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06-02 07:31:5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华】购销合同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购销合同十篇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型号、规格及单价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本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并提供检测报告,如进行打压测试,有部分产品不符合产品标准,由供货商承担更换合格产品。

  第三条:供货方式及验收

  货物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工地现场楼下),甲方可现场抽样验收,并签字接收,接收后甲方负责货物安全,乙方在本合同中,只负责提供产品,无安装施工。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因本产品属于定制产品,故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60%,即元,供货周期12-15天,以签订合同次日起计算,货到现场,

  甲方签收后,付余下合同金额的40%即元,甲方不得拖欠工程款,如有违约每天按合同金额的1%进行赔付,乙方不得延迟供货周期,若延迟每天按合同金额的1‰赔付,本合同价格无税款,如甲方需要开税票需自行承担费用。

  第五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商议,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 年 月

  乙方(签字)日

购销合同 篇2

  购货方(甲方):

  售货方(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甲方已经购买了乙方开发生产的企业管理软件产品,为了保证软件的正常使用和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的ERP软件服务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ERP软件的售后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产品清单及价格

  合同总额:¥ 元 金额大写:整

  二、产品交付与付款方式

  1、甲方于合同签定当日付定金 元,余下货款 元等甲方ERP软件正常使用 个月后付清。

  2、产品交付日期:甲方定金到帐后3个工作日内ERP软件安装完毕,5个工作日内把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全部录入完善.

  三、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授权范围内使用合同所规定的软件;

  2、 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工程师做好软件安装、培训、服务工作,甲方须提供软件安装所必需的电脑、网络等硬件设备;甲方须提供软件培训所需要的场地及设备。

  3、 甲方有义务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

  4、 甲方遇到软件使用方面的难点或疑问须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乙方,如电话里不能解决问题需做好详细记录以便乙方工程师快速排查问题。

  5、 甲方须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至少1周一次)并把备份数据转移至安全存储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提供的必须为完整、完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之规定,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保证按照合同交付产品,并指派专人负责培训实施。

  3、乙方对需要甲方提供的基础数据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并帮助甲方进行基础数据录入及库存初始(包括CAD资料转换Excel文档、材料/成品基础数据的录入)

  4、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获得本合同约定的款项;

  5、乙方免费提供ERP软件升级程序的下载、补丁、更新。

  6、当乙方提供的软件模块与甲方的业务需求、操作习惯等不符而需要进行个性化改进、增修、开发时乙方有义务处理,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五、售后服务和系统维护

  1、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享受乙方提供的一年免费服务(上门协助、电话咨询,远程协助),解决使用ERP软件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软件的正常使用。

  2、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Email等方式提出关于ERP软件的技术服务咨询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

  3、服务内容:软件的安装、调试,企业编码方案指导,软件操作培训,数据查询指导。

  4、乙方的维护与支持人员不履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许可软件,并造成了实际损失,乙方应该给甲方以适当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不超过甲方所支付的一年的维护服务费.

  六、保密条款:

  1、本合同软件的`程序、文档、相关资料及其它乙方专属性或机密性的资料(以上统称机密资料), 甲方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 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保密。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项目中了解到的甲方财务信息及相关资料均属机密资料,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用磁盘、互联网、纸张等任何方式抄录、记载或复制甲方的数据对外透露, 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

  保密。甲方保密信息具体包括:

  1、 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财务信息。 甲方的产品配方、产品价格、进货渠道。 其它甲方设定的保密信息。

  2、乙方对外透露甲方机密资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拒绝支付乙方所有货款。

  3、本合同的无效、解除或终止不影响上述保密条款的效力及履行。

  七、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收到货款定金后不能如期交付软件产品,必须全额退还货款定金,直至软件产品交付后再按合 同约定方式收取相应款项,从逾期之日起按货款定金的日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并按本合同约 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侵犯乙方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除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的员工违反约定, 该方及其员工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本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 应以友好协商方法解决, 如经三十天或双方同意延缓期间无法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争议发生后及仲裁中, 除争议事项外, 双方仍应依约定继续履行其他的权利、义务。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地 址:地 址:

  甲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 期:年 月日

购销合同 篇3

  购 销 合 同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工程施工所需的 ㎜厚铝单板(牌)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 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产品的材料、颜色以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铝单板所使用铝基材为1100H24,厚度为 mm(不含粉末喷涂厚度);加强筋为U型,截面尺寸20×40×20mm,间距为500-600mm。

