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制同行广播稿

时间:2023-04-17 12:14:26 进利 广播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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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制同行广播稿(通用11篇)

  如果你是广播站的播音员,肯定会知道我们广播前一般都会提前准备好广播稿,广播稿写得优秀才会有好的节目效果,那要怎么写好广播稿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与法制同行广播稿,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与法制同行广播稿(通用11篇)

  与法制同行广播稿 篇1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九(1)班的xxx。今天的主题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知法、学法、守法……生活处处有法。那么,什么才是“法”呢?

  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法律时刻提醒着我们,约束着我们,衡量着我们的行为。

  法律是春,带给我们光明与希望;法律是夏,带给我们保护和绿荫;法律是秋,公平正义是它的'准则;法律是冬,铁面无私,毫不留情。法律是正确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标准。

  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但是,你可曾知道,因为不懂法,不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就像大海中迷失航向的一叶小舟,漫无目的的乱闯,遇到一点风雨,就很容易被大海吞没。

  6月9日凌晨,成都的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他们了解过法律吗?他们想到过事情的后果吗?

  悲剧总是不断发生着。同年,杭州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少男少女又因“口角之争”,将一名17岁少女杀害并分尸。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这是多么沉痛的教训啊!同学们,是什么造成了这些悲剧?是什么夺去了这些鲜活的生命?

  对!是这些人对法律的无知,才使他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是这些孩子霎时的冲动才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这一切,正是法律意识的淡薄,一朵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才在瞬间凋谢。

  我们完全有能力战胜自己!我们完全有能力主宰自己!遵纪守法,从我做起;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从认真听课做起,从遵守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请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与法制同行广播稿 篇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一名年轻的女教师“为了让孩子们好好学习”,就用削铅笔的小刀在42名孩子的手心划,其中一名被吓得大小便失禁,最后晕了过去,他是42名学生中唯一没有被划伤的。

  至今还记得读罢新闻的不寒而栗。难道这个老师真的忘了,在成绩背后,还有人格与尊严?在教育中,爱才是最根本的语言?她受到了严惩,法律以它的庄严和神圣,捍卫了每一个学生的权利和尊严。

  身为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我知道这只是一个个案,我的同行中更多的是这样的人:他们和孩子们朝夕相处,学生的成长是他们最大的心愿,家长的肯定是对他们最好的褒奖;他们平等地爱着每一个孩子,接纳他们的优点,也包容他们的缺点;他们真诚地期待着每一个孩子,祝贺他们的成功,也宽容他们的失误。他们用“爱”把法律的庄严化作温暖的关怀,在孩子们心中涓涓流淌。

  我的班里有这样一个男孩,他上网、打架、乱花钱,从不写作业,成绩一路红灯。当所有的苦口婆心都无法走入他的心灵、所有的批评教育都无以建树的时候,我想到了放弃。这时,学校开展了普法教育,法律学习让我懂得:“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耐心教育、帮助”,这是老师的责任。

  后来我了解到,这个孩子的'父亲“发达”后离开了家,母亲为了让他争口气用尽了包括毒打在内的所有方式。在亲眼看到妈妈用红酒瓶子在他身上打出的斑斑伤痕后,作为老师,作为母亲,我对他有了深深的怜惜。我开始慢慢明白:他需要的不是批评和指正,而是慰藉与支持。

  一个早晨,他妈妈给我打来了电话,声音平静而又阴郁:“谷老师,我又打他了,两顿没有给他吃饭,你说他死了该多好?要是放学的时候出场车祸把他撞死,那该多好?”我感到一股寒意从心底升起,孩子的确错了,但是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而又尊严地活着,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学校和家庭不能就这样的把他推出去。

  稳住了妈妈,我买来了牛奶和面包,然后到把男孩带到了办公室。我对他说:“吃点东西吧。”他不动,我又说:“可以跟我说说发生了什么吗?”眼泪从这个倔强的男孩眼里决堤而出,冲开了他对自己的闭锁,也一点点冲开了我们的隔膜。

  后来,我把学校印发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送给了这位妈妈,并在“禁止对未成年人使用家庭暴力”等条款下加了批注。在接下来的近一年的时间里,通过多次地沟通交流,妈妈慢慢接受了孩子暂时落后的成绩,孩子也开始明白自己的责任。几天前,这个男孩在随笔中写到:“老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现在,我跟妈妈非常融洽。”

