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书

时间:2023-03-13 08:18:22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代理合同书13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代理合同书13篇

  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1

  甲方(开户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

  第三条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证券委托帐户前,须对下列定义有较为明确的认识:

  1.证券门户网站: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

  2.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帐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3.卖出:投资者将帐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4.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5.交易帐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帐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帐户的总称。

  6.资金余额:投资者当日资金帐户中的现金余额。

  7.证券余额:投资者当日股东帐户中的有价证券余额

  8.资产总额:帐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9.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10.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1.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帐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2.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 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帐户和证券帐户之间的资金。

  13.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帐户、股东帐户、ca证 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帐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五条甲方可以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帐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若甲方指定代理人来完成网上证券委托,其中产生纠纷与乙方无涉;甲方本人及其代理人须在乙方柜台签定委托代理协议。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条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帐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交易成交后的资金清算和交割,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并代理甲方交付证券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三条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十四条如果甲方要办理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十五条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十六条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可以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甲方的资金帐户卡、股东帐户卡、交易密码及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帐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

  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力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帐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4.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用户密码、注册口令。

  当上述情况发生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够尽快恢复。

  第二十五条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二十六条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internetex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证券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对你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二十九条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条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或法定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证券________营业部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人):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则,就甲方投资开发的项目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之事宜订立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期限、委托标的物及委托销售价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标的物:总计约 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实际可售面积为准。

  委托销售价:

  二、甲方基本义务

  1、负责提供本项目合法销售的相关文件资料,即国家规定的商品房合法销售的.“五证一照”,并向乙方出具项目销售授权书;

  2、全力支持乙方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情况指定专人为购买人办理好财务收款、合同签章、银行按揭贷款及产权等相关事宜;

  3、委托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委托其它机构或个人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

  4、负责承担销售推广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宣传品制作,媒体广告、售楼处布置、展销会、促销礼品及活动等相关费用;

  5、按照合同条款,根据销售业绩定期及时与乙方结算并发放销售佣金与溢价部份分成;

  6、为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销售,积极有效的开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义务

  1、负责销售团队的组建、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推广正常高效地进行;

  2、制订本项目可行性销售策划方案,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义与购买人签定本项目的《订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为购买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

  4、乙方应严格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格(即基价),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擅自给购买人低于委托销售价格出售,特殊情况,乙方应经甲方同意后办理;

  5、承担在本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水电、通讯等一切相关费用;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3

  委托人(机动车所有人姓名):

  性别:

  机动车号:

  联系电话:

  受托人: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作为委托人就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费率、保险责任等相关问题,特授权受托人作为代理人进行代理。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向中国保监会申请听证,代为申请听证、参与听证。

  代为并向有关机构申诉、反映交强险有关问题,代为提起、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委托人: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

  2、审理机关:市人民法院。

  3、委托代理的审理阶段:。

  二、委托代理权限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反请求,代为提起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特别授权)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依法维护甲方之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

  2、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律师代理费

  根据律师收费文件规定,经协商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收费方式:顾问单位优惠收费:本案涉案标的为元,应收律师费,协商优惠收费为元。

  六、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履行。

  1、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或由相关行政部门收取的因鉴定、翻译、评估、公证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办案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以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三条2、3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指派的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撤诉的;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的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甲方本案委托事项止(收到判决或仲裁决定、调解书,和解及撤诉等)。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5

  甲方: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 乙方:江苏河滨律师师务所

  一、甲方就高志豪人身损害赔偿向施昌成追偿案件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周跃、臧梅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诉讼代理人。乙方声明,在本合同签约时,无任何与本代理产生冲突的事项和业务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承接可能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业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换,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为:代为立案、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四、甲乙双方约定就

  (1)、高志豪人身损害赔偿向施昌成追偿案件,乙方代理案件相关诉讼向施昌成追偿赔偿款265万元人民币。

  (2)、20xx年3月15日甲方已诉讼施昌成赔偿款83万元人民币。

  (3)、20xx年7月19日甲方与高志豪达成和解的律师代委托理事宜已完成,其中有5万元余款。

  以上(1)(2))(3)甲方付给乙方的代理费合计为12万元,经乙方努力,判决或仲裁裁决达胜诉,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或裁决书及案件总结后从被告处取得执行款的,则甲方在收到执行款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五、甲方应如实的向乙方叙述案情,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不得捏造事实,妨害诉讼活动。

