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居间合同

时间:2021-12-31 08:17:39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产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产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房产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房产买卖居间合同1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固定:联系电话:固定:

  手机:手机: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编:邮编:

  居间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鉴于: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为明确甲乙丙三方权利义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居间服务内容及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交易居间人;

  居间是指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机会和媒介服务,甲乙双方签订《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居间行为完成,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

  甲、乙双方□同意□不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协助办理权证代理人,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拿到新房产证,甲方拿到全部房款之日止。

  2、如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甲乙方共同或者单独提前解除己方对丙方的委托协助办理权证的,委托期限自丙方收到解除委托的通知时终止;丙方仍可代理未解除委托一方从事委托事项。解除委托方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3、甲、乙方共同或者单独提前解除《买卖合同》的,本合同同时解除。但甲乙双方仍应依照合同/协议约定向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二条 标的房产成交价格

  甲、乙、丙三方确认,标的房产成交价格为 元,成交价格包括房价款以及装修补偿等其他费用。

  第三条 佣金及支付

  基于丙方成功的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1、 佣金:

  2、 甲方:总房款的 %,计 元;(大写: )

  3、 乙方:总房款的 %;计 元;(大写: )

  4、 2、协助办理权证过户的服务费:

  5、 甲方:元;(大写: )

  6、 乙方:元;(大写: )

  7、 3、其他咨询代办费用: 元。(大写: )

  8、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上述费用。

  第四条 税费承担及缴纳方法

  甲乙双方知悉存量房买卖需要缴纳相关税费的项目及计算方法(详见《费用清单》),并同意由丙方代收代缴;税费的承担方应在产权登记转移前向丙方将己方应承担的税费足额交付丙方。

  甲乙任意一方解除《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丙方应在资金监管银行退还交易结算资金时,向原缴纳方退还应退税费。

  第五条 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的经纪活动;

  2. 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丙方支付各项费用;

  3.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

  4、委托丙方代办过户的,应向丙方签署授权委托书,并交付、等相关证件。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开展的经纪活动;

  2. 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丙方支付各项费用;

  3.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

  4、委托丙方代办过户的,应向丙方签署授权委托书,并交付等相关证件。

  (三)丙方责任

  1.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行政措施等,不得违反上述规定违法从事居间活动;

  2.丙方不得为了自身利益仿造公证书等签订合同及过户的文件;

  3.丙方就房屋交易程序及过程、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双方提供咨询服务;

  4. 根据甲乙双方委托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的服务;

  5.根据甲乙双方委托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的房屋交付手续;

  6.除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甲方的费用;

  7. 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方提供政策及法律咨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延迟付款责任

  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条约定费用的,应按日向丙方支付延迟支付金额0.05%的违约金;

  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基于标的房产买卖与甲乙双方或一方签署的一切协议/合同的约定义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责任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二)违反配合义务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配合义务,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违反配合义务的过错方应向本协议另外两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丙方违约责任

  1.丙方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甲、乙方双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害的,应向受到损害一方的支付赔偿金。

  2.在委托代办事项中,丙方因工作疏漏,遗失甲方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3.如果丙方对甲方有付款义务,但由于丙方原因造成延迟的,则按照迟延天数乘以应付款项的(大写)百分之零点零五(小写0.05%)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但不超过应付款总额。

  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另外两方。经三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协议解除

  经三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自甲、乙、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三方均认可,三方之间所签署的所有有关合同/协议,在涉及需要告知其他一方时,须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并通过挂号信或专递信函的方式做出,具体通知日期以挂号信寄出日期为准,本埠挂号信件以挂号信发出后3日视为送达,外埠以发出后7日视为送达,本埠专递信函以发后2日内视为送达。若三方之任何一方签署合同时没有提供通邮地址或所提供的通邮地址有误、或通邮地址变更后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造成挂号信件/专递信函延迟或不能送达的,所导致的违约责任或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纪人:

  经纪人证书号:

  签订时间:

  房产买卖居间合同2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为完成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甲方:

  地址:

  证号:

  法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进行:

  项目一,

  项目二,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

  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未甲

  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总额的,共计 万元(大写)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

  1)现金□

  2)银行转账□

  银行账户名称:开户人:

  账号:

  经双方同意,此次酬金按照融资款项实际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需支付完成。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2.如融资额度超过本合同最初拟定总额度,则超过部分酬金仍然以本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如未达合同规定额度,则按照实际到账额度支付酬金。

  3.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

  4.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不包括发票)。

  5.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权属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形成行为。

  3.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1年。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有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等。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日期为酬金支付完成并通过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三个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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