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时间:2022-10-21 07:33:36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担保合同范本集合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担保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担保合同范本集合15篇

担保合同范本1

  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丁方(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

  戊方 (抵押物提供人):__________

  甲、乙、丙、丁、戊方各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丙方提供抵押,戊方提供抵押物,丁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达成以下协议,供甲、乙、丙、丁、戊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条款

  1、今借款人甲方向出借人乙方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整(小写:RMB_____万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__%,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小写:RMB_____元整)。

  2、全部借款本息定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不减免)。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甲方应向出借人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大写)_____ 万元整(小写:RMB _____万元整),并继续按照上述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直至还清本息之日为止,承担出借人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第二条 抵押条款

  抵押人丙方同意作为担保出借人乙方实现上述所有债权,由抵押人丙方提供抵押物,为出借人乙方设定抵押权。各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抵押物:__________汽车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 ,发动机号为:_____ ,车架号为_____ 。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所有。

  二、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元及其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丙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丙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丙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丙方负担。

  五、丙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戊方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丙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戊方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丙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丙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戊方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丙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戊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丙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戊方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_,丙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丙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戊方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丙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戊方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丙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丙方限期偿还,丙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丙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丙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第三条 保证条款

  一、保证人丁方同意为借款人甲方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二、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其他条款,其他条款无效不影响本保证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同时为借款人甲方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二、借款人甲方与担保人丙方、丁方以及担保物提供人戊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均以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四、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

  五、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担保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丁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戊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订日期:

  本合同签订地点:

担保合同范本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的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提供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及支付甲方担保费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1。1条、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和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约定的主债权,担保金额为主合同项下规定的贷款本金即:人民币(下同) 元整(¥ 万元整,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担保方式

  第2。1条、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担保范围

  第3。1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实际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四条担保期限

  第4。1条、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限至乙方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之日止。暂定为叁个月,自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以银行借款借据为准)

  第五条担保费用

  第5。1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叁个月的担保费用(包括项目受理费、项目评审费和担保费,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担保费为叁万元整(¥30000元),若担保期限超出叁个月尚未能解保,超出时间按每月1%计收担保费用,不足壹个月按壹个月计,并且乙方须在甲方出具担保额度起用通知书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乙方应按逾期金额每日0。5‰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从贷款出帐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甲方帐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5。2条,若甲方和贷款人批准乙方贷款展期的申请,则展期期限在半年内(含半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总金额的6%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展期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总金额的10%向甲方交付保费。

  第5。3条、若该笔担保贷款发生逾期,则从逾期之日起,乙方还须每天按担保贷款本息余额的1‰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到贷款本息还清日止;若该笔贷款逾期后由甲方代偿,则从代偿之日起,乙方按代偿款金额每日2‰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5。4条、对于甲方代偿后因实现债权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交通费用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均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反担保措施

  第6。1条、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以保障甲方合法权利的实现。乙方或为乙方提供反担保的第三方须和甲方另行签定反担保合同(具体措施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详见相关反担保合同),其中: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按法律规定需办理登记手续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在贷款人发放贷款前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乙方未办妥反担保措施的,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

  第6。2条、乙方或第三人提供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作为上述借款的反担保,如甲方代偿乙方债务,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6。3条、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具体担保形式如下:

  1、 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第7。1条、乙方向甲方作以下承诺和保证:

  A、从甲方开出担保函之日起,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反担保责任;

  B、按甲方要求及时按月提供财务资料、纳税凭证及反映其经营与财务状况的其他所有资料;

  C、乙方与债权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或加重担保人的责任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D、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项目进度或经营及购销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E、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a)财务状况恶化或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其他情况;

  (b)发生任何一种对乙方还款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改变经营机制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合作、入伙或退伙;

  (c)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出资变更,股权变动;

  (d)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施工许可证、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

  (e)变更单位名称、章程或合伙协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它重大事项;

  (f)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及其他对乙方还款能力有重大影响的纠纷、诉讼、仲裁,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F、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款项的实际使用,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

  G、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隐瞒的;

  第7。2、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

  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未公开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和违约救济

  第8。1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一缔约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承诺与保证,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第8。2条因乙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9。1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9。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并以书面形式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解决

  第10。1条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在甲方所在地管辖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第11。1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11。2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及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担保合同范本3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借款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担保方(以下称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人民币_________ 元借给乙方,丙方自愿为乙方借款事宜进行担保,直至还清。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借款利息为________,每_____月结息一次,且全额结清。

  四、借款到期当日本息一次性付清。如乙方违约,丙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偿还乙方全部借款本息。

  五、乙方夫妻及丙方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交甲方作为协议的附件。

  六、以上条款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夫妻(签章):

  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范本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债权人)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向主债权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__(选择下列任一项或多项,以下称主债权)

  1、贷款人民币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2、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______万元;

