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报告

时间:2022-10-28 09:13:18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报告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报告1

  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总体情况

  肥西县是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一批试点县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实施,已运行近五年时间。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县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补偿政策逐步完善,补偿水平逐步提高,报销程序逐步简化,监管能力逐步加强,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农民信任度明显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县新农合参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县新农合资金支出9751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9029万元,补偿186818人次。统筹资金支出包括住院补偿7836万元,住院分娩补偿551万元,慢性病补偿154万元,村卫生站观察治疗(门诊统筹)补偿488万元。统筹资金使用率平均为90%,受益率平均为7%,补偿比平均为30%。我县共有690257位农民参加新农合,1-6月,新农合资金支出2605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2364万元,补偿35400人次,家庭账户支出241万元。新农合的实施,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县荣获“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称号。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保障新农合顺利推进。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全县70多万农民群众健康权益和长远利益的一件大事。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把新农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县分别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县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新农合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合管办设在乡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长兼任,每乡镇安排1名专职经办人员和1名兼职财会人员负责新农合的审核、报批、兑现、记账等工作。试点过程中,我县经办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满足新农合工作需要。

  (二)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我县对新农合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坚持资金封闭运行,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强化资金筹集。我县农民入保金的筹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卫生部门配合,收缴入保金时,由乡镇合管办开出专用收款收据,登记发放《合作医疗证》,填写参合农民登记表。各乡镇合管办在本乡镇金融机构设立新农合专用账户,收取的入保金及时存入专用账户,在筹资结束后全部汇入县新农合资金财政专户,与县合管办办理结算手续。今年3月底,我县顺利完成二次筹资工作,新农合筹资总额提高到每人100元。严格资金管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由县财政局管理,新农合基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基金支出需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审批方可拨付,县合管办将每批补偿人数及金额制成报表,报卫生局和财政局审批,审批后,资金由收入户转入支出户,县合管办将资金从支出户拨付给各乡镇合管办或定点医疗机构,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保证了资金的封闭安全运行。

  (三)适时调整政策,逐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我县在新农合制度的推进过程中,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将农村部分常见慢性病、村卫生站观察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将起报线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至3万元。,实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全面提高报销比例;,筹资标准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县新农合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取消家庭账户,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慢病病种,将新农合基金划分为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两部分,分别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门诊统筹。参合农民年最高补偿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通过不断调整,新农合政策逐步完善,资金效用得到充分发挥,参合农民受益面逐步扩大。

  (四)优化办理程序,方便参合农民就医补偿。在方便群众就诊方面,参合农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卫生站治疗,并可以获得一定补偿,做到小病不出村;在县内就诊不受级别限制,参合农民可以任意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须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外就诊只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登记手续即可,办理转诊手续时,乡镇合管办以一封信的形式书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在费用报销方面,在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出院后将报销材料交到乡镇合管办,由乡镇合管办直接给予补偿。参合农民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出院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补偿费用,当场审核并兑现补偿金,实现了零距离、零时限补偿。

  (五)推行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从开始,我县充分发挥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作用,实行乡村一体化与新农合工作有机结合,将村卫生站作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的派出机构,参合农民患病在村卫生站观察治疗可以获得20%的补偿。5月起,我县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即按照人均20元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门诊统筹基金,用于补偿门诊费用,单次门诊费用补偿封顶额为1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使用”的办法,以控制医疗费用,保证门诊统筹基金安全。

  (六)实行全程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在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在着力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一是实行身份核实,防止冒名住院。参合农民住院治疗时,需携带《医疗证》、《身份证》,由经治医生和合作医疗经办人员共同查验,防止发生冒名顶替。二是现场核查,加强日常监管。由县合管办每月安排一定时间抽取部分报销材料与医疗机构原始材料进行核对,并通过电话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报销情况进行调查。三是提高管理手段,防范虚假票据。,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装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所有医疗收费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据而出现的弄虚作假漏洞。四是实行三级公示、加强事后监督。每批新农合补偿情况都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社会各方可以通过公示来监督补偿情况。五是建章立制,明确处理办法。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处理规定。六是定期考核,明确奖惩。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每季度考核1次,将考核结果与10%管理保证金挂钩。七是多管齐下,控制医疗费用。包括推行单病种限额收费,限定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核定住院次均费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历和处方评审制度的,通过多种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几年来的工作表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较为平稳,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通过对参保农民直接补偿,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护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二是新农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随着越来越多的参保农民得到实惠,新农合工作得到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参合积极性明显提高。三是各项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四是新农合管理体制基本确立。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水平和办事能力得到加强,能够适应新农合工作需要。通过我县几年来的实施,我们体会到:一是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多部门配合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基础。二是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关键。三是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保障,新农合工作须与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共同推进。

