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梨销售合同

时间:2024-01-23 08:10:09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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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梨销售合同范本通用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香梨销售合同范本通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香梨销售合同范本通用

香梨销售合同范本通用1

  代销人:

  出售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代销时间为 至 。

  2、代销总量为公斤,代销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代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代销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出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代销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日支付货款,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代销人负责对出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 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 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代销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 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出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代销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

  2、履行期限为 至 ;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代销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出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代销人承担。

  2、代销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出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出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代销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出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代销人不予收购,由此给代销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香梨销售合同范本通用2

  供货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上述甲方自愿将其香梨有偿出让给乙方, 为维护双方合法权 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合同如下:

  1、乙方共计收购香梨 吨,已实际收购量为准予以认可,在整个收购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经出卖给乙方 的香梨再转让给第三者,否则按违约论处;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一百克以上香梨每公斤收购定价 为 元,按实际过秤的数量为准,每装满一车后,及时向甲方兑现货款;

  3、 出卖给乙方的'一百克以上的香梨必须达到相关质量要求, 不得将不达标的香梨装入周转筐, 特别是达不到一百克的乙方有 权拒收,采摘,装箱,装车均包括在本合同中所确定香梨收购价 之内;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双方无条件履行 合同的全部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由此出现的经济损 失和法律责任;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合同印制一式两份。 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注:乙方付给甲方的定金从货款中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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