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合同

时间:2022-11-04 12:00:2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项目投资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投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投资合同15篇

项目投资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市城市规划城区西段和区产业调整及发展方向,乙方愿在市区投资开发市场和房地产项目(综合性商住小区),并于年月日签订意向书一份。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双方签订的意向书的基础上,就乙方投资开发的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一带、区政府新址对面的面积约为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进行综合性商住小区开发。

  甲方承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年,用地性质为商住用的,商住小区建筑容积率为不低于。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地价款和各类费用价款为每亩万元人民币,上述价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土地造地费、绿化费、人防费为获取土地用地指标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费用、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证费用等各种税费。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条件

  1。本协议签订后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

  2。甲方将已完成拆迁并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电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内由乙方支付%。

  3。在乙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妥后,由乙方支付%。

  4。其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二年内付清。

  如整个商住小区项目乙方分期开发的,则乙方的上述款也应分期支付,每期乙方应支付的款项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本条上述款项支付的比例和时间确定。

  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给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各类款项,甲方未及时支付影响项目进度的,乙方有权催告甲方及时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项有权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按时提供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

  2。负责为乙方建设项目办妥立项批复;

  3。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4。负责为乙方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5。负责合同规定的土地的拆迁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负责按乙方的总体规划进程落实乙方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

  7。协助乙方协调济南市政府及相关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内办妥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为开发本合同规定的商住小区所需的政府立项批文及证件。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价款;

  2。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开发。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地块的四址规划红线图并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图各张。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做好小区开发的详细的总体规划方案供甲方进行报批。

  第七条甲方承诺在年月底前将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进行开发建设。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同意争取在年一季度内对本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争取在年内完成整个小区项目的开发建设。

  第九条甲方承诺对乙方在市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优惠政策,同意将乙方交纳给甲方所属税务部门的建筑税和所得税通过财政的渠道予以返还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法律文件予以落实确定。对于不属于甲方决定给予的优惠政策,甲方承诺予以积极配合乙方争取。

  第十条为了使乙方的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完成,甲方同意在政府部门中专门成立一个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发项目和政府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为了整个项目能够得到顺利的开发建设,乙方决定成立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开发建设,对于项目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种批文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甲方应尽力予以帮助,使该项目能早日开工建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性。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项目投资合同2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0x年x月xx日于中国武汉签署。

  甲方: 天下迪(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xxxx集团公司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武汉博震xx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博震xx)为xx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

  2、甲、乙双方通过对博震xx公司的控股,获得震xx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权,通过博震xx公司向甲、乙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甲、乙双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开始办理博震xx公司组建手续。

  二、出资比例及支付

  1、公司博震xx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在博震xx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博震xx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博震xx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200x年x月x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xx公司帐户;乙方应XX年x月x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xx公司帐户。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博震xx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甲、乙双方须按照各自在博震xx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承担xx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投资总额。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博震xx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xx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三、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四、管理机构设置

  1、博震xx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x名董事,乙方推荐x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长,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乙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甲方推荐出纳人选,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

  2、博震xx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博震xx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项目公司有权辞退。

  3、博震xx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博震xx公司因经营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承诺,博震xx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博震xx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博震xx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xxxx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投标保证金和注册资金);(2)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博震xx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人民币xxxx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在甲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

  (4)与甲方共同制定博震xx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第六条 合作条件和前提

  (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招拍挂条件设置相关工作,争取以 万元/亩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2)乙方借助其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合作建设期内,取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土地招拍挂定金和摘牌后第一笔土地款由甲方出资80%,乙方出资20%,但乙方应不迟于3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方。

  第七条 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博震xx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素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xx、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xx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其他

  1、没有或延迟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项目公司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天下迪(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签字)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乙方:xxxx集团公司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约日期:

项目投资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加快_____区经济发展,甲方将部分土地出让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项目投资意向合同书。

  第一部分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合同用地主要用于建设“__________”生产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亿元。

  第二条甲方拟向乙方出让本合同项下用地(下称“项目用地”),用于建设上述项目。

  第三条本合同各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作为本协议的一方,甲方承诺并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各部分项下权利和义务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其自有的职责范围或经上级授权足以履行本协议。

  乙方作为本协议的另一方,乙方承诺并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第二部分项目用地的出让

  第一条项目用地出让范围

  项目用地位于_______________,地块红线面积约为_____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具体四至及范围见附图。

  第二条项目用地出让价款及出让方式

  (1)本项目用地分两部分采取“招、拍、挂”牌方式出让,招、拍、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_____万元/亩。

  (2)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万元,作为乙方启动项目用地“招、拍、挂”程序的定金;

  (3)甲方收到乙方上述订金后___个月内,即启动项目用地的“招、拍、挂”牌程序。乙方根据项目用地“招、拍、挂”程序的要求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前述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转为保证金,保证金可抵作乙方的土地出让价款)。

  (4)乙方成功摘牌并取得各部分项目用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日内,再向甲方支付成交土地总价款的40%;剩余成交土地款乙方须自取得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土地用地性质和出让土地使用年限:项目用地在交付时为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工业用地。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使用期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核准的日期起计算。

  第三部分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本出让土地的“三通一平”及其费用,即负责通水、通电(公共线路供电)、通路到地块红线,地块平整按现状;

  (2)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为乙方办理好项目用地的出让手续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3)协助乙方参与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办理项目报批、环评、土地报批办证、开工投产等有关手续,确保上述手续顺利办妥。

  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1)积极准备项目资料和资金参与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

  (2)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必须符合《_____工业项目准入办法(试行)》,并执行当地工业园总体规划;

