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

时间:2023-07-10 07:51:51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商品房买卖合同(优秀)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品房买卖合同(优秀)

商品房买卖合同1

  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 市 区的房屋(房屋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出售给乙方。 已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国 银行 分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购房协议书范本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购房协议书范本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购房协议书范本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购房协议书范本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约定: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2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 元。双方同意就下列商品房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镇 路 楼第单元 层 号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 平方米的'商品房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商品房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商品房。

  二、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商品房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由20xx年 月 日前分 3 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作为购房的首付。付款时间、金额具体如下:20xx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20xx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20xx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

  三、移交期限。

  双方同意于20xx年 月 日前由甲方将上述商品房移交给乙方居住。

  四、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房。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30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乙方不能按上述第 二 条向甲方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由乙方向甲方给付相当于上述商品房价款千分之 十 的滞纳金。若逾期满 30 日即可认定为乙方中途悔约。甲方不能按期将上述商品房移交给乙方居住,每逾期一日,由甲方向乙方给付相当于上述商品房价款千分之 十 的滞纳金。若逾期满 30 日即可认定为甲方中途悔约。

  五、权属登记

  上述商品房办理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由开发商提供给甲方,20xx年 月 日后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由乙方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上述商品房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内容必须书写在第十一条后,补充事项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证明人存留 一 份。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合同后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合同涂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3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意。

  1、甲方欲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转让给乙,X年X月X日前完成交房,并在X年X月X日前按照法律规定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完成过户登记。

  2、乙方在X年X月X日前交付房屋价款,方式。

  3、交易产生的税款由X承担,手续费由X承担

  4、违约及救济:

  (1)乙方支付价款后,若甲方X年X月X日前未完成交房,需赔偿乙方违约金X万。

  (2)若乙方X年X月X日前未完成房屋价款交付,支付给甲方的押金X元不予退还。

  (3)若因为甲方原因,在X年X月X日前未完成过户登记,需赔偿乙违约金X元,并履行过户登记义务。

  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各X份保管。

  5、签订本合同意味着

  (1)乙对房屋进行了细致检查并满意

  (2)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收取了乙的`押金X元

  (4)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甲方房产证复印件

  6、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签字、手印

  甲方

  乙方

商品房买卖合同4

  甲方(卖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_________(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产权证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 。

  (2)商铺座落在_________,结构为砖混_________;

  (3)商铺产权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_________,租期截止为_________,租金为_________,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优先购买权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甲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__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给定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将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妥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余款_________元一并付清。

  第三条上述商铺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乙双方对商铺的责任界定以过户为准,过户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过户后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第五条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的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无法与甲方履行合同(即过户至乙方),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订金。

  第六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商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5

  工商备案号:

  编号:

  一、本合同文本是示本,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适用于苏州市新建商品房买卖。

  二、本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销售(预售)和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买受人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查阅。

  三、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调整。

  四、商品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本合同可在苏州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查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合同条款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必要时可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专业机构咨询。合同签订并网上备案后,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应该向房屋所属区域房产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

  五、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选定的内容显示“X X X X X X”或“〖X X X X X X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额应当公平对等。

  六、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或已建成但未经初始登记的房屋,该商品房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约前,应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了解。

  七、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对本合同每份原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八、出卖人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九、出卖人在出售商品房时,有义务告知买受人顶层有可能安装无线基站等事项。

  十、本合同网签密码分为草稿密码和合同密码,草稿密码和合同密码均由买受人设臵,由大小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7—20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格或其他符号。

  买受人设臵草稿密码,表示买卖双方对草稿合同全部内容的认同,如有错误可以修正。买受人设臵合同密码,表示买卖双方对电子合同全部内容的认同。合

  同密码一经设臵,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自动禁止对电子合同内容进行任何更改。

  十一、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经备案后,可利用合同编号及当事人持有的密码,在苏州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合同的真实性及备案情况。

  十二、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本合同电子模板中空白部分预先拟定的条款,以及合同附件预先拟定的补充条款内容向房屋所属区域的工商管理部门备案。

