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合同

时间:2022-11-12 14:06:5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园林绿化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园林绿化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园林绿化合同

园林绿化合同1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绿化工程合同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方平整造型、景观工程、苗木栽植及养护。 详见:发包人向承包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方平整造型、苗木栽植及养护;

  3、苗木的养护管理(壹年)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第三条 工程施工期限共3个月。

  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经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承包方严格按上述工期组织施工,若工期延迟,每延迟一天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工期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绿施说明及业主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栽植质量标准执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89

  3、养护标准执行《园林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五条 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经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该足额赔偿,并应付发包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价款暂定:叁佰贰拾捌万元整(3280000.00元)最后以决算为准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予付备料款,采用分月付款方式(不付利息);

  (1)、按照月工程进度,付50%;

  (2)、工程验收合格付30%,总工程款的80% ;

  (3)一年养护期满后,付20%

  第七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审核后的预算书

  6、其它附件

  第八条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叶青青为现场业主代表,代表行使业主的职能,并全权处理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事务。承包方指派伍克祥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承包方所指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整个施工期间内每月不少于20天驻施工现场且组织施工。工程项目负责人按时参加监理例会或各种与本工程有关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否者,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承包人自负。

  3、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杆、管线等设施与本施工的关系;同时处理与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关系。

  4、承包人工作: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及后期管理和养护工作,同时对原有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杆管线等设施应进行合同理的妥善保护,如因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维修赔偿。

  第九条 绿化种植质量满足下列要求:

  1、种植前地面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保证质量,由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4、质量要求:

  ①严格按照绿化设计图纸施工;对要求全冠的树种,树木移栽后保留树冠,少量修剪,保持树形基本完整。带冠苗树木移植修剪后保留二级分枝,适当修剪。

  ②施工前必须清除场内所有杂土和建筑垃堆;

  ③各类植物需要完全客土(客土以下为普通土壤)栽植。所谓客土,即栽植树木时添入树穴中有利于生长且不混入瓦砾等有害特质的土壤。草坪等地被植物需要客土10cm厚,灌木类30cm厚,中高树木为60cm厚,普通绿地为30-40cm厚;

  ④高大乔木定植后,应设置树木支撑。

  ⑤乔木要选择生长健康、树形饱满的优良植物,灌木和地被植物要求品种叶色饱满、树叶密集、不脱脚、无病虫害。苗木均采用苗圃苗

  ⑥灌木栽植数量、修剪平面及高度应按图纸要求做,要求修剪成平整、饱满的植篱。

  ⑦行道树与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直线上,行道树距路东边1.2m,种植的树木应树形相似,保持直产,不得歪斜,加支撑立柱,行道树分枝点高度应大于3.0m

  ⑧树木成活率100%,要求包种包活,养护期壹年。补种树木养护期计算以补种之日起算,养护期壹年;

  ⑨所有苗木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⑩所有苗木的品种、规格等均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执行。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完工验收: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承包方提出书面报告,监理单位送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在3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根据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直至完工验收合格。

  2、初步验收:承包人在完工报告验收合格后30日,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3、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标准《芜湖园林绿化考核评分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发包人按规定兑现。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须按初验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养护管理期间,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补栽方案,报监理确认后,重新补植,该部分养护管理期,自补植结束之日起,顺延养护期。

  5、终验:养护期满时,由承包人提出终验申请,并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发包人在28日内组织相关部分进行终验。

  第十一条 工程结算: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提交工程预算,经双方初步协商后可以作为竣工前的拨付款依据。工程竣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由发包人根据当地当时市场价格及相关政策取费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验收标准以花木植物的成活率达100%,草皮以遮蔽土壤为依据;

  3、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程进行定期考核,养护期为壹年。

  第十三条 质量保修: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为十二个月,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对所完工程进行维护和养护(并对未成活植物或瘦弱植物应进行无偿补栽或移栽保证植物的成活率和遮蔽率);同时,保证植物生长茁壮成长。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或在养护期内不能按发包方要求养护、移栽的,承包方未按安全生产条例文明施工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的损失承包方自负。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本条1、2、3、4、5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款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芜湖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二)依法向芜湖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保存贰份,承包方保存贰份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账 号: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合同2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

  三、工程造价: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于____年____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人代表: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合同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甲方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第一条、施工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施工工程量详见工程清单。(注:所有工程量按图纸要求,一次性包死,如有增补,甲乙双方向业主协商解决)。

  第二条、工期要求及开工日期

  1、合同工期:日历天数

  2、工程竣工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施工要求

  1、合格。

  2、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将施工技术、安全方案、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进度计划等资料经甲方审批后,乙方进入现场施工;

