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时间:2020-11-02 14:30:11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范文一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局: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年12月31日。

  (

  二)资产清查范围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1、截至×××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资产合计×××××元

  (1)×××

  (2)×××

  (3)×××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负债合计×××元

  暂存款×××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净资产合计×××元

  (1)×××

  (2)×××

  其中:经常性结余×××元

  专项结余×××元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清查结果情况

  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二是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四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局

  ×××年×月××日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范文二

  区乡二级机构: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159号)及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国资[2016]135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区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二、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地区的资产清查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财政所(分局)组织开展本区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本次资产清查于2016年3月-2016年6月在区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各部门应当于2016年6月20日之前将清查结果按要求报财政部门。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按照《2016年区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附件)和财政所(分局)有关要求进行。

  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财政所(分局)或者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资产清查顺利完成

  此次资产清查时间紧、任务重。部门、财政所(分局)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资产清查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和实施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各有关方面要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克服困难,狠抓落实,按期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对不按照规定时间节点上报的,财政所(分局)将报请区乡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2016年区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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