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

时间:2023-01-05 15:25:3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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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范本集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补充协议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补充协议范本集锦15篇

补充协议范本1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XX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因。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意向书基础上补充合作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补充修改部分为:

  1、“三-2”需要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

  2、同上写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意向书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意向书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意向书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补充协议范本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测绘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了《测绘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测绘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测绘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测绘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补充协议范本3

  发 包 人:________

  承 包 人:________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

  4.结构类型:底层为框架结构、地上6+1层为砖混结构。

  5.设计单位:________

  6.监理单位: ________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外墙面砖改为外墙漆

  2. 客厅推拉门取消

  3. 本工程为满七层,结构找坡

  4. 楼梯踏步为水泥砂浆面清光

  5. 外墙40 × 40 深灰色栅格取消

  6. 厨房与阳台之间门带窗(MC-2324)取消,阳台改为封闭式厨房。

  7. 其余均按原图施工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记)

  1.开、竣工日期

  1.1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____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____元/平方米;在施工过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双方协商价计算;本工程为垫款主体二层,二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给乙方,主体五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5%支付给乙方,主体七层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内、外装修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其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的12%,滞留3%作保质、保修金,等到保质、保修期到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处理

  1.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 本补充协议系《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

  5.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签定合同代表: 签定合同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范本4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合同,房屋出租合同补充。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

补充协议范本5

  装修工程增项补充合同

  发包人(甲方): (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鉴于甲方要求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工程量相应有变化。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 )的基础上追加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1,工程中出现的工程量增加,以及应甲方要求出现的项目增加统称为项目增项表,增项表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质保时间。

  2,除本合同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合同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3,增项表确认后,增项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补充协议范本6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区 年。

  1、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三、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四、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xx年,从 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乙方需在一次性付清租金后方可使用。

  三、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同时,乙方预交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与欠费、违约金冲抵,多退少补。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五、在房屋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煤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取暖费由甲方支付。租赁期满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以下数据由甲乙双方核对后,乙方填写。

  附:电表底数_______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_______;煤气表底数______________;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发生甲乙双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的情况下除外)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七、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八、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赔偿损失及维修费用。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补充协议范本7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即 年 月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2、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的首付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其余价款 元,买受人以 方式向 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 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不符合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银行拒绝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要求变更贷款金额、首付款比例、贷款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1)逾期在30日之内的,买受人应每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应于逾期满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购房余款和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成数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买受人申请的额度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准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买受人延迟支付上述款项的:逾期在三十日内(含三十日)的,应每日按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选择 银行住房公积金按揭付款方式,则需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1)买受人应于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7日内与前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年限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为准。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小于买受人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接出卖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应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要求及时补充资料,并配合出卖人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若买受人在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15日内仍不能与上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的,应于前述15日届满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购房余款或书面通知出卖人按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贷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应自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逾期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按照第二条第2款规定执行。

  (4)在出卖人保证期限内,如因买受人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次日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承担的担保金额及出卖人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律师费等其他费用支出,否则,买受人还应从出卖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每日按出卖人承担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5)因买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贷款银行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导致出卖人为买受人偿还贷款银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项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包括银行)代为偿还的按揭贷款余额及贷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所缴纳的税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和直接及间接损失。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卖人腾退该商品房,买受人已经装修的部分无偿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予以补偿。

  第四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补充

  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合同项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据实予以延期,不适用合同第十条有关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出卖人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免责依据:

  A.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强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规划、设计变更约定的补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出卖人应在变更确立后3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设计是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套内户型设计及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所在楼宇的用途设计,设计变更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个楼宇的用途变更。

  4、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出卖人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若变更无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卖人可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

  5、因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第五条处理。

  6、锅炉房、变电室/箱/站、调压站、垃圾处理站、化粪池及其他小区配套设施及功能性设施等尚未最终确定的建筑及设施,不属于环境布局范围之内,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为了小区的整体利益或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上述设施的最终位置进行调整。最终位置以实际交付为准,届时本合同继续履行,且出卖人无须因该调整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之前,出卖人应以短信发送/电话通知/登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以发送短信或登报形式通知买受人的,通知的送达时间为短信发送之日或登报之日。出卖人以电话通知的,通知送达的时间为电话接通时间,双方在房屋交付现场补签交付通知书。届时,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以房屋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2、买受人持办理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并交接商品房钥匙后,即为合同项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