  (3)本项目须在项目用地签订完成正式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报建,五个月内开工建设,一年内建成投产;

  (4)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有效证照、资料。

  第四部分附则

  第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和乙方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完善。

  第二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授权委托人除任何一方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变更外,均作为双方的有权代理人,有权签发相关的文件。

  第三条甲、乙双确认以下为各方的有效送达地址:

  甲方的有效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的有效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对上述对方地址的送达构成有效的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地址,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对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切实、全面履行本合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五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市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项目投资合同4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

  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增加财税,甲方提供所辖乡内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区域)的山场、土地、河流、水库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旅游开发;

  二、开发经营期限

  旅游合作开放经营年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

  旅游开发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三年内资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万元(包括:规划费用、广告投入、人员培训、旅游促销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从开业开始,前_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以后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

  2、景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2、保证乙方的经营性用地(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厕等)、旅游开发所需建设用地免费征用木材甲方应负责支持乙方落实,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规费外,乡政府及村委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村民的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按最优惠价格负责补偿;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景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景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景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

  乙方的义务:

  1、负责景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景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景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开发、经营,除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费用外,另补偿乙方所投资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景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2、旅游开发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作内容;

  3、在景区内如甲方新增其他行业开发项目,不得影响旅游景区的规划与经营开发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

  4、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续包,如乙方未能继续承包,其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门楼、停车场、游步道、)无偿交给甲方,投资景区配套的服务设施, 乙方全权处置,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5、乙方在开发中涉及有关林木问题,需事先报告甲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经济严重损失,以致无力缴纳规费和门票收入,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提请仲裁机关解决。

  八、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旅游局一份,景区所在村委会各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补签协议,并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备注: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甲方名称: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

  e - mail: _________

  e - mail: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

项目投资合同5

  建设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投资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市中心城区的建设,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代建承揽实施意见(试行)》、《关于代建投资承揽项目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对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代建承揽实施意见(试行)〉的补充通知(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内容,接受了乙方的投标。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项目投资承揽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

  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中标金额为准)

  项目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范围:_______________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二、代建投资承揽的方式及内容

  1、甲方根据_____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的要求,将_______________项目交由乙方投资承揽代建,由乙方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投资资金,按法定程序交付给甲方使用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

  2、代建投资承揽的内容包括本合同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建安工程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

  (1)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

  (2)该项目范围内建安工程,包括:排水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以中标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该项目投资费用支付承诺匹配土地上的征地、土地报批、拆迁补偿及青苗补偿。

  3、若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工作委托甲方完成,甲方可以接受,由甲方指定本项目实施单位受托完成,并由乙方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该委托合同应约定在委托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由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若受委托人不能在此期限内完成,超过合同委托期限20%以内的,属宽限期,不补偿乙方的损失;超过合同委托期限20%以上的天数,以乙方投入的拆迁补偿和青苗补偿总费用为基数,由受托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计息,补偿给乙方。

  4、乙方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拆迁公司进行拆迁。

  5、乙方建成后的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

  三、项目投资价款

  1、本项目代建投资承揽的合同价款金额为_____元,包括项目占地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建安工程;匹配土地征地、拆迁、安置及青苗补偿、前期费用等部分。

  2、本项目合同价款确定后,因材料价格、机械费和人工工资发生变化,甲方不再给予相应调整。

  3、乙方在代建投资承揽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承担。劳保基金的扣缴按上级劳保基金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执行。

  四、合同工期

  1、本项目履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完成,共计____天。在此时间范围内,详细的分期工期另行约定。(此合同工期包括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在内)

  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但投资专项资金不计息;因重大规划调整或甲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误,乙方可以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审核后工期可以顺延。顺延工期在60天以内的,投资专项资金不计息,在60天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计息。具体计算办法,以乙方投资专项资金帐上的实际余额,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因乙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顺延工期。

  3、延误工期每天赔偿元,最高延误工期赔偿限额为合同总造价的1%。

  五、质量要求

  乙方代建投资承揽的工程必须达到国家、省、市现行各项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合格,争取优良。

  六、代建承揽项目的管理

  1、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公司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乙方应成立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3、本合同签定后,若乙方需自行组织施工的,应具备相应的市政施工资质。若乙方不具备市政施工资质的,乙方应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的监督下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并办理项目报建各项手续。

  七、工程量的变更

  1、工程量、土石比在设计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明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原则上不作项目工程量和土石比的变更(含沟槽)。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甲方设计图纸的变更及其它原因引起的项目造价增加或减少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比例时,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变更理由并计算出变更数量后,经甲方同意,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可以相应的变更工程量。

  2、工程量的变更在本条款约定的比例范围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乙方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甲方只对变更造价达到总造价的5%(含)以上的工程量相应增加或减少工程款。

  增加或减少的造价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不予变更,增加变更若多个子项目累计才超过上述比例的,则在计算增加变更总额时,应按上述比例扣除后才计算,若是单个子项目增加,则依实际发生计算。

  八、代建投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本项目的投资专项资金共分三期交纳:第一期为项目投资响应金,按照区财政局审核的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内征地和青苗赔损及税费估算费用人民币万元和前期费用人民币____万元,合计人民币____万元,于投标资格确认登记前转入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第二期按区财政局审核的建安工程预算的60%交纳,即人民币____万元(万元X60%)作为投资专项资金,在完成第一期项目投资额后____日内交纳;第三期以匹配土地的报批、征地、青苗补偿及安置等所需费用按区财政审定的金额,在完成第二期项目投资额后____日内交纳。此条款列入合同条文。对不履行合同的,对前期工程不予验收。

  所交投资专项资金优先满足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及税费估算费用和前期工作费用的需要。

