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4-03-16 11:35:41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劳动合同范本【优秀14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范本【优秀14篇】

  劳动合同范本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

  同江苏华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江苏华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乙方)高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经集体协商可以达到一致意见的单项、多项或者所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包括工资分配方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增减幅度,工资收入水平,延长工作时间付酬标准,特殊情况下工资标准等。

  二、工作时间

  包括工时制度方式,加班计划和限制,特殊工种工作时间,劳动定额的确定等。

  三、 休息休假

  包括月休息时间、调休息安排、年休假标准,不能实行标准工时的职工休息休假等。

  四、保险福利待遇

  包括依法参加的各项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的设立项目、资金来源以及享受的条件和标准、企业福利设施的修建、职工文化和体育活动经费的来源

  职工补贴和津贴标准,困难职工救济、职工疗养、休养等。

  五、劳动安全卫生

  包括安全卫生的目标、劳动保护的措施、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改善的具体标准和实施项目,定期健康检查以及对职工未成年的'特殊保护。

  六、劳动合同管理

  包括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办法、经济裁员的条件和办法等。

  七、职业培训

  包括职工上岗前和工作后的培训,转岗培训、培训的周期和时间表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予以公布。有效期五年,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九、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集体合同按签订集体合同程序进行。

  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2、集体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或者企业生产工艺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法履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或全部无法履行的。

  4、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劳动部门协商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集体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集体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十二、双方认可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集体合同生效后,签约双方应当认真履行,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向全体职工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2、签订两年期以上集体合同的,可以每年就工资等不定因素方面的内容进行协商签订年度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和补充。

  甲方代表: (签章) 乙方代表: (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见证监督方: (签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范本 篇2

  用人单位:

  劳 动 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并承诺对该合同条款、附件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内容的理解与甲方的理解一致。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1.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形式:

  2.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试用期

  1、乙方应在试用期满前15日内向甲方的行政人事部门提出转正申请,并填写转正申请书。甲方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试用期间综合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合格者正式上岗,不合格者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2、在试用期间无论何方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甲方均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章 工作内容、工作地方

  第三条 乙方同意并承诺甲方有权根据经营工作之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调整乙方之工作地点、岗位和工作内容,并同意甲方有权按本公司薪酬原则调整相应劳动报酬。乙方不接受或认为不适应甲方调整的工作地点、岗位和工作内容的,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休假,并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具体按甲方制定的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五条 乙方每月工资构成为 底薪+提成+福利 的形式,同时甲方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考核计算后支付。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标准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乙方入职及离职当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及相关待遇。

  第七条 甲方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发工资之日若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若甲方资金确实周转困难,则乙方同意甲方自应发工资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之内发放,且乙方并不认为甲方已经构成违约。

  第五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的性质、场所及工作条件,按国家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若乙方从事的职业具有危害性,则甲方应采取措施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六章 培训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类有助于提高工作成效、个人管理能力的培训。乙方因工作需要必备上岗证件的,乙方必须具备,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章 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对在甲方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单位的动产、不动产、权利、银行帐户、财务信息、档案证件、图纸、经济合同、客户信息、项目信息、供方信息、价格信息、营销方案、资源信息、规章制度等商业秘密、知识产权负有保密义务,即使是在双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乙方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披露、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承诺愿意与甲方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五条 试用期内,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3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转正后,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应在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3日内办理相关离职移交手续。

  第十一章 劳动合同的延续

  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欲续签劳动合同,应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本合同到期后若甲方既未与乙方续签合同又安排乙方继续工作且乙方已接受的,本合同期限自动延续一年。

  第十二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若乙方对甲方尚有欠款和其他费用,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的离职结算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中抵扣。若乙方在双方协商不一致情形下离职(包括乙方在合同期内非甲方过错未经甲方许可自动离职、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按规定提交辞职申请、未按甲方要求完善交接手续等情形),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有权向乙方追讨欠款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事项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涉及乙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系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经认真阅读并予以认可。乙方愿意自觉接受甲方劳动纪律、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的约束。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工作需要领用的物品,乙方负有妥善使用及保管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物品损毁,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确认甲方在招聘时或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乙方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乙方承诺入职时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等证件是真实的、无弄虚作假行为,同时承诺已如实告知甲方未有先天性或传染性重大疾病以及影响从事岗位正常工作的疾病,并承诺如有提供上述虚假信息,就视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甘愿按照公司规定接受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无离职补偿金在内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条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存在无效或者不能执行的情形,本合同其它规定的有效性不受任何影响。

  第二十七条 乙方确认并承诺: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列地址(住所地)系真实有效的,甲方的任何书面通知均能够送达该地址。如乙方联系电话发生变化、因故搬迁或要求变更送达住所地,应于变更之日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邮寄送达该住所地的所有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范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在临居住地址: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个月。

  (三)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到岗。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________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固定工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________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钟点工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______月______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合同期内,甲方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6)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7)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2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籍贯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列第x种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A、B、C选其中之一):

  A、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B、无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止。 甲、乙双方选择上述劳动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该任务完成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工作。

  (二)、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在x。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实行x工时制(A、B、C选其中之一)。

  A、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B、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事项及内容执行。

  C、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为x元人民币/月,其中试用期工资为x元人民币/月;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二)、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x日前。

