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表彰通知

时间:2020-11-25 17:01:53 其他节日 我要投稿

五四表彰通知

  五四青年节很多地方会举办表彰活动的时候,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五四表彰通知模板,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五四表彰通知

  五四表彰通知(一)

各分团委:

  20xx年,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在各级党、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团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引导团员、团干部积极投身“四个全面”伟大实践,积极开展党建带团建、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学校育人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活动。为更好的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校团委研究决定,在20xx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级团组织具体负责。学校由校团委组织牵头,组建评选委员会具体操作实施。

  二、范围和对象

  我校各分团委及其所属团支部,校团委直属团支部,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团员,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干部。

  三、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方案

  1、先进分团委,5 个

  以20xx年度分团委量化考核结果为依据,取考核前5名进行表彰,各分团委无需重新申报。

  2、优秀分团委书记,6名

  20xx年度分团委量化考核前10名的分团委,其分团委书记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的“优秀分团委书记”评选。

  3、先进团支部,24个

  团员人数在1500人以内的分团委,每系申报1个先进团支部,团员人数在1500人到2500人的分团委,每系申报2个先进团支部,团员人数在2500人以上的分团委,每系申报3个先进团支部。

  4、十佳大学生,10名

  本年度的十佳大学生评选名额采用8+2制,每系申报1名候选人,由各系分团委书记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考评取前8名;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申报2名候选人,由校团委组织评审,根据综合考评取前2名。

  5、优秀共青团干部,471名

  本年度的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额根据上一年度分团委考核排名进行分等次制定。上一年度考核名次为1至5名的分团委,按分团委所属系全日制学生团员数的2.5%进行申报;上一年度考核名次为6至10名的分团委,按分团委所属系全日制学生团员数的2%进行申报;上一年度考核名次为11至15名的分团委,按分团委所属系全日制学生团员数的1.5%进行申报。

  6、优秀共青团员,609名

  本年度的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额根据上一年度分团委考核排名进行分等次制定。上一年度考核名次为1至5名的分团委,按分团委所属系全日制学生团员数的3%进行申报;上一年度考核名次为6至10名的分团委,按分团委所属系全日制学生团员数的2.5%进行申报;上一年度考核名次为11至15名的分团委,按分团委所属系全日制学生团员数的2%进行申报。

  7、大学生自强之星,3名

  每系推选1名,综合考评排队取前3名。

  四、评选办法

  各团支部参照《吕梁学院先进团支部考核细则》,认真总结,写出自评报告,向分团委申报,分团委根据申报情况,按学校下达的指标数进行推荐。

  各分团委按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对所有优秀个人进行推荐评选,评选结果报校学生会办公室,由校学生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有关部门及师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申报“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的优秀个人可同时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五、时间安排

  4月5日--4月7日,各分团委、团支部自评推荐;

  4月8日,各党总支审核;

  4月9日,校团委审核;

  4月10日--4月15日,评审委员会评审;

  4月16日--4月20日,公布拟表彰名单接受监督举报;

  4月下旬,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之后表彰。

  六、表彰奖励

  评选结果由学校党委表彰,校团委具体实施,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七、评选要求

  1、所有推荐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经所在党总支审核;

  2、优秀共青团干部与优秀共青团员不能兼得;

  3、推荐个人时,附本班上学期综合测评成绩表一份,并加盖系章;

  4、团员比例不达70%,团员注册率低于90%的分团委、团支部不予推荐评比;

  5、受到学校处分者不予推荐评比;

  6、各分团委推荐名单报送校团委后,不得调换;

  7、所有推荐名单经团委委员会议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布。然后提交学校党委会议审核批准,确定正式表彰名单;

  8、申报材料(包括1000字的事迹材料、申报表、成绩表、相关证件)一律采用A4纸张打印(复印),由各系分团委于20xx年4月8日前汇总报校团委。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参评。

  八、评选监督

  拟表彰名单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同学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对各单位在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规现象,一经查实,校团委将报请学校严肃处理。

  评比表彰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望各分团委、团支部积极争取党总支、系行政和班主任的支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宁缺勿滥,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在全校广大青年师生中形成弘扬正气、崇尚先进、学习模范的良好风气,确保本次表彰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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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月**日