  第四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额为(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注:开票按总价179000开,如有增补,按工程量最终结算开票)。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2、保质期满一年,甲方付清余款10%。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期间及后期养护的供水、供电电源。

  2、负责对乙方各种进场材料的查验及施工质量的监管。

  二、乙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按甲方提供图纸要求的规格,样式,质量等施工

  2、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及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3、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坚持文明施工,安全作业,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竣工时做到工完场清。

  4、对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负责保护工作,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害的修复工作及费用。

  5、所提供苗木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规格、品种,并保证树形丰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确保种植后成活率,必须制定具体的措施并进行后续期内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草坪苗木植物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

  6、工程结束由乙方负责联系竣工验收,(甲方协作乙方联系业主,组织验收)并将所有详细的资料竣工图备齐,做备案验收。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管理和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第六条、竣工验收与保养

  1、竣工验收以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绿化苗木、植被养护管理壹年(自竣工之日起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索赔及争议

  1、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否则视为乙方合同违约。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达到本合同要求标准。

  3、争议及解决:如合同双方因本合同的内容、解释或履行等方面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共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互相配合按甲方要求完成养护管理工作并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绿化养护委托管理项目

  2.合同期限

  2.1养护委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若甲方对养护区域验收满意可以再续合同。

  2.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养护移交验收合格结清所有款项后失效。

  3.委托管理范围及内容

  3.1委托管理

  公共区域及住户私家花园的绿化养护管理(详见附件)。

  1)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管理总面积约____________平方米。

  2)住户私家花园面积约____________平方米。

  3)每季草花更换量暂定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4)园区一期至七期公共区域景观改造。

  5)防台防汛时期的附加措施。

  6)园区一期至七期公共区域树木习性标示牌

  3.2委托管理内容

  公共区域:

  1)乙方负责树木、地被、草坪和摆饰盆栽、花坛的养护,防治病虫害和草害的修剪整形施肥等绿化养护工作。

  2)乙方负责草花之更换及盆栽的管理及日常养护。

  3)乙方须为公共区域建立养护管理档案(包括树木草坪种类、习性、数量或面积、现况等)。

  4)乙方分_________年完成指定的所有景观改造,甲方负责苗木成本,乙方施工期间的如需增添工作人员的其工资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改造完成后须对各景点进行日常的维护和清洁。

  6)乙方须派专人负责园区外围杂草修剪及园区内侧红外线周界报警区域的修剪,确保园区报警系统正常运作。

  7)乙方须对园区排水沟内的落叶、枯叶、垃圾等有计划的进行清理,确保水沟的畅通。

  私家花园:

  1)乙方须为每户私家花园建立养护管理档案(包括草坪面积、树木种类等)。

  2)绿篱、灌木、草坪的日常修剪及养护。

  3)落叶清理。

  4)病虫害防治视虫害发生情况而定。

  5)施肥、浇水、清理住户自行负责。

  6)乙方在进入私家花园前,须通知物业前台与住户进行确认后方可进入。

  7)乙方在进行施作前须对该户私家花园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住户确认后方可施作。

  8)乙方须对私家花园排水沟内的落叶、枯叶、垃圾等有计划的进行清理,确保水沟的畅通。

  4.委托管理要求

  4.1乙方必须遵守汤臣高尔夫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2按植物生长需要定期施肥。乔灌木根据养护要求进行修剪,球类和绿篱灌木根据要求进行修剪整形。草坪按要求定期进行轧剪,定期施肥以保持绿色效果。

  4.3乙方应对指定的盆栽草花要按季节进行更换草花,保持草花种植与观赏效果。

  4.4乙方要及时对绿化区域内绿地、人行道上的野草进行清除。

  4.5乙方承担养护管理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植物正常生长的责任。

  4.6乙方应根据季节的变化合理安排检查、养护工作,并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档案。

  4.7乙方应做好涉及环境绿化内容的检查、评选等协调组织工作。

  4.8乙方管理期满时应将养护管理的所有资料及绿地中的各类植物完好地移交甲方。

  4.9乙方必须配置并经甲方确认并具有实践经验的养护管理队伍。若甲方对操作人员的管理不满可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4.10根据上海市园林管理局1998年制定的《上海市园林绿化园艺养管标准》实施养护管理,同时根据绿化养护工作需要,参照上海市园林管理局编制的沪建(91)第363号《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和《大树移植技术规程》作为实施依据。主要包括:

  1)群落结构合理,整体观赏效果好;

  2)植物生长良好,季相分明;

  3)花卉布置精细完美;

