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

时间:2023-07-17 18:32:46 委托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汇编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加工合同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加工合同 [汇编15篇]

委托加工合同 1

  委托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为保障委托、加工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商品名称、型号、尺寸、单价及总价等。详见附件一:“手术室配套产品报价单”报价单号:20_0122(共一页)。

  二.合同金额优惠后的总金额:人民币壹拾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元整(人民币:¥102531.00元)。

  三.付款条件:

  3.1合同预付款: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元),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3.2货款余额:提货前付清余额(人民币:¥72531.00元)。

  3.3付款方式:委托方以电汇方式支付。

  四.交货条款:交货日期:货物在加工方确认收到委托方预付款后,安排生产,三周内交货。

  五.货物运输:公路运输,发货至工地,运费由需方承担。

  六.货物包装:加工方提供木箱或纸箱包装。

  七.修改合同:合同于签订后,不可改动。如因委托方或加工方修改而造成对方损失,将由修改方承担。

  八.其它条款:

  8.1代表委托方的收货人于送货单上签收将视为委托方确认收到送货单中所列之货物。常州爱辉科技有限公司

  8.2本合同在委托加工双方签字盖章后,以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8.3本合同一式二份,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8.4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执,委托加工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加工方所在地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裁决。

  委托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 2

  立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客户)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约到期前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 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 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 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 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 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 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 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

  5.1 加工贸易手册由甲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乙方向甲方提供资料性文

  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甲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乙方全数承担。

  第六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6.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

  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7.1 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7.2 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7.3 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

  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7.4 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7.5 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

  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7.6 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

  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7.7 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

  金。

  7.8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

  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7.9 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

  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八章 合同解除

  9.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

  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九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10.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

  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十章 纷争解决

  10.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 方:(客户)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日 日 期: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3

  甲方:(委托方)

  乙方: (受委托方)

  兹有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加工优质大米,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物包装及规格:大米。

  第二条 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照GB/T19266标准要求。

  第四条 加工物包装由甲方设计、印制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成品包装物使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商品条码。

  第六条 甲方负责产品的.运输、销售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七条乙方负责产品的加工、产品的出厂检验及出厂前的质量控制、储存管理。

  第八条甲方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每吨/元,每个月初统一结算。

  第九条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采购由甲方负责,原料必须是五常境内种植的优质水稻。

  第十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间、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制定。

  第十一条 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需双方在交付现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加工物(成品)出场后由于运输、保管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留置加工物。

  第十四条 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做出货款总额20%的赔偿。

  第十五条 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价值总额20%的赔偿。

  第十六条 加工数量:吨(成品)。

  第十七条 加工地点:

  第十八条 本协议需双方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 4

  甲方(订作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 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 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 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 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模具完成后,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 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拖延了交货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 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 模具所有权 ,交货地点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 所完成的模具所有权应属于甲方,在乙方完成模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模具送到甲方指定的在长安范围内的某个地点,超出长安范围外的可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2. 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 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委托代表人: 盖公司章:

  _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盖公司章:

  ____年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5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

  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

  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合称为“双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

  2、加工产品数量: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委托加工方式

  甲方来料加工,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2、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对于甲方无特殊要求之零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限之内。

  (五)费用结算

  1、此次加工费用总额为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为含税价。

  2、甲方首先支付乙方30%总额加工费用作为押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确定后,由乙方开具发票交与甲方,交货当日支付余下70%总额加工费用。

  3、甲方以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不得擅自生产甲方的专利产品或侵犯甲方专利权的'产品,不得传播甲方提供的图纸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引起的侵权行为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权利。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货款两清后本合同及附属票据和补充协议自行终止。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7

  立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_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月 5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乙方提供原材料清单如下:

  abs胶料

  pc胶料

  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要求将以上胶料注塑成形送返乙方指定仓库。

  第二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2.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2.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三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3.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3.2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3.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3.4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第六章 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七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八章 特别条款

  10.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海关监管保税料件,因此甲方在生产加工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需全部返还至乙方。如双方违反此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8

  甲方: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饮料委托加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名称及规格

  2、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a。产品质量标准:

  (1)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2)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3)的执行标准:

  b。乙方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标明如下内容:

  a。委托方公司名称: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c。生产企业: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d。生产地址:石家庄市行唐县东安香村东石行路518号

  e。生产许可证编号:QS:1301 0901 3476

  f。产地:河北石家庄市

  (3)产品包装标注内容字号应保持一致,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___年 月 日至20___年 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是否继续合作。如果乙方生产许可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货款及付款方式

  1、成品数:以合格的成品数为依据,按照乙方当批实际发货量结帐付款。

  2、按照加工产品生产数量的封箱价额度乙方给甲方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最高不高于20万元票值数额。

  加工与加工费的收取按照封箱价计算

  产品料质(见附件):

  封箱价:莲子雪梨粥 元/箱;冰糖燕窝粥 元/箱。

  乙方加工费中包括甲方指定的内容物料质、瓶子、瓶盖、水、电、汽、酸、碱、生产人员工资与管理费、封箱胶带、折旧、仓储、装卸费和税费等等;

  1、付款约定:甲方按照单箱成品结算价提货结算(订单下达乙方确认后,甲方按照本订单加工费用额的50%预付,加工费用余款结算是扣除预付费用后,按照乙方要发货的实际数额依次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电子转账,乙方账号:(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账号)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5日内应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在订单发出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由乙方负责物流安排,运费要经甲方先确认后再装车运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将运费支付给随车人员,若产品在运途中损坏应在运费中照价扣除;

  4、产品验收依据为国家行业保证及质量标准;

  5、交货时间:乙方自收到订单确认第5天内陆续供货。如迟延交付,影响甲方对市场供应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补偿,补偿最高额为当批产品加工费的50%。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乙方在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工艺过程和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产品的口感由甲方决定;产品的`稳定性和理化指标(营养标准、可溶性固形物和PH值等)经双方确认后,共同监督(甲方驻厂代表只监督,不承担因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按具体原因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划分双方责任时,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为准。

  3、甲方有权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所包含的内容;

  5、甲方在收到产品后有付款的义务;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配方的义务;

  7、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8、甲方应严守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方可投入生产(原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及时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乙方提供的原料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质量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品牌、厂家进行购置原辅料,如甲方不指定的将由乙方按照保证质量和口感最佳的状态下自行采购,并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以确保产品口感的稳定性和甲方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负责落实生产计划,并以准确详实的信息告知甲方;

  4、乙方应按时完成生产量、保证成品合格,并出具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乙方安排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品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6、乙方不得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8、乙方代甲方保管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乙方保证按实际签收数妥善保管、使用,并保证甲方所购材料不流失,不作它用。如有遗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规则》进行的抽样检验,检验样本计入材料费,不收加工费;

  10、在保质期内,若市场出现批次产品>0。3%的不合格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负责召回本批次产品,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和经济赔偿,若不合格品≤0。3%时,乙方可只承担不合格部分的原材料损失;

  11、商标向乙方授权范围:只限于合同期乙方收到甲方生产通知单后,组织生产合格包装产品的过程;

  12、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及含有“旭日升炖膳皇家品正”标识的材料,乙方保证甲方生产配方及专利技术保密,并不得仿制甲方产品,一旦出现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3、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14、保证生产的各项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甲方遇到需与当地政府协调的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做好;

  15、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16、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质量条款

  1、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规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质量标准执行,按乙方实际工艺执行。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

  2、品保、品控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及质量标准,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其他较详细过程控制,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以上条款及甲方要求进行过程检测,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产品,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需质监机构检验报告时,可由乙方送检,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双方均同意为因合同而得知合同他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之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对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合同他方在该等材料中的专有权利,并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材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合同结束后两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合同他方的商业技术及信息,否则被披露方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赔偿和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加工产品的产品配方。

  2、加工产品的工艺流程。

  3、加工产品的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4、加工产品配料中原辅材料的采购价明细等。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委托加工合同 9

  甲方:

  乙方:xx商贸中心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茶叶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加工茶叶的.品种及价格:

  (一)名称:花茶、绿茶

  (二)样品编号:

  (三)品质特征:

  二、数量:10吨/品种

  三、包装形式:散装或者用乙方指定的包装

  四、交货时间:每季度交货一次。

  五、交货地点:北京

  六、交货及验收:货到以乙方签字收货为准

  (一)验收地点:

  (二)验收人员:

  (三)验收依据:

  八、付款方式:根据甲方经营情况可以:预付、现付、或年度内全部结清。

  九、违约处理:

  (一)交货时间:(二)价格:(三)数量:

  (四)品质:(五)包装及净重:

  十、XX年,同一品种,乙方保持委托最少两家厂(场)家生产的权利。根据实际合作情况,确定今后长期的合作计划。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方如有违约,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北京市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 10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xx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 11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yifang)制造模具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

  ①连体引射管座(ADC12)TR01B-02;

  ②腔体(ADC12)TR01B-03设计、制造适合的铝压铸模具,规格为一出二件,模具制造总费用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含税),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序号产品名称模具名称模具代号产品材料数量单价备注1QS连体引射管座QS连体引射管模具TR01B-02铝合金1套1.5万元/套一出二件2QS腔体QS腔体模具TR01B-03铝合金1套2.0万元/套一出二件。

  2、交货期限: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模具制造和样品送检合格;

  3、标识:乙方应在模具表面标识对应的图号:

  ①TR01B-02;

  ②TR01B-03作为模具代号;

  4、模具验收:

  4.1乙方在模具制造完毕后,须小量生产送样(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检验合格后,甲方对样品封样;样品检验不合格时,乙方无条件修改模具;

  4.2样品验收合格后20天内进行小批试产,试产零件验收合格后,甲方对模具实物验收,出具验收单;

  4.3模具验收应在小批量生产合格后20天内进行;

  5、付款方式及模具制造费用的返还:

  5.1合同签定后甲方先付模具费的`50%即17500元给乙方,余下的费用待模具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5.2支付模具费用的余额时,乙方需开具票额为35000元的增值税票给甲方;

  5.3生产量达30000件时,乙方将该模具费用按不含税金额叁万贰仟肆佰零柒元(小写:32407.00元)一次性返还甲方;

  6、模具所有权:在未结清模具款之前,模具所有权属乙方,使用权属甲方,但乙方不得利用此模具给任何第三方供货;在甲方结清上述模具款后,模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甲方可无条件将模具调离乙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须负责修复或重做;

  7、模具寿命及保养:

  7.1模具应有足够的强度,使用寿命应在10万个以上,超过使用寿命后,模具发生损坏时,乙方免费制作模具(乙方免费制作的模具所有权归乙方,但应遵守第8款约定);

  7.2模具在使用寿命内出现损坏时,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8、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模具为第三方生产产品,或将甲方模具借给第三方使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罚款:发现第一次罚款拾万元、第二次罚款贰拾万元,以此类推;

  9、违约责任:

  9.1乙方延期交付模具(模具通过验收,下同),甲方有权按模具制造费用的1%收取乙方每日违约金;

  9.2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30天仍未交付模具时,乙方须按模具制造费用的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9.3因甲方延期付款,则按1%收取甲方每日违约金;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归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 12

  甲方:乙方:

  就 黄金进料委托加工 项目事宜,我方做出如下报价方案:

  1、加工方式:黄金重熔更改尺寸大小

  2、加工费单价:0.2元/克黄金

  3、加工时间:24小时 (按200公斤为基础计算)

  4、实际加工损耗:小于0.02% (按重量计算)

  5、加工成品商标:出口境外的'成品不能印制“紫金”注册商标(图形),但可按客户要求定制商标,具体费用另计。

  6、加工税费自理,加工费开具增值税发票

  7、我方提供加工相关工艺流程、工艺简述、加工设备名称、环评报告等资料并协助客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填制、核销事项。

  本报价方案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Xxxxxxx公司

  代表人签字:

  时间:

  (公司印章)

委托加工合同 13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xx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11年 08月27日至 12年 08月 26日

  甲方:乙方: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 1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1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以百货零售为主的连锁企业,乙方为具有黄金珠宝首饰生产加工资质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黄金饰品委托加工协议如下。

