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合同

时间:2022-12-09 09:12:0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塔吊租赁合同(合集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塔吊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塔吊租赁合同(合集15篇)

塔吊租赁合同1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工程需要,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肌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设备简介:QTZ63贰台

  二、设备使用地点:光谷一路

  三、租赁时间:

  20_年2月10号至20_年12月10号,租期10个月。月租29500元(含进出场费、安全、报验)。甲方原因:(1、脚于架等物阻碍塔吊降节。2、场地道路使乙方车辆不能进出。3、按合同款未付清又不能达成新协议。)使设备无法出场,则视同甲方按合同继续使用乙方设备,租金连续计算至乙方设备出场之日止。因甲方原因使己方设备进场后迟迟不能安装,则按设备进场后第七天开始计算租金。

  四、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设备租金壹台每月29500.00元整(贰万玖千伍佰元整),不含塔吊司机工资,租金按月结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当日开始计算租金,租金每月结算。停用设备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认可后租金终止,余款塔吊拆除之前一次付清。

  2、设备租用的最后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每月按30天)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以乙方出具的收款凭证或甲方汇款凭证为准(以上价格均不含税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1负责塔机的基础施工,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报检。

  1 .2租赁期间享受租赁设备的使用权,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使用。

  1 .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升节,附墙服务,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1.4维护施工场所正常秩序,保证乙方人员、设备不受外来侵害,承担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和机损事故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1.5负责操作人员的工作餐、住宿及工资。

  1.6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强令司机违章作业,允许司机每天抽出少量时间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负责提供吊具及吊具的安全。

  1.7设各所需电源送至设备底部,配置单独的标准配电箱,并承担设备耗用的电费;

  1.8塔吊安装、拆除退场时指派一名有经验人员协调有关事项(并提前十天通知

  1.9如该工地塔吊存在多塔作业,附近有高压线、塔吊位于主干道上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专家论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协助配合完成资料。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1向甲方提供设备基础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参与设备基础定位以及基础完成之后的验收工作,向甲方提供塔吊相应的各种技术资料参数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

  2.2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在所租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2.3甲方违约欠款,乙方有权停机,有权提前拆除租赁设备,并向甲方追索相关经济损失。

  2.4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派人修理,2-4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排故。

  2.5确保塔吊使用期间的安全并承担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的全部责任。

  2.6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7起重设备进场安装,拆卸过程中的运输,吊装,装卸人员均由乙方负责,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运行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l、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确保资金支付,否则乙方有权采取各种措施及单方面停机,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必须按合同应付款每月向乙方支付3%的滞纳金。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报装、报验资料。

  七、其他:

  1、设备租赁期间,甲方如遇特殊情况而需停工,租金照常计算,可书面通知乙方撤出塔吊司机,扣除司机工资,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使用。(设备租赁期跨越春节,乙方减去7天租赁费)。

  2、该项目塔吊报停后.如区安全站要求该塔吊拆本项目脚手架,安全站管理员不在拆卸告知书签字,则有甲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补充规定,其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出现争议,必须在乙方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法院裁决执行。

  6、各种合同费用付清,塔吊撤除退场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很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塔吊产权确定:

  本台塔吊起重机的产权甲方所有,双方均已确定。未经甲方认可,严禁将塔吊位移或转租。

  二.标高部分:

  甲方出租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自升式)塔吊壹台,标准高度__________米,_____节。收押金__________元/台(签订合同时收取,以开收据为准),塔机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以每月30日计算。塔机租金的计算从安装完毕之日起至报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台班收取不因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机时如无损坏,如数退还,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适时安装塔吊,安装完毕进算租金)。必须保证从塔吊标节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维修及维护:

  塔机安装时,塔机经甲,乙双方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材料费单件一次性在人民币<大写>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塔机租用期满,结清一切费用及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方并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3

  出租单位:

  杭州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由乙方承建了南昌XX二期____区工程,需临时租用甲方的5013塔吊贰台,安装高度40米,80(5710)塔吊贰台,安装高度75米,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出租。为明确租赁原则及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特订立下列租赁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圆满顺利完成双方的共同职责。

  一、租用期限:

  根据乙方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为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实际租用进出场日期为准)。如需延期租用,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继续租用。

  二、租费计价方法:

  根据乙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计价方法计算租费:塔吊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塔机检测合格(出具证书)至乙方向甲方报停之日止计算租赁费,按月计价,塔吊租费基价:

  1、5013每台玖仟伍佰元月(包括附墙、维护费、保养费及资料费)。

  2、80(5710)每台壹万壹仟元月(包括附墙、维护费、保养费及资料费)。

  3、塔吊预埋底架每台伍仟元。

  4、塔机检测合格并出具证书即日开始算租费,实际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

  5、以上租赁费不含税。租费不含塔吊司机工资。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双方平摊,但免收租赁费时间不超过十五天。

  三、塔吊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

  1、塔吊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合计为每台每次贰万伍仟元(此价不含税),由甲方包干使用。