  2、乙方将打入甲方指定帐户的响应金转为该项目的投资专项资金后,该专项资金实行双控,且不计利息。乙方在代建投资承揽过程中根据项目建安工程建设的需要,可以使用该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首先保证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的需要,代建承揽人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用于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方面的,可由代建承揽人按市财政审定的金额申请使用,若该专项资金除满足该项目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需要外仍有剩余,则用于建安工程建设,根据建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代建承揽人可以提出使用申请,经项目实施单位和我司核实后,可按核实的已完建安工程预算造价与中标人建安工程投标报价的比例乘以专项资金剩余部分,作为甲方同意代建承揽人使用的专项资金额度。

  原则上乙方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5天,且实际使用金额达到25万元时,方可申请使用。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用地上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费用超过投标报价的部分,经市政府审批确认后,由代建投资承揽人在已缴纳的项目响应金之外追加出资,计入项目成本。

  4、变更工程量,按规定程序认定,但不从项目响应金中拨付进度款。

  5、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将代建投资承揽项目总预算金额的3%的现金缴入市财政局指定的银行帐户,做为代建投资承揽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此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能用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只能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投资回报及支付方式

  1、项目投资的回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乙方参与该匹配土地挂牌竞拍的,成功竞拍后,以项目投资款抵缴项目配地的土地出让金作为项目投资回报。

  (2)他方参与匹配土地挂牌竞拍的,成功竞拍后,以项目配地的土地出让金作为项目投资回报。

  2、工程竣工验收后,土地方可挂牌:

  (1)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除质保金外,则可以项目投资回报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资金补足。

  (2)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则可以项目投资回报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资金补足。

  3、乙方以参与公开出让土地形式回报的,应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本项目匹配土地经市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位置、面积、价格和挂牌时间后,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部门出具承诺书。乙方对于投入的项目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费用(包括征地、报批和拆迁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等),只能选择土地出让形式回报(在代建投资承揽合同签订时选定)。选择土地出让形式回报的(参见上述第一条款内容),待该匹配土地出让时,以该匹配土地的基准地价挂牌,最终按成交价结算,成交价超出起始价部分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分配。其分配的比例为:乙方以投入该项目的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补偿和青苗补偿资金占项目总造价的比例获得超出部分资金,其余归甲方所有。若选择现金回报的,则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之日止,以乙方投入的项目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等费用总额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计息。

  十、项目的验收

  项目验收分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甲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十一、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组建项目矛盾协调小组,协助乙方调处项目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和阻工等矛盾纠纷;

  (2)委托监理单位,派出总监、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等相关人员;

  (3)会同相关部门核定和批准项目工程量变更,并给予签证;

  (4)监管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核定和审查项目结算;

  (5)按约定支付项目代建投资费用;

  (6)接收竣工合格项目;

  (8)双方协商的其它责任。

  2、乙方的责任:

  (1)足额提供项目红线范围内和匹配土地上的征地、批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和前期费用等;

  (2)完成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建设任务,包括设计图纸内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基层、面层、排水、绿化、亮化等工程任务;

  (3)按规定确定符合资质的工程建设施工队伍,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对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和施工中产生的纠纷负责;

  (4)项目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按规定时间移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5)提出项目建设变更申请,并向甲方说明变更理由,计算变更工程数量;

  (6)接受甲方委托单位的全程管理;

  (7)双方协商的其它责任。

  十二、违约处理

  1、甲方违约处理: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金额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处理: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被解除、终止而无法履行的,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按损失金额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的免责条款

  由于国家政策变动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项目需解除或终止的。

  十四、合同的组成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书及其附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项目投资建设总预算书;

  8、本合同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及其它附件;

  7、图纸。

  十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超过约定时间56天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

  2、乙方违反代建投资承揽合同关于建设进度的约定,乙方承揽项目建设速度缓慢,经甲方或其委托单位书面催促后乙方仍不能改正,导致不可能按期完成的。

  3、在征地、拆迁、安置和青苗补偿等政策性工作中,乙方不执行市政府的统一政策标准,恶意突破政策界限,造成大规模上访或严重扰乱全市建设秩序现象的。

  4、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自己或通过他人直接或间接行贿,有损建设单位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或伙同监理单位营私舞弊、虚假签证的。

  5、代建投资承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造成重大事故的。

  6、乙方严重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影响社会稳定的。

  7、乙方破产或宣布破产、或陷于重大经济纠纷或被司法机关依法羁押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8、乙方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经竣工验收达到约定质量等级要求并将项目依程序移交给甲方,且甲方全部付清项目费用后。

  十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双方各执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投资合同6

  甲方:瑞金市商务局 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 年 月 日项目评审会议讨论,同意乙方在瑞金投资 工业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

  2、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土地、设备、厂房等) 万元,流动资金 万元。

  3、项目注册资本: 万元。

  4、项目经营范围: 。

  5、项目竣工投产后达到年销售收入 万元以上,年缴纳生产性税收 万元以上。

  第二条 项目用地

  1、用地面积 亩,详见项目宗地红线图(附件一)。四处界址及宗地面积以本合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土地用途及年限:项目宗地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3、土地取得方式。项目用地采取挂牌出让,以6.4万元/亩为挂牌起始价,乙方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瑞金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全面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土地由甲方根据地形和道路平整,公用道路通到项目用地红线附近。

  第三条 项目建设

  1、建设要求:项目宗地容积率1.2以上,建设密度35%-40% ,绿化率小于20%。

  2、建设周期:乙方在甲方规划部门出具用地红线图(以书面通知为准)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规划部门提交项目厂区规划方案,方案审批通过后40日内提交项目建筑施工图及消防、环保审批等工程报批手续;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以书面通知书为准)之日起60日内开工建设(以主体厂房挖基础为标准), 个月内全部工程竣工, 个月内投产。