  (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待岗生活费。

  五、社会保险

  (一)、经双方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工资包含社保金部分,乙方自行办理。

  (二)、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提供可能的帮助,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为乙方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二)、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范本 篇5

  甲方(工会或员工代表) 乙方(企业)

  员工人数:____人

  协商首席代表: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协商代表人数:

  代表产生方式: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协商首席代表: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协商代表人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四)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五条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劳动合同

  第六条 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本企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 本企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支付形式。

  第十四条 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十五条 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_______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六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___________为基数。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 50%、xx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

  (一)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_____日;

  (二)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

  第二十二条 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

  (二)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

  (三)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

  第五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

  第六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七条 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十九条 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企业对在_______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三十二条 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条 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四条 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十七条 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 .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二条 根据实际情况,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五条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 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范本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起到_____________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限需要,安排乙从事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六条甲方严格招待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找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

  第八条甲方按下列第_____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条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的,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佥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第二十七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第二十八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现居住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一下第一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一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士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元/月。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分局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底薪、加班费,其底薪标准为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30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实行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公式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的劳动工资报酬,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接触、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接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约定:

  八、其他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附则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及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 篇8

  甲 方: 地 址 :

  乙方: 住 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具体的工作要求以《职位说明书》为准,乙方的录用条件及岗位能力必须具有完成最低每月计件工资的能力。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计件工资,乙方的月工资总收入为计件工资单价乘于当月完工件数减去次品件数,具体计件工资标准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乙方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费用。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工作时间统一为: 。

  第六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八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制订了《员工手册》,乙方已经知晓所有制度内容。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七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二十五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人民币十万元整。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人民币十万元整。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范本 篇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本合同于工作完成时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元或按执行。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钦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钦州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住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 _年____月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的临时性派遣和调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乙方的休息、休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婚丧假、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等,参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执行。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的工资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位调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制度。

  第九条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保险

  第十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竞业禁止的约定

  第十一条鉴于:

  1、甲方与乙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密性质;

  2、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息,软件,数据库及其他公司的以各种形式或载体存在的资料。

  第十二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产品同类的产品;

  2、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3、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的产品;

  4、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第十三条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4、在乙方离职后2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5、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离职前月度平均工资的80%。补偿费从离职次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25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6、竞业禁止期满,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7、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其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随时去乙方的住所处核实情况(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和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视为违约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支付不少于100000元的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研究成果、商业秘密、经营方案等;

  (2)披露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3)将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或其复制品据为已有或未经甲方授予权持有;

  (4)为他人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提供信息或便利;

  (5)违反脱密期约定之提前通知义务的;

  (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7)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上述情形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七、委派培训、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第十五条甲方全额出资委派的专项培训、学习(竞赛),乙方在委派前签订培训承诺书,并按承诺书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符合国家办理社会保险条件的,甲方按国家及公司规定为乙方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将给予办理商业保险等。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社会消费水平、个人表现等综合因素适时有序对乙方的薪酬福利待遇进行调整。

  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八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七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相应费用,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九、争议解决

  第二十三条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属于民事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十、其他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都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清的,中国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当然适用。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员工)(签字):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日期:

  日期:

  劳动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民法通则》、《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终止,合同期限为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在协议期限内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应将其相关执业证书(证件、证明)执业地点注册在甲方,即____医院,乙方在任何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其它医疗机构兼职。

  第四条 乙方须按照甲方工作岗位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且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第五条 乙方认为,根据已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第六条 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个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条 甲方在协议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将按新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的工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0至15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六、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及附加险,保险期限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协议。

  第十八条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甲方的保密规定, 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 、商业秘密等。

  八、劳务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将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执业地点注册在其他单位,或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务协议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确定要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到期,劳务协议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八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 篇12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在录用乙方后,同时为其解决户口的问题,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两年。

  二、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为甲方服务二年的,须按每月_____元赔偿金计算,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作出赔偿。

  三、甲方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水平,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业务培训,凡甲方给乙方相应业务培训的,乙方必须根据本人所在的岗位,为甲方服务不期限。

  如:培训一部:培训师服务三年;培训二部:野外运动教练 服务两年;客服部 :客服专员服务两年。销售部:销售代表 服务一年;策划部:网页设计 服务一年:

  四、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达到服务期的,一年的.须按每月_____元赔偿金计,二年的须按每月_____元赔偿金计,三年的须按每月_____赔偿金计,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做出赔偿。

  五、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

  六、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人:

  身份证:

  日期

  日期:

  劳动合同范本 篇13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职工一方和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的提高,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确立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各项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本合同对企业和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企业依法经营,认真履行本合同,尊重并支持工会工作,积极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保证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企业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会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爱护企业财产,保守企业秘密,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恪尽职守;积极支持和参与企业改革,自觉执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决策和决议;立足本职,尽职尽责。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六条 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企业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经营风险为主要依据,制定工资分配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及国家劳动法律有关工资及职工福利制度。

  企业工资分配制度遵循同工同酬、注重知识与技能、多劳多得、合法合规的原则,使工资与责任、利益和风险挂钩。其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分配原则、方式以及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具体分配办法等,确保制度透明。

  企业在制定和调整工资分配制度、考核分配制度等涉及职工权益的方案及实施办法过程中,应听取工会意见,其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 工资制度

