑物,对脏款、脏物和拾到的物品要及时登记,不得包庇或为违法犯罪人通风报信。

  三、巡逻队员服从队长的统一安排,认真参加集镇巡逻防范工作。

  四、认真参加村委会和巡防队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五、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喝(酗)酒、睡觉。严禁在任何时间影响__形象,严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立足集镇、热情为群众服务,坚持夜间喊话制度,并作好记录。

  __镇治安巡防队工作职责

  一、协助派出所维护下街集镇治安和公共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防止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二、协助派出所在下街集镇实施全天候的巡逻守护、堵截盘查,发现和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

  三、协助派出所对下街集镇的治安复杂部位、场所、各种行业进行整治,规范集镇秩序。

  四、协助派出所接受下街集镇群众报警和求助,参加抢险救灾,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五、调解治安和民事纠纷,排查集镇不稳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

  六、积极参与下街集镇范围内开展的其它公益性活动。

  __镇治安巡防队员招聘方案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意从事治安巡防工作的全县城乡适龄男性青年(复退伍军人、驾驶和保安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反映灵敏,有吃苦耐劳精神和环境适应能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年龄18至24周岁,视力(裸视)2.5以上,无文身、口吃和其他身体缺陷。

  4、本人政治历史清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报名时须提交有关合法身份证件(身份证、

  退伍证、学历证等)复印件。

  5、录用后,经派出所进行为期7—10天的岗前综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月工资为700元(基本工资500元)。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巡防队员,月工资500元,同时享受考核工资200元。

  __镇治安巡防队员工作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服从安排,确保集镇平安。

  二、按时上班,严禁迟到早退,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上班时应着装整齐,佩戴执勤袖章,不得敞胸露怀,制服与其它服装不得混穿。

  四、熟悉集镇范围和地形,以确保发生事件时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常

  五、严格请假制度,履行上交下接手续。

  六、执勤巡逻到位,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判断准确,主动行事,遇重大事件立即报告。

  七、语言举止文明,仪表端庄,不激化矛盾,耐心解释,积极疏导,禁止态度粗暴,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人身权利。

  八、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文明执勤。

  九、自觉学习,掌握应有的技能和业务水平,能应付突发事件,消除事故苗头。

  十、正确使用警务装备,不得用于开玩笑,不得将装备带回家,下班时要完好无损的归还办公室。

  十一、留意陌生人和陌生车辆进入集镇范围(特别是深夜)。

  十二、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保持友谊合作,协调配合工作。

员工工作制度6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学校文化。按照校长提出的“严谨、严格、严肃”和“踏实、务实、落实”的工作要求。结合政教处工作“既重结果,更重过程”的特点。制订本制度。

  一、政教员工作制度

  1、树立“以生为本”意识,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关爱每一位学生。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学生。若有违反,经学校行政研究,扣除当月结构工资1/5—1/2,期末效益奖降等,要写出书面检讨与行政处分。若违法,将追究法律责任。

  2、树立“服务意识”,对学生、家长、教师要热情、热心,处理问题要认真、细致、公正、及时,不推诿、不拖拉。若出现类似情况,对学校工作、声誉、形象造成影响或损失。经学校行政研究,视其情况给与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工作中讲文明、讲原则、讲政策、讲法规,要公平、公正、客观,照章办事,依法管理。若出现对学校工作、声誉、形象造成影响或损失,经学校行政研究,给与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树立“问题”意识,对自己承担的工作要反思,具有前瞻性,预见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制订工作预案。若有情况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予以正确处理。按工作预案要求及时报告校长与分管领导。若有违反,经行政研究,扣除当月结构工资1/5—1/2。期末效益奖降等。若违法,将追究法律责任。

  5、要按《绵阳中学政教处员工分时段岗位要求》努力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允许消极怠工,工作拖拉。若有违反经学校行政研究,当月结构工资降等,情况严重者,期末效益奖降等。

  6、要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岗、不旷工。迟到、早退、溜岗每次扣30.00元。旷工每次扣50.00元,并按有关制度,在期末效益奖中体现。认真执行请假制度,否则按旷工处理。

