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11-14 14:08:54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集锦10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集锦10篇

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协商内容如下:

  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通过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此协议受法律保护,不得违反。

  1、乙方为甲方提供蔬菜类产品约 种左右,供货价格乙方承诺在成本价格上加价 元/公斤— 元/公斤,必须保证为市场最低供货价格。

  2、乙方必须保证供货产品的质量,对形状严重不规则、霉烂、不新鲜等可能会影响销售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进行相应折扣收货数量及价格。

  3、甲方保证每次订货量不低于 公斤(非单品采购量);若低于 公斤,每发生一次甲方需支付乙方 元运输补偿。乙方承诺每次订货量配送到货率不低于 %。

  4、甲方需在进货前一日的下午16:00前向乙方提供进货明细。

  5、乙方保证货物在订单收取日的次日上午的8:00——8:30之间配送到甲方门店。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送货的必须提前通知,通知时间为当日订单收取日下午17:00前。未提前通知按订单进货金额的15%-30%进行对乙方的处罚(第一次按15%,第二次按20%,第三次及以后按30%)。

  6、甲方有权派专门的市调人员对送货当日的批发市场进行市调,每发现一次同等质量蔬菜乙方供价高于当地批发市场甲方有权按调查的当日批发价下浮10%给乙方结算并扣除由于进货低于100公斤而产生的费用。

  二、结算方式:

  甲方需每30天与乙方结算一次货款(若销货额较好,乙方资金周转困难时,可申请提前支付部分货款),支付方式为转账或支票。乙方需在中国建设银行开户。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运费负担:

  运费由乙方承担,单次订货量低于 公斤甲方给予乙方 元运输补偿。

  四、合同纠纷的解决:

  首先应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合同起止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若乙方为个人,则签字摁手印)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执 二 份,乙方执 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篇2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是指买卖合同标的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在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动产时,风险负担的规定是任意性规定,允许当事人经由特约予以变更。我国民法对于物权变动,采取债权形式主义模式,将交付行为作为动产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的成立要件。买卖合同由谁来承担?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风险负担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交付前标的物风险即由买受人负担;二是交付后的一段时间内标的物的风险仍由出卖人负担。比如说,甲向已买了一堆的水果,,在水果没有到甲手中时已经坏了,这时就应该由乙负担,若是水果到了甲的手中有了十天半个月的坏了,就不关乙的事,一切都由甲来承担。但若是在运输的途中,经过山路,突然从上面掉下一块石头砸在了水果上,把水果给砸坏了,也就是说,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仍由买受人也就是甲来承担。

  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动产标的物的所有权非自交付时起转移,如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采取所有权保留制度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风险的负担我们通常认为应采取交付主义。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时,其风险负担的移转规则,与动产有所不同。就大陆法系而言,就物权变动采取债权意思主义模式的国家和地区,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无需办理相应的手续,不动产的风险负担的转移在一般情形下与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相一致。对物权变动采取债权形式主义或物权形式主义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单纯的不动产占有的移转并不能发生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而是把登记作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出来

  要件,这就使得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转移与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不尽一致。其中,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不动产的风险负担,则主张在不动产交付时移转。如果不动产的所有权在不动产交付以前,因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而发生移转,则不动产的风险负担应在买受人取得所有权时转移。就像买房子一样,所有权一旦到了买受人手中,相应的关于这件房子的风险负担同时也转移了。

  除了上述的一些情况之外,风险负担的规则在具体应用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依据《合同法》第144条的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二:根据《合同法》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根据《合同法》第147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这表明只要完成了标的物的交付行为,即使出卖人通过保留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以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也不影响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转移。

  第四:根据《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五:根据《合同法》第146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根据《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七:根据《合同法》第149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买卖合同 篇3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须由其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

  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铺,【现定名】【暂定名】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_。

  第二条商铺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铺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其商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编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地下一层号商铺。

  该商铺平时作为商业用房,战时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

  该商铺属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

  该商铺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价款:

  该商铺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条套内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铺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房价款;

  (2)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买受人按约定的单价补足房款;

  (3)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出卖人按约定的单价返还买受人。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鉴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予计价,双方同意对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部分互不找补。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出卖人给予买受人占付款金额%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_币)_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_)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2)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3)买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应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于_年月日前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

  4、其他方式

  _________。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买卖合同 篇4

  出卖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棉花品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

