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2-08-28 10:27:39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委托代理合同范文锦集7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委托代理合同范文锦集7篇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办上述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事宜,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对于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及时提供药监局的不予注册的文件。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二。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费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导致其产品注册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有违法违章行为等),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双方的代理关系至注册当局发文不予注册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产品注册不能按时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还除已产生费用外的剩余代理费用。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认购方(甲方):xxxxxxx地址:

  身份证号码:xxxxxxxx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珠海正顺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柠溪香溪路62号

  电话:0756-2298881 传真:0756-2271688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 (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x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x元/ m2,总价(小写)xx元(大写)x佰x拾x万x仟x佰x拾x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x%,即:¥x 元(大写)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x佰x拾x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xB、卖方全包x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x元,并于x年x月x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xx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x元,并于x年x月x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xx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x成x年即人民币x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x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x年x月x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xx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x 经 办 人:

  合同于20xx年x月x日在珠海订立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委托方: 业主大会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代理记帐的物业区域范围及事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帐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二)委托事项包括:

  1、建帐、记帐、对帐和报帐;

  2、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报表;

  3、有关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核算工作。

  第二条 委托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小区发生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费用,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书面交接单见附件)。

  2、甲方应当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以及现金、银行日记帐的登录。

  3、甲方对乙方退回的不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4、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工作和档案保管的条件。

  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记帐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对维修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如实反映维修资金的收支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入帐;对于损害业主正当权益的行为,应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改正建议,若业主委员会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的,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乙方应根据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对日常维修资金收支按季结算并分摊到户,对大修和专项修理项目按次或按项结算并分摊到户。按期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报表和分析报告。每半年张榜公布一次财务分析及收支明细帐。

  3、乙方按月对现金、银行日记帐与总帐进行核对;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并进行帐、实核对。

  4、乙方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熟悉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法规,遵守执业规范,确保代理记帐质量。

  5、对所代理记帐的记帐凭证,应专人负责,分户编号、每月终了装订成册;帐簿、报表应分户整理、分类排列登记,集中建档保管、并遵照会计档案保管规定处理

  6、乙方负责保管代理记帐期间的全部会计档案。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一日内,乙方应将代理记帐期间的全部会计档案移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手续。

  7、乙方应当接受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对维修资金收支业务的咨询,对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的疑义负有解释义务。

  8、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代理记帐收费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月每户元,合计元。甲方与乙方个月结算一次代理记帐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和补充的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如欲续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甲方或乙方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乙方%违约金;

  (二)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甲方%违约金;乙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给甲方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物业公司、区、县房地局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委)字[ ]第 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受托律师: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委托乙方炒股,买卖中国境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A股、B股(含权证和基金)。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以甲方的名义在证券公司同时开设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并都申请权证交易功能)。

  二、甲方出资 人民币(¥ 万)用于炒股,并在银行办理银证三方托管业务。

  三、甲方告知乙方炒股的股东帐号及操作密码。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更改操作密码,但任何一方不得向地第三人泄露股东帐号及密码等。

  上述工作,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完成。

  四、乙方具体负责操作买卖股票,进行炒股。

  五、甲方正式授权乙方炒股的期限从公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乙方预计炒股的收益在每年在25%以上,但也有可能亏损,乙方预计亏损每年在9%以下。乙方应认真负责、审慎操作。炒股亏损在25%或以上,应停止操作,通知甲方,协商后方可继续操作,甲方也有权通知乙方停止操作并有权更改操作密码等。

  七、合作期期内的利润分成(股票不必全部变现,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个交易日开始计算每 月结算一次):

  1、总资产(即计算周期结束时的总资产)扣除本金(即计算周期开始时的总资产)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在 元- 元之间(含该数),乙方得 %,其余归甲方;

  2、总资产(即计算周期结束时的总资产)扣除本金(即计算周期开始时的总资产)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在 元- 元之间(含该数),乙方得 %,其余归甲方;

  3、总资产(即计算周期结束时的总资产)扣除本金(即计算周期开始时的总资产)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在 元- 元之间(含该数),乙方得 %,其余归甲方;

  4、总资产(即计算周期结束时的总资产)扣除本金(即计算周期开始时的总资产)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在 元- 元之间(含该数),乙方得 %,其余归甲方;

  八、合作期满时的亏损处理(股票不必全部变现):