  出卖人:

  买受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销售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代理机构备案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商品房买卖合同6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条 销售:买受人根据人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报第______版的,与人取得联系,如双方无法在相关细节上有所说明时,则人提供或发布的及宣传品应当作为证据。

  第2条 合同原则:、买受双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就买受人购买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3条 合同定义:合同中所称“本合同”系指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第4条 合同目的: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通过其他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

  第5条 合同标的:合同中所称“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系指买受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第6条 协商地点:本合同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人销售场所或为买受人及买受人代理人指定的场所。

  第7条 商品房地址:此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照片。

  第8条 项目许可:本项目由本市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____________

  第9条 土地权利:土地使用权证: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

  第10条 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 。

  第11条 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证:_______________。

  第12条 施工许可:开工证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建筑施工:总设计单位:____________,建筑师姓名:_________,注册建筑师号码:________,总施工单位:________,总监理单位:________。

  第14条 商品房标准:_______________,适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

  第15条 商品房验收:由_______________负责验收。

  第16条 质量评价:由___________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 套内空间

  第17条 商品房户型:___室___厅___卫___厨

  第18条 平面图:见合同附件。

  第19条 立面图:见合同附件。

  第20条 起居室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1条 书房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2条 卧室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 ,高:_______,其他:_______ (毫米);

  第23条 卫生间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4条 厨房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5条 阳台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6条 过道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7条 其他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28条 房屋层高:_______毫米 。

  第29条 室内净高:_______ 毫米 。

  第30条 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_____,使用率:______________,容积率:______________。

  第31条 套内楼梯:_______________,长度:____________,宽度:____________,高度: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毫米);

  第32条 门窗:______________,长度:_______, 宽度:_______,高度:_______,其他:______(毫米);

  第33条 贮藏空间:_______,长度:_______ ,宽度:_______,高度: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3部分 商品房质量

  第34条 沉降情况: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颁布的要求。

  第35条 平直度: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

  第36条 墙体裂缝: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如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由人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

  第37条 设计质量: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

  第38条 质量证明: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

  第39条 质量评价: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评价。

  第4部分 公摊面积

  第40条 公摊内容:人应当在说明公摊面积的内容与尺寸,根据目前的情况,公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配电室、公共楼梯、电梯间、泵房。

  第41条 面积尺寸:房屋的公摊部分、面积及细节尺寸应当说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42条 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即可进行测量。

  第43条 通知到场: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发现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可重新测量。

  第44条 违约条件:买受人对任何一个尺寸的测量结果,与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

  第45条 违约责任: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并每天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部分 商品房面积

  第46条 公用面积:买受人购买的各公用部分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各公用部分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47条 专用面积:买受人购买的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______, 室内使用面积:___________,面积的数字以现有的人提供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8条 露台面积: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中,人将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露台之永久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49条 建筑面积: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至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人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应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差异: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因为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多支付的税费由人承担;买受人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人承担。

  第50条 套内建筑面积: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至 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人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费用: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5)变化比例: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51条 使用面积: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 至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人应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第52条 面积测量:买受人有权在人住前或人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

  第53条 测量方法:买受人人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人户进行测量,如双方测量结果存有差异,则有权提请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人住。

  第54条 测量机构: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

  第55条 变化通知:房屋室内任何长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变化均为合同的变更,人应当于变化时3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第6部分 室内环境

  第56条 日照时间: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 _______小时。

  第57条 自然通风:室内通风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58条 室内保温:室内保温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59条 隔热保温:外墙隔热保温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60条 噪音隔声: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61条 电磁辐射:室内电磁辐射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7部分 建筑设备

  第62条 供水品质: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为_______市政机构,压力为 _______。

  第63条 排水品质:人在人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 _______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

  第64条 密封品质:人应当在买受人人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漏;如室内出现液体或气体的泄漏,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人应当以5倍的上述总款额作为赔偿。

  第65条 管线品质: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在修改完成以前,不视为商品房已经交付。