  7、班团活动检查、清洁卫生检查,晚值班要准时、认真。缺席1次扣除36.00元。

  8、所联系班级的住校生情况反馈,违纪学生教育等其他工作准时完成,不得拖拉。特别对未就寝学生要落实原因,出现失误,造成影响,要承担连带责任。

  9、所负责的安全、卫生、住校生管理工作,每天要检查、督促,要对保安、清洁工、住校生管理的工作纪律、工作情况、工作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量化考核。若上级和学校组织检查,造成影响与损失,扣当月结构工资50—100元。

  10、工作要服从安排、服从大局,要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突击性工作,不允许推诿或拖延,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卫生所校医工作制度

  1、树立“服务意识”,热情服务师生,关爱每一位学生,生病学生的处理要及时、科学、正确。若出现失误,经学校行政研究,扣除当月结构工资1/10—1/2,并按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2、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对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与治疗。每天坚持晨检和报告制度,坚持传染病、流行病统计、监测和报告制度。若出现失误,经学校行政研究,扣除当月结构工资1/5—1/2,期末效益奖降等。并按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3、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对校园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的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和消毒工作,学校和上级组织检查,若出现严重失误,经学校行政研究:扣当月结构工资50—100元。

  4、加强对学生健康状况监测,认真组织每学年的学生体格检查,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对监测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要及时通过班主任通知家长予以治疗,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5、认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每学月应开设健康教育讲座,办宣传展板。

  6、要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学校卫生条件,卫生设施、设备等进行监测与完善,要及时向校长报告。

  7、要制订《传染病、流行病预防工作预案》。

  8、要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岗、不旷工。迟到、早退、溜岗每次扣30.00元。旷工每次扣50.00元,并按有关教职工制度,在期末效益奖中体现。有事要按请假制度执行,否则按旷工处理。

  9、晚值班要准时、认真。缺席1次扣除36.00元。

  10、工作服从安排,要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突击性工作,不允许推诿和拖延,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住校生生活指导教师工作制度

  1、树立“以生为本”意识,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关爱每一位学生。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学生。若有违反,经学校行政研究,扣除当月结构工资1/5—1/2,期末效益奖降等,写出书面检讨与行政处分。若违法,将追究法律责任。

  2、树立“服务意识”,对学生、家长、教师要热情、热心,处理问题要认真、细致、公正、及时,不推诿、不拖拉。若出现类似情况,对学校工作、声誉、形象造成影响或损失,经学校行政研究,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要认真按照《绵阳中学住校生生活指导教师分时段岗位要求》努力认真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允许消极怠工,工作不拖拉。若出现类似情况,学校行政会研究,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指导与检查所负责楼层管理员工作,若上级和学校组织检查出现失误,承担连带责任,扣除当月结构工资50—100元。

  5、督促所负责楼层管理员清点就寝人数,维护就寝纪律。若出现严重失误,承担连带责任,扣除当月结构工资50—100元。

  6、督促所负责楼层管理员对安全设施的检查与安全管理。若出现事故。要承担连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7、要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岗、不旷工。迟到、早退、溜岗每次扣30.00元。旷工每次扣50.00元,并按有关教职工制度,在期末效益奖中体现。有事要按请假制度执行,否则按旷工处理。

  8、晚值班要准时、认真。缺席1次扣除36.00元。

  9、工作要服从安排、服从大局,要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突击性工作,不允许推诿或拖延,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本制度解释权在政教处。

  五、本制度若与学校有关管理相抵触,以学校管理制度为准。

员工工作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包括行为规范、招聘、培训、奖惩、人事变动等一系列有关人事活动和程序。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三条 员工的权利;

  (一)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二)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三)对违法乱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四条 员工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

  (三)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四)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章约,杜绝浪费;

  (五)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五条 请假:

  (一)事假、病假: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下(含一天)由部门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期间扣除本人工资、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并做好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伤假: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须经所在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工伤疗

  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公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二)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考勤制度,由专人负责考勤;

  (四)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五)中途离开公司,须凭中途离开准假单,报考勤人员登记后离厂,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

  (六)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十五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库场内严禁吸烟;

  (八)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九)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十)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按规定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七条 文明生产:

  (一)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杂物,保持库场内道路通道畅通无阻,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和绿化;

  (二)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占为已有,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三)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文明礼貌;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五)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章 招 聘

  第八条 公司聘用人员,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要,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 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方可聘用。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一寸免冠照。

  第四章 培 训

  第九条 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由公司统一归口管理,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下进行。

