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

时间:2023-07-29 13:58:34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加工合同【锦集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加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加工合同【锦集15篇】

委托加工合同1

  委托方:_________ 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被委托方: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以甲方实际下单为准);

  3.加工方式: 。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限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单价、交货及付款方式

  1.单价: ;

  2.交货期限:乙方接到甲方下单后 月交货;

  3.乙方负责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派车到乙方工厂提货,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

  4.付款方式:乙方提供产品的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付款。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指定的产品;

  (2)向乙方说明加工产品的数量、技术、交货实际、产品质量等要求;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产品验收,如经验收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5)应按期支付乙方加工费,严守商业秘密。

  2、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产品样品,以此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5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其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 _ 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2

  立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客户)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约到期前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 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 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 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 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 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 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 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

  5.1 加工贸易手册由甲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乙方向甲方提供资料性文

  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甲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乙方全数承担。

  第六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6.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

  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7.1 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7.2 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7.3 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

  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7.4 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7.5 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

  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7.6 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

  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7.7 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

  金。

  7.8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

  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7.9 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

  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八章 合同解除

  9.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

  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九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10.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

  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十章 纷争解决

  10.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 方:(客户)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日 日 期: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3

  甲方(制备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 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机: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项目

  数量

  价格(元)

  技术要求

  交货期

  见合同附表

  见合同附表

  说明 :

  1.甲方为乙方提供委托加工服务时,甲方完全按照双方商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数量,期限进行操作,具体细节详见附表。

  2.甲乙双方协商定价,并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付合同金额总数的'______预付款,甲方方可进行生产。乙方因故中止或终止本合约,预付款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乙方。对遗留物品及阶段性成果,甲方有权自由处置,乙方不得干涉;但在合同中止时,双方也可另行商定处置方式。

  3.甲方在产品加工完成后,乙方将余款结清,同时甲方将产品交付乙方。

  4.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提供的抗原出现问题而影响实验工作的正常进行时,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和各种损失,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给予经济补偿。

  5.甲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及时安排实验,并保质保量完成。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经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经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4

  甲 方(被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乙 方: (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 洗衣液,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洗衣液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洗衣液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佛山市技术监督局或者佛山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佛山市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1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1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加工费用总额的 30 %、包装材料费用 100 %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 款 70 %。

  五、仓储

  1、甲方有仓库储存乙方所下单包装材料和成品,由甲方负责管理。

  2、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 30 天、包装材料 45 天为周期的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15 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 15 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乙方自行提货和运输。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45 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洗衣液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洗衣液,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12月12日起至年12月12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被委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乙方:(委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委托加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安徽皖都金属构配件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漯河市永鑫金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加工热镀锌标准件(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重量附清单),协议内容如下:

  1、甲方按实际过磅重量,以单价5800.00元/吨(含17%增值税)委托乙方加工,乙方须向甲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重生产,并承担因产品质量、数量、重量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费用;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一切运输费用;

  4、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约定方式付款;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传真件视之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6

  甲方:河南豫海商业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商丘市中心广场华联国贸中心四楼 地址: 电话: 电话:

  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长期向乙方定制团体(后勤管理人员、安保人员、收银员、营业员、设备维护人员)职业服装,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 销售商品

  甲方定制服装的名称、款式说明、数量、单价、金额详见下表:(或在同样格式的附件中详细列明,该附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完整组成部分。)

  二、 款式和面料说明:

  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样衣款式和面料为准。

  三、 供货说明:

  鉴于甲方是商场,员工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会有不定期的订货需求,乙方必须保证随时供货。甲方有订货需求需提前7天告知乙方,以利乙方准备面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 20日内向甲方提供订货。

  四、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设计要求,按国家一等品标准(不起球、不裂缝、不褪色、不变形),具体款式工艺要求以双方确认的样衣(供货前由乙方签字交甲方保存或双方封存备验货)和工艺单为准。甲方收到产品后如有不合适,乙方负责无偿修改或调换,保证每套衣服都合适,中间如若产生物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产品在一年内如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无偿返修或者重做;若因甲方日常使用维护不当,如没有正常洗涤或人员流动等而造成使用功能的残损,乙方应积极协助修改解决。

  五、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六、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以及产品价格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及产品价格,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七、交货方式和付款条件: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无偿送货上门,将制作完毕的工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办公区。