  2、乙方补贴甲方塔机监控系统(黑匣子)费用壹万元整。

  3、塔吊停机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费按实际耽误天数向乙方结算。

  四、塔吊司机工资:塔吊司机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资不在租费内。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塔机进场安装完毕,初次安装费、检测费等塔机检测合格后,乙方暂付塔吊进出场费伍万元,塔吊基础脚标准件贰万元,及塔机监控系统费用壹万元。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成后一个月内,再支付塔吊进出场费伍万元,及前几个月的塔吊租赁费。

  2、租费在次月____日支付塔机租费,塔机拆塔退场后在15内一次性付清租赁、拆卸等费用。

  3、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月租费,超过二十天收取滞纳金,每延迟壹天收取滞纳金5,并有权停机,租费照算。

  六、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的共同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安装和使用单位的安装操作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均须相关机构培训且持有效证件上岗。

  3、设备安装完毕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由双方签字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双方均有维护设备完好的义务。各自应制定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与设备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认真安排塔吊进场计划,保证乙方按时使用,负责提供塔吊基础图及预埋件图纸。

  2、及时完成塔吊的安装工作,以利塔吊的检验及验收工作。

  3、负责塔吊的检测,并做好使用备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养维修人员对塔吊进行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及填报资料,便于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发生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理,尽可能利用空闲时间积极修复,修复时间________区2小时赶到现场,____区或异地按路线而定。________区在8小时不能修复的,免收壹天租费。____区及异地按____区修复时间中另增加路途时间。对无故不修的甲方责任,加倍扣除租费,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为施工现场服务思想,积极配合完成施工任务。

  (三)乙方责任:

  1、塔吊基础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承载力,本塔吊基础承载力应满足为20吨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师签字为依据。

  2、确定塔吊进场日期,日期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于两天前做好场地准备,保证电通、路通基实。电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设置电箱,电源开关及防护接地装置、电压应保证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的一切障碍物及脚手架,保证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证塔机拆除时25汽吊到塔机基础的路基扎实,如因工程原因无法达到的超出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甲方要求保质完成塔吊的设备基础及附墙预埋件的预埋,并保证尺寸准确性。

  4、合理布置吊运构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装物绑扎牢固,由于绑扎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以甲方吊钩为界)。

  5、提供甲方在设备的安装、拆卸过程中所需的电源、气割、电焊机等设备。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规范执行,并由专人负责指挥及调度,以免发生班组纠纷及事故。

  7、塔吊设备基础及塔身附着点预埋铁件等(附墙超过8米均由乙方负责)。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备案。

  七、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原因无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付补偿损失费

  万元。

  八、租用期间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损坏,或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并负其它责任。

  九、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分清责任,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十、本合同未详之处或因违约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修改处需双方盖章,否则修改内容无效。

  十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有效,货款两讫后无效。

  甲方(盖章):杭州XX公司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市众森国际花园二期____区工程项目部

塔吊租赁合同4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租用本合同所列塔式起重机,使用于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上,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达成下列条款。

  1.所使用机械的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类型:

  1.4建筑面积:

  1.5建筑高度:

  2.租用塔式起重机基本数据

  3.租用期限暂定年月日至甲方书面通知报停为止。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天通知乙方安排塔式起重机进场或出场的日期。

  4.租金的计算和支付甲乙双方商定按月租金计算方式收取和以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4.1台班费按月包干费元(包干费中含租赁发票价),不足月的按日历日计算,台班费内含全部修理费、配件费、地脚螺栓、更换起重钢丝费等费用。

  4.2操作工工资每人每月元。

  4.3超高标准节每天元(含安装费)。

  4.4附着每一道包干费元。含方框、起长拉杆,含安装费。

  4.5塔吊进出场转运包干费元。含汽车吊费、上下车费,其它辅助费等。

  4.6租金计算的起始时间:机械设备自完成安装、检测合格之次日起计算租金,工程完工甲方书面通知拆除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7租金每月结算

  4.8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每次抢修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大件维修持续不得超过10小时,每月累计修理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超过部分的时间,甲方可扣减相应时间的租金(按小时计算:日租金除以8小时)。故障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9甲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暂时停机,停机期间的租赁费按60%计取。

  5.组成合同的文件

  5.1本合同条款

  5.2在租用塔吊期间,双方就租用塔吊进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乙方向甲方按时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塔吊并承担租用期间的保修责任和使用安全责任。

  7.甲方向乙方承诺不违章指挥使用塔吊。

  8.双方的一般权利义务

  8.1出租方义务

  8.1.1乙方应持有并保持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和能力,按合同约定时间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数量,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8.1.2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甲方提供租赁塔吊安装方案、基础图、技术要求、对基础地质情况、开挖深度及有关机械安装的现场要求。

  8.1.3甲方基础挖好后,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地脚螺栓并保证材质符合说明书及安装要求。