  第66条 电梯品质:本单元共有电梯_______部,型号为:_______;保修时间为_______年;买受人可以24小时使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安全责任由人承担。

  第67条 消防设施: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并在交房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

  第8部分 电气部分

  第68条 电源品质:负荷:______ KVA,计费设备为:______,插座位置:______ ,插座数量:_____ ,电平面图:_______ ,使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69条 通讯品质:线路数量:_______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第70条 其他线路:有线电视数据线:_______,出口位置在:_______,使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9部分 供暖燃气

  第71条 供暖设备:供暖设备型号为:_______,生产企业:_______。

  第72条 设备安全:安全使用时间20年,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人证明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人。

  第73条 供暖效果:在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_____, 湿度:_____, 暖气片数量_____。

  第74条 暖气计费:方式及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5条 使用时间: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76条 燃气品质:燃气设备:_______,计量设备:_______,计费方式及价格:______________。

  第77条 使用时间:燃气可使用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0部分 装修标准

  第78条 室内装修标准为:见附件所列标准。

  第79条 室内装修总价格为:见附件所列价格。

  第11部分 周边环境

  第80条 周边建筑:本商品房周围 _______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垃圾箱、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停车场等其他设施。

  第81条 使用道路: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6米,应当可以实现人车分离。

  第82条 环境绿化:本商品房_______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

  第83条 气味条款: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

  第84条 环保噪声: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

  第85条 自用车位: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一处,具置为:______________,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且在买受人于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时即开始使用。

  第86条 电磁辐射:人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

  第87条 如不能达到上述各条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时不退房,则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区设施

  第88条 社区名称:本商品房所属社区名称为:______________ ,本小区属于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

  第89条 用地面积: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米。

  第90条 建筑总量:社区共有楼房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幢。

  第91条 基本原则: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

  第92条 参考标准: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人的各种资料作为标准。

  第93条 绿地面积: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绿地率不应低于本市标准,交付时绿地率的计算方法为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

  第94条 公共设施:幼儿园_____ 个,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学校 _____个,其中小学_____个,中学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医院____(级____等)个,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停车场 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邮局____个,可使用时间:____年____月 ____日;娱乐设施:________________可使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5条 公共交通:交通公路等级为:________,公路宽度:________,道路质量:____,可使用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6条 交通安全: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域本市标准。

  第97条 居住安全: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导致行人或车辆的坑、沟、井或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第98条 商品房标识: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99条 建设标准:出买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标准,如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于此规范。

  第100条 违约确定:对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101条 违约责任: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2条 交付含义: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使用权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交付。

  第103条 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4条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及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

  (5)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5条 交付验收:买受人在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如下项目进行评价: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106条 延迟交付:当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通知人解除合同,或继续等待人。

  第107条 交付效力;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108条 文件内容: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标准。

  第14部分 所有权证

  第109条 所有权取得

  (1)取得标志:所有权的取得以《房屋所有权证》(简称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即确认为无法取得。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如买受人同意延长,则可向人发出同意延长期的书面证明。

  (5)所有权保证:人保证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人,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人保证买受人可在权属登记机构取得所有权证,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应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

  (6)费用分担:

  第110条 人办理:人提前30天通知买受人,在买受人提供材料后60日内人将办所有权证的全部资料交付给权属登记机构,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所有权证。

  第111条 买受人办理

  (1)人人提供的资料足以使买受人通过个人行为取得有权证;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自己办理所有权证,人在___年___月____日前将备案情况通知买受人,以保证买受人可办理所有权证。

  (2)人应当根据权属机构或买受人的要求提供资料,如自前述要求发出之日起30天内人无法提供所需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12条 相关责任: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人除承担前述条款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的因取得全部损失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15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13条 初步验收: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双方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将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114条 保修内容: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人提供的内容。

  第115条 质量瑕疵:如人住后发生漏水、裂缝,应当由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16条 保修期间: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的规定,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117条 故障通知: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

  第16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118条 物管公司: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选择。

  第119条 服务期限: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届满后,由小区或本楼业主管理委员会另行决定。

