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时间:2023-06-09 09:37:32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分包合同模板锦集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分包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分包合同模板锦集8篇

分包合同 篇1

  总包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北京鑫凯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自由小镇A1、A2号住宅楼、东方玫瑰家园A5#、A6#住宅楼陶粒水泥增强隔墙板供货及安装事项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自由小镇A1、A2号住宅楼、东方玫瑰家园A5#、A6#住宅楼

  1.2 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小街村

  1.3 承包范围:

  1.3.1具体承包范围为9cm隔墙板的供货及安装(不包含水电专业埋设管件开槽;包含试验检验费、二次运输费)(以下简称分包工程) 。

  1.4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方式。

  1.5 质量要求:

  1.5.1陶粒水泥增强条板符合华北标准图集《轻质陶粒隔墙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符合对门头板、十字墙、丁字墙、墙转角、墙与砼件结合处等设计要求。

  1.5.2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提供该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质量资料包括:相关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资质证书、产品专利证书或授权证明、质量承诺、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施工技术资料等。

  1.6 供货要求及工期要求:

  1.6.1供货要求:合同签订20日后,分包方按总包方确认规格数量、材料进场时间分批连续供货送至施工现场,供货、施工总周期不超过 天。

  1.6.2安装施工: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

  1.6.3工期要求:遵守发包方及总包方的工期进度要求。

  1.7 合同价款:

  1.7.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具体综合单价如下:

  1.9cm隔墙板按 52 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综合单价包括:

本合同1.3、 1.4条款中的全部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具体包括所有材料费用、制作加工费、运输费用、运输损耗、运输保险费用、材料检测费、安装人工费、现场二次搬运费、安装所需铁件、粘结剂、板缝网布、等附材辅料费用(总包方及发包方不提供任何辅料)、安装机械及工具费、二次搬运及安装损耗费用(所有因二次搬运及安装造成的损耗均由分包方承担)、现场保管及成品保护费用、冬施、加班、窝工、技术资料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以上费用外的其他费用总包方不再另行支付。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泥、砂石由甲方提供。

  1.7.2合同总价:

  暂估总价款:

  (大写)玖拾壹万元整(人民币)

  (小写)¥910000元 (暂估)

  注: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以总包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第二条 总包方责任

  2.1总包方指定施工所需用电、用水接点位置,由分包方负责将水、电接至各工作面;总包方协调分包方解决材料堆放场地,所发生的保管、材料存放临时设施等相关费用由分包方负责;总包方负责提供工人住宿场地。

  2.2指派 为总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协调、监督、检查等事宜。

  2.3合同签订3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一份。

  2.4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5在施工前为甲方做好测量放线。确保垂直运输,不影响正常施工。

  2.6调节与其他劳务分包队的施工和生活上的配合事宜。协调其他队伍对阶段验收后成品保护的责任。

  2.7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2.8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上的损失。

  第三条 分包方责任

  3.1合同签订前,分包方应提交施工资质证明、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信誉证明(以上资料须加盖有效公章);合同签订3日内,按照总包方总体进度计划、工程设计图纸(包含设计变更洽商技术文件)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总包方确认、备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标准和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生产计划、质量标准、安装辅料质量技术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承诺、工程进度-劳动力计划分析表等内容。在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分包方需服从总包方的统筹指挥。

  3.2指派 为分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在进场前上报相应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及人员名单,经总包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分包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出勤率不低于90%。在紧急情况和进行主要施工项目时,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必须出勤,并科学组织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分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分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总包方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施工所需所有机械和工具,经总包方审核,并保证材料的型号及质量与设计图纸及总包方要求相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进场凭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进场检验报告向甲方报验,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

  3.4 分包方负责施工垃圾的清运工作,保证及时将施工垃圾清运至场外,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5分包方负责对进驻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与总包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施工中由分包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等均由分包方承担。

  3.6分包方驻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进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及岗位证书,且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特殊工种应持有效上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报总包方备案。

  3.7为确保工程质量,分包方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3.8分包方必须遵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如总包方发现分包方存在不文明施工现象,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改正,因不文明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3.9分包方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的保管工作,对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等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10分包方负责对本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否则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3.11施工及生活用水、电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分包方负责,但水、电费用由 甲方承担。分包方不得浪费施工用水、电。如现场发现分包方浪费水、电现象,总包方、监理方及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罚款。

