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协议

时间:2023-08-04 08:12:1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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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分包协议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1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 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

  二、分包工程范围:

  本工程所有钢筋加工制作、绑扎安装、钢筋接头焊接、电渣压力焊、垫块、马镫放置、二次结构(构造柱和装饰柱钢筋预埋)、后浇带钢丝网的绑扎和止水钢板的制作及安装及施工过程中放线协助配合工作;配合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废料归堆、场内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等所需的人工费用、人工加班费用及大型机械(垂直运输机械)外的所有小型工具费用在内.

  三、分包工程工期

  1、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合格率达到100﹪)

  五、合同承包单价: 36 元/M2,按建筑面积计算。阀板以下钢筋520元/T计算

  六、承包方式:劳务计量承包.包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

  七、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和适用法律

  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2、适用标准、规范:按施工合同有关约定,按国家《建筑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广西省 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八、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施工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2、本合同;

  3、询标纪要或函件;

  4、工程量清单和确定劳务分包价款的工程预算书;

  5、施工图纸。

  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或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时,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形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依据上述排列顺序解释合同文件。

  九、甲方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2、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力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和工期的事务必须经本人确认方为有效。委派人员的调整和撤回应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有关人员;

  4、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上报上级终止合同。

  5、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等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和收到后生效。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代表的持有异议的书面报告后的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代表的撤换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十、乙方代表

  1、乙方驻工地代表。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文件;

  2、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均应以工程联系单书面的形式送交甲方,办理签收;

  3、乙方代表应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指示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乙方代表接甲方代表通知要求调离的人员后,立即将该员调离现场,交回有关证件,未有甲方代表的书面许可,不可再将此人员再进入工地;

  5、末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和撤走进驻工地人员;

  6、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指令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指令后的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

  7、乙方代表易人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十一、甲方工作

  1、严格审定乙方的资质。(审查四证,审查施工等级、履约能力)。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2、负责统一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确定临设、工地出入口、标志的设置、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的位置;

  3、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提供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4、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

  5、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及各分包单位的进度协调,组织召开有关工程会议;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7、负责乙方进场时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督,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8、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和验收;

  9、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当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所要求的标准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并根据甲方处罚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10、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结算。

  1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2、甲方应对乙方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督促乙方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二、乙方工作

  必须配备能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的管理,负责实施对承包范围内工程进度、质量、环境管理、劳动力调配、职业健康安全及职工生活安排等事项的具体管理。

  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和再分包。由乙方组织的所有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

  2、参加甲方或业主主持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国家及当地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施工。

  3、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下发的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当地政府所规定的各项手续。对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采取控制措施,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接受

  甲方、业主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与现场各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4、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赌博、打架等违纪行为,如发生此类事件,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在本工程中不得使用18周岁以下及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务工人员,不得使用外来盲流及甲方单位职工的家属,否则此类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进场施工7天之内必须提交乙方单位三类人员的安全证书复印件,乙方在本工程的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述证书须经项目安全员验收合格后备案存档)。乙方用工必须遵守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发生的安全、质量等事故和非法用工罚款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保障并持续保障甲方不承担上述损害赔偿以及相关的一切责任。

  6、乙方进场的施工人员,在进场前必须先报花名册,所有务工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建设工人上岗资格证书、暂住证、安全生产培训证,并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务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办理和佩带建设公司工作证或项目出入证。人员进出如有变动,必须于当日申报,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所有进场务工人员必须及时办理个人信息卡;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所使用务工人员依法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并送甲方项目部备案,一旦发现务工人员进场施工未与乙方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应保证工程连续施工,在节假日(春节)期间必须连续施工,确保工程进度、不增加任何费用。

  9、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0、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要求,一周内提交主要工序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提交下期劳务施工计划、材料需求计划确保总工期的要求;

  11、对甲方的指令(口头的或书面的)应按要求迅速执行,如因乙方行动迟缓造成业主的投诉,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处罚,当收到甲方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乙方仍未执行,甲方可另聘他人执行,并将发生的费用双倍从应付乙方当月的款项中扣除;

  12、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所涉施工部位妥善进行保护;

  13、确保工作面及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结构施工期间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达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

  14、每天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场容标化达到验收标准。

  15、工程完工后,清理所做工程项目的标志、污斑、指印和其他油污和脏物,清运自用工具、机械和设备,达到交工前的清理标准;

  16、交工前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并负责修复造成的损坏。参与交工验收,并负责交工验收时提出的存在缺陷进行无偿的修理,直止达到交工验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

  17、工程结算书应按要求及时报送甲方项目经理部。报送结算的同时,要将相关的资料一并附上,由于资料不全造成结算缺项漏项后果自负;

  18、乙方认可施工合同中有关甲方向业主的承诺,业主对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均是乙方应该做到的和应尽的义务。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公司所提出的改进存在的缺陷、需要相互间的配合,以及要求参与的工作任务,并做到对方满意。

  1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

  20、乙方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1、乙方应当按月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根据乙方内部分配中明确剩余部分另行支付办法,每年年底前必须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应得的全部工资。

  22、乙方在进场施工后应及时与每个农民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逐步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并使用“工资卡”,委托银行发放工资,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23、乙方应及时编制工资支付表,书面记载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项目、发放时间、姓名等,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24、如因乙方原因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所发生的工资纠纷和上访,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5、除本分包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26、乙方必须同时履行以下条款:

  (1)凡业主对甲方(总包方)的要求和甲方(总包方)对业主工期、质量、安全标化方面的承诺将同样视作甲方对乙方的要求和乙方对甲方的承诺。

  (2)在乙方无能力完成承包内的工作或达不到甲方(总包方)的要求时,甲方有权直接派力量去完成或整改,费用按实由乙方承担,在承包总价中扣除。

  十三、合同价款的确定

  1、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十四、合同价款的结算

  1、分包工程完工后,经验收、考核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分包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投标书、询标纪要、合同文件及附件中有关价款的相关约定进行分包工程的完工结算。

  2、考核验收单(任务书)是合同履行的凭证,是预提工程款的依据,甲方按单位工程分阶段完成工程量结算。

  十五、合同价款的支付

  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一致同意各项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均应在业主已支付工程价款为前提下。

  1、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已完劳务分包价款的 50%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余款在分包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一并结算至总价的 80 %;至当年年底支付到结算总价的 90 %;余 10 %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乙方全面履行保修责任后付清。

  2、甲方根据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比例,结合项目的实际,经核定后向乙方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

  3、因业主原因影响甲方向乙方付款,乙方不得向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而且乙方承诺不会因此而进行民事诉讼。

  十六、分包的作业范围

  砼结构工程的模板、钢筋、砼、各类砖墙及现场场容,施工过程中的机、电、焊工、设备材料的损耗、易耗品、灯具、小型机械和现场照管等费用的包干。

  (一)钢砼工程:(1)对进场钢筋由乙方负责及卸车,并分规格堆放。

  (2)施工方案确定的钢筋各种形式(直螺纹、焊接、绑扎)的连接,包括零星配件制作及安装各种扎铁、夹铁、钢筋绑扎前除锈及制作安放水泥垫块及绑扎钢筋的临时操作固定架,配合试验取样和各种焊接接头工序的施工。

  (3)派专人监护钢筋,及时清理钢筋上的水泥浆和砼屑等。

  (4)搭拆绑扎钢筋时所需的操作架子及钢筋的运输。

  (5)钢筋的固定、预留(包括钢筋支架的安装)。

  (6)钢筋绑扎应预留出时间和空间与水电预埋管件或其他分包人的配合。

  (7)钢筋电渣焊接(不包括电焊接头)甲方有可能指定单独分包人完成此项内容。

  (二)二次结构工程:

  1、门窗过梁、窗台梁、构造柱、墙体超过4米设置的圈梁、女儿墙压顶、屋面保温层上的钢筋网片等构件的钢筋制作及安装。

  2、砖墙砌筑中的墙拉筋、构造柱拉结筋的制作。

  3、工完料清,做好落手清。

  (三)与工程配套工程

  1、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标化工作,并确保达标。

  2、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四)施工现场不可预计及各种管理辅助配合人工范围(不再签发估点工凭证):

  1、施工中临时停水、停电、机械发生故障。

  2、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质量检查的操作时间。

  3、由于自然因素造成工程中断施工的间歇时间。

  4、现场操作时落手清,模板、钢筋等材料整理堆放标准化。

  5、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所需用工。

  6、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因素而发生的二次驳运所需的用工。

  7、在特殊条件下施工所需增加的用工及特殊产品保护的所需用工。

  8、在施工中可能与兄弟单位配合中所引起的材料、机械等工的间歇时间。

  9、市规划局规定的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不可预计用工。

  十七、管理要求及违约责任

  1、质量

  (1)本合同劳务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2)因乙方原因分包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经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除了按本合同十三条扣发结算工程款外,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和索赔。

