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协议

时间:2023-01-11 08:18:3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出口代理协议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出口代理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出口代理协议

出口代理协议1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始发的国际海运货物国际运输业务及进出口报关等相关业务。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订舱,订舱单上必须注明货物的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及经双方确认的费用,并且加盖公司公章/业务专用章。

  (二)甲方应负责提供准确无误、真实的所运货物相符的加盖公司印章的委托书(包括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等要素);委托书的效力将优于本协议;甲方还应根据所运货物的贸易性质,提供真实、合法、有效、齐全的出口报关文件并及时将其交送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出口报关。

  (三)甲方每次应按照规定的货物交送方式、时间、地点将货物交给乙方。对于化工产品及其他特殊货物,根据国际货物的运输要求,甲方在交送货物以前应向乙方明确相应货物化学性质及运输要求并提交相应的依据或材料。

  (四)在货物交接中发现货物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乙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

  (五)甲方如果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货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甲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提供所运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或违反货物运输相关法规,致使乙方遭受处罚或造成运输工具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甲方保证交运的货物不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及船舶公司规定不能接收的海运物品。具体事宜请参照船舶公司的有关条例。

  (七)甲方在货物出运过程如要求更改运单上显示的任何项目,需在船到达目的港前十小时前通知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如货物在目的港已被提取,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若因甲方过失或延误,造成货物损失或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应尽职责,由甲方单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对此不予负责。

  (九)乙方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运输、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

  (十)乙方负责代甲方办理货物交运手续,包括订舱、制单、报关、报检、装板、装箱交接等整套手续,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订妥航班航次并及时通知甲方已订妥的航班航次信息及由运航班信息和运单号等;货物出运后,乙方应将有关证明文件等及时返还给甲方。

  (十一)从货物交给乙方到货物交给船公司的地面代理期间,如果由于船公司相关部门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船公司相关部门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若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十二)货物交给船公司代理后,如果由于代理或者船公司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代理或船公司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十三)在船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灭失或延误,乙方将接受甲方的书面委托在规定期限内向船公司索赔。但甲方应首先按时支付乙方的运费及相关杂费用。

  (十四)收货人逾期提货或弃货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包括仓储费、提存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十五)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或违约,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并在不可抗力影响停止后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继续履行未尽的义务。

  (十六)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中,双方必须遵守我国以及过境国(地区)、到达国(地区)政府的法令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运费及杂费标准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不定期提供有关运价、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并保证向甲方提供最优质的操作服务,并经常进行客户回访工作,努力解决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针对每一票货物甲乙双方需要书面确认运价和杂费。

  第四条财务结算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支付给乙方货物的运费及相关杂费。

  (二)乙方于货物上船后将账单传真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是同甲方已认可乙方开具的账单。

  (三)甲方应在收到账单5个工作日内结清当票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条款支付有关款项,乙方将每天按拖欠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利停止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事项或留置甲方的货物,直至甲方付清有关款项后才予以恢复,由此所产生的仓储/保管费、货物的风险及相应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最迟应在自上述约定的付款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履行债务,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扣押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待甲方相关款项付清后,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返还。

  第五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例、惯例等。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议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应提交乙方营业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生效、修改及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如果双方无意终止协议,本协议将自动顺延。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修改及补充部分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确认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在修改或补充为获得双方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定条款执行。

  (五)协议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受通知方接到终

  止协议通知书30日后,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

  一切权利和义务。

  (七)如果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有任何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解决办法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补充。

  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签字盖章):____年__月__日(签字盖章)

出口代理协议2

  协议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与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关海运、空运、海运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12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电话: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出口代理协议3

  协议编号:

  签约地点:

  日期: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税务登记证号: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税务登记证号: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三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500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90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4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4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60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60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60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20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1)按货值的___%征收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___元。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 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物价格 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甲方帐面余额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乙方。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60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A、T/T

  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B、在L/C

  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甲方返还利润部分的,乙方都必须开来合法的发票后,甲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___年内有效。

  受托方(盖章):

  委托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出口代理协议4

  委托人    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有限公司

  代理出口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1.1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1.2 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义务:2.1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2.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3 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到委托人。

  2.4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2.5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委托人3.外销合同(1)接受代理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