  3.12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移交:分包方应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及时编制、收集、整理相关施工技术资料4套,并及时上报总包单位,技术资料质量、数量及真实性应符合相关要求。分包方承担以上相关费用。

  3.13分包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不得冒用他人资质承包本工程。

  3.14分包方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否则分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15 负责隔墙板施工所需的现场机械用具和生活用具,费用自理.负责阶段,验收前的成品保护,阶段验收后,需有乙方负责阶段收后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已完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16 分包方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总包方驻现场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结果应送总包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由总包方代表签字会同发包方、监理确认后方可实施。

  3.17 分包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应由总包方统一管理。

  3.18 分包方施工人员在现场如发现打架、斗殴、酗酒、、破坏或偷窃现场材料等行为,总包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情节严重者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19 遵守总包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协议、来往确认文件。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分包方在合同签定后,应严格按照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展开施工。因分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分包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一天内到场施工。

  4.2分包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双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材料供应和充足的劳动力展开施工,如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分包方需服从总包方的统筹指挥。如因分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或总包方的统筹指挥展开施工,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在 3 个工作日内赶回计划进度。如分包方未按规定日期赶回进度,每逾期一日,分包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3‰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抵扣)。如果分包方出现严重的质量、工期等问题,并且总包方认为分包方已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总包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4. 3分包方因下列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经总包方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但不得向总包方索赔工期延误损失、误工费用等(其它因素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不构成分包方顺延工期的免责事由)。

  4.3.1如夜间施工,因总包方原因停电(一次8小时以上)造成累计停工超过24小时。

  4.3.2施工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而造成分包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分包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小时内通知总包方,并于二日内向总包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并经总包方代表确认。

  第五条 关于工程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5.1 工程验收标准

  5.1.1分包工程的最终验收以总包方、监理、发包方、设计、质量监督部门的核验结果为最终依据。分包方协助发包方组织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5.2 验收后若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修改,分包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自身原造成修改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

  5.3由于分包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由分包方负责拆除及重新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分包方须在48小时以前通知总包方进行验收和重新检验,由于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8.4违约条款执行。

  5.4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分包方对本工程出现的由于分包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免费进行维修。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修理通知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保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总包方在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交付。分包方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有终身的质量保障责任,若因分包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发包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分包方负责赔偿给总包方或第三方的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关于材料的约定

  6.1 分包方供应材料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6.2 分包方的原材料、所有安装辅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及本合同中发包方的规定要求,如因分包方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而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并承担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3为保证工程质量,总包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对分包方所供应的材料进行现场随机抽检,总包方在现场材料抽检复试后(复试费用由分包方承担),由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须再次取样重新复试,并由总包方、监理、分包方三方共同指定检测场所,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检测指标依然未达到国家标准或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停止供货。在此期间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并按有关规范进行的复试检测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6.4 总包方在分包方供货前有权派驻材料采购人员进驻分包方材料生产厂,进行材料的生产、检验、运输的监督工作。

  6.5 在材料进场前,分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方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使用部位,并于次日为总包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排风道的出厂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等材质证明文件,并主要原材料的进货来源,并提供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6.6 分包方生产产品所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本合同中总包方的规定和要求。总包方有权进行监督、抽查。

  第七条 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方式及质保金的约定

  7.1 工程款支付:

  7.1.1.每两个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

  7.1.2安装完毕,经总包方验收、审核后,总包方支付分包方至总包方审核、确认工程量价款的70%。

  7.1.3每栋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分包方按总包方要求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向发包方提交结算书后进入结算程序,据实结算。半年内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后,发包方支付分包方至该单体工程结算款的95%。

  7.1.4余款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满1年,如无任何质量问题问题,一次性付清。

  7.2结算方式:

  7.2.1在乙方完成分包工程业务一周内,按照图纸工程量结合变更验收,确定分包工程实际工程量,按照双方确定的工程量及承包单价计算工程价款,办理结算手续。工程款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8.1由于分包方原因,(自然条件和不可抗力除外),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施工,工期不能顺延延误一方罚款 800 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抵扣),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8.2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情况,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8.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质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及给后续工程项目带来费用增加时,返工费用及增加费用由分包方全部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8. 4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同要求,分包方应按合同质量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通知3日内派人返工、整改。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总包方或第三方受到经济损失,分包方负责承担总包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5 分包方不按总包方审定后的施工工艺、方案、技术措施施工,监理、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