  第120条 管理费用:保洁费:________ 元;治安费 ________元;水费________元;电费:________元;燃气费: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元。

  第121条 管理责任:楼内外清洁,人应当在买受人楼层设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处,至少每小时清理一次;如人将此义务转让给首期物业管理公司,则应当保证其履行义务。

  第122条 社区安静:人应当室外瞬时躁声不高于50分贝,以保证买受人的生活舒适。

  第123条 证明责任:物业公司负责证明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及时达标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证明则视为人不能提供相应水平的物业服务。

  第124条 保安责任:人选择的物业公司应当保证买受人及亲属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汽车安全。

  第125条 收费范围:物业公司的收费水平不得高于本市的相关规定。

  第126条 服务时间: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17部分 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127条 姓名知情:当本楼居住者达到30%时,人应当将其他业主的姓名及联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知买受人,以利于买受人与其他业主进行沟通。

  第128条 知情权利:对于人提供各项证据,如证明为假则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9条 组织权利:买受人有权组织业主管理委员会,人应当积极配合,向买受人提供相应其他业主名单、可联系的电话号码,保证买受人能够与其他业主取得联系。

  第130条 通知权利: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买受人有权向其他业主发布信息或通告,并就质量或物业管理问题与其他业主进行协商,人不得阻碍买受人行使此权利。

  第131条 物品交付:人应当及时将业主管理委员会管理的财产交付使用,如不能及时交付,则视为人愿意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的3倍向业主支付工资。

  第18部分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32条 身份权利:买受人作为商品房商品的消费者,其知情权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

  第133条 知情内容:施工进度,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物业管理机构的资格,相关设计文件、法律文件。

  第134条 权利行使:买受人有权查看原件,并有权保留复印件,人应当书面回答买受人提出的各项质询。

  第135条 监督权利:为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买受人有权对施工进行监督;

  第136条 工期计划:人将根据向有关机构提供的工期进行施工,现有的工期计划基础部分(地基土石方、结构、正负零)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主体结构完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楼外屋面装修完成时间: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室内装修和设施安装: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7条 买受利:当人无法在上述约定计划内完成相应任务时,除非人提出相应的担保,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无须等待最后交房日期。

  第138条 验收范围:商品房质量、商品房面积、环境质量、环境面积、水、电、暖、燃气等可能影响商品房质量及居住质量的全部方面。

  第139条 验收方式:买受人有权查阅相关文件原件,并有权复印;买受人有权聘请相关专家进入商品房内部进行鉴定。

  第140条 验收文件:人应在商品房项目竣工后90天内,提交市建筑质量管理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第141条 欺诈责任:人不能证明自己向买受人提供的许可文件复印件与真实的许可文件系相同内容的,视为对买受人的欺诈。

  第142条 消费者组织: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即有权组织其他消费者对人的施工或管理进行监督,行使《消费者权益保》中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143条 撤销权: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因此买受人有权在签属各种协议后三年内就其中的不平等条款提出行使撤销请求权。

  第19部分 担保权利

  第144条 定金情况:本合同签订之前,买受人已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人不能按时交房,则除承担买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外,还承担不能交付的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第145条 土地抵押:人保证在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第146条 抵押知情:买受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人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人在买受人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不能提供的,则视为人违约。

  第147条 商品房抵押:人保证此商品房在转移所有权以前未经过任何抵押,人保证此商品房在向买受人转移所有权过程中不会进行任何形式抵押。

  第148条 商品房担保:人保证不以此商品房为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发生此等情况,买受人有权在行使撤销权。

  第149条 无效担保: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无效责任则由人承担,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为本合同所列的买受人各项损失。

  第20部分 变更权利

  第150条 合同变更:当出现买受人婚姻变化、买受人生理变化、买受人行为能力变化、买受人支付能力变化、买受人经营情况变化时,双方应对合同进行变更。

  第151条 通知方式: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关于人资格的任何变动,没有买受人的书面签字,此变动不对买受人产生任何效力。

  第152条 权利转让:未经买受人书面认可,人不得随意转让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已经转让的,买受人有权向受让人与转让人共同主张合同约定的权利。