  2、铝单板的包干单价为元/㎡。如颜色是鲜艳色(金色、红色、橙色)的,需在原单价上加上元/㎡。该包干单价已包含铝单板板材费用、加工费用(应按施工图及现场施工要求完成检修口及空调出风口等相关强弱电及消防点位的开孔、开槽及折边等)、轻钢龙骨辅材配送费用【轻钢龙骨吊顶配送规格型号及比例为:主副楼1-3层采用C60型上人轻钢龙骨,其余采用C50型勾搭式轻钢龙骨;龙骨配比按主龙骨比例是1:1.1(即每平米吊顶主龙骨是1.1米),副龙骨是1:3.5,主吊件1:1.1,副骨挂钩1:3.5,余下的配件(主接,副接,支托,丝杆,爆钉等)按1:1要求进行配送,并满足施工及损耗要求。超出以上标准需另外配送龙骨的按 元/米收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保险费及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乙方完成供货需承担的一切费用,且不受铝单板板材市场价格、人工费、政策性调整及铝单板加工规格等任何因素影响,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不再予以调整。甲方实际应支付款项按甲方实际购买面积×本合同约定包干单价计算,其中,实际供货面积按施工图纸展开面积计算。现采购量暂定为 平方米,货款总额暂定为 元。

  二、 质量标准:

  1、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用铝单板》(GB/T23443-20xx)中聚脂粉末涂层的相关标准、《铝板质量标准》(GB3194-1998)和甲方质量要求,不得与封样样板存在明显色差,同时不允许有外观缺陷发货时乙方提供质量检测、合格证书,原件三份。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

  三、 供货时间及提、交货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现场情况深化、提供全套铝单板加工图纸,甲乙双方确认加工图及确认颜色后 日内乙方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其中,第一批供货应在确认加工图及确认颜色后 日内完成。乙方每批所供货物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且必须满足施工图上一个区域的整体施工要求。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摆放完成。如遇不可抗力,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提供加工图迟延影响交货的,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2、交货地点: 市 路号 。

  四、 包装、交货方式及费用:

  铝单板表面贴保护膜,瓦楞纸包装,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工地并卸货完成,由此产生的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产品验收:

  1、货到工地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派人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无条件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付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如超过五日甲方不派人进行验收的,视为甲方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验收合格,但不因此免除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及八条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2、如铝单板安装完成后,发现乙方提供的铝单板色差明显且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更换完毕,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货物在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总货款的作为预付款;

  2、每批铝单板货到工地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铝单板货款总金额的 %;每批铝单板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铝单板货款总金额的 %;结算前,每笔货款金额暂按经甲方验收人员及项目经理、装饰施工单位负责人与乙方人员共同确认的出货票记载的供货数量计算。如乙方所发任何一批货物的数量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数量或不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顺延货款的支付时间,直至乙方按约定补齐供货数量或更换符合约定的石材之日止。

  3、全部铝单板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实际购买数量后三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实际应支付款项的98%,预留实际应支付款项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结清。

  4、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其中甲方在支付第六条第3款约定的款项前应按含保修金的实际结算货款补足发票给甲方),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足额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七、 双方责任:

  1、甲方:

  A、负责确认乙方提供的加工图及加工明细表,加工图纸及数量如有变更,必须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变更合同条款要求,则乙方交货时间可顺延。

  B、负责提供和确认颜色样板。

  C、负责向乙方支付货款并到货后及时验收。

  2、乙方:

  A、负责按时按质量交货 ,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出方案、加工图(涉及技术及测量尺寸,甲方须派技术人员配合解决)。

  B、负责货到前通知甲方,并提供货到清单。

  C、负责产品质量并保证其服务承诺。

  D、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E、负责货到工地卸货,不负责搬上楼。

  F、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核实所需铝单板数量、规格,如超出施工所需铝单板数量供货或提供铝单板无法满足现场施工的,乙方应无条件回收多出铝单板或更换符合现场施工需要的铝单板,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H、 因乙方迟延交货导致甲方工程无法正常施工,所产生的窝工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结算款项中直接扣取。

  八、 质保期和质保金

  铝单板保修期为年,自铝单板安装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色差、缺陷等)的石材。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的,经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通知后7日内,乙方应予以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的.,超出部分费用仍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满,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总供货期12日仍未完成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则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除退还甲方逾期未交货部分的货款外,还须按逾期未供货货值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自达到合同解除条件之日起,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 解决争议的方式: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 期:

  电话:传真:日 期:

购销合同 篇4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合同期限

  1、材料的名称:砂、碎石、元石、连砂石(其中元石径应达到0.5-4cm)范围内。

  砂:采用中粗细砂,砂子必须含泥量不得大于2%。

  粒料:应当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先用质坚干净的粒料。

  2、合同有效期:20xx年06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材料的数量和计算单位、计算方法

  1、材料的数量:结算时以实际收方数量为准。

  2、计算单位、计量方法:计量的单位为立方米;计量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点由甲方收料人员验收方量。

  三、材料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由乙方交到甲方指定地点:工地施工现场。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包运输。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施工现场负责人。

  四、材料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单价以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1、砂:中、细、粗砂:均价35.00元/T(含泥量不得大于2%),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10元/T。

  2、石:碎石(0.075-31.5mm):30.00元/T,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10元/T。

  3、元石:30.00元/T,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10元/T。

  4、连砂石:25.00元/m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10元/T。

  五、验收方式

  1、验收方法:实际现场收方为准。

  2、验收标准:行业统一标准。

  3、验收人员:甲方指定人员。

  六、对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电话通知乙方提出异议。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质量下降,不得提

  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一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当日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的30%违约金。

  2、乙方方所交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调换、退货面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的付款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质量、规格、型号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

  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结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付给乙方采购定金:人民币50000.00元,在总结算时扣回。其余材料采取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材料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前期供货一个月后,甲乙双方共同结算,结算价款在该工程办公楼主体完工后三个月内分三次付清;

  2、根据供应的材料的实际数量每月底结算一次,每月三十或三十一日对帐,货款在次月5日前支付此款的80%;

  3、余款(每月扣除的20%)在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十一、其它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

  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主或主管部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材料价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电话: 日

购销合同 篇5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以上单价为含税价,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并且含运费。

  三、交货地点:

  四、验收标准:以买受人验收合格为准,如存在质量问题,拒绝验收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 买受人有权提出更换或退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并且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六、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责任。(如出卖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严重的问题,买受人有权退货,并解除该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需方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

  甲方购买乙方5%水泥稳定碎石料,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5%水泥稳定碎石料。

  二、品种规格、单价、数量、计量方式

  品名: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简称水稳层) 规格:水泥掺量为5.0%; 单价: ; 数量:按工地工程需要为准 计量方式:以甲方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收据数量为依据。(乙方提供的.水稳料经甲方抽查如果发现数量少于签单量,将签收的量一致按照签收单中最小吨位的数量进行累计)。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 ;

  2、交货方式:乙方将料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数量: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

  四、质量标准

  1、水泥、石子、石粉等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石子必需是青石子、石粉必需是青石粉灰)。

  2、各种材料必须按规定的配合比拌制,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配合比。

  3、甲方在施工完成达到取芯检测后,乙方必需保证取芯合格完整。

  4、乙方按批次向甲方提供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批次质量检验报告,石粉、石子等原材料检测报告。

  5、乙方提供的水稳料拌合到运输至施工现场总用时间不得超过水泥的初凝时间(小于2小时),

  超过2h甲方拒绝签收使用,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购销合同 篇7

  一、双方当事人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双赢、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

  三、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照需方客人核批供方样品的标准生产。

  四、布料运抵需方之日起柒天内由需方检验,如质量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叁天内派员到现场处理,否则视作供方同意需方的检验结果和处理意见.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匹装入胶袋,包装单应列出布号,缸号,合同号,色名及码数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 付款方式,首付定金人民币,余款物流代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8

  卖方:

  买方:

  一.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货方式:连云港(或上海石洞口码头)港口平仓交货。 2.合同期限:20xx年01月 日 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质量以双方共同委托连云港SGS监督抽样,以连云港SGS船采化验为准(船采)。2.数量以连云港方水尺计量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奖惩

  1.煤炭价格均按甲方向乙方开具下水作业单当天的秦皇岛低位挂牌价下浮20元/吨为装船平仓价,增值税一票结算。

  2.以低位发热量4300大卡/kg 为基础,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大卡/kg ,单价也相应增加或减少0.14元/吨;高于4300大卡/kg不再加价。低于4300大卡/kg拒收。如灰分高于 %拒收。挥发分小于 %或大于 %时拒收。含硫超过1%时拒收。如全水份大于 %,则超过部分每高于1%重量减1%。若煤炭质量属于拒收标准,而买方同意接受,双方重新议价。原煤中不可有机械杂质,如石块,木块或铁块,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负责。