  四、存在问题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还未建立有效、便捷、稳定的筹资机制。虽然筹资难度大大减小,但筹资工作量仍然较大,筹资成本高。二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难以监管。我县新农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于补偿在县外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但受隶属关系的制约,我县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不能实施有效监管。三是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五、建议

  (一)探索符合政策和农村实际的农民参合筹资机制。加强相关政策调研,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多途径探索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的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机制。如试行参合农民委托农村金融机构或村民委员会代缴,也可以由政府委托村委会代办、由参合农民自己主动缴纳,或是一次筹资,多年使用等。

  (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大医疗费用控制力度,完善单病种限额收费管理,从严核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费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降低农民负担,减少新农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历与处方评价制度,定期抽取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和处方,由新农合专家委员会集中对其评价,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适应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加强管办体系建设。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继续加强各级管办队伍的能力培训,着力提高管办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快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开发新农合管理软件,并与医院管理系统对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四)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对于引导农民在基层就近就医、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的配套建设和合格卫生站的建设,重点培训好乡、村两级卫生人员,提升农村卫生服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报告2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新形势下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防止农民因贫返贫、因病致贫的一种好形式,体现了国家对农村卫生事业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高度重视。从运行的基本情况看,通过合作医疗使医疗机构增添了活力,农民减轻了负担,得到了实惠,体现了互助共济的优越性,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群众因贫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实践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一、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县是新增的新农合实施县,还处于摸索前进阶段,通过试点和调查,我们发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基金管理问题。按现在运行体制,基金安全还存在着很大的隐患,各乡镇合管办财务人员可直接支现,管理上稍有疏怱就可导致基金流失。因此对于疗基金的安全问题,不能不担心。

  二是人员合理配置问题。现乡镇合管办人员,均为兼职,新农合工作繁多,现在管理体制,工作人员只忙于应付报销日常工作,参合群众的花名册录入大部分乡镇未完成档案无法建立,管理混乱,按现行管理体制,有很多制度执行起来难度较大。

  三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问题。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是新农合工作的一个大难点,医院不合理检查,超范围用药现一直无法监控,造成患者负担加重。有的医务人员不执行告知制度,

  四是农民住院发票管理问题。由于我县新农合刚实施不久,农民对票保管意识差,经常有发票丢失,无法获得补偿现象,怨言很大。由于新农合无专用管理软件,县合管办对各乡镇补偿情况无法查阅,不能确定农民发票丢失后如果给予报销会不会出现重复报销的现象。

  五是信息软件管理问题。我县合管办一直无软件管理系统,目前还处于纯手工操作,故报销补偿材料审核审批工作效率不高,不能给予参合农民一次办结报销手续。当前的手工操作存在有以下种种问题:

  (1)农民补偿手续繁琐:因采用手工计算、手工报销,农民看病后先付全款,然后到相应审核部门审核,有时需几个部门审核才能领取到补偿金,手续繁琐。有时报销数额不大的补偿,农民不愿去审核补偿基金,影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2)机构需要人员多:为推广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做到准确无误,至少需要成立镇级合管办和县级合管办,及其相应配套部门设置,每部门必须设置2人以上,因为每合管办负责审核、核发基金,经常为核发一笔数目较小的补偿金而查阅、审核许多资料,劳动强度比较大,同时容易出错。

  (3)准确性差:由于农民每张票据、住院治疗、用药的所有清单都需要人为审核、无论涉及费用多少、人员多少,都要手工计算,不可避免有资金核算出现问题和农民排长队问题现象。

  (4)监督难到位:监督部门需要审查原始记录,堆积如山的票据需要人力、物力、财力,走访农民时,农民对自己的交费票据保存差,农民也很难提出具体实质性问题,使监督机制完善无法到位。