  六、乙方律师应切实维护甲方在本案中的合法权益,在委托权限内认真履行诉讼代理人的职责。委托事项为:从开始到甲方胜诉并取得执行款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本合同可继续履行。若依相关事宜最后实行调解,但最终是否同意调解结果应由甲方决定,调解内容执行到位后甲方按约定款项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书面方式作出或者经双方书面确认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6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手册,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须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手册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手册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帐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汇报。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手册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 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 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授权别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六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因别人伪造,变造资金帐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二十九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视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五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六条 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帐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帐户互相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 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手册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七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手册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手册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合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合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1998】47号),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二、 甲方的责任如下:

  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有关的'材料;

  2、单位员工变动时,应及时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委托受托方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居间中介代理出租,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自行出售出租或委托其他第三者从事与受托人同样的居间中介行为,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的房屋(下列记载事项如δ详尽,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资料为准)

  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年限:□永久□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类型:□别墅□外销□内销□其它用途□住宅□办公□商住□其它

  结构:____房____厅____卫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设备(不另计租金)装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出租条件

  委托租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rmb□usd)□现金□支票□汇款□其它(请注明):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运用适当方法寻找合适的承租方,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出租房屋的处理情况。

  2.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租价和协助办理租房合约手续。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中介代理业务,为了有效地履行义务所实施的市场调查、广告企划、租赁交涉、咨询服务、差旅出勤等活动与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请求甲方补贴。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其为上述出租的房屋及合法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若发生任何有关产权归属的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其后果。

  2.为促进出租房屋,甲方需配合办理。

  3.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达成交易,甲方仍应按照委托合同内订明之服务报酬金额支付于乙方。

  第五条 服务报酬

  1.中介费为上述标的物的成交价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于甲方在收到租金的同时承租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承租方支付定金后,因承租方的原因而不能达成交易,承租方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由甲乙双方平分。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

  第七条 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宜,可约定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________项目摊位招商、销售代理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即由甲方委托乙方做该项目摊位招商、销售代理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应具备的证件:甲方:营业执照,乙方:营业执照

  三、委托期限:甲方全权授权乙方负责________的摊位招商、销售工作,全权授权限时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项目开业前,并达到所承担项目摊位销售招商,其中,销售目标为销售比例占可销售面积的________。

  四、乙方营销代理佣金的收取标准

  1、销售服务费用: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摊位销售价格为标准对外销售摊位。以客户与甲方签订《摊位销售合同》并交纳首期款为依据;或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户交纳全款的50%以上(含50%)为依据;未达到甲方销售率指标50%之前,按总额的50%即1%提取代理费;达到甲方销售率50%以上(含50%),按实际销售总额的2%提取代理费,并一次性补足前期(指前期未达到销售率指标)销售总额的1%代理费。

  2、招商服务费用: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摊位招租价格为标准对外摊位招租,以客户与甲方签订《摊位租赁合同》并交纳定金为依据。并按实际招租额提取代理佣金。提取的标准为:实际首年租金总额(合同金额)的8%提取代理费。

  3、销售、招商佣金按每月____日为结算日,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4、销售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注:复印文件也可),以做乙方建档之用,合同期结束后归还甲方。

  5、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

  6、甲、乙双方共同确认销售价格后,乙方可根据销售策略的需要适当提高售价,高出基准售价以上的溢价部分,其净收益(扣除甲方营业税后的收益),甲方得百分之柒拾(70%),乙方得百分之叁拾(30%)。甲方于每月结算日向乙方予以全额付清。

  7、甲方负责在开业前两个月确定商场运营团队,并与乙方对接,乙方负责在开业前一个月内与甲方人员进行交接。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咨询权、决策权和审批权、监督权和审计权、知情权、建议权和考核权。

  2、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件及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文件,包括项目预算,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甲方应保证已确认和对外承诺的该项目的工期进度及竣工、开业时间,并及时向乙方通报,确保对客户的承诺。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销售场地及相应的水、电、冷气、暖气、通讯、办公桌椅等,保证乙方工作人员正常开展工作。

  5、甲方负责该项目策划销售的前期费用。前期费用包括现场布置、销售中心的.装修、样板间的制作、广告宣传及印刷相关的宣传资料、办公设备等。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建议权、人员调整权、工作自主权。

  2、乙方负责项目整体策划、销售方案的制定,向甲方提供系统、完整、可行的整体策划、销售方案。

  3、乙方需按确定的销售目标完成销售任务。

  4、在销售过程中,乙方应保证其销售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物业条件和承诺做出适当的解释。

  5、乙方需建立一整套严密完整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确保销售工作顺利进行。

  6、乙方在代理该项目策划和销售的过程中,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费用。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工作目标:销售比例占可销售面积的50%。

  2、为保证乙方营销代理各项工作的需求,甲方必须保证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宣传费用、营销费用、行政费用、广告费用等费用的合理、及时投入,确保乙方工作开展的正常化。

