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2-10-07 10:50:58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房屋买卖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房屋买卖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山东省 聊城市 东昌府区站前街 站前街西湖馨苑 小区 B8 栋 1022室,建筑面积为 100.07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属设备,经双方约定房屋价格(人民币):;总款共计人民币: (大写)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房屋产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付给乙方。同时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必须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为交易本人,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或产权亲属关系。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

  八、合同生效后,房屋升值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

  十、甲方在房屋出售给乙方即乙方付清房款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不得将房屋另行转让给他人,如若违约本约定应赔偿房款总价外还应赔付房款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法定继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买卖交易,并且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法定继承人无此房屋的继承权与使用权。

  十三、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居间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所签订的关于之房产买卖事宜的《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作如下补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房款为(大写:),现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大写:),剩余房款(大写:)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甲方办理房屋过户(过户日期为:)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给甲方。

  2、逾期付款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1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39;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总房款0、5%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____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款的35%。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乙方,已付款不足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

  3、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之前双方所签协议有所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售方(甲方)签章:

  买受方(乙方)签章:

  居间方(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买方(甲方):杜贤周(属杜秀芳之夫),男,汉族,1955年4月19日出生;住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路350号一幢一单元五楼二号;身份证号:512922X。

  买方(甲方):杜秀芳(属杜贤周之妻),女,汉族,1955年7月25日出生;住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路350号一幢一单元五楼二号;身份证号:5129222。

  卖方(乙方):杨树春(属谭秀琼之夫),男,汉族,住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清街办;身份证号:

  卖方(乙方):谭秀琼(属杨树春之妻),女,汉族,住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清街办;身份证号:

  高坪区白塔路华洲房地产公司兴建商住楼二单元三楼二号属杜贤周、杜秀芳、杨树春、谭秀琼共同所有,建筑面积为122平方米现,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乙方自愿将此房屋转卖给甲方,甲乙双方意见达成以下共识:

  一、杨树春、谭秀琼将白塔路兴建商住楼二单元三楼二号,建筑面积为122平方米,以壹拾壹万元(¥:110000元)的价格转卖给杜贤周、杜秀芳;

  二、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反悔方必须付违约金伍万元(¥:50000.00元)。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甲方杜贤周): 买方(甲方杜秀芳): 卖方(乙方杨树春): 卖方(乙方谭秀琼): 见证人:

  20xx年五月二十四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上海市奉贤区 (拆迁号:沪奉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地下车库、阁楼( 平方米)附属设施停车位等的房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凭证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以下简称目标房产。

  二、双方议定目标房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元整)。

  三、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 年 月 日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元整),该笔款项计入购房款。

  四、乙方在 年 月日向甲方支付其余房款人民 元(大写元整),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及相关证书、凭证交付乙方,目标房产同时转移给予乙方处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所有权,能完全处分出售该房产,甲方保证无任何家庭成员等任何第三方向目标房产主张任何权益,如因甲方的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赔偿乙方双倍购房款的违约金和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及目标房产的装修费用。甲方保证目标房产无任何担保,无抵押,无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户口迁入。

  六、由于目标房产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等相关手续,因此特约定,在目标房产具备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方在两个月内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产生的契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之前办理的产证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支付购房款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正常居住使用的相应手续,如:电话、水电、网络安装等等变为乙方名称,如客观原因无法办理,则不算甲方违约。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双倍购房款的违约金;如甲方未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乙方可以起诉甲方履行义务,并甲方需赔偿乙方购房款双倍的违约金和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及目标房产的装修费用。

  九、乙方在付清本合同约定的购房款后,如需要转让出售目标房产,甲方无条件配合;如目标房产遇到拆迁等相关变动,目标房产所涉及的一切经济补偿利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享有任何利益,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十、目标房产出售后到办理过户产证期间,目标房产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如有纠纷,在目标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败诉一方承担所有费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由于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规定来规范和解决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因此,审判实践中,对如何处理这类纠纷存在很大的分歧。