  (5)影响继续参加合作医疗积极性:如果补偿不及时、不到位,对农民来说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果前期医疗费用不能自己承担,就谈不上补偿了。

  二、对策与建议

  为了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久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合作医疗在农村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改变基金运行体制。

  目前,我县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每年筹资金额较大,并且呈现规模扩大之势。因此,防范基金风险、实现基金安全运作,已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的核心环节问题。建议乡镇合管办进行垂直管理,专人专职独立办公。具体措施

  1、撤消乡镇合管办基金支出专用帐户。县新农合基金由县合管办进行统一管理,乡镇合管办不再设立基金支出专用帐户,撤消乡镇合管办基金支出专用帐户。参合农民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经新农合办审核员对材料审核并办理补偿手续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补偿给参合农民,使参合农民在出院时立即得到医疗补偿。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由县合管办审核材料并进行补偿。这样不但对基金管理安全,还能提高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减少群众的对报销手续烦琐的抱怨。

  2、实行每月与定点医疗机构定时结算。每月5日前各乡镇合管办、县直医疗机构将上月所报销的名册和有关报销材料(报销审批单、有效发票、住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自费药清单、转诊证明等)送到县合办核对。县合管办核实有关材料,对符合报销规定的,按核实后数额,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补偿金转到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机构专用帐户。

  3、落实审核材料和报帐运作人员。要确保每月的定时结算,需要乡镇合管办设在各乡镇卫生院,并需落实2名经办人员(其中:1名审核员、1名信息员),9个乡镇共18人。

  (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1、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要成立新农合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对医疗机构进行内部监督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定期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处方等进行自查的制度,加强对参合农民住院的管理,防止出现大处方、超范围用药等坑农、害农现象;定期在电视等媒体上公布参合农民在各定点医院使用的住院费用,由社会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

  2、要求乡、县两级医疗机构使用《广西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要达到98%、95%以上,使参合农民诊治药物基本纳入补偿范围。

  3、要有便民措施,方便参合农民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自身条件,制定惠民措施,使参合农民得到实惠。

  力争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乱检查、多检查、乱用药、多用药的情况出现。

  (三)加强新农合报销规定和报销制度的宣传教育。

  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视媒体向广大农民反复宣传报销手续、报销规定和报销制度,对农民进行报销事项和报销制度的教育宣传,以提高广大农民对报销凭证、票据保管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农民对票据和报销凭证的管理意识,减少和避免参合农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系统软件管理势在必行。

  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全县所有参合患者的医疗信息、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情况都将通过网络及时传送至县合管办,实现网上审核、网上结算、网上监督等,我县新农合办急需配置新农合系统软件,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系统软件管理,这对进一步方便群众报销,规范行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定点医院的管理监督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希望政府能够大力支持该工作,拨款投资新农合软件管理系统,提高我县农合办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报销程序和手续,提高参合农民的参合报销积极性,使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服务,使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发挥更大的作用。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报告3

  一、基本情况

  (一)我县医疗卫生人才资源情况

  目前,全县有卫生行政部门一个,各级医疗卫生机构134个,其中县级6个,乡级11个,村级117个。有医务人员401人,大专以上学历157人,占39%;中专学历210人,占52.3%

  有村医235人,有病床353张,千人口病床数1.06张,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25人,千人口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0.98人;按学历分:本科学历18人,占职工总数的4.47%;专科学历121人,占职工总数的30.02%;中专学历238人,占59.05%;高中及以下学历26人,占职工总数的6.45%。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生有223人,护士75人,药剂人员7人,检验人员8人,放射人员3人,工人身份从事医疗工作30人。按职称分:有高职8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54%;中职107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4%;初职167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3.1%;无职称人员32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中有执业医师127人,执业助理医师49人,注册护士77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80人,占全县执业医师总数的63%;助理医师24人,占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49%;注册护士61人,占注册护士总数的74 %。

  近年来,通过全面推行执业医师法,实行严格的医生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优化了我县卫生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全县卫生管理和卫生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职称管理进一步规范,但从全县来看,依然存在不足:

  一是人才总量不足。我县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仅为0.98人,按XX年xx省平均水平,每千人口应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8人的标准,我县应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855人,目前现有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只有325人,已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需求。