  计量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品名 产地 等级 数量 单价 金额 ------------------

  单位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棉花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____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 卖 人 买 受 人 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买卖合同 篇5

  房产新政出台后,由于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贷款额度减少、贷不出款,引发买受人退房潮,焦点主要在于,房产新政是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还是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买受人要求退房是否属于违约,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认为房产新政属于情势变更,买受人可以解除或变更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其理由是: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虽然有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房产新政实施,导致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贷款额度减少、贷不出款,改变了房款支付方式和比例,这是双方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所无法预料的,无法避免的,是一种无法防止的外因,而非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而且超过了买受人承受能力,买受人无法克服,房产买卖合同纠纷。若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对买受人来说将导致明显不公平。所以,房产新政属于情势变更,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且不应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认为房产新政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买受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其理由是: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达成的,是一份有效合同,且合同的内容也不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对有效合同,双方均应全面履行。而且房地产调控政策并非不可预见、并非不可克服,因此房产新政不属于情势变更,属于商业风险,买受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房产买卖合同没有法律依据,买受人应继续履行合同。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意见的争议焦点是房产新政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的法律定性问题。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房产新政出台,对房产买卖产生巨大的冲击,房产新政这种情况属于商业风险,还是情势变更?合同一方能否以情势变更要求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要求解除合同?要分析这个问题,我们应对情势变更原则及相关构成等作一定的了解和分析。

  1、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7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合同范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这两个司法解释是目前房产新政下引用情势变更原则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2、情势变更原则的含义

  情势变更原则是一项涉及合同履行的法律原则。指在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这段时间内,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发生情势变更,致使继续维持该合同之原有效力对受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则允许该当事人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所谓情势,应指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所发生的不可预见,无法控制,致使合同之基础或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并且其影响及于社会全体或者是局部,而不是单单只影响该合同本身,而且不是直接对合同的利益产生影响,而是通过该事由影响了合同订立所依赖的客观环境或者是基础,进而影响该合同的,在这种情形下,履行该合同会造成合同当事人双方利益的不均衡,出现显失公平的局面,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所谓的变更,是指合同赖以订立的基础或者环境(即情势)发生了异常的、根本性的变动。这主要是与商业风险的区别。一般的变化,如果不足以影响到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足以对合同订立的基础造成动摇,那么,就可以认为是一般的商业风险。

  3、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

  (1)、不能预见性。即情势变更的发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于订立合同之时客观上不能预见的。此处的不可预见与不可抗力的不可预见性应具有一致性,并且可能会有某种关联性,很多的情势变更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2)、不可归责性。民法上以过错责任为主要的归责原则,当事人对于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所造成的损失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可归责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当事人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

  (3)、该情势变更发生在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情势变更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完全履行之前,而不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或者是履行完毕之后。

  (4)、继续履行合同会造成显失公平。所谓显失公平,是指非常明显的不公平,而不是一般的利益不等或者对价不均。即符合《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可以认定为显示公平。倘是已经履行的合同造成了显失公平,情势变更原则就不能适用了,因为情势变更原则只对于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间生效,无溯及既往的法律效力。

  (5)、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后不会造成新的不公平。依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公平原则,当事人之间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而进行的合同调整或者解除,倘调整或者解除合同的行为不足以衡平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更甚者若造成对方当事人的显失公平,则非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本意,更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因此,须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后进行的合同调整不会造成新的不公平,这是一个很基本的要件。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私有住房,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市 区 镇 村 号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该房地产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 ㎡,地上附着建筑物面积为 ㎡。

  第二条:交易成交价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定该房地产交易成交价为¥ (大写人民币 ),此价格包括房产现有的配套价格;

  2、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购房定金¥ (大写人民币 ),购房定金于交房之日冲抵为购房款;

  3、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购房款¥ (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甲方的承诺、义务及责任。

  1、 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承诺和保证该房地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抵押与权属瑕疵。

  2、 甲方保证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地产共有、所有人同意出售,保证该房地产出售给乙方后不得有他人向乙方合法追索。

  3、 甲方将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之日前迁出房产内的户口,并结清甲方使用该房地产产生的各项费用。

  4、 因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地产为农村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建筑,该房地产交易过户所需要的本村村民委员会、镇政府以及镇政府以上级别等有关部门审批、登记等手续,甲方应尽全力配合同乙方妥善办理完毕。