  一、委托加工产品

  发饰——头发上的饰物。如:簪 用于固定发髻的单针装饰物;钗 用于固定发髻的双针装饰物。

  耳饰——耳部的饰物。如:耳环 窜挂在耳朵上的环状饰物;耳钳 用弹簧、螺丝或钩固定在耳垂上的饰物;耳坠 耳部的挂坠饰物;耳插(耳钉) 穿过耳垂孔的针状饰物。

  颈饰——颈部的饰物。如:项链 颈部的链状饰物;挂坠 与项链或其他用品配套的,起挂坠作用的饰物;项圈 带在颈部的环状饰物。 手饰——手部的饰物。如:指环 戴在手指上的环状饰物;手镯 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手链 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

  足饰——脚部的饰物。如:脚镯 戴在脚腕上的环状饰物;脚链 戴在脚腕上的链状饰物;铃镯 带有铃铛的环状饰物。

  规格:详见加工清单。

  数量:详见加工清单。

  计量单位:克(g)。

  二、产品样式及工艺要求

  1、产品样式:

  A、甲方提供实物样品、设计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 日内将样品、图纸交付乙方。

  B、甲方将实物样品及设计图纸交付乙方(2)日内,乙方应当进行检验评估。乙方发现样品、设计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C、乙方提供实物样品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

  D、乙方将实物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后(2)日内,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2、 工艺:(1)浇铸(2)镂刻(3)雕刻(4)拉丝等等。各个款式产品使用工艺应当在加工产品清单注明。

  三、原料、包装物

  金——K金K是量金单位,24K理论含金量为百分之百,1K含金量为1/24×100%。

  黄色K金(K金) 以黄色材料为基材的本色为黄色的K金合金。 饰品材料投产前需测试含量,并应符合GB 11887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认定的交易所采购的贵金属,其含量按质保单或出库单标注的含量为依据,可不再做纯度检验。

  1、 甲方提供原材料时乙方应现场检测验收,核实质量纯度后填写原料验收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分别保存。

  2、 甲方提供原材料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不予接收。

  3、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附有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质量的文件,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加工。

  包装物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包装物表面增加标注内容,不得加装、挂标识资料。

  四、成品质量要求

  1、金属纯度应当符合GB/T9288—20xx金合金首饰 金含量的测定 灰吹法(火试金法),GB/T11887—20xx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要求。

  2、指环尺寸应当符合GB/T11888—20xx首饰指环尺寸的定义、测量和命名,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外观质量

  基本要求

  A、整体造型符合图纸(实样)要求,主题突出,立体感强。

  B、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C、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加工痕迹,无砂眼、无裂痕、无夹杂、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刺,不扎、不刮。

  D、掐丝流畅自然,填丝均匀平整。

  E、浇铸件表面光洁,无砂眼,无裂痕,无明显缺陷。

  F、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及明显焊疤。

  G、錾刻花纹自然,整体平整,层次分明。

  H、弹性配件应灵活、有力,装配件应牢固可靠。

  I、表面处理色泽一致,光亮无水渍。

  J、印记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附加要求常规品种应符合下述要求。

  A、指环(戒指) 指环圈口圆正,活口指环搭口吻合、妥帖。固定式,尺寸按GB/T11888或合同要求。

  B、耳饰 左右对称,插针类,插针长短一致,夹头稳固。钩类,钩尖略钝。

  C、项坠 挂鼻部位恰当,重心合适。

  D、链链身基本垂直,链颗大小均匀、活络。搭扣大小适当。当生产贵金属合金链时,建议使用弹簧搭扣。

  E、手镯 镯身平直、圆整,簧口紧密、灵活、开启方便。

  4、质量要求 成品质量应当符合QB/T1690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五、商标、包装标识、运输、储存。

  1、标注印记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2、产品上标注甲方的名称、地址,标注符合标准要求的名称、出厂编号,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编号。

  3、产品使用甲方指定的商标( )图案,每件(批)产品均应有标识牌,标志内容应符合《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

  4、包装物使用软质材料包装,防止互相磨损。

  5、饰品运输中应小心轻放,防止重压,碰撞,受潮和腐蚀。

  6、饰品应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物(气)的环境中。

  六、产品交付验收方式

  1、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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