  第十条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提出主管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要求,报公司总经理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年度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备案。

  第十二条 对于计划外培训项目,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前,需将追加培训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备案。

  第十三条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培训制度。新录用的员工、转岗的员工、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先经过培训,经考核具备岗位所需基本条件,并取得上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 各类培训,无论外委培训还是内部培训,必须进行培训有效性评价,以保证培训的有效性、保证员工技能的提高。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考核成绩不合格进行再培训,外委培训人员考核不合格,培训费用自理。

  第五章 人事变动

  第十五条 部门主管调动审批程序

  部门主管的调动由总经理提出,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调动。

  第十六条 部门之间员工调动审批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用人部门主管提出用人需求,填写《用人申请表》,报送总经理,总经理与用人部门主管及主管经理协商拟定人选。

  第十七条 部门内部员工调动审批程序

  部门内部员工岗位调整(包括临时借调3个工作日以上及试岗)由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经理和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该部门主管做好备案。

员工工作制度8

  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查处城市管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协查员的作用,规范协查员巡查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以中队为单位,设置协查员巡查小组,每一组原则上安排2人;按照辖区划分协查员巡查责任片区,与中队签订巡查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巡查责任制。巡查小组编排、责任片区划分和巡查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报备监督检查科。

  二、中队、执法小组、协查员巡查小组要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倒查责任,形成统一高效的巡查机制。

  三、协查员要根据中队行使的职权和履行的职责开展巡查工作,具体巡查内容由中队结合辖区执法对象的特点、常见违法违章情况、区域位置、重点盯防目标予以明确,制定月巡查工作计划表,统一安排巡查工作,实行分类分级巡查,使巡查具有针对性,提高巡查效能。月巡查工作计划表要报备监督检查科。

  四、协查员由中队副中队长分管,必须按照中队制定的月巡查工作计划表上路巡查,即使没有违法行为的发生、市民举报或上级任务部署,也要开展正常的巡查。

  五、巡查主要采用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等方式,巡查范围应当覆盖整个巡查责任片区。日常巡查即按照中队划定的巡查责任片区进行例行巡查,每周至少两次以上;重点巡查即按照中队明确的重点内容和重要区域定时或不定时跟踪巡查,每周至少三次以上;专项巡查即对辖区内具有时限性、代表性、特殊性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定点盯防,原则上要求每日一巡查。

  六、协查员巡查时,驾驶执法摩托车或步行,至少二人以上,着制服,佩戴证件,做到亮证依法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的权限和程序办事,教育劝导,现场纠正、制止,并做好违法违章现状的拍照、勘验等取证工作。

  七、协查员开展巡查必须填写《巡查工作日记》,如实记载巡查人员、时间、地段、路线、内容和巡查发现的违法违章基本情况(当事人、地址、违法违章现状等),以及现场处置结果。值勤结束后,当日必须将《巡查工作日记》交副中队长(节假日、下班等特殊时段巡查,可以于次日上交),副中队长审阅后签名确认存档,建立执法巡查台帐。

  八、协查员要严格遵守巡查工作纪律,做到举止端庄、仪容仪表整洁、文明用语;不得侵犯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执法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酒后上岗巡查,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巡查的宴请和收受礼品;严禁欺骗上级、弄虚作假、歪曲隐瞒事实。

  九、协查员开展巡查要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当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员、辅导员。

  十、协查员应自觉接受中队、责任网格执法小组和监督检查科的监督检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巡查的,要向副中队长说明原因;中队原则上每周要召开一次协查员开展巡查工作小结会,讲评部署协查员巡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协查员巡查阶段性工作会,认真总结月巡查情况,并书面报监督检查科。

  十一、协查员巡查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年度工作绩效,按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实施协查员巡查考核,每月一考,年度综合考评,对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并报告巡查情况,无漏情、错情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巡查责任片区内出现新的违法违章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报告,甚至隐瞒不报的,实行过错责任追究,依据《执法协查员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惩处。

员工工作制度9

  报帐员在总务主任领导下,认真切实做好后勤的内当家。为此特订出其工作制度如下:

  1、认真执行会计制度,及时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如实地全面反映本校资金活动情况。

  2、协助总务主任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对资金来龙去脉应清楚,心中有数。要严格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册、档案材料,及时整理、装订、保存,及时准确上报月报表。

