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2)

时间:2022-08-08 14:52:13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厂房租赁范文

  5) 租赁建筑物面积:指附件2所示的(蓝)色部分。详见本合同约定。

  6) 专用区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 条规定提供给乙方每日二十四小时专用的区域,其位置如附件2所示(红)色部分。

  7) 公共区域:指该用地内租赁物业以外的停车场、绿地、市政通道等区域。

  8) 停车场:指本合同第 条规定的该用地内由甲方建设并提供使用的停车场,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车场范围内的停车位。

  9) 物业公司:指甲方依法组建或委托或聘请的负责租赁物业及其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10) 交付标准:指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

  11) 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经乙方确认满足交付标准的租赁物业的日期。

  12) 移交书: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确认文件。

  13) 后期装修:指交场日后乙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

  14) 计租日:指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

  15) 租金: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租租赁物业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专用区域和 的使用费。

  16) 租赁保证金:指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履约担保。

  17) 月:指日历月。

  18) 日:除非本合同明确为工作日外,指日历日。

  第二条 租赁物业状况

  1. 租赁物业位置 ,建筑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 ,计租面积为 同建筑面积 。

  2. 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附件3),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称附属设施)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3.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第三条 租赁物业用途

  1. 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

  2. 甲方 同意/不同意 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3. 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 物业租赁期限共计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 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3. 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 有/无 优先承租权。

  4.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做好腾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将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

  1. 租金标准为: 元/平方米计租面积/日。

  2. 上述租金标准,还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属设施使用费用。

  3.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

  4. 支付方式:租金按每 支付一次,乙方以 方式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五(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租金的正式发票。

  5. 前款规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发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

  第六条 定金及保证金

  1.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本租赁合同自乙方实际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 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因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 7 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保证金,除非此时租赁合同已终止。乙方对甲方扣划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保证金的义务。

  3. 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 租赁物业交接

  1. 甲方应于租期开始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关于租赁物业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与甲方联系办理租赁物业交接手续。

  2. 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状况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署租赁物业移交书、交付厂房钥匙,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为准。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 厂房的装修、改造及免租期

  1. 乙方如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提供协助。乙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正常管理。

  2. 乙方进行后期装修工程时不得影响和妨碍第三人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而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将详情以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责任。

  3. 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工程前,双方应自费为租赁物业就其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中国法律所要求的保险。

  4. 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租赁物业后期装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依法修改其装修,并承担整改装修费用。但是,如该等装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质量的过错造成的,甲方应承担该等整改装修费用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