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合同

时间:2023-04-29 10:59:4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华】授权合同3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授权合同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授权合同3篇

授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公司与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受权者)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受权者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和法规,_________公司与受权者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2)_________公司提供名为_________的动画片(以下简称为作品),由受权者以电视节目形式公开播映。

  (3)_________公司是作品版权的拥有者。

  第二条 受权者权限

  (1)在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公司把在_________地区播映作品的权益,授予受权者。

  (2)受权者仅可通过合同指定的方式播映作品。

  (3)受权者审片同意之后,必须完整地播映作品。未经_________公司书面同意,受权者不可更改作品的内容,包括音乐、文字、形像、图像、卡通造型、剪辑方式及色彩使用等。

  (4)受权者不可通过任何不属于合同授权的方式,销售、发行、制作、复制、翻译或传播作品的全部或部分。

  (5)受权者不可将此授权合同转让给第三者。

  (6)除了合同明确规定授予的权益,此合同不包括其它权益的转让。

  (7)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权者可以无限次播出上述作品,但必须将跟片广告同作品连带播出。

  第三条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授予的权益,从合同签署之日起的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止。

  (2)除了不可抗力的因素,受权者必须在合同签署,并以审片最后通过日期为准后的_________个月内,完成作品的播映。送审工作由受权者在当地完成。

  (3)经双方商定,合同有效期可以延长。

  第四条 播映授权的回报方式

  (1)受权者同意以贴片广告时间作为_________公司提供其制作的_________节目播映权的回报方式。

  (2)在每次播出内容前(_________分钟)提供_________秒广告时间由_________公司自由支配。

  (3)_________公司将节目和广告内容一起录制在betacam像带上,betacam录象带的材料费、录制费和速递费_________元由受权者提供。

  第五条 _________公司保证

  (1)_________公司向受权者保证:

  (a)作品是_________公司拥有版权的创意作品;

  (b)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版权;

  (c)作品没有违反其它协议;

  (d)作品的内容不会引起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

  (e)作品的内容健康,不会构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f)作品的内容符合中国国情。

  (2)若本条款第(1)项的各种保证不符实情而对受权者造成损失,_________公司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受权者可以终止合同。

  第六条 受权者保证

  (1)受权者向_________公司保证,在播映作品之前,努力推广及宣传作品。受权者在合同规定的电视频道,日期及时间播映作品。

  (2)在作品推广的材料或影视广播上,显着展示或说明_________公司的名字和标记。

  (3)在作品推广的材料或影视广播上,显着展示或说明与作品内容有关的图像、形像及卡通造型。

  (4)若受权者违反上述保证的任何一项,对_________公司造成损失,受权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_________公司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 作品的制作规格及播映说明

  (1)作品交付使用方式:由_________公司录制节目后交付受权者

  (2)片集及片长: 共_________集 每集_________分钟

  (3)播映的电视台名称及频道:_________

  (4)播映的'日期及时间: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第八条 纠纷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若双方就合同条款的实施或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依法提出诉讼。

  (2)若_________公司违反本合同明确规定应由_________公司承担的责任,受权者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3)若受权者不能履行应由受权者承担的责任,_________公司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受权者向_________公司已经结算或尚未结算的所有款项不受影响。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变更、附件补充、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此类文件经签署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为打印或打字文体。任何手写体或涂改,均须双方在有关的位置上共同签字及盖章确认,否则不具任何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_________公司与受权者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授权合同 篇2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梵雅瑜伽会馆(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盟甲方连锁分馆,建立加盟连锁关系,开展瑜伽舞蹈培训,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加盟的意义

  1、梵雅瑜伽会馆是专业从事瑜伽舞蹈培训,为开展全国市场,发展瑜伽文化,特此面向全国诚招加盟分馆,以达到共拓市场共同发展的目的。

  2、本协议所指加盟连锁分馆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一切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梵雅瑜伽会馆”的加盟成员,在 省 市(县)成立“ 分馆”,此分馆为甲方独家授权分馆,使用甲方之品牌,开展瑜伽舞蹈培训。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建立的连锁分馆享受甲方的专业的技术服务,接受甲方监督,但双方自付盈亏,独立核算。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建立加盟分馆。乙方如需下设分馆,须与甲方协商,获得新的授权。如因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乙方不能在现有馆址继续办学,乙方可另行选址,并经甲方认可后享受协议的授权。

  二、合作的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学员提供严谨、实用、丰富的瑜伽舞蹈课程,提高甲、乙双方社会地位,促进中国瑜伽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梵雅瑜伽会馆”品牌使用及其分支机构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专有权;

  (2)对加盟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标准和规范运行;

  (3)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及时汇报学馆情况;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及管理规范运作,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甲方业务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分馆经营管理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甲方有权停止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声誉损失费用及其它相关的费用;

  (5)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行解除加盟合作时,乙方所缴纳的加盟费不予退还;

  2、甲方的义务

  (1)免费提供“梵雅瑜伽会馆”的品牌及适合乙方发展的经营管理规范给乙方使用;

  (2)可协助乙方完成连锁分馆建设,并向乙方从业人员提供“梵雅瑜伽员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训练;

  (3)免费向乙方提供市场宣传、广告的支持;

  (4)向乙方提供适合乙方的专业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方案、指导与咨询;

  (5)及时为乙方提供最新的信息服务;

  3、乙方的权利

  (1)有权免费使用“梵雅”品牌及梵雅瑜伽的管理、规范等;

  (2)免费获得甲方在各大媒体广告上为乙方注名;

  (3)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性培训服务;

  (4)在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分馆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对分馆拥有经营管理权;

  (5)有权向甲方要求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6)有权向甲方要求给予师资上的帮助;

  (7)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做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4、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有关加盟分馆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