  8.1.4乙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预埋机械附墙装臵的锚固预埋件。

  8.1.5乙方应对机械进场、出场、安装、拆卸、升节、和安装拆除附着装臵等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每台塔式起重机在安装时,人员至少必须配备8人。乙方要对现场周围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机械设备的运输、安装、检测、进出场等工作顺利进行。

  8.1.6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完成,先组织人员自查,并做自检记录,再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三方自检。符合后报当地有资质检验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负责到安监部办理使用证。

  8.1.7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塔式起重机的钢结构(螺栓断裂、焊缝开裂、销轴断、不穿开口销、开口销与小带大掉)等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1.8乙方负责租赁机械的操作、保养、维护工作,负责机械本身技术性能的安全、操作安全和设备的管理,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其指派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或上岗证书。

  8.1.9乙方应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8.1.10向甲方就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提供技术交底。

  8.1.11乙方应服从甲方总体的安全管理。在机械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停机整改,隐患未排除,乙方不得运行。

  8.1.12在塔式起重机使用期间,乙方要保证每月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填写“塔式起重机月检记录表”(加盖鲜章),并交甲方备案;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塔式起重机运转记录”。

  8.1.13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每台至少配备6人(司机2人,指挥至少4人)。

  8.1.14乙方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66号)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条款进行处罚。

  8.2承租方义务

  8.2.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在乙方专业人员指导下,严格按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基础图纸制作基础。保证基础地质地耐力及基础砼强度符合技术要求。

  8.2.2甲方应对机组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并提供食宿方便(生活费由乙方人员自理)及备品工具存放条件。

  8.2.3施工现场的总体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对设备进行安全监督,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违章作业,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

  8.2.4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拖欠。

  8.2.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机械设备。

  8.2.6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把承租的机械(包括附属设备、备件)转卖、抵债或作为与第三方的担保物(包括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形式)。

  9.事故处理

  9.1机械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由乙方负责机械设备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善后处理和支付工作。甲方负责配合其他善后处理和支付工作,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承担。

  9.2对事故的责任,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明确规定的,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相应损失;如果责任不明确或有争议,经相关部门鉴定后,应根据鉴定结果,划分责任,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10.安全生产协议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以明确各自在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权力和义务。安全生产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双方联系人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为本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为本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

  12.违反合同义务的责任

  12.1乙方违约责任

  12.1.1乙方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虽提供机械设备,但型号、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认为不能适用的,构成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本项解除合同权利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其他直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或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支付甲方逾期损失金*元/日。

  12.1.3乙方在合同期间无合理理由停止服务致使机械停工达天以上的,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认为应当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合同中部分机械租赁关系解除的,不影响其他机械的租赁。

  13.争议解决

  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引发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选择下面第xx条解决。

  13.2.1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裁决

  13.2.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裁决。

  14.补充条款

  1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作内容完成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人:(甲方公章)出租人:(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甲方)

  承租方:(以下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租给乙方,经乙方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二、租赁时间(租赁费起止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送还之日止(最多扣减春节期间2月份一个月时间,春节放假时间不足一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计算,使用期不足半年按6个月计算)。

  三、本合同附件,发货单、验收单、对账结算单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品要妥善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交回时必须完整清洁,如有损坏、变形、保养不善或零部件缺失等情况,要按租赁物的原价赔偿给甲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要严格按照所租物品的操作规程、保养要求操作使用,在此期间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责任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物由甲方负责装车、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用完送还时由乙方负责装车、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不超出范围),租赁物交验地点由甲方指定。装车费及运输费用甲、乙方各承担一次。甲方不负责设备自身的安装及拆卸。

  七、租赁时乙方交付押金___元,并提供证明信及身份证等手续,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并给付上月产生的费用,送还物品时必须结清租赁费,如有拖欠,乙方须承担每日‰滞纳金。乙方如拖欠租赁费超过60天,甲方有随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且由乙方负担因此产生的维修、拆卸设备、装卸车等费用。

  八、乙方租赁的甲方设备需设专人持证操作,因操作人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而对租赁物造成损坏,所产生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物品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抵债,更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甲方有随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否则,将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6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每月租金进出场费及拆装费租凭物塔吊价值(____________元)

  塔吊____________3台,每台每月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______日—______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______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 30 元,每套附墙每天______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 天,(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____________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塔吊司机______人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发生松散落物发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吊车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证作业时间,出现故障及时抢修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____________小时,如超过扣除甲方当天租赁费。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机,更不得抵押或卖与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此合同履行地为 银川市。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己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

  第十条、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报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退还撤离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补充开之日期从 开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材料员:______________ 材料员: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7

  承租方: (以下简称 甲 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贵州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塔机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2条 租赁设备概况

  第3条 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3.1本合同为固定租金合同。

  塔机进出场费:33000元/台。(包含安拆、运输、检测及20T以下吊车费),在塔机安装完后当天甲方支付给乙方。

  3.2合同月租金:人民币23500元/台·月(含:操作人员工资:6500元/台·月)

