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时间:2023-06-10 09:15:55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分包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分包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分包合同 篇1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二、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总工期50天。

  三、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机具、包安全、包工期、包风险、包辅材(焊条、胶、钉等、油漆除外)。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

  工程造价:

  五、工程款的支付

  1、施工队进场三日内付施工队合同总价的30%。

  2、整体钢架安装完毕由公司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

  3、整体屋面板及墙板安装完毕后由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

  4、工程全部结束由甲方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5%

  5、合同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一年保修),在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施工队接到通知后必须无条件及时维修,否则将重罚。

  六、工程质量标准

  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执行总包合同中关于质量的规定。

  2、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按总包合同执行。

  七、工程管理:

  1、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2、乙方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对于现场的工作安排,具体包括:

  承包范围:

  (1)、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每天严格及时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的标准。

  (2)、严格遵守现场文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每周一的安全例会以及周四晚的工作例会。

  (3)、按时完成划定的卫生责任区内的清理工作,清理出来的废品搬运到指定的废品堆放地点。

  (4)、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认真完成应该完成的各项工程检测调试工作。

  (5)、甲方有权随时将不服从管理的个人和分包方清退出场,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6)、严禁乙方的各类人员以各种方式威胁恐吓甲方人员,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到5000元的罚款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清退出场,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乙方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4、如遇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

  5、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合格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6、乙方应该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各类罚款。

  八、质量保修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甲方与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九、保险与安全

  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有关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由于自身原因发生的各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费用自理。

  4、严禁在甲方提供的宿舍内男女混住,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有责任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乙方内部出现问题,并已严重影响到工程进展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乙方不服从管理被甲方清退出场除外),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四份数,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二、争议解决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该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明确的条款参照总承包合同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实验楼消防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并包含灭火器的配置、消防泵、喷淋泵及相应泵房内的双电源控制柜、屋顶消防水箱、室外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桥架等);

  2、以上系统的调试和负责有关消防的各种检测;

  3、组织对整个消防工程的报验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消防局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报批文件; 4、负责培训并按相关规定对所施工工程进行保修;

  5、以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以上消防系统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

  6、分包人应确保系统功能满足消防部门要求,并顺利通过验收; 本次工程范围不包括:

  1、油配电室引来的双路电缆,此部分电缆由其它配电专业负责引入泵房内的水泵控制柜; 2、消防水池、设备基础、水泵结合器井的土建施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需预埋(留)的管、预埋件、预埋套管及预留洞口的施工。此项工作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单;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预埋(留)的管、箱、盒、桥架及穿引丝的施工,预埋预留、墙面与预留洞的封堵等施工,由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

  5、不包含消防室外工程,消防水系统管道出墙1.5米以外的管道; 6、不包括地下消防水池进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

分包合同 篇3

  1. 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 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xx、《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xx、《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八条 进度计划

  1. 乙方于开工前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及进度计划。

  2. 甲方应在送达后一周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视为有效。

  3. 乙方按甲方审批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且接受甲方及消防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工程设计变更

  1. 施工中甲方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程变更。

  2.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工期相应延长或缩短。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 工程调试

  1. 甲、乙双方约定的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范围一致。

  2. 乙方准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调试合格,甲方工程师在调试记录上签字。

  3. 乙方工程调试周期为 个工作日,在调试工作开始前,各相关配合工种应竣工。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或消防专业质量检验评定部门的验收标准及合格条件。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1.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乙方自身的防火、防盗、人身、设备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及相关责任。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竣工日期推迟,乙方除应按甲方要求抢工并承担因抢工费用外,还应承担因此而致甲方的一切损失,但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非乙方原因及其它工种配合不当造成工期延误;

  4. 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形式条件;

  5.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工期提前:无。

  第十四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已经完成的工程并组织人员安全撤出施工现场。

  2. 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罢工和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本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则可相应免除合同相对方全部或部分合同所列义务,但当事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10日内书面告知相对方,并提交有关部门证明的文件。

  第十五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验收部位: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项目由双方商定。

  2. 验收方法:上述部位具备验收条件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记录上签字,乙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修改并重新验收,乙方应承担以上费用,工期不顺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甲方不参加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验收后七日内提供贰套竣工图纸和资料。

  第十七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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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4.质保金使用及返还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 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4.5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4.6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的施工场地,并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 负责协调处理乙方同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配合。

