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合同

时间:2022-10-21 20:36:1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住房租赁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住房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住房租赁合同

住房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协议,协议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号楼;位于___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

  二、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四、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五、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租金按_____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____________(月)(季)(年)的___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___日交付给甲方。

  六、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__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____________(甲)(乙)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___________(甲)(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九、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十、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十一、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十二、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___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_______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十三、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四、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十五、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________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十六、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八、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九、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住房租赁合同2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就租赁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甲方房屋符合以下条件

  1、甲方是该房屋所有权者,并持有房产证;

  2、该房屋为合法建筑,且作为危险房;

  3、该房屋暂未被纳入拆迁范围;

  4、不存在法律、法规等禁止出租的其它情形。

  二、房屋位置:房屋坐落在xxxxxxxxxxxxx。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限暂定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最终租赁时间双方协商。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宿使用。

  3、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壹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可续签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年租金为15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元整),年租金在

  五、其它相关事宜

  1、该房屋具有独立的供水、供电、网络线路,且经相关部门核准。

  2、乙方在租赁期内,自觉交纳水、电、网络使用费用,不得间隔或拖欠。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的由乙方交纳的其它费用。

  4、在租赁期,乙方根据需要,需改水改电等,应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

  5、乙方在合理使用其房屋时,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需装修、改造等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不得转租房屋。

  7、租赁期满,乙方应将房屋及设施完好交给甲方。

  8、因国家政策需要拆迁,甲方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租赁费按实际居住天数计算。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赁合同3

  甲方:XXXX

  乙方:XXXX

  经甲乙双方公平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的住房租给乙方使用,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订以下合同:

  1、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借款人民币XXX万元整(甲方写有借条),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甲方将住房租给乙方居住,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租期从XXX 年 月 日起至XXX 年 月 日止。

  2、甲方必须于租期到期时偿还乙方人民币XXX万元整,乙方必须于甲方全额偿还借款时搬出住房。如果甲方到时不能偿还所借款项,甲方拥有的住房使用权和出租权就自动转让给乙方,乙方可继续居住或者租给他人居住,租给他人居住时,租金收益归乙方所有。

  3、租期到期后,如果乙方要求继续租住甲方的住房,甲方在无需居住本房屋的情况下,应同意乙方的要求,且双方要重新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书。

  4、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将本住房进行抵押、出售或者出租给他人。甲方为表明诚信,自愿将本住房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押给乙方,乙方只能妥善保管这两个证书,不得拿出去交换和抵押,不得涂改、损坏和遗失。

  5、租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结构;如果XXXX或其它部门要求对住房进行修缮、安装新的设施,由甲方负责及时出面协调和出资,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生活;如果住房出现漏雨、渗水等安全情况,乙方必须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及时维修。

  谁违反上述合同条款,谁负赔偿责任。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住房租赁合同4

  本合同的双方为: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设立金融租赁资金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4、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6、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第二条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 年 月 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 。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对该资金的合法权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作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委托人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谋取非法收益。

  4、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为: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法人代表/负责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证件名称: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

  受益人为多人的,见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单》。《受益人名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受益人为自然人的,同时应提交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收入。

  3、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5、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万元。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6、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第六条信托目的

  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赁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发挥受托人的专业理财能力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将信托计划资金运用于融资租赁项目以获取收益,闲置资金进行存放银行、国债投资、国债回购、同业拆放、短期贷款等资金运作。

  第七条信托的成立及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为 年,自推介期满次日成立。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

  1、受托人按照金融租赁资金信托计划的约定进行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信托财产的具体管理方式由受托人确定,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资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3、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托人应将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第九条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融资租赁的租金收入、租赁手续费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100%

  信托收益率=总信托收益÷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该信托收益扣除受托人报酬后即为应分配的信托收益;

  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一年后的 个工作日内;第 年的信托收益在信托终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账户。

  信托收益划付账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十条信托费用

  1、信托财产应承担的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信托发行费用;

  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信息披露费用;

  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中介费用;

  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金融租赁信托计划资金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账户,记入当期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4、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5、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账户中扣收。

  第十一条信托报酬

  1、受托人经营信托业务,依据约定收取信托报酬。

  2、受托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条第3款的计算方法进行提取信托报酬。

  3、受托人报酬的计算方法:

  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 %以下时,受托人不收取信托报酬;

  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在 %以上时,超过 %部分即为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4、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计算。