  第153条 买受人变更:如买受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当离婚时,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离婚协议或判决或调解书,将合同的买受人变更为买受人指定的人。

  第154条 权利变更:买受人有权将自己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自己的家庭成员,现有的合同条款无条件适用于新的买受人。

  第155条 通知方式:买受人的任何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以挂号送达或亲自送达。

  第21部分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156条 合同终止:人按时按质交付商品房,买受人对商品房质量、环境质量、物业管理服务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或合同法规定且买受人书面认可的其他情形。

  第157条 解除条件:人没有按时交付商品房、或人没有按约定提供商品房质量或环境质量、或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时均可构成买受人退房的正当事由。

  第158条 解除后合同的处理:人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项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并且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对于延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对于不能交付的还应当支付两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条款

  第159条 基本原则:双方通过协议或判决或仲裁退房的,应当按照本部分规定的退房程序进行;双方在计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项费用或金额时需要涉及比例计算的,均以总房价为依据。

  第160条 退房通知: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或传真或电话的形式向人提出;有一名证人(与买受人的身份关系不受限制)证明的,也应当认为人通过口头提出过退房要求。

  第161条 退房程序: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62条 退还房款:人应当在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手续。如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则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买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人应当每天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3条 个人房款: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买受人退还个人支付的购房款;不能支付的,则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64条 银行借款:自买受人发出要求退还房款的通知后,人应当承担买受人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义务,并且使银行向买受人出不已经还清全部贷款的协议或合同。

  第165条 借款合同:人应当承担要求银行与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义务,如不能解除,则由人承担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

  第166条 双倍定金:人还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双倍定金,买受人有权因为基于人不能履行的违约而取得双倍定金,同时基于人延期履行而取得延期交付的违约金。

  第167条 支付违约金:人还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买受人支付其他各种违约金。

  第168条 其他费用:人支付上述钱款后,买受人有权依法或依约要求支付其他费用。

  第169条 其他损失:人还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和事实情况赔偿损失,此种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直接损失。

  第170条 退房责任:如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无法退还;房款,应双倍返还定金;上述项目的最终还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延迟一日,人向买受人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1条 禁止行为:在人没有向买受人还清上述款项前,人不得将买受人已经购买的房屋出售、转让或抵押给其他任何人。

  第23部分 违约责任

  第172条 责任前提:本合同所述内容为是对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确认,如人不能满足合同条款中的条款,则买受人有权要求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73条 责任明列:买受人有权选择适用下列违约责任,向人主张权利:

  (1)全部房款: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

  (2)全部损失:人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

  (3)违约金: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双倍定金:人向买受人双倍返还定金;

  (5)权利选择:买受人有权就上述违约责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张权利;一部分权利的实现并不表明买受人放弃其他权利。

  第174条 选择权利:当人发生违约时,在确定责任时如发生违约金与返还定金同时适用时,人应当一并给付,除非买受同意不适用选择条款。

  第24部分 买受人损失

  第175条 现实损失:买受人的损失包括以下各项现实损失,支付的房款、买受人贷款利息、买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购买商品房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保险费用、查阅资料的费用、费用、误工赞用、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

  第176条 预期损失:买受人的损失还包括以下各项可以预见的费用:租赁其他居住地产生的租赁费用、因外界影响无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费用。

  第177条 伤害损失:医疗费用、误工损失;如因为人提供的设备导致买受人或其亲友伤残的应支付至少10万元至50万元赔偿金给受害人,导致死亡的应支付300万元赔偿金给继承人。

  第178条 律师费用:买受人因为商品房质量、商品房面积、商品房交付时间、商品房环境向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人应当承担买受人的律师费用。

  第25部分 争议与其他

  第179条 当本合同产生争议时,买受人有权选择仲裁或诉讼;如选择仲裁,则仲裁管辖机构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如选择诉讼,选择为:_________。

  第180条 诉讼或仲裁条款:由于买受人在购买房屋中处于弱势地位,而且诉讼成本相对较大,因此买受人可先就定金或违约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损失提出。