  承认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代理人。

  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出口货物(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费用(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   %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日内交付。

  6.违约责任:(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

  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___%的违约金。

  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

  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7.争议解决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协议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协议5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的航空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一)委托范围:国内空运/国内陆运/国内水运/国际空运/仓储/订舱/报关/报验/报检/投保/代垫运输费用等(据实列明)。

  (二)甲方应在每次托运货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准确、详尽的书面提货/发货信息。提货/发货信息应注明提货/发货时间、地点、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订舱单及提货/发货信息,及时向航空公司订舱。

  二、报关、检验

  (一)甲方如委托乙方报关、报验,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报关、报验所必需的各种文件,并对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二)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担由于查验所造成的外包装破损、货物短缺、损坏的责任及相应的延误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支付报关、报验代理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报关、报验费用。

  三、货物保险

  (一)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托运的货物进行保险。

  (二)甲方如委托乙方办理托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书(见附件),并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用。

  四、货物交接

  (一)甲方应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保证该包装完全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的,应按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包装费。甲方如果托运超大、超重、易碎、易渗漏物品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应负担相应费用。

  (二)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所托运的货物。

  (三)甲方负责装货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设备,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装货。装货地点应具备乙方正常通车条件。

  (四)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接收甲方委托的货物,并准时发送。

  (五)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

  (六)乙方对于甲方送货到库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处提运的货物应当进行货物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七)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后,及时将正本航空货运单交给甲方。

  五、信息通报

  (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办法。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及乙方服务状况的统计报表。

  六、保密

  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七、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在结算中统一付清该费用及利息。

  (二)乙方应在每月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费清单交给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结费清单并审核无误后,应在该月30日前向乙方以汇款形式付款。(单票货物在发运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为其开具正式发票(根据客户和业务情况也可定为先开票,凭票付款),如果甲方在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的3日内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则应按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1%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3、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二)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货/发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短少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五)对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二者择一):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修改与补充

  (一)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应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十一、生效和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期满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办理续签手续。

  (三)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十二、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由双方于年月日在用文签署,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出口代理协议6

  海运出口集装箱运输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atgj/sha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总机:________________传真: 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 上海地区 (服务地理区域)海运出口货物国际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责任

  第一条乙方提供之出货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 、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运输条款、海洋运费支付方式、国内费用支付方式、运输装箱方式、乙方公司联系人、电话、传真。如委托书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于清关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海关规定,如有违反“海关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可以退还乙方不予报关,凡因乙方报关单证有差错、缺失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通关而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及任何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出运货物中不得夹带任何违禁物品并承担因实际出运货物与申报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各类罚金)。

  第四条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生更改事宜,原则以书面确认件为准。如乙方习惯用口头方式确认更改,则不得以“无书面确认件”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更改后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

  费用和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担保。

  第七条乙方如需对任何委托事项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货物进仓库的当天且不迟于进港前

  必须在船开后24小时内提出并送达相关单证、保函并承担更改而产生的各类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送货人员确认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第九条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订妥舱位,乙方要求撤销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亦应赔偿因撤销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及每票委托的有关费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发票开给第三方的,乙方承诺负有连带付款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关文件,

  做好每份单证的交接、签收工作。对单证遗失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乙方及时付费。

  第十三条 乙方在开船前十天用传真、 /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 不错报、不漏报、不遗失, 于第一时间递交乙方,便于 正本委托书或电子委托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如遇船开后更改提单,第二章 订舱及承运进行委托订舱。 第十四条 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托书。

  第十五条 甲方按照乙方没有印章的委托书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与该委托业务有关的需确认件、传真件、提单、报关退单等任一单证,视同乙方在任何时间或地点承认该委托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并按乙方要求的形式(电话□、传真□、e-mail□)将确认的船名、航次、提单号通知乙方。

  第三章 费率及佣金

  第十七条 海洋运费/海空联运费及相关美金费用以双方单票确认为准。 第十八条 甲方按以下类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费用:

  1.订舱费: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费),遇船公司/船 代订舱费发生变动,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重新修改订舱费。

  2.特种箱在普箱基础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线外)