  2、工期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甲方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制定落实作业进度计划,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2)施工实际进度延误,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达到进度计划的要求。如补救无效,影响合同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的,除了按本合同十三条第二款的约定扣发结算工程款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和索赔。

  3、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标化工地标准,确保现场管理达标,创建标化工地。

  (2)乙方文明施工、工地标化达不到要求,应根据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责任。

  (3)乙方文明施工、工地标化经考核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工程款按本合同十三条第二款的扣罚标准结算。

  4、安全生产

  (1)本合同必须与《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同时签订方生效,否则本合同无效。

  (2)乙方必须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教育,进入现场应严格遵守一切安全操作规定,做好安全预防措施。

  (3)乙方在施工中如违章作业,由此造成伤亡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义务。

  (4)在施工生产中如甲方安全设施或他人造成乙方伤亡按政府规定处理。经济由甲方负责,金额由甲方与乙方在政府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解决,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加强所属人员的教育,加强人工费分配管理,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及时处理纠纷的苗子,特别是应该严格遵守政府的有关劳动法规,并免除甲方因乙方的原因所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6)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政府、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不转包、不违规分包)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指挥。

  (7)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对合同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在现场进行旁站式的安全监督和控制,未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的每脱岗一天处壹万元罚金。

  (8)乙方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件,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证卡不齐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责令清退、直至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为操作人员配置必要的劳防用品。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责令整改或甲方代为配置,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本专业工程危险源清单,并以书面形式制定对应的措施。

  (11)乙方应保证在履行合同时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如果发生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造成下列后果的,甲方有权依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进行处罚,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处乙方拾万元罚款。

  (2)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处乙方叁拾万元罚款,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伤害的,按上述条款同等处罚。

  (12)乙方应积极履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主题,文明施工,文明作业,夯实安全基础管理,确保甲方对业主的创建目标的实现。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按总合同的

  有关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5、综合保险

  (1)乙方在进场后7天内必须按照《外地劳动力个人信息采集表》的要求,按实提供所有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证件照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报甲方总承包项目部专管员办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手续。

  (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如需增加劳动力,乙方必须按照前款之要求,应在当日及时向甲方总承包项目部申报增加人数。如须减少劳动力,乙方必须提交所减少人员的变更花名册及在本工程作业期间的支付工资结算清单,后由总承包项目部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劳务市场办理施工作业人员的进出变更手续。

  (3)乙方在获得外来从业人员登记手册后,应及时编制《从业人员花名册登记表》交甲方总承包项目部,甲方按照规范用工的要求进行审核,经总承包项目部核准后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4)乙方因瞒报、漏报、错报或进出场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的,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上述施工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造成工伤安全事故的,按安全生产有关条款处罚。

  6、违约责任

  (1)乙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相应的义务,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000 元。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但仍能够达到国家最低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4)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解除,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有关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八、履约保证

  1、本合同乙方采用下列第

  (1)种履约保证方式:

  (1)分包工程进度款抵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进度款、结算金额)的抵扣比例为 10 %;保证金额为 万元。

  (2)乙方出具银行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3)履约保证金。

  2、分包履约保证金的释放、返还同甲方向业主提交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释放期限相同。

  十九、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以及依据本合同承担责任。

  二十、争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其他

  1、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完工的分包工程,分包工程款(除保修金外)支付完毕,除保修条款外,合同的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完结保修事项,结清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2 份,甲方 1份,乙方 1 份。

  二十二、补充条款1、2、3、二十三、本合同附件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防火安全协议书;

  3、文明卫生协议书;

  4、综合治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甲方 就 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过劳务招标,甲方将本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为了实现甲方和乙方约定的质量目标,切实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材料使用、文明施工的控制和管理,双方进一步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章 普通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分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2)结构形式: 结构

  (3)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地下室 平方米)

  上述面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因设计变更导致上述面积增加或减少,结算时按本章第四条。3中执行。

  (4)层数: 地下 3 层,地上 16 层。

  (5)檐高: 米。

  3、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承包,结算时单价详见附件一,单价为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的结算依据,乙方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及劳动力市场的价格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综合单价里,以后不作任何调整,但若乙方未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承担违约金外,结算综合单价下调为清单报价单价的 80 %。

  (2)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为乙方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及修复缺陷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费用总和。

  4、分包工作内容:

  第二条 劳务人员

  1、乙方根据分包工程需要指派的作业人员不得低于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按进度规定的劳动力需用计划数量,且符合 北京 市建委关于现场施工人员配备的有关规定,满足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要,具体管理人员的岗位清单和需要持证上岗人员的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另行上报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须提供:

  (1)管理人员岗位清单(相关证件复印件)

  (2)需要持证上岗人员清单(相关证件复印件)

  (3)相关工伤保险交纳单据凭证复印件

  (4)乙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定于 年 月 日,结构封顶日期定于 年 月 日,装修工程完成日期定于 年 月 日。

  2、上述日期或时间如有变更则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的确定

  (1)本合同采用固定清单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中已包含乙方所必须交纳的各种税金、政府规费、保险、培训、劳保、临建人工费及租赁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人工费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优质工程奖和安全文明工地奖、材料检验实验等费用,同时还包括本工程要求乙方提供的材料、机械和工具的费用,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和劳动力的市场价格风险及国家政策性调价风险系数均已计入单价里,不做任何调整,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此项费用。

  (2)各分项工程承包综合单价分别见报价清单,未注明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实际完成工程量除注明外,所有的面积均指工程的施工面积。

  2、乙方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所对应的工程价款以及业主(建设单位)及甲方对乙方制订的规定和提出的要求所对应的费用:

  (1) 乙方已明确了解甲方并未将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工作在报价中一一进行表述。所有未表述的工作内容将会以通知、方案、交底、规章、制度等形式给乙方明确,乙方对甲方的指令有异议的,应首先予以执行,并在接到甲方指令后2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则基于甲方指令所对应的支出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中。

  (2)乙方接受甲方制订的关于本工程质量、工期、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3)施工依据和施工内容及施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的图纸和图纸中规定的标准图籍、规范、法规、以及甲方编制制订的方案、交底。施工内容中还包括:临时水、电的安装、施工脚手架的搭拆,竣工工程清理垃圾外运、保洁和维护,成品保护工作和为达到工程施工目标而在施工过程中需做的全部辅助工作内容,包括材料、机具、现场设备的倒运、加工、整理、清理安装和进出场的装卸车和在周转料库房的装卸车工作;施工内容中还包括为所有建设单位、甲方所另行分包的各专业分包的配合工作及专业分包施工期间所必需的停工等待而支出的费用。

  (4)现场临时水、临时电的安装、维护、拆除等全部用工所发生的费用。

  (5)为达到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等进行清理、保护而支出的费用。

  (6)为达到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所付出的人工投入和支出的费用。

  (7)固定综合单价中包括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和补充合同所述的全部工作内容、按照施工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施工周期间歇所发生的用工等待费用、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支出的费用,对于乙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的所有证件、许可证、保险、用工手续时所发生的费用也同样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固定综合单价中还包含乙方需上缴的各种税费、非生产性开支等方面的费用;还包括了为指定分包单位配合工作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8)除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承包的本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费用外,其他一切发生在本工程内的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料具整理、材料的检验实验费等方面的工作无论是否由甲方进行安排,结算时均不对劳务合同中的固定单价进行增减。

  (9)施工条件不具备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并擅自将人员进场,造成的人员停工、窝工、误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施工条件具备,但乙方相应施工人员不足造成后续人员窝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10)与工程施工相配合的架子及安全防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生活区管理;除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以外的所有辅助材料、工具用具,小型电动工具及设备的购置或租赁费用。

  (11)固定综合单价中还包括现场临时水、电新建的施工及管线拆除、材料现场卸料以及现场材料二次搬运及装卸车、周转材料及中小型机械的场内、外进场就位、退场归还的一切费用。管线出建筑物外规定范围内的人工挖土方、回填土、预埋件预制和回收用工、现场文明施工清理用工、应对有关方面检查的现场和生活区及办公区清理用工、工程验收时发生的清理用工及配合业主分包等的用工,以及施工完成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现场清理至甲方要求,所需的费用支出也包括在固定单价中。

  3、关于合同价款的增减及窝工补偿:

  (1)乙方接受甲方下发的所有设计变更,对于承包范围以外的洽商项目按照( 20xx 年)《 北京 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确定综合单价(报价清单中不包括部分),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设计变更或承包范围内发生的非乙方原因的返工,变更洽商(人工部分)按照( 20xx 年)《 北京 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日,每个工日综合单价按 元进行结算,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

  (2)对连续超过一周时间因甲方原因停水、停电或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的补偿费用(一周内部分不予补偿),结算时按双方确定超过时间部分的工人人数以 40 元/工日标准给予补偿(以当时签字的确认单为准),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