  4)草坪生长茂盛,无杂草;

  5)行道树生长健旺,有防护措施。

  4.11本养护项目的质量考核标准为优良级。养护过程中,乙方除严格进行自检外,应接受甲方的质量抽查和监督。对不符合验收规范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并承担返工整改的费用。

  5.乙方职责

  5.1承包在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5.2主要养护手段内容为:

  5.2.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生长特点,质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5.2.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及要求,每年施肥不得少于3次,对于草花、盆栽、观叶植物、草坪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做到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证各类植物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5.2.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等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5.2.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质树林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养分集中(特别是强修后,更应注意)。

  5.2.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5.2.6抗旱、抗台、排涝:旱季及新种植的植物要及时进行喷灌,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5.2.7苗木补缺:对死亡苗木进行清除,并在原有位置补栽新的植株,对缺空处进行补种。

  5.2.8绑正、扶正、培土:台风、梅雨季节之前,以防为主,对固定绑扎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加固,遇连续下雨或暴风雨等灾害性天气应强加巡视检查,如发生树木倒伏影响交通或景观的,应突击抢修,在暴风雨过后全面检查,树木歪斜的,应扶正、加固,并对其根部培土。

  5.2.9清卫、保洁:对各类绿地、绿带、树穴、花坛必须达到全日保洁,及时清理残花、枯枝、枯叶等,做到整洁美观。对于绿化废弃垃圾要及时清理出园区不得堆放(垃圾处置费用由乙方自理)。

  5.3乙方在养护期间,必须加强日常监督工作,防止人为因素破坏。

  6.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6.1乔灌木树冠完整、生长旺盛、无病虫枝、无明显枯枝、死叉、无害虫的虫孵、活虫、无明显介壳虫危害,在正常情况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叶上无虫粪、虫网、灰尘等。

  6.2绿篱要保持很好的长势和整齐美观的形象,控制高度适宜、徒长枝控制在10厘米以下,无破损部分和缺株现象。

  6.3地被植物要求长势茂盛、无杂草、无明显残叶枯花等。

  6.4草坪高度控制平坦整齐,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残缺和积水,做到适时施肥、定时修剪及补植等工作。

  6.5造型植物应保质优美形态、生长旺盛、无明显残缺,徒长枝控制在10厘米以下。

  6.6绿化景观效果显著,无植物倒状,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时,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7.考核验收

  7.1考核验收以《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为依据,最终以甲方的认可为准。

  7.2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如非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树木、观叶植物和草花等死亡或生长不良而影响景观的,必须立即调换并承担调换的所有费用。

  8.材料的供应和设备的添置等

  8.1养护管理使用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应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8.2养护管理所需消耗材料及设备,如肥料、药剂、指定的草花、盆栽观叶植物、草籽;车辆;水泵;电缆;园林专用机械等由乙方自行添置(详见设备清单),费用乙方自理。乙方使用的消耗材料,须经甲方的确认后方可使用。

  8.3设备只限在本园区内使用,若需借出须经甲方同意。

  8.4若发现任何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修理,确保它们的正常运行,不得影响园区内的正常工作。

  8.5养护期间甲方提供乙方用于存放养护设备及材料的放置间。

  9.甲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日常养护电源、水源及通行道路。

  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2.1乙方须为员工配置统一的制服。

  9.2.2乙方在本园区内经营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并向甲方提交此项目总金额____________%的服务费。

  9.2.3非繁忙季节(冬季)乙方驻场人员须达到____________人以上,确保日常养护工作的正常进行;繁忙季节(春季、夏季、秋季)则须保证驻场人数达到____________人。以上驻场人员安排包括驻场项目经理1名,管理人员2名,其余为施作人员。

  9.2.4基本养护时间:园区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8:30,其他施作时间不得有噪音产生,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次月人员排班表、养护工作计划及上月的养护工作总结,每日工作完毕后提交当日未完成的养护工作事项,一周结束前提交下周私家花园养护工作计划。

  9.2.5乙方进入私家花园施作应遵守相关规定,若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住户投诉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2.6养护工作要求草坪覆盖度不得少于95%,应控制病虫害,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杂草。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植物,凡经栽植成活一年以上的其保活率均应达到98%。

  9.2.7在合同期内,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将合同清单中的苗木移动或移出,如需移动应双方协商认可并作移动书面协议后方可移动。

  9.2.8乙方应在养护进场前,熟悉现场环境,做好各项养护准备工作。

  9.2.9乙方必须做好养护质量、进度控制。

  9.2.10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按批准的养护管理方案组织养护,养护期满后按甲方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9.2.11养护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法规条例,积极采取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大树意外伤人事故。乙方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的完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9.2.12绿地区域因其他施工引起的损坏或修补,由甲方向施工方或项目方提供修复费用或材料。