  5、 如果乙方购买的上述房地产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时,甲方应无偿予以积极配合,直至办理完毕。

  6、 乙方购买该房地产后,房地产性质无论是否变更,乙方出售该房地产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乙方。

  7、 本合同签定,甲乙双方款项付清后,该房产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所得土地补偿收益、房屋面积补偿或经济收益归乙方所有,在征地或拆迁补偿过程中如需甲方出面,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完毕。

  8、 在以上条款所列甲方承诺、责任与义务中,甲方不得有虚假承诺,不得在上述事宜办理过程中以任何借口拒绝乙方要求,甲方出面签字也包括该房地产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政策要求的甲方相关亲属的出面签字,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义务及责任。

  1、 该房地产交易过户所需要的本村村民委员会、镇政府以及镇政府以上有关部门审批、登记等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购买的上述房地产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时,产生的关于土地、房产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后,乙方使用该房地产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建筑及附属设施的改动、维护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过户、交房手续的约定。

  1、 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前到该房地产的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 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前办理交房手续。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延迟过户或办理交房手续,每逾期一天向守约方支付¥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逾期赔偿金,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超过7天不配合办理过户及交房手续,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中途无故毁约,否则其属违约。以上条款中涉及到的各项违约的赔偿方法:若甲方违约,支付给乙方¥ (大写人民币 )作为违约赔偿金,并赔偿乙方已支出的与本房产交易有关的费用;若乙方违约,乙方支付给甲方¥ (大写人民币 )作为违约赔偿金,甲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已支出的与本房产交易有关的费用。

  第七条:甲乙双方一切事宜的协调与通知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书面通知可以是甲乙双方互发的传真、邮件、信函以及手机短信等。

  第八条:补充条款: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补充文件与此协议同具法律效力;如不能解决,则提请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买卖合同 篇7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自有的小松PC200—7旧挖机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旧挖机(该编号为:)出售给乙方,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看机试机后,以协定价格为为人民币为元大写万元整甲方负责惠州到的运输费用。

  二、甲方保证出售该挖机具有合法正当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XX,非偷盗无贷款行为,保证此挖机在出售前的债务与乙方没有任何关联。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如该挖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三、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挖机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在一次性付清协定价后(收款以收款收据为准),取得该挖机所有权,(由甲方自动转给乙方)。

  四、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电话:电话: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甲方银行收款帐号:

  乙方银行转款帐号:

买卖合同 篇8

  原告(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刘培炼,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张杰,浙江泰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石维纲,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刘恩,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邹永闯,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为与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3月2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傅建昌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同年4月11日,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货物申请质量鉴定,在鉴定期间被告撤回鉴定申请。后因被告于同年7月21提出反诉,本院受理被告反诉后,本案转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于同年8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张杰、被告委托代理人邹永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诉称:原、被告于20xx年9月6日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提供给被告各种规格的钢材。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但被告只支付了部分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尚有货款46177.05元未付。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支付货款46177.05元、违约金5649.92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订立合同的实际时间应是20xx年9月1日,同时被告已经付清了全部货款,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现根据20xx年9月6日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告应于同月7日前供货,逾期供货一日应按总货款的1%向被告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同年9月6日和9月10日向被告提供了价值274795.25元的货物,迟于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3天,已构成违约。故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8243元,并承担本案反诉费。

  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双方订立合同的时间应是20xx年9月6日,反诉被告实际是在同月6日就交货了,由于反诉原告提出规格不合适,要其他类型的钢材,故反诉被告于同月10日提供了反诉原告所需的钢材。按合同规定是反诉原告带款提货,是反诉原告违约在先,同时违约金每天按总货款的1%计算应属过高。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为:

  一、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原告认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被告认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1日。根据原、被告所提供的合同,双方签订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同时被告在反诉状上也明确认为是9月6日,被告也没有向法院提供证据可以证明是9月1日。故本院确认原、被告所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

  二、对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给被告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被告已付货款多少元?原告认为,被告于同年9月26日付货款100000元,同年11月卖给原告价值6724元的货物,同年12月19日卖给原告价值34950元的货物,20xx年2月7日付货款86944.20元,共计被告已付给原告货款228618.20元。被告认为已付上述款项是事实,但被告已于20xx年9月5日支付了原告210994.82元,并提供了同日银行存根1份,故被告已付清了全部货款。原告认为被告于20xx年9月5日所付的货款是支付以前其他货物的款项,且与本次货物的规格也不一样,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为9月6日,且合同约定了带款提货,故原告的异议成立。对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给被告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本院确认被告已付货款228618.20元。