  4、做好各种经费收支做账工作。

  5、定期检查,分析费用开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校长、总务主任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6、做好教职工奖励、加班等计算、审查和编报工作。

  7、负责全校的财产账,及时准确做好有关财产报表。

  8、完成总务主任委办的其他工作。

员工工作制度10

  员 工 守 则

  第一条 遵法纪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职员。

  第二条 爱集体

  和公司荣辱与共,关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勤奋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团队、竟创、协作、责任”的企业精神。

  第三条 听指挥

  服从领导、听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

  第四条 守纪律

  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的事。

  第五条 重仪表

  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统一着装上岗。男职工不留长发,女职工要淡妆上岗,装扮适度。

  第六条 讲卫生

  常剪指甲,注意卫生,无汗味、异味。

  第七条 讲礼貌

  1、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与客户相遇,要主动相让。

  2、电话铃响尽快接听,铃响不得超过三声。

  3、接转电话时,细心聆听,声调要温和,勿忘使用岗位礼貌语言。

  第八条 敬客户

  1、接待客户时面带微笑,与客户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不争辩,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2、遇到客户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 “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对待客户。

  第九条 守机密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公司的秘密事务。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收锁再离人。

  第十条 勤节约

  克服“浪费难免论”,消灭长明灯、长流水。节约使用文具,爱护各种设备和物品。要发扬勤俭兴业的好传统,为某公司的增收节支做贡献。

  聘 用 制 度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由各部门提出招聘计划或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缴验以下证件资料:

  1、个人履历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5、其它具体情况需要的相关证件。

  由人事部告知公司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有关规定。办妥入职手续后,进入试用期,公

  司会对新员工作出评估,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第三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能力欠佳、无故旷职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

  第四条:正式任用

  1、员工入职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隐瞒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甚至开除。

  2、员工如有以下变更事项应在一周内上报单位:

  1) 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及婚姻状况。

  2) 遇紧急事故联系人。

  3) 现时参加的学习课程(学历证明)、现时参加的团体。

  工 作 规 则

  第一条:工作时间

  公司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第二条: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除规定假日外,每日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公司签到上班,具体以打卡机时间作为出勤的依据。

  2、人事部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公司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到财务,核算工资及奖金。

  3、上午出勤必须签到,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如有违反者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迟到或早退1分钟以上(含1分钟),罚款5元;

  2)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以上(含20分钟),罚款10元;

  3)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罚款30元;

  4)迟到早退超过40分钟以上(含40分钟),罚款1/2日薪;

  5)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含1小时),直接视为旷工;

  6)迟到或早退在一周内满三次者,罚款金额加倍。

  4、员工请事假应于请假前一天办妥手续,若有紧急事情需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旷工论处。

  1)有事不来必须提前1天请假,私假无薪,病假半薪,必须有相关病例证明;

  2)事假病假扣当日工资,请假2天由部门领导批准,超过2天总经办批准;

  3)请假必须有假条,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事后补假,一律按旷工对待,旷工扣2倍事薪,月累计3次旷工,视自动离职,扣全月奖金并酌情处罚。

  5、考勤类别有出勤、事假、 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

  第三条:各部门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调动各部门员工的工作岗位的权利。

  第四条: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有违反,视情况处以至少10元的处罚。

  第五条:关心公司,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的利益积极出谋献策。处理好内部人际关系,严禁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发现有损于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

  第六条: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剩饭剩菜等。爱护公物,不得盗窃或故意毁坏公司的财物,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

  第七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人离关电关水,严禁公物私用,如有违反,视情况处以至少10元的处罚。

  薪 酬 制 度

  第一条:薪资构成

  薪资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全勤奖+补助+福利+工龄工资+加班等其它等几部分。(若当月全勤,当月薪资为约定工资+全勤奖100元;出现任何与考勤相关的情况,如迟到、未打卡等,无全勤奖)

  第二条:员工薪酬

  1、因为公司实行五天制上班制度,为提高整体办公效率,避免请假造成不利影响,有事假薪资计算办法:(约定工资—岗位工资) ÷22×实际出勤天数+岗位工资

  (因员工入职当月未满一月的需要环境磨合外加培训期,因此入职当月不计岗位工资;员工离职当月未满一月,离职当月不计岗位工资)