  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项目宗地交付使用7日之内,向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次性缴交履约保证金(含建设周期、建筑面积、民工工资保证金,按3000元/亩计算) 万元,汇入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专户管理,并由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正式票据。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周期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且未欠缴民工工资的,甲方应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四条 投资强度

  1、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确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确定。设备投资以原始税务发票(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建筑工程投资以瑞金市建筑安装营业税等税务发票为准,土地出让价款以实际支付购地款计算。

  2、乙方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 个月内全面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投产。

  第五条 税收

  乙方在项目正式投产后每年缴纳的生产性税收应达5万元/亩以上。

  第六条 优惠政策

  乙方享受《瑞金市促进产业发展优惠办法》(瑞府发〔20xx〕7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书面材料。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与本合同有关的瑞金市政府文件(附一),《项目宗地红线图(复印件)》(附二),《开发区规范管理约定书》(附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一览表》(附四),《扶持项目发展协议书》(附五),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引进单位各一份。

  甲 方:瑞金市商务局 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户名:瑞金市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帐 号:xxxxxxxx 传 真:

  联系电话:

  传 真:

  项目引进单位: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项目投资合同7

  甲方: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委托投资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基础

  (一)甲方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拟进行资本市场投资,以实现资产增值。

  (二)乙方具有十余年丰富的资本市场投资、并购等管理经验、实务操作经验和严谨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广泛的人脉资源,且已操作了多个成功项目。乙方可以为甲方的投资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二、合作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任乙方为资本市场投资顾问,由乙方为甲方的投资提供顾问及管理服务。

  (二)具体合作方案

  1、投资方向和范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提供顾问及管理服务的主要投资范围包括:认购国内A股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股份、非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权投资,以及认购新股、债券投资等。

  2、乙方提供投资管理的方式和内容、投资决策机制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向和范围内,自主寻找投资机会和投资标的项目;

  (2)乙方找到认为合适的投资项目,报送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自主决策是否审定通过。甲方决策通过的项目,可以由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具体实施投资,统一纳入乙方的后续管理服务;

  3、甲乙双方承诺,在就合作事宜举行的谈判、磋商、各种形式的接触中所获得的有关保密信息、资料等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

  三、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给予乙方的报酬

  甲方同意对本次委托乙方担任投资顾问及管理服务事宜向乙方支付报酬,包括日常顾问费和委托资产净收益奖励分成。

  日常顾问费:每月______元,乙方每月提前开具相应内容的正式发票;委托资产净收益奖励分成:委托资产净收益(净收益指投资项目退出时该项目所实现的全部收入金额减去对该项目的原始投资金额和甲方在该项目运作中应支付的税费)的%归乙方所有。

  (二)报酬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日常顾问费每月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委托资产净收益奖励分成部分按项目完成退出后结算。当某一投资项目已结束,即全部投资款及盈利已收回,则按照该项目净收益(指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计算应付乙方的业绩报酬,扣除已经支付给乙方的顾问费后,在项目结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另外支付应付金额的5%给乙方。

  (三)相关费用

  乙方发生的与投资管理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该类费用包括差旅和住宿费,以及为尽职调查而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如需)。差旅和住宿费由甲方按月予以报销。聘请中介机构由甲方直接支付费用。

  四、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本协议需经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或解除,但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纠纷的解决

  (一)对于本协议或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如在发生争议后____日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以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_年内有效,若截止到期日仍有未完全退出的项目,双方可以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解决;

  3、甲乙双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不做有损对方声誉的事情;

  4、若协议执行期间,乙方有损害甲方及其关联方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主动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及其关联方的一切损失。

  5、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协议约定。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本协议签署日期:二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投资合同8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xx内投资建设xxx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xxx内投资建设xxx项目。项目总投资x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xxx。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值xx亿元人民币,年利税xx万元,解决就业岗位xx人。该项目投资强度为x万元/亩,容积率≥x、建筑系数≥x、绿化率不超过x。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土地计划x亩(以实际测量为准),该宗地位于xx。合同签订后x日内。

  三、乙方投资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占地x亩左右,投资xx万元,于x年x月底前开工建设,x年x月建成投产;二期占地x亩,投资xx万元, 于x年x月前后开始建设,x年x月全部项目建成投产。

  四、甲方承诺乙方享受政府给予的有关优惠政策。

  五、乙方项目建设应符合甲方总体规划设计。项目建设由乙方在建设部门监督下实施,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地规划及用地性质,如确需调整规划或改变用地性质,必须报甲方批准。

  六、乙方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及时办理环保和安全“三同时”手续。项目建成投产后,污染物和污水排放若超过国家标准,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乙方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的x%。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否则,甲方将调整项目用地或收回土地。

  八、乙方项目建设没有达到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甲方有权追加用地成本,相应调整优惠政策。

  九、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调整项目用地或收回土地,对乙方的既有投入(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甲方不予补偿。

  十、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x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手续。

  十一、甲方确保乙方项目顺利实施,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前期准备手续,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文件及费用。

  十二、甲方协助乙方协调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十三、本合同签订后x个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否则,本合同无效。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x乙方:xxx

  代表: 代表:

  (盖章)(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投资合同9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 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 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 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 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项目投资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为完善和提升____________的旅游基础设施及旅游接待能力,解决甲方行政区域内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乙方决定在甲方____________投资开发旅游产业,区域为____________片区。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根本利益,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确定达成投资意向协议,为明确双方的职责,特签署此《投资意向书》。