  二是高层次人才缺乏。全县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数只有8人,仅占卫生专业技术人数的2.46%,妇幼、护理、公卫等专业高级职称人才严重缺乏。

  三是人才结构不合理。表现为:一是城乡分布不均匀,高级卫生人才全部集中在县级医疗机构,且全县63%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74%的注册护士分布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二是各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分布不均匀,学历高、业务技术好的医务人员大都集中在县级医疗机构;三是复合型人才比较少,临床与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缺乏,医疗机构管理人才选拔难度大。四是医护比例倒置,我县医护比为2.93:1,远远低于合理的1:2比例,临床护士队伍数量严重不足。

  四是执业医师队伍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共有医生223人,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176人,仅占医师总数的78.92%,还有21.07%的医生未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有待更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二)我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管理机构情况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开始启动以来,成立了县级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各乡(镇)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各票村级合管小组,县乡两级在管理委员会下分别设立了各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新农合工作的经办机构,县编委在机构改革中曾下达的编制为:县合管3名,大镇2名,小乡1名共13名编制,乡(镇)合管办隶属于各乡(镇)合管委管理,县、乡合管办各自履行各自的职责,互不隶属。

  在实际工作中,县合管办借调、抽调了5名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各乡(镇)也指派1-2名工作人员,但是由于队伍不稳定、职责不明确,硬件不到位,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持续、稳定、健康运行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2、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三年来的运行情况

  我县从XX年9月开始筹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卫生部门着力运行,参合率稳步上升,广大参合农民群众受益程度不断提高,社会效益良好。

  XX年度,我县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1517户、 305197人,实际共有252432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2.88%,按人均缴费10元,省级财政补助20元,中央财政补助20元的筹资标准,应筹参合资金1262.16万元,其中两级财政拨付我县新农合资金全部到位。XX年度,共支出新农合资金742.126万元,共有338258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参合群众受益面达134%。

  XX年度,全县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0528户305197人,实际共有64655户258490人参合,参合率为84.7%,在XX年基础上提高了1.88个百分点,按人均缴费10元,省级财政补助4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的筹资标准,应筹参合资金2326.41万元,XX年度,全县支出新农合医疗资金1665.53万元,共有486844人次享受医疗费用补偿,参合群众受益面达188%。

  XX年,全县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户306307人,实际共有64655户266855人参合,参合率为87.12%,在XX年基础上提高了2.42个百分点,按人均缴费20元,省级财政补助4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的筹资标准,应筹参合资金2668.55万元,至XX年4月1日,已到位533.71万元,中央和省两级财政补助款项未拨付到账。XX年第一季度,全县支出新农合医疗资金392.48万元,共有127330人次享受医疗费用补偿,参合群众受益面已达47.72%。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从XX年1月至XX年一季度止,共27个月,应筹资金6257.12万元(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没有拔付2148.8万元),到位资金4108.32万元,扣除风险基金592.25万元,可使用资金3516.07万元,已使用资金2800.14万元,结余715.93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全县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机构已初步建立,各乡(镇)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主任),卫生、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并设立了新农合办办公室,同时,还建立了由农民代表参与的监督委员会。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协调领导下,卫生、财政、农业、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人大、政协积极参与,已初步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卫生部门具体实施、多部门协调配合、人大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

  (二)采取各种宣教措施,广泛深入地动员农民参与。

  县乡都结合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民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和好处,介绍就诊程序、报销办法等具体规定,让农民明白如何看病、清楚如何报销,消除了顾虑,提高了自愿参合的积极性。

  (三)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并在运行中适时调整。

  在进行认真细致地基线调查的基础上,从XX年开始,县新农办公室每年都在运行过程中,争取各乡(镇)、各部门的'意见建议,针对实施方案的一些缺陷和不足,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对实施方案适时、适当进行调整使方案更趋合理,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报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和上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实施。XX年、XX年、XX年实施三年来每年都有一个新方案从年初开始执行。

  (四)强化基金监管,尽量做到安全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对统筹基金实行县级统一核算、收支两条线、专户存储、专户管理。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开展医疗救助,满足弱势群体就医需求。