  8.6因分包方原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应提前10天通知总包方,经总包方同意后,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分包方赔偿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7分包方施工现场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若发现现场遗留垃圾,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清理垃圾费2倍的违约赔偿。

  8.8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分包方不能纵容、煽动工人停工、滋事、骚扰总包方或发包方,因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不低于10万元的违约赔偿,并由分包方承担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8.9总包方延迟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由总包方承担延迟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分包方不得因此停工而造成工期延误。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9.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合同双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0.1如果分包方出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的情况,总包方经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总包方终止本合同的,分包方除应赔偿总包方的全部损失,还应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0.1.1分包方未能按合同内容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和组织施工。

  10.1.2分包方未能按总包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导致阶段施工进度延期或整个工期延误,在收到总包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在收到总包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4分包方拒绝执行总包方按本合同规定方式发出的指示或工程变更。

  10.1.5中间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或施工过程中不按总包方审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执行并拒绝返工、返修。

  10.1.6分包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10.1.7分包方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或有冒用他人资质等情况。

  10.1.8分包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

  10.2 如果总包方按前述终止了本协议的执行,分包方须于3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要保证现场在施建筑物和总包方及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施工设施完好无损,并向总包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和文件。分包方未按规定日期撤场,每逾期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 ‰的违约金,总包方有权安排新的分包方进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10.3 因分包方责任终止本合同导致的增加费用,直至本工程竣工后,费用确定前,总包方不必支付任何款项给分包方。

  10.4 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缓建,使合同不能履行,分包方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总包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附则

  10.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未经总包方书面同意,分包方不得转让债权。

  10.7双方确认来往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邮寄,即视为已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10.8结算单等资料必须经发包人项目经理单路朝签字后方可生效。

  10.9分包方应支付总包方的违约金,总包方有权直接从分包价款中扣除。

  10.10本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条款

  (2)附件一:施工安全协议书

  本合同一式五份,总包方执三份,分包方执贰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地址:

  总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分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XXX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七条 甲方工作

  7.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7.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7.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第八条 乙方工作

  8.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8.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8.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分包合同 篇3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范围

  (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_ 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 日开工于年月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总承包方收执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份。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总承包方:

  负责人:地址:电话:

  分包方:

  负责人:地址:电话:

  年月日订立

分包合同 篇4

  工程名称: 祥隆万象城六区地下室、住宅工程

  甲 方: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分公司

  乙

  甲方(总承包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分公司 乙方 (劳务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及层数:约33000㎡,地上18层地下一层

  二、劳务作业分包项目

  1、分包项目内容: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基础、主体结构(包括二次结构)施工的钢筋(包括所有钢筋加工、安装、连接及焊接)、模板、混凝土、脚手架扎拆(包括悬挑脚手架的各种预埋、安装及固定、装饰阶段脚手架及立面水平防护措施的维护、清理、刷油和最后拆除、钢管分类堆放)、烟气道安装、后浇带、止水螺栓切割修补打磨、内外剪力墙对拉螺栓PVC管切割封堵、砌体(含钢丝网、植筋、构造柱、过梁、压顶)、人工辅助回填土、基槽清理、基坑降排水等一切地基基础、结构主体施工和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施工(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场地硬化、场地以及内外道路卫生、临建及围挡搭设、拆除、临边、洞口防护等)、防护栏杆安拆、料台(包含施工电梯或物料提升机料台及钢管支撑架体)的安拆、场地平整、周转器材进出场装卸车、各种机械设备防护棚和基础及临建设施基础的施工、各种铁件(钢板止水带、对拉螺栓等)的安装、各种预埋件的预埋(包括塔吊及物料电梯的地脚螺栓、附着铁件、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预埋)、预留洞的预留、预留洞口的后期封堵、塔机指挥、电工、门卫、协助现场试验取样(包括钢筋、砼试块制作等)、主体结构通过市优质结构验收、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验收等。

  2、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等不达标需整改的费用由劳务分包方负责;如发生罚款,外部主管部门处罚的款项,劳务分包方100%负责;内部相关部门处罚的款项,劳务分包方200%负责。