  看到自己的良苦用心有了结果,我从心底感到高兴。这件事情让我深刻认识到:平等地看待每一个孩子,尊重孩子的权利,是爱的根本,更是老师的责任。

  一个孩子在毕业留言里写道:乾圆楼的每一级楼梯还记得,是您最早踏碎清晨的静寂;教室里的讲台还记得,是您用透支的身体,挥洒辛勤的汗滴;走廊里通明的灯火还记得,晚自习的窗外,是您和学生促膝谈心;绿草如茵的操场还记得,百日誓师大会上,是您和我们一起振臂高呼“我在初三,重任在肩”。

  亲爱的朋友们:天底下还有什么比这发自肺腑的感激与赞美更让人动容吗?读着这些文字,我猛然发现:是平等与尊重,创造了美好的境界;是真情地付出,让爱变成了我们共同的语言。

  教育是公众的事业,需要广泛的关注和支持,更需要法律的规范,我坚信:只要爱与法同行,就能蕴和煦春风,养浩然正气,建和谐校园,育天下英才。

  与法制同行广播稿 篇3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守法,要从小做起作为学生,从开始上小学的那一天起就意味着脱离父母构筑的温暖的家,却独自面对世界了。我们这个年龄阶段是很容易被犯罪分子侵害;还有、溺水等意外伤害也多发生在中小学生身上。作为家长和老师还有一个担心就是孩子在外惹是生非或跟着别人学坏,你们探索末知世界的欲望是强烈的,但是非观念却十分淡薄。当欲望和约束力发生冲突时不泊青少年便控制不住自己。

  在学校里,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与法制同行广播稿 篇4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5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学习优异,屡受表扬。家境也不贫寒。但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的账款全部用于上网,后被民警发现,方知他将账款全部用于“地下城与勇士”这一个虚幻的网络游戏中。

  虽然这个花季少年未满18周岁,可以减少一些刑期。但是这个孩子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给孩子的生活蒙上了很大的阴影。

  读了上面的故事,你是否也受益了呢?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

  1、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我们远去。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与法制同行广播稿 篇5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五年级的杨佳鑫,今天广播的题目是:《与法同行》。

  当今社会,人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工作学习环境。今天,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已逐步成为大多数公民的自觉行为,作为当代社会中思想活跃、朝气蓬勃的青少年,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先后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关注,我们学校一向重视对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有的同学正经受着网络诱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荒废学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校纪、损害了学校的'形象,而且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我们要从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入手,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此外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要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要从小事做起。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不管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应小题大做,绝不让它蔓延。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搞好团结,爱护公物,保持校园环境的优美整洁。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法无处不在,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与法制同行广播稿 篇6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叫xxx,来自南部县司法局,今天的题目是《与法同行,无悔青春》。

  南充,是闻名遐迩的川北重镇,历史悠久的文化名邦,举足轻重的中心城市。这里物华天宝、这里人杰地灵。市委高瞻远瞩,站在南充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了“155”发展战略,确立了将南充打造为“成渝第二城”的目标,为南充未来的发展描绘了壮丽蓝图,拉开了大城崛起的宏伟大幕。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南充人”,能够服务于家乡人民、能够参与这个伟大工程,我由衷地感到骄傲与荣幸。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我殷切地期盼能在自己的岗位上为这一宏伟蓝图助力添瓦、不懈奋斗。

  我是一名普通的司法助理员,基层工作是站在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第一线,我们肩上承载着党和政府赋予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普法宣传事关依法治国大局,社区矫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人民调解事关人民安居乐业,法律援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正是由于千千万万像我一样的基层司法工作者,坚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不忘初心、不负使命,才有了中国今天良好的法治环境。

  犹记得年少时,老师曾问我,你的信仰是什么?对此,我颇感疑惑,直至我考上政法干警,重回校园学习、体会法的精神,心里这份疑惑才找到了答案。

  我此生最重要的信仰,便是法律。

  毕业后,怀揣着对法律的信仰,我走上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三年多的工作实践让我下定了决心:法律信仰既是法治工作者的信仰,更是社会民众的信仰,司法行政人员要带头守护神圣的法律信仰。当前,基层法治环境存在一些困难,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民众的法治意识不尽人意、教育文化水平不高,乡土人情的社会氛围比较浓厚,给我们的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例如,在执行社区矫正工作中,个别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不以为意,希望我能够“照顾”一下他们。遇到这样的“嬉皮士”,在入矫时,我都在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彻底纠正其错误认识,端正其服刑态度,始终维护法律尊严,做法律坚定的执行者、忠诚的捍卫者。