  (3)对于乙方未经甲方 经营主管 书面认可、且超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施工的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一律不予结算。

  4、暂定固定总价款为: (人民币)

  大写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1)本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承包价及承包内容确认单、承诺书

  (3)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

  (4)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料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

  (6)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结算书

  (7)经甲方书面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发的函件、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后,3天内没有书面回复予以否认和修改的,视为乙方已经接受,并作为合同附件及最终结算的依据。

  3、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乙方应投入资金保证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作为乙方对外欠款的.理由,无农民工工资发放签认表甲方不予结算。

  (2)工程进度款结算:

  1)每月25日前,乙方应提交手续完备的“工程数量签认单”到甲方经营部进行审核结算,并开据结算单进行中间结算;工程交工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30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若乙方未在交工之日起28日内提交书面结算资料,视为同意甲方的结算意见,同样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30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承认对方的结算意见。

  2)若乙方未及时报送结算原始资料,甲方有权单方面编制当月结算资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同时甲方将按 元/期向乙方收取劳务费用。工程不符合结算标准,甲方不予结算。

  3)未按上述程序进行的中间结算和最终清算的任何单据或签字不全的单据,甲方将视为个人行为,均不能作为中间结算和清算的依据。

  4)甲方结算时将扣除乙方超用材料费、使用甲方的机械费用、违约罚款等各项费用。在最后一期结算单开出时,同时签订“合同结算终止协议”,协议签订后,并不影响乙方根据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甲方可直接在保留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5)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10%作为保留金。其中5%在乙方全部完工后,且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后甲方支付予乙方。另5%待质量保修期满、最终交验后按建设单位返还情况而进行返还,至此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6)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8%的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每月由乙方制好民工工资表后,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并将民工工资发放签收表复印件在甲方财务备案后方可返还。

  7)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2%作为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2%的合同金额作为事故处理的保证金额,多退少补;如果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将在清算时全部无息返还。

  (3)工程款支付:

  1)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法人代表(即合同签约人)应亲自到场,如派其他人员结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甲方经营部。乙方结算时应出具正规的、合法的劳务发票,付款办法和时间按业主付款办法和时间,由于业主推迟支付,甲方也将无息推迟支付。

  2)支付时原则上只能以电汇等形式汇入合同指定的帐户, 汇入合同非指定帐户或其他方式支付时,需提供正式公函原件,提供委托付款申请书。

  3)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提供结算资料,导致甲方不能按期进行结算的,甲方有权不予进行资金支付。

  4)甲方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控制在当期应付工程款的70%以内,乙方工程完工后,在扣除按照合同条款应该扣除或者暂扣项目后的余额进行无息支付。

  第六条 材料、机具供应

  1、甲方提供的机械、工具及材料( ):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具及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

  2、乙方提供的材料、机械和工具:除以上甲方提供的材料和机械及工具外,其余工程所需的机械(包括所有使用380v电压的电动工具、三级移动的配电箱、电缆和机械)及工具均由乙方提供且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规定。由乙方自备的机械、工具及辅助材料须自带入现场,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所有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领用的甲方的机具,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机械、机具进场及时提出,如未提出视为合乎要求,无论是否提出,乙方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4、乙方自带小型机械的正常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5、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

  (1)由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及材料,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对机械清理保养,机械发生故障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维修,费用自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具,乙方按照市场价格赔偿给甲方。

  (2)甲供及调拨材料只限乙方在本工程使用不得外运;违者按材料数量双倍处罚。在施工中必须按规定位置堆放材料,做到工完料清,保持现场整洁。

  (3)甲方供应调拨给乙方原材料,由乙方负责看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丢失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所有材料领用人员必须是乙方负责人、负责人书面授权委托人员或乙方现场负责人员,以签名(盖章)为准,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机材部。

  (5)其他: 。

  6、对本工程材料的使用及奖罚,双方约定如下:

  (1)现场材料的供应量应根据合理施工方案现场调整。由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批供应至施工现场。

  (2)乙方确保商品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的模板、支撑等完善有效,发生因模板支撑等方面失效导致的混凝土浪费而被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索赔的将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确保混凝土到场后按时迅速浇筑,如因乙方人员原因发生混凝土浪费而被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索赔的将由乙方承担,对于工程实体材料,除商品混凝土外,乙方现场卸货后,确认数量,并在料单上签字,作为甲方实际给付的工程实体材料数量依据(如果乙方拒绝签字,则按甲方签字为准)。

  (3)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妥善保管,按甲方要求码放成堆,不得浪费和丢失。

  (4)双方约定工程实体材料的损耗率控制在以下范围内(以设计图纸的工程数量为标准):

  1)钢材损耗控制在 %之内。

  2)水泥损耗控制在 %之内。

  3)混凝土损耗控制在 %之内。

  4)砂石损耗控制在 %之内。

  5)块料面层损耗控制在 %之内。

  6)其他未注明材料按照 计算。

  如果实际损耗率小于上述控制率,则按超额节约部分价值的 %奖励乙方;如果实际损耗率大于上述控制率,则由乙方按超出控制率部分价值的100%赔偿给甲方且增加5%的材料采购费用。

  7、乙方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手套、绝缘鞋、工作服等),且质量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8、乙方自行提供所有质检及测量放线所需设备、工具及临时用电的配电箱。

  (1)本工程的放线测量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验线。

  (2)工程的测量费、材料的检验实验费已包含在乙方的固定单价中,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调整;工程试验工作由乙方配合甲方进行。

  9、甲方提供的材料进场验收将由甲方与乙方联合办理。甲方供应的所有材料只负责运抵现场,乙方负责验收、核量、卸车、运转、倒运,并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1)一旦材料移交给乙方,乙方应负责材料保管、储存、合理使用,坚持厉行节约、严格管理、限额领料的原则,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或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而返工造成的施工中实际材料用量超出材料损耗率以外部分的材料费用和其它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进度要求至少提前两周对甲方应提供的材料提出材料申请计划,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验收接管材料。如果由于乙方所提计划不及时、计划量不足或规格型号错误等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采购的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每月25日上报进度报表。

  第二章 质量、工期、安全

  第一条 工程质量及要求

  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果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并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结构长城杯 标准。

  2、 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施工前乙方应进行图纸审核,一旦发现有设计错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工程验收以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8日内由甲方、乙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3、 本工程质量标准: 。

  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率100% 。

  4、 工程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乙方的质量体系必须对应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乙方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和主管工长要根据甲方管理人员的要求统筹安排、合理分配人力、物力,确保全面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计划由甲方编制,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审批后,甲方存档,发、承包双方均按施工组织及创优计划组织施工,执行其中的各项要求。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配合甲方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检查、验收。

  (4)隐蔽工程的检查

  乙方自检检验合格后在隐蔽验收前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自行承担费用整改完毕并重新组织验收,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报监理验收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专业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由甲方专业工长编制,在编制过程中乙方主管工长和相应专业工长或分项负责人参与,提出乙方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定稿权为甲方。经监理审批后,甲方存档,下发到乙方。发、承包双方均按方案和交底中的措施和要求组织施工。

  (6)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乙方专业工长或分项负责人召集乙方参与该分项施工的所有人员,将交底向操作工人进行传达和讲解,要让每一个操作工人明白应如何施工,如何对自己所完成的工作进行质量检查以及应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完成技术交底。如未传达或传达不及时,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甲方相关人员有责任在施工组织、创优计划、施工方案和分项交底中明确施工安排、施工工艺、质量要求等相关内容;乙方相关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提出符合质量标准的省工、省时、省材料,甚至达到更高质量标准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定稿、审批下发传达后,则双方应按此执行。

  (8)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向甲方索取方案和交底。对没有方案或交底,没有明确质量要求的分项工程,乙方有权拒绝施工。乙方对该类工程擅自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项目经理、工程师、主管工长应充分了解甲方下发的施工组织、创优计划中的施工部署、工艺流程及质量标准,精心组织己方人员,在甲方指挥下合理安排施工。

  (10)各分项工程完成三检,符合质量标准后乙方质量检查员检查后报甲方专业工长、质量检查员核定验收。

  (12)对甲方及监理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按要求完成。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能擅自修改甲方方案、交底中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由于乙方擅自改动施工交底方案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14)出现工程返工时,由责任方承担因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其它损失。

  第二条 工期延误的确定及奖罚

  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延的,经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造成的停工等不可抗力;

  (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2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收到相应的书面报告后应于2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事宜给予书面答复。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甲方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3、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照合同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如下: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20xx0元/天 标准的违约金。

  4、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相关损失。

  5、甲方制定承包项目的总工期和分段进度工期,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期,合理调配人员安排施工,确保工期计划的实施。