  五四表彰通知(二)

各团支部: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不断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响应团组织号召,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实践,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十佳团员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先进团支部申报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团支部总数的10%,优秀团员申报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团员人数的15‰,优秀团干部申报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团干部人数的10%(每支部按3名团干部计算),十佳团员标兵每单位申报1-2名(具体名额见附表一)。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效果显著,主题教育扎实有效,支部成员遵纪守法,无违纪。

  2、团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凝聚力强。

  3、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费收缴及时,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工作民主、规范。

  4、支部学习风气好,两学期不及格率均低于院平均不及格率。

  5、支部活动丰富多彩,主题团日活动扎实有效,每学年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不少于四次。

  6、对支部考评工作思想重视,成绩位列本单位的前30%。

  (二)优秀团员

  1、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积极学习、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觉悟高。

  2、遵守团的纪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违纪。

  3、平和宽容,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一定威信。

  4、热爱专业,刻苦学习,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团的组织和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取得好成绩。

  (2)科技创新能力强,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并取得好成绩。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受到表彰。

  (4)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并取得好成绩。

  (5)积极参加主题团日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和影响。

  (6)因表现突出,受到院级以上(含院级)通报表扬。

  (三)优秀团干部

  1、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4、热爱团的工作,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创新精神,群众威信高。

  5、结合支部实际,积极开展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拓展活动,成效明显。

  6、积极组织策划主题团日活动,效果显著,并获得校级以上媒体报道。

  7、所在支部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可优先考虑。

  (四)十佳团员标兵

  满足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并在工作、学习、文艺体育、创新创业等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或为集体赢得特别荣誉者。

  三、评选程序

  (一)先进团支部

  1、支部申报:满足条件的团支部可向所在团委、团总支提交《石家庄铁道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和申报材料。

  2、单位初评:各团委、团总支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答辩推荐会。答辩会评委应包括团干部、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团员代表等。

  3、单位申报:依照校团委分配的.名额,根据评比结果向团委提交申请材料。

  4、团委终评:校团委组织成立评委会,差额评选产生院优秀团支部。

  5、结果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二)优秀团员

  1、支部提名:团支部依据优秀团员条件,在广泛征求同学们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提名预备人选,并撰写申报材料。

  2、会议确定:辅导员召开所辖班级团支部成员参加的团干部会,对各支部上交的预备人选材料进行核实和比较,并根据各单位团组织分配的名额确定上报人选名单。

  3、单位上报:各团委、团总支对辅导员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然后依照校团委分配的名额,根据审核结果向团委提交申请材料。

  4、团委终评:校团委组织成立评委会,差额评选产生院优秀团员。

  5、结果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三)优秀团干部

  1、辅导员提名:辅导员依据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同学们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提名预备人选。

  2、单位初评:各团委、团总支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答辩推荐会。答辩会评委应包括团干部、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团员代表等。

  3、单位申报:依照校团委分配的名额,根据评比结果向团委提交申请材料。

  4、团委终评:校团委组织成立评委会,差额评选产生院优秀团干部。

  5、结果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2(四)十佳团员标兵

  1、单位推荐:各单位可从上报优秀团员中推荐1-2名同学,并按要求提交推荐材料。

  2、团委终评:校团委组织成立评委会,评选产生院十佳团员标兵。

  3、结果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评选、申报,坚持民主,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把作用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

  2、申报时要填写申报表,优秀团支部申报要附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其中要重点注明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并附照片和视频资料),以上材料和各单位申报表彰人员名单汇总表于4月14日18时前将电子版交往经管学院团委邮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往春晖楼东办603,逾期不报按弃权处理。

  3、校学生会、社联等组织的评选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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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月**日

  五四表彰通知(三)

各处室、年级(班级):

  在20xx―2017学年中,我校全体师生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培养出了一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表彰激励优秀学生,进一步营造“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浓厚氛围,促进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校对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第十一届校园十大杰出青年、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予以表彰。

  各部门、年级(班级)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依据评选标准和“校园十大杰出青年学生”评选方案(附后),客观公正的组织评选活动,不得突破名额限定。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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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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