  (2)确保分馆教学场地、教师及其资金等条件的稳定与持续;

  (3)保护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和协助;

  (4)未经许可,不得将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除加盟分馆以外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或提供给第三方;

  (5)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以及管理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6)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会馆招生情况及其它市场信息;

  (7)在加盟甲方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再加盟其它相同或类似的组织;

  (8)如开展相同、类似或再设立分馆等业务,可经甲方批准或获得甲方支持与帮助。

  四、交费标准及方式

  (一)交费标准

  1、加盟费

  乙方加盟甲方,应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叁万元整 。

  (二)交费方式

  1、加盟费叁万元,自加盟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

  五、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月年日止,为期五年,如合作期满需要续签合同,无须再交加盟费。

  2、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去乙方考察,如考察与乙方汇报的情况不相符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

  3、合作期满后,如有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可提前告知对方。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仲裁或诉讼地点在嘉兴。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要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主体注销;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并要求赔偿;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经甲方同意;

  (6)由于不可抗力(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1)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已经被第三方控制而丧失实际经营权时;

  (2)乙方私自将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时;

  (3)乙方不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及管理费时;

  (4)严重违反加盟授权的其它有关规定时。

  4、单方终止本协议时,如一方有异议,应在收到终止本协议的通知或者应当知道本协议被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仲裁,逾期视为放弃异议权。

  5、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的规定依法清理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不随本协议终止而消灭,一方仍然有权向对方追索欠款,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梵雅瑜伽会馆”名义开展培训,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年 月 日

授权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20xx

  合作协议授权书

  (甲方):贵州友强商贸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 号:

  根据《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将“防治粉尘危害、预防尘肺病”为已任。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甲方“千水湾”牌个体防尘系列产品,签定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自协议签订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终止。合作到期,如乙方履行了本协议第四条、第六条的约定内容,合作自动延续 壹 年。

  第二条、经营产品

  “千水湾”牌:阻尘鼻腔护洁液、防尘口罩、滤尘芯片等系列产品。

  第三条、乙方经营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千水湾”品牌个体防尘产品在销商,全面从事该产品的销售、推广和服务。

  2、乙方不能超越上述经营区域销售产品。

  第四条、产品包销定额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完成销售额 70 万元以上,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采购3万元以上“千水湾”系列个体防尘产品(货款在乙方所交纳的壹拾万元保证金中扣除),逾期未采购,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第二次订货按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履行。

  第五条、产品价格(见附件1)

  第六条、结算方式: 订货时预付甲方

  发货,余款收到货后30天内结清。 80%货款,款到后,按购货要约书地址

  第七条、产品管理

  1、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及企业标准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到达乙方时,乙方应对产品进行验收,产品有质量问题的7天内可以换货,产品没有质量问题的不能退换。

  2、乙方应提前10天将下月《要货计划书》以传真告之,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和供货。乙方每次购货时应填写《购货要约书》传真给甲方, 甲方收到《购货要约书》经审核其内容符合相关规定的,7个工作闩内将货品发出,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货品不发出。

  3、乙方每次订货量不得少于3万元,甲方负责承担货物运输至乙方销售总部的火车或汽车运费。对于乙方要求空运、水运的,在扣除火车或汽车运费后的溢价数,或订货量少于3万元,由乙方承担相关运输费用。

  第八条、市场管理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圈定区域外的地区直接或者间接销售产品。

  2、乙方承担圈定区域内的市场经营责任,发生事件甲乙双方切、同处理。

  第九条、产品宣传

  1、提升“千水湾”品牌知名度,促进双方经济共同发展,乙方应积极作好圈定区域内“千水湾” 品牌的宣传工作。

  2、乙方在产品宣传时,应以甲方提供的图文内容为基本,不得另外虚构内容。

  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法》主张权利。

  2、甲方对其产品的质量提供保证,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根据有效鉴定结论承担或不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根据需要派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4、甲方有权监督圈定区域内市场经营情况,保护乙方经营权利不受侵害。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忠实履行信托义务,积极努力落实产品销售目标。

  2、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根据质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鉴定结论,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受到窜货或者假货侵害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处理。

  4、乙方不得将圈定区域经营权转让、转包、租赁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5、乙方不得用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

  6、乙方应有一定的产品库存量,并及时向甲方传递本地区的市场动态信息。

  7、乙方销售需遵循区域客户集团采购进货模式, 以客户集团采购总采为主导,没有集团总采购的,以区域为准,不得提出异议进行干扰。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2、协议期内乙方累计6个月产品包销定额完成率,低于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数量的`40%以下时,且后续增长率评估低于10%,或市场出现空白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负责的经营区域,重新进行市场拆分布局。

  3、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履约行为,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

  4、乙方必须对甲方银行信息保密,泄露甲方银行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终结

  本协议终结后,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所属物品、文件、资料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双方其他约定:

  1、甲方规定每项产品的最低销售价,乙方不得低于该销售价进行销售,违者给予销售金额的30%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乙方的合作协议,乙方并承担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

  2、贵州省各区域间不得串货销售(除第十一条第7项外),违者按串货销售的金额全额罚款,此款归所属区域代理商,网络销售必须遵循本协议条款。

  第十五条、限制性条款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执行董事以外,双方其他签约代表,必须向对方提交有加盖本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员,不具有签约代表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1、如遇原材料价格较大涨幅,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做适当调整(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会谈纪要或传真?汇签形式确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所列附件(产品价格表、购货要约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发生争议时应尽最人努力善意解决。确实不能达成一致时,一方可提起诉讼(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6、在合同期内超额完成包销定额,超额部分按超额销售收入二级代理价(不含税部分)的2%给予乙奖励。

  甲方:贵州友强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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