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2-02-07 13:14:10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买卖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买卖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买卖合同 篇1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商务法律环境课程论文

  题目:买卖合同

  姓 名 雷慧婷

  学 号 120301021017

  班 级 国际商务会计(3)班

  年 级 20xx级

  专 业 国际商务会计

  学 院 会计与金融学院

  20xx年 6 月 14 日

  目录

  摘要..............................................3

  买卖合同与《合同法》总则的关系....................3

  买卖合同解读......................................3

  《合同法》中交付的含义..........................4

  买卖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5

  买卖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转移问题......................5

  参考文献..........................................6

  摘要:本文探讨了买卖合同及《合同法》之间的一般关系,对买卖合同进行详细的解读,解释交付在《合同法》中的含义,全面的介绍了买卖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最后探讨了买卖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转移问题.

  关键字:买卖合同 法律问题

  一、买卖合同与《合同法》总则的关系

  买卖合同是所有有偿合同的典范.买卖合同是最典型、普遍、广泛的交易形式,是自由经济社会营利行为之代表.《合同法》总则中许多制度都是以买卖合同为蓝本构建起来的,契约法中的绝大多数规则都来自买卖法.在《德国民法典》第二编第一至第七章关于债权法的总则性规定中,有很多规则都是来源于买卖合同;《德国民法典》的总则编也是如此.在各国民法典中,买卖合同都规定于典型合同的首位,这充分证明买卖合同的重要性.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判断,应当分门别类,因其性质不同而个别分析了解.

  根据买卖合同与总则的这种关系,在法律适用时,应当首先考虑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不能引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而应当直接引用买卖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二、买卖合同解读买卖合同是比较常见的合同之一,那么买卖合同主要有哪些类型呢,不同类型的买卖合同其合同内容也是有所差异的.

  1.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2.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

  2.1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相关书籍支付的买卖合同.其特点在于,合同成立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价款则依合同约定分期支付.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应按期履行支付价金的义务,若未按期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分期付款买卖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2.2样品买卖

  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标的物品质依一定样品而定的买卖.当事人约定依样品买卖的,视为出卖人保证交付的货物与样品具有同一品质,其意义是出卖人提供一种质量担保.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对样品质量作出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其交付符合同种物通常质量标准的标的物.

  2.3试用买卖

  试用买卖,又称为试验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此类买卖合同常见于新产品的买卖.一般认为,试用买卖合同属于附停止条件的买卖合同,即在所附买卖条件成就前,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验使用,最终是否同意购买取决于买受人的意愿.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2.4拍卖

  根据我国拍卖法,拍卖是指以公开竟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具体地说,买卖公开进行,参加竟拍的人在拍卖现场根据拍卖师的叫价决定是否应价,当某人的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无人竞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或以其他公开表示拍定的方式确认买卖成交.

  2.5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依约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买卖法律有如下特别规定:

  2.5.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5.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2.5.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三、《合同法》中交付的含义

  法律意义上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其标的物的事实管领权转移给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现实交付一般是指具体的、可以转移实际占有的物品的交付.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转移给买受人,以替代对实物的交付.拟制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其中,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合同一经成立即视为交付完成,此前买受人虽然占有标的物,但不享有所有权,合同成立时转移的只是所有权;指示交付是指在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出卖人将要求第三人返还标的物的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此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这种返还请求权正是标的物所有权的体现;占有改定是指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标的物在约定的期间仍由出卖人占有,此种交付中虽不转移占有,仅转移所有权,但仍能完成交付.可见,在上述三种拟制交付方式中,转移的权利就是标的物的所有权,所谓拟制交付,就是仅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交付方式.既然在法律上拟制交付是用来替代现实交付的,那么在法律效果上应该是等同的。因此交付的法律含义就应该包括转移所有权的内容,不能将交付仅仅理解为转移占有.从某种意义上讲,转移所有权对于交付的意义会更大于转移占有,因为仅转移所有权而不转移占有可以完成交付,但如果仅转移

  占有而不转移所有权,出卖人的交付义务就没有履行完毕,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占有始终只是他主占有,没有达到买卖合同的目的.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字面意义的交付也许有人会提出,《合同法》第13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货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义务。法律在这里是明确将交付与转移所有权分开的,可见交付并不包括转移所有权的内容.

  笔者认为,从该条要表达的立法意图来看,显然这里的交付只是从其字面含义转移占有来讲的,不同于法律意义上的交付.如果由于交付标的物的用词与《合同法》第133条相近而无法觉察出其间的差别,那么交付提取货物的单证,并转移所有权的用语就很明确地表达了这层含义,因为单纯的转移单证的占有,没有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是不能完成交付的.例如,在买卖仓储货物的交付时,出卖人仅转移记名仓单的占有,不在仓单上作背书,那仓储货物肯定是无法完成交付的。这种意义上使用的交付还出现于《合同法》第136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由于在现实买卖中存在着大量转移占有与转移所有权相分离的情形,特别是在信用消费发达的今天,分期付款买卖越来越普遍,当事人大都会约定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以前,所有权不转移,因此,在《合同法》中对此专门做出规定,是有其现实意义的,只不过在立法的语言表述上,前后未能保持一致,容易造成理解上的混乱,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四、买卖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

  《合同法》第141条及第61条之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

  1.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有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2.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且也无法按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时,依下列方式确定交付地点: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交付地点为第一承运人营业地.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如知道标的物是从存放在某地仓库中的一批货物中要提取的物或知道标的物将在某个地方生产或制造,则出卖人交付地点为双方所知道的标的物所在地.

  (3)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也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的交付地点为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如果出卖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出卖人的居住地为交付地点.