  第181条 相关原则:鉴于人在购买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则双方在相关问题有争议时,人负责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没有违约,不能证明的则视为买受人有过错或有违约行为。

  第182条 证明责任:买受人在向人主张权利时,人有证明买受人已经放弃权利要求的义务,否则认为买受人主张过此等权利。

  第183条 适用法律:如各级颁布新法律、法规、规章、范、标准,人应当将法律文本提供给买受人,将复印件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有权进行选择。

  第184条 法律冲突: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各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之间有冲突之处,买受人有权选择适用条款。

  第185条 通知:人在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的各种问题应当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如没有书面通知,则视为没有发生任何不可抗力。

  第186条 语言:本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为颁布使用的现行简化汉字,如需变更语言,需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

  第187条 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买受人与人代理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188条 人资料:人营业执照、人资质证、人代理人身份证、买受人身份证。

  第189条 买受人资料: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190条 许可文件复印件:市立项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销售许可证、开工证、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第191条 技术文件复印件:商品房平面图、电气平面图、供水平面图、供暖平面图、其他线路平面图、装修平面图、细部施工图。

  第192条 上述及其他文件,如需要确定买受人是否收到,则以买受人提供的收据为依据。

  第27部分 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193条 基本权利:民法通则、合同法。

  第194条 继承婚姻:继承法、婚姻法。

  第195条 担保保险:担保法、保险法。

  第196条 消费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法。

  第197条 土地权利:土地法及实施细则、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本市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

  第198条 房产权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法。

  第199条 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200条 知识产权: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

  第201条 规划建筑:规划法、北京城市规划条例、建筑法、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202条 销售许可: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本市内销商品房管理暂行规定(95—4—18)、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本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203条 面积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质量管理条例、市建筑质量管理条例、住宅设计规范、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

  第204条 小区规划: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有关机构颁发的各种强制性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7

  出卖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蔡建新

  买受人:朱岩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20xx年3月18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出卖人将百万庄商品房第三幢六号房出售给买受人,现对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三款予以变更。

  二、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及第十五条第三款变更为:“买受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出卖人支付房款,总房款为694915.15元,买受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半年支付房款 元,在三年内付清全部房款”。

  三、如买受人未能按上述期限支付房款,仍按原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约定:以原出卖人及买受人20xx年3月18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买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变更协议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买卖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___年___月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8

  出售方(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 月 日 国藉: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 码: 电话:

  协 议 书

  第一条 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 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____、公用分摊____、其他____)。

  第三条 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单价元/,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写____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 )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裁判;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9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愿意将_________市_________房_________号楼_________户三室两厅两卫,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子买给乙方。

  二、房款总价¥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房款不包含进户费用。

  三、乙方付款程序

  (1)乙方在上交购房资料同时付给甲方定金¥5万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2)乙方在新都市花园领取钥匙时将剩余购房款¥24.3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叁仟元给甲方付清。

  四、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所有房屋资料办理过程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五、在开发办交钥匙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交钥匙前一切资料。甲乙双方如未按以上条款履行,负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10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外销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甲方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________元。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国有土地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上述各项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的实际面积与暂测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不含)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售价进行结算;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之差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含)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测面积文件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人民币)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外汇)计算。

  第三条 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币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__币 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乙方同意按附件二所列的方式付款,并按期将购房价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______,银行帐号为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索违约金,违约金应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超过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第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房屋应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除不可抗力外,逾期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人民币)或按中国人民银行外汇贷款利率(付款币种为外汇)计算。

  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将乙方交付的定金、房价款及利息退还给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二条)

  第十条 甲方交付的房屋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和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八条) 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未达到附件三规定的装修、设备标准的,甲方同意按未达到部分的差价双倍向乙方补偿。