  一、项目建设内容

  乙方在____________片区投资开发的旅游产业项目由休闲度假山庄和低密度旅游服务建筑群组成,项目总投资约20_万元,项目具体建筑面积以规划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乙方职责及义务

  1、由乙方聘请相关机构,在20_年3月1日前完成该片区的地形图测绘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乙方聘请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人员,完成整个片区的规划设计初稿送甲方;待甲方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后,在30日内将修改后的规划设计正式文本报送甲方送有关部门审查,待审查通过后应严格按照批准方案进行建设,费用暂时由乙方垫付。

  3、乙方在签署《投资意向书》3日内先付甲方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元)作为甲方的前期工作经费,待正式规划方案批准后,乙方在一次性预付给甲方土地征地、拆迁费用壹百万元(1000000.00元),签署正式《开发合同》后从乙方应付甲方的土地款中扣除。

  4、乙方在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需在60日内启动项目建设,2年内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工作。

  三、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安排一名领导干部组成的专职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处理该项目的征地、拆迁和群众协调等工作。同时,指派专职人员负责为乙方办理各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及批文等事宜,费用由乙方负责。

  2、待正式规划方案批准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并将土地移交乙方进行施工建设。为缩短乙方的建设周期,甲方应协调好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待正式规划方案批准后,甲方在3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用地的报批及挂牌等工作并协助乙方在30日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优惠政策

  因乙方开发项目属招商引资项目,其建设用地按照点征的办法进行挂牌出让,挂牌出让价格按照甲方征地成本价挂牌。由于该地块目前属于荒地没有任何基础配套设施,为支持乙方发展旅游产业及完善该片区群众的基础设施建设,甲方将该项目挂牌出让土地获取的土地出让金(乡净收益部分)返还90%,及该项目所收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给乙方用于该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

  五、其他事项

  1、该项目范围内的拆迁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若乙方在挂牌拍卖时未能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甲方应协调获得使用权的公司将乙方所支出的费用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本金利息付还乙方。

  六、违约责任

  如双方在执行上述约定的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侵害另一方利益的将承担违约责任,除承担被侵害方的所有损失外,赔偿该项目上述总投资的5%的违约责任金。如乙方在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2年内未启动项目建设,甲方可无条件收回土地。

  本意向书为双方前期的协议书,在双方没有签署正式《开发合同》以前,双方均以《投资意向书》约定条件进行。本意向书一式柒份,双方各执叁份,送市招商局壹份。本意向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合同书》的同等效率。

  甲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投资合同11

一、引言

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的合同管理中,常常伴随工程结算价款得不到双方认同、结算纠纷时常发生的问题,给合同双方带来了很大困扰。在签订合同时忽略了合同类型的选择以及签署各方对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约定是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加强合同从签订到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力度,处理好工程建设实施中合同双方的风险分担,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达到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更有效地控制项目风险的目的,合同类型的选择就显得至关重要。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一般有3种: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人工时计费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列出的工程量表来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传统的单价合同中单价是固定不变的,工程量是根据施工图纸等资料预先估算出来的,工程结算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并根据合同注明的支付比例来进行的。

  我国于20xx年7月1日发布实施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现了工程造价领域由“定额计价法”向“清单计价法”的重大转变。单价合同计价方式被工程量清单模式所采用,因此在目前的工程招标中多使用单价合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执行中被普遍接受并认为比较合理的风险划分原则为物价变化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这类合同的最大特点是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对工程量变化负责,承包人对价格变化负责,合同双方可以将风险控制在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且实行风险的有效分担。此外,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较宽,既能帮助发包人规避物价变化的风险,又能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物料损耗等手段来节约成本,达到提高利润的目的。

  二、单价合同的分类及风险分担(一)单价合同的分类单价合同通常被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是经常被选用的合同形式之一,采用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其中包含了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各项费用,以及税金、风险、利润等。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量结算按照双方确认的每月 (或每阶段) 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结算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确认的工程量为依据来结算工程总价款。无论任何影响价格的因素建设项目单价合同下的投资控制风险分担研究马霏霏55城市管理]发生,单价都是固定不变的,为了减小工程承包人的风险,该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量变化幅度小、工期短的项目。

  变动单价合同应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表明,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条款,先约定预估的工程量,并在合同中签订单价。同时,还应约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的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的具体办法。该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还存在某些不确定因素的情况,虽然在合同中进行了暂时约定,但进行工程结算时还可再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调整,并按照双方确定的实际单价结算。因此,承包人的风险就显得相对较小。

  (二)单价合同的风险分担在不同合同计价方式下,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风险分配不一。在工程合同的签订中,选择何种合同方式,既由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又由合同双方所要承担的风险确定。对于单价合同,发包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正确性和充分性予以明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因此,发包人应特别重视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工程涉及领域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加强勘察设计阶段的管理。一旦发生工程量变化情况,发包人可能发生的风险分为两种:一种是若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结算时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预先约定的单价计算,这样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将由发包人承担;另一种是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所提供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勘探报告和前期所收集的工程相关资料等自行计算并编制工程量清单,这样发包人通常(除非法律政策或不可抗力条件下) 不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相应风险即分摊在承包人身上,发包人仅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综合上述情况,发包人为避免自身风险,应尽可能确保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从而在计算过程中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转移给承包人,或依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此外,在工程投标中,投标者在同一工程量清单基础上通常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承包人之间的投标竞争基本是单价的竞争,因此单价的风险主要是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就是其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而导致的单价调整的风险。