  9.2.13乙方在养护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园区的相关管理条例。

  9.2.14甲方所指定的景观设计乙方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具体的费用及设计方案,并以市场价代为购入苗木等。

  9.2.15乙方辞退员工须当天通知甲方,此人将不得再进入本园区,以便甲方对入园人员进行管理。

  10.委托养护管理费用及付款方式

  10.1委托养护管理费

  10.1.1经双方协商一期至七期的公共区域及一期至七期住户私家花园绿化养护费用为¥___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__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10.2付款方式

  10.2.1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之前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在次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发票金额的全部款项( 元/月)。

  10.2.2甲方应停止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养护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待乙方养护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资料,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收后,在_________天内支付(如合同续签,则续签后____________天内付清余款)。

  11.违约责任

  11.1因乙方原因而影响到园区住户生活安全及养护区内的设施损坏或遗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此类事件发生3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总价___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因上述原因承担违约金及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应支付的养护管理费中予以扣除,乙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11.2因乙方养护不善造成委托管理范围内的苗木死亡,则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引起的一切损失。

  11.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执行绿化养护管理,甲方有权予以指出并发文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期限内未能整改达致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并要求乙方继续限期整改;或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合同年总价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11.4若乙方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树木加固等),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强台风、地震等)使树木、花卉及草坪受损,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11.5非乙方施工或操作引起绿地损坏,由甲方落实修复经费,乙方进行修复。

  1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此项目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11.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予其他公司,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12.纠纷解决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3.其他事项

  13.1为加强现场联系,甲方派____________负责联系工作,乙方派____________负责联系工作。若双方联系人员有变动应及时发文通知对方。

  13.2如甲方不再承担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13.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合同5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今天用的原则,双主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案设计图(风附件一)范围内所有乔灌木植物种植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劳务及材料。包括已指明或未指明的机械及设备,以及使整个工程得以正常操作所需的一切附带零件、所需的劳务等。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期

  一、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天(含所有节假日及恶劣天气)。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就延误工期的内容在1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量大量增加;

  2、不可抗力;

  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书面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报告,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否则,视为放弃申请权利,甲方不再给予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未按时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延期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5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支付百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如不履行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五、如甲方原因致工程停工或缓开工,工期可以顺延,但乙方不能索赔其它任何费用。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及验收方法

  一、工程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采购的绿化植物采用购运包栽包活的方式,一年的养护期,栽植的地块、树种、株行距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造林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100%,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2、本工程内的高大植物必须为一次成型,胸径、地径、树冠外型尺寸必须按照要求,并且所有高大植物必须主干笔直不弯曲,分叉均匀对称,无病虫害。

  3、绿化灌木位置需回填30厘米厚种植土,大乔木都有适当支撑,完成种植后需立即对所有种植之植物浇水,并保持所有绿化位置泥土有适当水分。种植后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养、绑扎、支撑、固定等措施。回填土前,需除去所有杂物、石砾等。

  4、甲方如发现植物确实死去或不合格,乙方需于3天内立即作出答复,并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三、采取现场验收方式,乙方苗木到现场后,甲方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验收,具体抽样比例根据到场苗木数量而定。栽植完毕后甲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养护到期后,甲乙双方到现场进行存活验收,根据实际存活株数付清尾款。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见附件二)包括苗木费、运输费(包括转运费)、人工费、养护费(一年)、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专项费用、验收、售后服务和保修之费用、一切国家及重庆市政府现行法规所规定的税收等全部费用。该价款不因现场施工条件、工期、市场材料价格而变化。其中苗木数量为暂定,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为结算依据。

  二、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三、工程完工,骑过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余下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养护期完毕后结算。

  四、一年养护期完毕,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进行结算。价款金额多退少补,据实支付。若甲方已支付乙方的价款多余结算金额的,乙方应在结算后10天内将超额部分退还甲方;若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少于结算金额的,甲方应在结算后10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本金不计息)。

  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须先行向甲方提供所在地税务局发票和完税证明为前提。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责任

  一、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方案设计图两份,并做好栽种树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工作。只有甲方书面签发指定和确认确认的身份证才为有效。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就有的资质及能力,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

  二、乙方现场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种事宜。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该人选,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三、严格按照方案设计图施工,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

  四、承担事故安全保卫责任,24小时设立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按有关规范、规程组织施工,保证安全、质量,防止苗木被盗和被伐。因乙方施工问题(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设备问题等)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委托给乙方保管的财物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在甲方未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若发生损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六、本工程不得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发包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护保养

