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时间:2023-12-08 10:25:28 宜欢 自主招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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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自主招生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和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就读。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自主招生条件,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自主招生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毕业时间在2020年9月1日以前;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毕业时间在2022年9月1日以前。

  (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七)党校学历不允许报考。

  二、招生专业

  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学习方式、学制及收费标准

  (一)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学制、学费及培养(住宿)所在校区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及培养所在校区》。

  (三)住宿费标准参照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以入学当年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四、申请及审核

  单独考试考生须提交《报考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资格审查材料,于2023年10月12日(以快递公司收寄时间为准)前寄送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通讯地址、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见《申请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以下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序号顺序排放:

  (一)《申请书》。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四)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可从本科毕业学校开具原件或从个人档案中复印,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五)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位专家填写的《报考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附件2),推荐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不存入个人档案,不提供查询,复印件均不返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接到审核通过通知后方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报名期间,系统将于每天09:00-22:00开放。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号、密码以及网上报名填写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各类信息是考生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后续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截图并妥善留存。

  3.报考单位选择“东北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2207长春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报考专业须与《申请书》填写专业一致,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4.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下述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无法参加考试,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1)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者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上述相关学历材料外,还须提供目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线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报考点“2207长春市教育考试院”网报公告为准。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前十天左右,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代码、名称等其他考试信息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务必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妥善保管。

  (二)复试

  复试时间在2024年3月底或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地点由各招生学院(部)(以下简称招生院部)指定。

  (三)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在“备注”一栏标明。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其他均为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七、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院部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二)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考生应签订三方(东北师范大学、工作单位和个人)定向培养合同。在学期间不调转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及户口,不参评各类奖助学金。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

  (一)简章中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若2024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考生应密切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招生院部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相关招考信息。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服务号“东师研招”推送相关招考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1.关于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具体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

  2.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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