  三、履约担保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甲方向乙方支付(含中间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按比例扣留。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转为工程款。

  若乙方违约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他人完成合同剩余部分的内容,并按照乙方投标时的价格和当地当期实际市场价格(二者比较,以高者为准),将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包括相应的管理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低值易耗辅材、小型设备)从结算中扣除。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价钱一次性包死,不再计取其它一切费用,工程量按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xx)计算建筑面积。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以甲方最终审计金额为准)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一切条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所属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及其他成本等费用的增加或者工程开工时间延后为由而要求调整分包价格。

  2、合同价款调整:

  当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需作合同价款调整的,其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变更内容增减总费用占本项目费用±5%以内不予调整,若超过,则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现场签证零工按70元/工日、工程内容变更发生的增减定额工日按03消耗量定额34元/工日计算。经甲方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工程量确认

  3.1需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施工员(或材料员)、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2 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劳务作业量报告的时间:4、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价款的中间支付:次月10日前,甲方按审定后的月劳务费的支付给乙方(已扣留%的履约保证金和%的质量保修金)。

  5、竣工结算:分包结算经甲方审核签章后生效。主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不少于分包工程总造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至分包工程总造价的90%(其中10%可以物抵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内付清。

  五、施工工期

  1、自 年月日止。

  2、工期延误

  2.1 对于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2 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 1 %扣减乙方的结算价款。

  3、工期提前

  施工工期按合同约定期限每提前一天,按合同价款的 %奖励。

  六、质量与检验

  1、按图纸设计的要求施工,质量、规格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主体达到市优质结构标准。砼墙板达到清水砼要求,不抹灰。

  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本项分包工程具体执行质量验收规范(名称、编号):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xx)等国家、地方现行施工规范、标准、规定,工程质量经有关部门核验,达到合格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之日,之前双方就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自动终止。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附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5

  甲方:武汉市第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枣阳项目部

  乙方:

  为了加快枣阳国际大酒店工程的建设,确保工程优质、高速低耗、如期完成,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订砌筑、粉刷工程专项劳务作业达成如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期、目标等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5、承包方式:

  二、工期:

  1、开竣工日期:

  三、质量目标: 创隆中杯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创市优样板工程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包价

  一、 工程范围:

  本工程的砌筑、粉刷、屋面工程及散水等泥工所施工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所哟偶那个材料及机械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小型施工工具(含斗车及架子车)。

  二、工作内容及包价:

  (1)、1,内外墙体的砌筑,包括室内的砌块砖的运输,砂浆调运,勾缝及拉墙筋、构造柱插筋的植筋工作。

  2, 内外墙墙面粉刷,包括剪力墙面、柱面、楼梯、雨棚及门窗洞口侧壁的粉刷工作。

  3,楼地面的找平层施工。

  4,散水抹灰施工,屋面找平层及保温层的施工。

  5,二次结构砼的浇筑,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压顶等。

  二、工程总价: 约为: 元 。

  其中:1,砌体综合单价85元/m2,2,内墙粉刷7.5元/m2

  2,外墙粉刷26元/m2, 4,屋面10元/m2(保温找平)

  5,楼地面4.5元/m2, 6,楼梯踏步450元/层

  7,散水6元/m2,8,二次结构砼150元/m2

  9,拉墙筋植筋0.5元/根(含结构胶,具备相应资质)

  10,构造柱植筋2.2元/根(含结构胶,具备相应资质)

  注:以上价格为4m以内(含4m)楼层的价格,含内脚手架:楼层在4m以上的砌筑,内粉刷工程增加系数7%,内脚手架0.5元/m2。

  第三条 人 员 要 求

  一、 乙方在进入现场施工前,人员选派要确保思想品质高、技术素质、身体素质好,禁止招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55岁以上的年长者进入工地,女职工的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5%。

  二、乙方应配备相应的专职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必须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名单及联系方式,正式开工后必须全部到位,甲方核实)形成独立的管理网络,能独立承担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

  三、人员进场须向甲方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等,并在公安机关办理如暂住证(或委托甲方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负),经甲方对照审查后方可工作。乙方未按要求办齐以上证件,甲方有权停拨工程预付款。

