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同

时间:2023-06-09 07:16:48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单位合同范文六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单位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单位合同范文六篇

单位合同 篇1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后劳动合同效力的规定。

  用人单位的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一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指一个用人单位被撤销后,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两情况下,原用人单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为了保护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承继了原用人单位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原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是指,在订立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由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裂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由一个用人单位分裂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分立分为两情况:一种情况是原用人单位只是分出一部分财产设立了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不因分出财产而终止;另一种情况是,原用人单位分解为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随之解体终止。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本条首先规定了用人单位发生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防止用人单位以分立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或者劳动者权利义务已经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为由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后,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目前有的用人单位采用“金钱脱壳”的办法逃避债务或者逃避对其劳动者的其他义务,即不转移债务,而只是把资金转移到新设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原来的用人单位丧失承担对劳动者义务的能力而拒绝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对劳动者负责。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新成立的用人单位继承了原用人单位的权利,就应当同时承担其用人单位的`义务,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和对劳动者负责。

  用人单位的合并和分立不仅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的情况,也是容易产生各种债权债务纠纷和劳动争议的问题。在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还未完全建成的情况下,为了防止一些用人单位假借合并和分立转移债务,逃避应当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包括对劳动者的义务,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这一规定就是要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或者分立时,尽最大可能地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本法关于用人单位合并和分立的规定,是民法通则上述立法精神在劳动法法领域里的具体体现,即要尽最大可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不少用人单位根据市场要求和国家的政策,进行了重组和改建。一些用人单位被兼并或者被撤销;另一些用人单位分立为新的用人单位。无论用人单位的这些改变是出于何种原因,其合并或者分立后,原劳动合同都是继续有效,都应该按照本法的规定得到继续履行。

单位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省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现住址:

  属于: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

  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

  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生产(工作)

  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

  要加班时,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要提前

  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

  日元。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元,公休假和平日为元:夜间工作的,

  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

  元至元。如乙方从事的工作便于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经甲乙双方商定,实行全

  额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乙方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

  负担元,乙方负担元。乙方缴纳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

  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

  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

  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

  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

  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盛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个月。医疗期内待遇应当

  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

  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

  济费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

  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

  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

  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

  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复工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损害工

  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

  的;

  (4)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或参加社会招工考试已被录取

  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②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但因本条第3款第(2)

  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

  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

  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

  2.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

  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

  7.其他需约定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

  后果,追究违约金__元,赔偿金元。

  第十条 因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本企业劳

  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

  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

  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逢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或

  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单位合同 篇3

先生/小姐: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过失性解除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 年 月 日 ;计 元;

  您薪资结算至 年 月 日日;计 元;

  2.此种情形下:

  ○公司需要支付给您相当于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 元。

  ○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4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

  欣悉贵局开展20xx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工作,为全面推进“信用温州”建设,构建“和谐温州”作贡献,为企业长远发展着想,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我公司申请20xx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我公司前身为温州市瓯海市政工程公司,建立于1990年。由于企业改制于20xx年4月30日经贵局核准重新注册登记,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公司行政上归瓯海区建设局领导,业务由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瓯海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双重管理。公司建立以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努力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企业发展较快。具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1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占职工总人数68%。 1999年12月经浙江省建设厅核定为市政贰级资质施工企业,20xx年4月资质重新就位核定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企业。

  本公司于20xx年起连续6年被誉为aaa级信用企业,并于20xx年1月通过iso9001:20xx国际质量认证,连续三年被评为局级先进单位,是我区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排头兵。近年来,公司承建过的代表性工程有:瓯海大道三标段道路桥梁工程;大道二标段道路、排水桥梁工程;市沿江东路道路、桥梁工程;瑞安风荷三期配套工程;市高教园区北入口道路工程;温州机场大道改造工程。其中瓯海大道、温金大道两项工程于20xx年9月被评为温州市首届优秀市政工程,并受温州市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的通令嘉奖。

  公司自建立以来,始终恪守诚信服务的理念,坚持以诚取信,以信立誉的原则,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几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培育诚信服务文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力的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