  2、新进员工,试用期待遇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勤奖+补助,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如果留用,享有所有薪资福利,试用期内不合格将予以劝退(入职时间不满一个月,无岗位工资);

  3、实习岗位未毕业学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无工资,酌情发放生活补助,试用期满如果留用,享有所有薪资福利,试用期内不合格将予以劝退;

  4、通过试用期留用的新员工,在试用期后即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险。中高层领导的薪资待遇另行制定,属保密资料,不予公开。

  第三条:绩效考核

  1、对全体员工,公司每半年进行1次绩效考核,从工作能力、工作心态、业绩指标三方面进行评估,考核结果做为员工调动、培训需要、薪金调整的依据,具体评分细则、评定结果、奖励政策请参考《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2、招商部根据个人业务指标有相应的提成分配方案,具体实施请参考《招商部提成分配办法》,具体细则部门内部执行;

  3、农场管理部根据农场产量有相应的提成分配方案,具体实施请参考《农场管理部提成分配办法》,具体细则部门内部执行;

  4、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量有相应提成分配方案,具体实施请参考《销售部提成分配办法》,具体细则部门内部执行。

  第四条:奖金补助

  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日常表现而定。普通员工补助包括:午餐200元人民币、交通100元人民币,业务人员则另有通讯补助,视员工工作表现酌情发放。

  第五条:薪酬发放

  1、基本工资:员工工资计算以月工资制为基准。

  2、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的1日至该月底,工资于次月的10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节假日时,则延长于下一个工作日发放。

  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任用、离职或辞退时的工资,按当月的实际工作日与月标准工作日所占比例计算,每月标准工作日数为22天。

  第六条:员工福利

  1、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薪资照发。如节假日上班,可由人事部安排调休时间。

  2、带薪年假

  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者,皆可享有三天有薪年假,连续工作满两年皆可享有七天有薪年假,而后工作期每增加一年则增加一天年假,最多增至十天。

  2)年假可以分多次使用,但每次不得少于一天,并应于休假日前一周提出申请。

  3)员工每年年假应在当年使用,如该年未使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如因工作需要而无法于当年休假时,须先经总经办核准后得以在次年补假。

  3、其他假期

  1)婚假: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结婚者,凭结婚证和有关证明给予婚假三天。

  2)产假:孕产期的女员工可申请产假,按法定假给予,特殊情况(剖腹产、难产、晚婚晚育)根据法定适当增加假期。

  3)病假: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区级或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证明申请病假。

  4)事假:凡因私人原因无法上班者,得依规定申请事假,在事假期间不发给薪资。

  奖 罚 制 度

  第一条: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有上进心、业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50-100元。

  2、具有团队精神、不怕吃苦、拥有奉献精神者,视情况奖励50-00元

  3、对新员工态度好、主动帮助新员工者,视情况奖励50-100元。

  4、综合能力表现较好者,视情况奖励100-200元。

  5、连续三个月业绩突出,且综合能力达标者,季度奖励200元。

  以上奖励细则皆是季度评选1次,具体名单由各部门每季度最后一周提交至人事部,计入薪资表。

  第二条:特殊奖励

  1、部门员工和部门领导根据综合考评予以适当提升职务和薪资待遇;

  2、根据具体情况额外适当增加物质、旅游、培训、假期或其他(住房、车辆)等奖励;

  3、个人和部门业绩全年累计超额完成,公司将额外重奖,具体视业务超额情况而定。

  第三条:惩罚制度

  1、工作不积极、没有上进心、业绩较差,视情况扣款50-100元。

  2、没有团队精神、给团队带来负面影响者,视具体情况扣款50-100元。

  3、综合能力连续三个月不达标者,季度扣款200元,并给予劝退处理。

  4、离职时不及时妥善交接工作、造成工作拖延者,罚款100元;拒绝交接工作、造成一定损失者,罚款200元。

  5、离职时隐瞒客户资源、造成客户流失者,罚款200元;拒绝交接客户资源、造成客户严重流失者,罚款200-500元。

  6、泄漏公司机密、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者,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甚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在公司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罚款200-1000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直接开除,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离职后对公司进行任何干扰或破坏性行为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保 密 制 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保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保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

  1、机密资料某公司的重要秘密,泄漏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具体范围包括: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各种财务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系统方案、资料以及相关策略、计划。