  3、如出卖人已如期发出商品房交付通知书或买受人已经领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而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仍未接收商品房,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自视为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租赁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4、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的提前交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提前交房通知书后,应在出卖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内接收房屋,若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未接收商品房的,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归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租赁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5、如买受人需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卖人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买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时,买受人认为房屋本身或者环境、设备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双方应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房屋及装修质量、公共设施、设备、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买受人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对其提出的异议部分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部门提出返修意见的,由出卖人承担费用,反之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或其他应付款项之前,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

  9、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装工程或出卖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被延误,则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交付日期顺延相当于该等时间影响持续的期间,而无须为该延误负任何责任,也无须对买受人补偿任何费用。

  10、出卖人推迟交房可以电话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报纸公告等方式通知买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时,买受人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的,则应书面提出。

  买受人在接受房屋时,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出卖人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买受人在办理商品房接收手续过程中,认为有需要维修的事项,应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保修义务,但维修事项不能作为买受人拒绝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理由。

  12、买受人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往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付手续,但其委托代理除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证委托,并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原件;

  买受人本人与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同时前往 ,向出卖人当面办理房屋交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七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的补充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四)的标准,包含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替代的情形。如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标准与附件四中约定标准不符的,出卖人应使之达到原标准,但出卖人修改后的标准或使用的相关材料标准等同于或高于原标准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1、若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所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的,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向出卖人提交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资料(包括购房合同、夫妻双方或单身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户口薄及其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购房收据、委托书、面积结算协议等)以及相关费用(含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税费、面积差异结算款等,如有变化以房管部门、税务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否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可按照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并顺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间。

  2、若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证,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自行向相关申请办理产权证并承担相应费用,逾期不自行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后果。

  第九条 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出卖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给予保修服务;如因不可抗力、买受人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对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买受人协助时,买受人应先行提供便利,对买受人造成损害的,按规定如实进行补偿。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保护出卖人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买受人对移交的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买受人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附件二的补充约定

  出卖人已向买受人现场公示了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买受人对报告中披露的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方式予以认可。

  十一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约定如下:

  (1)物业管理单位和委托期限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2)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a)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b)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c)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e)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f)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3) 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该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4)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本物业所在地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

  a)由拥有或涉及相关权益的业主投票并获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权通过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b)紧急情况需要即时处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5)物业管理用房

  开发商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产权归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期内无偿使用。

  第十二条 其他

  (一)、鉴于该项目自身属性、规划思路、开发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区的特点,且系分期多年开发,同时根据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建筑也将分期建成交付,因此买受人同意:

  (1)除买受人所购买商品房所属区域外,其他区域的所有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规划、组团设置及布局、环境设置及布局、公建和配套设施设置及布局、楼宇布局、道路设置及布局等)、开发时间及开发模式等出卖人均有权做出调整,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对于这种调整买受人同意不提出异议;

  (2)除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约定的交付项目按约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项目(政府实施的除外)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

  (3)买受人在使用道路中应当遵从出卖人的提示及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实施阻断道路、封闭道路、圈占道路、毁损道路设施、随意停放车辆及其他妨碍道路正常使用的行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设的桥梁。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达到使用条件。

  (5)商业配套设施投入使用的具体时间,由产权所有者确定。出卖人对商业的经营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概况介绍,对此并不保证。

  (二)、该项目内的公共景观设施由全体业主共享并承担管理维护费用。

  (三)、关于本项目内配套设施的所有权。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公建、车位、车库、会所、幼儿园、公共车棚等为出卖人投资建造,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本着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以上配套进行销售(出租),售价(租金)另行约定。

  (四)、为保证车位的正常使用,买受人须与出卖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签署有关车位使用的协议书,并根据协议约定使用车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权的车位;同时应按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自觉遵守协议中其他约定。

  (五)、由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气、暖气管道、烟道、电路设施、公共污水井的检查、维修等),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进入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及附属院落,但应事先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义务予以配合,因买受人原因,包括作为及不作为给出卖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六)、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与现场示范单位可能存在部分差异,买受人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时已了解这种差异可能存在,并了解这种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其所购房屋带来的影响;买受人同意所购商品房的交付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的约定及交付时的实楼为准,上述变化不作为买受人退房及索赔的理由。

  (七)、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楼宇、组团及区域的命名权(含更名权)归属出卖人;