  6、乙方未按照甲方计划组织人力安排生产,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重新组织人力进行施工,确保工期计划按照甲方预定计划实施。如未在原定工期内完成计划,甲方有权直接扣除违约金(按上第3条规定)。

  第三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处理

  1、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如未按安全标准施工,则一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甲方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双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本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安全生产标准为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必须达到“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分要求,有关安全、现场、环境的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备必要的防护设施,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确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省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手段,确保施工安全。同时遵守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交底。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明确的由责任方负责;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施工造成的一切事故损失及后续相关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处理。

  5、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由甲方在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中制订,乙方须按甲方制订的措施、方案和交底进行施工和安全防护。未按要求施工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由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制订现场及生活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向其管理人员进行传达。乙方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应始终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制定的条款进行处罚。

  7、安全文明工地施工各项管理制度见《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在规定制度中未明确的并不表示甲方没有进行限制,甲方将根据现场发生实际情况,临时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乙方同样需要执行这些制度。

  8、乙方生产机械操作人员遵守挂牌标识的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9、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技术措施、方案、制度、规程由乙方项目经理、安全员、生活管理员及各专业工长对其工人进行宣讲和传达。该项工作责任人为乙方相应管理人员。

  10、乙方人员进入本项目工地,就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各专业工长须按照已传达的甲方制订的相应的安全措施随时进行检查,对不安全的行为、做法及时纠正。

  12、乙方安全员须熟知各项安全措施、规定,施工过程中随时在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提出并监督整改。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必须接受甲方安全员、专业工长的随时检查,对甲方相关人员提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14、无论是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上级单位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乙方安全员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的整改要求,乙方须按要求积极整改。

  15、施工过程中,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项目部及其上级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16、对于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形成安全隐患的行为,任何人有权制止,乙方作业人员必须听从。

  17、无论甲方人员还是乙方管理人员进行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18、乙方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无安全保障、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进行施工作业。

  xx、乙方生活管理员配合甲方生活管理员,按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随时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保证符合要求。

  20、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现场机械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应完全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21、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的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

  第一条 文明施工

  1、甲方、乙方应严格执行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以及镇江市、扬中市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2、本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为江苏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必须达到“江苏省级文明工地”的评分要求。如达不到文明工地,因乙方造成的,从总劳务款中扣除 2 %。

  3、严格按照江苏省省“文明工地”评分表中的每一项执行,每月每项一次不合格者,罚款500~2000元。要设专职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自身施工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乙方应使自己的生活设施保持整洁和卫生。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场容、环境卫生工作由甲方生活管理员负责组织检查和监督,乙方生活管理员直接受甲方生活管理员的领导和监督,并对在日常检查中提出问题的整改负责。乙方项目经理应全力支持其生活管理员的工作。

  4、乙方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防止并消除对大气环境、水的污染以及施工噪音的扰民

  5、乙方项目经理、主管工长、安全员、生活管理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相关的专题会议。

  6、如乙方未服从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划分责任区域,由各专业分别负责。

  2、乙方设专人,每日清扫,确保现场内环境卫生整洁。道路无积水,无泥砂。

  3、现场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管理,要求墙面干净,门窗玻璃明亮,地面无纸屑、烟蒂等垃圾;文件资料、图纸由谁使用谁管理,不得随意堆放,保持桌面整洁。

  4、现场会议室设专人管理,保持整齐清洁。会议室内悬挂有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图,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义务消防救灾组织名单。

  5、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对工人实行封闭式管理。

  6、民工宿舍内由专人进行打扫,统一被褥,衣物等物品要摆设整齐,保持整洁、有序。宿舍内严禁乱接电源、乱设开关和插座, 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7、施工现场厕所由专人按厕所管理规定进行打扫,保持厕所内干净、整洁。

  8、出现场的施工车辆遮盖严密,车轮清洗不带泥土出场。运输中遮盖不遗撒。

  9、乙方设专人负责,每日打扫整个生活区的卫生,清运垃圾。

  10、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乱涂乱画。

  11、及时排除积水并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施放药物,防止蚊蝇孳生。

  12、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小便入坑。

  第三条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

  甲方根据现场综合情况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制定控制预防可控制事故的方案、程序和方案,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措施进行操作,将危险因素严格进行控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其他人员、机具产生的由甲方负责监督整改,乙方予以配合。

  第四条 职业健康安全

  甲方根据现场综合情况针对辨识出来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后制订出专门的控制方案、程序和方法及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必须严格予以遵守和执行,避免出现火灾、中毒、起重伤害、触电、雷击、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中暑、疫灾等现象的出现,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劳保防护用品应保证发放到位,分别购置。健康证、特种人员作业证等必须的证件齐备,同时应响应国家安全生产部门制订的为特种作业和高危生产人员投保商业保险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及运行控制

  甲方根据本项目特点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进行评价,并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进行更新,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种方案、程序和方法,对生产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做到能源与资源的保护、废水与废物控制、扬尘控制、噪声控制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控制等管理,确保环境方针、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

  1、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

  2、合理分配施工用水、电,避免浪费;遵守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各项规定,保护水资源不被污染;

  3、对在施工中遭受破坏的自然环境及时进行恢复,保护生态环境;

  4、对扬尘和大气污染进行控制,控制粉尘、含尘气体的排放;对油漆、石棉等物品妥善保存,造成污染时及时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理;

  5、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确保对噪声进行控制,超过规定限值造成扰民的,扰民费由乙方承担;

  6、生产垃圾和废弃物等物品,进行分类后,不可回收物要堆放到指定地点,可回收物另行堆放;由甲方统一处理;

  7、由甲方材料部门制订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台帐,严格进行控制发放,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操作规程、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技术交底,必要时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使用后剩余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应及时退回仓库。

  第四章: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施工图纸,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交底。

  2、负责于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壹套,积极向业主办理工程洽商。

  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5、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6、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整改。

  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委派的不称职工作人员。

  9、当乙方不能按时或全面履行本合同,如工程质量或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有权调整承包施工队或解除本合同。或当乙方自愿退出履行合同,结算时,甲方给予乙方已完工程量10%的罚款。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3

  发包人:(简称甲方)

  分包人: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本工程主合同(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循环水泵房(含取水头、排水口)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劳务分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补水泵房(含进水间、取水头、栈桥、栈桥桩基、取水钢管)建筑施工工程

  1.2 工程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

  1.3 工程内容:以甲方日工作安排为准

  1.4 工程承包范围:劳务

  1.5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xx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乙方人员到达时间为准)

  完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6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指标:

  安全指标: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要求为准。

  质量指标: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体合同标准执行。

  进度指标:满足甲方的劳务投入需要。

  1.7资信资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登记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等作为本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以上附件资料均需加盖乙方公章。

  第二条 承包方式、工程量及合同价格

  2.1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劳务总价承包方式(工程施工生产所需机械设备、材料、配件、能源、工器具、其他设施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由甲方提供)。

  2.2 合同价款:按照每人5000元/月包干,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9小时,超出9小时按照加班计算,加班按20元/小时计(中午午餐1小时不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内)。

  2.3计量及合同单价包含的费用组成:

  (1)每1工日工作时间为9小时。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各项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提交

  (3)分包合同价包括乙方施工生产运行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社保费用、节假日与公休日加班工资、施工期间的加点工资、探亲期间的各项费用及补偿金,乙方的施工利润、施工生产安全保险(除工程险以外的施工生产安全保险)以及为上述工作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5)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三项税金综合税率为3.22%),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除以上三项税金以外的各类税金(如: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等)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6)甲方支付给乙方进场费2000元包干。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3.1 本合同协议书;

  3.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3.3 本合同所列附件;

  3.4分包人的报价书(如有时);

  3.5 工程建设标准、施工通知、质量试验检验标准与规范以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

  3.6 甲方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以及各项操作规程等;

  3.7 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奖惩办法、人员进退场管理办法、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

  第四条 工程进度

  4.1 乙方应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生产强度要求以及工作安排与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4.2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生产进度滞后、生产强度不能满足主体合同施工需要,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人员投入,提高系统生产量、储备量以及生产强度;相应的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人员投入计划。

  4.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行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费用。

  4.4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技术要求

  5.1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验收规范以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要求的技术要求、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5.2 乙方应对收到的任何施工通知或质量技术规范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并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必须在收到相关文件后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避免由此引起返工或质量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3 在签订协议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和人员数量组织相关的施工生产、运行、维护与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5.4 在施工过程中,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或危险部位,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包括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进行作业与维护管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适时培训和技术交底。

  5.5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对质量检验与验收的正确性负责,乙方不能因为甲方的检验而免去对其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6.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生产要求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控制。

  6.2 乙方应配备兼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检制度。

  6.3 乙方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4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

  6.5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修理的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7.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业主、监理及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7.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对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发生安全事故(包括险情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及防

  7.3 乙方须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7.4 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5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7.6乙方必须每月缴纳不低于当月结算工程款的1 %作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安全责任期内无安全事故,可全额退回。