  注:月租金费包括为满足施工需要所需的附着锚固装置(标准附着锚固拉杆长度为4.5米,超过该长度由甲方负责)、标准节等设施的费用以及塔机吊钩以上所有设备的维修、定期保养、配件更换及塔机配重供应的费用和确保每台塔机配备二名司机及一名地面指挥人员的人工费。该等费用发生时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3.3费用支付

  3.3.1费用计取时间

  塔机从安装验收合格甲方书面通知启用塔吊起至甲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连续计费。

  3.3.2不足整月计费方式

  不足整月的按照对应塔机日租费乘以租赁天数,日租费等于对应塔机的月租费除以30天。

  3.3.3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结算时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租赁发票(工资除外,工资开具收据或提供工资表),结算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上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结算单。甲方在接到结算单后次月14日内审核签字,于次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期租赁费。如甲方到期未支付上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4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资料及安装要求制作基础,并安排人员配合乙方安装地脚螺栓及底座。

  4.2甲方提供安拆场地、搭设平台所需钢管、焊接电源及辅助材料、设备,为乙方提供安拆作业便利条件。

  4.3甲方负责将符合使用要求的电源接至塔机安装位置,并承担塔机使用的电费。

  4.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验收资料。

  4.5租赁期间塔机所有权(使用权除外)归属乙方,甲方拥有塔吊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扣押、处置乙方塔机。

  4.6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三名塔机操作人员吃、住。

  第5条 乙方责任

  5.1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编制塔机各项技术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甲方。

  5.2乙方对出租给甲方的塔机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保证塔机(包括附着装置等附件)完好、安全装置及设施齐全有效,并向甲方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及塔机技术性能表(包括起重特性表)。

  5.3按双方约定的进场期限提供塔机及附件,保证甲方能够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正常使用。组织对塔机基础的验收工作。在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塔机基础后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

  5.4负责塔机进出场,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塔机安拆、附着、顶升及基础预埋/枕木轨道施工。负责组织塔机安装完毕验收工作,并与甲方办理相应验收手续。

  5.5负责每天上下班对塔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作好交接班记录,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周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月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5.6塔机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塔机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含48小时),如果超过了上述时间,影响了甲方使用,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塔机附着及顶升时,因乙方提供的标准节附着装置、撑杆等设施原因导致附着顶升时间超过36小时,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租赁费。甲方每月必须保证乙方有1天维修保养时间(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

  5.7乙方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塔机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安全、正常使用,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果报告上签字并给甲方存档。

  5.8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进场塔机安全操作使用规程,负责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所配备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程作业,并严格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凡违反甲方安全生产制度及塔机安全使用规程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5.9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有完备的用工手续,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10 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每人每天工作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甲方需要塔机司机加班时,乙方必须确保配合甲方施工,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不能疲劳操作,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否则耽误时间造成的损失从租赁费中扣除。

  5.11塔机主机进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甲、乙双方在设备起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塔机交给甲方工地使用。在双方签署塔机使用确认书至乙方向甲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塔机检测合格证明止,在此期间如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承担相应费用。

  5.12乙方保证在双方签署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算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塔机检测合格证明。

  5.13 塔机的备案手续应按贵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相应手续的办理,乙

  5.14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证及政府主管部门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5.15乙方须自行购买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对塔机进行投保,负责承担塔机在设备安装、使用、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原因除外)。

  5.16在塔机使用或停使等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章操作或塔吊本身的缺陷、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原因除外)。

  5.17塔机在运输、安装、拆除的过程中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 争议

  本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减项,双方以书面形式 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保存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8

  承包方(甲方):_________

  租赁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塔机事宜,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议定本租赁合同事项条款如下:

  一、租赁塔机名称(型号、规格):QTZ63(SLP5013)

  二、租赁时间:乙方设备进场安装完毕双方自检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拆除当天为止。

  三、预计工期:12个月(如果甲方原因使用不满三个月按三个月收费)

  四、收费标准

  1、塔机月租金___元/月。

  2、塔机操作费:前期2人操作,每月工资3500.00元,增加到四人操作每月工资4500.00元(两个操作人员,两个指挥人员)。

  3、最后不足一月使用时,按日租金计算。

  五、付款方式:(本条款按第四条收费标准逐台核算);

  1、塔机进出场费共贰万捌仟元整,乙方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壹万伍仟(15000.00)元,安装完毕双方自检合格后支付进出场费余款13000.00元。

  2、塔机安装完毕并经甲方监理和乙方验收合格之日一个星期之后第一天起算租金。

  3、塔机租金从正式起动计算之日90天支付一次,拖欠时间超过5天,乙方将按租金20%天收取滞纳金,拖欠时间超过7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操作人员工资当月发放,超过十天,操作人员有权停机,

  六、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该塔机在合同期限内使用权属甲方。

  2、塔机安装期间,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需要制作塔机基础,基础应达到《塔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要求,并对制作塔机基础负责,同时提供安装时间、电源,租赁过程中吊钩以下(除料斗外)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工地塔机日常保养所须的油料及配件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保证塔机24小时正常工作。