  企业针对不同岗位职工采取的工资制度有计时工资制(含职务工资制、岗位工资制、聘用工资制等)、计件工资制、年薪制和完成一定任务的工资制。

  其他收入分配形式有:科技承包兑现、新产品利润提成、科技成果和技术专利折价入股、固定基数考核、销售提成等。

  第八条 工资性收入

  企业工资性收入有: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特殊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

  企业确定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津贴、补贴等按不同岗位组成职工的基本工资。

  同一工种和岗位上工作的男女职工同工同酬。

  企业实行年薪制、承包制、提成制等其他分配办法,参照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工资支付办法

  企业遵循按时足额、优先支付的原则,按月(小时、日、周)为周期支付工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应当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即时支付工资。

  企业应当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企业在每月____日(遇节假日、双休日提前),以货币形式(可通过银行)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和拖欠。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职工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企业超过30日无法支付工资,工会或职工代表可与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十条 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企业依据经济效益并根据城镇居民物价消费指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北京市和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企业劳动生产率等因素中任何一项的变化,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协议,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使职工工资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幅度为:企业经济效益增长_____%,职工工资增长_____%。

  第十一条 职工工资增长原则

  企业在经济效益增长的情况下,按照工资分配办法,将逐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在工资增长过程中,对生产经营骨干、急需人才、突出贡献职工予以倾斜;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和技术工人的工资增长不得低于企业负责人工资增长幅度,逐步实现职工整体工资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条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全体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每月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标准,每月____元,每小时____元。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每年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企业人均工资水平

  企业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是______元,____年内将在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情况下,使职工年人均工资达到______元。

  第十四条 工龄工资

  企业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____元,以当年12月31日为核算截止日期。

  第十五条 职务工资

  企业按照经营管理岗位的不同确定职务工资(有法律规定的除外)。企业行政职务分为:______、______、______等。企业党群系统职务按照规定与行政职务相对应。职务以党政任免通知为准。(职务工资标准见附表)

  第十六条 级别工资

  企业在同等职务条件下,由于部门工作性质、职工任职年限、职工工作年限、职工技术职称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级别工资。(级别工资标准见附表)

  第十七条 岗位工资

  在岗位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岗位工资,同岗同酬、易岗易薪,根据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等因素确定,包括工人岗位、技术岗位、一般管理岗位、后勤辅助岗位等,共分为____个等级,工资额在____之间不等。(岗位和岗位工资标准见附表)

  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____年经考核合格可以晋升得到上一等级岗位工资。

  第十八条 技能工资

  企业为鼓励职工学习掌握更多的技能,制定技能工资标准,以职工个人具备知识及能力为评价依据,以可测评或已具备的知识技能和学历、职称为评价标准,以企业是否聘用为确定原则。

  工人岗位按照职业资格可以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档次。(各档次工资标准见附表)

  专业技术岗位按照职业资格可以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等四个档次。(各档次工资标准见附表)

  同一职工同时具备两个档次的条件,按标准高的执行。

  同一标准连续工作满____年经考核合格可以晋升得到上一等级技能工资。

  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并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技术进步及表现突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可以由企业技能评定委员会审定,报企业批准后晋级____个等级。

  第十九条 奖金(绩效工资)

  企业依据经济效益状况、职工完成工作情况,核定职工考核期奖金基数和发放标准。(奖金基数标准见附表)

  第二十条 计件工资

  企业与工会协商制定《计件工资岗位和工资标准》,根据职工完成任务情况核定发放计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和工资标准见附表)

  第二十一条 加班工资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所支付的加班工资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月加班工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工会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计件加班工资基数按照职工每日劳动定额标准予以核计。

  第二十二条 相关津贴和补贴

  企业的津贴包括:高温津贴、全勤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元标准;室内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元标准。指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工作情况。

  全勤津贴:倒班岗位____元/月,值夜班岗位____元/月,白班岗位____元/月;当月发生迟到、早退或脱岗____次以上以及请假____天的,不享受全勤津贴。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执行国家规定(如井下、高空、野外、高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模津贴等)(具体标准见附表)。

  各种补贴:伙食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服装补贴、住房提租补贴等。

  第二十三条 劳动定额

  企业制定劳动定额标准,应与工会进行协商,确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在同等劳动条件下的同岗位90%以上职工能够完成的工作任务量为岗位劳动定额标准。

  企业由于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劳动条件改变、人员调整、降低成本、原材料变化、增长工资等因素的影响,需要修改劳动定额标准时,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提出方案,并与工会进行协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见附表)

  第二十四条 其他规定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病休期间,当月实发工资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不含劳模津贴),不得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待岗人员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在企业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按照不低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试用期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等期间,所得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女职工享受产假、集中哺乳时间,计划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已婚职工)依法享受休假期间,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企业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内退人员的生活费支付按照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依照规章制度对违纪职工进行扣罚后,其每月工资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

  第三章 工作时间

  第二十五条 标准工时制度

  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职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企业安排职工每天1小时的就餐时间,连续工作4小时内有15分钟的工间休息时间。职工的就餐时间应当固定,连续工作5小时以内安排一次就餐时间。

  第二十六条 不定时工时制

  企业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一些部门和岗位的职工,以及工作性质特殊的职工在周六、周日工作,或晚上工作,或轮流换班,或在弹性时间工作,采用不定时工时制,须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并告知工会。