  第八条 材料和设备

  8.1 材料

  8.1.1 乙方所用施工材料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材料满足工程施工技术、质量以及安全要求。

  8.1.2 乙方对自行采购的材料负有全部责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的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更换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1.3 乙方须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的格式提交一份满足施工生产量及生产强度需要的材料计划报与甲方审批;乙方需指派现场负责人与甲方物资部门代表一道对甲方提供的材料、配件等进行现场清点并在领用单上签字认可。

  8.1.4 乙方施工所需的由业主提供的主要材料,应按有关要求的期限提出计划,报甲方审核,到甲方办理相关领用及核销手续。

  8.2 设备

  8.2.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使用设备时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使用的安全,对各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全责。

  第九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 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1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生产场地以及相关

  9.1.2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质量检验、验收资料。

  9.1.3派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9.1.4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主要交通干道、公共道路、供风、供水、供电系统建设、施工生活营地建设等),并提供乙方使用。

  9.1.5负责本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和现场施工协调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甲方的施工生产要求进行施工。

  9.1.6负责与业主进行工程款结算,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结算价款,并监督乙方是否专款专用。

  9.1.7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在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等方面所遇到的有关问题,协助乙方确定重大施工生产方案和调度。

  9.1.8每周定期组织乙方参加项目部生产会,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在施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乙方协调解决。

  9.1.9 负责监控乙方实施环境保护的措施,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9.1.10 乙方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达不到甲方工期、质量、安全要求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9.2 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2.1 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调遣相关人员进入工地,乙方施工生产及生产强度必须保质保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离场,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2.2 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将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施工生产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以后每月将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报一份给甲方备案;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9.2.3 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工程完工后按照甲方要求拆除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施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2.4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再进行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9.2.5 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其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拖欠、克扣;乙方所有人员的各项社保费用由乙方自行

  9.2.6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在工程施工生产中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积极做好与甲方相关项目的配合协调工作,遵纪守法,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也不得直接接受业主或监理人的指令;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听从甲方的调度指挥,甲方有权按甲方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下令停工整顿,如仍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和异议。

  9.2.7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9.2.8 工程未移交给甲方前,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配件负责照管。

  9.2.9 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9.2.10 特殊工种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及有效特种作业证,乙方应将其名单(含上岗证、IC卡号、身份证复印件)统计报送甲方备案。

  第十条 工程结算与支付

  10.1计量: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使用量进行计量。

  10.2 乙方应在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规定格式的完成劳务用工月报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表进行复核,在甲方向业主办理完工程价款结算后15日内对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10.3在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时,应扣除以下费用:

  10.3.1 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2 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4 合同约定的其他应扣款。

  10.4 工程价款在甲方收到业主结算款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办理月进度工程结算时,甲方对乙方上月的安全文明、民工工资支付进行评定合格后,将上一月扣留的相应滞留金一次无息返还给乙方。

  10.5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和预借工程款。

  10.6 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对乙方的安全文明生产、民工工资支付等进行评定合格后,才能对乙方办理完工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和索赔

  11.l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工期延误、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11.2 在工程实施期间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抢救时,乙方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甲方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11.3 甲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向监理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 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一方对某项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协调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指示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2.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做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常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风险和保险

  13.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3.2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3.3 乙方应为所雇佣的在工地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雇员的投保雇主责任险,若因乙方原因而未投保,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应费用。

  第十四条 其 他

  14.1 乙方的授权代表须长期驻守工地,按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如须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4.2 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乙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14.3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分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该协议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14.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清全部工程价款后自然失效。

  14.5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其它未言明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 本合同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副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4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 __________(公章)分包人: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5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乙方):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概况:_________

  3、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

  4、范围包括:_________

  5、工程监理单位(全称):_________

  6、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第二条作业人员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四条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清单所列单价应视为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进行的所有工作项目。

  2、工序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机械、机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他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人微言轻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4、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单价计算。

  5、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本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甲方代交,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第五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1、结算、决算资料:

  ①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②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③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①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②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3、合同价款的支付:

  ①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付款_______元。

  ②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③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④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4、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5、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不少于合同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以进场设备作为抵押,应按照担保法规定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

  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进场或不能继续完成本工程或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损害,甲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在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完成并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并撤离施工现场后,出现所雇佣民工或债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付相关款项,并加扣5%的手续费,不足部分从保留金中扣除。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并结算完毕满一年且甲方撤离施工工程现场后付清。

  第九条施工图纸

  1、甲方在开工前5天内,向乙方提供一套复印的施工图纸。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有关材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正式开工前由乙方会同甲方共同审阅,施工中如有疑问及时向甲方专业工程师请示,由甲方专业工程师负责解释。

  3、非经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不能作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据。

  4、变更设计按甲方专业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准。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据设计图纸自行绘制的施工用图纸,必须报请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材料设备的供应

  (一)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计算,相应款项在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未列明的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会有重大影响的材料仍由甲方统一采购。

  2、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利用甲方供电的,电费按1。0元/度收取,用电数量为正常消耗量加损耗量。

  (二)乙方的材料、设备

  1、乙方按合同规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材料。委托甲方进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自行检验的项目,其材料、设备应满足业主、设计、监理要求,并应得到以上部门的认可,否则甲方按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处理。

  2、由于乙方原因或技术需要拟代用的材料,必须报请甲方批准,超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驻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员

  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驻工地技术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一)甲方工作及责任

  1、申请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2、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工程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4、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5、甲方及监理人员对乙方的任何认可和指导均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6、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会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

  (二)乙方工作及责任

  1、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工程局部测量和施工中的放样及试验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工程项目施工干扰问题,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关费用。

  4、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创优目标,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包括阶段性进度计划)。

  5、时提报计量支付报表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6、乙方撤场之前必须将当地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企业信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时发放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或恶劣后果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必须对所使用的民工就工资发放,运行妥善解决,春节前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须优先考虑民工工资。

  第十三条工程检查与签证

  1、甲方专业工程师在对工序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自检。

  2、乙方自检合格以后,按规定格式填写工序检查证及附件后(检查证的填写格式及其完备性、文整要求要服从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下道工序施工。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甲方专业工程师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签证。

  3、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即进行检查即进行后继施工的工程需要新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给予乙方不少于__________元/次的处罚。

  第十四条工程转包与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若乙方违反这一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条补充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经双方确认的电报、会议纪要、施工图表、技术交底部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争端与解决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对方均可提出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2、在本工程业主没有拨付保留金前,乙方不能以甲方拖欠工程款为由到法院起诉。

  3、本合同发生诉讼,选择法院是_________省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均签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并将工程结算费用支付完毕后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6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承建工程任务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将公主岭市西溪名邸小区8#楼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等项目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权利,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图纸设计及变更的全部模板工程。

  二、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包人工、包辅料(钉子,铁丝,手提电动工具,手工工具等)、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等。

  三、承包价格:_________________按模板接触面积计算,地下室38元/平方米,地上部分32元/平方米。

  四、工程款拨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诺全部以现金形式拨付乙方工程款。201年施工到上冻为止,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70%的工程款;主体混凝土施工完成,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70%的工程款;二次结构施工完成,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剩余的工程款。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如约支付乙方工程款,需要支付乙方该部分工程款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作为补偿。甲方如资金紧张,经过乙方同意,可以用在建楼房抵顶工程款,但是楼层户型必须由乙方任选,同时价格在售楼处价格的基础上下浮%。

  五、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根据质量要求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作好每道工序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班组必须先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认真按照验收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进行整改,直到达到标准为止。

  六、工程进度:_________________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七、甲方义务和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

  2、负责土建、安装等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3、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提供图纸轴线、标高等数据。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交底。

  4、按工程进度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5、项目部现场安全员负责对各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指导,现场施工员负责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并协调与其它工种之间的关系。

  八、乙方义务和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进场后必须听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在施工中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要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及甲方管理人员的书面交底施工。

  3、乙方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发包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如因甲方材料供应或工程款拨付不及时,造成乙方有权拒的停工,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人工费用。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待实际发生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市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施工完成且结算完工程款后合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7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合同条例》直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强施工中的协调与配和,共同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鉴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及范围

  1、钢筋成型、制作、安装,(顶层的,女儿墙、构造柱、檐口节点及其它零星构件)。

  2、主体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

  3、与安装和装饰工程的配合工作。

  4、机械安装及原材料卸车堆放。

  5、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保安全、保质量、包文明施工。

  四、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的总体协调。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临时生活用房、生产用电。

  3、提供施工图一套和乙方施工的控制点、线。

  4、向乙方下达工程进度计划。

  5、按公司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五、乙方责任

  1、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调动,遵守工地规章制度,严格按图变更、技术交底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2、自觉接受甲方的质量和监督,验收,如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应无条件及时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甲方的日、周、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中途退场,农忙不得放假,乙方对自身施工人员调剂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必须时甲方令乙方退场,而且一侓不予结算。