  认为买卖合同无效的有之(无效论),认为有效的有之(有效论),认为合同无效但房屋可不予返还的有之(无效不返还论),一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使得很多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感到无所适从,从而导致不同法院和法官判案结果呈现很大的差异性,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司法公正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就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这类纠纷作出正确、规范、统一的裁判不仅是当务之急,也是势在必行。

  对于农村房屋能否买卖这个问题,是审判人员在处理这类纠纷首先必须面对并予以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一问题认识模糊,案子就没法审下去。审判实践中,对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农村房屋买卖事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我国法律禁止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农村房屋不能买卖;另一种意见认为,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农村房屋买卖的明文规定,法无禁止即自由”,只要双方合意,就可以买卖。要搞清农村房屋能否买卖这个问题,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1、农村房屋能否出售。

  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物权法》第六十四条也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对照该两条规定,我们认定农村房屋是农村居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应是不容置疑的。既然农村房屋是农村居民合法的私有财产,那么从理论角度来说,作为农村房屋所有权人的农村居民 ,完全可以依法对其房屋行使所有权,当然包括其中能充分体现所有权权能的处分权。再从我国目前的立法精神和法律现状来看,据笔者所知,我国到目前为止,并无禁止农村居民出售自己农村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相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62条中却有: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规定,从上面法律规定精神来看,国家还是肯定农村房屋是可以出售的,没有要禁止和干涉农村居民行使房屋所有权的立法意图。那么,既然有卖就有买,因此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

  2、农村宅基地不能转让的规定是否必然导致农村房屋也不能转让

  农村房屋买卖必然会涉及房屋下土地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这个敏感的法律问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为建造自住房屋,对农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一种占有、使用的权利,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式。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对自己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无处置权。这在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就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明确规定。由此可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按法律规定是受严格限制的。这些限制性规定,虽不是针对农村房屋能否出售作出的,但基于农村房屋与其所付着的土地紧密关联性和我国传统的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习惯思维,农村房屋买卖因此变得异常复杂起来。这种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认识,使审判实践中不少审判人员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当成了左右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无效的法宝,并以此作为裁判的依据。那么,农村宅基地不能任意转让的规定是否必然导致农村房屋也不能转让呢?笔者认为,虽然在物理上和人们的习惯思维上,农村房屋与农村宅基地密不可分;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房屋所有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却是分开规定的,他们是两种各自独立存在的权利,并无主从之分;而且目前我国也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这两种权利在发生变更时必须同步进行。人们之所以有房随地走(或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说法,是由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及相关学者理论的影响。这其实是对农村房屋买卖的一种误解。因为,房、地同时转让、房地一体原则是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针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而专门规定的特有原则;其他可参照此规定执行的情形,也只有该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活动以及实施房地产管理”这种情况。从上面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该原则所适用的对象和范围都是特定的,其立足点为国有土地和城市房产,并非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村房屋。而农村房屋和农村宅基地不同于城市房产和国有土地的特殊性,自然决定了我们不能盲目地套用这种原则。因此,笔者认为,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农村房屋买卖也必须执行房随地走、房地一体、同时转让原则的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限制流转的规定并不必然决定农村房屋不能买卖。

  总之,应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114889

  出卖人(以下略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略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约。

  第一条甲方志愿将其房屋山东XX公司宿舍4号楼西单元5楼东户(以下简称该房屋)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志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区唐口镇唐人居小区东北角,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公摊)为93.9平方米,储藏室8.66平方米,一共02.56平方米。该房屋的用途为民用住宅,属砖混结构结构,建筑层数地上6层,地下一层架空层。

  (二)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山东XX公司所出具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该房屋出售后________年后正式办理建设单位出具的购房合同,此房屋没有房产证。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总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零壹拾肆元陆角整(:6804.6)。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购房合约范本房屋全部价款给付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第四条甲方承诺在建设方承诺的交房日期当天将房屋交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未按本合约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约,将已收房价款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和本合约的附件均为本合约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八条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效力。

  第九条因本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不论什么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处理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依法由群众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约一式贰份。此中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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