  第二十七条 综合计算工时制

  企业因生产特点需要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出部分应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企业须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并告知工会。

  企业应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与工会协商确定具体工作安排,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企业全年安排职工休息不少于_____天,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企业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机动作业,采用弹性工时的非全日制用工。企业实行非全日制用工职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职工,企业参照标准工时制与工会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_____天。

  第二十八条 加班安排的原则

  企业经与职工代表或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加班时间的确定

  平均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以上的时间;平均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以上的时间;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时间。

  第三十条 加班程序和约定

  (一)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加班工作时间、人员和内容。

  (二)如果企业未与职工协商,强迫职工加班加点,职工则有权拒绝。

  (三)职工本人需要加班的,应征得主管部门审批,方能获得加班工资。

  (四)工会可以随时查阅企业加班情况的记录,并检查职工倒休、加班工资的落实情况。

  (五)对于超出法定时间并危害职工身心健康的加班,工会有权代表职工向企业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三十一条 加班约定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以外,还应遵守下列约定:

  (一)企业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正常安排加班以外,职工在休假日被安排加班,除约定给予补休外,正常计算加班工资;加班时间少于4小时的,应当获得不少于小时加班工资基数4小时的加班工资。

  (二)企业要求职工在企业保持机动状态,待命工作,而且职工不能自由来去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工作时间支付加班工资。

  (三)对有损于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超过法定延长工作时间或制度性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予以制止。

  第三十二条 加班补休规定

  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安排补休的,应当在_____个工作日内安排职工休息;无法安排职工补休的,发放加班工资。职工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提出补休时间,如果职工申请补休的要求被企业拒绝,可以继续保留这些补休时间一年有效。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制度

  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与工会协商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对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 招聘职工

  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决定招录职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合理、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招聘条件录用职工。企业在制定招聘条件时,应详细、具体、量化、有一定可操作性,并告知工会,便于企业招聘职工、考核试用期职工。

  企业在制定招聘条件、招收录用职工时,不能因为性别、民族、信仰、宗教、婚姻、年龄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就业歧视的现象。

  第三十五条 用工形式

  (一)本企业全日制职工。企业与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确定的工作岗位、内容、时间、标准等安排职工工作。

  (二)劳务派遣职工。企业通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在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企业长期性的工作岗位不适宜招用劳务派遣职工,且劳务派遣职工数量不能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_____%。

  (三)非全日制职工。企业针对季节性、临时性、辅助性的工作,可以招用非全日制职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职工数量不能超过职工总数的_____%。非全日制职工以小时计算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试用期

  (一)试用期职工因事假、病假等原因超过____天休息的,需延长相应天数的试用期。经过试用期后继续工作的即为本企业全日制职工,其工龄要从录用日期算起。

  (二)企业在试用期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应至少在解聘前____天通知该职工,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企业招聘时,曾经在本企业工作、试用期达到1个月或以上的申请者,应优先于其他人员被聘用。

  第三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限

  企业根据工作岗位、工作要求、工作性质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

  职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企业制定和修改劳动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就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并听取工会的意见。劳动合同文本可以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

  (二)工会应当向职工宣传与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职工了解文本内容,增强职工履行劳动合同和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工会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企业与女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第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采用书面形式记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工会应当监督变更劳动合同程序的合法性,帮助职工了解劳动合同变更的实质内容及今后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纠正。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享受医疗期的职工,医疗期满仍未病愈的,应由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退、退职、退休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三)国有企业在实施裁员过程中,裁减人员方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四)企业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2.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4.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5.企业特困职工、困难职工。

  (五)工会应当监督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保证解除程序合法、解除理由充分、职工有申诉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

  工会应当监督续订劳动合同工作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规范性,在企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人数超过职工总数30%、续订率低于80%时,应向劳动保障部门和上级工会汇报,确保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

  第四十二条 其它约定

  (一)企业招用劳务派遣职工、非全日制职工在重要生产岗位连续工作____年以上,应安排本企业全日制职工接替该岗位的工作,或将劳务派遣职工、非全日制职工转为本企业全日制职工。

  (二)企业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续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就劳动合同具体内容进行平等协商。

  (三)企业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在任职期间本人有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企业不得随意变更其工作岗位或者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或者调动时,应当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五章 休息休假

  第四十三条 一般规定

  职工每周必须有一天的休息日。

  职工各种假期遇国家法定休假日自动顺延。

  企业在五四、六一(子女14岁以下的职工)、重阳等特殊节日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职工休息____天,工资照发。

  职工在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育婴假、探亲假、事假、工伤假等期间的工资按照考核规定发放。

  跨省市探亲假的往返路费报销,国家已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未作规定的,企业根据情况,酌情报销____%路费。

  第四十四条 病假

  职工患病出外就诊的,须在当日出示医院开的病假条。

  职工患病休假的,应于当日通知企业,并告知企业病假时间,上班后向企业出具病历、医嘱和医院开的病假条。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长期停止工作治疗或休养的.,职工应提前_____日向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医生证明,企业根据职工的病情和参加工作的年限,及时办理享受医疗期手续,准予病休。

  第四十五条 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可休____天婚假。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7—14天的奖励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休假时间不含路程时间。