  3、交货时间: 年 月 日之前交货。

  4、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同时,甲方预付工装货款合同金的30%,作为预付款,共计:342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肆佰贰拾元整;货到验收合格后于7日内付60%,计:684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捌佰肆拾元整;剩余10%,计:114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明显质量问题,在1个月内付清。

  八、付款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收到发票后以现金方式与乙方结算。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缴货期限10天没有向甲方交货,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乙

  方除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甲方已付款额的20%向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该批产品总金额的20%-50%作为赔偿;

  5、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20%违约金;

  7、产品交付提出异议的期限:收到产品后,甲方在一年内可以向乙方提出异议,具体按本合同第三条执行。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争议解决:合同执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当双方就本同相关事项产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7

  委托方:焦作市裕东鞋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布鞋帮委托给乙方缝纫加工,双方并达成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鞋帮片和相关气眼、缝纫线、口条带等小件材料及相关制帮工艺标准。乙方自行招收员工和自备生产场地、设备及消防安全设施。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鞋帮加工服务的场地位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帮料投到上述场地以外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加工。

  三、甲方按各鞋帮品种制定相应的加工费(含领帮交帮费用),乙方认可后,到甲方公司内领取所加工的布鞋帮及相关材料。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加工物件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到甲方处调换;甲方应允许乙方最长时间自拉帮件及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调换。过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拉待加工材料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交帮时间,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加工好并负责交到甲方公司内。

  六、乙方不得使用其它材料替代甲方提供的专用材料,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鞋帮加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照价赔偿。

  八、领材料和交帮等手续,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本人不能亲自签字,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签字。

  九、乙方须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物件的安全事项,如发生火灾、雨淋、鼠咬、霉烂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为保证物件安全,根据加工量的多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相应的质保金。

  十、结算方式:甲方每月十五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加工费,结算时,以乙方交成品帮时经甲方确认的验收数量和品种作为依据。

  十一、乙方如不愿或不能为甲方提供加工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乙方通知到甲方后,应在停止领帮之日起二十天内按质按量全部向甲方交清所加工的成品帮,甲方除留乙方少量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加工费用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如数向甲方交够成品帮,应按甲方相应成品帮的价值赔付甲方,如拖延时间给甲方造成间接损失,须另向甲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成品帮价值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乙方违约日起计算。如非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付清乙方相应加工费的,须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加工费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甲方违约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壹年,即自年起至月日止。甲乙双方之前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的,以本次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内容为准。

  十四、本合同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签定日之前甲、乙双方已发生但未结算的加工业务,具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向下期延续,每期壹年。如期满单方不愿合作,没例行完的合同内容,照样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完毕,合同终止。

  十六、本合同于甲方公司办公室内签订,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温县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温县黄庄镇白卫路 地址: 县 乡(镇) 韩村工业区 村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8

  委托方: (以下称“委托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称“受委托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合称为“双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1)委托方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干海参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受委托方发出。

  (2)受委托方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干海参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传康”商标唯一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关于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15天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给受委托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并明确交货时间。

  (2)受委托方在收悉订单后,在三天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受委托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受委托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受委托方开始加工前五天向受委托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受委托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另:如果双方达成一致,由受委托方全权负责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需提前拟定协议一份。)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受委托方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与受委托方质量负责人共同监督并确认。

  二、关于加工及运输费

  (1)由于委托加工产品属于季节性产品,价格波动大,加工费经双方同意,随行就市,根据情况作出调整。不在此合同内做出具体约定。待委托方有需要时,双方以传真件或邮件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准。

  (2)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自行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三、关于付款及发票

  (1)双方确认订单后,委托方需先行支付受委托方30%加工费,余款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交付10内后全数汇至受委托方的`银行账户。

  (2)受委托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委托方要求开具发票。

  四、工艺及产品标准

  (1)产品的生产工艺由双方共同制定并形成书面文件,双方签字确认;

  (2)成品质量的判定标准:干海参执行SC/T 3206;

  (3)委托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料、包装物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并确保采购自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五、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委托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

  六、双方责任

  (1)受委托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双方确认的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产品如因监督部门在市场监督或抽查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其责任应根据以下情况由双方承担:

  2.1产品如因盐分、水分、净含量等生产过程中可控制的指标导致不合格的,由受委托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2.2产品如因药残、重金属、蛋白质等生产过程中不可控的指标导致不合格的由委托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2.3对于由原辅料、包材等不合格导致产品不合格的,由原辅料及包材的实际采购方负责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七、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受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八、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各持一份,备案主管单位持有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9

