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单位工作总结

时间:2020-11-16 19:25:09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生产单位工作总结

  【生产单位工作总结】

生产单位工作总结

  20xx年,我公司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十七次大会精神统揽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圆满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督查和管理,全力推行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做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同时坚持安全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了中层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

  三、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消除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方针,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

  四、为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有效遏制流弊势头,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部门把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做为了一项行政许可项目。由于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有很多是老百姓的常用药,作为以终端配送为主的药品经营企业,我们只能迎难而上,积极申办。在具体申办过程中,我们制定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员职责》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并被作为参考资料,下发给全市各药品经营企业参考学习。

  20xx年,我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全面夯实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营造全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生产单位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关键在作风,着力点在基层,危险点就在生产现场。要强化安全生产“始于现场、终于现场”意识,眼睛盯住现场,功夫下在一线。安全生产从国家电网公司直至基层供电所都十分重视,这对控制和减少各种事故发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现在有一种倾向,一般大型施工的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都能够到位,现场习惯性违章相对来说很少。但作为小型施工,往往重视程度不够,根据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发生频率比较高的还是在小型施工中,这是“抓大放小的” 弊病,特别要引进各级领导和施工人员的高度重视。

  这就应验了一句俗话:“阴沟的翻船”,这就要求我们正视小型施工现场,对小型施工工作也必须在计划之列,不草率从事,不仓促上马。因此,这就要求要摆正大现场与小现场的关系,不能“抓大放小的”必须齐抓共管,一样对待。

  所谓小型施工,即为供电企业施工中的一些小型工程,由于工程量小、施工难度不大、人员结构简单。针对历次安全检查及日常管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

  (1)对小型作业现场的人身安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安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涣散,麻痹大意,客观上增大了工作的随意性。

  (2)对小型现场准备工作不充分,各种措施简化,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随机应变,形式上的口头宣读工作票,不带领工作人员到现场交待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的交待或接受不清楚,草率行为。

  (3)对小型现场工作中的习惯性违章履禁不止,对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技术管理措施执行不认真,得过且过;怕麻烦、图省事,过分轻视小现场。

  (4)小型施工项目点多面广,有的工程公司甚至同时承建10余个小项目,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管理机制僵化,不能适应市场多变的状况和小型工程的特点。管理方法和手段陈旧,不能与之配套,规章制度也不能及时出新。

  (5)小型工程安全经费严重缺乏。其原因:一是小型工程量少利薄,施工单位获益很少,举步维艰;二是对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施工单位经费不足,安全物资匮乏,必然导致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足,安全隐患迭出。

  (6)小型施工技术管理存在漏洞,技术措施的编审交底、安全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以及如何明确相关的责任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剖析当前小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必须着力解决和提高人员安全思想意识,要从公司系统上下,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安全员、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等人的结构来逐一解剖,帮助他们找出根结。对症下药,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防范。在系统基层单位(特别是农电队伍) 我们的有些基层负责人以及供电所所长不注意小节,平时又疏于对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的研读,现场监督缺乏针对性和敏感性,对一些小型现场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安全隐患、违章现象熟视无睹,视而不见或见而不警,思想上有轻视小型施工现场的想法,有时自己到现场巡视和检查工作也不能做好表率。甚至还会为某些违章行为解释辩护,其消极影响可想而知。

  在日常工作中,有些基层班组长、专职、工作负责人在小型施工安全生产上安全意识不强,怕麻烦,图省事,很多工作是凭经验,凭主观意识去办事。小型现场工作中,遇到习惯性违章,有一种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总认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人。有些甚至忽视、漠视最基本上规程制度的执行。更为严重的是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此,说轻点是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说重了就是没有起码的责任心和职业素质。最后来说说我们的一线员工队伍、对小型施工根本不当回事,存在安全责任不强,平时学习规程和事故通报是左耳进,右耳出,实际工作中,规程制度措施形同虚设,根本不按照施工程序来实施,凭经验主义,甚至认为各种规程、规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小型施工来说都是多此一举;总认为“小河沟里难翻船,不必事事讲安全”不能做到关心施工安全,相互监督规程实施的作用;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根本谈不上什么责任心,其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普通低下。对于各种违章现象习以为常、不以为然,不知道“常在河边站,迟早要湿鞋”的道理。长此以往,久而久之,有朝一日,大祸临头,将悔之晚矣。我们的安全督查队伍存在老好人主义的现象,总认为小型施工不会出什么大事,对小型施工现场不能做到也难以做到百分之百的督查到位,对现场发现的一些违章现象,未动真格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