  在严格的执法基础上,我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利用重阳节,开展“感恩家书德法同行”的亲情教育。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汪某,犯盗窃罪,被判刑四年十个月,因表现良好,服刑三年后假释到我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狱期间,妻子离家出走,留下年幼的女儿,由年迈患病的父母照顾。汪某洋洋洒洒写下了几千字家书,诉说了对父母妻儿的挂念、关爱和愧疚,也表达了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决心。字里行间,不难体会他感情的真挚。虽然他的文化水平不高,但有着和大家共通的情感需求,与其枯燥地说教让他们心生抵触,不如以情动人、以法服人,用一颗真心唤起他们情感的共鸣。

  年初,我所接收了一名情况特殊的服刑人员,年仅17岁的梁某,梁某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报到时他独自一人前来,我很是诧异,便要求他联系父母前来陪同办理手续,他低着头小声地说:“我爸妈离婚了,妈妈在贵州生活,爸爸再婚,之前做了一些事伤透了他们的心,现在都不管我,任我自生自灭。”一番交谈我感受到了他的失落以及对父母的些许怨恨。对此我是感同身受的,我也来自一个破碎的家庭,能理解孩子那颗渴望得到父母关怀的心,为了引导他走上正途,对他讲述了我自己的经历与感受,并主动联系他父亲,安排了一场亲情会见。“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提了。”父亲的第一句话让梁某泪流满面。父子间几次沟通后,心结慢慢打开了。目前梁某在我所接受矫正已满三月,表现良好,看到他一点点的进步,我深感欣慰。

  我们的工作就是这样琐碎且平凡。忘不了在烈日炎炎的夏天,我们行走在乡间田坝为调解矛盾纠纷而来回奔走的背影,忘不了在寒风刺骨的冬天,我们为了搞好一场法制宣传,连吃三顿泡面,却依然满足的笑脸,此刻我为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感到自豪。

  与法同行,真情不泯,在法律中体会人间温情;与法同行,青春无憾,把最好的年华献给法律;与法同行,信仰不灭,让法律的天平挑起人间正义!我是幸运的,因为我在最美的年纪遇到了最好的时代,与我挚爱的家乡共同成长,一起享受丰收的喜悦。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在平凡的岗位上,让我们挥洒过汗水的土地,开出平安美丽的法治之花;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在“155”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自己的业绩!

  大城崛起,未来已来!南充,让我们携手奋斗,乘风破浪,共同成长!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与法制同行广播稿 篇7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中午好!下面请听广播《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好学生》。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前面,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经实施了,新的《小学生守则》共有十条,这十条,作为小学生要人人会牢记,并且所有同学都要按照《守则》的要求去做,新的《规范》共有二十条,同样要学,并且要按照《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争做讲文明、讲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一些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最终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红领巾广播站投稿。

  与法制同行广播稿 篇8

  男:采撷一缕阳光,编织成七彩的花环。

  女:留住一阵清风,播撒出希望的明天。

  男:付出一份真诚,打造出温馨的世界。

  女:带走一丝烦恼,让快乐伴我们同行。

  合: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

  男:本期节目由我们四(1)班主办,我是主持人(xxx)

  女:我是主持人(xxx)

  合:本次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与法同行》

  甲:首先请大家聆听上周校园动态:

  乙:为了不断提高我校班主任工作的能力,提高晨会课教育质量。本周继上周开始继续开展优秀的晨会课展示。本次活动各位班主任精心准备,给大家总体的映象是:短小精悍、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精彩不断、各有亮点,解决了晨会课虚设、无序的难题,进一步规范了晨会活动,真可谓"小晨会,大课堂"。

  甲:为了提高学生思想意识,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使学生的养成教育真正落到实处。11月26日早上利用晨会课时间,新区第二小学三至六年级举行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知识竞赛,活动的目的是加深学生对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了解,并能以"规范"作为自己的日常生活准则,从小养成良好地学习、生活习惯。此次活动极大地促进了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学生行为,使全校形成了"人人争做四好少年"的热潮。