  一、乙方需对其施工的所有种植之植物和设施进行为期一年的保养,保养期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补植植物保养期自补植之日计)。保养包括所有人力、植物材料、工具、必要的肥料及开销。

  二、保养期内,乙方需就所有绿化位置做浇水、除虫、施肥及对所有植物进行修剪,对死亡或形成较大缺损之植物进行更换,保证所有植物在保养期内正常生长(常绿树常绿、开花植物到季开花)。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保养义务,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养,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债。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一、栽种完毕后,即__年12月1日起,甲方对乙方栽种的苗木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抽取比例为造林面积的50%以上,若苗木干径小于约定尺寸,必须重新补值。

  二、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四、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金以合同总价的10%计报。

  五、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从根据合同应付或届期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内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加以补充,并以书面形式认可。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园林绿化合同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小区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图纸设计

  2、种植区内种植土回填至设计标高。

  3、种植土整平、施基肥和耕翻,绿化植物的采购及种植、修剪整形,管理养护,绿化施工和绿化养护期内的保养管理。

  4、种植土复土前、后现场杂物的清理。

  5、给排水工程,包括给水管网接驳至各绿化点,相关管沟开挖、管线铺设、水表(阀门)井修建,给水配件安装调试等。

  6、园建工程,包括管沟开挖、场地的铺装、保修等。

  7、照明工程,包括管沟开挖、管线铺设和电气系统安装调试等。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具的书面开工令为准,试运行阶段时间为10天。工程交付使用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计划开竣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给排水、照明、园建保修时间为1年,绿化养护管理时间为6个月)。

  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供书面的工期顺延要求报告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后,则按批准的工期顺延。但顺延的工期不得超过甲方交楼日期。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1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通过本工程验收。

  1.2合同金额:工程总造价为¥元,此价为大包干价,含风险、税金等一切相关工程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经双方核实所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并签字盖章后,十五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完工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55%。

  3、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书经我司预算部审核确定后,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两个月内支付至总价的95%。

  4、保修期满后(以最长保修期为准)七天内一次性付清余下5%工程款。(园建、照明、给排水部分保修期为一年,绿化部分保养为六个月)。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因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图纸和资料。

  2、施工过程中,对有需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增加项目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单,作为乙方施工更改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及界面接口等的协调工作,并提供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5、甲方指定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为工地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负责签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在合同签定后七日内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优化、完善,交甲方审定,同时提交施工组织计划交与甲方审定。

  2、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主要设备运到工地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

  3、负责系统的设备安装、线路全部施工工作,并派出常驻工地代表工程师负责与甲方工地现场代表直接联系;并呈报施工组织构架图。

  4、乙方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系统的全部调试工作并提交调试报告。

  6、乙方入场施工后,不得破坏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装设施,并保证卫生状况良好;如因技术需要确实要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签字认可,由于土建及安装等非乙方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电子文档、电脑软件、系统操作说明书等一式二份给甲方。

  8、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严格按甲方审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安装调试的工程技术人员准时到位。

  9、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电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据实按月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2、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乙方在保修期限内,接到故障通知后,乙方应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在保修期内因安装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保修或退换,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如乙方不进行维修,则甲方有权请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则不属于保修范围,乙方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工程验收

  1、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系统的全部调试工作,达到系统运行成功,经10天试运行后,由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甲方应在一周内确认验收时间并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前,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一切有关技术文件(包括系统操作说明书、技术标准和软件,)资料,竣工图纸、设备材料清单、相应软盘原件与说明书、调试报告和有关记录及所验收的竣工资料等。

  3、工程质量应符合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双方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日为竣工日期。

  4、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并通知甲方一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由双方签字确认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5、材料、设备的验收:按工程进度,采购设备与器材,并运至工地。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提交产品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由甲方及监理联合对采购的材料进行检验;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随时抽查现场的设备、材料,若发现不符合设备清单要求的产品,由乙方负责退换,直至符合设备清单为止。材料、设备的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

  6、工程未经验收通过和办理移交,甲方不得启用系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局部系统或全部系统,应经乙方同意,同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后,甲方负有看护责任,但并不代表该局部系统或全部系统验收合格,该局部系统和全部系统仍应按合同约定经过竣工验收。

  7、乙方在工程交验前,应提前向甲方操作人员传授操作知识,做到会操作。系统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现场举办培训班,向甲方操作人员教授系统知识和故障判断、排除方法,直至全咳嗽笔炝氛莆詹僮骷寄堋