  4、甲方有保护塔机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吊运。

  5、甲方在使用塔机计费结束前,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该塔机正常拆出的障碍物已清除,拆塔道路畅通,免费提供拆塔所用的钢管及架子,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拆塔工作。租赁截止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截止时间(并付清租赁费时间)为准,该时间为计费结束时间。

  6、租赁期间甲方应按照有关施工法规定及工地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塔机操作规程对塔机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将操作人员的每月考勤及工作表现评述及时反馈乙方。

  七、乙方权利及责任

  1、该塔机产权属乙方。

  2、乙方负责塔机的安装调试,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达到运行标准。

  3、乙方应保障该塔机正常运行,若出现故障,应立即组织力量维修排除,一般故障必须在5小时内排除,较大的故障在48小时内排除,若超过48小时,按日租金3倍扣除租金。每月不得超过一次,乙方塔机每月有2天维护保养时间(保养时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操作人员应与甲方签订有关上岗手续,认真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正确指挥及工作安排,乙方操作人员离开工地,必须征得甲方主管同意。

  5、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塔吊因本身机械因素(含塔吊倒塌、塔身断裂、大臂断裂等),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6、塔机使用的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保证甲方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塔机证照不全,造成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补充协议:

  1、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塔机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因乙方操作员操作失误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损坏甲方财产,造成的一切损坏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操作人员由甲方提供食宿,不另收费。

  3、第一次安装高度30米,增高费从增高之日起,每增高一节(2.0米),每节每月增加壹佰伍拾元计算,附墙按250元/道月租费(两道)。

  4、此塔机租赁价格乙方不开具发票。

  九、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支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9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工程层数及总高度:层,总高米。

  第二条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

  1、名称:塔吊

  2、型号:

  3、数量:台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元/台(不含税,此费用指正常安装拆卸费用,若施工现场或施工需要25吨以上汽车吊拆卸时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塔吊进场安装合格后,甲方付清进出场费。

  2、塔吊月租金元/台(不含税,含机组人员工资),按月结算,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费元/天。安装完毕后,由陕西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发证准许使用之日起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导致不能备案检测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则租费按实际使用日期开始计算。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3、如甲方原因机械安装完成后15天内,未能检测或因故停用,租赁费用按机械安装

  完成日至出场日计算,进出场费仍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安装机械,则乙方有权另行安排本机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情况与乙方另行协商机械使用时期。

  4、塔吊租金包含:机械的使用费、司机的工资、维修保养、保险等。

  5、塔吊的进出场费包含:机械的运费、安装、拆卸、调试、政府部门部门检测验收费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节做一次性预埋的须支付地下节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机(地下节),爆破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确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则不计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安装、拆卸时场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员的住宿、饮食。(饮食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负责将动力电源接至基础边的电源箱内,满足塔吊的用电需要,电费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塔吊的基础施工,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预埋件。制作基础所有费用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基础的验收与维护,并将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4、机械进场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建设部门要求的备案登记资料,由乙方申报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所造成的监检部门的一切罚款,均由甲方承担。

  5、机械进场后,甲方配合卸货,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装、顶升加节,顶升加节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6、机械运作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强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员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停机的确切时间,为拆机做好场地及出场道路畅通等工作,并办理机械租赁费的结算手续。

  8、甲方如现场条件不满足拆机的要求或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的,则视为机械正常工作,按天计取租赁费。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义务

  1、塔吊安装由乙方负责,安装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安装时的技术资料,甲方配合现场施工,乙方负责提供塔吊基础预埋及螺栓、附墙及技术资料。一次性预埋材料或钻孔由甲方负责。

  2、机械进出场,乙方与甲方必须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清单附后)。

  3、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停机,直到付清上月租金为止,停机期间月租金不变。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负责为所租赁的设备配备机组人员。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组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进度要求必须加班。

  5、机组人员密切配合,保证24小时正常施工,搞好优质服务

  6、乙方应保证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机随时处于最佳性能状态。

  9、下列情况造成的停机乙方仍收取台班费用:

  A、社会停电(8小时以内)。

  B、甲方要求的停机(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况下,根据停机时间长短,在半月之内不计租金,半月至1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30%计租金,一个月以上停机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50%计租金)。

  C、政府部门规定的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节假期20天不计取月租金。超过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则按实收费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A、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机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信号工要按照吊装要求指挥吊装,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损失)一律由甲方负责,司机禁止在无信号的情况下吊装,否则后果自负。

  C、机械本身的损害及乙方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1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因工程需要,乙方向甲方租用 塔机 台,用于 工地,安装高度(标高)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用工程名称

  二、租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

  四、收费标准

  1、租金:每月租金 元,(大写: ),机操人员工资每月 元(大写: );合计金额 元(大写: )。

  2、塔机一次性进出场费共计 元(大写: )包干(已包含塔机安装、拆除、修理、日常维护费,标准段及超高段标准节的所有进出场费及办理塔机使用有关的安监等相关手续费等所有费用)。