  3. 对乙方进入工地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甲方工地有关制度的培训。

  4.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6.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全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7.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8.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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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10.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1.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12.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工程未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分包合同 篇4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福建省琯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的御景华庭二期项目工程由甲方中标总包施工,本工程分项消防工程由乙方分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分包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分包工程内容: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图纸: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2、乙方承包范围:

  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包括材料)。

  二、分包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分包工程造价:以审定价为准。

  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项目结算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合同造价。

  2、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2、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四、施工现场代表

  甲、乙双方均指定一人为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施工过程中双方一切问题的处理解决。

  甲方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安排交叉进度计划,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甲方利用现场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及脚手架为乙方提供方便。甲方并承担该项所发生的人工费及电费等一切费用。

  3、凡土建图纸已明确的预留洞,由甲方负责预留,如有遗漏,则由甲方负责处理。

  4、为乙方提供生产及生活用水、用电。

  5、负责该工程建筑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及公共部份施工照明的敷设。

  6、因甲方原因造成对乙方的安全伤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及时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竣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影响了施工进度,造成甲方停工、窝工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后支付给甲方。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国家有关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乙方的材料进场应及时报验,资料应跟上工程进度,并接受甲方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5、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6、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需使用甲方的现场材料时,必须征得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办理有关合理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不得违章作业,接受甲方安全人员的安全检查,甲方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权对违规人员按管理规定处罚。

  8、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拆除,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悬挂警示牌,使用完后及时恢复。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五、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甲方按建设单位结算价下浮10%与乙方结算(人工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后支付给甲方。

  2、工程款支付方式:由甲方出具委托付款证明,建设单位直接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3、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结算后,甲方工程款支付证明开至合同价的90%,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0天内,甲方工程款支付证明开至合同价的95%给乙方,余款5%为质量保修款,保修期满后14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金返还委托付款证明给乙方。

  2、因建设单位需要设计变更和增加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项目造价,由甲方报建设单位审定造价,并追加合同价款。调整后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六、保修:

  1、保修内容: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全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

  3、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通知乙方二天内未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七、其它条款:

  1、如需在甲方的食堂搭伙,应按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缴纳管理费用。

  2、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合同的条款,任保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贰年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天津鼎鑫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将 工程的油漆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为社会提供高品质的建筑产品。特制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必须信守执行。

  一、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工艺要求: ,漆膜厚度必须符合国标。

  备注:质量及施工标准: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内容包括: 按图纸和实际需要。

  三、合同单价 元/㎡(税后不开票价)

  合同总价:工程量暂定 ㎡ ,总价款 元,大写

  注:结算经实际发生的喷涂面积为准。

  四、甲方主要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交底,监督焊工处理好焊口(焊口干净、饱满、达到现场监理验收标准)

  2、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其中包括现场的水、电、脚手架等。

  3、向乙方提供其现场施工人员的住宿和材料库房。

  4、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验收。

  5、甲方在乙方进场后,向乙方出示钢结构电焊验收报告,以证明现场已具备喷涂作业条件。

  五、乙方的主要责任

  1、乙方对其雇佣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有责任保证其人员的人身安全。

  2、雇佣人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工人最小不得小于18周岁,最大不得超过55周岁。

  3、乙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并严格遵守其规定,施工中因违反《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所的一切不良后果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须提供材料厂家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5、乙方承诺严格按照钢结构氟碳喷涂施工工艺操作,保证施工质量。

  6、在质保期间内,如属于乙方质量问题需要维修,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服务;如因人为破坏或者其它一切非正常损坏原因需要维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承诺终身成本维修。

  7、乙方进场后,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甲方项目经理的管理。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进场3日内,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30%作为订金;

  2、基材除锈、底漆喷涂全部完毕后 3 日内支付30%;

  3、全部面漆喷涂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 5 日内甲方应付清工程余款,即工程总款的35% 。

  4、余下5%作为质保款,保修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为期1年,质保期满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

  5、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支付面漆完成工程款的同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七、工 期

  1、合同工期:按甲方进度要求,从进场施工之日起 个睛天内,完成本工程。

  2、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⑴不可抗力,其中包括地震、江涝、战争等。

  ⑵设计变更原因。

  ⑶业主原因。

  八、双 方 违 约 责 任

  1. 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2. 无正当理由,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乙方催讨时仍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甲方原因而造成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工程价款的1‰支付给乙方。

  4.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九、附 则

  1、本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单方无权终止合同。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与矛盾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四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之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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