  三、单价合同在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一)单价合同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1.由于固定单价合同中决定实际工程总价的因素是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很多建设单位往往误认为其单价在整个过程中绝对不变,即便各项费用价格超出承包人所能承受的范围也不作调整。一旦发生价格上涨过快,承包人将无力支付质量较好的材料和施工装备,便会导致工程质量严重受损甚至工程无法继续下去而拖延工期等。事实上,在单价合同中,即使没有出现不可预见的环境和工程变更,如果发包人提交的工程图纸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之间存在明显差异,这种差异也将直接导致承包方在编制清单项目时易发生数量错误和项目遗漏,这样的错误所带来的工程损害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对于此类漏项和数据错误,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指出并与发包方确定调整这些清单项目单价的方法和细则。

  2.以往在工程实施中,建设人员由于缺乏造价兼合同管理相关知识,对合同中单价的确定问题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首先,很多承包人错误地认为在招投标中可以先低价中标,然后通过变更工程的方式来达到重新议价的目的,这样就可以弥补低价中标所形成的单方经济损失,因此就会出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制造或怂恿发包人对工程局部进行变更的情况。这已成为承包人不正当牟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带来的危害不但会造成建设项目的投资失控,也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合同双方在发生真实变更需要重新议价的情况时,行业内通行的做法是参考预算单价进行协商,但预算单价和工程结算单价之间出现的差异往往被忽视。因此,采用合同和造价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地确定新单价就未被运用到变更工程项目的实践中。

  (二)相关问题的应对措施针对前文所述的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具有代表性的有:苏田斌针对工程变更单价的调整讨论了变更单价可以采用清单单价和协商单价 (即重新议价) 两种方法,应选用哪种方法关键在于区分清单工程和新增工程,清单工程即便改变了某个部位的性质也要遵照报价单,对于变更工程书新增项目,承包人有一定的讨价还价的余地,故56[城市管理]采用议价方式为宜。穆云红提出了用“折扣预期利润法”分析承包商预期利润,并采用分期将利润分摊到工程实际价款中的方法成功地处理了有关工程单价调整的问题。

  四、关于单价合同的两种新概念(一)单价合同是固定价格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的混合体马占胜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单价合同也是固定价格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的混合体的观点,该观点认为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类似,买卖双方可预先订立单价费率,即在合同订立时并不能确定实际单价,但一旦发生价格上涨或工程变更便可按照成本补偿合同的方式为承包人追加补偿利润。

  (二)单价合同下的“囚徒困境”李跃水认为单价合同设计下的项目组织实际上是一个竞争性的组织,不是一个为项目整体目标实现而协调工作的合作性组织。由于单价合同缺乏适当的激励,导致承包人只会努力减少自身成本,而不会有动力去为发包人节约投资,不会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来要求优化精简项目的范围和内容,甚至会滋生承包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发包人为了防止承包商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能会过分压低合同价格并加强过程督查,无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从而陷入经济学中由个体理性导致集体不理性的“囚徒困境”式的不利局面。

  五、基于风险分担的投资控制模型的构建工程项目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属于合同双方应对价格风险的策略之一。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在目前的工程实际中,大多数建设主体均偏向接受此项规定。然而,现阶段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强,出现特殊情况后,由于风险分担问题,承包人和发包人出现了很多工程造价纠纷,因此在研究单价合同下投资控制风险分担是很有必要的。

  笔者在前文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基于风险分担的建设工程单价合同的优缺点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到表1所示结果。

  六、总结笔者分析了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以及目前所产生的两种新的概念,讨论了单价合同模式在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分析得出以下结果:1.固定单价合同可以被用于项目工程招标时间与施工工期较短,不能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不具备相关的条件,无法准确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程,建议在合同中对风险范围、工程量确认和调整方法等进行相应的约定,在项目实际进程中减少结算和索赔的纠纷。

  2.当拥有完善的设计图纸并具备相关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招标时,从发包人的角度建议选择固定单价合同。这意味着发包方必须不断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水平。单价合同中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量的风险则由发包人承担,除了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外,还建议对合同中风险的范围、违约、索赔和争议的解对策进行必要约定,以便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同时,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用单价合同既可以实现项目管理目标,又可以维护承包人的利益。然而现阶段的单价合同缺乏适当的激励,对承包、发包双方都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要求建设及造价管理人员既遵循市场规律,又要兼顾公平,不断完善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培育日益健全的中国建筑市场。

项目投资合同12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我国目前已经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深化经济改革的关键阶段,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根据实践表明,通过与其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相对比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最具有优势,所以,本文就以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向大家介绍了国外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同时分析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改善的建议。

  关键词: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投资决策;节能服务企业

  1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大致内容

  其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仅仅只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这一种方式,它还包括节能量保护性和能源托管型这两种合同类型,不过本文主要向大家介绍了节能效益分享型这一种合同类型。下面来向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就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的模式来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以及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实质上就是以比较少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项目成本支出的节能业务方式。而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指的就是节能改造工程前期的资金投入由节能公司来承担,客户则不需要有资金的投入,等到项目完成之后,客户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以内,按照比例与节能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收益,合同结束后,节能项目的设备以及产生的收益都归客户所有。