  4.emc美加线、南美线及东南亚收取单证费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单

  票确认。

  5.乙方承担非甲方失误而产生的改配、漏装、移箱、换箱、掏箱、短驳

  等杂费。

  6.其他代收代付费用

  第四章 费用结算及期限

  第十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后按本协议或乙方委托书所确认的内容或海运惯例,开具发票,及时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获得指令后方能开票的,则乙方需在船开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指令,否则甲方按实际情况开具发票,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除非乙方实际支付,否则该发票任何时候均不得成为乙方已付款的凭据。

  第二十条乙方或乙方的客户收到甲方发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依发票金额支付运费及杂费。乙方如与船公司自确认运费,甲方按船公司发票金额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如认为金额有误应自行与船公司再次确认,不得以运费有误为由拒付甲方已代垫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任何单证。

  第二十一条甲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下列第种。

  1.信用期____天;信贷额度人民币,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贷额度,付款方式改为付款买单并且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2.付款买单。

  3.同城托收。

  第二十二条甲方于每月5日前将对帐清单传真乙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无异议),并在收到甲方对帐清单的十个工作日内付费。如果超过付款期,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对乙方逾期未付款项,甲方有权就已发生业务的累计欠款一并向乙方主张权利。如乙方逾期付款达15天,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货物或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留乙方所委托其他业务的单证或货物,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第二十三条凡运费到付而收货人拒付/拒提货时,由乙方承担船公司实际应收取的到付

  运费及目的港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箱费、港口费、堆存费、滞纳金等一切相应费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索 赔因货物运输而引起的任何索赔,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在给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书面报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船舶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五条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货物损失的索赔应提供相关法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货损地国际公认机构的理货证明、图片、损失计算、法律依据、出口产品税务发票、出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退税单),乙方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赔依据而导致甲方或甲方法律关系人无法处理索赔事宜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协商解决,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运费及其他杂费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索赔应在实际损失发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此时限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第二十九条对甲方书面承诺而实际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海洋运输费用为限。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对自送货物、自做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损、货差自行承担责任,当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责任时,甲方可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帮助。甲方不对包装箱内货物的货损货差负责。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响本协议/单票委托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第七章 争议解决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争议事项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审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适用于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行业惯例等。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

  面通知另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另一方面确认,

  确认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第三十六条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业务往来,需在终止之日前三十天书面正式通知对方,

  业务关系,不得以突然终止业务方式阻碍操作、收费、退单等工作。如乙方连续三十个工作日无业务委托,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项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到期如协议各方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乙方单票业务委托书是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乙方授权先生/小姐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被授权人的委托签字等同与乙方的公章效力。签字式样:第四十二条乙方向甲方办理委托/订舱时,使用以下委托 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委托/订舱章式样),并且乙方确认传真件同样有效。

  第四十三条乙方授权专门人员凭以下印章领取正本提单,

  6 可随时书 法规及中国政并从双方书面并相互了结所有 /订舱章(下甲方仅确认以下印章为合法有效,如甲方对取单人印章有疑问,可拒发提单并及时与乙方联系(下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式样),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单申领单》向甲方领取提单时,确认《提单申领单》传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若上述授权人、委托/订舱章、提单领单章有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协议7

  委托方:编号:

  贸易代理方:

  运输报关代理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项目:

  代收代付货款并办理进出口清关运输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所在地

  二、收付汇总金额:

  预计每年约万美金

  三、委托方与贸易代理方合作事项:

  3.1 贸易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3.2贸易代理方服务事项:负责办理对外收付、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

  3.3委托方需支付贸易代理方的费用:

  3.3.1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3.3.2进出口代理手续费:

  按照每个合同进口金额相应人民币1%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1000元。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2%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20__元(包含退税服务),如果不办理退税服务,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1%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10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收款的,加收300元服务费。

  3.3.3. 银行财务费:按照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四、委托方与运输报关代理方合作事项:

  4.1 运输报关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户名: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4.2运输报关代理方服务事项

  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点。

  4.3委托方需支付运输报关代理方的费用:

  4.3.1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港口或机场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如果投保)(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如果货物已经运到进口地港口或机场,证明委托方已经接受以上运输报关代理方报价,并且委托运输报关代理方办理的此次运输

  4.3.2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此款项委托方直接支付给海关/中央金库,或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再转交给海关/中央金库。

  4.3.3 进出口杂费:

  1)进出口清关费用:预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右。此费用直接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此费用直接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五、财务结算:

  1.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委托方应及时向上述第3.3.1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及时向委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委托方。

  2.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代理方将上述第3.2条和第4.2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六、责任划分:

  1.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买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买方和委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协助委托方和国外卖/买方商议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但代理方对于货物质量等超出本委托代理项目外的服务和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2.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

  (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

  (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七、效力: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三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代理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代理方所在地得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辖权。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1.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三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三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留一份,自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贸易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运输报关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传真:

  电话: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

  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

  香港。

  三、代理方式

  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香港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

  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

  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

  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

  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二十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香港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反映。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

  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9

  甲方(委托方):乙方(代理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授权范围

  1、甲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乙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甲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甲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甲方作为乙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甲方以乙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乙方应对甲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甲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甲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甲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乙方同意。

  2、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3、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甲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4、货物若需乙方负责商检,乙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5、在乙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甲方负责。

  6、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甲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7、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甲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8、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甲方结算。

  9、积极协助应由甲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乙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乙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乙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甲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甲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_____个月内)将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_____个月的应事先经乙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_____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乙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乙方。交于乙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______天内,以便乙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甲方必须在出口后_____个月内保证乙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_____个月内通知乙方,由乙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_____天内交于乙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_____天内通知乙方,由乙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_____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乙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_____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必须退回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其他需乙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代理费用及货款支付

  1、甲方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___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

  4、乙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甲方开给乙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甲方。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货款具体支付方式

  (1)方式下:乙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

  (2)在C和托收方式下,乙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XX银行的单据不管是乙方还是甲方制作的必须通过甲方确认,同时甲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甲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以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乙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甲方也必须及时退还乙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损失,甲方还需向乙方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六、争议解决若产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协议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一、货物基本情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美元)

  总价(美元)

  合同数量有_________%的溢短装(可以约定不同规格货物是否允许溢短装及幅度)。

  合同总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流程与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的产品符合国家进口食品的一切法律和法规。如有违反甲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2、甲方负责研判市场,确定每批进口货物的国外供货客户,洽谈并确定进口合同内容,配合乙方完成进口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委托乙方为甲方进口货物,双方签订《代理进口协议》。

  3、乙方对所进口货物的质量不负任何责任,只负责以乙方名义与甲方提供的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采购进口货物,以即期L/C的方式支付货款。进口货物出现的任何质量、数量、包装、标签问题由甲方完全负责并解决。

  4、甲方在乙方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金额的______%作为履约保证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保证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对外开证手续。

  5、乙方在收到开证行到单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乙方根据甲方的押汇通知在______天之内为甲方办理______天的银行押汇手续及赎单。

  6、甲方负责办理货物的报备,报检,报关等进口事宜,货物报备以乙方名义进入乙方在保税区内的仓库,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7、甲方在______天进口押汇期内,部分或全部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乙方可部分或全部将甲方已付款数额等值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

  8、甲方在______天进口押汇期内付清乙方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所有款项后,乙方将所有费用出具商业发票给甲方。

  三、委托订货阶段

  甲方将所需货物的品名、规格、质量标准、价格、数量、装运期、包装、产地、生产厂家等详细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以乙方的名义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乙方与国外供货客户签订的进口合同对甲方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交订货要求

  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交进口订货计划,如需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已按甲方原订货要求与国外供货商签订了进口合同后,甲方要求修改的,则甲方所修改内容必须与国外供货商重新达成一致,经乙方同意后才能进行修改。

  2、接受进口合同

  在乙方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前,乙方应将准备签订的进口合同提交甲方确认,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进口合同文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没有异议,应在__工作日内对该合同文本进行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如发现与原订货要求不符,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明确不符内容;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回复意见的,视为甲方认可进口合同文本内容。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签订进口合同在甲方提供书面订货要求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订货要求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付款方式为即期L/C。进口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将进口合同副本递交甲方。

  2、解除订货的情形

  (1)在乙方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前,甲方可以撤销订货要求,但是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进口合同订立以后、正式履行之前,如甲方撤销订货要求,应当由甲方与国外供货商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凭甲方的书面通知及国外供货商的确认,乙方应与国外供应商解除进口合同。若甲方与国外供应商未就此达成一致的,甲方书面向乙方承诺直接处理因解除进口合同导致的一切纠纷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前提下,乙方可以与国外供货商解除进口合同。

