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综治宣传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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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综治宣传月通知

  根据江西省综治办要求,定于今年3月份,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以下是有关江西省综治宣传月通知,欢迎阅读!

江西省综治宣传月通知

  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省社会组织党委、省老龄办、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综治办要求,定于今年3月份,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二)民政部门在深化平安建设,破难题、补短板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和成功做法。

  (四)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排查化解困难群体、涉军群体等领域突出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

  (五)系统内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二、宣传形式

  (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等传播形式,创作播放平安建设宣传精品和公益广告。

  (二)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支持平安建设。

  (三)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对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

  (四)组织综治干部和综治志愿者深入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征求对社会治安的意见建议,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五)深入挂点帮扶平安创建的地方,开展丰富多彩的帮扶宣传活动。

  (六)各地各单位要选择一个双休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订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力求在宣传质量上见成效。

  (二)要结合民政特点,在民政服务机构、服务窗口,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宣传。

  (三)要认真总结开展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鲜活经验,并及时组织推广。各地各单位综治宣传活动的总结和有关影像图片资料于4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综治办。

  联系人:熊崧麟,联系电话:0791-86221104。

  江西省民政厅综治办

  2017年3月3日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赣发改办文〔2017〕36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省综治办要求,我委定于今年3月份,在全委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二)各地、各单位深化平安建设,破难题、补短板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

  (三)各地、各单位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管理、救治帮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政策措施和成功做法。

  (四)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重点领域突出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

  (五)依法惩治“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传销、网络电信诈骗等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六)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的有关做法,抑郁症、焦虑症等人们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疏导、缓解办法。

  (七)寄递物流、公共交通运输、危爆物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八)普及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法规,传播禁毒观念,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九)宣传应急救护知识,切实增强人们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十)人民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二、宣传形式

  (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等传播形式,创作播放平安建设宣传精品和公益广告。

  (二)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支持平安建设。

  (三)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对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

  (四)广大综治干部和综治志愿者要深入基层单位和居民家庭,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五)各单位要选择一个双休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订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活动。

  (二)要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部门的资源优势,力求在提高宣传质量上见成效。

  (三)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鲜活经验,精心设计宣传方案,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宣传。

  (四)各单位综治宣传活动的总结和有关影像图片资料4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委综治办。 联系人:彭娜,电子邮箱:18607098659@163.com;  联系电话:0791-88915252。

  2017年3月9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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