  3、超高标准节(标准节高度2.8米/节)每节租金 元/天,附着4000元/道(附着长度单根超过七米,每增加一米加收 元)。

  4、由甲方负责配备两名机操人员。塔机指挥人员由乙方配备,也可委托甲方配备,工资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要求机操人员疲劳操作,如需增加机操人员,乙方按每月 元/人向甲方支付机操人员工资。

  5、费用计算方法:设备进场以乙方通知时间为准,从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之日起计算,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台班费)。如因乙方原因推迟塔机使用时间,仍从塔机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之日起计算租金。

  五、付款方式:

  1、租赁费付款方式:租赁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在下一季度7日内付清。余款在塔机报停后一个月内付清,如未按时付清,每天按租赁费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

  2、合同签订甲方进场进行地脚螺栓的安装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塔机标塔段全部进场并开始安装后一次性付清进出场费,否则甲方可停止安装,并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一经济损失。

  3、如因该工地现场条件限制,必须采用特殊方案安拆塔机,另增收技术措施费和大型机械台班及人工费,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乙方收取。

  4、支付款项时甲方须提供足额租赁发票,产生的税额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完整可靠,应具设备本身所应具备的工作能力,并每天给足保养时间1小时,超出使用和维修时间则应扣减租金及赔付乙方相应损失;塔机高度必须满足乙方施工需要,如因甲方塔机高度不足(主要指超过标准塔高后标准节的配置不及时)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等则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2、塔机上岗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现场乙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度、指挥、遵守乙方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每天正常上班时间应随叫随到,保证塔机正常运转。

  3、负责塔机的修理、保养,但时间需征得乙方认可。设备发生一般故障,甲方应在当天内全力抢修并排除故障,若机构出现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3天。每月维修时间不得累计超过3天,若超过3天甲方将自动扣减租期及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4、负责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图纸和预埋地脚螺杆。

  5、负责塔机的安全操作,提供的机组人员应遵守《塔机十不吊》及乙方现场的劳动纪律,服从乙方现场的合理安排。在施工中,如果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吊装;在正常操作范围内,如因甲方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及责任。

  七、乙方责任

  1、负责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赁费,如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机或撤机,乙方无权阻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终止此合同。

  2、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浇筑塔机基础,如在基础砼浇筑时造成甲方预埋地脚螺栓出现偏位或浇筑砼质量差,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电压在360V~400V之间。如因电压不稳造成塔机电器部件损坏或停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应在距塔机基础5米内配备专用配电箱及电缆线。

  4、乙方保证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向甲方提供塔机安装和拆除条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派人配合,共同完成塔机的安拆作业。因乙方原因造成塔机进场后超过三天不能正常安装、退场时候不能正常拆卸出场致使塔机停滞工地,乙方应按拖延天数向甲方全额支付租赁费用。

  5、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塔机“十不吊”标准,严格要求使用,不得强制使用,因乙方强制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向甲方提供机组人员食宿场地。

  7、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证设备不遗失或破坏,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8、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卸塔机,如擅自撤卸塔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由此造成的机械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结清甲方费用归还所有设备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否则该合同继续生效。

  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出 租 方:(盖章) 承 租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电 话:

  帐 号:

  电 话:

  维修服务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唐山市的合计面积为平方米的建筑物间租予乙方作为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年另个月,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方负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村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村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对上述房产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产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时按要求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的,对乙方造成财务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承但赔偿义务。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双方工作的需要,乙方需向甲方租赁施工塔吊台,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工程名称:

  二、塔吊型号:塔吊臂长:最大幅度起重量:安装形式:固定式独立高度:所需高度:附墙道

  三、进场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费用结算:

  进场费:___元/台退场费:___元/台组装费:___元/台拆装费:___元/台附墙费:___元/道租赁费按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日历天数收取___元/日历天/台,附墙以上高度按___元/道/天收取,即每塔___元/天总费用___元/天=___元大写: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塔吊进场的前三天,乙方应支付进场费用___元。

  2、乙方根据甲方的技术要求,负责做好塔吊的基础(固定式安装)。

  3、塔吊需附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铁件的预埋,在正常距离内(4米),附墙杆由甲方提供,若超出(4米),附墙杆由乙方提供。

  4、在基础做好的前提下,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场。

  5、塔吊进场后,应在七日内安装和使用,若超出七日,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6、安装结束后,乙方应立即支付甲方安装费___元,每月结算,定期五号支付上月发生的租赁费用,若无故拖延费用,甲方有权停机。

  7、塔吊结束后,立即办理结算手续,7日内付清所有余款。

  8、塔吊操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发放,并免费提供食宿。

  9、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甲方应积极派人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修理时间超过4小时,停收当日台班费用。

  10、在使用中,如果由于操作工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塔吊损坏的及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

  11、如因乙方乱指挥造成损失及安全事故或基础等原因,造成塔吊损伤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

  12、如施工中不再需要塔吊,乙方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甲方应立即做好塔吊的准备,于三日内退场。