  亏损金额在 元以内的(含该数),乙方负责赔偿 %,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担;亏损金额在 元- 元之间的(含该数),乙方负责赔偿 %,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担;亏损金额在 元以上且乙方有过错的,则对超过___万元的部分,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但对乙方按约定停止操作或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后的亏损,乙方无需再承担任何损失责任。

  九、对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除了可以就解除时的利润进行分成外,违约方还应当按甲方出资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甲方中途要转走部分资金的,应与乙方协商征得同意,否则应按转走资金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注意对甲方的资金等进行保密,如有证据证明是乙方泄露的,乙方应按甲方出资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十、在合作期间,甲方有监督乙方炒股的权利,但为了明确责任,甲方不得进行股票买卖操作,除非乙方同意。乙方须随时注意股票买卖是否自己所为,如发现有他人操作等异常情况,应马上向甲方反映汇报,否则推断为是乙方行为。如有必要时所有炒股的交割单可由甲方负责去证券营业部打印并提供。

  十一、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开户的证券营业部所在地法院起诉。胜诉方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代理方(甲方):

  地址:

  电话:

  委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

  鉴于乙方的艺术创作、导演才能和舞台艺术发展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演艺运营制作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的保证乙方在演出行业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乙方为_____________舞台剧作品的全权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制作及运营代理

  (1)代理乙方舞台剧演出作品的总体制作及运营。

  (2)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所涉及的剧场洽谈、票房合作、艺术投资、基金申报、合同谈判及签署等相关商务事宜。

  (3)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的实际演出策划、组织创作、演员及主创团队或人员甄选、演出排练、演出执行等相关演出事宜。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演出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所有商业性演出;

  ②所有非商业性演出及公益演出或展示;

  ③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④所有演出表演前的彩排、训练;

  ⑤涉及作品的片段展示或展演。

  (4)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所涉及的预算制作、费用支出、项目结算、利润分成等财相关务事宜。

  (5)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所涉及的版权运营、交易、置换等事宜。

  2、负责乙方因上述舞台剧作品而形成的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广告宣传及以营销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①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②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③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④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⑤广播、电视、电影等等载体;

  ⑥VCD、DVD、CD、BD及相关光盘载体;

  ⑦印刷品、交通工具设备、建筑物等媒体;

  ⑧微博、微信、视频网站以及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⑨舞台、剧场或其他表演场地;

  ⑩其他与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的相关活动或渠道。

  (2)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3)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4)所在广告宣传、营销推广的相关内容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3、代理乙方因舞台剧作品而进行的相关表演培训、舞台艺术交流、艺术作品品鉴会、剧本朗读会等各类线上、线下活动。

  4、法律事务代理

  (1)甲方代拟、代签乙方所有与以上代理内容相关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最后决定合同的内容。

  (2)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3)签署本合同,则表明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作为以上代理事务所涉及项目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甲方作为乙方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乙方所涉及的法律纠纷,并根据每项法律事务的性质安排法律事务协助。

  5、行政事务代理

  (1)行政事务代理是指:

  ①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②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③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2)其他乙方任何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补充合同。

  (3)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经约定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家属、好友或其他关系人不得对甲方行使对乙方的行政事务管理进行干涉。

  二、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1、乙方同意全部内容委托甲方为全权代理人。

  2、乙方完全同意本合同内容,并补充授权代理事项:乙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3、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甲、乙双方将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就经济收益和收益分配方面按照本合同中约定执行。如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对甲、乙双方经济利益产生冲突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重新确认。

  三、名称和肖像

  1、为了演出事务及品牌运营需要,甲方会根据合同约定中涉及舞台剧作品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与乙方协商确定其创作或制作过程中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作品名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的使用。

  (2)乙方旗下工作室名称(原则上归乙方个人所有,但涉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视情况协助乙方进行运维和推广)。

  (3)对自己代理经纪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代理公司。

  2、肖像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获利,乙方有权享有相应的报酬。

  3、本合同标的中约定的舞台演出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舞台排练、线上线下活动、演出现场等所涉及的照片、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按照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享有其相关权利。

  4、乙方必须将所有合同中约定舞台剧作品的肖像(包括但不限于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类媒体形象照片、剧目作品舞台排练、线上线下活动、演出现场等所涉及的照片、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在一个月内陆续交于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及合同约定作品所有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5、合同期内,合同中约定的舞台剧作品形象的摄影、摄像和肖像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可的单位或个人行使。