  (3)如果乙方已经对外完成货款支付或者国外供货商已经装运的,甲方不得撤销订货要求。

  (4)市场价格波动在合同执行或押汇期间,如遇国际或国内市场价格下跌,甲方自愿追加与价格下跌幅度相匹配的保证金给乙方,保证乙方代理权益不受损失。

  四、合同执行阶段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承担进口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甲方应完全承担与甲方订货要求一致的进口合同项下买方的权利及义务。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进口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理费:按照总金额______%计算收取。法定税金(包括但不限于):海关关税、进口增值税、因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而征收的反倾销、反补贴税费。上述费用应该在国家要求乙方支付时间前______个工作日的合理时间内向乙方足额交纳。如因甲方原因未缴纳所产生的一切后期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

  (1)乙方办理银行手续的所有费用及利息、港口通关费、保险费、倒运费、单证费、港杂费、滞箱费、滞报金、检疫费、出入库费等港口及单证的一切相关费用。

  (2)违约金包括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本协议约定的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和进口合同下乙方向国外供货商支付的违约金。

  (3)其他应由甲方承担的款项。

  2、支付款项的时间甲方在乙方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金额的______%作为履约保证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保证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对外开证手续。乙方在收到开证行到单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乙方根据甲方的押汇申请在______天之内为甲方办理______天的银行押汇手续及赎单。甲方最迟应在押汇到期日______个工作日之前,向乙方付清剩余______%货款,押汇利息,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3、修改合同通知如甲方与国外供货商协商一致变更订货要求,并要求乙方配合修改合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修改通知书,否则,乙方可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进口业务操作甲方须指派专人接货并验收,对进口货物名称、质量、价格及数量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甲方不得因进口货物的质量或数量等问题而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义务。

  5、单证关系

  (1)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相符,甲方应在收到单据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确认。

  (2)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有明显不符而甲方同意接受该不符,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明确书面通知,否则,乙方可拒付,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未有明显不符而甲方要求乙方拒付,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明确书面通知,同时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拒付,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皆由甲方承担。

  6、货损及丢失

  甲方完全承担进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海运、陆运、空运、铁运等)和入保税区冷库后的一切货损、丢失、灭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

  7、因进口货物被检验检疫部门发现不符合我国进口要求而强制退运或者销毁的,甲方仍然应当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及其他已垫付费用。甲方在接到乙方付款通知后__内应当将上述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修改合同在接到甲方符合约定的合同修改通知书的情况下,及时修改合同。如遇国外供货商要求修改合同,乙方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对合同进行修改。

  2、结算收到银行到单通知后,根据甲方书面通知向银行申请办理______天的进口押汇,并取得全套正本单据。

  3、办理进口手续货到目的港前,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货物的报备,报检,报关,港口操作及仓储等相关事宜。

  4、货权及交接

  (1)货物到港后,乙方取得全套单据并掌握货权,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报备等手续,货物以乙方名义入乙方保税区内冷库。

  (2)甲方在______天的押汇期内部分或全部付清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全部金额后,乙方需根据甲方付款金额,部分或全部将货权转移给甲方。

  (3)甲方在____天押汇期内付清乙方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所有费用后,乙方将货款及全部费用出具商业发票给甲方。

  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没收甲方全部保证金并自行处理货物和有关单据,甲方应承担处理货物的差价损失及其他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进口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约定保证金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与外商签订的进口合同的,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上述迟延付款违约金之外,应当承担进口合同项下买方的一切违约责任。

  3、甲方须对自身的资信状况及主体资格负责,并对与乙方所签署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确保合同正确履行,保护乙方利益,保证货物安全及资金安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采购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致使乙方利益受损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若因以乙方名义签订的进口合同、销售合同及与进口货物有关的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发生的一切责任及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除非该责任及风险由乙方过错导致。

  5、若进口货物与进口合同描述不符,或因其他欺诈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海关及其他管理部门所做的任何形式的处罚,甲方应负全部责任。