  甲:唉,项玲琳。你知道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乙: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希望同学们也能记住这个日子。

  甲:是的,法律法规很重要,有句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

  乙: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法律与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同时法律也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甲:你说得不错,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我们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一些生活中的法律。

  在我们生活中,发现很多同学在回家的路上不能做到遵守交通规则,这样是很危险的。大家都知道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嬉戏,它们都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在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有可能会被车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还有就是我们都知道拨打110是很正常的,但你知道吗?用电话乱打110是违法的。据有的城市统计,在警察所接到的110报警电话中,有相当一部分竟然是中小学生拨着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谎报火警、匪警的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拘留15天的刑事处罚,可见这种行为的严重性。

  乙:你带来的这些生活中的法律看来我们真的要遵守。我们每天在学校的时间也有很多,这里有没有一些法律的学问呢?

  甲:在学校里,我们最主要的就是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比如说,有的'同学故意破坏学校的课桌椅,有的在门、窗上乱图乱画,有的随意

  采摘、破坏校园里的花草树木等等,这些都是破坏公物的行为。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和集体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我国公民必须热爱公共财产,爱护公物既是美德,又是每个人的责任。同时当见到有人损害公共财物时我们要能劝阻。

  乙:在生活中,有的同学错误地认为法律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遵纪守法要从自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入手,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要牢牢地记在了我们的心中。

  甲: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合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乙: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我们四(1)中队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甲:1、遵守校园交通规则,不在校园内骑车;

  乙:2、不无故旷课、不夜不归宿;

  甲:3、不打架斗殴,不辱骂他人;

  乙:4、不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甲:5、不偷窃,不故意毁坏财物;

  乙:6、不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甲:7、不参与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乙:8、不看、不听色情音像,不读无益身心健康的读物;

  甲:9、不进入网吧、游戏厅;

  乙:10、不做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

  甲:1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争做文明学生。

  乙:12、树立崇高的理想,增强学习的进取心,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社会有用之材。

  甲: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阳光少年,应该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上的各类法制法规,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无知地跟着他人犯法。

  乙: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

  甲: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

  乙: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甲:同学们,就让我们从今天起,从这里开始,与法同行,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甲:一首《好少年》送给大家,希望大家长大后都能成为一名对国家有用的好少年。

  与法制同行广播稿 篇9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很荣幸能走进辛集人民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栏目,也很高兴通过这个平台让广大听众朋友了解我市司法行政工作。

  辛集市司法局是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承担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主要有: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为了拉近司法行政工作与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的距离,加深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了解,我市司法局开展了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活动。如果您需要法律服务,我们就在您身边。下面就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活动开展情况向听众朋友做一介绍:

  一、为什么开展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

  司法行政进社区,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全市司法行政服务走进群众,融入基层社会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最便捷法律服务的最佳平台,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践行“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的庄严承诺,是积极探索构建司法行政大服务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使司法行政服务职能更贴近村镇群众,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实上级要求,我市决定实施“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作。

  二、此项活动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学习推广肃宁经验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根本,以贴近群众,服务百姓,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为宗旨,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把服务送到乡村,送到农村百姓身边,使农村群众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幸福辛集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三、我们主要做法

  我们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作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夯实司法工作基层基础、提升司法工作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抓住机遇,借势而为,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迅速组织学习。9月4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们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王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刻领会“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结合辛集实际,明确目标任务,为工作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坚持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切实摆上位、牢牢抓在手,成立了“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领导小组,局长赵玉杰任组长,副局长李萍、张永辉、冯丽丁、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保银等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孙广、基层科长李曼为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整体合力。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工作方案,逐级分解责任,切实做到目标清、思路明、责任实。三是争取领导支持。为确保“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扎实推进,我们积极主动向我市市级分管领导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志勇、副市长张立明汇报,争取领导支持,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与我市开展的“五城同创”(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国家级卫生城、国家级文明城、国家级生态旅游城、国家级环境友好城)和幸福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信访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与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着力优化生态环境结合起来,统一安排、统一布置,真正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融入到了中心工作之中。