  3、银行保函,担保金额__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4、其他金融债权,金额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月。

  甲方为乙方上述主合同项下债务向主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委托担保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方式

  1.1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代乙方向甲方清偿,并且不得以甲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担保为由,要求甲方先实现抵押权或质押权,否则按照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完毕。

  1.2无论《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

  2.1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损失;

  2.2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3反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期间

  甲方代乙方偿还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之日起二年内。

  第四条丙方的其他义务

  4.1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对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4.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4.4丙方机构若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变更、撤销等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4.5约定的其他义务:

  4.5.1丙方如为数位反担保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4.5.2丙方及其他为甲方承担反担保责任人(无论何种担保方式)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

  4.5.3如甲方针对乙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或权利)担保,丙方放弃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权利)担保权的权利。

  第五条在乙方所有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丙方承诺:

  5.1在乙方所有债务未全部清偿前,无论乙方与丙方有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丙方承诺甲方的`权益永远优先于丙方;

  5.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任何担保或索取任何款项,如已索取,该等担保或款项将如数交还给甲方;

  5.3如乙方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组的诉讼时,丙方如可从中获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将作为代偿款如数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三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6.1本合同独立于《委托担保合同》及乙方、甲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无效或部分无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无需丙方同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6.2保后监管

  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报送足以反映其真实情况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按月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和应收帐款清单,且保证其提交情况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委派专人指导和全程监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如拒绝、推诿甲方的保后监管工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次。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应按本合同其他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主债权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义务与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况而免除,不因乙方与主债权人之间的主合同或其他有关合同无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昆明市五华区。

  9.2甲方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产生的律师费由乙方承担(律师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如需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余各方,否则视为未变更,有关本合同履行的各项法律文件需按以下地址送达:

  甲方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内容已由甲方人员对乙方、丙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解释,乙方、丙方对协议中有关己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已充分了解与明确。

  担保人(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反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担保合同范本5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贷款人:

  日期:

  借款人:

  日期:

  保证人:

  日期:

担保合同范本6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担保人:

  质押担保人:

  保证担保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份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借款人意见:

  担保人意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同意向其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本合同项下贷款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项下贷款还清前,双方均无权要求调整利率。

  第五条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贷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5.2贷款从贷款人帐户转出之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第六条还款

  借款人应当按约定时间还款,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还款。

  第七条罚息

  7.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没有按约支付的利息,按未支付的利息数额支付月2.1%违约金。

  7.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可以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违约金。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2.1%确定。

  第八条贷款担保

  8.1除信用贷款外,担保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担保条款。

  8.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事由,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九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9.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必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的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F、发生第8.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及时告知贷款人或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在个人经营贷款中,借款人的经营实体拒绝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检查的;

  H、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I、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贷款,造成贷款逾期的,贷款人有权按贷款本金的2‰按日计收违约金,办理展期手续的除外.

  9.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份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9.3借款人违约,除9.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9.4如有(9.1项A—H)一种违约情形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0.5%的违约金。(如有二项违约则为1%,如此类推,每增加一项违约情况,加收贷款本金0.5%的违约金。)

  第十条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或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或担保人承担。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人垫付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一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二条抵押物

  12.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2.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2.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12.7条的约定处理。

  12.5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2.6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其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2.7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12.8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己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赔偿;贷款人发现借款人有隐瞒上述情况的,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收回剩余贷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四条抵押登记

  14.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

  14.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抵押物的处分

  15.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可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2.7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贷款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2.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5.2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5.3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二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5.4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六条质物

  16.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6.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6.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动,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6.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6.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第十七条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八条交付和登记

  18.1本合同签订同时,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8.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须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十九条质物的处分

  1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6.6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6.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19.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贷款人可以在质物到期日兑现或提现,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19.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于贷款人依据第18.1条的约定实现质权之日,出质人授权贷款人可提前兑现或提现并以所得价款清偿,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授权贷款人也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兑现或提现并以所得价款清偿。

  19.4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

  保证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十一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转让

  23.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出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3.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四条担保人承诺

  担保人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24.1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4.2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24.3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24.4主债权同时存在一个或多个物的担保或第三人保证的,不论相关物的担保是由借款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贷款人有权自行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即贷款人有权选择先就任何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借款人与保证人、物的担保人同时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放弃针对贷款人选择清偿顺序的抗辩权。

  第二十五条保险

  25.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25.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帐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2.7条或第16.6条的约定处理。

  25.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七条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27.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27.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27.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27.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的;

  27.5借款人或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27.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28.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28.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8.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独立性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借贷条款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抵押条款、质押条款因本合同借贷条款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而无效的,抵押人、出质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应由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第三十一条其他

  31.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1.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1.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1.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补充条款

