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合同

时间:2022-11-22 08:57:56 其他合同范本

林地承包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林地承包合同15篇

林地承包合同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坟坨村袁志成以最高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年限:70年。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金额:承包费用共计叁万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 东至道,西至南刁山界,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 东至小道,西至康各庄边界和村责任田,南至 村责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使用权,允许乙方依法开发和利用林地资源,乙方对原有的或新植树木进行抚育间代或更新采伐时,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对承包的林地内的林木由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种设施,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北刁村委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超出原松林覆盖率以外的其它树种,由乙方自行处理。承包期满后,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继承权和转让权,但必须与北刁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乙方无偿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合同管理部门一份,林业局一份,抚宁县公证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维护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和本村(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况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林地承包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如承包林地面积、四至与林权证登记不相符,以林权证登记的面积和附图为准。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乙方对所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并要落实管护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林地所有权属甲方。承包期内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2、甲方有权按承包合同约定监督乙方对林地的使用,及时制止并举报乙方损害林地林木的行为。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4、执行县、乡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和加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

  2、乙方对承包的林地享有经营权、收益权。乙方有权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除法律法规不允许流转的林地外,乙方对承包的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期内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甲方不得截留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

  5、应遵守林木采伐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采伐指标和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并在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6、乙方应加强对承包林木林地的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林地野外用火规定,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放牧、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坏森林行为;发现有盗伐林木的事件,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森林管护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如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非法采伐、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的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1、因林地承包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政府等调解解决。

  2、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负责人或乙方代表(户主)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乡镇政府、县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发包方(签字盖章):承包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3

  甲方(发包方):

  村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承包方):

  村组户主: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宗地号:单位:公顷、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

  4、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及时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

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4

  甲方:

  负责人:

  乙方:(身份证号: ),系____村民小组村民

  乙方为发展林业苗木经济,合理利用甲方所属的荒山,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苗木栽培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元,共计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设管道从____区横____所属各村民小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

  2、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____年不变,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4、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5、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8、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1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快现代林业旅游观光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德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单位:亩、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组:

  树种树龄

  面积(株数)

  林地所有权

  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 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开发旅游农业生态养殖。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所承包经营林地和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护权,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规划旅游生态放养经营权。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全部投入赔偿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旅游观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改造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

  (4)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5)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旅游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6)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合同约定未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规划林地的旅游生态种养的项目建设发展,享有自主经营使用权,甲方及生产队村民,村委会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五、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其项目规划发展等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价格因素协商确定。

  (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负有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林业局各执一份。

  六、附件

  (一)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

  (二)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鉴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7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兹有 乡 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 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 ,东至 ,北起 ,南至 。共计 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___棵(其中成材树 棵),李树 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 棵。

  三、承包期为 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___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___棵,否则少一棵罚款 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 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

  村委会

  代表人: (盖章)

  乙方: (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8

  甲方(转让方):王占伟 程晓玲

  乙方(承包方):韩云峰 王艳春

  丙方(承包方):王艳红 王占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东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 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 北至:东至:河套 西至: 亩数以林业部门测量为准。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贰万元¥20xx.00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70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同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20xx年至20xx年开发,甲方应按此地块按三分之一进行分配补偿款。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属乙方与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与丙方共同经营、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为各按总投入和收益的50%经行分配。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9

  发包人: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本户座落石榴园发包给乙方管理收益,经甲方家庭成员同意,特与乙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果园土地四至范围: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

  三、年承包金额:________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甲方开收据给乙方收执。

  五、约定条款:

  1、合同期内甲方集体按果园土地面积所收费用由乙方经营所需需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2、合同期内若因承包产生纠纷,由甲方承担排除责任,确保乙方经营。

  3、承包期内,乙方经营自主,管理收益。但合同期最后________年,乙方收果后不得修砍果树,将果树无条件交还甲方,果树自然死亡,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合同期内若甲方或乙方不测亡故则由法定继承人履行本合同。

  5、合同期内若国家依法征用本果园土地,土地补偿费归__________;补偿费归__________。若临时占地所给复耕费归乙方所有,乙方已交甲方需尚未到期的承包款甲乙双方重新核计由甲方退还乙方。固定设施补偿费谁投资归谁所有。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自觉履行,若违约,违约金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及代书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书单位: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面积

  (以林权证标实的面积为准):333亩;林权证号: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2月1日起至_________年2月1日止。

  三、租赁单价及租金给付方式:

  开始十五年的租金为人民币20元/亩/年;后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25元/亩/年;租金给付方式为每两年付一次,签订协议时,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而后乙方在每租金给付期的第一年第一个月15日前付清两年租金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租范围内现有的树木必须按《森林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若自动放弃由乙方处理。

  2、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开山取石、挖矿等毁林行为。

  3、甲方必须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承租期间,乙方对所种植的树木在不违反《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路、开发等。

  4、承租期间,如遇政策因素对方承租范围内进行规划,乙方享有林地林作物补偿费。

  5、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林地上的树木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开发荒山,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外商投资造林管理办法》和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决定》及政府有关鼓励和规范种植经济林等相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协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了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其所有的责任山林地约亩,承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桉树、油茶等经济林的经营管理使用。该林地位于村、四界地限是:南至,北,东至,西至(以林地实地造林面积、附图和林业站核定的实际面积为准)。

  第二条: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使用年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1、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向甲方缴交每年每亩元承包费(其中村委元管理费,林业站技术指导费元);实际承包林地面积亩,总承包金额为元,大写:。

  2、乙方缴交承包费时间均为每年的月日前,以现金形交清当 年 月 日至下一 年 月 日止一年的承包费。

  3、承包采取逐年缴交的办法。乙方如下依约缴交承包,不得采伐,逾期支付承包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林地范围内的林木和附属设施由甲方无偿收回。

  第四条: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取得合法的林地所有权,界址清楚。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和乙方的合法承包权利(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该林地的林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及村民小组会议通过关于同意发包林地使用权决议的委托书备存)。乙方承包林地后,拥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甲方对发包的林地拥有所的权,若出现林地权属争议,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实赔偿。

  2、乙方在承包资格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基地及周围的生态环境,年度造林计划由乙方自行制定,年度采伐计划由乙方报告当地县级林业局批准后实施。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间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禁地不受他人侵害。应主动有责任做好防止盗砍滥伐林木和防止山火,林地纠纷等工作及案件的调处,有责任协商处理乙方与当地村民出现的纠纷。乙方应允许当地农户在承包经营林地上建坟(首先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但林木要按林业部门的估价进行赔偿给乙方。

  4、现有通往林地上的公路网络(包括村道、山道)及防火等设施,乙方有权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林区公路网络、防火及水利设施的损毁,乙方应予修复。

  5、乙方在承包存续期限内,有权建设为林业生产、管理配套的设施;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造林基地投资建设的权益。如果修建林区新的运输道路网、护林设施和其他直接为林业配套的设施而占用或征用基地周围的土地时,甲方应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该项目的建设,并协助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由此增加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应维持基地周围村庄群众原有饮水设施,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原有饮水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复(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等除外)。

  7、甲方应为乙方护林防火提供现有设施的技术条件,当山林发生森林火灾时,甲方应及时报警并发动群众全力扑救,救火人员工资,乙方适当补助。

  8、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延期,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给乙方承包。如承包面积内有未砍伐的树木,乙方无偿交还给甲方。

  9、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和政府征地,由甲乙双方与征地单位共同协商,土地及原有设施补偿按国家标准全部归甲方所有,林木及新增设施补偿归乙方,征地后按实际面积重新核算承包面积,计算承包款。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林地内林木的减产或绝产,经双方查证核实并报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核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林地承包款。

  2、本合同自承包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

  3、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因国家和政府总体规划、建设的需要)如甲方擅自中止合同,按乙方造林总成本至倍赔偿乙方损失。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4、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同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林业站、公证处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2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将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月。

  4. 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3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坟坨村袁志成以最高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年限: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承包金额:承包费用共计_____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东至道,西至南刁山界,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东至小道,西至康各庄边界和村责任田,南至_____村责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使用权,允许乙方依法开发和利用林地资源,乙方对原有的或新植树木进行抚育间代或更新采伐时,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对承包的林地内的林木由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种设施,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北刁村委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超出原松林覆盖率以外的其它树种,由乙方自行处理。承包期满后,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继承权和转让权,但必须与北刁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乙方无偿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镇合同管理部门_____份,林业局_____份,抚宁县公证处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XX乡xx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改造和发展,乙方向甲方承包林地经营,经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林地座落、名称、四至和面积:

  1、林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林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林地四至:东: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4、林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付清。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权,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允许继承、转让,在承包期内,如有开发、征收,林木征收费归乙方所有,林地征收费归甲方所有。

  五、承包林地内禁止葬坟。

  六、承包期结束之日,甲方终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竹所有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共同遵守,违者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村委会一份,林业工作站一份,签字后生效。

  村委会(签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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