  四、名誉

  1、合同存续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2、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声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3、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4、甲方承诺在代理乙方作品过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权代理活动的行使而给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誉的损害。乙方承诺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

  5、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本合同定的关于商业保密的有关约定。

  (2)非本合同有关的甲方的业务活动和非甲方指定作为乙方经纪人的其他甲方工作人员。

  (3)出现法律纠纷,必须出示相关法律文件而与法律纠纷无关的相关资料。

  6、甲方承诺不因代理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因使用乙方照片、图片、剧照等图形资料或影像资料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失。

  (2)因披露乙方个人文字资料(简历、详细个人资料等)给乙方造成损害。

  (3)甲方人为因素在代理活动中给乙方名誉造成损失,或在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强迫乙方从事商业与非商业活动,从而为乙方带来名誉损害的。

  五、所有因乙方参与创作而取得的著作权,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署名权和取得报酬权。甲方从乙方按照如下约定进行执行:

  1、舞台剧作品:由甲、乙双方的共同投入创作和制作及运营,其作品的著作权(即版权)分别归甲乙双方共有:其中甲方占作品版权比例为_______%,乙方站作品版权比例为_______%。甲乙双方共同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2、乙方参与演出项目表演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乙方表演权的其他权利并代理该权利的行使。

  3、乙方因自身拥有著作权和邻接权而派生的各种权益的转让,由甲方全权代理。

  4、甲方必须维护乙方所涉及作品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对任何侵害乙方所涉及上述作品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为全权代理妥善解决。

  六、乙方享有创作权、表演权,次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商业表演:舞台剧、声乐、影视、广告、礼仪等。

  2、非商业表演:乙方宣传推广表演、形象推广的公益性表演、甲方正常的公关表演、其他非商业性表演。

  3、合约期内,因乙方创作合同约定外的其他作品而形成的作品著作权,甲方在对其营销推广中可以按佣金比例提取收益。

  七、著作权的报酬权

  1、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报酬权。

  2、乙方作为主要作者的身份的舞台剧作品,有权使用著作权作品中其所获得的比例部分并享有因此形成的经济收益权。

  八、收益分成方式和代理费

  1、在本合同标的舞台剧作品演出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甲、乙双方约定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比例,扣除实际产生的运营成本后,对税后项目利润进行分成。

  2、以上所提甲乙双方分成方式包括甲方为乙方代理的所有演出活动收益,但不包括乙方自己安排或联系的所有演出活动,若是乙方自己安排或联系的,乙方有权在扣除合同约定项目所需要的实际正常运营成本和正常利润外的超额利润部分进行提成,提成比例为超额利润的______%。

  九、经济收益分配

  1、经济收益包括收益分成方式和代理费,乙方因代理业务而获得的报酬,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形成的一切经济收益。

  2、全权代理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经纪代理事务,因本合同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停止,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同期间甲、乙联合创作制作的舞台剧作品,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影响约定的收益,舞台剧作品版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归甲、乙方所有,但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代理关系后,乙方因合同变化而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应该获得的报酬和经济收益归甲方所有。

  (2)与舞台演出、影视表演、广告制作,合同终止的舞台演出、影视、广告制作、发行播映等正在进行或还没进行,形成的收益不受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合同约定的经纪代理业务关系的影响。

  十、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代理业务关系可采取不同经纪代理费和收益分配方式,特殊内容可另行制定特别约定条款。

  2、特殊内容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全出资,委托甲方代理制作乙方业务,委托内容和经费另行约定,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参照本合同有关内容。

  十一、税金

  1、所有酬金和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2、下列情形,由甲方代扣税金:

  (1)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并由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或收据的。

  (2)商业演出或表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必须由甲方代理乙方代缴税金的。

  (3)代理乙方从事商业性广告活动,涉及个人所得税应该由甲方代缴的。

  (4)其他必须纳税的情况。

  十二、个人酬金和所得收入结算期限和方式

  1、一般经纪代理或部分授权经纪代理业务,甲方经纪代理乙方所取得的合法收入,采取按项目或每个演出单元结束为结算期限,支付周期应该在十日内,即每个项目或演出单元结束且甲方实际获得因此形成的经济收入,按约定应该支付乙方的收入,在十日内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其所得:(同意在□打√)