  4、乙方应对,钢筋施工全过程负面责任,其工作内容如下:

  (1)熟悉施工图纸、施工放线、领退料料具、班组自检、保养机具,每班作业完毕后的场地清理,安全文明施工。

  (2)钢筋制作、调运、安装买件等。

  (3)完成属于钢筋施工过程中的其他工作。

  (4)各自小型手动工具:手电钻、锤子、扳手、卷尺等。

  5、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作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合理利用材料,禁止乱切,乱扔钢筋用料。如乙方原因造成浪费、埙坏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量罚款。

  六、质量验收

  1、按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及甲方有关技术交底验收,其质量评定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如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负责返回工。如乙方原因造成洞口不垂直柱梁筋偏差不大时由乙方负责返修。如乙未按要求予以修理,甲方根据存在问题的范围、程度、数量等,给予不同程度罚款。

  七、工程单价、结算及付款方式

  1、单价:按建筑面积______元㎡包干施工图内柱、梁、板、墙以及女儿墙、阳台栏板、压顶、楼梯等均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如乙方不愿施工按合同单价的三倍扣除)注;正负零以下按两层计算面积。

  2、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工程施工地上______层结算一次,付结算款的______%,以后为主体封顶质量合格后付到______%,余款待主体验收后半个月内付清。

  八、违约责任

  1、在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自行退场并付清所属人员的劳务工资,甲方按乙方所完成量的60%给予结算,同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退场通知后叁天内无条件退场,借口拖延每天罚款壹仟元;

  2、违反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的;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且屡教不改的;施工过程中,经相关人员连续叁次检查达不到甲方对工期、质量、安全生产的要求的;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不改的;乙方因技术力量。中途发生较大的质量事故及乙方技术力量不足,施工质量差的;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合理指挥调配的.;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未经请假连续三天不在工地,或把该工程再次进行转包的。

  九、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因违约引起诉讼,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十、其它

  1、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材料不浪费、遵守纪律等规章奖罚制度,按总包方针对本工程制定工期计划进行。

  2、甲方下达给乙方质量整改通知书,按工期计划和签订的按全协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中的等法律效益。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算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8

  发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利、务,在建筑施工合同基础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

  3、建筑规模:__________以单栋建筑面积为准。

  4、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管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斗车、拖砌块砖车和小型工具。

  验收和质量保修、包一次性验收竣工。

  第二条:__________承包范围及单价

  1、#楼主体结构封顶,场地清理干净后接手施工。

  2、以单栋楼拆散全包。

  3、砖砌体含二次结构砼浇捣/3,内墙抹灰/㎡,地坪含清钻(收光或正糙) 元/㎡,外墙收光 元/㎡,外墙贴面砖 /㎡,外墙保温 /㎡,梯间踏步水泥收光 元/层,梯间踏步贴面砖 元/层,公共部分贴面砖 /㎡,屋面六次成活 元/㎡。

  第三条:__________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 层 年 月 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验收标准, 层 年 月 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如乙方在承包栋号内因劳力技术达不到竣工时间要求,甲方有权指派其他队伍进入其栋号分割单项工作量进行突击施工,单价按第二条中的单价扣除乙方承包款,另外加扣5%的抢工费给抢工队伍。

  第四条:__________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担的'栋号确保优质争创黄鹤杯。

  2、乙方承担的栋号必须派施工员、安全员各一名,抓质量、管安全。

  3、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达不到优质工程,扣除总价 %作罚款处理。

  第五条:__________工程付款

  1、乙方人员进场壹周后开始借生活费,每人每天按 元饭票支出。

  2、每月按所完成工作量的 %支付(含饭票在内)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基本达到合同要求付至总金额 %。

  工程竣工经甲方及质检站收达到合同要求后支付至总金额 %,剩余 %六个月后付清。

  第六条:__________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住食,工程中只提供垂直运输及砂浆拌和机。

  2、乙方负责工程中所有工具及通线铁丝、线、水管。

  进场施工人员不要有老弱、病、残、幼及神志不清人员,如发现类似人员立即退场,若属于类似人员在进场后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自付。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双方签字生效,完工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9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设备情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中联5610;

  3、数量:壹台,使用高度:110;

  4、出租设备使用地点:星沙大道与漓湘路交汇处,即楚天五期8商住楼工地;

  5、租赁时间:约20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2天内,双方应共同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始;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惠15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元台总包干(含检测费、安装拆卸费、进出场运输费)。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1。00元,塔吊到顶后付8000。00元,拆除后付6000。00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此价为不含税价)。不足壹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510。00元天。

  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则按月租金0。3%标准加收迟延履行金,超过10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含设备租金、人员工资、食宿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拆除费用从定金中扣除(协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折机,设备停留时间和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

  三、甲方责任

  1、塔机地脚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距离超过4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机零部件在租赁期内整个使用过程中完好;塔机安装后负责报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指挥。

  3、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顶升加节和日常维保工作。

  4、保证塔机能正常运转使用,每月累计维修不得超过72小时,设备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装资质、合格证、基础图。

  四、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报工作,并准备好基础隐蔽资料(经项目部、监理部盖章认可)。

  2、乙方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操作和指挥,如不听劝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甲方设备。

  3、负责甲方进出场的条件,如设备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及所耗电费。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报检;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吨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时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8、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毁损或灭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转移使用地点或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设备作为自家财产进行抵押,违反此款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设备,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报停,报停后如因乙方未结清所有费用或不能满足拆除条件,甲方不予受理报停,费用照算。

  五、安全责任

  1、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负责监督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坚决禁止违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员监督不到位以及违章指挥作业或指挥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设备质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未安地脚螺栓或30天内未安装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未安装之前的租金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执行中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均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10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建设单位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 工程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

  2、专业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分包范围:具体施工范围以承包人项目部划分为准。

  提供专业分包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 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人的组织、材料采购、检验试验、特殊部位的特殊处理、自验验收、成品保护、竣工清理、竣工验收,售后服务(保修期间的保修),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和服务。

  3、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暂估) (具体以现场实际计量为准)

  小写:(暂估)?__________元

  (其中增值税为:__________元)

  (以上金额其中人工费__________元(人工费总数按以不超过承包合同价的25%为宜),材料费__________元,机械费__________元)注:人工费必须转进列入总包单位合格名册的劳务公司。(本合同中的费用均为含税价,税率为__________%,下同)。

  4、分包工作期限(以下简称“工期”)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_总工期:__________日历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一次验收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创优质工程,并不得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使在整个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优质工程等荣誉称号评定时受到任何影响,否则乙方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费用。

  6、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洽商、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以倒顺序时间解释);

  (2)本合同;

  (3)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4)招标文件和招标合同条件及工程量清单(如招标时);

  (5)乙方向甲方做出的使甲方受惠的各项承诺(如有时);

  (6)经甲方认可的乙方的报价书;

  (7)除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或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文件;

  (8)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7、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__;《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__;《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GB5030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规范》GB50325-20__(20__年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__;《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__;《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__;以及其他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行业标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和《建设工业产品标准》等,各标准不同时,取相应最高的标准。

  8、总包合同及承包方有关管理规定

  8.1、乙方已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了解了除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和发包人、监理方、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并已收到且完全理解总包合同的全部条文(除工程价款之外)及发包人、监理方、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乙方须履行与本工程有关的总包合同条款中与专业分包有关的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按照发包人、监理方、甲方的管理程序办理有关事项。乙方自愿放弃因为对总包合同条款规定或本工程范围或对发包人、监理方、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缺乏了解而提出申诉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的权利。

  乙方进场前已对本工程面貌,总包合同工期、质量约定,进场前工程实际状况及进度情况等各因素清楚了解,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中已综合考虑了为达到合同约定各目标实现的所有应计费用。

  8.2、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进一步更深入、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若因乙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的,由此给甲方造成费用损失或承担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3、乙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建设单位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建设单位或工程师的指令。如乙方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按 元/次进行罚款,相关费用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9、图纸

  9.1甲、方应在专业分包工作开始 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 套。国家或部颁或省市级标准图集(书)由乙方自备。

  10、项目经理

  10.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以下简称“甲方项目经理”)为 ,电话:

  10.1.1、甲方项目经理可书面授权委派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

  10.1.2、甲方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甲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项目经理应在回执或甲方所要求的签收证明文件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等,若以传真或信函形式发出的,在甲方发出或投递后即刻生效,如乙方无故拒收甲方指令单、工作联系函、罚款单、整改通知单等,每发生一次按500元进行罚款。确有必要时,甲方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甲方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或修改意见,甲方项目经理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申告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方确认的,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但因乙方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10.1.3、甲方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应在相应的时间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乙方在48小时后未接到甲方项目经理答复的,乙方应进一步向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书面通知,并附上已向甲方项目经理发出通知的附本。乙方在书面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进一步通知后的14天内还未收到甲方项目经理或甲方有关部门答复,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直接损失费用。

