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时间:2022-12-19 11:13:08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通用13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通用13篇)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篇1

  根据xx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xx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xx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篇2

  20xx年6月29日,你局召开税务专项检查动员会议。会后,我们从1月到5月底,从20xx到20xx,对本单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检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设有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目的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你们关于一般检查安排的意见,我们从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底,重点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1、营业税检查:截止20xx年5月底,公司少交营业税:xx元;城建税:xx元;教育费附加:xx元;土地增值税:xx元;水资源基金:2xx元;少缴税款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6月,公司竞标xx、64亩土地,当时成交价格为每亩土地500万元。在获得原规划用地后,可以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个别住户在拆迁过程中设置的障碍,一直到现在都无法拆迁。此外,大多数家庭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造成企业资金周转严重困难,导致欠税。

  2、预提税检查

  根据税务局的要求,我们认真监督了建筑企业的纳税情况,并积极代扣代缴。然而,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①由于该项目未进行竣工决算,已支付该项目工程款xx元,该项目工程款尚未扣缴税款。

  ②其他人因为在办理转让许可,已经缴纳xx元,但尚未扣缴税款。

  经过自省,我们充分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除了积极纳税外,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纠正错误,遵守法律法规,按规定纳税,为国家的繁荣和企业的发展尽自己的责任。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篇3

  我公司与20xx年4月12日至20xx年5月10日对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x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x元,已缴纳多少x元,应补缴多少x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x元,已缴纳多少x元,应补缴多少x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x元,已缴纳多少x元,应补缴多少x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x元,已缴纳多少x元,应补缴多少x元。

  6、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x元,已缴纳多少x元,应补缴多少x元。

  7、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多少x元,已缴纳多少x元,应补缴多少x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年度—20xx年度工资收入x元,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x元,已缴纳。

  3、房产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x元,应纳房产税8、4万x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x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x元。帐本4本,每本5x元贴花,共计x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x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为职工150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xx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以上自查,请xx税务局审核,因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请多批评指导。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篇4

  按照贵局于20xx年7月4日下发的《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国税稽告字[20xx]001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于20xx年7月5日至7月30日,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所属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X公司成立于20xx年7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整。由于公司股东从事过矿产资源的开发的相关工作,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进行投资开发,并同时承接部分通信电缆工程业务。

  XXXX公司成立以后,主要是从事了对XX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立了XXXX公司XX分公司,相继对XX县可能存在矿产资源的XX矿点、XXX矿点进行前期的办证、勘查、找矿等工作。同时,为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在XX县政府的要求下,投资成立了XXXX有限公司。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加上国家的政策的不断变化,XXXX公司虽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该工作难度较大,过程复杂,至今虽已开展了五年多的工作,但尚未形成具有开发条件和价值的矿点。同时,由于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资金有限,前期开发工作时断时停,公司股东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寻找具有资金实力的合作开发者上,为此XXXX公司除欠银行货款外,尚欠大量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涉税情况:

  XXXX公司到目前为止,在对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上,未有收入体现,应不存在相关的税收问题。

  XXXX公司近年来除开展以上工作外,另外的业务主要是承接了XX市当地在电站开发工作中的配套通信电缆施工工程业务。其中,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已缴纳增值税7364.82元。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964744.37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34513.92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其中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开具通信工程款发票1319050.35元,已全部缴纳营业税,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469615.35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85409.95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所得税为2321.04元。

  三、本次税收自查情况:

  接到贵局通知以后,按照贵局通知后附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安排有关人员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相关涉税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的检查内容分为以下部分进行:

  1、 增值税相关涉税情况检查:

  我公司由于涉及的流转税业务主要是通信工程施工,在20xx年度取得收入245494元时,开具了普通销售发票,按3%的比例缴纳了增值税7364.82元。20xx年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应缴纳增值税,由于我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143071.30×0.03÷/1.03=4167.13元。

  2、对与收入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在对我公司业务及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特别是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分析,对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各明细的形成原因、核算过程及相应原始凭证进行了落实,自查中发现20xx年度已挂账的预收账款-XXX电站540000万元,由于当时核算时该款项属该电站上一级单位付款,后期一直未能处理,属已收款未确认收入项目,因此在此次检查中应确认该收入540000万元。

  3、对与成本费用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

  经对我公司成本费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⑴ 、产品销售成本及结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我公司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98450元;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225994元。

  经对我公司财务人员及业务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核对,公司财务人员在核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是按一定的毛利率计算而得出。20xx年的成本已取得相关发票,20xx公司在开展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大量的施工费用及工程配套材料费用款项由当地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工程款已实际付出,相关费用挂账于其它应收款上,由于工期较长,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发生工伤事故(目前法院尚正式判决),公司未及时取得相关发票。在此次自查中,我公司按收入的50%确认销售毛利,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225994元-1462122.25元×50%=494932.87元

  ⑵ 、期间费用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公司20x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 、房屋装修及设备款共87481.37元未采取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② 、购入固定资产(电脑、办公家具等)57200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采取折旧方式进行摊销;

  ③ 、个人电话费用合计9751.72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④ 、会务费、汽车超速罚款共338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它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⑤ 、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1760.40元未纳税调整。