  四、活动中克服的困难及取得的成效

  在推进“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中,我们不等不靠,开动脑筋,努力克服各种工作困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一是克服资金困难。针对制作安装经费多的问题,我们积极主动与辛集联通公司联系,达成制作安装合作协议,由联通公司出资,按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公示牌”内容要求进行制作,既解决了资金问题,又使提示牌符合要求,方便群众观看。二是克服场地困难。针对安装场地多、小区乡村情况不一等问题,我们深入各个安装点现场察看,逐个制定安装方案,在市区广场游园、各个小区社区,与物业管理部门、先前设置橱窗的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合作设立司法宣传橱窗;在各乡村,与村委会公示栏等橱窗合作设立司法宣传橱窗,促进了司法橱窗安装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中,搭建平台畅渠道,整合资源提动力,解决问题强效果,让广大社区群众及时更好的享受法治阳光,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能力逐步提高,社区幸福指数、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一是积极搭建工作平台,畅通普法渠道。在社区人口密集、规模较大的居民社区醒目位置设置“司法行政进社区服务橱窗”、在规模较小、人口较少的居民楼宇醒目位置悬挂“法律服务提示牌”,将司法行政主要服务职能及联系方式公示于众。我单位集中人力物力,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工作初见成效。一是提示牌安装到位500个。按照市局《关于实施“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的意见》提出的提示牌内容要求,制作完成500个“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公示牌”,已全部安装到位。安装区域分别为,市区22个居住社区、辛集镇34个村安装300个;新垒头镇、田家庄乡、和睦井乡、经济开发区等市区周边乡村安装200个。二是宣传橱窗安装正加紧推进。目前,已经安装宣传橱窗5个,安装区域为市区内的部分居住社区、广场游园等。同时,正在制作5个,预计12月份安装到位。畅通普法渠道,将法律送到千家万户,方便社区群众学法问法,由此使普法工作开展的更广泛、更深入,群众也更得实惠。二是整合资源提动力。我们组织司法所长、公证员、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由局主管副局长亲自培训,提高认识,提高素质,加强纪律,电话必接,态度诚恳,服务完善,增强效果。组织动员社区调解信息员、人民调解员、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更好地为群众搞好法律服务。三是解决问题强效果。利用“节点日”宣传专门法律等,广泛宣传宪法、人民调解法、社区居委会组织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加强社区干部、物业人员、流动人口、青少年、退休居民、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的普法教育,进一步深化了社区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法律咨询活动。由律师、公证处、司法局工作人员参与的“司法行政服务进社区”活动截至目前在社区已经组织各种法律咨询活动10余场,共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300多人次,真正在让司法行政走到群众身边,让群众信任司法行政服务,让司法行政与法律服务扎根社区、扎根百姓。

  五、为方便群众,将司法行政几个业务科室向大家做一介绍:

  市公证处电话:xxxxx,地址:辛集市交警大队东邻。公证业务包括涉外公证业务和国内公证业务,涉外公证业务有:出生公证、结婚公证、离婚公证、未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公证、成绩单公证、工作经历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职务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国内公证业务有:买卖合同公证、合伙协议公证、保全证据公证、提存公证、送达公证、股权转让合同公证、委托书公证、声明书公证、继承、赠与公证、财产分割公证、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等。

  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xxxx,地址:辛集市交警大队东邻。法律援助中心是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的机构。公民对需要代理的某些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市司法医学鉴定中心电话:xxxx

  辛集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从事法医病理和法医临床鉴定,重点是运用法医临床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害程度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

  与法制同行广播稿 篇10

  主播:给你的天空划一道绚丽的亮色;给你的世界奏一曲动听的欢歌;

  合:同学们,老师们,大家下午好,

  主播:小蜜蜂广播台开播了,我是今天的主播xxx,我是今天的播音员xxx,今天,我们为您准备的栏目有:

  1、《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2、好书推荐;

  甲:xxx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乙:我知道,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同学们,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01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3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

  乙:接下来,我们来听二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

  乙: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甲: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乙:接下来是好书推荐栏目:

  甲:......

  主播:时间过的真快,到了和您说再见的时候了,欢迎您周二同一时间继续收听我们的栏目,再见!

  与法制同行广播稿 篇11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对,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所以,今天星期一,我们要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广播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要求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举起右手,握拳,跟我宣誓:“我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广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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