  四、所有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且考核合格签字后持安全卡上岗。乙方作业人员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穿戴好各自的劳动保护用品,充分发挥安全“三件宝”的作用。

  五、所有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挂牌上岗,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且必须将岗位证书(有效的)原件或复印件进场时报送甲方备案。原则缺一份罚款1000元。

  六、乙方应组织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 1 名,缺一人每人每月罚款50元。

  第四条 双 方 责 任

  一、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生活用水、用电及住宿,膳食场所,乙方自行解决其伙食费问题。

  2、

  3、

  4、 向乙方下达阶段性施工任务计划书(工期及进度要求)。 做好各分包班组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施工前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文件、变更通知、监理或业主通知。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施工技术总交底,与建设方、监理、设计、质监、安监等部门的协调并向乙方及时反馈。

  5、

  6、 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指导、督促、检查。 对乙方的不规范行为,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处罚、停工、直至清退出场。

  有如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清退乙方队伍并不予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a、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及技术交底拒不执行的;

  b、质量达不到施工质量规范标准的,如施工中连续出现三次返工的;

  c、施工进度、工期达不到甲方进度计划要求的;

  d、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项目部管理要求的。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驻现场代表需专职在岗,每天常驻现场,处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事物,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乙方代表必须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一起参加考勤,每缺一天罚款 50 元(事先请假另外)。乙方代表及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包括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乙方参加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 2 小时向甲方提出,否则每次罚款 元,迟到罚款元。

  2、乙方的管理应对其自有职工自行管理,如相关安全教育,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生产工作安排、工资分配、生活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红色)绝缘胶鞋、手套、雨衣、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3、班组间应相互谦让,友好合作,发现问题,发生纠纷应及时汇报项目部管理人员协调解决。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条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项目管理制度进行现场管理。同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

  5、乙方设专职安全员工作(含宿舍管理)。设专职质检员 负责各道工序的施工和自检自查,建立严格的自检制度,发现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无条件返工重做直至合格,承担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有关部门及公司的质量安全检查中的处罚,验收原则上应一次通过(各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乙方检查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会同相关单位验收),若提出整改意见后,再次验收仍不能通过以每次1000元的罚款;配合项目部做好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测记录等技术,安全资料工作,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迎接各主管、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施工技术人员、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与甲方管理人员对口)。认真学习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变更通知、坚持按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文件、变更通知施工。提前 48 小时书面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若因乙方未能提出而影响进度,一切延误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所有工序乙方必须先做样板,报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乙方除承担返工的材料损失外,每次罚款1000元。

  6、如由于乙方施工人员的原因造成监理和甲方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对甲方任何形式的经济处罚,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在每次支付工资款时予以扣除。

  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任务书,按计划任务书要求配足劳动力,每少一人罚50元/天。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完成甲方的所有进度指令,如不能按阶段计划完工,每阶段每延误一天(含阴雨天)罚款1000元,且甲方有权重新选择班组进场施工,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时,经甲方项目部签字认可,工期可相应顺延,但无任何经济补贴给乙方(为不影响总工期,甲方可在总工期范围内,对顺延工期予以合理调整)。如因甲方原因停工超过24小时,工期顺延。

  8、对于现场指令(甲方所有管理人员,业主及监理或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执行,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执行现场指令(不管是书面或是口头指令),特别是需要立即整改的口头指令,对于违背的将进行处罚,每次处罚100元,对于累计处罚3次的人员或所在班组,将对该班组处罚1000元,同时将该人清理出场。

  9、开工前,乙方需提供合同以外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等达标承诺书,并报甲方备案。

  10、乙方使用的材料应提前半个月向甲方申报用量计划,特殊材料提前一个月报计划,甲方组织采购。如因乙方的申报供量计划不准而造成的误工、影响工期和材料计划过余浪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节约使用甲方的材料,不得随意浪费,如有超用的情况发生,由乙方按市场价负责赔偿,在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管好进场人员,甲方拨付的人工劳务费专款专用,及时发放本工地劳务人员工资,不得挪作他用。及时处理劳资纠纷,杜绝投诉和上访,严禁将劳资纠纷推向社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违法违纪、违章打架、报110、投诉、上访等事件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每发生一起,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500-2000元罚款,并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2000元。