  10.1.4、甲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0.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乙方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乙方项目经理,电话: 。

  10.2.1、乙方必须组建强有力的分包项目管理班子及调配足够的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分包工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分包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序号姓名岗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

  3安全员

  4现场施工员

  5质量员

  6资料员

  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乙方义务,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要求,承诺上述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

  乙方必须确保上述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常驻工地,且无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离场。乙方项目经理每月到场签到时间必须每月到位达 20 天,否则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元;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到场签到时间以一个月为一周期(其中一周期内签到时间不能少于24天),每少签到一天每人次罚款 元,并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累计考勤处罚两次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以上考勤情况将作为乙方履约评价的重要依据。

  发包人可随时抽查上述分包主要管理班子主要成员是否在工作现场,如果一个月内抽查发现有2次不在现场且未事前请假,乙方须支付甲方 元的违约金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上述派驻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乙方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需经甲方认可并报相关程序报批后方可变更,其接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若乙方不按承诺按期组织上述人员到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的项目班子成员不能胜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接替人员的资质、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10.2.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视为收到,该类请求或通知,经项目经理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的相应内容生效。

  遇甲方项目经理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等延误的情况,乙方应依据第10.1.3款,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若乙方就此延误未曾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项目经理,或即使已书面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在甲方项目经理未答复的情况下未向甲方法定代表人也未向甲方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提出进一步书面通知的,甲方视为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有关工期、质量、价款、费用等提出索赔要求。

  10.2.3、乙方项目经理按甲方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乙方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或第三人,经甲方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0.2.4、乙方如需更换乙方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0.2.5、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

  10.2.6、乙方需与甲方约定保证分包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在项目工地的出勤率,如发现出勤率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出勤要求和处罚如下:

  名称出勤不满足要求的处罚标准

  项目经理至少20天/月5000元/天

  技术负责人满勤3000元/天

  安全员满勤3000元/天

  资料员满勤1000元/天

  11、甲方义务

  11.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1.2、甲方已完成了下列与乙方施工相关的前期工作,乙方已接受:

  (1)施工场地已具备分包作业开工条件;

  (2)水、电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已完全能满足完成本合同分包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和质量要求;

  (3)乙方已详细了解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甲方的有关施工手续已办理完毕,不影响乙方的施工;

  (5)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交付乙方保护;

  1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1.4、负责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1.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1.6、按时提供电子版图纸;

  11.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9、在合理施工阶段,甲方免费提供塔吊、施工电梯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的搭拆工作。

  11.10、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指示其它分包班组人员埋设、割据、损坏乙方材料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生的由甲方按市场价给予赔偿,按市场价格给予乙方赔偿后该废材料由甲方自行回收且按甲方公司规定处理。

  12、乙方义务

  12.1、对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持证人员不得进行施工作业;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和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的管理规定;

  12.2、乙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8日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2.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如因 等周转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对乙方进行5000元以上/次的罚款;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2.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2.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2.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2.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2.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2.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分包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10、乙方所有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在进场时,须向甲方出示并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上岗证或特殊岗位操作(合格)证,及按照建设当地省级政府部门的要求须出示的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并向甲方递交相应的复印件。

  12.11、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以索要报酬等名义,擅自进入发包人、监理、甲方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发包人、监理、甲方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乙方承诺其所有的人员,不论何种原因,不会在施工现场内外,作出任何影响甲方和建设单位声誉的行为出现。

  12.12、乙方在进场前必须与所有工人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法化,并将劳务用工合同报甲方留存一份备查。如工人未有劳动合同,视乙方违约,且甲方项目部将禁止无劳动合同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12.13、乙方每月20日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提供上月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保证工人工资的按时发放,如乙方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本月应付分包款项。

  12.14、乙方必须按甲方有关现场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对现场进行管理,如条件允许,甲方现场装指纹机,乙方负责整理并每月按实报项目经理部,民工工资的发放必须如实反应现场考勤情况,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乙方应付分包工程款,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月应在工人住宿区予以公示。

  12.15、乙方必须提供企业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材料等,及其相关产品合格检验试验证[必要时]等)。

  12.16、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申报当月完成产值(自上月 日至本月 日期间,含合同外签证),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完成审核计量并办理确认手续。乙方须在 日内按照当月确认已完成产值金额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的 含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分包人提供的税务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并通过甲方财务部门认可。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税收政策变化的,双方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本合同中约定的单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而变动。若因分包人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有权停止向分包人支付相应工程款项。若因分包人自身原因不能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导致总包单位税费增加的,由分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可以直接将款项从分包人应付进度款及结算款中扣除。

  12.17、乙方在接到施工设计图纸7天内向甲方提供专业承包的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并负责编制可行的施工方案、安全方案报给甲方备案,同时提供施工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及岗位证书。如地方要求专家论证,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2.18、按时提供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2.19、(分包项目名称)机械设备等主要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其保管和防盗等费用已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防偷防盗工作(比如工地做围挡、设置监控视频),如发现其他班组人员偷盗、埋设、割据、损坏乙方材料现象,经各方协商后,给予其他班组材料价款相对应的罚金,费用由甲方直接从其他班组工程款中扣除给予乙方。

  12.20、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办理甲方向相关部门劳保费相关手续。

  13、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检查

  13.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请甲方与其另行签订《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乙方已完全知悉并同意甲方拟定的《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完全同意该两个协议中的所有条款。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与其签订《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由乙方承担因未签订该两个协议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的后果;并完全同意按甲方拟定的《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13.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防(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危害职工健康、污染环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遇甲方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时,应予以拒绝,并书面通知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乙方明知或应当知道甲方的要求,或甲方提供的有关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却不予拒绝,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4、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外,在工程施工管理中执行落实《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等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为保证安全费用的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根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财企[20__]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的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本合同按规定每期工程款甲方扣留 2 %作为本工程的安全投入费用,乙方在每次上报工程款时,必须把项目所发生的安全费用票据(票据必须经甲方项目部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员同时签字确认)上报甲方项目,票据经甲方核对并根据现场评估投入属实与否,由甲方分公司或公司安全部门领导确定签字后,安全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支付,费用超过或不足 %的部分可累计到下次计算。

  项目最终安全费用的结算,分二种情况:一是未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可以在工程移交后3个月内退还剩余的安全费用;如果还为甲方公司创造良好声誉(如获得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可向甲方公司安全处申请,适额奖励专业分包方。二是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罚执行。

  13.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目标创优施工要求。

  14.安全防护

  14.1 乙方已察看了工程现场,并承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高空、孔洞等地段施工时,首先做好安全措施,在确保绝对安全的环境下从事施工作业。一旦发现拟作业的地段施工作业时,不足以保障人身安全时,首先停止作业,并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并采取防护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已包括(综合)在乙方的分包报酬内。

  14.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购买。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测试其安全防护性能,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使用。发现不符合的不得使用,应立即更换。安全保护用品和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核对、测试费用已包括(综合)在乙方的分包报酬内。

  14.3、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 %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乙方必须保证自身合同范围内的安全文明人工、费用投入及执行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乙方安全投入不能满足现场安全施工要求,或不按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甲方对乙方按甲方上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并责令乙方按甲方要求重新整改到位,所有罚款均从乙方已缴纳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中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不满足乙方过失罚款时,超出部分罚款从乙方总结算中扣除。如乙方进场前不缴纳,甲方有权从进度款中扣除以抵乙方应缴安全文明生产保证金。

  15、事故处理

  15.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5.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6、保险

  16.1、甲方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

  16.2、由甲方为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分包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或获得保险。

  16.3、乙方必须为自有及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相应的保险费用已包括(综合)在工程款内。

  16.4、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11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

  二、甲方为

  工程的总包单位,乙方为                 分包单位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安全管理,遵守甲方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四、乙方负责人应对乙方全体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负责。

  五、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六、乙方应给工人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指导正确使用,对违章人员应予以纠正。

  七、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乙方施工区域。

  八、乙方应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及班前安全教育,并有安全教育记录。

  九、乙方应针对施工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交底执行情况。

  十、乙方自备的机具、脚手架、电箱等设备、设施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十一、有乙方提供的机具、脚手架、电箱等设备、设施乙方应在使用前会同甲方验收签字,如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使用,并要求甲方整改或调换。一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应负责对使用的机具、脚手架、电箱等设备、设施的管理和检查。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修。

  十二、甲方有权依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有权对乙方的隐患与违章进行经济处罚或停工处理。罚款以现金形式交纳,凡逾期不交的每迟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

  十三、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如乙方有再次分包行为,一切责任有乙方负责。

  十四、事故处理:

  1、由于甲(乙)方责任造成乙(甲)方人员伤害事故或设备事故者,甲(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乙(甲)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及家属的接待由乙(甲)方负责处理。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及设备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场后终止。

  十七、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及公司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企业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随时协商修订补充。

  十八、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12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4、分包工程范围:

  第二条:合同价款元,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天。 月月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2、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担,与发包方计取的优质优价奖,由分包方计取。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税金。

  工程结算总造价含发包方供料及优良奖。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以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向总包方和发包方提供下月计划和本月工程割算各两份。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8、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0、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1、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2、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3、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4、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8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20天内,总分包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的 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3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总包方在资金拨付方面严重违约。

  3、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3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 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主体施工期间解除合同的,除按照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装饰阶段亏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在经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结构形式

  工程工期开工日期

  质量目标竣工日期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辅助材料)、包设备、包工具用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施工风险、包技术资料整理、包交工验收、包综合治理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水、电、暖气安装工程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具体工作内容:

  ①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②施工图纸中安装内容:

  依据设计图纸和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包括所有的上下水、暖气、消防、强电、弱电预埋等)及一切配合和设计变更等工作内容。

  ③所需的结构预留洞口的留设、预埋件、管线槽口开凿、补槽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等工作。

  ④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⑤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⑥成品保护、设备调试、竣工交验。

  ⑦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内整齐、清洁等工作。

  ⑧与其它工种的配合施工。

  ⑨预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浇灌(若甲方施工则扣除乙方该部分工作的相应费用)。

  四施工用具管理:

  ①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提供现场及楼层固定电源箱。

  ②乙方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及劳保用品。

  五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作为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2.乙方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质量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若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六双方职责与权限

  ㈠甲方:

  1.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清洁卫生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

  2.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提供住宿方便(住房及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4.制定施工计划。

  5.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6.提供水电暖完整完整图纸2套(竣工图一套)。

  ㈡乙方:

  1.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规定的要求自行组织购进、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

  2.乙方组织有资质证的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等有关人员的指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乙方应保管好自己的材料,预防丢失,材料的保管与堆放、工人生活用品、用具等一切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合同价款

  1.乙方承包栋楼的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合同预算价暂定为:万元,每平方米为 元,最终按实际工程量以实结算,工程造价最终以甲方与业主方结算价为准。

  2.工程量结算按20xx年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施工期内的有关的文件规定执行,以工程结算总造价下浮15%作为甲方的综合管理费用(含税,除此之外,乙方不在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八付款方式

  1.主体施工;一、乙方垫资施工至主体十层时,甲方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价款。二;以后每施工一层甲方按该层乙方承包总价每平方米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2.安装阶段:一、水;每施工完十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1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二、电;每施工完五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3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三、暖;每施工完五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3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河南省20xx年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和有关的文件规定及所完成的工程量(工程总造价下浮15%)结算给乙方,结算造价按甲乙双方和业主方最后审定的造价为准,甲方支付乙方总造价(下浮15%后)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乙方保修期(以甲方和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无利息)给乙方。

  5.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6.订立合同后乙方必须交万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进场交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主体结构至10层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0%,主体结顶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7.以上合同不包括现场变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甲方需要工期顺延,变更造价按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8.如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后,乙方概不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附注:每平方米承包总价的分项比例为:1、主体 30% 2、水 10% 3、电 30% 4、暖 30%。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竣工后此协议作废。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14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AB区等内墙刮白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二、承包质量与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按图纸规范要求操作,保质保量配合工程进度,保证工程如期完工。

  三、承包包干价格为:

  8.5元/㎡,内墙仿瓷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以上价格含施工所用的工器费用及施工期间的管理费、施工用架子费、材料运输费、材料二次转运费、修补模板缝费、墙面清理费(建安税收、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四、质量要求:

  贴阴阳角线条,仿瓷刮完工后层面要求没有疤纹,平整度符合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刮二遍圣科品牌外墙腻子,压光要平整,看不到接头的。

  五、付款方式:

  经监理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甲方按施工进度付款,付款金额基数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量完成至拾万元工程量情况下,甲方付乙方工程量的50%,乙方工程全部施工完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主体全部竣工验收后,乙方做好本工程有需要的资料,经监理等有关部门验收符合办理竣工结算,一个月内付总工程量的95%,总工程量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六、工程保修:

  1、乙方承诺并承担该工程自完工之日期一年内因施工质量、材料质量问题的保修费用和义务。

  2、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盖有乙方印章的《保修单》(无印章无效)。

  3、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查项,甲方应出具《保修单》,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维修。

  七、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工期施工,按甲方工期要求配好必须的`施工人员,如乙方未按要求配好施工人员,甲方有权调动。

  八、安全施工: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及时清扫,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4、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九、有关责任:

  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部分违约)均须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其他部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另行补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款付清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协议15

  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我公司承建荣县鼎新镇小井沟移民安置综合体项目工程,为解决我项目工程的技术工种和普工劳动力问题,经协商将该项目的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负责组织劳动力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项目工程概况

  1、本项目工程为框架全现浇结构

  2、工程地址:荣县鼎新镇鼎新村4、5组

  3、建筑面积:(按实计量)。

  第二条、承包工程内容及计价

  1、本工程施工建设采用平方米劳务工资包干办法进行施工,其施工内容如下:

  该工程的砼浇筑、砌体、内外墙抹灰、外墙砖及屋面土建工程、构件制作安装、二次砼结构现浇、地坪砂浆找平、门窗塞缝补烂、室内回填、底层地面砼浇灌等。

  2、人工工资单价:

  1)、以上人工工资按元/㎡建筑面积包干施工,本单价包含人工费、机具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等。

  第三条、乙方的承包要求

  乙方所用的泥工工具、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钉子、铁丝、二次配电箱及出线电缆等由乙方自己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四条、人工费支付

  1、按总工期按进度支付总清包款的%;乙方必须提供工人工资表;剩余待竣工验收交付后内付清。

  第五条、工程质量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操作技术规程组织施工。所有水平包筑模必须找水平,垂直立柱包筑模及二模包筑模必须统一垂线;误差在20mm以上的产生的额外抹灰剃打返工费以及连带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以每处200元罚款;造成材料浪费的.,浪费材料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能借口任何理由拒绝。

  2、本项目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检验评定合格标准的规定或协议规定的标准。经检测不合格,由乙方返工重做、返工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1、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责任和义务

  2)甲方根据施工生产计划,提供图纸一套给乙方。

  3)乙方组织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经甲方审批后进入工地,并持证件上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发放工资。如果乙方克扣工资、拖欠工资等原因导致工人闹事或政府部门干涉的,甲方为此支付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的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劳务费中扣除。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就工程技术咨询甲方,寻求甲方技术方面的支持。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必须有一位主要负责人在工地指导和管理施工,以便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如需外出时,必需向甲方项目部主管人员请假;如在施工期内主要负责人无故不在施工现场的,每天罚款贰百元,施工放线交底必须参加,无故缺席的罚款500元每次。

  2)、乙方应提前7天书面向甲方提出材料使用计划;现场模板、条方应先挑后锯的原则,乱锯乱改的处以200元每次的罚款,甲方有权直接从劳务费中扣除,不予改正的下次加倍罚款。

  3)乙方必须定期对其工程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对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负责。乙方工人若有偷盗行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处予罚款,并有权在劳务工程费中扣除。同时,甲方视行为从情节决定是否送公安机关处理。

  4)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或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清退出场。否则,还应按每逾期一天200元累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和保证金中扣除。对乙方完成的不合格部分工程,其返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保证金或应付的结算款中扣除。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规范施工,并主动接受甲方各方面管理制度。

  6)施工中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和项目部的管理或该加班不加班、该加人不加人时,甲方处以500元/次罚款,并有权解除合同。

  7)由于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动力不足或管理不善等原因而影响现场施工,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结算人工费,其余20%作为违约金,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8)乙方必须每次参与甲方和项目部组织的工作例会,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和指挥。

  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相关主管部门有关施工作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若达不到要求而被罚款者,甲方有权按照罚款单金额从当月应支付的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第七条、安全

  1、乙方对承包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甲方及上级单位的政策、法律、规范、标准和制度,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法律教育,工人必须遵守环保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违章违规造成罚款,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垫付,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及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在施工过程中,若工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按事故的责任来划分经济责任。

  第八条、工期

  1、按甲方要求完成,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服从安排。该加班时,必须组织加班,不听从指挥,工期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另行安排班组。

  2、每天上班人数结合工程实际,按进度要求规定上足;若是人力安排不足影响下一工序施工的除罚款1000元每天以外下一工序所安排的人工耽误工资由上一工序全部承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给与下个工序班组。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在本项目工程完工结尾款后自然失效。由于战争、地震、**、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方责任而发生爆炸、火灾以及发生20年未遇的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损失各自负责。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终止合同。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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