  8、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负责现场一切设备材料成品的保护,如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向乙方支付各期费用,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办法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滞纳金在甲方最后一期付款时一起支付。

  2、因乙方原因而引起工程逾期竣工,延误一天罚款壹万元,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工程造价的30%。

  3、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开出罚款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以上的罚单作为乙方违约处罚。如拖延工期超过甲方交楼日期的,甲方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验收时,如发现工程有偷工减料、或乙方私自减少工程量,工程材料规格、品牌与施工图、材料设备清单中相关内容不符的,属乙方违约,乙方支付违约金,起罚点为人民币壹万元,发现一次按合同总价的2。5%计算,依次类推,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5、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7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

  │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 金额 │

  │ (工程进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

  │ 序号 │ 苗木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供应 │ 送达 │ 备注 │

  │ │ │ 型号 │ │ │ │ 时间 │ 地点 │ │

  ├────┼───────┼─────┼───┼───┼───┼───┼─────┼───┤

  │ │ │ │ │ │ │ │ │ │

  ├────┴───────┴─────┴───┴───┴───┴───┴─────┴───┤

  │合计总价: │

  └────────────────────────────────────────────┘

园林绿化合同8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相互合作、严密配合的准则跟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签署此合同以独特遵照。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含、、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品质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动物种类、数目、规格按配置计划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估算书,按园林修建、绿化____类工程尺度取费,人工、资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履行,工程造价暂定为国民币元。

  三、付款方法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支款。

  2、工程竣工甲方初验及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招待颐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动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双方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造许可证和施工允许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划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巧标准进行施工。

  2、承当绿化工程开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算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统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等同效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合同9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方案设计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执行“20__河北省建筑、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基价”及相关费用文件进行造价,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按最后确定方案执行报价。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于五日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70%的工程款。

  2、余款为工程总价款的3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个月)满后,甲方在十日内交工程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30天(日历从进场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20___年3月31日。

  3、竣工日期_20___年4月30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活期(12个月)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合同10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 层数: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包括的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预留金__________________元,零星工作费__________________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______________元,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

  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园林绿化合同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商量一致,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绿化种植、园林小品等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际验收与结算,结算审计单位为审计中心。

  二、工程造价

  1、根据双方确定的施工图和预算书,在此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商量,暂定本工程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2、应甲方要求更改、调整的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书面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一并保存,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3、原预算书中已有约定的项目,实际工程造价、工程量按预算书优惠后的造价执行;预算书中没有约定的以双方商量签字盖章确认的补充书面材料确定。

  4、更改、调整的工程项目双方商量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

  三、 工程期限

  (一)自二0一一 年 月 日甲方交出施工场地并签发开工通知书(以乙方签收为准)提供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起,到二0一一年 月 日止,总工期为60个公历日。

  (二)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一次性交出所有施工场地,部分施工场地交出滞后;

  3、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一周内连续雨天超过24小时;

  8、不可抗力;

  (三)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签复,逾期不予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在隐蔽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应在收到通知12小时内到现场检查验收,认可签证后,乙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2、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未按通知时间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检验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认,如有异议,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有权复查,若复查合格,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复查不合格,乙方应马上返修,承担检查费用。

  (二)工程竣工验收

  1、按经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图、工程预算表内之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及有关工程变更的书面文件进行验收。

  2、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3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若工程质量及内容完全符合合同的要求,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书上盖章签字。如有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有尚未完成的,由乙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进行返修。

  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开始使用,视为工程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5、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局部工程未能完成,甲方应在预计完工日期按已完工程予以分段竣工验收结算。

  五、付款方式

  1、根据双方协议本工程合同总价预付款20%;

  2、工程完成 50 %(土建部分或大苗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甲方于10个工作天内审定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予乙方;

  3、工程完成90%,乙方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甲方于个工作天10内审定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予乙方;

  4、工程竣工验收后, 甲方将工程结算送钦州市政府工程审计中心审核,审计结果出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予乙方;

  5、余下的5%工程款待绿化、园建保养期满之日起3 个月内付清。

  6、工程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质量标准和保养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结合省市有关规定标准验收,根据项目清单质量要求标准,达到合格。

  2、本工程的保修期:绿化工程保养期为6个月,其他附属工程保修期为1年,以甲乙双方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之日起计。在养护期内免费为甲方培养保养人员并提供甲方需要的苗木档案,免收养护期内养护人工费。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完成场地“三通一平”,按设计要求,回填上方至设计标高;接通水、电;提供临时堆场;开通施工运输车辆可通行的'道路;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交施工图纸、说明书及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网平衡图)各三份,并对图纸资料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