  第五条 工程验收程序、工程量的核算、工程款结算程序及付款方法

分包合同 篇6

  甲方: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公司决定,本工程 模板分项由乙方实行劳务分承包。为确定双方在本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内容及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承包内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包括所有图纸变更及业主、施工单位调整的工作量等,按照甲方规定施工期完成工期内的全部任务。

  (1) 基础人工挖土、回填、排水、抽水、砼浇筑养护清理,浇捣砼时及时清理洒落的砼;

  (2) 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杂工;

  (3) 砌体、内外墙粉刷、电梯前室内贴地砖、楼地面地坪、外散水、坡道;

  (4) 清理楼面、打磨、搭拆、运输管道;

  (5) 配合基础机械挖土清理边角余土;

  (6) 配合施工放线

  (7) 泥工用小型工具:泥桶、木板、搓板、草刷、切割机、冲击钻、整套振动棒、翻斗车、搅拌机、合灰机和砼中转机械等。

  (8) 每层柱、剪力墙应在其接头施工缝处先浇注50mm 厚和结构同品种的水泥砂浆,以保证施工缝处混凝土结构质量。

  (9) 每层柱、剪力墙模板安装好后采用水泥砂浆封堵模板与砼之间的缝隙。

  4、承包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有强烈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意识,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是项目部管理人员之一,承包价已包含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同项目部齐心协力管好现场安全、质量、进度。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参加项目部每周的例会。对本分项工程负责。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得到甲方认可,才能行使管理权力。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良好的沟通能力,强有力的.执行力。对乙方工人的管理符合项目部制定的要求。

  (3)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配合项目部管理工作,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不配合项目部管理工作。或项目部认为此人不适合管理工作。项目部有权不理会此人,有权直接越过此人要求乙方承包人直接管理。有权支付工程款不经过此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本人亲自管理或另外指定有能力的人管理。

  (4)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过程控制,对每个工程过程严加控制,把不合格项,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过程精品,才有一个精品的结果。

  (5)乙方应按照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安排施工作业,组织必要的加班工作。

  (6)合理使用砼、水泥、砂、砖、砂浆等材料,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否则予以罚款。

  (7)保证施工内容达到规范要求的平整度和垂直度。

  (8)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清场,搞好成品保护工作,遵守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得各项规章制度。

  5、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把蓝图中的泥工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泥桶、木板、搓板、草刷、切割机、冲击钻、整套振动棒、翻斗车、搅拌机、合灰机和布料机等机械由乙方自理)。

  6、承包价格

  甲乙双方已确定本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以上价格包人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验收的综合单价。

  7、 工程款支付方法:

  (1) 乙方进场后,5#楼完成正负零(含正负零)并经甲方

  验收合格15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的20%,以后每完成五层混凝土浇筑并经甲方验收合格15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的20%,主体封顶后15日内支付完成工作量的50%,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20%。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细部整改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2)地下室、商铺、幼儿园每月完成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的20%,幼儿园主体封顶后15日内支付完成工作量的50%,幼儿园主体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完成工作量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细部整改,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3)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扣除罚款和乙方合同违约的违约金,罚款和违约金由项目部管理人员开出,注明罚款和违约金原因,并通知乙方。不需乙方签字认可直接生效。

  (4)乙方每次申请工程款时,必须采用甲方提供的申请表,乙方必须填写完成合格的工程量,并报项目部每个管理人员签字。乙方申请工程款的工程量必须合格,甲方认为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需整改的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如乙方没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对该部分工程量暂不支付工程款。在乙方整改合格后支付。合格的产品才具备申请工程款的条件。每次领取工程款扣除本次完成工程量时产生的罚款。乙方必须对甲方管理人员在申请表上提出的意见要求加以改进。

  (5)乙方竣工结算,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由项目部计算,并审核乙方提供的计算书,对施工现场图纸中有但实际乙方未做的不结算。

  (6)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首先上报其劳动力的身份证及工资表,并由甲方进行监督发放民工工资,每次乙方领取工程款必须首先保证人工工资,乙方不得挪做他用,如乙方不能保证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资,甲方可以直接将工程款支付乙方工人。因乙方自身原因拖欠工人工资而产生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社会舆论媒体曝光等一切不利于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将处以乙方5-10万元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条 工期