  为使特困家庭等农村弱势群体在合作医疗中受益,每年县民政部门都会根据全县特困人口数进行缴纳参合费用的补助。

  (六)加强医疗机构建设,为农民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

  在国家一期国债项目和拉动内需项目、以及prcdp项目在我县实施的机遇,加强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改善医疗条件,尽量使参合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对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单位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努力提高其服务能力水平。为控制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用药问题,去年在省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我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流通进行了统一竞价采购、统一配送招标工作,对新农合用药目录进行了重先组织,但这一工作在运行几个月来,还需进一步加以完善。

  三、初步成效

  (一)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截止XX年3月,全县共有952426参合患者享受到政策补助,共支出新农合基金2800.14万元,减轻了农民因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与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经过两年多来的努力,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案制定、组织管理、筹资机制、基金使用与监管、卫生服务机构监管等方面,初步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并逐步规范、健全和完善,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促进了农村卫生的发展和改革。

  通过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改善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加强人才培养,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通过改善服务,降低成本,不仅减轻了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刀啬了医疗机构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农民和基层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心增强。

  通过农民自身或周围群众受益,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怀疑到逐步信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所了解。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三年来在县委、政府,及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组织管理机构不定位,经办机构人员不落实,管理工作经费不到位,部门职责不明晰,责任主体不确定,各级经办机构存在不履行职能职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套用资金、挂床住院、分解处方等现象,去年,在县人大、政协进行的调研工作中,在县监察局、卫生局、审计局开展的调查工作中,发现部份村卫生室存在虚开处方、多报补偿金额情况,对事实核对确凿的已进行处理通报。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县、乡(镇)经办机构人员得不到落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和国家为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建立的互助共济医疗制度,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把这一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下去,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享受到政府公共财政的阳光,关键是人的问题,关键是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目前我县县级经办机构县编核3名,按照我县参合人口比例是无法满足开展工作的需求的,况且我县县新农合办公室目前有5名工作人员,抽调2名、借调3名;乡(镇)经办机构至少应有2名专职经办人员,设会计和审核岗,人口多的乡(镇)设3名,目前的情况是各乡(镇)经办人员从各乡(镇)职工中选配1名,从卫生院抽出1名组成,各乡(镇)中心工作多,在工作繁忙时,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还要参加其它中心工作,长时间放下新农合的审核工作而参加中心工作,有的经办人员身兼数职精力分散,加之新农合工作每月一次审核报销工作量、风险大,经办人员也不愿更多的去承担风险,又没有明确的身份和职责,也不想、不用、不必严格审核监督得罪医疗机构,在审核时只是起到一个收发员作用,把每月的门诊处方、报表收好,上报到县新农合办就完事,目前我县的新农合审核工作大多数任务都是由县新农合办来承担,每月的审核工作就是由这5名暂时抽调组成的人员用手工加电脑半自动化完成的,根本无力分出时间精力去督查、抽查,更何况县新农合办人员的特殊组成原因,从我县新农合启动就开始从事这一工作的,借调抽聘用到现在身份都没有解决,也只是带着怨气和不愉快的性情工作。经办机构的职能职责是检查、指导、督促、审核、考核医疗机构,乡(镇)级经办机构是对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把关,县级经办机构是对县直医疗单位的审核和对乡、村医疗单位的抽查,更何况县新农合办是股所级机构,乡(镇)新农合办也是股所级,这种畸形机构是无法正常的履行这一职能工作的。

  二是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

  新农合经费虽然看起来每年都是上千万元的资金,不了解这一工作的外行人认为这些经费可以随便支付一点做办公经费,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资金都是封闭运行,卫生管帐、财政管钱、银行开户、封闭运行,每一笔资金的流动,上级都随时监控,并且严格规定各级政府不能把新农合资金作为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进行开支,因此要靠用基金来解决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是不可能的。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各级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经费,按当地参合人数每人1.0元纳入财政预算。现在县、乡经办机构的工作业务量非常大,县级经办机构自新农合启动后,所有的报表、材料、设备、办公用品以及宣传品制作都是从县卫生局的办公经费中开支,乡(镇)经办机构更是困难,只是乡(镇)在自已的工作经费开支,有的工作人员在每月上报审核工作时,连车票、食宿费用都要自付;在筹资工作时,工作人员每天或步行、或骑车入村入户筹资,没有开展工作的补助经费,因此非常难以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是乡(镇)没有开户,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