  三、反诉被告于20xx年9月10日供给反诉原告的钢材根据合同规定是否违约?反诉原告认为,反诉被告应于9月7日前供货,而其于9月10日供货,逾期3天构成违约。反诉被告提供了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故反诉被告应依约支付8243元的违约金。为此向法院提供了双方所签订购销合同1份及9月10日的送货单1份。反诉被告认为,在9月6日送货后,根据反诉原告的需要送了其他规格的货物,反诉被告没有违约。本院认为,根据反诉原告提供的送货单看,反诉被告于9月10日所供的货物与双方所签订合同所需钢材的规格不一样,且反诉原告收货后在合理期限内也没有异议,应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故反诉被告于9月10日的供货行为并未构成违约。

  通过对上述争议焦点的认定及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的陈述,本案事实确认如下:

  20xx年9月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原告在同年9月7日供给被告约定规格的钢材一批,同时约定带款提货等条款。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同年9月6日、9月10日按被告所需供给了价值为274795.25元不同规格的钢材,被告在收货后已支付原告货款228618.20元,余款46177.05元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付。在庭审中,被告对原告违约金5649.92元的计算没有异议。

  本院认为:原、被告间的买卖合同成立并有效。被告在收取原告的钢材后,尚有46177.05元货款未付,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该款,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未按约支付原告货款,已构成违约,对被告逾期支付的货款原告要求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且被告对原告违约金的计算也没有异议,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649.92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反诉原告诉称反诉被告构成违约,要求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8234元,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货款46177.05元、违约金5649.92元,共计54826.97元,此款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二、驳回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要求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8243元的诉讼请求。

  本案本诉受理费20xx元,反诉受理费340元,合计240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405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帐号:1202024409008802968;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施 飞

  审 判 员 傅 建 昌

  代理审判员 王 辉

买卖合同 篇9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县建新龙XX毛坯车库出售给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所车库位于____县建新龙XX。

  二、乙方所购车库是甲方所建的东单元西套。

  三、房屋总价款:包干价:。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付购车库定金

  2、交付车库钥匙时付清余款元。

  六、车库交付后,甲方负责土建保修________年,屋面修________年。因乙方造成故障,由乙方负责自行维修。

  七、乙方接收车库后,不得擅自扩建和改建,如乙方擅自改建,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车库标准

  1、该车库内墙粉刷混合砂浆抹灰;

  2、楼地面刮糙;

  3、车库门为大卷闸门、水、电接头子。

  4、窗为塑钢。

  九、甲、乙双方车库交接后,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接受房屋。

  十、违约责任:如双方任一方违约,赔偿违约金贰万元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办证机关存档,合同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 ×××,男/女,×××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 住址:××××××,联系电话:×××。

  ×××,男/女,×××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 住址:××××××,联系电话:×××。

  (法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男/女,×××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 住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 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元,小写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元, 小写 元。

  2、 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车价款。过户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承诺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内按购车价格回购该车辆。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乙方,乙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 2、甲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甲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甲方保证对提供给乙方的车辆提供事故处理一条龙服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2、乙方应在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协助处理事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乙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甲方到期未能按合同中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价格及时间回购该房屋,乙方有权继续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甲方到期未能按合同中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价格及时间回购该车辆,乙方有权继续享有该车辆的所有权,并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三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 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保险单 7、购车发票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甲方开户银行帐号户名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乙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年 月 日

【关于买卖合同范文集锦10篇】相关文章:

1.关于买卖合同范文集锦5篇

2.关于买卖合同范文集锦7篇

3.关于买卖合同范文集锦9篇

4.关于买卖合同范文集锦8篇

5.关于买卖合同范文集锦6篇

6.关于汽车买卖合同范文集锦9篇

7.关于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文集锦5篇

8.关于买卖合同模板集锦7篇

关于我们|致应届毕业生|会员协议|法律声明|问题反馈

觉得【应届毕业生网】对应届生求职有帮助,记得分享给其他应届生,网址是“应届毕业生”的声母YJBYS.com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