  1、主体工程5#楼、6#楼基础承台泥工1个工作日,基础柱

  泥工为1个工作日,(正负零以下木工钢筋工泥工工期为15天)。第一层(5.5m处为木工钢筋工泥工工期9个工作日,第二层为木工钢筋工泥工工期6个工作日,标准层每层从开始做到完成浇筑混凝土时间为4天,如乙方未完成规定的工期,甲方有权处罚乙方。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业主认可的工期延误的情况则工期顺延。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二、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在乙方进场后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并进行督促、检查。

分包合同 篇7

  甲方: 公司

  乙方: 劳务专业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按期竣工,落实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和 公司双方本着在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书,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务分包范围:包括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图纸涉及的全部内容,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1天按工程总造价1‰执行罚款,提前一天按工程总造价1‰奖励。

  三、质量等级:合格工程,若达不到合格,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价款: 万

  五、甲方负责事项:

  1、向乙方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一标五规范",以及市、区现行有关法规条例、公司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和监督执行。

  2、加强对本工程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从公司到项目部、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技术、技能的培训教育,纠正和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督和制止酒后作业。

  3、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4、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认真做好职工的三级教育,全面落实技术交底制度。

  5、强化建筑安全防护用具管理,严格实行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备案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

  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推进施工现场向标准化、规范化、景观化发展。深入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

  7、按照工程进度,由乙方提前列出书面计划甲方协助做好部分主要材料(三大材)的供给工作。

  8、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若乙方达不到规定要求,甲方有权暂停工程款拨付,待达到要求后拨付。

  9、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负责工程周期性检查,协助乙方搞好工程验收及质量、安全大检查。

  10、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性管理,特别加强安全管理力度,杜绝违章指挥及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五、乙方应负责事项: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一标五规范",以及市、区现行有关法规条例,认真落实公司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2、加强管理,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与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及技术和技能的培训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杜绝酒后作业。

  3、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及公司和项目部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执行技术交底及措施,认真做好班组和个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4、确保建筑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正确、到位。

  5、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推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深入到"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中去。

  6、加强安全施工,抓好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内容。

  8、要认真对待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彻底屡教不改者,应受到必要的经济惩罚。

  9、施工期间,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爱护集体财产,如管理不严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

  10、在生产期间,因乙方管理混乱而造成的工程质量差、材料浪费、机械损坏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特别约定:

  1、本工程双方定为无重大伤亡事故工程,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所造成一切伤亡事故的损失及由此引发一切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2、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差、不服从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3、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违反国家规定、标准、规范引起用户上访投诉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及刑事责任,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后果自负。

  以上事项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立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8

  总包施工单位: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施工单位: 浙江东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阳光国际广场心消防工程的顺利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1.2工程地点:望江东路与钱塘路交叉口

  1.3工程内容:阳光国际广场A、B、C号楼及地下室全部的消防安装工程

  1.4承包范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清单量及施工图所示的消防工程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防火卷帘的安装与调试)

  1.5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施工

  1.6本合同的价款按投标书中报价暂定人民币836万元 ,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第2条 建设工期

  安装工程开竣工日期以甲方工期为准,安装工程积极配合甲方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确保与甲方工程同步进行。

  2.1 开工日期:200 年月日(按甲方要求)

  2.2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跟总包同步)

  2.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10 日历天。

  第3条 甲方责任

  3.1提供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总进度计划。会同业主、监理执行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3.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用水、用电接口、现有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等。及施工现场垃圾清运。

  3.3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甲方及时组织和协调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和配合工作。

  3.4 为分包方施工进场提供生活宿舍、材料仓库、办公室。

  3.5 按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分包预埋、预留及安装留出合理的作业时间和必要的

  施工条件。

  3.6因施工工艺要求凿洞打洞开孔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所开孔洞线槽由甲方修补至结构平面。

  3.7及时支付工程款。

  3.8提供施工图六套。

  3.9提供该工程的完税凭证给乙方。

  第4条 乙方责任

  4.1 严格按图施工,做好预埋、预留工作,负责自身管线的修补。

  4.2因分包方施工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造成总包方工期延误的,总包相应损失由乙方负责。