  按照《xx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必须开设新农合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保证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用、专款专管。目前,我县县级新农合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开设在农业银行xx支行,而10个乡(镇)中只有两个乡(镇)有农业银行网点,其它乡镇只有信用联社网点。但信用联社以总户开在农行而不是本社为由,拒不为各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开设专用帐户。现在,每月核销回补给各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异地就医患者的补偿金只能通过县农行划拔到乡(镇)卫生院的统管帐户,再由乡(镇)卫生院的统管账户转拨各乡镇新农合办,资金管理不但不符合规定,还加大了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且不同银行之间转帐还需支出转帐费,无形中增加了开支。筹资期间,按要求每10天或半月要将所筹资金汇入县合管办收入户一次,但因乡(镇)合管办没有帐户,办公经费又紧缺,乡镇新合办工作人员又要参加中心工作,又要收筹资款,又要做报表,基本上要到筹资结束后才能全部带到县城入帐,资金安全风险大。今年,筹资标准提高后,资金量更大,不安全系数更高。因此如果能将我县新农合专户转到信用联社开设,各乡(镇)新农合专户就能建立,全县的新农合资金管理就能合规,资金的管理风险就能降低。各乡(镇)的开户申请都已交到信用联社,县卫生局已多次向人行、农行、信用社、财政进行过协调,但没有结果,说话不算。

  四是部份干部和群众的认识不足。

  部份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这一制度建立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政策不深入学习全面理解,开会不听,文件不认真看,工作不调研,在工作时政策把握不准,对如何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保持其发展后劲问题研究不多,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管理粗放,有问题和责任时干部之间、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有利益时争先恐后。

  五是医疗服务条件不完善和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

  我县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近几年来在上级的支持和县委政府的关心下,得到了加强,但由于底子薄,基础弱,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仍存在房屋破旧,设备陈旧短缺,人员素质低,人才缺乏等现实问题。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依然存在,次均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在严格要求下还是过高;处方药物和检查项目超出基本药物目录和规定检查项目。另外,农村药品市场混乱的状况和药品价格偏高的现象还突出。这些问题加大了我县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农民的费用负担也没有真正减轻,以致部份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产生怀疑,影响合作医疗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

  建议一必须尽快对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织、经办机构进行定位,是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是正科级、付科级还是股所级,法人主体和执法主体是谁;县级经办机构归属哪个部门,乡(镇)经办机构隶属于哪一个部门管理。这一前提没有解决和定位好,要理面顺目前管理混乱,制度不全,无责任人等现象都只是一句空话,要进一步规范管理预防资金风险也不现实。

  建议二尽快确定县级经办机构人员,在县新农合办设立管理、审核、督查、会计、出纳、信息六个岗位,可以采取组织考察选调,也可以采取公开招聘具有这些岗位资质的会计、出纳、计算机、医疗专业人员;明确乡(镇)经办机构人员身份,由人事部门行文认定,解除经办机构人员的后顾之忧,切实让他们承担起责任、履行职责。

  建议三尽快建立网络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录入信息、审核,提高审核工作效率,防止套取、冒名、借用《合作医疗证》现象,降低资金风险。目前各乡(镇)都已配备了计算机,需要进行专用系统安装和联网。

  建议四把新农合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给予资金支持,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

  建议五请求县政府出面协调各乡(镇)开户问题,尽快使其资金安全运行。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报告4

  今年来,xx区委、政府把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宣传发动,筹措参合资金,强化基金管理,严格审核补助程序,保证了新农合工地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收到省卫生厅副厅长和省新农合办公室主任的称赞和表扬。省新农合工地督查领导也认为湾成区工作扎实、到位,在全省范围内有借鉴意义。

  一是推进过度快。截止12月1日下午5时,全区14个乡镇办共有51.95万人参加新农合,筹措资金519.51万元,平均参合率达92.4,超过去年12个百分点。二是补助资金多。目前,基金专用帐户共有1348.9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448.10万元,市级补助179.22万元,区自补助268.83万元。三是保障新农村建立贡献大。全区参合农民共发生医药总费用2903.33万元,总补助金额844.52万元。其中门诊13万人次,医药总费用248.16万元,补助费用225.90万元;住院1.2万人次,医药总费用2639.74万元,补助费用658.83万元。其中15有名参合农民分别领取了最高封顶线1万元的补助,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大影响,都说实施合作医疗后,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难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劲头和信心更足了。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组织保障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新农合工地,保证2月1日正式启动审核补助程序,使参合农民因病发生的医药费用能够及时得到补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新农合全面工作。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xx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区长为主任,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为副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改、教育、人劳、计划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监督委员会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为主任,区人大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为副主任,区委宣传部、监察、审计、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物价、广电中心、医药等部门负责人和参合群众代表为成员。二是完善了经办机构各乡镇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时,为了强化责任确保新农合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列入年度综合工作目标。