  五.结算方法:仅能接收中国银行、中信银行180天信用证。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可议付180天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伍仟万元(5000万元)信用证交给卖方银行,在3个银行工作日内由卖方银行开出信用证总金额度2%(100万元)的履约保函给买方,卖方在此信用证生效之日起20日内必须交付第一船货物(5万吨),10日内再交付5万吨。如需调整每批的结算数量,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买方凭卖方出示装船下水单后,买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单数量支付80%的货款给卖方, 待平舱后,卖方凭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SGS(船采)检验报告单和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SGS装船水尺报告单为依据开出增值税发票一票买方结算20%余款,多退少补,一船一结清货款。买方有权进行单船配载。

  3.银行议付:卖方凭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卖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银行议付货款。 4. 卖方需在备足一船五万吨货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买方。 5.在秦皇岛SGS的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六.结算票据;

  1. 卖方开具的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全额增值税专有发票一份。 2.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SGS(船采)检验报告单正本一份; 3.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SGS装船水尺报告单一份。

  七.违约责任:

  1.如买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有效工作日内开不出信用证,本合同作废。

  2.卖方在收到信用证30天内无法供货,则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销信用证,并收取信用证金额2%的保函金额。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后果不属违约。 4.信用证开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买方未从卖方收到信用证额度2%履约保函,买方有权向 银行申请撤消信用证并终止本合同,卖方赔偿信用证额度5%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诉诸法律。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为最终裁定。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合同后双方互换五证,卖方提供铁路大票,如卖方不能提供本合同作废。 4.本合同面签有效。

购销合同 篇9

  供 方: (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地点:需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订购矿渣微粉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本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供贷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符合GB/T18046—20xx标准出厂;2、甲方按规定提供合格证。

  三、价格:

  人民币:元/吨,格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为期,价格变化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达成一致后方可执行。

  四、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1、具体发货时间以乙方电话及书面通知为准,乙方需提前1天通知甲方;2、数量 元/月(±10%),从 年 月 日开始供货,为期 个月。

  五、运输方式、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

  甲方自己负责派车将货送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发货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提货款,甲方收到货款后,在1天后组织发货,即款到发货。

  七、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1、质量以甲方提供的随货检验报告为依据,需方委托供方将出厂矿渣微粉抽样签封壹个月作为质量纠纷时检验依据。乙方收到货后,检验结果如与甲方的检验报告不相符或存在较大误差的,拿出抽样签封样品,送广西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2、数量验收以甲方的`出厂过磅单为准备(误差允许范围在±5‰以内),乙方签字验收,如果存在超出该范围的误差,乙方需在3天内书面通知甲方,超出规定磅差部分,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就当默认处理。

  八、包装标准:

  散装。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有效期: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 内有效。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价格随行就市;2、传真复印件有效;3、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

  议,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依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10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供货材料

  杉木双面无结指夹扳规格2.44米*1.2米*0.017 19000块、每块为198元小计3760000元,杉木单面无结指夹扳规格2.44米*1.2米*0.017 18000块 每块为188元小计3384000元,本次合计采购金额为7144000元。 上述材料的价格是包到乙方施工现场包下车费的价格。

  二、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异议的期限

  杉木指夹板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宽度、厚度执行,木胶板的材质必须跟样板一样,厚度不得低于已定的规格,并必须保证质量合格,验收方法到乙方施工现场按实点数,由甲方提供,供货单、库管签发验收数量单(三联单),依送货单验收,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

  三、结算方式

  以第一次送到乙方施工现场的日期为准,两个月内支付所送材料款的`80%,次月金额支付所送材料款的尾数。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执行合同中,不得向其他供货商供货,如不按合同规定,甲方可拒绝送货,乙方每天应承担甲方总货款的4%违约金,若甲方不能满足乙方需用,耽误乙方施工工期,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提供需方施工日期按时送货,(但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报的数量多少)若甲方不能按时供货到场,给乙方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所有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3、甲方供货的材料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乙方有权退回或酌情扣除材料费。

  4、乙方若向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若甲方供货不及时,每天应承担当日货款的2%违约金,但遇不可抗拒力或甲方按提前通知除外。

  6、乙方按合同付有所有货款,乙方如不按合同付款,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费用,每超过一个月未付金额的3%算违约金。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调解,依法向双方依据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并提出充分理由,以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部备案一份,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任何双方无权更改,材料供货完成,材料款结清后即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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