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04-24 11:50:20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购销合同合集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购销合同合集五篇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昆明维托天年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定购下列天年产品: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大写):________(请交纳五十元以上定金)

  关于退换货规定:

  退换货原则:a、天年素系列产品拆封后不予退换;b、离子水机在通水之后不是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质量问题经检测确认后可换货;c、生物系列不予退换;d、换货产品只能等值交换。

  注意事项:凡各种未使用的产品拆封后退换货时,()赠品必须收回,若无法收回按优惠价补差价后,方可办理退换货手续。

  由于涉及到送货费用、安装费用、材料费用等,因此送货后退货本公司将不退回定金。

  水机产品因特殊情况不得已退货的,本公司将收取一定的`折旧费用:(不含人为损坏)

  使用时间 退货比例 使用时间 退货比例未拆封 已使用 未使用 已使用

  一周内 100% 一个月内 80%

  一星期内 90% 两个月内 70%

  十五天内 85% 三个月内 60%

  乙方已收到《天年牌离子水机安装及维修须知》并已详细阅知。

  本全同一式二份,甲、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我们签字后生效。

  甲方经办人签字(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昆明维托天年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 签定地点:

  需方:

  一、合同内容:

  序号名 称煤 种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元)

  1

  2

  3

  4

  合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供应煤炭技术标准如下挥发份25-30%以上。

  三、交(提)货方式:

  1、供方负责运到需方指定场地

  2、数量以需方过磅为准,损耗由供方承担,运杂费由供方承担。

  3、质量以需方取样化验为准。双方若有争议双方取样到煤研所化验为准。

  四、付款方式:

  货到仓库验收合格进行支付货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办法: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经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供方: 需方:

  税号: 税号:

  电话: 地址:

  开户银行: 电话:

  帐号: 开户行:

  法人代表: 帐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号

  购苗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苗木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标的、数量、交货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交货时间和地点:以“货物清单”记载的时间和地点为准,且应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可视路程另行约定调整)通知乙方。若临时变更时间和地点的应提前三个日历天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充足的交货时间。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第二条 价格

  2.1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 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3 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4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第三条 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供苗结束后,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苗木验收单”及采购合同与甲方当日结算。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现金支付。

  第四条 苗木质量要求

  由甲方到乙方苗圃选苗并做好标记,乙方应按甲方选苗并做好标记的苗木进行供货,确保苗木质量。

  其他要求: 。

  第五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5.1 甲方责任:

  ⑴核实进场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货物清单”相符,如不一致时,督促乙方及时调换。

  ⑵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支付苗木款;

  ⑶负责合同履行,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等事宜;

  ⑷如甲方提货,在苗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5.2 乙方责任:

  ⑴保证苗木的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⑵按甲方的书面通知要求组织供货。

  ⑶如乙方送货,在苗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方式

  苗木进场后,由甲方工地负责人与乙方共同验收,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苗木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工地负责人开据“苗木验收单”作为乙方结算凭据。若乙方未按甲方做好标记的苗木送货,甲方可以退货,乙方必须迅速将缺少部分的苗木补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无故拒绝收货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承担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终止

  8.1因解除而终止

  8.1.1、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

  8.1.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8.1.3、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8.2.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8.2.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8.2.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8.2.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9.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9.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协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它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3.4、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

  13.5、本合同条款中的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13.6、其他约定: 附件:货物清单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使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农药、肥料供货一事,自愿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电话或订单通知所需肥料和农药的具体名称、数量及送货时间。

  二、甲方负责将产品运往乙方指定地方,其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质量标准及要求: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肥料和农药质量标准,随产品附送同批产品的生产批号、开据正规发票,并保证产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 个月。

  五、验收方式:产品包装要完好,生产批号与产品批号须一致,如有破损或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

  六、结算方式:乙方与甲方以月结形式付款,甲方需每月初与乙方核对上个月所产生的货款,开具发票,乙方尽快审付货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1)如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不合格而造成乙方作物减产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合理的经济损失。(2)甲方不能按时送货的,应提前至少_ 天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处理。否则甲方逾期供货的,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收货或折价后接受货物。2。乙方责任:(1)乙方使用甲方产品必需按甲方产品说明用药,如乙方不严格按甲方产品说明用药产生药害或其它病害,甲方不负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购销合同 篇5

  购 销 合 同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工程施工所需的 ㎜厚铝单板(牌)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 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产品的材料、颜色以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铝单板所使用铝基材为1100H24,厚度为 mm(不含粉末喷涂厚度);加强筋为U型,截面尺寸20×40×20mm,间距为500-600mm。