  (八)、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的飘窗、空调机位等(以下简称附带部位),归该房屋的业主专有。该部分的保修、维修责任,视同专有部分。买受人已了解该附带部位不计入产权面积,亦不作为计价面积,如将来因测绘规则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部分被计入产权登记面积,买受人须另外支付合同价款,须按合同关于面积变更的约定处理。双方应就面积变化签订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便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由此须支付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该附带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权以及是否需要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和采暖费,依照法规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鉴于附带部位系无偿取得,因此亦不作为商品房的交房条件。购买商品房的买受人在使用附带部位时不得违法改变其形状、大小及用途,并应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后期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则。

  买受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后,导致该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由此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变化的,均与出卖人无关。

  (九)、为追求社区整体效果,每栋住宅外檐装饰材料的材质、敷设面积和色彩会有差别,出卖人在示范单位和宣传资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将会根据小区整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买受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按面积计收的各项费用,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后,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项下商品房的有线电视、通讯、采暖等配套设施需由买受人向该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办理开通使用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由生产厂商直接提供保修,具体保修办法和保修期以生产厂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若因该等电器设备质量事故造成买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损害或物质损失,由买受人向生产厂商索赔,出卖人给予相应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外,双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单方解除合同。

  买受人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卖人财产、经营状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房产贬值或升值、市场变化、经济形势变化均属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仍应依法或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的,双方应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办理本合同备案登记的注销、抵押登记注销、预告登记注销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续,出卖人在前述各项手续办理完毕、买受人将房屋交还给出卖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款项。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应计算违约金或利息的,退款时一并计算。

  (十四)、乙方了解,项目的地面规划将有可能根据规划的调整而进行优化与调整,交付标准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讯联络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和通信地址为准,双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书面通知的送达方式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项目所在地主要地方报纸媒介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达时间为(1)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三日,(2)或公告见报三日后视为送达。因一方提供的联系地址不准确或地址变更而导致对方未能实际收到相关通知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十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损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八)、关于合同以外资料的效力

  (1)凡在签约之前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讲解、广告、楼书、示范单位、沙盘、模型等)所表达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出卖人的售楼书、售楼广告中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2)出卖人对规划建设范围之外的环境、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等的说明或介绍,仅为买受人提供参考信息,不构成出卖人的允诺。

  (3)出卖人展示的样板房功能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俱摆放指引,不能理解为交楼标准或合同的样品

  (4)因比例或表现方法所限,部分附属物或构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图和模型上标示。

  (十九)、在常绿桃花源项目配套设施交付之前,出卖人有权在项目内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宣传活动,但以不影响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为限。

  (二十)、常绿桃花源为出卖人商标。(桃花源不是出卖人商标)

  十三 项目红线内外不利因素说明

  为帮助客户慎重选购房屋,现提示购房人在签署法律文件前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红线外不利因素说明

  1、3、4、37公交车站点,距离常绿桃花源约200米,目前尚无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对此提供保证。最终以政府实施为准。

  3、小区北侧距离红线约3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小区东侧距离红线约10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可能会对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4、小区东侧、南侧道路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5、小区东北角有垃圾中转站,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7、出卖人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环境不利因素影响。

  注:上述提示内容系本公司根据20xx年6月份所获取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与概述,未必包含该区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为销售承诺。若资料有误差或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2)红线内不利因素说明

  1、本小区红线内现规划有以下公共配套设施,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仍可能对相邻的住宅产生影响。

  2、小区南入口、北入口、东入口,可能对周边住户造成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3、1、2、3、5、20、21号楼设置商业,可能有噪音、灯光、排烟排气等影响。

  4、小区内规划有景观喷泉和健身器材,供业主观赏和使用,请遵守安全提示。

  5、小区内设有配套公建、配电设施,可能会给周边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6、项目停车方式为地上车库和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临近楼栋有出入口,可能对停车周边住户产生噪音、尾气及灯光的影响;

  7、项目中除已经明确交付日期的住宅单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时间将结合项目整体开发计划进展安排。

  8、小区各楼栋分布有各种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9、出卖方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不利因素的影响。

  10、以上信息,基于经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因规划及设计方案调整而导致信息变化的,以最终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为准。

  十四、 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之未尽事宜及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可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六、买受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应付款项通过出卖人现场POS机刷卡或以现金方式支付于出卖人。

  十七、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及其相关补充条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条款尤其是可能会免除或者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内容。

  十八、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页。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范本8