  2目前国外对于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现状

  其实,国外对于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几十年之前,他们对于节能这方面的研究可以说是比较精通的,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一些知名企业甚至对节能这方面进行了市场调查、抽样统计、对比研究、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国外对于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国外对于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理论知识比较充足,起步早,实践和理论相互结合,相互转化,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例如:国外对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面、融资机制、能源契约技术情报研究等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这些理论为国家和企业的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进行了科学的指导。从宏观上来说,指导了国家的政策的制定,有利于政府对该国的合同能源管理产业领域的配套政策的建立和制定相关的规范和制度。为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政治环境。从微观上来说,指导了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企业管理自己的专业技术资源情况和管理服务水平,对企业自身的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②国外的整体环境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这里的环境主要是指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首先,政治环境是指国外的许多发达国家对于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已颁发了相应的政策和行业标准及规范,对于信用体系和节能政策等配套政策与现有市场的配套程度比较高。配套政策能够适应和满足市场的发展需求。其次,经济环境的建立对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来说,影响最为巨大的是融资机制,在发达国家,其完善的融资机制为该国的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最后,社会环境对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信用评价机制的构建;二是人才库的建立和发展;三是节能技术的不断突破创新。这些都是促成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③国外企业自身对于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重视。国外的资本主义发展较早,企业已得到普遍的发展转型。经济的增长方式普遍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换,节能是每个企业十分重视的发展模式。在这种认知下,企业会制定更加长远的发展策略,制定更加科学的决策来促使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效益达到最优。企业往往会采用更好的节能设备和先进的技术,并积极的引进人才和加大科研的投入,从而促使这一目标的实现。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上下一体的良性发展机制。

  3我国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的现状

  我国的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起和研究都比较晚,虽然在近几年国家不断推动创新型、集约型和绿色经济的发展,也促成我国在近几年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依然存在很多滞后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我国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理论体系还建立在感性认知的阶段,主要是通过翻译和学习国外的理论体系,没有丰富的实践来验证和升华,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①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研究不够深入,在20xx年以前,我国的理论主要是研究可行性分析;②缺乏行业规范和合理假设的检验;③对合同能源管理决策的研究也是呈现明显的不足,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价值链及其外部因素对项目投资决策的定性及定量影响等,四、缺少对合同能源管理实施主体,即节能服务企业的研究。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使我国的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决策缺少成熟的理论指导,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来积累和升华。3.2我国的节能服务产业和合同能源管理运作发展还不够成熟。虽然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政府以及各个企业不断的学习国外经验并引进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服务机制,并不断拓宽服务范围,但相对来说还是存在节能服务企业数量不多、覆盖不全的问题。我国政府最早建立的各类节能服务社区中心,是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部门,不是以市场为导向的节能服务型企业,覆盖的面也相对不够广泛。在政府颁发《财政奖励办法》后我国第五批次的节能服务企业审核备案工作中超过3000家节能服务企业通过了备案。所以我国的节能服务企业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潜力是巨大的。但与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运作发展不够成熟存在着矛盾。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运作不成熟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够,企业从事该项目的积极性低;二是缺乏统一、规范的市场行业标准;三是节能服务型企业融资难、成本高,贷款手续十分复杂;四是企业存在较多资质问题,限制其发展,如:专业的缺乏专业的管理和人才、银行资信等级低以及缺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各项服务资质等问题。

  4我国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决策改善措施

  4.1借鉴国外已有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投资决策。首先,我们需要全面科学合理的评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资价值。投资价值的评估主要在于对关键价值链的增值评判,可以根据价值链增值的三个标准来分析价值链的增值活动。梳理完价值链增值活动后,我们可以根据市场的需要,控制各种独特性驱动因素,进而控制价值链上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环节,使决策者在决策前得到最优的价值链结构,促使企业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其次,要善于梳理基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行的流程,以便于流程控制。项目的各个价值链的分析离不开对项目流程控制,项目运行流程是一项业务活动开展的指导性文件,类似于“人类的神经系统”,提现了业务互动所需要的每一环节和主要内容,为价值链分析提供依据。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内任一年份的收益可以用公示来表达即:Gi=Ri-Ii-Ci-Ti(Gi为任一年份的项目投资收益,折现率为μ;Ri为任一年份节能项目能量收入;Ii为节能分享期内摊销至每年的项目资产折旧、摊销及财务费用成本合计额;Ci为节能分享期内,每年除Ii部分其他维持项目费用的合计额;Ti为任一年份企业应缴纳的税额。)在合同期满后,我们就能够得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狭义价值链范式:G=∑mi=1Gi(1+μ)i+N(1+μ)m=∑mi=1+Ri-Ii-Ci-Ti(1+μ)i+N(1+μ)m(N为节能效益期满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或设备的固定资产净残值。)最后,合同能源管理投资价值的关键核心在于节能型企业。节能型企业在所有的经济关系中占主导地位,发挥着主管能动性。我国对节能型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应该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4.2构建良好的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行环境。缓解我国的节能型企业对于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需要与我国各类环境滞后之间的矛盾。首先,国家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与市场发展需求相配套的政策环境,引导和鼓励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科学投资决策。其次,建立良好的行业规范和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对于创新型、价值高的项目予以重点奖励和扶持和信用积分。再次,加强对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机制的改革,加快信用贷款的审批效率,规范对节能型企业的融资条款,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的积极性。最后,加强我国这方面人才的培养,使企业具备完成各个流程的能力,获得准入条件,也使得投资决策更科学,更能达到预期的项目目标。

  5结束语

  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决策与整体项目运行的环境、主体以及项目流程的控制息息相关。学习投资决策的方法的同时加快研究节能服务机制与合同能源管理势在必行,而且也需要升级能源体制,创新节能减排的方法,提高节能服务产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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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朱晓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风险解析[J].中国市场,20xx(12):215-216.