  5)公司相关网站、论坛、博客等网络以及通讯工具的安全数据和资料。

  2、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一般秘密,泄密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动、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计资料。

  4)公司营业执照,合同协议。

  3、公司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收发登记、签收、归档制度。

  2)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需专人处理。

  3)公司员工所持有的各种公司资料在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办公桌内,不准随意乱放,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外出。

  4)未经总经办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公司资料。

  5)妥善保管好各种公司资料及有关复印件。

  4、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①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制作统计表,主管主任要把好保密关,

  执行保密规定。

  ②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③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

  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公司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①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

  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②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

  纪律处分、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员 工 投 诉

  第一条:员工有投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工作或部门员工有任何不满之处,可向其上级投诉,答复如仍不满意或不愿由直属上司处理,可越级向总经办投诉。如员工选择书面方式,须注明姓名及部门,以示诚意,所有投诉将保密处理。

  第二条:如发现本公司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报告,公司有责任保护揭发人的合法权益。并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员 工 离 职

  第一条:公司解聘员工,提前一周予以通知;员工离职必须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必须提前一周递交辞职申请,妥善交接全部工作后方可离职;

  第二条: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直属部门主管申报核准辞退处理。

  第三条: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人事部发《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人事部办理合同终止、结算工资手续。工资款项可现结或到发放工资时统一领取。

  第六条:因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第七条:如员工接到解聘通知后,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八条:保密协议规定,在未得到总经办同意前,员工不得向外界人士泄露公司有关经营策略、财务及其他公司资料。如违反规定立即予以辞退,不作任何补偿,并按照有关法律予以追究相关责任,此项规定在员工离职后规定时间内仍然有效。

  农业员工工作制度2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用工是指为生产作业和田间管理需要而临时使用的一线生产工人。

  第二条公司生产作业和田间管理工人的使用和管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作业和田间管理工人的用工数量由生产技术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作息时间由生产技术部根据季节变化和工作内容及时进行调整。

  第三条生产作业和田间管理工人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1、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3、有劳动能力,能胜任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第四条生产作业和田间管理工人应品行端正,热爱公司,谦虚谨慎,服从管理,勤劳好学,忠于职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熟练掌握生产技术,努力完成生产任务。

  第五条生产作业和田间管理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由生产技术部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责令赔偿损失,直至停止工作处理。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予以辞退并在一年内不得重新录用。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服从管理的;

  2、品行不端,有搬弄是非,拉帮结派,散布谣言,酗酒闹-事,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制造混乱行为之一的;

  3、有盗窃公司财物行为的;

  4、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的;

  5、上班时间干私活、聊天、磨洋工的;

  6、经反复培训,不能掌握技术规范,无法胜任工作的;

  7、不能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经批评教育仍然不改正的;

  8、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生产工具,造成生产资料浪费或者无法使用的;

  9、因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10、有其它不适当行为,不适合继续在公司工作的。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1、曾经在公司工作过,无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受到大家认可的;

  2、熟练掌握种植和管理技术的;

  3、有生产作业和田间管理经验的;

  4、有操作机械资质和经验的;

  5、居住较近,生活方便的。

  第七条生产作业和田间管理工人的工资报酬由生产技术部根据工作任务量情况和市场用工薪酬行情确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对于技术要求不高,能够量化计资的,优先使用按数量计资的方法;对于有一定技术要求或者工作任务不好量化的施行按天计资。部分生产和管理任务可以经总经理批准后对外施行总体承包。工资发放一般在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统一核算发放;工作周期较长的,一般按月在次月初(6号)发放。

  第八条公司用工实行登记制度。生产技术部应按照作息时间要求,对工人上下班情况进行登记。工人应自觉签到。迟到早退的,由生产技术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处以50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上工的不予登记,不发工资。工人有事请假的需要提前一天申请并做好工作交接安排。

  第九条生产作业和田间管理工人需要使用机械作业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熟练掌握技术,生产过程中严格按规定操作,注意生产安全,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自己或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操作人员应予以赔偿。

  第十条生产作业和田间管理工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生产工具,用后及时归还。故意或过失造成生产工具损坏的,应予以赔偿。苗木、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要根据生产需要领取,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故意或过失造成浪费或导致生产资料无法使用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生产作业和田间管理工人应自觉接受技术培训,并严格按照生产技术部确定的技术标准生产作业。对未能按照技术标准生产作业的,责令返工,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对能够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的工作组和工人,生产技术部应予以表彰;特别优秀的,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第十三条公司按年度对表现优秀的工人进行表彰。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