  发包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就后甫新村沿街地块商住楼施工承包工期延迟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村四周沿街地块,地块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小高层住宅5幢(9到11层)、多层住宅11幢(4到5+1f)、沿街设1到2层商业用房,均为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10279.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部分)44587.01平方米,储藏间建筑面积2889.1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871.10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1525.00平方米)

  二、工程形象进度

  本工程主体全部结顶,并进过中间安全、结构验收,装饰工程开始施工。

  三、工期延误原因

  1、工程开工后周边农民土地政策协调处理延误。

  2、工程基础施工阶段天气多雨,自然不可抗力等因素延误。

  四、工期延误时间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确认,原合同竣工日期20xx年8月9日顺延至20xx年6月30日。

  五、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范本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油漆装修工程承包施工涉及的有关事项,达成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涉及的工程项目名称为“瑞安市AA银行AA分理处”,地址位于瑞安市AA区AA号。

  第二条、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油漆装修工程施工。油漆要做的工序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贴纸带、防锈漆、三遍泥子、做阴阳角(采用铝条做角)、立邦工程漆、喷一次底、喷一次面、线条补泥子、打沙子、平整度要做到家装油漆一样好。

  乙方进场材料喷漆前,应叫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

  隐蔽工程,乙方自搞返工的,甲方不补人工费、材料费。

  工程如有5个平方内的改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人工费、材料费补贴。

  第三条、经双方事先的实地测量,该油漆项目的总工程量为1008平方米。上述工程量仅作为参考,该项目的最终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确定。乙方施工过程中,如存在偷工减料或者减少工序的,甲方有权扣减相应款项,按实际工序结算工程款。

  第四条、该油漆项目的工程款,根据最终工程量,按照每平方米20元计算。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项目的工程款,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了1万元,本补充协议签订后的一个星期内,甲方向乙方再预支6000元,剩下未支付的工程款,甲方按照以下约定,分两次支付:

  1、该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其工程款,全部汇到温州天马装饰建筑工程公司账上后,甲方将工程款未支付部分的95%支付给乙方;

  2、工程款未支付部分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甲方按照本协议,在工程质量保证期期满后,向乙方支付。工程质量保证期按照装修工程的国家标准确定。该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如阴阳角度平整度在一条线(不超过0.03%),油漆表面不出现发霉、起泡、开裂、脱落等,均属乙方的工程质量保证义务范围。

  乙方按照本条约定,向甲方领取预支的6000元后,今后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预支或者提出其他任何的付款请求。

  第六条、乙方对该项目包工包料,乙方施工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及成本费用,如工人工资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及温州天马装饰建筑工程公司无关。

  第七条、工程完工后,甲方经验收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负责解决,直至合格为止。工程如有开缝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修补,材料乙方自购,期间乙方必须随叫随到。乙方如不配合甲方修补,或者没有进行修补,甲方有权叫别人修理,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第五条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第八条、乙方必须在20xx年9月15日之前全部完工,如有延误,按照实际延误天数,以每天20xx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施工安全,如出现任何的伤亡事故,或者造成设备财物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及温州天马装饰建筑工程公司无关。

  第十条、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提出的施工要求,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停工,停工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人工费和材料费,乙方应当自行走人。

  第十一条、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后,原合同仍然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书为准。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补充协议范本10

  发包(甲方):******************工程项目部

  承包(乙方):***************************

  工程名称:********************工程

  (一)、分包工作日期:

  指第一挑外脚手架搭设开始日期至外架开始拆除日期,双方办理搭拆日期签字手续。本合同分包工作期限双方约定1#、2#、3#、4#、5#、6#、7#、8#楼±0.000以上总工期为16个月。地库含人防工程总工期为4个月.如甲方超出约定时间15日内,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费用,甲方超出约定时间15日外,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各单体分别办理搭拆日期签字手续。春节期间,外架期限延顺20天数。

  (二)、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包工包料。1#、2#、3#、4#、5#、6#、7#、8#楼±0.000以上的建筑面积。幼儿园、商业楼±0.000以上的建筑面积。地下车库含人防及负一、二层的建筑面积。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包括杆件的油漆及分色,悬挑槽钢、吊索、卡扣,竹笆、密目网、平网、踢脚板、外架底垫、挑钢用的木头楔、预埋管件材料等安拆全部工作内容。预埋环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制作。安装与切割由乙方负责。)

  2)、卷扬机棚、搅拌机棚、钢筋操作棚、垂直运输设备进料口防护棚等的搭设和拆除;(包括杆件的油漆及分色)

