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环节包括“年中综合评价”、“中期述职报告”和“年终综合评价”。“评价”不同于“考核”:考核是检验“人的工作”是否到达“预期的绩效目标”,考核工作“对事不对人”,并不深究人的功过是非以及主观动机和内在原因;评价是分析和判断“工作者”或“工作中的人”是否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目的是要促进每个人更好地在职务工作上作出贡献,使职务工作应有的价值发挥出来。
第一,年中综合评价,大约需要一周时间。管理者需要从5~10位相关人员那里采集信息或反馈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小范围的研讨,弄清楚事实真相,对下属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围绕着三方面进行:首先,对下属是否完成了目标任务作出评价;其次,对下属的成长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明确下属在“提高技能、增长知识和改进行为”上是否取得了进步;最后,对下属的贡献和价值作出评价,评价要点可以依据企业客观需要而定。朗讯公司的评价要点是“高绩效行为”的特征,诸如“全球发展意识,关注结果,关注顾客和竞争对手,关注速度、开放度和包容性,维护或领导团队”。
管理者需要按照“综合评价表”,把三方面的评价结果综合起来,采用“聚类”的方法,最终给出一个“评价档次”。上司的评价基于主观判断,评价结果必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可能量化、精准或科学。海尔公司分为三个档次,即“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华为公司分为5个档次,即“卓越、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或“S、A、B、C、D”。这样做,模糊一些,反倒客观、公正,容易被接受和认可。评价档次和评价意见,包括理由和依据,必须如实反馈给下属本人。下属有权提出申诉,由更高一级的上司作出裁决、调整或维持评价结果。最终的评价结果,要尽可能获得下属的认可,激励下属努力工作,保持学习和成长的热情。
管理者上司以及高一级上司是“合法的评价者”,其他人员无权作出评价。这种合法性的基础是:上司与下属的“连带责任”关系。不能把下属、同僚、经销商、客户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反馈意见当做对“被评价者”的一种评价。比如,韦尔奇领导下的GE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年要对5%~8%的要职要员进行调查,调查他们是如何取得绩效的,包括工作思路、计划方案、策略举措、行为方式、实际成效和关键事项。在这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不是“评价者”,不能对事实和数据添加任何主观判断、意见或评论,一切让事实说话;所收集资料必须经过当事人确认和签字,才能提交给企业管理当局;由高层领导对要职要员进行评价。
第二,中期述职报告,大约需要半个月的时间。要职要员必须在个人“年中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向企业管理当局提出“中期述职报告”,全面检讨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的过程和成效。每个要职要员在“中期述职报告”中,必须陈述清楚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总结三点经验和三点教训,并系统说明经验和教训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然后,面对已经变化的内外部情况,进行深入地分析和判断,提出自己的思路和见解;最后,提出对应的策略和举措,包括有关市场竞争、内部协同、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目标任务方面的策略和举措。微软公司会组成专家班子,听取要职要员的中期述职报告,并通过质疑和提问,帮助当事人完成系统思考和创意,制定有效的策略和举措。微软中期述职制度非常严格,“允许没干好,不允许说不清”。没有人敢忘乎所以,必须有问必答,并令专家满意。否则,就过不了关,得不到合格的评价。有人把中期述职称做“过堂”,把专家班子的质疑称做“铁子”。为了防止中期述职报告“走过场”或流于形式,企业管理当局必须把述职报告作为要职要员“年中综合评价”的一项主要内容,由专家班子给出评价结果,并对综合评价的档次作出修正。
企业管理当局在“目标管理”范畴内,责成财务、审计、运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部门,提供相关的数据、资料和事实,支持中期述职。进而成立专门的小组,依据要职要员的中期述职报告,对年度目标(公司级KPI)和绩效指标体系(部门级KPI)进行评估,提交企业管理当局审议决策。必要时可依据企业内外情况的变化,审时度势,对“整体目标、业务流程和绩效指标”作出修正;同时,在“利益管理”范畴内,对“整体利益水平和利益分配关系”作出调整。