  第十一条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境内的应于三十日内,境外的应于六十日内,由双方持合同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本合同登记后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如转让其预购的房屋,须与转受让人在本合同上背书,并按规定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预售合同转让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过户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用汉字填写)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____份,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两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国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售登记机关:(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11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强制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产生既定力和约束力,无效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有效合同标准。判断一个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主要依据上述《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条件,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便确认合同有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商品房并移转商品房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商品房并支付价金的合同。其中负转移商品房所有权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商品房出卖人,负给付价金义务的他方当事人称为商品房买受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不仅要遵守《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的规定,还应当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的规范和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商品房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商品房所有权证书向同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此处的“应当”应理解为强制性规范,说明房地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成立要件。

  实践中商品房买卖纠纷时有发生。商品房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面积、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商品房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商品房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商品房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商品房时只转让商品房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商品房的主体必须是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 。商品房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商品房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商品房所有人出卖共有商品房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商品房所有人出卖租赁商品房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商品房所有人出卖房商品房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商品房卖无效。

  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存在三种情况的,包括有效、无效以及效力待定。而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是无效的,这将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不利的影响。实践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为了你的利益着想,最好还是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帮你参考一下相关合同内容,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商品房买卖合同12

  出卖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买受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_委员会、_____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_____》的通知精神(____(______)_____号),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限价商品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楼房的.属性、位置、户型结构及买受对象

  本合同所售楼房为大产权限价商品房,位于_____东门组(______保障性住房安置小区),属砖混结构,层高共六层(不含地下室)。楼顶为坡屋面,外墙为涂料粉刷,楼内为毛坯房,安装防盗门、铝合金窗,通水、电、暖、讯。单户建筑面积有104.35㎡、122.25㎡、123.64㎡三种(含公摊部分)。买受对象为_______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和镇属村干部。

  二、计价方式及价款

  本合同所售楼房按建筑面积计算。一层楼房售价2360元/㎡,二层楼房售价2400元/㎡,三层楼房售价2470元/㎡,四层楼房售价2470元/㎡,五层楼房售价2410元/㎡,六层楼房售价2310元/㎡,地下室售价1000元/㎡。总房产证由出卖人负责办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单户房产证由买受人负责办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三、所选楼号、房号及面积

  买受人购买的楼房为号楼单元层号房,建筑面积为㎡;地下室为号室,建筑面积为㎡。(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即:____年1月10日前交付8万元;____年4月30日前交付10万元;下剩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完成后,一次性交清。

  五、楼房交付期限

  出卖人负责于____年9月底前完成限价商品房及室外附属工程建设,____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决算和验收,取得交付使用批准文件(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交付使用。如遇特殊原因未能按期交房,双方可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出卖人自楼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限价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应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按时足额缴纳楼款。若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应交款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即:逾期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交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0.2%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楼房另行处置,所交楼款由买受人主动持据领取,不计利息。

  (二)买受人在取得楼房使用权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或出售,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否则,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出卖人应按合同约定条款,负责办理总房产证、负责监督工程建设、负责按期交房、负责履行保修义务、负责物业公司的组建及管理。否则,买受人有权提出合理要求或索赔。对于买受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或索赔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买受人(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13

  出售方(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_____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 甲方经_____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_____市__________地段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_____结构,定名为_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_____座(幢)楼_____单元,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_____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_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_____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_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_____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_____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__________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_____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_____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 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_____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_____省对_____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_____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_____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并经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___市仲裁机构仲裁或_____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_____页,为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市公证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14

  出卖人: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建设路12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20___年3月18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出卖人将百万庄商品房第三幢六号房出售给买受人,现对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三款予以变更。

  二、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及第十五条第三款变更为:"买受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出卖人支付房款,总房款为694915·15元,买受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半年支付房款元,在三年内付清全部房款"。

  三、如买受人未能按上述期限支付房款,仍按原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约定:以原出卖人及买受人20___年3月18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买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变更协议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买卖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20___年8月24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15

  出售方(称甲方):_________

  购买方(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_________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 甲方经_________市人XX文件批准,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地段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_________结构,定名为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_________座(幢)楼_________单元,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尺,占地(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尺)由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_____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付款: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_____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_________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_________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_________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 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_________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_________省对_________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_________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_________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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