项目投资合同13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鉴于甲方拟对______________项目与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风险提示: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总投资超过预计_______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风险提示: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风险提示: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丙各执___份,___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丙方(签字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项目投资合同14

  本合同由以下两方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在中国签署: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双方合作,在落实乙方管理职责的同时给予乙方充分的激励,现甲、乙双方订立本投资协议,以供共同遵守:

  一、项目投资金额、比例及投资安排

  1、双方将以甲方名义共同向公司投入资金____________万元。

  2、在前述项目投资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乙方出资___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如果甲方实际投资金额超出上述约定金额的,双方的投资比例及投资收益分配比例仍按照本款约定比例计算。

  3、双方确认,前述甲、乙双方对公司的全部投资应进一步投资到公司中,并由公司全部用做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

  二、借款

  1、由于目前乙方自有资金不足,甲方同意借给乙方________万元,由乙方用作本协议第一条的投资款。双方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就此另行签署《借款合同》。

  2、双方确认,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将就其应履行的公司经营管理职责签署《经营责任书》。

  三、项目投资的收回及投资收益的取得

  1、双方向公司及公司的全部投资收益应独立核算,与甲方投资开发的其他房地产项目互不影响。

  2、双方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应按照如下安排处理:

  乙方投资本金,按照如下安排由乙方收回:

  甲方董事会有权根据项目盈亏平衡点相应确定项目盈亏平衡销售比例;

  双方投资收益,按照如下安排取得:

  1.项目房屋按期交付后____天内,双方进行项目收益预结算,并进行部分投资收益的提前分配,具体分配比例及金额由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另行议定;

  2.在进行前款所述收益预结算及分配时,应以双方的借款与收益分配款先行充抵。充抵后如有余额的,再行分配收益;

  3.双方在项目收益结算后____日内完成双方最终投资收益的计算,并进行未分配投资收益的分配。如预分配金额与最终实际分配金额有差异的,多退少补。

  当项目最终进行投资收益结算时,如甲方借用的资金尚未归还的,则其未还的调用金额应与其有权分得的收益款进行等额充抵。

  四、协议的终止

  1、乙方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甲方、公司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以其实际行动表明其怠于履行管理职责的,则本协议终止。

  2、若乙方由于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出现严重侵害前述公司利益、公司股东利益的违纪事件,导致甲方董事会决定免去乙方的管理人员职务的,则本协议终止。

  3、若乙方存在同业竞争,担任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则本协议终止。

  4、如因乙方生病无法继续工作、乙方死亡等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履行的,则本协议终止。

  五、税费

  前述投资收益分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依法承担。

  六、保密

  本协议所涉内容,双方均应严格保密。

  七、其他

  1、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无需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4、本协议签署正本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由双方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收存。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投资合同15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EPC总承包是工程总承包的一种方式,是指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1]。其显而易见的优点是能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被越来越多的运用在项目的建设管理中。

  承担EPC项目的承包商承担的工作范围大了,要选用能承担合同规定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一系列任务的承包商,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而EPC总承包合同是确定业主和承包商权利与义务的依据,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性文件,是项目管理的核心。EPC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涵盖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物资供应、设备安装、保修等多个环节。采用何种方式直接影响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二、合同介绍

  我国《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 建设工程合同还包括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合同。工程合同种类很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按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工程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1、总价合同

  建设项目的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在承包工程,其含义是承包商同意按签订合同时确定的总价,负责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承包工程建设[3]。总价合同具有价格固定、工期不变的特点,业主喜欢采用。实施管理比较简单,工程师不必随时量方算价,可以集中精力抓进度和质量。对于承包商也如此,可以专心抓工程建设,减少期中付款的量方算价工作,同时也减少为支付产生的许多矛盾。其缺点是风险偏于承包商,对业主有利。

  总价合同又可细分为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价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的总价合同等,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相关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通常指固定单价合同,也称工程量清单合同。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清单中按分部、分项列出工程项目的各种工作的名称、单位和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一般由设计(或咨询)单位及业主工程管理部门编制,是标书文件中的重要文件。承包商在签承包协议时,中标后的工程量清单表(简称 BOQ 表)是重要的合同文件,表中的工程量是估算的仅供投标竞价时共同的计算基础,而实际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结算。表中承包商填报的每项单价,通常情况是固定的。期中付款和最终结算时,都是以不变单价计算。看见单价的风险是由承包商负担,而数量的风险则由业主负担[4]。

  单价合同也可细分为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等。当工程的内容、设计指标不十分确定,或工程量可能出入较大时,宜采用单价合同。

  三、政府投资项目的EPC合同分析

  1、总价合同适用分析

  通常采用的总价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即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随环境和工程量变化而变化。在这种合同关系中,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提出设计变更外,对合同价不再进行调整。根据我国工程造价限额体系:估算 > 概算 > 施工图预算,E P C承包价格不能突破承包范围相应的概算[5]。招标时,一般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匡算总投资的基础上确定一个降价百分比,进而计算出合同固定总价。此类合同发包方管理简单、结算方便,但承包商承担了较多的风险。适用于工程要求明确,工期较短,施工难度较小,施工自然条件变化不大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易受物价波动等因素影响的项目。

  2、单价合同适用分析

  通常采用的单价合同是工程清单合同。在实际实施中,招标时,一般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匡算总投资的基础上确定一个下浮率,进而计算出合同暂定总价,在合同暂定总价的框架下细化工程任务,深化设计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施工图预算。经合同双方认可,审计单位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是合同的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执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此类合同,业主承担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承包方承担了工程价格变化的风险,风险分配较之总价合同更为均衡,但出现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工作内容不一致时,业主和承包商间易产生分歧。适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较多不可预见因素的工程。

  四、结语

  合同和单价合同各有其优点和适用范围,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应根据具体的工程条件、工期要求、承包方的特点进行综合分析,选择适当的合同方式,从而实现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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