  三是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为了新农合工作便于管护,我区结合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区编委下发文件成立“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办机构为事业单位,股级规格,人员编制8人,办公机构设在卫生局,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护。现有办公用房6间,办公设施配套,设有区外大额、区内大额、区内小额、补助核算、信息管理等部门。区财政前期拨付启动经费3万元,随后又拨付办公经费35万元,保证了工作需要。各乡镇经办机构设在卫生院,人员编制2人,人员、办公用房和设施已基本落实到位。四是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根据方便群众就医、技术功能合理的原则,经过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评估、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我们确定了区级定点医疗机构4个(区一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区结防所)、13个乡镇卫生院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225个村卫生所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区卫生局同各定点医疗机构签定了服务协议,制订了行为规范,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为新农合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宣传到位,措施得力,筹措资金又好又快

  新农合医疗的筹资工作是重点,也是难点,加之我区动员会召开会,距上级要求完整筹资任务的时间仅有9天。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筹资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利用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讲政策,讲新农合的好处,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二是区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派驻到各乡镇进行督导,区卫生局作为新农合牵头单位,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分包到各乡镇开展筹资工作;三是各乡镇村干部积极主动深入到户,反复做思想工作,释疑解惑,真正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村组干部带头参加,影响和吸引群众积极参合。在筹资过程中,有的乡镇善于讲求方法,采取有效措施,筹资工作非常顺利。如:溧河乡对按时完成筹资任务的行政村奖励500—1000元;瓦店镇各村委统一为五保户、特困户缴纳参合资金。针对全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情,我们采取打电话、发电报的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筹资。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各乡镇都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筹资任务。

  三、规范程序,达到农民受益的最终目的

  在新农合试点工作实施补偿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从方便群众、取信于民上做工作。为了方便群众,我区实行“一证通”(合作医疗就诊证),参合农民持证可在区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诊手续。对需要到区外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我们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对于急诊等特殊患者,我们开设“绿色通道”,患者可先入院,后办手续。具体办法是:

  (1)参合农民在村、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其家庭帐户中的金额数日进行递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2)参合农民在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患者持医院开具的收费票据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金。

  (3)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出院当天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进行审核,并给予补助。

  (4)外地务工人员可在地公立医疗机构诊治,出院后半年内持相关凭证到区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急诊病人到区外定点医疗住院的三日内到区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带有关手续到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同时,我们要求区、乡定点医疗机构每月25日前到区合管办报帐,区合管办审核后并写出拨付资金的申请报告上报区财局,区财局核实确认后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新农合支出帐户,由支出帐户再拨入各定点医疗机构基金帐户。

  对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区合管办审核后,由患者到合管办领取领款条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助,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7月1日后,在市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病人,由定点机构直补,每月25日前,定点机构将补助情况报区合管办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将定点机构垫支的补助资金予以拨付。真正做到了收支奋力、管用分开、资金封闭运行。我区试点工作运行以来,区合管办严格程序,认真审核,做到人卡相符,人证统一,按规定范围补助,先后退回不合理收费单据60份,资金累计6万余元;涉嫌冒名顶替10人次,杜绝了新农合资金的不合理流失。

  四、强化监管,构筑三位一体农村医疗保障模式

  在监管方面,区合管办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经常性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医疗机构是否执行诊疗规范,药品使用是否超出《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费用补偿是否规范等方面。同时,我们还深入病房,查看病人是否认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套取资金。并做好公示工作,定期对门诊小额补助、住院大额补助进行公示,张贴在村、乡定点医疗机构及村委会,同时建立举报鲜花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合作医疗公平、公正、公开。已审核补助的13万多人次约884万元,未出现一例差错,无一人上访现象,达到了政府放心,医疗机构赞同,群众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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