  五、买卖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转移问题

  风险转移是货物买卖合同中最实际的一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我国《合同法》对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弥补了我国原《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的一大缺陷,解决了我国国内合同立法与我国加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衔接,完善了我国货物买卖合同法律制度.

  1.风险的含义:风险,在不同的范畴有着不同的含义.在法学范畴,我国学者通常认为,风险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货物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如盗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扣押及不属于正常损耗的腐烂变质等等.我国《合同法》和一些国际公约所涉及的风险,是指货物的毁损、灭失的危险,即货物发生毁坏、灭失的可能.但是,法律规定,并不是对风险作诠释,而是用来确定买卖当事人对这些可能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承担责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6条作了这样的表述:“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这实际上是规定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时买方是否有支付价金的义务.

  2.风险转移的时间: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是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这个问题是一个最有实践价值的问题,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理论问题.有的学者将风险转移与合同订立结合在一起,即订立主义;有的学者则将风险转移与货物所有权转移结合在一起,即所有权主义;还有的学者将风险转移与货物交付结合在一起,即交付主义.相比较而言,以货物交付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与以货物所有权转移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更为合理和明智.因为,所有权的移转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而且,所有权的移转与货物的实际占有控制并不一致.在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货物却已实际交付的情况下,要对货物已失去实际占有、控制的一方对货物的毁损和灭失风险来承担责任,不仅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不利于交易的发展.因此,现代货物买卖规则以及多数学者们的看法,都是以交货时间来决定风险移转时间,不采用货物所有权转移这一瞬间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我国《合同法》也采用交付主义原则,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3.风险转移的条件:风险转移以货物交付为标准,这是风险转移的基本条件.那么,什么是货物交付就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货物交付,通常情况下是卖方将货物的占有和实际控制权移交给买方.在货交承运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就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承运人领受货物视同买方之代理行为,风险也随之转移给买方.因此,货物风险移转的基本条件是货物的交付.值得注意和具有研究价值的是货物风险转移基本条件之上的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问题.


买卖合同 篇2

  产品购销合同

  卖方(甲方):签订时间:

  买方(乙方):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购买纸张,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三.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四.包装标准:按照甲方企业内控标准,乙方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本协议补充条款中

  注明。

  五.货款支付方式: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根据路途远近甲方合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

  负担。

  七.提出异议期限:货物到达乙方后,乙方(或派人)应对货物包装、数量、质量

  等事项进行验收,乙方在送货凭证上签字后即视为对甲方的货物无任何异议;货物到达乙方后,如乙方对货物包装、数量、质量等事项有异议,则应在货物到达起( 30)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

  八.乙方指定职员 、 、 在甲方的送货凭证上签字。

  九.违约责任:如双方违约,则每日按照 0.5 %的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起诉方所在地

  法院裁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买卖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通过原基改建方式已取得座落于____县水泥厂宿舍楼对面的房屋(门牌号: )所有权,甲方拥有该房屋底楼楼梯间右侧(面向房屋)门面(含楼梯下厕所在内,面积约32平方米)的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该房屋底楼楼梯间右侧(面向房屋)门面1间(含楼梯下厕所在内),面积约32平方米。

  第一条:房屋成交价 双方同意该门面出售总价为74000元(小写),柒万肆仟圆整(大写)。

  第二条:付款方式 乙方分两次付款,

  第一次首付甲方现金34000元(小写)叁万肆仟圆整 (大写)给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给甲方),

  第二次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余款40000元(小写)肆万圆整。

  第三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其合法拥有转让该门面的完全的所有权,在该门面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任何抵押、留臵或其他担保权益,亦不存在正在履行之中的《租赁合同》和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

  2、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不得采取任何对该门面的权利和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门面所有权转让乙方。

  4、该门面前对应至公路边沿内场坝使用权归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乙方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1、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转让房款。

  2、承担房屋交付后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风险。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有违反,应按以下条款由违约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房款,视为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满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总房款10 %违约金,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不得撤消合同。如因单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该门面成交价的20%作为违约金。

  3、不可抗力系指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有关争议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或通过调解解决。若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协议时,双方同意均可按以下

  (二) (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生效说明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买受人:安阳永安白莲坡煤矿XX(以下简称甲方)签定地点:河南安阳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通过耐压试验,绝缘标准符合要求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________年,质保期内如有任何问题乙方维修或者更换,质保期过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提供维修,如需更换配件则收取成配件本费,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小时内给予答复,24小时派出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出厂原包装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变压器使用说明书、变压器总装图(外型图及油重量、总重量)、铭牌标志图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安阳永安白莲坡煤矿东新XX,现场验收交货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过程中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到货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技术标准,按合同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甲方如需指导安装、调试,乙方需派技术员指导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电汇,验收合格并由乙方挂账后次月底支付合同款的95%,剩余5%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交货期内没有到货的,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10%每天的违约金(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验收质量不合格属乙方违约,乙方需支付甲方20%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经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四)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移。

  (五)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六)出卖人还应将该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经包含在上述房屋价格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和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 元每平方米。总金额为: 人民币。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

  房价款的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 (大写)元, (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 年 月 日,付给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付给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 年 月 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元。乙方承担 元。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付款方式:签定合同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的定金,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三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四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7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分配号:______

  合同编号: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1、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2、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__%,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他损耗不负责任。

  3、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__%,允许含水分__%。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30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30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4、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__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猛、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__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每吨收服务费__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5、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__规定执行,富猛渣按___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6、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7、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___承付滞纳金。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任选一)

  9、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__

  单位名称(章):__

  单位地址:_____

  单位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传真: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_

  帐号: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

  邮政编码: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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