  4.3在混凝土浇捣时,分包方应派人员监护,做好预埋件的保护工作。

  4.4根据总包方的统一安排,做好分包范围的现场标化管理工作。

  4.5配合总包方做好工地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并服从总包的管理。分包方未做好自身的工作而受到的处罚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工伤事故一律自负,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6负责乙方施工产生的垃圾清理工作,清理至甲方指定位臵后,由甲方统一清运。

  第5条 进度计划

  5.1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建设单位。

  5.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如实际进度达不到计划进度时,乙方应按要求提出改进措施。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

  6.2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6.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6.4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6.5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第7条 检查和返工

  7.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单位、监理单位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8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浙江省(杭州市)地方颁布的标准执行。与总包的质量目标一致。创“西湖杯”工程。

  第9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24小时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在规定时间内为能及时验收造成乙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致使工期延误的,延误日期当剔除在合同约定工期内。

  9.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通知以上各方代表参加隐蔽验收而自行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已覆盖的部分进行剥露,无论合格与否,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10条 安装调试

  10.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由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一周前通知各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甲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0.2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设计修改后重新安装。

  10.3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由乙方采购设备,则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修改后重新调试,承担修改和重新调试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5若因甲方原因延误调试的,则工期应当顺延。

  第11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1.1各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的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相关方必须无条件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第12条 结算依据及调整

  12.1本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联系单、会审纪要等计算,定额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xx

  版)、及有关计价依据的补充定额。

  12.2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12.3材料设备价格:按一次性报价为准(镀锌管材、电线、电缆按结构验收后的合同工期平均信息价计算)。

  12.4人工工资调整:定额人工工资按《杭州市安装工程(20xx)定额》执行, 12.5条约定分二阶段调整;材料价差部分税金另计。

  12.6无价材料:凡投标书中、《杭州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设备一律为无价材料,副刊不作为计价依据。无价材料、设备的价格须由联系单确认,我公司根据进度需要,提前一个月上报。

  12.7施工中如遇工程障碍物及图纸增减,工程款另行调整。有关图纸修改、或另增加的内容,不管是技术、经济联系单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签字盖章才有效。如增加的联系单工程量较大(超20000元以上),则该工程量列入工程款支付计划。

  第13条 工程款的支付和履约保证金

  13.1管理费由业主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共计 16.8 万元的配合费(含税金、水电费、配合费、垂直运输等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干。

  13.2具体付款方式:

  13.2.1±0.00以下部分:至±0.00完成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50%,至工程结顶支付25%。

  13.2.2±0.00以上部分:±0.00以上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70%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每月25前将当月完成工程量报甲方核定,甲方于次日5日(节假日顺延)前完成核定工作。

  13.2.3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85%的工程进度款

  13.2.4工程结算审计完毕一周内工程款支付至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97%。保修金3%在保修期二年满后七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13.3甲方自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完成结算的审计、审定工作(非甲方原因及双方有争议除外)。

  13.4乙方上报的结算价不得超过实际审核总价的5%,超过部分审计费由乙方承但。

  第14条 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14.1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及部分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

  14.2乙方应在材料和设备到货48小时前通知各方代表验收,若在乙方通知后各方代表在72小时内不能给予验收且不能告知乙方不能验收合理原因的,则视为该批材料合格。 14.3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若与设计和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投标书《主要材料设备清单》要求不符,各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之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4.4各方对乙方供应的材料与设备在质量方面若有疑异,可要求由国家认可的有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将拒绝接受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按规定需在现场取样测试的材料,乙方应提出见证申请并委托检测机构复试。 14.5 样品和资料均由乙方提供,设备和材料必须经甲方监理和建设单位认可。

  第15条 竣工日期

  15.1乙方在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后,应向建设方提交竣工报告,建设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始组织验收,验收时间不作工期累计。如验收合格通过,则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当日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需返工,则返工时间作总工期累计。

  第16条 竣工验收

  16.1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及竣工图,甲方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17条 产品保护和工程保修期

  17.1乙方在施工期间,按施工合同的承包管理范围,承担所有分项工程阶段性已完产品保护的全部责任,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17.2本工程保修期自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18条 争议

  18.1发生合同争议时,甲、乙双方先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一方可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18.2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违约的责任以及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争议,均包括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 在诉讼过程中,除了争议部分外,并不影响本合同无争议部分的继续履行。

  第19条 违约

  19.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实际情况最高支付乙方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并相应顺延工期。

  19.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须自费进行返工直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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