  ⑥ 、支付的工程款80130元应计入施工成本科目。

  在对我公司20x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 、个人电话费用合计3276.05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② 、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6000元未纳税调整。

  3、对相关涉税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在对20xx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62792.37元会计折旧和税法规定折旧一致,纳税调增金额62792.37元属编报错误。

  4、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说明。

  通过自查,我公司由于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应补缴增值税4167.13元,我公司20xx、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分别调整如下:

  20xx年度: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934513.92+540000+87481.37+57200+9751.72+3380+1760.40-80130 =-154810元

  20xx年度: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385409.95+494932.87元+3276.05+6000=118798.97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18798.97元×25%=29699.74元-2321.04元 =27378.7元

  以上所述为我公司本次自查的情况总结,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篇5

  为了保障公民、纳税人和有关组织依法获取税务部门政府信息,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纳税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大邑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办法》,并按照办法积极开展工作,未出现不按办法内容处理的事件。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抓信息公开工作,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共同搞好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大邑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邑县国家税务局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组织管理。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认真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和办理流程,切实满足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是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须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信息公开的局领导审批后,方能发布。审核审批者是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责任人。凡经各单位上报发布的信息,均视同已经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一)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核坚持结合实际,依法审查,既保守国家秘密又便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大邑县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的范围。认真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设在我局办税服务厅,提供专用设备,为纳税人及时查阅提供方便。

  (二)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运转流程结合,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对以下内容重点进行保密审查。

  1.国家税收工作重大决策事项;

  2.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名义制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领导、局内各单位领导在全国性会议、专题会议、研讨会、座谈会、国际性会议等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言录音整理的文字材料;

  4.月度、季度、年度等税收收入数据,税源、征管、稽查、财务、机构人员、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5.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情况;

  6.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7.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征管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和方案;

  8.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

  以上八个方面主要从以下情况进行保密审查:

  一是否属于密级(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内容,保密期限是否期满;

  二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尚未决定的事项;

  三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直接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

  四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严重干扰政府和税务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

  五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造成社会和经济秩序混乱;

  六是否涉及个人、法人或有关组织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七是否存在不宜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健全税收门户网站的发布登记制度,制定了《大邑县国税局网站管理办法》,对我局负责管理的相关网站,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重点部位的保密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后,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核,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承办科(室)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保密委员会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上级保密部门确定。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与对该信息的其他审核工作同步进行,保密审查时间不得影响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

  (四)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严格责任追究,严防泄密事件。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篇6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xx月,

  经营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xx

  公司类型:xx

  经营范围:xx

  税务登记证号:xx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20xx年为13%,20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6876334.67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xx至20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篇7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亚布力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对迎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领导责任。局主要领导要求全体干部要提高做好迎检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上级要求,要将此次国务院大督查工作当做一次政治任务,以万无一失的标准,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严肃认真对待这次大督查工作,把抓实抓好大督查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再布置、再推进,强化责任担当。分管局领导要亲自协调,逐级抓落实,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确保各项迎检工作不出任何纰漏、不出任何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迎接国务院大督查。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按照工作要求,成立了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对迎检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真正做到迎检有方案、部署有要求、推进有标准、任务有落实、工作有考核、组织有保障的要求。

  三是全面自查整改,及时查缺补漏。为做好大督查迎检准备,由税政科牵头,严格按照迎检工作方案进行自查,围绕重点督查内容查缺补漏,归档完善迎检档案,全面、细致、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对查出的问题实行立行立改,深入分析原因,逐项研究、逐条分解、逐句落实,逐一整改,挂账销号,补齐短板弱项,确保督查准备工作质效。

  四是加强沟通对接,全力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要求联络员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精准把握大督查工作方法和标准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落实上级的“在组织领导上重视到位、工作推进上配合到位、配合服务上保障到位”要求,提前做好督查涉及内容的文件、资料等准备工作,确保任务无空缺、责任无空挡、衔接无空隙。相关配合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形成层层联动,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无缝对接、快速推进、全面完成,全力保障大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严格奖惩机制,提高工作执行力度。局主要领导要求,在迎接国务院大督查工作中,严格落实奖惩制度要求,对工作落实不力、行动迟缓、迎检工作流于形式、立行立改不到位的,要动真碰硬,严肃问责。纪检组要将落实监督工作职责要求,同步督导问责。

  亚布力局将以此次国务院大督查工作为契机,对全局重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整改,进一步树立严谨细致的作风,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扎实做细做实做好各项工作,有力推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篇8

  为深入了解指标单位近期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推动营商环境指标优化提升,2022年11月21日,桐柏县营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吴逊同志带队到国家税务总局桐柏县税务局进行督导。

  督导组对照近期工作任务清单,认真查看了近期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等四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县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创新举措推进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资料,逐项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国家税务总局桐柏县税务局分管领导表示,此次督查问题找的准找的实,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为下一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通过对指标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交办,限期整改,一些长期困扰指标的短板弱项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在政务效能监测中,实现了优势指标大幅增加,弱势指标持续减少,两个长期弱势指标退出第三方阵,有效提升了整体营商环境水平。