  第四十六条 丧假

  职工和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监护人死亡时,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职工____天的丧假。如需赴外地料理丧事的,丧假时间不含路程时间。

  第四十七条 产假

  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女职工产后身体尚未康复,不能按时返回岗位,女职工应向企业提交医生证明,经核实,产假可酌情延长____天。

  女职工放环后怀孕流产的假期按产假待遇处理。

  第四十八条 计划生育假

  女职工享受计划生育假。产假期间放置宫内节育器者,增加产假____天。

  第四十九条 育婴假

  子女刚出生,男职工可连续休____天的育婴假,如新生婴儿患有身体疾病,男职工可提前____天向企业提供医生证明,经审核批准,育婴假可延长____天。女职工晚育的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

  第五十条 探亲假

  职工参加工作满一年,与配偶、父母两地分居(不在同一省市),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父母的探亲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____天,不含路程。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一次,假期____天,不含路程;如因工作需要,企业当年不能安排假期,或职工自愿2年探亲一次,可以2年安排一次,假期____天,不含路程。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一次,假期____天,不含路程。

  出境、出国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 事假

  职工因私事需要办理的,在不影响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请事假。职工应提前____天向所在单位领导口头或书面申请,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_____天。突发临时性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企业。

  职工参加学生家长会、房管部门维修、房屋拆迁、因私社会考试等,可请假____天。

  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配偶的父母患重病住院需陪同照顾的,职工应向企业提交休事假的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职工可以休____天事假。

  因故不能按时返回企业,职工应提前____天向所在部门领导申请延长事假,如延长超过____天,应向企业提交书面说明,经批准,可继续休事假。

  第五十二条 工伤假

  职工在工作时间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的,可申请工伤假,经医务部门鉴定,负轻伤的,工伤假不超过6个月;负重伤的,工伤假不超过12个月;如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假期,但最多不得延长12个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如果延长12个月后仍因病情未彻底好转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职工可考虑病休。

  第五十三条 带薪年休假

  企业制定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假期不跨年度使用。(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五十四条 年假安排

  (一)企业于每年1月份,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年度带薪年休假选择时间段、职工本人的年假天数、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等,由职工本人自主选择休假时间,并向企业或工会提交休假的书面申请。

  (二)企业和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做出本年度的职工休假计划,并贴出布告,公布每名职工本年度的休假安排。

  (三)由于特殊情况,职工不能按原计划休假,或由于特殊情况临时需要调整计划,职工应提前_____日向企业和工会提出申请,由企业和工会共同协商,并于_____日内做出答复。

  (四)所有事先公布的休假安排必须严格履行。

  第五十五条 假期加班

  企业需要职工在婚假、探亲假、育婴假期间工作的,企业应按照职工日(小时)工资的200%-300%支付加班工资。

  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企业应至少提前_____天告知工会相关情况,与工会共同制定加班计划。

  (二)企业编制假期加班安排,职工根据自愿的原则填写申请表,企业与工会一同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加班;如果申请加班人数不够,经企业与工会及职工协商后,方可安排没有申请的职工加班。

  (三)假期加班应保证至少4小时的工作时间和相应的加班工资。

  第五十六条 其它规定

  (一)职工在年休假期间生病,可向企业提交医生证明,经核实,年假生病期间可以算作病假的情况,年假顺延。

  (二)职工在年休假期间结婚,应向企业提交书面证明,经核实,年假期间可以休婚假,年假顺延。

  (三)除享受探亲假、婚丧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可与年休假合并使用外,每两个带薪假期不能连续休,中间应间隔至少_____天。

  (四)年度内没有休满婚假或探亲假的,可以积攒假期剩余天数,与年假一起合并计算,休满剩余天数。

  (五)工会每年分期、分批组织各级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及标兵进行不少于____天的疗、休养。

  (六)职工因私脱产学习进修可与企业协商解决。

  第六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五十七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对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企业年初应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如:死亡事故为0;重伤事故为0;火灾事故为0,职业中毒事故为0。建立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办法。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安全生产检查办法;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制度。

  企业应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内容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定期召开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

  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生产的特点,建立健全劳动安全、防火、环保、治安、保卫、卫生的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

  企业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八条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十九条 企业每年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落实资金,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间,组织实施。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即“三同时”审查验收)。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卫生措施,并通知工会组织派员参加。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第六十条 企业应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对________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

  工会发现企业领导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提出解决建议;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第六十一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保健用品。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建议减少职工工作时间时,企业应予以考虑。

  第六十二条 企业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职工发放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设立必要的劳动作业休息场所;按时发放符合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十三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企业承担。

  企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年一次进行专项健康体检。

  第六十四条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工会积极配合企业监督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或规程的执行情况。

  第六十五条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企业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义务,职工享有接受安全教育的权力。对新入厂的职工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对从事特种作业(以国家规定工种范围为准)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工会积极配合企业对职工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十七条 企业应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会应建立完善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建档跟踪、群众举报等制度;建立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依法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协助与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赋予工会与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紧急避险权。

  第六十八条 企业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每年至少一次向职代会专题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目标及完成情况、企业领导成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事故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事故预防措施和伤亡事故处理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情况、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及实施情况等。

  第七章 保险福利

  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

  企业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率达到100%,并将职工和企业缴纳保险费情况每年向职工公布一次。具体标准如下:

  (一)养老保险

  企业按上一年全部应缴纳保险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缴纳。

  职工个人按上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过渡期间按本市规定执行)。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

  (二)医疗保险

  企业按上一年全部应缴纳保险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缴纳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

  职工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每月3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

  (三)失业保险

  企业按上一年全部应缴纳保险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5%缴纳。

  职工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

  (四)工伤保险

  企业按全部应缴纳保险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乘以缴费费率之积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

  企业按上一年全部应缴纳保险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0.8%缴纳,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不缴纳。

  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为扣缴。

  企业新招收的职工以到企业工作的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缴费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实际月平均工资确定。

  第七十条 住房公积金

  企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立住房公积金。企业每月按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12%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职工个人每月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8-12%缴纳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从其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七十一条 企业年金

  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方案》对相关内容进行约定,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方案。

  (一)费用来源和缴费标准

  企业年金采取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的方式。企业每年按不高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提取企业年金;职工个人每年按不高于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缴纳企业年金。

  (二)管理方式和记账方法

  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制,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根据职工岗位、工龄等条件的不同,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记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具体办法由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执行)。

  (三)待遇给付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性或按月领取企业年金。未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不得提前提取企业年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七十二条 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企业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列入成本。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具体管理办法以及年度预算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股份制企业还须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执行情况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查,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一)费用标准和来源

  企业每年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补充医疗保险费。

  (二)管理方式和记账方法

  企业每年提取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纳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

  (三)待遇给付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约定

  企业每年可以为职工投保商业医疗保险,减轻职工的医疗负担。

  第七十三条 职工互助补充保障

  企业依据职工自愿、企业资助支持、工会组织发动的原则,组织职工参加全国总工会兴办的职工互助保障,由职工个人缴费,工会统一上交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保险内容包括:

  (一)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保险费为每人每年50元,只能投保1份,保险期限为1年。

  (二)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保险费为每份每期90元,保险期限为3年,每期最高投保2份,每份保险金额为5000-10000元。

  (三)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保险费率根据职工从事的行业、工种分别确定,详见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制定的费率表。保险期限为1年。

  (四)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凡本市已参加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在职女职工,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年龄在16-60周岁的女职工,均可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集体投保。保险费为每份36元,可投保1-2份。保险期限为2年。每份保险金额为10000元。

  (四)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保险费为每人每年50元,最多投保4份,保险期限为1年。

  第七十四条 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

  企业按规定支出的职工福利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企业职工福利费使用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七十五条 职工福利

  (一)住房提租补贴

  企业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对职工实施住房提租补贴。

  (二)伙食补贴

  企业按_____元/月人的标准向职工发放伙食补贴。

  (三)交通补贴

  企业按职工家庭住址远近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

  (四)通讯补贴

  企业按照工作性质的需要向职工发放通讯补贴。

  (五)职工健康体检:企业每年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一次一般健康体检。

  (六)职工文体娱乐活动:企业每半年为职工组织一次郊游或球类比赛、趣味运动会、卡拉OK等文体娱乐活动,使职工调整身心,并促进职工之间的交流、沟通。

  第七十六条 送温暖工程基金

  企业建立“送温暖工程基金”,企业出资_____万元、工会筹集______万元共同组成。

  企业与工会共同制定《送温暖工程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详细的帮扶救助办法、标准,并报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决定。基金实行专门管理,专款专用,用于解决职工日常生活中的突发性、临时性的重大困难,帮扶职工摆脱困境、渡过难关。

  第八章 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七十七条 企业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政府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把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保护纳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同步实施。

  第七十八条 企业在职工培训、晋级、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福利待遇、执行国家退休制度等方面,坚持男女职工机会平等。

  第七十九条 女职工经期保护

  (一)对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企业应暂时减少工作量或调整岗位。

  (二)患有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在月经期间,可以休息1天,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十条 女职工孕期保护

  (一)对怀孕的女职工,企业不得以怀孕为由降低职务和工资。

  (二)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以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三)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计算在工作时间内,有定额的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四)女职工怀孕后保胎假期按病假处理。

  第八十一条 女职工产期保护

  (一)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

  (二)产假期满,企业应恢复女职工原岗位工作,并给予_____天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如职工本人不适应可调换岗位,但须征求职工本人同意。

  (三)女职工产后假满仍需治疗的,经医疗机构证明,按国家规定的疾病医疗待遇办理。

  (四)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的费用按规定报销,并根据医生建议给予休息,休息时间视为劳动时间。

  (五)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期间的经济待遇。

  第八十二条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一)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需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经市或区、县级医疗单位确诊为体弱儿的,应适当延长哺乳时间,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

  (三)对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保证其每天哺乳时间的,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集中使用哺乳时间,并算作劳动时间。

  (四)特殊情况下,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休产假延长假,延长假最多不能超过哺乳期,延长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得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三条 女职工更年期保护

  经区、县(含区、县)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诊断为更年期综合症,经治疗效果仍不明显,且不适应原工作的女职工,企业适当减轻其工作量或者暂时安排其他适合的工作。

  第八十四条 企业执行《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女职工由于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或流产,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后,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企业在收到拨付的生育津贴及相关保险费用后,及时按规定发给职工。(对超出生育保险拨付的费用,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统一的报销办法。)