  (1)现金支付□

  (2)乙方指定账号,甲方通过汇款支付薪金□

  (3)乙方通过甲方购买物品或代理支付某些款项□

  (4)甲方的所有支付活动不再另外扣取任何费用,但因协助乙方购买物品或其他乙方个人有关费用,代理活动中本身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2)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合同约定内所涉及的舞台作品进行策划和设计,并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3)有权安排与所涉想项目活动形象及品牌定位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4)有权了解乙方的心理、生理变化和各种社会关系并提出各种建议和相关安排。

  (5)合同期满时,在相同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2、甲方的义务:

  (1)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2)完全履行合同,并以优质服务兑现代理内容。

  (3)依法经营,保证经纪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并保证乙方的名誉和权益。

  (4)维护乙方正常从事演出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5)保证乙方参与创作的作品高质、高效、持续的运作,并保持合同标的所涉及作品进入良性的市场循环,回收前期投资并不断产生盈利。

  3、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本合同所涉及的演出项目中担任核心创作人员,包括舞台剧作品导演、编剧、音乐总监。

  (2)有权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

  (3)有权享有甲方运营上述作品中所占版权比例部分的收益权。

  (4)有权参与甲方运营上述作品中,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

  (5)当甲方侵害乙方权益或甲方越权代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侵权并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合约期内按照甲方要求担任舞台剧作品的导演、编剧、音乐总监等职务,并完成相关创作、排练、演出工作,以及配合甲方完成及本合同中约定所涉及的各类代理工作。

  (2)乙方应配合甲方,创作完成出高质量的舞台剧作品,并对上述舞台剧作品的艺术质量、艺术水准、创作周负责。

  (3)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要求建议,服从甲方安排的各项演出活动的要求。

  (4)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

  (5)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演艺机构、组织或个人签订经纪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对甲方安排的各种盈利和非盈利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参与。

  十四、关于经纪代理活动的其他约定

  1、签署本合同,为便于甲方对乙方广告策划宣传,及时安排各类演艺活动,乙方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准确居住地址。

  (3)通讯、联络地址。

  (4)有关学历证明或获奖证明复印件。

  (5)从艺经历。

  (6)演艺潜质和演艺特长。

  (7)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质。

  (8)个性特征、爱好等。

  (9)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2、乙方可对公司情况和经纪代理人作深入了解,有充足理由,可以提出更换指定制作人。

  3、乙方的联络、通讯、居所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甲方,保证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联系上乙方。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应在一周前告诉乙方说有关演艺活动的安排。

  十五、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之事项属商业行为范畴,期间涉及甲、乙双方商业秘密、商业利益、个人隐私、名誉,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双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内容进行约定。

  十六、甲、乙双方签署所有法律文件保密

  1、本条所称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2)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与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业活动法律文件。

  (3)经甲方认可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2、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文件内容和约定。乙方必须对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与乙方之间一切法律文件内容保守秘密。

  3、乙方同意在任何时间、情况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传媒、广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

  十七、合同的修改

  1、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变更主要内容或部分条款:

  (1)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实际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但可以继续履行的部分仍应履行。

  (2)因甲方或乙方建议,另一方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

  (3)因甲、乙双方都认为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应该修改,并协商达成共识,可进行修改。

  2、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义,或失去了合同旅行主体,合同可终止。

  (2)合同一方因触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应赔偿另一方损失。

  (3)因合同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终止,违约承担相应责任。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十八、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签字之日起计算。本合同的有效期即甲方经纪代理的期限。

  十九、本合同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续签合同,如另一方同意,可延续本合同,期限另行协商,也可重新签订合同内容。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明示终止合同,则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无续签或终止合同的明确表示,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

  二十、当一方续签合同时,承诺方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表现。

  二十一、本合同有关术语定义和界定

  1、“艺员”指因本合同而从事演唱、表演、舞蹈、创作等演艺活动的人员,本合同中主要指签约的乙方。

  2、“演出活动”指从事表演、演出、演奏、舞蹈、展示等行为的一切艺术的商业和非商业活动,演艺活动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演唱会、电视、电影、戏剧、广播、广告、摄影、出版物等。

  3、“产品”,指艺员因演艺活动而形成的一切视听表现载体和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艺员表演和演出等借助一定介质或形式如电影、电视广播节目、演唱会、舞台剧等所体现出的图书、VCD、DVD、CD、CD-ROM、VOD等其他数字化视听产品、服务。

