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的几种情况

时间:2020-10-15 19:45:48 租房合同 我要投稿

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的几种情况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的几种情况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 6 个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 6 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如果拖欠租金未达 6 个月的,针对该违约行为,出租人初要求其支付租金外,还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的几种情况】相关文章:

终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08-19

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06-19

房屋租赁提前终止合同范本06-07

融资租赁出租人风险承担及其控制10-30

停止党籍的情况有几种07-09

公司不交社保的几种情况06-15

党籍的几种处理情况分别有哪几种07-09

房屋租赁终止合同范本7篇03-26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格式模板12-09

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6篇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