员工工作制度11

  为全面贯彻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要求及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大力加强xx治安巡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结合当前猴特殊的区位优势,xx正处于大开放、大发展时期,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逐步增多治安防范工作必须先行,以便能更好地维护“云南走向南亚第一镇”的良好形象,实现平安和谐,因此拟组建一支集镇治安巡防专职队伍,方案如下:

  一、队伍名称及人员配置

  集镇治安巡防专职队伍名称为“xx镇治安巡防队”。办公地点设在下街村警务室,同时履行“xx镇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职责,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xx镇治安巡防队”设队长一名,由政法书记担任,设副队长二名,由综治专干和派出所一名副所长担任,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队员6名。

  二、巡防装备及后勤保障

  “xx镇治安巡防队”统一着装,每名队员配备春秋装2套、冬装2套、大衣1件、巡逻头盔1个、腰带1条、强光电筒1盏、胶木棍1条、值勤袖章1个,配备巡逻专用摩托车2辆。

  巡防队实行集中统一食宿制度。

  三、职责任务及管理方式

  “xx镇治安巡防队”主要职责是在下街集镇范围内开展治安巡逻,同时协助派出所民警管理辖区出租房屋、流动暂住人口、行业场所,规范集镇秩序。

  xx镇治安巡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日常工作由副队长具体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派出所民警轮流带队适时开展集镇治安巡逻防范工作。

  四、业务培训及学习制度

  xx边防派出所负责组织巡防队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学习,新招聘的巡防队员必须经派出所集中培训一周后方可上岗。

  五、工资报酬及奖惩

  “xx镇治安巡逻队”队员月工资700元,实发500元,剩余200元,年终考核合格后统一发放。

  建立巡防队员奖惩制度,对遵守纪律表现突出或在巡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巡防队员给予奖励,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违反巡防工作规章制度或治安防范不力的巡防队员给予处罚。对违反巡防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巡防队员给予警告;对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予以辞退,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员工工作制度12

  第一条 为加强基层地税机关的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地方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全省地税基层执法水平,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省地税系统基层税收法制员开展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税收法制员(以下简称法制员)是指基层地税机关(不含县、市、区地税局)负责税收法制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各县(市、区)地税机关所属的分局(所)等直属、派出机构,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法制员,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保障各项税收法制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到实处。

  第五条 法制员工作应当遵循合法与合理、效率与公平、公开与公正的原则,做好基层税收法制工作,规范基层税务行政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全省地税系统各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协助法制员开展税收法制工作。

  第七条 法制员由热爱税收法制工作,熟悉和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练掌握税收及相关业务技能,法律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及组织协调能力的地税机关干部担任。

  第八条 法制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按上述要求确定,报上一级地税机关备案。法制员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上级地税机关批准;因病、因事暂离工作岗位的,可以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定能够胜任的人员代理,同时报上一级地税机关备案。

  第九条 法制员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主要是对基层地税机关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审核把关、监督检查、承办有关涉税法律事务和税收政策性工作。

  1、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简易程序除外)的审核把关

  (1)执法人员调查终结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连同检查工作底稿等资料,一并交法制员审核。

  (2)法制员应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审核,包括: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资料是否齐全;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拟处罚意见是否适当;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文书使用是否得当;其它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法制员审核发现问题的,退还执法人员更正;未发现问题的,签署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4)处罚告知后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法制员应当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进行审核,认为确需改变拟作出处罚决定的,提出建议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2、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审核把关

  (1)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由执法人员将有关情况资料送交法制员审核。

  (2)法制员应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审核。包括: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的条件是否具备;冻结纳税人的存款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价值是否与应纳税款相当;是否属于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是否有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生活用品;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其它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等。

  (3)法制员审核发现问题的,退还执法人员更正;未发现问题的,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3、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及赔偿工作

  (1)基层地税机关自收到上级地税机关受理的税务行政复议通知书及复议申请书副本10日内,法制员应当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调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收集整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及有关资料;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政策法律依据;作出行政复议的书面答辩,制作《答辩书》;做好参加行政复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2)基层地税机关收到上级地税机关行政复议决定后,法制员应当认真督促执行。对于维持原税务处理决定的,督促复议申请人依法履行义务;对于撤销、变更原税务处理决定的,应当积极协助被申请人履行复议决定。