  4、“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成立而形成的一切与乙方的经纪代理合同约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个人形象、图片、其他所有载体的影像权。

  5、“邻接权”,指因表演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带、电视、广播等所有权和使用权,邻接权按照项目甲乙双方所占版权比判定归甲方、乙方或是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但纯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6、“商标权和品牌权”,因本合同而形成经纪代理关系产生的商标权、品牌所有权及衍生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按照项目甲乙双方所占版权比判定归甲方、乙方或是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所有方是所有乙方参与的演艺活动、产品、名称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收益权。

  7、“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本合同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9、本合同的“期间”,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二十二、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本合同有关表述或条款的含义产生分歧,应及时提出,经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二十三、因甲方工作人员或指定负责乙方演出事务人员干扰影响乙方正常演出活动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相关人员,因此对乙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可以要求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甲方需协助乙方保障自己的权益。此条不包括乙方演艺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因甲方工作人员或指定负责乙方演出事务人员干扰影响乙方正常演出活动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相关人员,因此对乙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可以要求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甲方需协助乙方保障自己的权益。此条不包括乙方演艺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

  二十四、乙方下列行为视为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

  1、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关人士对甲方的演艺活动干扰影响。

  2、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因包装、宣传和发展需要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也不得在公众面前有有损形象的言行。

  3、乙方的个人非本合同约定要求行为严重影响本合同完整实施的。

  二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成年人或非独立民事行为人应有合法监护人共同签字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违约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监护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二十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与任何第三者个人或组织签订协议,影响本合同完全履行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追究该第三方的连带责任。

  二十七、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为凭。内容条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九、合同关联公司指甲方直接控股和参股的相关公司,为便于乙方演艺事务。相关联公司在对乙方使用时可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条款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甲方(签章):

  合同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合同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为顺利完成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工作,甲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已通过代理方式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具体招标事宜。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组成本合同协议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协议书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条款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只能就本合同未尽事宜作出约定,否则该补充条款无效);

  二、委托代理范围和具体代理内容

  招标范围: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按招标人的要求并结合现行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 (委托范围)等全部招标代理业务。 工作内容:该项目要求招标内容的全部招标工作,包括: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编制、印刷和发售;投标文件的收取;组织招标文件的评审;组织开标会议、清标及评标会议;组织进行合同谈判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按照业主要求的格式和份数准备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三、代理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备案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招标方案的核准手续; ⑵ 向乙方提供有关招标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及项目内容和筹备情况;

  ⑶ 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⑷ 对乙方拟定的招标公告及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和认可;

  ⑸ 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⑹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依法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签订招标项目的承包(或供货)合同;

  ⑺ 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⑻ 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拟定招标工作计划,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政策法规咨询,保证招标程序的合理合法;

  ⑵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⑶ 乙方及附属机构保证不参与本项目任何标段的投标,也不为其他任何投标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⑷ 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未经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⑸ 保证代理人员及时到位服务,不得更换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的代理服务人员,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事项;

  ⑹ 在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备案后印刷发售;

  ⑺ 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凡是公开招标的,必须在国家和省发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

  ⑻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如有)和预备会议(如有)负责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⑼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开标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履行告知义务,接受依法实施的开标、评标全过程监督;

  ⑽ 负责组织和主持有关开标会、评标会等活动,并承担有关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⑾ 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基础上,负责将评标结果提交甲方,由甲方依法确定中标人;

  ⑿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邀请其在规定时间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⒀ 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标的完整档案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⒁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招标活动中的各项秘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⒂ 收取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20xx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xx]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代理费;

  2.代理招标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4.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造成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支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并及时报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

  ⑴ 因不可抗力致使委托招标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⑵ 委托招标的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的;

  ⑶ 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⑷ 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乙方被有关部门取消代理资格或被市场禁入的;

  ⑸ 乙方被有关部门降级而不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资质的;

  ⑹ 有证据证明乙方损害招标人利益或给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除上述6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有未完成的招标事项的,甲方将重新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乙方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代理。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如果招标代理服务费已支付了,则无权收回;如果尚未支付,则由甲方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乙方。

  2.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应双倍返还给甲方;如果乙方尚未收取,则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5.如通过上述办法不能解决纠纷,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6.在纠纷解决过程中,除受争议影响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以可以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事项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报经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向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一份。如双方发生争议,以向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的一份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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