  3)、垂直运输设备的接料平台的搭设和拆除;(包括杆件的油漆及分色,料台的铺板由甲方负责)

  4)、主要出入口的安全通道防护棚、循环通道防护棚的搭设和拆除;(包括杆件的油漆及分色)

  5)、“四口”、临边防护栏杆的搭设、油漆分色和拆除;(放线孔、烟道孔、泵孔除外)

  6)、拟建建筑物临近高压线围挡防护和拆除;(根据方案施工,人工费和材料费超过壹万以上,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7)、悬挑层水平网护;(隔离板防护甲方负责)

  8)、塔吊附着安装的平台搭设和拆除;

  9)、塔吊半径内的所有临时设施的防护;

  10)、深基坑支护时的临时脚手架搭设和拆除;

  11)、深基坑施工人员上下的临时斜道及栏杆的搭设和拆除;(局部有二次搭拆)

  12)、提供模板安装所需的钢管、扣件和顶托;

  13)、提供楼层面外挑钢平台并负责安装和拆除;

  14)、电梯井临边防护,按照现行规范标准实施;

  15)、第一挑架以下外架的二次搭设与拆除。

  16)、楼层钢平台的制作、油漆、钢丝绳、卡扣及预埋环安装、每层次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满足木工班组的施工要求)、安全网钢管的恢复。每层接料钢平台必须设置2台。

  17)、穿过墙柱的“工”字钢周边泡沫或木盒的拆除与清理。

  18)、施工升降机在地库顶板处的加固(参照加固方案)。

  19)、地库外墙板模板加固提供水平杆和竖向杆(竖向、横向杆的数量间距满足强度要求)。内墙板的模板加固只提供水平杆。

  20)、除钢筋防护棚、地库周边防护须二次搭设外,其他二次搭设的有项目部承担费用。计时工按 **** 元结算(不分技工和壮工)。

  21)建议钢管使用的油漆为“菱湖牌”。

  22)提供砼泵车支垫用的钢管,由瓦工班组使用完及时归还原位。

  23)密目网、大眼网、竹笆必须是新的,其中密目网、大眼网应符合相关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后方可使用。

  (三)、价格:

  1)、完成前述劳务分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1#、2#、3#、4#、5#、6#、7#、8#楼±0.000以上综合单价为****元∕㎡(大写:**********)。产生费用开始时间以第一层悬挑之日开始算起。

  2)、地库用于模板安装的钢管、扣件等材料,由乙方提供,含地库外架搭设,按建筑面积每平米综合单价人民币*****元(大写:每平米人民币***元整)。产生费用开始时间以第一次支撑材料进场之日开始算起。

  3)、幼儿园、商业楼±0.000以上综合单价为***元∕㎡(大写:每平米人民币***元整)。产生费用开始时间以外脚手架搭设第一天之日开始算起。

  (四)、材料的供给与保管及赔偿:

  1)各单体模板支撑系统的材料均按三个层次配置,计划由木工班组提报。乙方负责在计划需用日期前及时提供。外架材料由乙方负责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供。

  2)外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的所需材料看管、损耗与保管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五)、劳务报酬的支付: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支付乙方报酬:

  1)、外架搭拆的比例为7:3(搭7、拆3)。

  2)、地库、外架十层以下不付款,当完成十层时,付进度款的****万;(按单体计算)

  3)、十一层以上至25层(含20xx年春节费用)甲方支付乙方人工工资***万元;(按单体计算)

  4)、现场所有外架拆除并全部清理出施工现场后,甲方支付乙方人工工资**万元。

  5)、在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70%,剩余款项在甲方竣工验收合格8个月内付清。

  6)、甲方所付乙方款项,乙方收据必须加盖公司财务章,其它借据甲方拒付款。

  (六)、其它约定:

  1)、拆架前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派人进行拆除,否则,每拖延一天,将按5天计算,增加约定工期。

  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和管理,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否则,将按甲方制定的《工程施工违规违约处理细则》中相应条款执行。

  3)、乙方材料退场时,由乙方自带车辆和人员进行材料分类后点数装车,双方办理手续。装卸费、车运费均由乙方承担。

  4)、外架搭设前专项方案的论证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安管人员对工人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工作,并将工人的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项目部备案。