  (3)对于本单位发生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法制员应当于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五日内,向上级地税机关报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参加应诉的各项工作。包括:认真审查起诉状副本,查阅有关案件资料,提供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资料;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配合诉讼代理人办理有关诉讼事项;协助诉讼代理人做好提交答辩状、拟定代理词和法庭辩论提纲等工作;对本单位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协助诉讼代理人做好上诉的各项工作;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4)对于因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在纳税人提出赔偿要求后,法制员应认真审查。对于符合赔偿条件的,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并向有关责任人追偿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费用。

  (5)法制员应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4、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1)对于达到标准应由上一级地税机关进行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法制员应当协助执法人员将案件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齐全。

  (2)对符合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的案件,法制员应按照审理程序,填写《重大地方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将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报送上一级地税机关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经上一级地税机关审理并作出决定的重大税务案件,法制员应当督促执法人员做好决定执行工作。

  5、税收执法检查组织实施工作

  (1)法制员应结合工作实际,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执法情况组织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或违法的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重大税收违法问题,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上一级地税机关处理。

  (2)对于上级地税机关布置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等,法制员应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开展,除牵头拟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协助组织开展检查外,对于上级地税机关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

  6、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

  (1)按照上级关于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法制员应积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认真研究、细化、落实本单位税收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

  (2)对于通过各种执法检查、评议考核、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法制员应当协助本单位负责人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上级的决定,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7、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学习、培训及税法公告工作

  (1)法制员应按照上级关于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学习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学习培训活动,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处理涉税业务事项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正确贯彻执行到位。

  (2)法制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涉税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咨询服务。

  (3)对于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制员应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在办税服务场所进行公告。

  8、税收政策法制调研工作

  (1)法制员应当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税收政策法制调研活动,积极撰写、整理和上报调研报告、信息,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法制员应根据审核把关过程中发现的税务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不断督促本单位执法人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十条 各级地税机关应将对基层法制员的教育培训,列入系统干部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对法制员进行税收法制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更新法制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 上级地税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应加强对基层法制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为基层法制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交流方式和条件。

  第十二条 对基层法制员的考核,实行年度综合考核和系统法制机构专项考核的办法;综合考核纳入各级地税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统一进行;专项考核由上级地税机关的政策法规机构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 各级地税机关应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法制员给予表彰奖励,在本辖区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将先进经验予以推广。

  第十四条 对法制员的执法过错行为,按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各市地方税务局可以依照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局备案。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 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员工工作制度13

  为规范办税服务厅行为,维护纳税人办税秩序,更好的帮助纳税人解决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了解、征求纳税人的需求,体现税务机关服务于纳税人的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导税员

  导税员由办税服务厅固定人员担任。

  第二条工作职责

  (一)负责引导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领购发票等涉税事项。

  (二)负责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现场解答纳税人提出的税收政策等问题,发放宣传资料,并为纳税人协调与有关领导的约谈事宜。

  (三)负责受理纳税人涉税案件、办税服务等方面的举报、投诉,负责记录和办理情况反馈。

  (四)负责指导、监督工作人员,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了解、征求纳税人对办税服务厅的意见、建议和其他问题。

  (五)负责疏导纳税人办税工作,引导纳税人利用叫号系统进行叫号,并引导其到休息区休息等候。

  (六)其它工作。

  第三条工作纪律

  (一)工作时间。导税员应在正常工作日全天候上岗,履行职责。

  (一)规范着装。按规定着税装,佩戴上岗证,做到税容整洁,举目端庄。

  (二)做好记录。对当天的导税服务进行详细记录,能当时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书面汇报相关科室,做到有问必答,切实方便纳税人。

  (三)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纳税人的咨询,优质高效地处理一切事务,不得有拖沓、推诿的言行。

员工工作制度14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政治学习,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和学生服务的思想,接待服务工作做到认真、热情、谦虚、礼貌,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3. 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严谨、勤奋、准确、及时,不推诿、不敷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 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守保密纪律。

  5. 努力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6. 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串岗、不闲聊,团结协作,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文章来

员工工作制度15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班级或院级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老师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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