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04-28 11:45:17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购销合同合集6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购销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购销合同合集6篇

购销合同 篇1

  卖方:迁西县xx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河北省平泉县杨树岭镇

  买方:平泉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

  第一条 标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氧气每瓶单价10元(含17%增值税),氮气每瓶单价25元(含17%增值税),乙炔每瓶单价55元(含17%增值税)。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执行相应现行国家标准(氧气GB/T3863-1995、乙炔GB6819-20xx、氮气GB3864-1996)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体系认证要求。

  第三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卖方在11:00前接到买方电话通知,下午16:00前送至 河北 省 xx 市 平泉 县 杨树岭 镇 耿家沟 村 平泉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指定地点;在11:00后接到买方电话通知,次日8:30前送至 河北 省 承德 市 平泉 县 杨树岭 镇 耿家沟 村 平泉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指定地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卖方使用运危险品的车辆运输;运输费用及装卸费由买方负担。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买方提供气体瓶;如需对气瓶进行修理时,卖方提前通知买方,经买方同意后进行修理,因买方原因造成的配件费、修理费等维修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方法及验收标准

  买方按第二条标准验收,且氧气、氮气每瓶气体压力不得低于12 Mpa,乙炔每瓶气体压力不得低于1.2Mpa,重量不能少于3kg。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每月20日对账,以实际送货数量结算,卖方将17%增值税发票22日前送到买方,买方次月付清本合同总金额。付款方式:电汇。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如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量交货,每次向买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并承担对买方所造成的损失。货物在交付前的一切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如未按国家相关规定运送货物,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一式七份,买方六份,卖方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以打印体为准,单方涂改无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声明: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已详细了解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相关条款无需特别标明,买卖双方已充分了解了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承担的责任。

购销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信用的基础上,就胡柚购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第二条 质量要求:符合《文成县无公害食品标准》的有关规定:果形端正;着色良好、鲜艳,呈橙黄色;果面洁净,无害虫、无刺伤;每个胡柚的重量不低于______公斤。

  第三条 收购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收购保证金 元。交货时保证金应抵作收购款还乙方。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乙方到指定地点 _____________ ____ ;地点: 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____ ;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 _ ,乙方 __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交货或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的 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当在 日内口头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受天气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 合同解除条件: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造成无法履行的。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光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并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 。

  出卖方(签章): 买受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的代表人: 法定的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购销合同 篇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xxxxx维修改造工程》地面幼儿园塑胶地板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更好的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承包范围:

  承包楼层为: 辅助楼2、3层及病房8、9楼。

  分项工序为: 材料运送指定位置、材料二次搬运、施工区域地面浮尘沙粒清理、专用界面剂涂刷、自流平水泥找平处理、水泥浆面打磨、灰尘处理、弹线试铺、涂刷地板粘接剂、卷材铺贴、缝隙开头处理、清理检查修整压平、维护保养。

  三、承包单价:

  材料及人工费为 玖拾整 元/㎡。

  四、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前预付 30 %材料款,合格材料进场施工后支付 30 %进度款,待分项工程合格竣工验收一周后,付工程款实际造价的40%,如乙方不按期完成工程进度或不按规范合格施工,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工程量暂定为20xx㎡。

  五、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以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及乙方的单项作业的进度计划和现场人员安排为依据。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壹天内到位。辅助楼2、3层自本协议签订后自流平合格验收时间为20xx年1月3日之前。病房8、9层自本协议签订后自流平合格验收时间为20xx年1月8日。塑胶地板具体施工工期听从甲方排。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

  六、质量要求:

  1、材料进场前需提供与材料进场相吻合的厂家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各两份)并加盖公章。

  2、施工完成表面应平整、无损伤,接缝线横平竖直、无间隙,无翻边、无翘角、无气泡,沿墙面及门框边缘吻合、需打胶,上墙顺直、踢脚线高度一直平齐牢固无漏胶、脱胶现象,焊缝平齐牢固,无明显色差。

  3、参照《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xx)的塑料板面层进行验收。 4、如果质量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质量及效果,乙方应无条件修补至合格,最终检查不合格的结算时按80%给予结算。

  七、双方职责:

  甲方的职责:

  1、免费提供乙方现场材料堆放场所、水电供应等; 2、负责本工程各班组协调工作;

  3、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施工安全监督权、协助乙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如图纸或现场的尺寸进行更改及增减项目及时通知乙方; 5、遵守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6、按实际完成面积乘以包干单价给与乙方进行结算。 乙方的职责:

  1、提供有合格检验报告的材料进场。

  2、乙方施工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1)乙方人员要严格按照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的规定进行施工,(2)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3)乙方因服从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4)乙方应编制承包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乙方应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6)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3、严格按设计图纸及项目部要求精心施工,做到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必须将质量通病和质量问题消灭在操作过程,由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其经济损失。

  4、负责对本班组上岗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进行质量、安全验收质量标准交底;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5、乙方在施工中如由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做好本专业成品保护的同时,应采取由准备措施防火污染或破坏其他专业的成品和半成品,并负责及时清理承包范围内施工项目所造成的污染。

  7、乙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报甲方备案。严禁使用童工和无手续的人参加班组生产,如若发现每次罚款500元。乙方应每个月按时发放工人生活费,发放工资须登记造册并报甲方备案。若因未按时发放工资造成工人上告劳动局及有关部门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罚款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8、乙方不得将本分项工程自行转包,如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另行分包给其他班组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监督和各种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执行。若乙方未按规定进行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工、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应系安全带若发现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按有关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无安全防护措施,每人此按50元对班组进行处罚。

