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合同涉及到双方的利益问题,所以才了解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也是很有必要的!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一、效力待定合同:
1.概念:成立后是否有效不确定,有权人追认则有效,放弃追认则无效
2.该合同的三种形式: 限制民事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追认――1个月内)
无权代理 相对人有催告权、撤销权(通知方式做出)
被代理人有拒绝权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自始、绝对无效
1.无效合同的类型:
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无效免责条款: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
3.建设施工中的无效合同:
无资质或超越资质
借用他人资质
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转包、违法分包
4.无效合同的工程款:
施工合同无效: 验收合格 应支付工程款√
验收不合格 修复后验收合格 应支付工程款、修复费归承包人
修复后验收不合格 不付工程款×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相关文章:
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的补正03-15
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待定01-14
效力待定合同如何区别于其他合同?11-08
试述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07-31
主合同无效对担保合同的效力影响03-17
关于无效合同规定09-21
新合同法对无效合同的规定12-15
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有哪些08-11
关于劳动合同中无效合同规定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