  13、乙方提供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件,进行操作,禁止无证上岗。

  14、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

  违约按照总价10%收取违约金,即___元

  本合同一式贰份,因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上条款待全部余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3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六建集团设备租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租赁费及操作人员数量:设备

  名称设备型号臂长(米)高度(米)附着次数数月租赁费量配置数量工资

  包干费高塔QTZ63-450120513500.00x5

  32000.00操作人员操作司机

  注: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QTZ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赁设备含附属部件

  《安装拆卸合同》(见附件一)执行。

  3、月租费不含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按双方签订的《设备

  二、租赁设备用途:设备用于大曌国际二期7#、8#、9#、10#、11#项目。

  三、租赁期限

  自租赁设备在本合同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并开始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租赁费结算办法:

  1、甲乙双方于当月5号前办理上月租赁费结算手续,甲方于次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乙方按规定出具发票。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工作天数收费(收费标准为月租赁费/30天×租赁天数)。遇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按50%计取。

  五、租赁设备的交付及返还

  1、租赁设备在合同约定施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之日为设备交付之日。

  2、乙方开始拆卸租赁设备之日为租赁设备返还之日。

  3、租赁设备交付及返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负责租赁基础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塔吊安装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隐检记录、地基钎探报告、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

  1.2甲方负责提供熟练合格司索、信号工,需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查)并按施工安全规程指挥起重作业,严禁起重工违章指挥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符合技术要求。

  2.2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查),技术熟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甲方的管理。

  2.3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记录,负责设备进出场签认及每月月租赁费签认工作。

  2.4乙方应安排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管理和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市区应在2小时、郊县应在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一般维修时间不超过4小时,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

  2.5乙方应提供相关设备施工技术方案(含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等)。

  2.6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机械和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2.7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双方另行签订《设备安装(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对双方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另行签订补充《安全生产协议》。(见附件二)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租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数额×拖欠天数。

  2、如租赁设备维修累计超过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应天数按台班费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月租赁费中扣除。

  3、由于项目部原因致使设备无法拆除,在此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赁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设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完毕、账款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4

  出租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___牌汽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___元,共___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_____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_____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村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村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村,提村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5

  合同编号:TD-11-06

  签订时间:20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南宁市大朝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富宁路8号

  电话:0771—4833098

  传真:0771—4970892

  邮编:530003

  承租方(乙方):福建省永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南宁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概况

  1、塔机型号:QTZ5513壹台,QT80A壹台,整机机件齐全,机况良好。

  2、塔机结构型式:预埋地脚螺栓固定式。

  3、塔机高度:自由高度为41米/台,安装总高度为90米/台。

  4、塔机有效臂长:55米和40米。

  5、使用工地名称:南宁国际商业贸易中心

  6、工地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

  二、租赁期限

  1、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预计租期6个月以上。

  2、每台塔机租期少于6个月,租金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塔机租金(月):塔机租金采用月包干形式,安装高度以内型号为QTZ5513的每月每台租金为壹万叁仟元/月(¥13000元/月);型号为QT80A的每月每台租金为壹万贰仟伍佰元/月(¥12500元/月)。塔吊每一个自然月最后一天,结算一次。

  2、甲方每台塔机推荐两名持证的塔机司机和两名持证的塔机指挥工,塔机司机和塔机指挥工的工资由乙方直接支付,塔机司机和塔机指挥工为每人每月壹仟捌佰元(¥1800元/人月),甲方应保证2个司机、2个指挥人/台24小时常驻工地以保证随叫随到,在工程封顶进入装修时,甲方应保证1个司机、1个指挥人/台正常上下班不得随便脱岗发现一次扣300元/次。

  3、乙方工地除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停工外,甲方每天照收租金。

  4、乙方工地在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停工时,乙方每天照扣租金。

  四、设备进退场及结算付款方式

  1、进退场安拆费:甲方负责塔机的安、拆。正常作业(指塔机在不借助特殊方法或设施,塔机自身能正常加高、降低,能用25T汽车吊进行安装或拆除的作业。)下安装高度以内的安装和拆卸费用及进退场费用为每台叁万贰仟元(¥320___元/台)(含地脚螺栓及附墙拉杆在内)(每条附墙拉杆的长度在8米以内)。如因附墙拉杆超长、场地或建筑物等原因造成塔机无法正常安装、拆除的,乙方需支付因此而增加的费用。该费用于合同签订后塔机进场前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塔机从进场安装自检验收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设备可以使用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退租之日止计算租金,不足月QTZ5513按每天肆佰叁拾叁元/台(¥433元/台天)计算,不足月QT80A按每天肆佰壹拾柒元/台(¥417元/台天)计算。停工时间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依法追讨所欠租金。

  3、每一个自然月最后一天甲乙双方对帐确认当月(从本月1日到当月最后一天)的租赁时间,并填写书面结算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帐的依据。