  3、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接电。严禁私自乱拉乱搭,严禁住宿人员在室内使用:“三炉”及工地所规定的其他不能使用的电器,如发现烧煮、烧水等,使用电器一律没收并给予每人次200元罚款。

  4、施工中,乙方应同班组与各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服从统一指挥、安排,严禁在工地内打架,严禁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每次罚款壹千元,由工资中扣回,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5、安全责任根据有关精神,贯彻以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资,如发生安全问题,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对各种机器设备、安全管理、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7、乙方应负责各工序完工后的各层清理,保持现场文明施工及验收之前各楼层卫生清理。

  8、自觉服从甲方管理,同时加强自身队伍管理,密切配合甲方抓好文明施工的管理。

  九、附则: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事实就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仲裁结果是终局,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前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更不准单方中止。如违反本协议任何一款条约,按总工程款的30%进行处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协议书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购销合同 篇4

  篮球架、篮球板、篮圈

  甲方:余庆县南庄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徐小刚(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订购篮球架、篮球板、篮圈一付,为了保证其质量,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要求:

  1、 篮球架:篮柱用直径110钢管;支架用直径63、直径32、63型槽钢焊接成型。

  2、 篮球板:干柏木板,做好后厚度为4厘米,上漆后为白底黑圈。

  3、 篮圈:直径18钢筋。

  4、 漆:钢管、槽钢作防锈漆打底,面漆用铁红色。

  二、 篮球架、篮球板、篮圈规格一律按国家体育器材标准为准。

  三、 乙方做好后并负责安装;安装时所需泥水工及材料费,均由乙方负责。

  四、 共计经费

  乙方做好并安装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叁仟叁佰贰拾肆元(3324元)。五、 付款方式:

  1. 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 领取款时由乙方出据正规发票方可领取,税收由乙方负责。

  六、 完工时间:

  签约后10日内安装完工。

  七、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遵守以上协议,否则按规定照价赔偿对方损失。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敖溪镇中心校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证人签字(盖章):

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合同编号: 地址: 合同签订地:

  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需方:

  地址:

  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种子质量以标签为准。

  二、供方义务:

  1、供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规格、质量交付种子。

  2、供方所出售品种不含检疫性病虫害。非检疫性病虫害或种植地所感染病虫害供方不承担保证义务。

  3、如果属进口种子的,供方应附中文标签。

三、需方义务

  1、需方保证按合同提货及付款。

  2、需方应按合同第七条第3项规定进行复检。

  3、需方保证依据第七条规定操作,如有违背则由需方承担对供方及第三方的全部赔偿责任,如供方已承担则有权向需方追偿。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费的承担

  1、供方仓库交货,需方必须在供方通知提货后期满之日种子的风险转移至需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提货,需方还应承担逾期的仓储费用。运费由需方自担。

  2、提货地点: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需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向供方支付元,如果是分批提货的须于 年月 日前之前将合同约定数量的种子全部提完,并付清所有货款。付款地为供方主营业地。如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则交货日期与承兑日期间的利息由需方自付。如逾期付款,供方有权拒绝发货,需方按法定违约金承担责任。(需方在分批自提货物之前,须将所提货物的全额货款支付给供方,货款两清。)

  六、抽样及鉴定

  1、双方在交提货时必须同时取样封存,以备日后种子的复检和鉴定功能,取样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派出的提货人员为其委托取样人,并承认其取样有效。所封存样品代表本次提货的全部数量。抽样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2、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仲裁或诉讼中的`鉴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进行,鉴定机构为“新疆自治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另行约定。鉴定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由有过错一方负担。发芽率、净度、水份三项指标以室内检验为准,纯度指标以“种植鉴定”为准。

  七、特别约定

  1、供方及需方应按种子储藏要求进行仓储(包括低温、干燥、防霉、防蛀等),在仓储期间应建立定期抽检档案备查。

  2、需方应确认本合同中各品种已在当地经过试种,并适应当地气候及栽培条件。供方标签所书品种特征和栽培要点仅供参考,需方须因地制宜种植

  3、需方收到甲方交付的产品,需及时验收,在收货后14日内将验收结果(包括对产品的数量、包装完好率,以及发芽率、净度、水分等质量指标提出异议)邮寄或传真回甲方。超过规定时限内未报,甲方则视此批产品为合格,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质量指标中纯度指标除外。纯度的复检应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长周期内完成。如不复检或在以上复检期内未提出局面异议,视为种子已达合同标准。

  4、如需方在上述时限内提书面异议,则需方保证在提出异议后7日内负责将货物依照供方指示退回,供方承担退货运费及清退货款,否则,视为需方接受该批种子,需方应按《种子法》第四十七条办理相应批准手续,供方将不再承担一切责任。

  5、由于种子是有生命物质,发芽率会随时间或不当储藏而下降,供方标签所注质量指标仅在复检期内有效,需方(或种植者)在其售前(或播种前)应进行发芽率实验,以确保合适播量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发芽率下降,应加大播种量。

6、由于各地气候及栽培条件不同,品种表现可能有变化。供方仅对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四项指标在复检期内负责,该四项指标之外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供方不承担责任。

八、诉讼条款

  1、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法院管辖。

  2、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供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仅对本合同需方承担法律程序及实体上的责任。

  九、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封存样品协议书》

  供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零xx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6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相关文章:

建材购销购销合同03-03

购销合同样本-购销合同04-01

购销的合同02-19

购销的合同10-14

购销合同(经典)04-24

购销合同03-02

[精选]购销合同09-06

(经典)购销合同09-09

购销合同【经典】09-13

购销合同(精选)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