  32.1借款人/担保人同意贷款人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供贷款或还款提示服务,还款提示产生诉讼时中断的法律效力。客户预留的住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主动通知贷款人进行修改,若上述信息发生变更而未及时修改,致使客户无法收到信息或造成信息泄露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但是,贷款人按借款人、担保人预留的住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发送,还款信息服务时,一经发送即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和担保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抵押物清单

  单位:平方米,元

  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物

  抵押人

  建筑面积

  抵押物价值

  房产1

  房产2

  房地产权证号1

  房地产权证号2

  土地产权证号3

  汽车抵押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购车价款

  机动车登记

  证书编号

  质物清单

  单位:元,%

  质物名称

  编号或账号

  质物价值

  备注

  贷款人(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共同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保证担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抵押担保人(签字):抵押物共有人(签字):

  质押担保人(签字):质物共有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担保合同范本7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十一、甲方应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三、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五、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签字):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合同范本8

  在生活中很多交易过程中,都会需要合同作为保障。常见就是租房或者在工作中签订的劳动合同。想想如果没有合同作为约束对方的条件,那不是做什么都会法律保障其权益也会受到损失。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邮编:_____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担保合同范本9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

担保合同范本10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 20xx 年 月 日 签订的销售合同(合同总价: 00000。00 元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壹年。

  二、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付清货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三、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丙方以所有财产为限予以清偿。丙履行债务后有权向甲追偿权。

  四、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暂时没有能力及时还款时,若甲方能根据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还款计划,则乙方将暂不向丙方提出代偿要求,乙方向丙方保证期间相应顺延。但若甲方末能按照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则乙方在保证期间内随时可向丙方要求代为清偿。

  五、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10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六、违约责任: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可视情况担保总额的10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八、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范本11

  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经出借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出借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出借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出借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出借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出借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出借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权人对借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愿意用家庭财产对以上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合同范本12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

  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1、向法院起诉;

  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合同范本13

  1:反担保合同提到的第三方担保人是谁?除了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借款人,第三方反担保人是借款人自己吗?

  1、并不一定是借款人自己,具备担保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反担保人: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比如,甲为债务人乙向债权人丙提供了担保,同时可以要求乙向甲提供反担保。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作担保的情况下,反担保是保证担保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有效方式,反担保也是担保活动中普遍使用的方法。

  2:第三方反担保人应以自己的哪些资产作为担保抵押呢?比如说他拥有一份才购买到的土地,但是那已经拿那份土地去申请贷款了,那他还能拿那份土地作为反担保吗?如果以后他的贷款出现问题,那么他用来抵押的`贷款的这块土地在担保抵押资产上是否有效呢?

  2、反担保人所抵押的财产必须是跟他本人有着切人利益的资产。但是像你问的,如果购买的土地已经申请贷款了,那是不可以申请再抵押的。最好的办法是,反担保人提供的抵押财产经过公证处公证,这样将来你在追偿的时候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偿成功。所以这块地就算是在私下里写明为抵押财产,但是并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建议最好询问相关律师和公证处,做一个全面协议。

  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反保字第 号

  甲方(抵押权人): 新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物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移、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

  5.7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8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之日起五日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 年 月 日,抵押物清单。

担保合同范本14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身份证号: )

  一、房屋概况:

  租赁房屋位于 (门市)。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的,须与甲方协商再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于合同期限届满(解除)后三日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

  三、租金

  本合同约定租金: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元整(小写: )。租金交付方式为上打租。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租金及抵押金合计人民币 万 仟 元整(小写: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无欠费,甲方应返还抵押金。该抵押金不计息。

  四、承租房屋用途: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有依本合同约定收取承租房屋租金、抵押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5.2 承租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5.3 房屋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第八项约定的违约事由出现导致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交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逾期未交还,甲方有权强行收回。

  5.4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5.5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承租房屋。

  5.6 甲方有正常维护、修缮承租房屋(不包含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的义务,承担房屋的采暖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有在无违约的情况下,在合同约定权限内,独立使用该租赁房屋中所(约定)承租部分的权力。

  6.2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6.3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承租房屋水、电等除采暖费外的所有费用。

  6.4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现有经营项目出兑,但新的承租人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5 乙方不得利用该承租房屋从事约定以外的经营或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活动,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6 乙方有义务安全使用水、电、煤气、暖气等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不安全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邻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6.7 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现有结构,事先将装修方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后,附属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装修进行毁损。

  七、丙方的义务:

  7.1丙方自愿作为承租人(乙方)之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完全明确、清楚,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理解完全一致,自愿以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如乙方出现本合同中之任一违约情况时,丙方对乙方造成的违约后果完全承担保证责任,其地位等同于乙方,对此丙方无任何疑异。

  7.2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本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期限届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代为履行,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也可以要求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承担代为清偿责任。丙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丙方代为偿还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者免除。

  7.3丙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承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八、违约责任