第三,年终综合评价,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年终”和“年中”两次综合评价的方法是一样的,两次评价的档次要合并为一个“年度评价档次”,用于个人奖金的兑现和等级工资的调整。在年终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开始下一个年度的目标任务和绩效指标(KPI),以及学习和成长方向的确定,开始下一轮的绩效管理循环。
应该指出,绩效管理及其考核评价的主要目的是“用人所长”,不能像医生那样专找毛病,寻找下属的短处、不足、缺点、缺陷、劣势。每个人都有短处,往往与生俱来,有效的管理可以予以弥补,使人的短处不发挥作用。当然,任何组织都不能容忍不良品行,企业管理当局必须另设制度性规范,包括审计和监察制度,来支持每个管理者有效地阻止下属的不良行径,处置品性恶劣和屡教不改的人。
兑现个人利益
这个环节主要包括“兑现奖金”和“调整工资”,大约需要半个月的时间。这个环节的工作大部分属于“利益管理”的范畴,由管理当局及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既定的管理制度作出安排或决策。上司和下属之间要围绕着“制度诚信”进行充分沟通,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和制度上的预见性,减免不必要的冲突。
第一,兑现奖金。依据制度规定,奖金来源于利润。企业没有利润,原则上没有可分配的年度奖金。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当局只能透支一部分资金,设立单项奖,奖励那些优秀的“普通员工”。同时,补助一些“过节费”给“其他普通员工”回家过年。
企业有利润或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按照制度规定,普通员工的奖金总额为1/3利润,并根据预期利润总额的多少,确定人均年度奖金为1~3个月的职务等级工资。如果年度利润总额偏低,管理当局就必须透支,充实普通员工的“奖金池”,确保人均奖金不低于1个月的职务等级工资。如果利润总额高于预期,人均奖金不应该超过3个月,结余部分充实奖金池,以丰补歉。普通员工之间的奖金分配,可以依据评价的档次作出微调,优秀者高些,不合格者取消奖金分配。微调的幅度、原则和方法,可以视具体情况事先确定。
企业有利润,经营团队的奖金总额也应该为1/3利润。一般经营团队成员都以“贡献年薪”计酬,年薪由“工资”和“奖金”两部分构成。“工资”按月支取,“奖金”依据利润总额提取,充实经营团队“奖金池”后二次分配。各经营团队成员之间的二次分配,依据职务等级工资的“薪等”确定。工资薪等高者,奖金分配比例就高;薪等低者,奖金比例就低。“薪等”对应的“奖金比例”没有定规或原理,需要事先商定。另外,企业利润总额的高低,与经营团队的整体或个人表现直接相关。
第二,调整工资。企业或管理者上司不能直接依据评价结果,调整下属员工的职务等级工资。从理论上说,“工资等级”必须依据两个纬度确定:一个是“资格等级”,表达的是“人的价值”,另一个是“职务等级”,表达的是“事的价值”或“职务工作的价值”。企业管理当局必须依据“人事结合”的状态,一年一度确定或调整一个人的等级工资。具体方法可以依据“资格等级”和“职务等级”两个纬度,设定工资等级表的“薪等”和“薪级”区间或数值。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调整后的资格等级和职务等级,直接确定每个员工的“职务工资等级”。
任职资格等级的确定,主要依据职务担当者的表现。在制度上可以依据“年终综合评价”的结果决定。美国一家银行的资格等级的认定,依据的是“能力”和“绩效”两个评价结果。具体而言,依据3个档次的能力评价结果“较强”、“中等”、“较弱”和3个档次的绩效评价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组合成“9个象限的资格等级”。管理者上司可以据此作出初评,在年终综合评价之后,向管理当局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议,统一认定全体员工的任职资格等级。如果一个员工的绩效评价为“优秀”,能力评价为“较强”,则他的资格等级正处在第1象限,表明他具有晋升到“更高一等”的职务的潜能,比如从部门经理晋升到分行行长。如果绩效评价为“优秀”,能力评价为“中等”,则处在第2象限,表明该员工具有担当“更高一级”职务的潜能,比如从一级科员晋升到二级科员,或从助理晋升到经理,从培训经理晋升到人事经理。
职务等级以及职务类别的确定,主要依据一个人的任职资格,所谓“知人善任,量才录用”。具体到某个人的职务调整,诸如晋升、调迁、轮换、派遣、降格、辞退或开除,需要经过管理当局的“人事决策”。企业人事决策,往往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和条件,需要权衡利弊得失,诸如职务担当者对企业文化的认同程度、未来职务可能会遇到的挑战和不确定风险、组织流程改进和绩效改进的机会、职务的再设计和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方案等。人力资源管理的理想状态就是:使每个人都能担当合适的职务,使每个职务都有合适的人担当,实现“人与事”的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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