  第十二条风险揭示和承担

  1、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项目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委托人与受托人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按《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而清算时,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基本运作情况,有权要求受托人就信托财产的管理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受托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销、宣告破产或其法定资格丧失时,委托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新的受托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取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受托人享有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受托人到期应收的信托报酬;

  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受托人应当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应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处理信托事务必须透露的除外;

  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以赔偿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费;

  受托人应将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 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应得的信托财产;

  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为本信托终止日起15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益人的权利

  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享有信托收益权;

  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继承。

  2、受益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如实提供受益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通讯地址、信托收益划付账户等;

  受益人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受托人。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变更与转让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住房租赁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个人住房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个人住房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个人住房租赁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个人住房租赁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个人住房租赁合同书,在终止个人住房租赁合同书签订前,本个人住房租赁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个人住房租赁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个人住房租赁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个人住房租赁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住房租赁合同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 年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押金: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甲方将座落于xx,面积xx租给乙方,甲方应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有效并本人有权利出租该房屋。现已未抵押。

  二、租赁时间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整xx元,支付方式,押金人民币xx元。签定合同当天内支付六个月租金和押金(1个月租金),同时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每季度提前一天交付下季度租金。

  三、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费、物管费、卫生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租赁期间,如甲乙方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押金数,并办理好退租金和退房屋的交接手续。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五、甲方的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延迟期间内甲方应按20元/天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20元/天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5天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并追究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金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属于乙方的全部物件。搬迁后5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七、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权。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者出现其他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住房租赁合同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元。按________付款,每月提前________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________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

  一式________份,甲、乙各执________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

  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住房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恪诚执行概不反悔。

  一、 双方协定房价每年__元,租赁期限暂定__年,执行“先交钱后住房”的原则,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费用。

  二、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室内结构,墙壁不准乱涂乱画。

  三、 乙方承担水费、电费、气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

  四、 在租赁期限内凡因不注意造成的用电、用气等事故或因用气不当造成的对本楼和四邻楼房的损坏及人员伤亡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

  五、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屋内的物品不得借用他人。

  六、 水、电、气等交于乙方使用,若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合同到期应完好交于甲方。

  七、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八、 合同到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未经得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 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 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本市 区 路 村 栋 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房屋具体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该房屋是甲方通过 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元,月租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策变动做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体维修基金)等由 承担。

  第五条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押金(按签订合同时的三个月租金标准缴纳)为人民币 元,房屋完好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合同终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原款予以返还。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每月划款时间为 日至 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银行不能正常划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乙方如错过当月的租金划款时间,可直接到双方约定的交款地址补交租金和滞纳金,也可将欠交的租金和滞纳金存入托收银行。

  第七条 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第八条 甲方确保交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因非乙方过错,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 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安全消防义务。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甲方 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记 ,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二)对该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 查,并及时将情况录入 ;

  (三)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 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四)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 使用权;

  (二)依照法定程序,对甲方的日常监督 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发生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该房屋的,自相关政府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三)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还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不当得利。

  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计入乙方不良诚 录:

  (一)隐瞒事实,以虚假材料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擅自转租、转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

  (三)因购置个人房产或家庭收入增长等事实的发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却不主动办理退房手续的;

  (四)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

  (八)连续六个月内不入住的;

  (九)经计划生育 部门查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居住期间的行为有害公共秩序与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

  (十一)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六条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3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甲方经检查发现住房及设施有损坏或丢失,其维修费用从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和办理销户手续,携租赁合同、水电燃气结清单、销户单、押金和保证金收据、本人身份证、退房交验单等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七条 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该房屋的,甲方将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指导租金标准计收其逾期期间的租金,并载入其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乙方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该房屋。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续约承租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续约或不予续约的决定。不予续约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乙方和家庭成员就共同租赁行为承担连带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除可通过行政行为依法处理的外,应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人(授权人): 委托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住房租赁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丘北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与乙方就租赁廉租住房相关事项做如下约定:

  一、廉租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座落:

  双龙营镇中心小学校廉租住房3单元601号房。

  (二)房屋设施、设备情况:水表1只,电表1只,独立厨房1间;独立卫生间1间。防盗门一扇,其它房间为塑钢门,灯具、卫生洁具等。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一)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11月20日起至20xx年11月19日止。

  (二)房屋用途: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其家庭成员居住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结算

  (一)房屋租金按面积计算,根据政府规定,租金分为配租标准内租金和超配租标准部分租金两部分。具体如下:

  1、配租标准内租金:配租标准使用面积为50㎡,月租金标准为1元/㎡,该项租金为人民币50元;

  上述两项合计后,该房屋月租金为5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元正)。

  2、支付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一年期租金,共计6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正)

  3、其他费用:小区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电视收视费由乙方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房屋修缮约定

  甲乙双方按《丘北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四、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不是“双困”家庭的;

  2、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丘北县廉租住房政策确定收入标准的;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2平方米以上的;

  4、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5、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6、乙方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7、不按时缴纳房屋租金,超期7天(含7天)以上的;

  8、连续三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内居住的(含三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导致发生房屋倒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五、如乙方因虚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明和租赁协议,以欺骗手段获得我县最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资格,一经查实,甲方将按建设部等九部门第162号令《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及《丘北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乙方行为触犯国家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XX

  (公章)(签章):

  经办人:代理人:

  20__年10月19日

住房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兹经双方协议房屋租赁条件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 合计面积为____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作为____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满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无需另行通知。

  房屋月租租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付款方式__________

  第三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自乙方入住日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均由乙方负担,物业费及取暖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应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具与电器等设备如属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房屋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装修,如擅改或损失,需负还原及赔偿损失之全责。

  3、若房屋内设施及设备属自然损坏影响乙方居住,甲方应尽快予以解决,最迟于壹拾伍天内修理完好并交付乙方使用。若超过上述期限则本合同租赁期限自动顺延相应时间。

  4、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存入危险品,影响公共安全,若因乙方违法受处罚,与甲方无关联,由乙方负全责。

  5、租赁期满日,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将房屋及屋内物品点清交付甲方职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因业务或居住需要,应征求甲方同意后才能改善装璜及增加设备。

  7、乙方退还屋时应将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职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8、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和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

  9、自签约之日起,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双方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在三十天前通知双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0、甲方需要对上述房产具备公平代理出租之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屋产权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的居住作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11、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如对房屋进行察看,需在进入之前向乙方提前通知。

  12、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应商定续租事宜。第四条:本合同各项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职有未尽事宜,本着诚信原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份为凭,以昭信守。

  第六条:补充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租赁合同1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于宽城区首山逸居小区栋单元室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及共同承租人居住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权威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报告书为准),户型室厅。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限为12个月,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写:佰拾元)。

  第四条租金季度缴纳,乙方应当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租期租金,季度租金为人民币元(写:仟佰拾元)。

  第五条合同签订之日,乙方缴纳租赁保证金1000元(写:壹仟元整)。合同期满或终止,乙方无违约事项和其他损害事由,甲方在乙方腾退房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确保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安全、完好状态。

  2、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架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3、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4、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甲方有权提起诉讼,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租赁期间对该房屋的正常使用权。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对房屋进行拆该装修。

  3、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维修责任、赔偿责任。

  4、配合甲方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或维修,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不能及时维修而发生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间未尽约定的修缮义务,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书面确认严重影响居住的。

  3、租赁期内,乙方超过规定的收入标准或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4、乙方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权。

  5、乙方转租、出借、擅自调换的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造成重损失的。

  6、乙方无正当理由连续空承租房屋6个月以上的。

  7、乙方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8、乙方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9、乙方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10、乙方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11、乙方违租赁合同约定的。

  12、违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房屋腾退

  1、乙方应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腾空该房屋,并结清租金、物业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将房屋及附属设施按原样交还甲方。

  2、乙方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租金计收租金。

  3、乙方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腾退该房屋。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可从其租赁保证金中直接划扣。

  2、租赁期间,乙方承担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车辆停放费等费用。

  3、乙方行为致甲方负责的物业公共区域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4、租赁期满,乙方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确定新的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

  6、房屋设施设备见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7、甲方可以托运营单位对该房屋进行管理,代为履行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长春仲裁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托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单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所有权(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号)的商铺共_____________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_____________㎡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的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以后每年租金总额上调百分之八。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共_____________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不允许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乙方经办人:_________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住房租赁合同15

  对轮侯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住宅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应当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赁住宅补贴协议或者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予以发放租赁住宅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

  因保障方式的不同,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的双方也有一定区别。领取租房补贴的家庭应与住宅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签订补贴协议,与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廉租实物住宅的家庭应与房屋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按期交纳租金。

  租赁住宅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宅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宅补贴的情形等内容。

  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①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③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④租赁期限;⑤房屋维修责任;⑥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⑦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⑧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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