  3、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4、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以及临宿安排。

  5、负责工程现场的协调管理,确保乙方的施工不受第三方影响。

  6、配合乙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等工作。

  7、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8、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9、承担施工期间及保养期间因甲方因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坏项目的重修费用。

  10、委派一名监理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并按工程预算表中的各种材料规格、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期完成工程。

  2、遵守甲方单位的现场协调管理,服从工程整体进度。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

  4、做好工地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的垃圾杂物。

  5、做好未交付甲方单位使用的成品及半成品的安全保护措施。

  6、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及其它竣工资料。

  7、承担因施工质量及其它乙方因素造成的返工重修费用。

  8、委派一名管理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八、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不按期完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扣除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返工至合格为止。

  九、本合同与合同有关商量同意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未尽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商量办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1、商量签订补充协议。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施工图和预算书及有关书面变更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一并保存并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 (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园林绿化合同12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工作范围

  1.1工程名称:

  1.2工程概况:

  1.3分包工作内容:挖种植穴、苗木栽植前树穴浇水(排盐)、二次倒运(苗木及甲供材料)使用的人工、苗木种植、回填种植穴、支撑、修剪(含清理)、浇水、打药、除(拔)草、卸苗及卸发包方提供的材料、非季节绿化施工技术措施(施生根粉、打营养液、搭遮阴棚、搭遮阴棚的架子等)、施工阶段及养护期内补苗、死苗的清理、拔出;清理种植施工前后产生的植物枝叶垃圾,清理种植工作面的各种建筑垃圾,有组织清运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并将垃圾装车由甲方场外转运至渣场。

  1.4分包工作范围: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开工日期年

  2.2完工日期年

  2.3在合同工期内,若承包方不能按发包方的指令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按每延期1日扣除总合同价款的1%进行处罚。(在质保金里进行扣除)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的内容:

  3.1.1栽植人工费:按甲方苗木到场价%计取(含施工区域周边转运);

  3.1.2平整场地:按总绿化面积以元/㎡计算(只包含细平;粗平由甲方负责);

  3.1.3草坪铺设:按进货量以元/㎡计算;

  3.1.4麦冬:按实际栽植面积以元/㎡计算;

  3.1.5大于20公分以上的乔木如需二次移栽,由发包方另行计费;如出现二次移栽苗木死亡,由双方各承担损失的50%;

  3.1.66~8月份反季节包苗木存活率%,其余时间存活率为100%。

  3.1.7未在合同范围内的人工,按元/人·8小时计算。

  3.2若施工期间承包方绿化专业的技术工人不足,施工期间发包方有权在施工期间从发包方的其他工地抽调专业技术工人补充到本工程施工,在施工期间发包方抽调到该工程的技术工人的工资、加班费、餐补、手机补助、交通费等的相关费用,按发包方实际支付给该部分绿化技术工人的的工资、加班费、餐补、手机补助等的相关费用计算,并将此项费用在承包方的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

  第四条费用支付

  4.1进度款:每月按计算支付人工费;

  4.2进度款项的工程量核实以发包方每个月的入库单数量为准。工程完工并验收后,对现场的苗木进行一次最终数量清点;苗木死亡更换及成活风险由承包方承担。

  4.3质保金:竣工验收并整改完成后,由双方确定养护时间,付清总合同价款的。余下的%作为质保金,在养护期到期后结清。

  4.4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后,根据发包方每个月的入库单数量对应现场实际栽植数量进行清点,按清点后数量进行结算;清点数量小于入库单数量,苗木死亡更换及成活风险由承包方承。(地被植物减去5%的损耗)

  第五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5.1安全施工:发包方、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5.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5.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5.2.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按照本合同的附属协议《安全责任书》(附件一)中的相关条款执行。若协议条款不完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与养护

  6.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如图纸、发包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方应在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6.2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发包方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收方为依据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6.3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木死亡,承包方需再次按发包方要求种植苗木,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发包方未要求苗木补栽,相应损失费用(苗木采购费、栽植人工费、存活费)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6.4养护期:一年,养护时间从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取;

  第七条工期顺延

  7.1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延的,经发包方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7.2因业主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文明施工

  8.1发包方、承包方应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8.2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第九条发包方的权利及义务

  9.1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9.2负责安排工人宿舍,负责施工工地用电用水及生活用电用水。

  9.3负责施工场地的粗平。

  9.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9.5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

  9.6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9.7在承包方有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情况下,发包方有权直接给施工人员支付劳务费。

  9.8本工程发包方施工代表为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程量的确认、工程款的拨付等工作。

