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解除合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9.1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9.2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商铺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续租
10.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10.1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通知
13.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快递、传真、当面送交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3.2乙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13.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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