  8.1 甲乙丙三方如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无过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出现下列违约事由时,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且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8.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所租房间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兑或变相由第三方使用的。

  8.2.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8.2.3 乙方在承租房屋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的

  8.2.4 乙方拖欠租金及水费、电费、卫生费等除采暖费外的所有相关费用的。

  8.2.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8.2.6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8.2.7 堆放杂物或放臵其他物品在公用通道或不属于自己承租范围内,影响他人通行或使用的。

  8.3 违约金

  8.3.1 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总额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延迟支付租金超过约定期限十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房屋及配套设施非自然折旧因素所致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3.2 在租赁期内,乙方出现违约事由时或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4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向甲方追回预交租金,预交租金金额自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计算,并要求甲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九、房屋出现需修缮事由,甲方接到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修复或未完全修复,乙方可自行修复或完善,所需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可做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按手印)时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范本1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租赁给乙方使用及丙方对此提供担保等事宜,三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等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座落在 市 镇。甲方出租上述厂房及宿舍楼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栋四层厂房面 积 平方米,住宿楼一栋(除办公楼上方二层部分为甲方自用外)面积平方米,员工生活区(操场、绿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为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保证对出租的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享有出租权及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性质,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土地使用证编号:(房地产权利证书: )。

  1.3 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为 ;其现有装修、生产设备状况(由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等,以及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

  1.4 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一)及附件(二)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和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生产设备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使用性质和用途

  2.1 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及其设施设备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用于从事 的产品生产,不得利用上述租赁物及其场所、设施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等活动;租赁的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符合原有的用途。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擅自改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生产设备的原有规划、设计及约定的使用性质,不擅自从事约定之外的其它活动。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完整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生产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甲方不再出租该厂房,乙方应如期搬迁。租赁期间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设备等不计提任何折旧费用;但归还甲方时,若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负有修复的义务。

  第四条 担保金、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为保障乙方的生产经营不受甲方的.债权债务干扰,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丙方)对双方的租赁活动进行担保,________年担保金共计人民币元整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4.2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月租金为人民币 。租金支付方式均采用 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乙、丙三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

  4.2 。1 租金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向丙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剩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乙方 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每逾期____日,则乙方需另行按平均日租金的30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丙方指定的个人账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4.2 。2 自上述租赁物交付乙方之日起,丙方将四个月租金按月支付给甲方,当丙方支付到第四个月时,丙方不再支付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按月将租金转入丙方,再由丙方转付甲方。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乙方支付给丙方柒拾万元租金中剩余的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自动转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丙方责任与义务

  5.1 丙方保证甲方能按时足额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

  5.2 丙方保证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可获得相应的赔付(第十条10。3项下的赔偿不在丙方责任之内,该赔偿款没有上限),赔付上限不超过柒拾万元整;

  5.3 丙方保证乙方可以获得本合同第十条10。2项下的赔偿,丙方对乙方的赔付上限不超过柒拾万元整,同时将乙方交纳于丙方处的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一同于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无法正常承租使用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给乙方。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个人账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4 丙方有义务在甲、乙双方的租赁活动中担任中间人、证明人,并承担由于乙方无法正常承租使用而需要另觅其它合适厂房的义务。

  第六条 其他费用

  6.1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设施设备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因本合同租赁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租赁税)。乙方在收到缴款通知或缴款凭证后七天内缴付清楚。

  第七条 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 租赁期间,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有监督的权利;乙方应制定明确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7.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附属设施。租赁期间,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若有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乙方,其维修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7.3 租赁期间,甲方提供部分生产设备(详见附件二),乙方不再支付任何租金,但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维修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到期后,乙方保证上述生产设备能正常使用且负有连同其余租赁物一同返还甲方的业务。

  7.4 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方式设施及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有权予检查。甲方进行检查时,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3天内予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请人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 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建筑主体结构和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电力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进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甲方不负补偿的义务。

  7.6 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厂区不影响消防、安全、通行的情况下进行临时搭盖,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所占用的地面空间乙方应予每平米人民币2元补偿甲方,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退租,上述搭盖物归甲方所有且不予补偿,租金与房屋租金同时支付;甲方同意乙方将靠马路的墙体打掉改造为店面使用,乙方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的防盗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退租,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第八条 租赁物归还和转租

  8.1 除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完整地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甲方不收租金;超越上述期限返还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原日平均租金的二倍向甲方支付逾期期间的占用费。

  8.2 乙方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其附属设施和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应能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予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一)、(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3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征求获得XX同意后,方可将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甲方无偿提供的生产设备除外)。

  8.4 丙方在乙方归还厂房____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九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及丙方应将乙方多缴纳的租金退还乙方:

  (一)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二)该厂房因____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三)不可抗力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叁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的收付由丙方全程担保: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生产设备,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发现乙方未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或合同约定的用途,用于从事约定之外的活动。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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