  八、履行保证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协议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拒不履行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3、若因甲方工程延误、公关工作不到位,不能及时支付广告宣传费用或不能如期开业等原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延期支付超过五天,应按照相关欠款额支付0.3%的滞纳金。

  九、不可抗力如遇自然灾害、战争、重大工程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致使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其他约定条款

  1、对本协议的修改与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有效的书面补充协议才能生效。

  2、合作中任何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报告须以书面、电子邮件,或图文传真的形式发出。如以图文传真的形式发出,必须在发至收件人的正确图文传真24小时后才视作有效送达。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协议中仍需调整或解决的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书面声明,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合作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允许解除的条件以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均需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十一、附则

  1、本协议一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10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现甲方因经营需要,委托乙方进行会计代账。乙方为武汉市工商局、武汉市财政局核准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正规公司,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时间及业务范围:

  (1)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代账,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便于账本的衔接与完整,合同最短期限暂定为一年)

  (2)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建账;2、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账簿);3、财务管理咨询;4、税务登记;5、国、地税报到;6、银行交税;7、出具财务税务报表;8、地税报税;9、国税报税;10、代表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11、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12、协助甲方公司年检;13、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健全规范账目;14、承办其他委托服务。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代理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提供所需的各种真实的原始资料,包括:开出的发票入帐联、开进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银行对帐单、支票头、贷记凭证、银行进帐单、电汇单、现金收支发票等各种单据。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果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全、不实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

  (2)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据相核对,支持乙方人员对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验收和操作。

  (3)及时准确将收到税务部门的信函、电话等内容转交(传达)给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员参加。如传达不到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按本协定先付费后代理方式及时足额交纳代理服务费。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及武汉市各项税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保证帐务处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2)按有关财务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用电脑财务软件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好原始凭证的装订、代理纳税申报,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

  (3)在执业过程中,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相关资料并严加保密甲方的商业秘密。

  (4)代理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的资料年度终了后全部交于甲方保管。

  四、收费及收费方式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付清约定期限的代理费用;

  (2)本次协定按收费标准执行,每月标准 元,按每季度□、半年□、全年□,收费 元。

  (3) 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年的帐簿、帐册、报表、凭证、财务软件费、税务汇算清缴材料等财务会计用品费用。

  (4)上门取送票据交通费: 元/年(按距离远近,双方协商)。

  (5) 如代理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中,因甲方业务扩大,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增大,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增加代理费用。

  五、其他约定事宜

  六、其他事项

  (1)自签约之日,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日,无论是否继续签合同,都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影响工作完成,需变更约定事项的,事先须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约定书有限期自签定之日起至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为止。本约定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11

  委托方(申请人)受委托方:XXX

  1、委托方对提供与委托有关的全部技术内容,并对所提供内容负责;代理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2、委托方按双方约定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费用,代理方应于委托方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3周内完成申请初稿并交委托人审定。委托方收到初稿后,应在十天内修改、审定签字并传真发回,超出十天未审定或提出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同意,代理方即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

  附议:1、鉴于委托方需要加快获得专利的'申请现协商如下:受委托方在委托方材料完善的条件下。

  2、鉴于在一周内加急处理,委托方必须尽量提供受委托方所需的材料和说明,如无法提供造成拖延由委托方承担。

  3、因代理方责任,使委托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丧失权利的,如可弥补,由代理方免费重新代理申请或补救;如不可弥补,由代理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用。

  4、委托方指定联系人或地址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挂号形式通知代理方,并办理更改手续,未通知致使联系中断或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代理方办理有关事宜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专利权属多人共有的,专利证书由指定联系人领取。

  5、代理期间,双方密切配合,有事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委托内容或中止委托代理,应承担产生的全部后果。

  6、本协议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专利申请撤回、驳回或批准授权日止。

  7、费用为。

  授权后年费□自行缴纳,□继续委托交纳。如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前来交纳的,视为自行交纳,本条缴年费委托同时终止。

  以上条款,经双方逐条协商无异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名称或姓名代理方: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签字或盖章) (盖章)

  20xx年X月XX日20xx年X1月XX日

  地址:XX省XX市XX大道XX号XX大厦X楼

  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12

  甲方:

  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律师为甲方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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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13

  代理机构: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委托人: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要将需要归档的材料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接受、保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包括专业技术档案);

  3。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原有身份;

  4。办理符合档案规定的查阅、借用和转递人事档案手续,按规定向有关组织提供档案中的材料;

  5。为委托人员参加当地招干、招工、出国(境)政审等出具有关证明;

  6。办理与委托人员有关的材料归档事宜;

  7。档案工资调整;

  8。代办养老保险;

  9。党组织关系挂靠;

  10。集体户口挂靠;

  11。医疗保险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第_________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化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旅行签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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