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合同

时间:2023-05-02 08:25:4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华】住房合同3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房合同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住房合同3篇

住房合同 篇1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小区)____栋____号____室。 2、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 3、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 5、抵押物价值:__________ 6、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房屋详情复印件附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____________ 市______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3倍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_________市______(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经___________市______(县)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住房合同 篇2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达成:华北集团司机之家商务宾馆(以下简称“甲方”),地址为:华北集团物流园内; 及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为: 。

  第一条建立长住关系

  1.1房屋

  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司机之家商务宾馆xxx房间(以下简称“房屋”)。房屋应包括附件二(家具、电器配置清单)所列明的固定装置、设备、附件、家具和其他财产。

  1.2用途

  甲方同意仅将房屋作私人住宅自用或供其雇员、代表、官员及直系亲属作私人住宅使用。

  1.3长住期

  本协议的长住期限(下称“长住期”)为X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如果本长住协议在一年内提前解约,乙方有责任必须付满一年的房费。一年后可以解约,乙方应在一年长住期届满前二(2)个月通知其意向。

  1.4房费

  长住期内的房费(下称“房费”) 为每月人民币 元(含管理费),按 月 交付,并且应于每 月 的第 一 个工作日支付。乙方应不用公寓预先要求,如数将房费付给公寓。长住期内第一个日历月的房费应在本协议签署时全数付清。如果协议的生效日不是每月的第一日,则协议期的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房费将按比例计算。

  1.5公共设施费

  除房费外,乙方同意在整个长住期内,自行支付暖气气费、电费、水费.有线电视费等公共设施使用费用(下称“公共设施使用费”)。应乙方委托,甲方可代乙方办理相关的缴费事宜,并在缴费后向乙方提供费用发票。乙方应于收到上述费用的发票后三(3)天之内付款。

  第二条保证金

  2.1应在支付首次房费时向甲方预付相当于两个月房费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应履行和遵守本协议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的保证(下称“保证金”)。保证金在整个长住期内由甲方无息保留。

  2.2若乙方违反、不遵守或者不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甲方既可以终止协议并扣留保证金,也可以在纠正乙方违约行为所需的范围内,使用或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凡在甲方使用或扣除保证金的情况下,作为本协议继续有效的先决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足够的金额,从而使保证金恢复到甲方原来按本协议第2.1条所应持有的数额。

  2.3在遵守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如果乙方完全而忠实地遵守了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将房屋在无人占用的`情况下以良好、清洁和可继续使用状态(正常损耗除外)交还给甲方,则保证金应在协议期满三十(30)天内归还给乙方;或在乙方因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协议所载任何条款和条件而对甲方赔偿后三十(30)天内交还给乙方,以其中较晚的日期为准,不计利息。

  2.4乙方不得用保证金抵付本协议项下的房费或其任何部分。

  第三条支付

  3.1协议所述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和/或其他费用都不得因乙方或其他住客届时未使用或未居住该房屋,或因公用设施费涵盖的设施发生故障或因任何原因无法使用而减付或停付。

  3.2乙方可以人民币支付房费、保证金、公用设施使用费和一切其他费用。如果应付款日是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的公共假日,则该到期日应延期至该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公共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4.1乙方应遵守、服从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有关入住房屋的一切法律、法令、条例及其他规章和惯例,如有违反,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和修订的规章。

  4.3因乙方在使用房屋或其任何部分过程中的行为或过错,或因火、烟从房屋或其任何部分向外蔓延或水浸(包括暴风雨或雨水)而直接导致甲方被索赔、受损害、发生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涉诉、被判决和负责时,乙方同意全额赔偿甲方,使其不受损失,并为其加以辩护。

  4.4因乙方或其住户直接导致房屋或房屋内一切装置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的损失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责任,并向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4.5 乙方在长住期内应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甲方建议乙方将贵重物品交由甲方前台贵重物品保管箱托管。乙方在长住期内如需外宿,应提前知会甲方公寓管家。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5.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一个清洁、功能齐全的住所,其中包括可正常使用的燃气、水、电源插座和家具(见附件二)。甲方同意使乙方得以在长住期内持有和享用房屋及家具,条件是乙方按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和方式支付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并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一切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

  5.2甲方同意将非由乙方负责的房屋屋顶、主结构、墙壁、主要排水管设施、管道和缆线维持在适当的使用状态。但因乙方或其住户的作为、疏忽、过失或遗漏而造成损坏的除外。

  5.3甲方同意交付与土地和房屋使用有关的一切税款。

  第六条乙方免责事项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如有非乙方原因而产生任何燃气、供水、供电、空调之失灵、故障或中断,从而给乙方、其任何同住人或其他人造成任何财务损失或个人损伤,甲方及其代理、代表和雇员均无需对乙方或任何其他人承担责任。

