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简易

时间:2023-02-02 00:26:40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借款合同简易范本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简易版的租房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

借款合同简易范本

  甲方(出借方): ; 乙方(借款方): ; 担保人: 。

  经甲乙双方以自愿为原则进行协商、担保人进行公证后,双方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X年X月X日甲方在此向乙方提供分期借款共计X元,此协议为凭证,担保人公证。

  第二条: 甲方需在每月x日向乙方提供X元借款,直至X年X月X日共计借出款项X元为止。如甲方未能按时、按额定数目给予乙方借款,需向乙方支付随延期天数增长的违约金,最少X元,最多X元。

  第三条:借款利率按当前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计算。甲乙双方不得私下反悔、更改利率,如需更改,需重新起草并签订相关更改协议。

  第四条:乙方需自X年X月X日共获得来自甲方的X元借款之后,至X年X月X日之前将所有借款以及利息全部结清。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规定在限定时间内缴清借款与利息,否则需向甲方支付随延期天数增长的违约金,最少X元,最多X元。

  第五条:甲方借款由担保人XX为乙方进行担保,担保日期至X年X月X日截止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时缴纳借款或利息,或乙方以各种手段拖缴借款与利息担保人需共同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担保人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从甲乙双方签字之后即日起生效。

  出借方:(章)

  借款方:(章)

  担保人:(章)

  签约日期:

  延伸阅读:

  借款合同一些概念: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

  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信贷计划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借款方必须根据国家批准和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须在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超计划贷款必须严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外币主要是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借贷使用的。在外币的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包括计收利息)

  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有足够的物资作保证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担保,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提供贷款。这种保证或担保是使贷款能够得到按期偿还的一种保证措施。

  6.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借款方在归还贷款时,一般要偿还贷款利息,而利率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计付,当事人双方无权商定,对国家规定的利率,任何人无权变更或修改。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

  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

  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

  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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