  2、铝单板的包干单价为元/㎡。如颜色是鲜艳色(金色、红色、橙色)的,需在原单价上加上元/㎡。该包干单价已包含铝单板板材费用、加工费用(应按施工图及现场施工要求完成检修口及空调出风口等相关强弱电及消防点位的开孔、开槽及折边等)、轻钢龙骨辅材配送费用【轻钢龙骨吊顶配送规格型号及比例为:主副楼1-3层采用C60型上人轻钢龙骨,其余采用C50型勾搭式轻钢龙骨;龙骨配比按主龙骨比例是1:1.1(即每平米吊顶主龙骨是1.1米),副龙骨是1:3.5,主吊件1:1.1,副骨挂钩1:3.5,余下的配件(主接,副接,支托,丝杆,爆钉等)按1:1要求进行配送,并满足施工及损耗要求。超出以上标准需另外配送龙骨的按 元/米收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保险费及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乙方完成供货需承担的一切费用,且不受铝单板板材市场价格、人工费、政策性调整及铝单板加工规格等任何因素影响,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不再予以调整。甲方实际应支付款项按甲方实际购买面积×本合同约定包干单价计算,其中,实际供货面积按施工图纸展开面积计算。现采购量暂定为 平方米,货款总额暂定为 元。

  二、 质量标准:

  1、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用铝单板》(GB/T23443-20xx)中聚脂粉末涂层的相关标准、《铝板质量标准》(GB3194-1998)和甲方质量要求,不得与封样样板存在明显色差,同时不允许有外观缺陷发货时乙方提供质量检测、合格证书,原件三份。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

  三、 供货时间及提、交货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现场情况深化、提供全套铝单板加工图纸,甲乙双方确认加工图及确认颜色后 日内乙方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其中,第一批供货应在确认加工图及确认颜色后 日内完成。乙方每批所供货物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且必须满足施工图上一个区域的整体施工要求。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摆放完成。如遇不可抗力,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提供加工图迟延影响交货的,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2、交货地点: 市 路号 。

  四、 包装、交货方式及费用:

  铝单板表面贴保护膜,瓦楞纸包装,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工地并卸货完成,由此产生的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产品验收:

  1、货到工地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派人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无条件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付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如超过五日甲方不派人进行验收的,视为甲方对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验收合格,但不因此免除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及八条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2、如铝单板安装完成后,发现乙方提供的铝单板色差明显且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更换完毕,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货物在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总货款的作为预付款;

  2、每批铝单板货到工地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铝单板货款总金额的 %;每批铝单板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铝单板货款总金额的 %;结算前,每笔货款金额暂按经甲方验收人员及项目经理、装饰施工单位负责人与乙方人员共同确认的出货票记载的供货数量计算。如乙方所发任何一批货物的数量未达到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数量或不符合第二条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顺延货款的支付时间,直至乙方按约定补齐供货数量或更换符合约定的石材之日止。

  3、全部铝单板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实际购买数量后三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实际应支付款项的98%,预留实际应支付款项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结清。

  4、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其中甲方在支付第六条第3款约定的款项前应按含保修金的实际结算货款补足发票给甲方),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足额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七、 双方责任:

  1、甲方:

  A、负责确认乙方提供的加工图及加工明细表,加工图纸及数量如有变更,必须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变更合同条款要求,则乙方交货时间可顺延。

  B、负责提供和确认颜色样板。

  C、负责向乙方支付货款并到货后及时验收。

  2、乙方:

  A、负责按时按质量交货 ,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出方案、加工图(涉及技术及测量尺寸,甲方须派技术人员配合解决)。

  B、负责货到前通知甲方,并提供货到清单。

  C、负责产品质量并保证其服务承诺。

  D、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E、负责货到工地卸货,不负责搬上楼。

  F、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核实所需铝单板数量、规格,如超出施工所需铝单板数量供货或提供铝单板无法满足现场施工的,乙方应无条件回收多出铝单板或更换符合现场施工需要的铝单板,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H、 因乙方迟延交货导致甲方工程无法正常施工,所产生的窝工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结算款项中直接扣取。

  八、 质保期和质保金

  铝单板保修期为年,自铝单板安装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色差、缺陷等)的石材。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的,经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通知后7日内,乙方应予以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的,超出部分费用仍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满,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二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总供货期12日仍未完成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则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除退还甲方逾期未交货部分的货款外,还须按逾期未供货货值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自达到合同解除条件之日起,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逾期交货货值总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 解决争议的方式: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 期:

  电话:传真: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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