  第七条房屋的损坏

  7.1如果房屋由于火灾、天气、不可抗力或者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而出现实质性毁损,导致不适宜使用及占用,但亦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咎于乙方的情况时,则在房屋重新可以交付或适于使用之前,房费可以停付。但假若甲方认为修复房屋不经济和不实际时,甲方无需修复房屋。

  7.2如果甲方决定不修复房屋,甲方可在该事件发生后十四(14)日内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乙方。届时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应搬出房屋,甲方无需补偿,同时返还保证金。

  7.3如甲方决定修复房屋,则乙方有义务从修复工作完成之日起按本协议支付房费及一切其他款项。如修复房屋所花的时间从不适于使用之日起计超过三十(30)天,则乙方在提前十四(14)天将其决定通知甲方后,便可自由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续约

  8.1当本协议完全有效并可执行时,且乙方未有违约情形时,乙方应有权或有选择权将本协议的原有期限再延长一(1)年,条件有待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

  8.2为了行使以上规定的续期选择权,乙方至少应在本协议原有长住期届满前二(2)个月通知其行使该选择权的意向。在上述期限内如未收到有关行使选择权的通知,本协议应在长住日期结束时终止,而无需另行通知。

  8.3在长住期届满前二(2)个月内,甲方保留权利发布信息说明房屋将要给其他客户使用。在得到合理的书面通知后,乙方须同意甲方带未来的住户参观房屋。此等要求只有在必需时方得做出。

  第九条违约

  9.1违约

  下列每一事件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 在应付之日后七(7)天内(无论是否正式提出支付),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的要求支付甲方全部或部分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和/或任何其他应付款项;

  乙方公司破产,或者将要进行清算,或者提出结业申请,或者无力偿债,或者房屋将要遭到扣押执行;

  乙方未能忠实执行、遵守或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保证、承诺、义务或条件,而且,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乙方未能在长住房屋内、在乙方的注册或最后所知地址送达书面通知后七(7)天内完全纠正该违约行为。

  4)如果发生上述任何事情或违约行为, 甲方可以合法地收回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本协议即告终止,本协议所设定的长住日期随即届满。在有任何明显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协议的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时,乙方应立即腾空房屋并交给甲方,而不影响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其因乙方违约而发生和/或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害和费用(不论是应计的还是预期的)的补偿部分,而且也不影响甲方在情况必要时进一步提出索赔的权利。

  9.2水、电、气的中断

  在不影响甲方本协议项下权利的情况下,尽管有上述第9.1条的规定,如有违约发生,甲方可以自由选择,但需提前十五(15)天将其意向通知乙方而中断对房屋的全部电、气、空调和水的供应。甲方因中断和在此后重新恢复该等服务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均由乙方支付,可以作为债务向乙方追还,或由甲方按本协议规定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

  9.3权利的行使

  乙方在房屋内或在乙方的注册或者甲方所知乙方的最后地址向甲方送达书面通知,表示甲方特此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收回权,即为完全和充分地行使此项权利,而甲方无需实际进入。

  9.4接受房费

  甲方在任何时候接受乙方支付的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其他费用或其中一部分,不应被视为甲方放弃其因乙方违反、不遵守或者不履行本协议中的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时而对乙方动用法律程序的权利。

  9.5利息

  在不影响甲方在发生违约时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如果乙方不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和日期支付本协议项下应付的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及其他费用,乙方应按月1.5%的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按该违约持续的天数逐日计算。

  第十条一般规定

  10.1通知

  本协议要求送达的一切通知书均应用英文或中文书写,且应在以下时间便视为有效送达(1)以乙方为收件人,同时把通知书留在乙方的屋内,经过三(3)天; (2)以挂号信方式按乙方的注册公司地址或最后所知的地址寄出后三(3)个工作日.

  10.2争议

  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苏州分会,按其程序规则进行调解和仲裁。任何仲裁裁决都是终局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费用须由败诉方或按该仲裁委员会确定的方式承担。此条款不得被解释为限制甲方行使本协议其他部分规定的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在各方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签署与修改

  本合同由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生效的中文版正本。本合同及附件构成完整统一的文本,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非经由双方再签署书面文件,否则本协议或其任何规定不得被放弃、修订、解除或终止。

  第十三条放弃

  任何一次或多次放弃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不得视为在以后任何时候也放弃该等条款和条件,亦不得用以废止或影响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补救措施。

  第十四条律师费用

  甲方和乙方应各自承担其为准备本协议而发生的律师费用。任何其他相关的费用(如印花税或注册登记费,如果有的话)应由双方均摊。

  双方已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签署本协议,以资证明。

  甲方:天津市华北集团冠鑫物流司机之家商务宾馆

  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

  日期:

  乙方:XXXX

  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

  日期:

住房合同 篇3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____街道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第一期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font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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