  第十条承包方的权利及义务

  10.1本工程中承包方承包范围内所需要使用的所有机具、材料,如:旋耕机、吊车、挖掘机、手推车、运输车、绿篱机、割冠机、油锯、筛子、铁锹、镐、手剪、手锯、斧子、镰刀、高枝剪、耙子、扫帚、药品、钉子、杉杆等工具以及其他施工作业所需要的工具,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10.2承包方进场施工人数根据甲方的指令、工程进度等情况进行相应的增减。

  10.3承包方进场时,必须配备1名绿化施工员配合发包方;必须配备能熟练修剪的技术工人不低于3人;看懂图纸、放线的技术工人不低于1人;能熟练吊装的技术工人不低于3人;且每20~30名作业人员,设立一个班(组)长,上述人员必须在进场正式施工前,经发包方认可,否则发包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承包方的任何损失。

  10.4苗木草坪到场后,12个小时内必须安排人员并栽植完毕,否则甲方有权根据苗木价值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罚款。

  10.5承包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无残疾、无传染病、心脏病等)和技术水平,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其中50—55周岁之间的作业人员不能超过总人数的5%。

  10.6当发包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施工时,承包方在不影响发包方施工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

  10.7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指令进行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方同意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承包方应注意绿化、土建、水、电等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若造成损坏,由承包方负责双倍赔偿。

  10.8施工期间工人意外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10.9发包方提供到场的苗木及材料,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的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一次性扣罚承包方人民币5000元。

  10.10承包方每月应向发包方提供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0.11承包方确认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组织、实施和完成工作。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发包方违约责任

  11.1.1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方赔偿损失。停工应办理书面通知作为依据。发包方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1.1.2由于发包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所使及有关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1.1.3发包方超过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即按进度节点逾期二个月未付的),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并支付由此承包方所产生的相关人员,机械产生的损失,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11.2承包方违约责任

  11.2.1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退出施工现场,承包方应当立即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方应承包方退出施工现场后,与承包方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11.2.2承包方在工期紧张时无法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增加作业人员时,发包方有权自行安排其他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同时在承包方劳务费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11.2.3因承包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一概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2.1若承包方的人员不服从发包方管理,出现语言顶撞、辱骂发包方人员或殴打发包方人员等情况,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罚款20xx元以上,并由承包方负责将该人员清退出场。

  12.2若承包方的人员有围攻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影响项目部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罚款5000以上,并有权将承包方清退出场,并有权拒付所有工程款。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并过养护期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章)

  代表人:(签字)

  电话:

  承包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

园林绿化合同13

  发包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工程价款。

  1、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_____万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 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养护等全部内容。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四、工程支付。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 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等的签证。

  2、协调好各专业与绿化施工之间的关系,如因甲方协调出现问题停工或延误工期,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3、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审定竣工结算。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现场施工中,如有设计及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3、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费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

  5、施工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统一管理及协调。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6、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

  8、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

  2、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

  十、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一、养护。

  1、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园林绿化合同1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存活、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包管理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方案设计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于五日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的工程款。

  2、余款为工程总价款的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个月)满后,甲方在十日内交工程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30天(日历从进场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活期(12个月)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15

  发包方(甲方):_____市_____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xx市xx区改造项目xx区小区标示制作、成品果皮箱安装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xx市xx城镇。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xx区南门一个小区标示制作。

  2、xx区小区内20个成品果皮箱采购及安装。

  第二条 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具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程交付使用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计划开竣工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施工总工期:xx日历天。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供书面的工期顺延要求报告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后,则按批准的工期顺延。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通过本工程验收。

  2、合同金额: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_元。此价为大包干价,含风险、税金等一切相关工程费用。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书经财政审核确定后,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两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工程全款。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因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图纸和资料。

  2、施工过程中,对有需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增加项目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单,作为乙方施工更改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及界面接口等的协调工作,并提供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5、甲方指定派驻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负责签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在合同签定后七日内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优化、完善,交甲方审定,同时提交施工组织计划交与甲方审定。

  2、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主要设备运到工地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

  3、并派出项目经理 纪 江 负责与甲方工地现场代表直接联系;并呈报施工组织构架图。

  4、乙方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全部责任。

  5、乙方入场施工后,不得破坏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装设施,并保证卫生状况良好;如因技术需要确实要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签字认可,由于土建及安装等非乙方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电子文档、电脑软件、系统操作说明书等一式二份给甲方。

  7、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严格按甲方审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安装调试的工程技术人员准时到位。

  8、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电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应符合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双方签字确认。

  2、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负责现场一切设备材料成品的保护,如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属乙方违约,甲方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五份,承包人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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