  需方:合同签订日期:

  供方:合同签订地点:

  一、交货地点:

  二、交货时间:面漆应在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2天内到货,其它油漆在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货,油漆用量以需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如因供方供货不及时而影响需方生产的,每延误一天按人民币200元/天累计扣罚供方。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应确保漆膜表面颜色在室外条件下一年内不退色、不变光,产品质量从使用之日起“三包”一年。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并送到需方指定仓库内,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按国家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国家标准及需方要求。若有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换货,否则作退货处理,并承担对我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随机资料及供应方法:随带出厂合格证、装箱清单,提供产品材质证明书。

  八、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凭17%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付款。

  九、违约责任: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办理。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供货价格以一次性定价为准(合同期限内不变价),价格不随市场价格而改变,供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量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给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且足量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运输方应具备相应资质,其车辆符合相关要求,具有市交通运政部门核发的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营运证》,驾驶员经相关培训具有市交通运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涂改无效,供需各执一份,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委托加工合同10

  委托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邮编: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茶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二、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三、加工费

  (1)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2)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3)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四、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五、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六、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七、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北水稻加工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品种、数量

  二、包装方式、包装重量

  1、包装方式: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装方式按甲方生产

  通知书要求来进行。

  2、包装重量:标准包的重量不得低丁标准包标示的重量。

  三、加工、费用、副产品的处理

  1、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稻谷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仅负责甲方委托产

  品的.代加工。

  2、加工费:按每吨按市场价格来计算。

  3、副产品处理:对丁甲方提供原粮加工出的副产品可协商销售给乙方,

  甲方也可以自行处理(协商以后一般以冲抵加工费用,盈余部分返回给甲方)。

  四、确保大米加工质量并按时按量交货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的大米,乙方应确保做到:

  2.确保大米生产过程按照标准化生产加工,同时符合环境标准和食品安全

  标准。

  3.确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严格分类包装,做到不掺杂掺假,不以次充好。

  4.确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交货。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1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

  3.甲方负责提供(除化验用试剂外)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

  4.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5.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6.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7.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

  8.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

  3.乙方应当按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

  5.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

  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工费用:

  产品名称

  规格

  加工费

  成品率(%)

  ____元/片(含税)

  3.根据实际产成品数量次月结算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乙方开据正式发票。

  四、风险:

  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

  1.规定提货结算时间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过15天。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30天之内,甲方应结清所有加工费。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失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六、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13

  甲方:

  乙方:茶网北京义元商业中心

  经友好协商,他委托甲方加工茶党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乙方委托的品种和加工茶叶价格:

  (1)产品的名称:茶、绿茶

  (2)样品编号:

  (3)质量特色:

  二、数量:1000吨/品种

  三、包装形式:散装或由乙方指定的包装

  四、交货时间每季度交货时间。

  五、送货地点:北京

  六、交货和承诺:收到货交给乙方签名为准

  (1)验收地点:

  (2)验收人员:

  (3)接受基础:

  七、付款方式:甲方商业能够:根据现付,或预付,是在今年内将全部结清。

  八、默认处理:茶叶委托加工协议书

  (1)交货时间;

  (2)价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净重:

  九、XX,同一品种,乙方委托至少两种植物保持(场)制造的权利。根据实际今后的'合作,来证实它的长期合作计划。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作用。甲、乙方应友好协商,在默认的,协商不成,北京市的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余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 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15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是“委托加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生产加工零部件,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委托加工物品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二、甲方提供主要材料耗用定额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加工材料名称

  单位

  材料耗用定额

  三、加工费结算定额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加工费定额(含税)

  四、加工费结算期限

  在双方确认挂帐结算后的________月内,甲方付清加工费。

  五、生产计划下达、加工拨料核销及财务结算操作规定

  1、单批次委托加工的,本合同即为加工计划;多批次委托加工的业务,由甲方另行下达委托加工生产计划书,明确规定加工期限,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交货。

  2、根据甲方下达的加工计划,甲乙双方办理委托加工拨料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委托加工拨料单》上签证确认。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产品交接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加工产品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4、每月结算期,根据当月加工产品数量,甲乙双方办理加工费挂帐结算确认手续,并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前,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双方另行签订质量技术协议予以明确规定 .

  七、延期交货的.处罚规定

  乙方延期交货的,按每延迟一天处以2%的经济罚款。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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