  4、结算单送达乙方后,乙方于7天内以转帐(现金)形式付清当次结算的租金。甲方按所付金额开具收据给乙方。延付则每天按欠款总额的4%加收滞纳金。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必须保证乙方现场塔机的正常使用,未经乙方同意不能自行撤退出场),但应书面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出租方的义务。

  2、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移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委托第三方)不得对塔机进行拆装,不得转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给第三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塔机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94621999。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必须执行行业标准JGJ3320___。

  3、根据乙方提供的建筑资料,编制塔机的施工装拆方案,提供塔机的基础资料和图纸,指导预埋地脚螺栓;并向乙方提供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4、按乙方的要求,准时进场安装,按塔机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装拆塔机,承担装拆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5、负责提供的塔机是符合国家有关塔机质量及其标准的性能良好的设备,承担由于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责任,并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人工和配件的费用。塔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甲方立即派人到位修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延修或拒修。

  6、推荐持有有效上岗证的塔机司机,并进行政治、技术、业务教育、证件存档备案工作。履行工地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提供全天候优质服务。

  7、对以上分清的安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

  8、负责向南宁市建筑管理处建筑安全监督站申报塔机的安装、使用及拆卸,待塔机安装好后,负责向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申请检测,并支付其各种费用,同时把所有资料交给乙方交监理备案。

  9、对塔机进行定期(每月二次以上)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并把检查保养记录交乙方备案。

  10、塔机司机按“十不吊”准则有权拒绝违章的运行,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施工现场对塔机的正常安排使用。

  11、每月每台因故障累计不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乙方每天每台按日租金的双倍(日租金=月租金÷30天)扣减相应的台班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提供建筑资料、地质资料报告、塔机的布置图及基础设计方案,根据甲方提供的塔机资料,负责塔机的基础定位、施工及其费用,并提供基础的试块报告。

  2、负责提供塔机按规定日期进入和撤离场地的环境和条件,如需拆除脚手架,则负责拆除脚手架并支付其费用;如需支撑地下室楼板,则负责支撑地下室楼板并支付其费用;如需占用城市道路,则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费并支付其费用。若因现场无条件及道路不畅通,致使塔机误期安装或者因建筑物阻碍不能进行拆塔机作业的,乙方按误期照付台班费(日租金=月租金÷30天)。

  3、负责提供塔机使用的电源线,按塔机用电要求,塔机电压要求在380±20V,把开关装好在塔机附近3米以内,支付其电费,负责配置塔机专用的接地线和防雷的地极。

  4、负责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甲方设备进退场的清点、摆放,如有丢失,按当时市场价赔偿,配合甲方的装拆工作,积极疏导行人,禁止塔机周围10米范围内非塔机作业人员的进入。

  5、对认可甲方推荐的塔机司机和塔机指挥工负责办理劳务工手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生产教育。

  6、负责塔机司机和塔机指挥工人员工资并安排住所。

  7、在塔机使用过程中,提供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时间给甲方检修塔机。

  8、负责自备塔机大钩以下的吊索、吊具等。免费向甲方提供装拆工程中使用的氧气、电焊。

  9、负责架设塔机安装附着框杆的安全护栏、过道、垂直度测量。负责提供和搬运检验、验收塔机使用的标准重物。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应按时支付塔机的租金和进退场费,逾期二十天付款,甲方有权停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负责。在停机期间,甲方照收租金。停机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拆除塔机,并保留继续追款的权利。

  2、塔机进入现场后,因乙方停工、风雨、停电等造成的停工待工与甲方无关,乙方照付台班费(日租金=月租金÷30天),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除外。

  3、塔机每月检修定为2天,检修时间由双方现场商定。塔机正常的顶升、安装附着框杆的停机,不视为甲方造成的停机时间。

  4、塔机安装好后,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做好验收工作或填报各种资料,并从验收日起双方协商启用时间(不超过2天),并填好书面的起租确认单。

  5、塔机报停,乙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做好租金的结算支付工作后,按期退场。乙方没支付完结算款,甲方可以不拆塔机,不退场。停机期间甲方按日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每天照收租金。

  6、承租期间,非甲方原因引起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本合同外的其他间接责任。

  7、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中止合同,因故中止合同需经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不能视为违约。

  3、乙方不能保证塔机安全使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仍无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权停机或停租,其行为不视为违约。

  4、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支付对方现金贰万元(¥20___0元)。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协议不能解决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工程所在地的当地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的有限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有效期至租用设备支付租金完毕止。

  十二、未尽事宜

  本合同条款已经双方协商确认,所有字体均为打印字体(除签字和日期外),其他书体及涂改均无效,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原件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项付清失效。

  十四、其它约定:

  1、塔吊混凝土吊桶由甲方提供。

  2、塔吊在安装过程中未移交之前,如有丢失材料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负责任。

  3、塔吊进场安装完成后移交给乙方,在使用的过程中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丢失,甲乙双方各承担50%责任,按市场价赔偿。

  甲方单位名称(章):福建省永太建设发展有限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章):南宁市大朝建筑机械设备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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