  1、建立了健全的诚信服务管理制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为把诚信服务管理贯穿到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和发展战略之中,更有效的管理合同,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合同管理员。并先后出台了《温州九瑞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温州九瑞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合同档案、合同台帐建立制度》等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和审查,合同传递、运行及反馈,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担保,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授权委托书保管使用,合同台帐设立、登记及统计分析,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加强培训,强化诚信意识

  企业领导带头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法规知识,注重运用合同手段改善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3、能够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率、履约、履约率、合同纠纷发生率等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

  4、公司订立合同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遵守诚信原则。

  6、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纪守法。

  诚信是立业之本,诚信是兴企之源。几年来,通过精心打造诚信文化,公司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巩固了建安市场的主体地位,企业不仅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20xx年实现年销售额3000 万元,利润90万元,20xx年实现年销售额 4000万元,20xx年上半年已实现销售额2600万元。公司将继续以诚信促经营,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特此报告,恳请贵局批准我公司成为20xx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单位合同 篇5

  甲方: 相城区车亦美汽车美容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一切为客户创造更完美、实惠的优质服务为宗旨,现将甲方到乙方实施包年洗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包年项目说明

  1、甲方车(车牌号为)定为本公司服务车。

  2、乙方在一年内为甲方车提供泡沫洗车服务。

  3、甲车在公司每月泡沫洗车最高不得超过15次。

  二、服务期限

  甲方包年洗车服务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双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包年洗车费用为元。

  2、甲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现金付款。

  四、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包年洗车期间负责甲方汽车的清洗工作。

  2、乙方在包年洗车期间有权拒绝甲方要求增加各项不合理的项目。

  3、甲方在包年洗车可最先获得公司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服务期间各项不合理的要求。

  五、争议处理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2、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六、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十七、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相城区车亦美汽车美容中心 乙方:

  (盖章)(盖章)

  签约人:

  签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洗车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用工形式: 劳务雇佣

  甲方因工作需求,经考核、录用乙方 洗车工。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用乙方从事 行业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至年月 日止。

  二、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洗车工作需要和本店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目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条件;

  乙方:

  1、员工之间必须团结互助。

  2、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工具,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对本店顾客造成损失的自己负完全责任,本店概不负责。

  3、乙方在下班时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任。

  4、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开顾客的车,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5、有事做到请假,准假后方可休息,无故旷工者双倍扣罚工资,以确保洗车正常工作,如在外出现其它问题本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6、如果乙方有事或想提职者,需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直到甲方找到合适的人员后,方可此致。

  、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月薪制每月保底工资2元提成。

  2、劳动保险及福利: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手印): 乙 方(签字手印):

  月日月日

单位合同 篇6

  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

  所谓法定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既然这些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来约定。对此,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明确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从而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应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时间都不能作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能是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对用人单位来说,主要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某种事件,如生产线报废;对职工来说,主要是个人的某种行为,如出国定居考上大学或在社会上打架斗殴,经批评教育不改,其劣迹反复出现等。

  (三)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

  如果是劳动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出现的事件或行为,就不能作为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是指不能确定的情况是自然出现的,不是人为制造的,即可以预见到的,但不能是事先预谋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合同中把本单位主观制造的条件约定为合同终止条件。例如,机构合并、人事调整等。

  (四)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

  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目的是要在这种条件出现时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充分考虑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因为不同性质的生产性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遇到的情况在一些经营单位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把本单位生产经营中根本不可能遇到的情况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约定条款根本出现不了,约定的终止条件就失去了意义。

  (五)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由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可能出现某些客观情况,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而又不能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既要把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情况约定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也要把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行为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例如,企业聘用的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中,有的业务能力不差,工作业绩尚佳,也没有违纪问题。但是,其性格和工作作风与其他员工不合,多数员工都不肯与其合作一同共事,甚至表现出离职倾向。对于这种情况企业无法继续使用该职工,但又不能解除合同,针对这类问题,可以考虑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劳动合同即可终止。具体条款可表述为:乙方(员工)履行职责期间,经年度工作总结或职工民主评议,有一半以上员工不肯继续接受其领导或与其共事,其履行职责出现危机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是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不管在什么时候对劳动合同做出处理都要双方协商一致。在每个阶段都有需要双方格外注意的地方,这关系到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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