  6)、塔吊盲区的材料搬运,应人工向下传至地面均不另计费用。

  7)、外架预埋连墙件钢管由乙方无偿提供,不计费用。外架预埋铁件露出外墙部分,拆架时由乙方负责割除,不计费用。

  8)、乙方提供模板安装所需的钢管、扣件和顶托必须满足施工进度需求,否则,乙方将承担影响进度的罚款。

  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过程中分包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事项的维保工作,并积极主动配合项目部做好迎接各级各类的检查工作(包括亮化宣传的挂设、拆除)等。

补充协议范本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潜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一样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职责。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元(其中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工资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数。基本工资之上的报酬,为岗位及综合潜力所体现的回报,一岗必须,不作为其它保险福利的依据),试用期工资为元,上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3、保密义务: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1乙方理解甲方出资引进、培训或者带给其他特殊待遇,甲、乙双方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

  4。2劳动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光带给办理录用和社会保险手续的有关资料、证明的,甲方可视作不贴合录用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视作乙方主动放下其应享有的保险福利待遇。

  4。3劳动合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带给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虚假资料,能够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补充协议范本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对合同编号:HFLD-XZ-120922-001《合肥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厂区清洁承包合同》提出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增加保洁工作人员1名,负责食堂二楼隔断以南全部区域(含卫生间一间及隔断)、南门外围道路区域、厂区车间内生活垃圾清运,具体清洁要求见附件(保洁内容及质量要求)。

  二、费用核算日期从20xx年12月26日起执行,单价依据合同:HFLD-XZ-120922-001《合肥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厂区清洁承包合同》第五项第1条执行。

  三、其他约定依照合同编号:HFLD-XZ-120922-001《合肥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厂区清洁承包合同》执行。

  四、上述约定,双方共同遵守,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发生协议纠纷,双方约定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范本13

  甲方(转让方):林x

  乙方(受让方):翁x

  甲方林xx将x市x区x街x弄 670 号 B 幢 402 房及贮存间壹间(产权证号为“x房权证涵江区字第 HJ3504038 号”)转让给乙方x珠为业。双方就上述购房事项于 20xx 年 11 月 21 日签订一份《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已于 20xx 年底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已于 20xx 年 11 月 21 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 15 万元整(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0xx 年初甲方交付房产证时乙方支付房价款 1.5 万元整(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乙方合计已向甲方支付购当时商品房款人民币 16.5 万元整(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二、因甲方原因,目前上述房产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双方约定,上述房产所有权(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归乙方所有。如遇房产拆迁改造或遇政府整体征收 ,相应的补偿全部由乙方享有。在国家政策允许房产更名时,双方应及时 无条件 将上述房产的产权证书更名为乙方,乙方已缴更名地税款8673.74元,如果将来更名时地税款高于8673.74元,则高出的部分地税款由甲方承担。

  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政府对该房产个人征收,而且给予的补偿(归乙方所有)低于当时同地段相应年份,相应层数,相当面积房产的市场价的话,甲方负责补差额给乙方。这个市场价可按本小区在征收发生时的前半年内其它房产交易的平均价计算,如没有发生交易,可按双方咨询房子中介机构定价?

  四在房产未更名之前,如果政府对所有房产全面积征收房产税,则该税款由乙方承担;如果政府仅对拥有多套房子的业主征收房产税,从而导致该房产需缴纳房产税的,该房产税由甲方支付。

  五、除非乙方愿意或者乙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甲方没权强行收回该房产。

  六、甲乙双方及其继承人都必须遵守本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及证人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证人: 身份证:

  签约时间:二 0 xx年xx月xx日

补充协议范本1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项目的工作需要,在双方20xx年10月27日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编号:12ZLA054-01)》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并互相遵照执行,设备增加补充协议范本。

  一、设备名称、数量、型号、用途:

  1、甲方租用乙方机械设备用于水盘高速公路第23合同段沥青路面摊铺。

  2、甲方租赁乙方机械设备为:

  二、设备进场费为12000元整,但要保证工期满足3个月,如果低于3个月项目部付出场费。

  三、中途可以报停,但是报停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四、本合同为12ZLA054-01号补充协议,未明确按原合同执行。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履行完合同内容后自动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补充协议范本15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丽舍生活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10月16日订立了《家具销售合同》,其编号为 ,合同订立之后,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取消如下产品的订购:

  2、取消产品后原家具销售合同总额变更为人民币元整。

  3、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参照甲乙双方原订立之《家具销售合同》执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丽舍生活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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