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

时间:2023-05-11 19:58:58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产品购销合同集锦六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产品购销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产品购销合同集锦六篇

产品购销合同 篇1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订购室外用射灯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签订后,需方即以电汇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人民币:元整 ,¥ 元),供方在收到需方全额货款的.当天生产,并确保需方在六日内收到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即需方收货日期为: 20xx年4月25日前。

  3.质量及功能要求:

  一体式室外射灯,球面灯罩,直径10公分,大功率LED灯泡,柱状灯光,射程15米,具备防水功能。灯泡寿命至少要10万小时,如有质量问题保修一年,终身维修。

  4.违约和责任:

  如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日期按时交付需方合同规定的全部产品,每推迟一天需按合同金额0.1%向需方交纳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每迟一天需按合同金额0.1%向卖方交纳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产品不符合需方质量及功能要求可退换。

  5. 协议纠纷的解决: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讼解决。

  6. 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8.合同生效日期: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期:20xx年4月18日

产品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牌:

  商品名称: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

  第二条:上述建材的质量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批次质量检验报告,甲方凭单验质。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元

  2、甲乙双方协议总货款为此工程材料质量保证金,如工程完工在12个月之内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此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

  3、乙方垫付款项随同钢材验收后付总款80%,余款三个月结清,商品砼按照季度支付。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________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责任: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甲方须提前一周下发书面通知给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且订金到乙方账号后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

产品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分销甲方代理产品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于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产品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销售价格:

  1、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报价表为准。如遇厂家调价,甲方将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产品批发参考价进行产品销售。

  二、合同结算方式:

  1、为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结算,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传真件、复印件及甲方送货单等均可直接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三、货物运输方式:

  1、乙方书面订货后,甲方在2-5日内将货物运送至双方协定地点。

  2. 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及数量

  电子产品购销明细、单价及数量见附表一及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合同金额货物总额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下订单后2天内,乙方向甲方货款。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年度内向甲方进货不低于 ,甲方出货前1天内,乙方将剩余货款金额划入甲方开立的'帐户上。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日内。

  第四条 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1、逾期交货:未经乙方允许逾期交货的,甲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甲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乙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取货:如乙方暂缓要货,甲方将收取按暂缓要货金额1%的仓储费用。若乙方暂缓要货超过15天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产品质量,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已经通过的电子产品,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乙方应在收到货物3天内验货完毕。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日期: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 篇4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供方需方提供《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货:

  供方_____必须在需方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天内将《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所包括的应用软件产品(_____M______为介质)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

  二、安装:

  供方负责为需方安装《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的一切相关软件。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的应用软件产品能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而且必须提供该应用软件产品所有的操作手册以及使用说明书等所有相关资料。安装工作应运抵后即时完成。

  三、调试:

  供方在对《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的安装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开始对该应用软件产品进行调试并协助需方进行初始化工作,调试工作所需的设备由供方自行解决,供方在需方工作现场对本次合同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产品进行调试时,需方应尽量配合供方的工作并提供方便。调试的内容包括系统的可操作性、可使用性。

  四、培训:

  供方在应用软件产品调试工作完成后即开始进行培训工作。培训工作的地点可有供需双方协商,原则上一般设在需方的工作场所。供方将为需方提供____次免费培训,若需方需要供方继续提供培训服务,则需向供方现场即时支付______元人民币/课次的培训费。

  五、维护:

  在《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合格验收之日起,供方必须对该应用软件产品提供_____电话技术支持以及____月内____次上门的免费维护。供方在接到需方的.上门维护通知后,若无特殊情况必须在_____小时内赶到现场维护。超出约定维护期后,需方若需要上门维护,须按照每次_____元人民币/次的规定即时向上门维护人员支付维护费用。

  六、版权:

  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给需方的《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是供方拥有独立版权的正版软件,该系统的版权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完全归属供方,使用权属需方。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出售和转让该系统,并且不得在本合同范围以外的其他地方使用该系统,也不得翻制出版随附的“用户手册”等相关资料。供方如发现需方发生了上述行为,供方有权对需方提出索赔。

  七、结算: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需方支付的方式为________。需方须在供方将货物送抵上门时即一次性支付给供方本合同的全部合同款项。

  八、其他:

  1、违约责任:

  因供方原因造成《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不能正常运行或其他不符合该合同的约定事项,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需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合同款项,否则供方有权收回产品的使用权并停止相应服务。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供方提供的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操作,如因操作不当或疏忽造成工作数据丢失等责任事故,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会员申请仲裁或向沙坪坝区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需方: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地址:地址: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产品购销合同 篇5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产品购销合同 篇6

  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质量标准:符合该钢厂的技术标准要求,随货附带质量保证书。

  三、交货方式及地点: 需方指定卸货点

  四、货物计算方法(如过磅则符合国标+3‰磅差)

  五、运输费由 甲 负责支付。

  六、供货方就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 如需方对质量提出异议,应3个工作日内提出。

  七、结算方法: 每批次款到发货(现金结算)含全税价

  八、责任: 本合同所列款项,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如违约造成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 莱芜市 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供需双方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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