  第八十五条 对不属于参保《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范围的女职工,其生育期间费用由企业负担。

  (一)退休人员、非本市户口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企业支付。

  (二)不属于参保范围的女职工怀孕,在企业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企业负担。

  第八十六条 企业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为10元。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职工子女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参加市统一医疗保险后自付部分企业报销____%。

  第八十七条 企业每年出资组织安排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体检,并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女职工健康检查档案。

  第八十八条 其他特殊保护

  (一)三八妇女节期间,企业安排女职工上班的,应给予女职工不低于4小时的加班工资。

  (二)企业为女职工提供与人数相当的更衣室、浴室和蹲位卫生间,并确保环境干净卫生。

  (三)企业按月向女职工发放妇女卫生用品,每月标准为____元。

  (四)已婚放环女职工每一年透环检查一次,费用由企业负担。

  (五)企业支持女职工投保女性安康保险。

  (六)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调查和制止性 骚扰。

  第八十九条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一)对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企业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安排其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二)企业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时间为: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三)企业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第九十条 女职工保护与工会女职工组织

  (一)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时要听取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意见。

  (二)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结合女职工需求开展素质教育流动课堂活动。

  (三)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委员会中应有女职工代表。

  (四)企业与工会就女职工特殊保护进行协商,可以签订专项协议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九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九十一条 职业培训制度

  企业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条件和要求,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造就一支基础知识扎实、业务精通的职工队伍,不断增强企业的生产活力。

  第九十二条 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用于安排职工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其中用于管理人员的培训经费不得高于总额的30%,用于一线职工的培训经费不得低于总额的60%。企业每年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方案以及培训计划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第九十三条 培训时间

  (一)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累计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___天;

  (二)中、高级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每年累计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___天;

  (三)一般岗位和一线职工每年累计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___天。

  第九十四条 职业技能培训种类和相关规定

  (一)企业鼓励职工个人积极参加社会上举办的各种学历、技能培训。职工所学专业与其从事岗位密切相关、对提高其工作能力有直接帮助的,经企业批准,可凭最终的毕业(结业、等级、资格等)证书及学费发票,报销费用不低于____%。

  (二)对于参加了相关培训并且能力得到切实提高、达到相应技术水平、被聘用的职工,企业将在岗位安排、职务晋升、工资待遇方面给予适当鼓励,以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个人潜能,促进企业整体劳动效率的提高。

  第九十五条 技术改造

  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条件改变工作环境,包括产生新的工作岗位,应将因此造成的劳动定额、工作时间、劳动条件、职工数量以及工资收入方面的变化在实施前书面告知工会。当发生重大的新技术改造或引进新设备时,应提前告知上级工会。

  第九十六条 新岗位培训

  企业由于技术改造和设备引进产生新岗位或原岗位有所变化,应首先面向在岗职工,并提供____天的在职培训;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岗位可安排不少于____天的脱产培训。企业对于暂时停工、待岗职工应加强职业培训工作,保证职工就业。

  第九十七条 岗位竞聘

  (一)企业在竞聘开始前一周内,告知工会竞聘计划,并将岗位竞聘内容向全体职工公示,使职工了解竞聘信息,确保机会均等,竞聘的资格主要是工作能力、工作特长和经历、具备知识以及身体条件等。

  (二)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优先聘用:

  市、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连续三年评为先进、业绩突出者;工龄长、资历老的职工。

  第九十八条 任务调整和岗位变化

  企业对职工的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和重新分配,应在发生变化的___天前,告知工会相关情况,与工会共同讨论任务分配计划,并与职工协商一致。职工被分配到其他部门或新岗位,至少提前____天获得通知,并给予____天的适应时间,已逐步接近岗位劳动定额标准和工作要求。

  第十章 规章制度与奖惩

  第九十九条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一百条 企业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必须采取适当形式向职工告知,并及时依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补充。

  第一百零一条 企业对职工采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为社会和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具体实施办法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一百零二条 职工应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和掌握工作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企业的生产竞赛和各项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第一百零三条 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第一百零四条 企业应成立劳动竞赛委员会,对劳动竞赛活动进行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审批竞赛方案、制定有关政策、协调和管理竞赛经费、审核评比表彰奖励和听取竞赛情况汇报等。

  第一百零五条 企业应支持工会开展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企业应当设立劳动竞赛奖励基金,经与工会协商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提取劳动竞赛奖励经费,列入工资总额并严格管理和使用。

  第一百零六条 劳动竞赛奖金的发放对象是本年度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发放范围是以提高经济效益(或服务质量)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第一百零七条 劳动竞赛的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应当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以数据为标准,凡能计算出经济价值的竞赛成果,均应准确计算,并经企业认可。

  第一百零八条 劳动竞赛的评比表彰,应注重创新性、先进性、实效性和示范性,并严格控制比例。劳动竞赛的评比表彰奖励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授予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应统一规范。

  第一百零九条 劳动竞赛的奖励标准,根据所创价值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确定。对成绩突出者应给予重奖。

  第一百一十条 企业对违纪职工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促其改正错误。对违反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或其他规章制度;工作有较大失误、失职;以及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职工,应依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处理程序