  下一步,桐柏县营商中心将进一步创新督导检查方式,通过适时组织开展指标互评,建立完善指标问题库等方式,以常态化真督严查推动各指标进位提升,促进县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篇9

  8月29日,绥化市北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铁峰深入绥化市北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督导检查各项防控举措落实情况,并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张铁峰一行人认真检查了北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环境消杀情况、进出登记测温情况等,并对北林区税务局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了肯定。张铁峰同志强调,办税服务厅作为公共场合,人员流动性大,要严格落实省、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暨指挥部调度会议相关部署,始终保持备战状态,落实落靠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内部管理,排查风险漏洞,严防疫情输入。

  张铁峰强调,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税务局一是要继续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优化“线上”办税流程,进一步营造安全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二是要持续加强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是要在疫情防控上再加力,进一步做细联防联控,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篇10

  近日,大安局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好、落实好,既让纳税人应享尽享,又坚决杜绝落实过程中的乱搭车、乱作为现象。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排查整治监督制约机制。大安市税务局纪检组主动与市纪委监委等部门沟通,汇报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市纪委监委的支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全面深入梳理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情况。按照税总发【2019】44号文件精神,大安市税务局会同大安市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档案局共同制发文件,对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进行整治。管理部门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咨询等方式,已完成对我市690户纳税人调查工作并逐户填写调查表,调查结果纳税人均为满意,不存在乱收费等情况。

  三是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干预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情况。先后走访纳税人55户,查阅减税降费资料12份。查访税务人员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过程中是否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服务态度不好、“吃、拿、卡、要、报”等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先后对八户纳税人进行了电话回访,调查是否存在强制销售、强制收费和搞培训行为;是否存在搭售通讯设备、软件或者其他商品和服务情况。

  四是强化局内督察督办。办公室会同纪检组、政策法规股先后进行三次督查,对纳税服务、宣传辅导、第三方进驻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即行即改,先后发现并整改问题2项。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篇11

  市局积极落实省局督察内审电话视频会议精神,围绕总局提出的“四力”要求,深入开展防疫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把防疫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盯紧抓牢,以实际行动有力有序有效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防疫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小组,把握“疫情防控”主要矛盾,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引领,强化监督,稳步推进政策落实督导检查工作。二是切实履行责任。切实发挥法制部门监督作用,按照规定履行好监督责任,及时发现补正防疫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漏洞。三是灵活工作方法。采用对纳税人进行电话采访等“无接触式”检查方式开展政策落实督导工作,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在保证检查人和被检查人健康安全的同时,确保各项防疫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篇12

  为充分发挥督导调研对减税降费工作的保驾护航职能作用,市局围绕“三个注重”,通过开展全面“回头看”与“拉网式”问题排查整改和由政府主导的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监督体系,构建长效的问题反馈机制,坚决确保减税降费工作落实、落细、落精准。

  注重走访调研。在市政府的牵头下,8月14日,组成由市长李平带队,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税务局、食药监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对通化天实制药公司、万通药业、玉圣药业进行“三问三送”联合调研,调研过程中,李平市长和调研组一行详细听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对企业提出的关于减税降费、纳税服务、涉政策等方面所面临的问题,通过展开讨论研究,对部分能够解决问题当场予以解答,敲定了解决措施和时限。实打实的帮助纳税人解决困难,为纳税人算好减税降费“明细账”,提高纳税人获得感。

  注重全面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总局、省局多次督导发现的问题,对照通化市税务局下发的市减税降费问题重点任务分解表等内容,制定10大类21项整改 “回头看”问题清单,组织5个督导组开展全系统减税降费问题整改“回头看”,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走访、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灵活有效的方式,深入基层,与税收一线工作人员、纳税人面对面交流,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注重责任分解。召开由各督导组和被查单位参加的减税降费专题工作会议,通报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减税降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等,对所有涉及到的单位进行逐条分析、逐项梳理,由市局“一把手”对问题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提升对问题整改的重视程度,制定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协同共治,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督促各单位建立整改问题动态管理机制,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补充修正,确保工作推进无空项、无漏项、过程留痕。

  税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篇13

  为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税务总局于9月25日派出36个督查组分赴各省(区、市)税务部门,围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情况开展为期6天的专项督导督查。

  税务总局党委高度重视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的落实工作,近期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政策。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党委要专门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好《通知》各项事宜,把文件精神进一步向市县乡等基层单位延伸,确保学习好、领会透、落实好。税务总局将对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各省局要高度重视,同步开展全面督查工作。

  按照税务总局党委统一部署,此次督查以“增值税税率下调”“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同时包括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落实“最多跑一次”、精简涉税资料报送等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

  “在督查中,我们将充分运用大数据进行分析,通过金税工程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等开展数据督查和分析,更加精准高效发现疑点问题。”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听取介绍、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外,每个督查组还将有针对性地深入走访10户以上企业,多维度发现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确保一督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开展减税政策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全面督查,是税务总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认为,税务总局及时开展督查工作,有利于推动各级税务机关不折不扣、不拖不延地落实好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为群众办税增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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