  6、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拒收或迟延接收进口货物,甲方应承担因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乙方有权没收甲方保证金;拒收或迟延接收进口货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自行处理货物和有关单据,没收甲方全部保证金,甲方应承担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7、进口合同条款的修改以及提单/运单等货物单证内容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做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国外供货商协商变更进口合同以及与货物相关单证内容,损害对方利益的,对方有权要求擅自修改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若甲方提供的手续不及时或因故未被海关认可,造成无法及时报关,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甲方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进口合同中作为买方的义务。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本协议和进口合同的,免除遭受不可抗力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七、争议解决

  凡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效力

  1、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甲乙双方成交的代理合同,除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协议的文本。

  2、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结束时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货及快件经____或_____口岸出口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件公司提货。

  二、除事先约定外,乙方应自行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货物,并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卡车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对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资料及单证要求,准备齐全所需单证及商业发票,在明显位置张贴规定的运输标志后与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户自备国家行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许可证或配额等正式报关文件,应通知甲方正确使用该文件向中国及货物终到国海关报关。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确通知甲方使用该文件而造成该文件失效以至该文件项下的货物在中国海关或目的地海关无法报关、清关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规定,对揽收的散货及快件认真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货清单,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单上写明并加盖到付章,货物上张贴到付标签。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甲方依据交货清单制作报关清单。乙方须正确申报货物品名、价值及数量,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及至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如因甲方未能尽忠职守而造成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笔交接单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肆百元人民币。

  七、对于乙方交运的散货及快件,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八、结算价格,特殊货物根据类别另议。、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_____%时,计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_____计算。、因货物品类原因而产生的海关动植检附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双方签定协议前,乙方根据货量向甲方交纳相应预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结算预付款不足时,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号前开具乙方上月交运散货及快件的清单和运费发票给乙方。

  十、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及运费标准有改动,应在不少于_____天前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1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澳门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澳门。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澳门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澳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澳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以质定价的寄售方式并照此与甲方结算。

  (一)乙方把每日的销售数量、重量、单价、残次、死亡及各项费用活畜到澳门后正常情况下会产生以下主要费用:起卸费:_________;存仓费:_________;饲料费:_________;代销栏佣金:_________;乙方代理佣金:_________;其它费用:_________。(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商定并在协议上列明)

  (二)甲方视实际情况,可选择信汇、电汇、自带汇票的结汇方式。

  七、其它

  (一)乙方除了向甲方通报甲方所供商品的质规、卖价及市场反映等情况外,还应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向甲方通报整个市场行情、市场需求等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发展市场适销的商品。

  (二)当澳门有关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澳门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乙方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有关商品生产、质量、价格等方面的情况。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和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13

  协议编号:签约地点:日期:总页数: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的订舱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舱、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装船报关以前)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值的1%征收出口代理费。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在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将退税金额在出货完毕后连同所有剩余利润(扣除国内采购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后的剩余)一并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

  受托方(盖章):委托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出口代理协议14

  出口代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年月至年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

  为1美元: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文秘站网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中联广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ASSOCIATE(GROUP)CO。,LTD)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月息×10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

  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

  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

  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15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出口代理方乙方:

  年月日

出口代理协议15

  协议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促进运输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海运出口业务代理人,具体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责任与范围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并保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1.2?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之托运单,并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甲方对所提供指示、唛头、标签及联系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2.1.3甲方订舱,亦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应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1.4甲方委托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与甲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情势已发展至无法更改,或违反船公司、海关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时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及远洋运输。

  2.1.6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及其防护措施和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协议第2.1.1至第2.1.7条款各方面责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运,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40天内乙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甲方。

  2.2.3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责任,不得遗失。

  2.2.4对于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延迟,甲方作为托运人无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因其过错确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于损害发生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对于有保价的货物,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货物没有保价的,乙方按《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结算条款

  3.1费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应立即核对金额。如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乙方垫付的费用,甲方实报实销。

  3.3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结清费用。

  3.4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四、特别条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动、体积、重量、件数不符,应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电话通知确认,甲方亦得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动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4.2拼箱货物,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付款暂以乙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运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取多退少补之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运价。

  4.3甲方付费必须按时结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之任意单证及货物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或放弃货物,目的港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经协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从事得所有海运出口代理业务完全遵照本协议之规定,不再另签单独协议。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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