  (一)对违纪职工进行处理(包括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或者相关部门负责,在查明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根据错误性质和程度,结合其平时表现及对错误的认识,依照本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并将处理建议、员工所犯错误的综合材料、一贯表现及本人对错误的检查认识等书面材料交企业考核部门。

  (二)企业考核部门经全面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企业研究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工会,工会认为处理不妥的,有权提出不同意见,企业对工会的意见应该给予书面答复。

  (三)对职工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的应书面通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职工的一般性错误,可提出批评,并视情况依照规章制度给予经济处罚。

  第一百一十三条 受到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的职工,对处理有异议的,可向企业提出;对企业处分不服的,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属于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的_____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在上述部门未做出改变原处理决定之前,仍按原处理决定执行。

  第十一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协商解决。一方提出协商解决的,另一方应在____日内予以答复。

  第一百一十五条 双方同意协商解决的,由职工与_____(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进行协商,可以请工会指定专人参与协商。职工与企业经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工会应当督促双方自觉履行。

  第一百一十六条 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一百一十七条 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___人、企业代表___人、工会代表___人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定;工会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办事机构设在工会。

  第一百一十八条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调解委员会应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九条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集体合同

  第一百二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合同终止:

  (一)企业依法破产、解散、被兼并;

  (二)集体合同期满后,一方不同意续订原集体合同;

  第一百二十四条 企业续订集体合同程序:

  (一)集体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提出继续履行集体合同的意向;

  (二)双方协商代表对原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协商,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形成新的集体合同草案。

  (三)按照签订集体合同程序,履行续订集体合同手续。

  第十三章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合作的原则解决。一方首席代表提议协商处理时,双方应在____日内召开会议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书面协议。

  第一百二十六条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职工一方可自集体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一方,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八条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集体合同的监督和检查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为了保证全面履行本合同,企业和工会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

  第一百三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企业、工会双方协商代表或者职工若发现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时,可以向双方首席代表提出。双方协商后,应在____日内将处理结果及时进行反馈。

  第一百三十一条 监督检查小组应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双方首席代表应每半年互相通报一次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一百三十二条 监督检查小组应定期(根据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时间和次数)将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检查结果、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五章 集体合同期限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年,集体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第一百三十四条 企业遇到紧急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续订集体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集体合同期限延长六个月。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合同内容提出异议的,企业和工会应继续协商,予以修改,并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

  第一百三十六条 企业依据本合同签订的《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协议》、《劳动安全与卫生专项协议》等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本合同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一份,报上级工会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 篇14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 ”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员配备

  (一)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交通运输部JT20xx-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符合STCW78/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兼职铜匠。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二、船舶管理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术资料》,并确保该船已经有权检验机构及相关主管机构认定处于正常适航状态,悬挂国国旗。

  (二)甲方要对船员进行SMS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计划,分期分批派员到船,尽快熟悉本船的技术特点,按照计划完成接船任务。

  (三)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职的船长或大副须有经过ISPS规则培训的.证书和相关记录。且在甲方船上任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船舶保安计划等相关规定管理船舶、人员及货物等。

  (四)乙方所派船员应按甲方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委托公司报告并报送甲方。甲方应为乙方所派船员在船开展维修保养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船员调配管理

  (一)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现有在船和后备船员作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员的基础。在船船员职务提升,需凭船舶推荐信,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级职务。上述船员需调整时,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员中挑选合适船员作替补;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适当调整板块骨干船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船员调配程序采取填表预配和审核的办法。乙方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预派的和预公休的船员名单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审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议及时调整配员,并经甲方同意。

  (三)船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在国内港口(不含港、澳、台地区)上船交接班,避免发生因调配疏忽造成船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若因船期发生变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示船员返家或留驻某地待命或赶赴它港上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船舶增减人员或定编发生变化需经甲方同意。若船员漏船,乙方应尽快补员,以确保正常营运。

  (五)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因病、伤、残、亡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与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同等素质船员,所发生更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船员管理和教育

  (一)船员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船员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对抵国内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应适当派员上船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船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船员的思想工作。

  (二)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应被视为甲方雇员,在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影响正常营运。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权派员上船检查船员在安全生产、维修保养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权按其体系文件规定对船员的职责履行情况、业务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跟踪指导。

  (三)乙方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船员如有违纪违规者,甲方或船长应提出事实根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磋商寻求一致的调整解决办法。

  (四)乙方船员因倒卖、吸毒、贩毒、赌博等及其他违反港口法规而被罚款,责任和费用均由船员本人负责。

  (五)甲乙双方赋予船舶领导充分的船员管理权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监督落实船员的岗位职责,不得放弃管理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交换意见,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船员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船员思想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五、船员的各种保险和劳动保护

  (一)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守其有关规定。

  (二)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负责为乙方船员向保险机构投保。

  (三)乙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向保险机构索赔。从保险机构得到的伤、亡赔偿金(包括事故处理费及相关善后处理费用),需扣除甲方代垫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船员所得理赔额高于现行有效的中国及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赔标准,则甲方或甲

  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担经济及社会责任。

  六、船舶航行区域

  如船舶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保险人规定的战争或战争危险区域、高危传染病疫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为船员投保特别险并应尽快通知乙方和船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说服船员服从调度。

  七、合同的终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补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责任协助乙方将船员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约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年。期满前3个月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动顺延年,以此类推。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配员情况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员登船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华洋海事中心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签章)(签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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